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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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
用語名稱 | 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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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語出處 | 文學作品 |
相關條目 | 死亡Flag、梗 |
橋段是文學作品創作的一個術語。
簡介
對橋段的運用往往是作者想像力貧乏的表現,也可能是規避審核的需要。
利弊
使用橋段過多,就會使觀眾很容易猜出後面的劇情,顯然影響了作品的趣味。但是,橋段既然能生存下來,必然有其合理性(塑造人物性格、展示矛盾等方面的),如果善於應用,其效果肯定要比故意避開橋段要好許多。反覆地故意避開,同樣也會讓觀眾猜出結尾。
總原則
戲劇創作的一大原則就是「凡提及必有用」,也就是說,任何一個角色都必須要在劇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然後退場,做到有始有終。
常用小橋段
- 關於死亡的,參考死亡Flag,這裡不再介紹。
- 失憶參考失憶。
- 與之類似,走失的親人往往會變成敵人。(如果是出生就未曾謀面也可能是戀人)
- 自稱長期昏迷、重病後恢復的(無任何其他證據),需考慮鬼魂的可能性(執念太強,身死而不自知)。
- 年齡差距較大的兄弟姐妹,需考慮未婚先孕的可能性(即實際是父子等)。
- 主角跳崖、跳水等往往不會死,只要沒看見屍體(看見了也可能活,但概率小)。
- 執教差班的老師第一次上課時往往會遇到學生布置的大量陷阱,如果是男主,則可一一破解。
- 一個小團體內如果出現了爭執且沒能及時化解(必須是強勢一方低頭認錯),則弱勢一方很可能出問題。(一般是出走、離心,然後為對方所利用,或者為證明自己孤身前往被殺)因此,作為團體的領導,千萬不要說「讓她自己冷靜一下就好了」,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
- 不好的直覺往往會應驗。
- 事件初始時主動與主角團合作的路人往往有問題。
- 主角團在打鬥中處於僵持甚至優勢時,如果對方展示了重要人質,局面可能急轉直下,因為好人不可能做出草菅人命的事情。
- 和壞人做交易的人沒有好結果。
- 雙方搶刀往往會導致受傷。
- 男主開店往往會遭到黑社會人士騷擾,但後續一般會有男主結交的更大的黑社會來擺平(有例外,可能小流氓並不買帳甚至導致大流氓遇害)。
- 好人集團內部矛盾後期/或一方死亡時都會冰釋前嫌(導致叛變的不在此列)。
- 如果主角的團體超過五人,則幾乎必然有敵人的(或無意中的)臥底。
- 前期就挑戰boss的人會死得很慘,也可能是被boss折服並加入反派。
- 痛苦地衝出門,往往會出問題(車禍為主),但不一定。
- 死者往往說不完該說的話,或者遺言被曲解。
- 比武招親往往無法正常結束,可能的情況有:仇人來襲、有妻子的人取得勝利等
- 聽到噩耗的時候女人手裡的東西會掉下來(一般會碎),人會昏倒。
- 夫妻吵架肯定會摔碎一些東西。
- 著急地離開往往會丟東西,然後被人順著東西找到(某些電影中僅僅是表現著急的一個工具)。
- 好人一方的人性格大變(即使是變好)也不是好現象,可能是被控制/變心/臥底。逐漸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不在此列。同理,好人突然向壞人緩和也不正常。
- boss身邊的保安有可能才是真的boss(現實中彼得大帝就這麼做過)。
- 逃跑時往往有人會受傷,然後說「你們先走,別管我」。
- 逃跑時很大機率有人摔倒,女人摔倒的機率尤其大。
- 犯罪結束後出現的路人往往會破壞現場。
- 女人嘔吐一般是懷孕或絕症。
- 隱瞞的犯罪最後一定被發現或自首,刑滿釋放人員一開始可能不會被接受,但是最後一定會。(但有死亡風險)
- 如果沒有到最後,那麼總有人犧牲自己(不管有意與否)救主角,一般是主角救過的人。
- 主角在開局時對孩子立規矩,在後期往往會被孩子反過來約束主角本人。
- 男主如果是富人,他的爸爸經常喜歡留情(如濟南夏雨荷)。
- 如果和一群不認識的人被邀請參加活動,當心暴風雪山莊。
- 在靜悄悄的秘密行動時,總是容易碰到東西發出聲響,驚動敵人。
- 自以為潛入成功時,往往敵人早有準備,一般是在目標物品周圍或者離開敵人基地時。
- 當歹徒劫持了人質時,會有人主動/被歹徒要求替換,那個人一般是讓歹徒開始墮落的人。但一般到這個階段,那個人也不會死了(或選擇自殺)。
- 重要證人如果變成植物人,一定會醒(往往是結局醒來以保證BOSS被審判,或接近結局醒來,作為決戰的事由)。
- 整部電影結束時,往往會出現人物故態復萌/危機殘餘再度出現的情節(一般只是一瞬間),以最後調動觀眾情緒。
- 單元劇如果在前期主角人生有了變化,結束時一般會主動或被迫回到原狀(尤其是正面的,負面的有一定概率緩和但延續)
劇情安排
作為全文的情節安排,這已經超出了橋段的範疇,但為了方便大家,在此一併列出。
- 麥琪的禮物:好友/夫妻/父子間犧牲自己幫助對方,但由於不知情的犧牲,使得幫助變得無效了。
- 最後一片樹葉:一個/群人堅持活下來,但發現支撐自己的東西原來是假的。
- 警察與讚美詩:一個想改邪歸正的人反而被排斥。
- 圍城:你所渴望的恰恰是別人討厭的,你獲得了之後,反而更痛苦。
- 大話西遊:在沒有能力的時候收穫了愛情,但在能力大成的時候妻子卻死了/走了。
- 十二猴子:本想穿越回去改變悲劇,反而是造成了悲劇。穿越題材常用(因為不能改變歷史)。
偵探小說十條禁令
1928年,著名作家倫納德·諾克斯發表了這一原則,成為古典偵探小說的標準,但現在已有很多人違背這一原則。
- 不建議一個房間有多條暗道。
- 偵探本人不能是罪犯。
- 不准有魔法、超自然元素。
- 不准有武俠元素(即常人理論上能做到的功夫動作)。
- 兇手必須在開頭介紹過的人物中,且他的心理禁止過多描寫。
- 不建議使用複雜、高科技的殺人手段,因為沒人能想到。
- 偵探不能使用直覺、偶然。
- 偵探不能談論過多的無關線索。
- 如果不做提醒,不能出現雙胞胎。
- 偵探的助手應該完整地呈現自己的錯誤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