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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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 |
用语名称 | 编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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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表述 | 剧本家、脚本家、脚本作家 |
相关条目 | 系列构成、导演、监修 |
编剧,又称剧本家、脚本家、脚本作家,是指剧本的作者。
简介
编剧是剧本的撰写者。编剧的艺术素养要求较高,一般具有较强的文学表达能力,并能充分理解媒体特征、上级要求、市场需求。
编剧是在几乎任何影视、舞台作品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职位,但究竟有多重要视作品而异。有的是从零开始想故事,有的是在导演等人构思好的故事大纲上丰富过程,亦有的只是把已经完整了的故事改写为适合展现的对白。
不同国家地区,编剧待遇亦不尽相同。[来源请求]
工作要求
编剧主要以文字表述的形式完成节目的整体设计,既可原创故事,也可对已有的故事进行改编(个别须获得授权)。因为各种编剧所从事的职业领域不同,编剧还可分为:影视编剧[1]、舞台/话剧编剧[2]、游戏编剧、漫画编剧等。
影视作品的编剧是导演的左膀右臂,一般是按照导演等人的指示创作好剧本后交付导演等人审核,若未通过审核则继续按导演等人新的指示进一步修改,直到完成为止。若编剧中途因故退出(如逝世),则必须选出新的编剧负责续写下去。
舞台作品的编剧则更接近于古代的编剧,一般在创作出自己满意的剧本之后不会被导演驳回。因为重演、巡演需要,每次的导演、演员、现场环境可能都有变化,只有剧本即使原编剧逝世多年(如莎士比亚)也基本不会做较大的变动。如果变动太大那就不是重演而是重塑了
编剧的大概能力是:
- 影视、戏剧、广告及专题片剧本的前期内容策划:题材选择,表现手法及方式创意。
- 编写剧本,即创作出故事、台词,主戏以及过场戏,突出故事中心,塑造人物性格。
- 把一定内容以剧本或稿本形式表现出来,掌握电视特性及创作规律,善于运用视听造型来表达事情。和导演一起研究剧本,做出修改,使其更加适合电视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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