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提案/已通過提案/關於編輯組指引的第一修正案(2022.01.16)
序言
在之前,經過了約一個月的討論,MGP:編輯組指引順利通過。在試行的這半個月內,有不少編輯組都踴躍登記,讓我們再一次見證了萌百的社群活力;同時,也因為之前政策中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導致出現了一些爭執與糾紛。因此,在收集了一定量的建議以及徵求運營方意見後,我對原政策進行了一些修改,於此發出提案,希望能通過修正讓編輯組政策更加的完整,也讓諸有意願登記的編輯組能夠免除一些後顧之憂,和官方社交賬號有更多的互動和聯繫。--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0:24 (CST)
正文
萌娘百科的編輯組是指一群擁有同樣興趣,對同一範圍內的頁面(下稱「編輯範圍」)進行編輯討論與維護的用戶所組成的非官方性群體。一般地除對外宣傳相關條款外[改 1],本指引中的所有規定,均主要適用於編輯組在萌娘百科站內的活動。
編輯組的設立登記[改 2]
萌娘百科鼓勵任何編輯組進行編輯組的登記。
- 若一編輯組想要以「萌娘百科xx編輯組」或類似[增 1]名義在萌娘百科站內外活動,必須在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處進行登記。
- 登記內容必須包含:編輯組正式名稱、主要編輯範圍(可為分類、大家族模板等)、主要負責人、編輯組大家族模板/簽名版。若有的話,還需須[改 3]列出站外群組與社交媒體賬號。站外群組搭建平台(例如QQ、Discord等)的可公開群號/加入連結與社交媒體賬號(例如微博、Bilibili等)。若未列出相關站外群組群號,則該編輯組無在站內宣傳此站外群組之權力。[改 4]
- 編輯組的正式名稱須帶有「萌娘百科/萌百」與「和專題內容關係密切的相關名詞」兩項內容。[增 2]
- 若欲登記的編輯組主要編輯範圍與已登記編輯組高度重疊,則該編輯組應自行與已登記的編輯組在站內協商處理。
- 維護組有義務對編輯組的登記行為進行監管,並適時撤銷不合理的編輯組登記行為。
- 在編輯組被登記超過24小時、且登記內容中的大家族模板/簽名版有超過3名用戶時,該編輯組即被視為已登記的編輯組。
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
- 一般而言,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是編輯組成員中[增 3]對編輯組站內編輯事務起主管、監督作用的編輯組主力編輯者。主要負責人可以是一位或幾位編輯者,以不超過編輯組登記人數的10%為宜且至少要有一位。
- 當編輯組主要負責人因故均需暫離萌娘百科時,編輯組內成員應自行討論決議後更改在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中公示的主要負責人。
- 當編輯組主要負責人進行破壞或其他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政策的行為時,維護組有義務通知相關編輯組,相關編輯組須在7個自然日內撤換相關主要負責人。[增 4]
編輯組模板與宣傳
只有在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中登記後的編輯組才可以在模板名字空間建立編輯組大家族模板、編輯組用戶模板,並在模板空間的TOP、導航類模板上標註編輯組相關信息。
- 編輯組可以選擇建立編輯組大家族模板,或是在萌娘百科:編輯組/編輯組名處設立簽名版,將所有在該簽名版上簽名的用戶視作該編輯組成員。
- 特別地,當一名用戶想要離開該編輯組時,可自行在簽名版中刪去自己的簽名,標明自己已離開該編輯組。
- 在TOP、導航類模板標註編輯組相關信息時,應依照萌娘百科:模板規範的相關規定,僅在本編輯組編輯範圍中最大子集的相關模板上標註。
- 已在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中公示的編輯組可以以「萌娘百科XX編輯組」或類似[增 1]名義進行萌娘百科與萌娘百科之外平台的對外宣傳活動。
- 在進行外需活動和對外交涉時,必須在醒目位置(如個性簽名)標明其為非官方群組,不代表萌娘百科官方。
- 在進行外宣前,編輯組有義務且需要通過站內外渠道知會運營方,並可與運營方展開合作。
- 如在進行外宣活動時釀成對萌娘百科有負面影響的事件,運營方有權依萌娘百科:對外宣傳處理相關編輯組。
編輯組與群組資訊版
除去已登記的編輯組外,其他萌娘百科用戶亦可在萌娘百科 talk:討論版/群組資訊發佈討論串招募編輯同好或是籌建新編輯組。[增 5]
- 若欲在群組資訊版上發佈不涉及已登記的編輯組的招募信息,在發佈的討論串中不應出現「萌娘百科XX編輯組」等類似內容。[增 5]
編輯組與組內外用戶
萌娘百科的用戶和編輯組之間有着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
- 編輯組應當允許不加入編輯組而參與其涉及範圍內頁面編輯的用戶的存在。在將某名用戶加入編輯組內時,必須徵得該名用戶本人的同意。
- 編輯組沒有權力強制所有涉及該範圍的用戶加入編輯組,也同樣不能阻止組外人員編輯涉及該範圍的頁面。
- 編輯組可以設立對組內成員進行約束的規定。這意味着,編輯組可以將組內的用戶排除出編輯組,並拒絕其加入編輯組。
- 每一名用戶應僅在編輯組大家族模板或簽名版中登記自己的主賬戶。[增 6]
- 特別地,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方針而被長期封禁的用戶不得被列入編輯組大家族/簽名版中。
編輯組與條目、討論
- 編輯組無權掌管萌娘百科的任何一個條目。
- 在進行條目編輯的討論時,不應以編輯組身份作為討論的參與方(例如「我們編輯組認為……」),也不應在沒有站內討論的情況下直接以編輯組的共識作為討論依據(例如「經站外討論達成共識,……」)。
編輯組的終結地位喪失[改 2]
- 編輯組內成員可以自行在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標記該編輯組的活躍狀態。除此之外,編輯組在滿足以下一個或多個條件時可以被視為已不再擁有編輯組地位:
- 在編輯組地位喪失後,維護組有義務將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中相關編輯組的登記內容刪除,同時應刪除/打回編輯組成員大家族模板,TOP、導航類模板等頁面中的編輯組相關宣傳信息。
- ↑ 1.0 1.1 明確用詞。
- ↑ 見#關於規範編輯組正式名稱的建議。
- ↑ 依#關於主要負責人的提議嚴謹相關表述。
- ↑ 依U:胡祥又的意見,將連坐改為要求撤換。
- ↑ 5.0 5.1 增加群組資訊版相關條款。
- ↑ 見#關於編輯組地位喪失和登記不對等的疑問和建議。
- ↑ 依#關於編輯組地位喪失和登記不對等的疑問和建議添加。
- ↑ 嚴謹相關表述
- ↑ 明確表述。
- ↑ 2.0 2.1 避免陷入「要取締所有未登記編輯組」的誤解。
- ↑ 明確用詞。
- ↑ 經U:Hamon002提議與U:Ceba robot建議及同運營方確認,嚴謹相關表述。
- ↑ 依U:胡祥又的意見,將連坐改為要求撤換。
討論區
關於外部平台宣傳賬號負責人是否需要登記的問題
運營方提出,希望可以在MGP:編輯組/列表上看到有外部社交媒體平台賬號的編輯組提供相關賬號的負責人標記,不過也希望能夠聽聽站內的意見。所以我姑且先拋出來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0:24 (CST)
- 這個啥時候寫入提案正文( —— ほしみ 2022年1月3日 (一) 23:47 (CST)
關於必須填寫站外搭建群組平台的反對意見
因為某些原因,某些編輯組不想公開其平台,但需要宣稱平台存在。因此請求更改「若有的話,還需須列出站外群組與社交媒體賬號。站外群組搭建平台(例如QQ、Discord等)的群號/加入連結與社交媒體賬號(例如微博、Bilibili等)。」一節,使其不強制性列出。若需強制列出,請給出必須這麼做的緣由。 Hamon002(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0:48 (CST)
- 我本來是想問下有沒有通融的情況的,但運營方給出了應列出群號的意見,並認為若擔心編輯群人員流動問題的話,可以進行額外標記。所以我也沒啥辦法,您或許需要有辦法說服運營。--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19 (CST)
- 「若擔心編輯群人員流動問題的話,可以進行額外標記」 這個可否詳細解釋一下? Hamon002(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26 (CST)
了解,看來上面有關放棄宣發的回覆可以參考改寫一下寫進指引了 Hamon002(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14 (CST)
- 完成改了,你看下措辭行不行。--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17 (CST)
- 運維只說了不登記不能外宣,你這不是內宣外宣都不行了嗎?——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23 (CST)
- 不登記就想內宣,和廣告有什麼區別嗎?我覺得不行 —— ほしみ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56 (CST)
- 你說的這個不登記指的是不登記qq群還是整個信息都不登記——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08:08 (CST)
- 不登記就想內宣,和廣告有什麼區別嗎?我覺得不行 —— ほしみ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56 (CST)
- 運維只說了不登記不能外宣,你這不是內宣外宣都不行了嗎?——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23 (CST)
我都不知道說過多少次了,那我再說一次你這下聽明白了。對我們組來說top頁面已經夠用了,這至少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證想入群的人是看過艦娘頁面、對艦娘感興趣的人,而不是隨便一個路人來到集中頁面找群進去水。普通用戶都不用說,敢問那些加了編輯組的維護組人員有多少就只會水的?別說什麼可以隱藏群,既然要放群號那就不應該讓人搜不到,也別說什麼讓群管理自己審核,為什麼就一定要群管理替這種可有可無的東西買單?
但這種觀點已經是過去式了,如果你願意道歉的話寫上群號並不是什麼問題。——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17:55 (CST)
- 我會道歉,不過我認為如果問題存在的話,無論我道歉與否問題都應該還是存在的,不可忽視。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將群號寫在集中頁面」並不一定會導向「隨便一個路人來到集中頁面找群進去水」,我想標上「邀請制/審核制」等類似的標號後大部分人都會識趣地選擇做了應有的貢獻後再加入。另外,您的這些話也不只是說給我聽的,還需要說服運營。--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18:35 (CST)
- 這是我們編輯組自己的考慮,你的想法無關緊要。而且我不是不識趣的人,萌百現在是誰家的我還是知道的,你也不用回了。——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18:45 (CST)
- (+)帶條件同意 我覺得這是個好問題。不過我覺得對於微博、Bilibili等公開的社交媒體賬號,如果明確地掛了「萌娘百科」的名字,那麼給所有網民一個地方,可以查證這些賬號是不是一些有在萌百登記過的認真的賬號,還是一些假借萌百之名亂搞的賬號,也是有益的。如果沒掛「萌娘百科」的名字,我覺得可以視為相同的一批同好開的另一個系統,好像確實是沒有強制在萌百登記的理由。
- 至於QQ、Discord等平台,我想在列表頁面登記QQ號的出發點之一應該是便民,不過對於那些邀請制的群組,不登記群號好像也確實是個需求。——Sirogohan(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3:10 (CST)
關於規範編輯組正式名稱的建議
建議增加內容:
“编辑组的正式名称需带有‘萌娘百科’及‘(专题名)’或‘(与专题'''密切'''相关的专有名词)’两项内容”
站里的編輯組大多正式名是千篇一律的「萌娘百科(專題名)編輯組」,但不乏有想DIY編輯組名的專題,限於對編輯組正式名稱沒有明確限制搞得這些編輯組想命個好名不敢改,加上這麼一條應該能鼓勵這些編輯組這麼做…… Hamon002(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1:02 (CST)
- 我本來就想讓編輯組名稱多樣化所以沒有設限制,如果加上這麼一條之後可以推動編輯組命名的多樣化的話那我一把子支持。--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19 (CST)
- (+)支持 只要帶有「萌百」字樣、不至於被認為是獨立站點,我覺得都可以,包括有一定玩梗傾向的。——C8H17OH(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32 (CST)
- 完成加上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22:59 (CST)
我就不當什麼紳士了
如此大量的提交信息,好像官方真的能因此對編輯組幫到什麼忙一樣。我反對已經在專題top或者宣傳頁面留下群號的編輯組還要強制在那個集中頁面留下群號,如果真對該專題有什麼編輯意向,難道不在瀏覽專題條目時就能看到加入方法?現在這樣是什麼給人隨便挑選的花名冊?我也反對登記什麼外部賬號的負責人,為什麼事無巨細都要告訴萌百,編輯組是萌百母公司旗下組織?要不要人家把銀行卡賬號密碼交給萌百,如果有資金流動就去詢問,以防搞收費編輯?
討論的時候都沒怎麼邀請過編輯組,提案完了要求編輯組按照一部分人定好的要求去做,不干就取消名號貢獻白費,處處透露着把編輯組看做自己部下的口氣與態度,真是,人人都罵橋姬,現在人人都成了橋姬。
我向來對程序沒問題且大家意見差不多的提案、決定沒有什麼異議,但這次簡直是太離譜了。明明是涉及到整個站外編輯組這麼大範圍的決定,卻只用了最基本的程序,維護組、宣傳頁面、各萌百交流群、專題區甚至眼熟,但凡有點心都不會弄得一堆編輯組不知道。我知道參與提案的部分維護人員覺得自己做的沒問題,編輯組不知情是他們自己的錯,但作為無數志願者聚集在一起無私付出的萌百,作為維護者難道不應該更加人性化一些嗎?還是真變得要像之前那兩位那樣了?就算已經決定好了,但凡能對這次的決定抱有些歉意向編輯組道個歉,我對整體提案都不會有什麼異議。種種原因,比起不滿,我現在感覺更多的是痛心疾首,。
——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0:56 (CST)
基本意見和訴求(▲)同User:藍羽匯。我實際上對編輯組登記指引本身沒有反對意見,但是我對這一指引通過之前未提前知會各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即通過在其討論頁進行留言告知的方式)有很大意見。我希望本提案的發起人可以於本人、藍羽匯、Siw19981998、Luenshi007的討論頁以及其他編輯組登記指引通過之前未提前知會各編輯組主要負責人的討論頁留言予以正式道歉。當然這只是我的希望,提案發起人大可以不予理睬,但我想這樣的話,對於萌百整個社群有何影響,我就在此不贅述了。以上。--Vcfch843875618(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1:51 (CST)- 我承認在之前的政策制定中我沒有通知到所有站內自發形成的編輯組,我先在此進行一次道歉,我之前的確樂觀估計了編輯對站務討論的活躍度,在看到專案討論頁的討論熱火朝天后也忽略了部分編輯組未考慮到的需求,特於此致歉,希望對我行為的反對不要成為反對這一政策內容的理由。在本次提案結束後我會對所有未參與討論的已登記編輯組主要負責人致歉,如果有未登記的有需要,煩請在此提出,畢竟不太好找。
- 關於編輯組的集中登記,我目前尚且不太明白這部分能夠造成怎樣的巨大弊端,且這部分是運營方對監督編輯組的要求(大概也是提出的少數要求之一),畢竟涉及對外宣傳,運營方確實有必要監督,如果認為對編輯組的集中登記弊大於利的呼聲很高的話,或許運營方可以改變意見。--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19 (CST)
- 登記無所謂,但是信息的提供除了組名、負責人及範圍和外宣賬號大可不必如此詳細。——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33 (CST)
- 我認為提供外宣賬戶精確到用戶是必須的。第一,外宣賬戶使用了萌娘百科的名義,與站點外宣政策有關;第二,精確到用戶可以避免追責整個編輯組。要不,外宣賬戶就不要使用萌娘百科的名義。—— ほしみ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44 (CST)
- 呵,竟然還有人稀罕用現在這樣的萌娘百科的名義嗎。——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58 (CST)
- 那確實有。萌娘百科某編輯組發了爭議內容然後有人就在外面說萌娘百科屁股歪,這是發生過的事情。如果不稀罕可以不用萌娘百科字樣,對等的。—— ほしみ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58 (CST)
- 呵,竟然還有人稀罕用現在這樣的萌娘百科的名義嗎。——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58 (CST)
- 我認為提供外宣賬戶精確到用戶是必須的。第一,外宣賬戶使用了萌娘百科的名義,與站點外宣政策有關;第二,精確到用戶可以避免追責整個編輯組。要不,外宣賬戶就不要使用萌娘百科的名義。—— ほしみ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44 (CST)
- 登記無所謂,但是信息的提供除了組名、負責人及範圍和外宣賬號大可不必如此詳細。——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33 (CST)
- 所以總結下來,二位對所謂程序上的不滿其實就是先前的提案應該去各用戶討論頁留言告知這一件事?客觀地說這確實是個很好的建議,不過考慮到萌百之前不太有類似操作的先例,我覺得即便疏忽了忘了做這件事也情有可原。而且這個提案通過後有寬限期也還有討論的餘地,即便有不足之處,客觀上尚沒有造成惡果,而這些不足也正是該修正案試圖完善的。
- 另外做的不夠好的事情道歉也是合理的,但索取道歉的話我想去公共討論版發起大概比較合適,除非是想把道歉聲明寫到修正案里。——Sirogohan(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3:00 (CST)
- @Sirogohan (:)回應 對你說的最後一條「索取道歉的話我想去公共討論版發起大概比較合適」具體說一下吧。提案發起人就是因為只在方針政策版發了編輯組登記指引的草案而未能讓更多編輯組主要負責人參與討論,才造成了現在的結果。要知道只是發在方針政策版的話,這東西不上頁頂提醒(全站通知),所以知道的人很少。我承認那段時間我沒有巡查方針政策版也是我的失職,但是這麼重要的事,涉及站外宣傳,不上全站通知的話我覺得真的不合適。
至於提案發起人也有說之前在萌娘百科: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里就有相關討論(萌娘百科: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編輯組政策制定與管理),而且這個頁面一直在全站通知里,這一點確實是這樣的。但是我當時看過以後我是直接等他出提案(討論:提案)的,而提案是必然上全站通知的。我一直沒有看到全站通知里有,我就錯過了指引的通過。
所以相對應地,我希望索取道歉這一部分寫在這裏,就是因為這個提案是上全站通知的,站里不少人都能看到、都能了解到很多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是被忽視了。如果後續還會再次出現這種需要全站社群重點關注的事情時,我也希望類似這回這種不好的事能不要再發生。畢竟,程序正義也是正義,不是嗎?--Vcfch843875618(討論) 2021年12月25日 (六) 00:21 (CST)- 雖然不太想火上澆油了不過還是簡短回復一下,我認為提意見和索要道歉是兩回事。索要道歉的過程容易情緒化,也容易給其他追蹤議題本身改善的用戶造成不便。本討論區的秩序就是個例子。另外我無意針對您,也感謝您的說明。——Sirogohan(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19:54 (CST)
- 這倒扯上什麼不便了,誰又考慮過我們的不便。——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20:42 (CST)
- 雖然不太想火上澆油了不過還是簡短回復一下,我認為提意見和索要道歉是兩回事。索要道歉的過程容易情緒化,也容易給其他追蹤議題本身改善的用戶造成不便。本討論區的秩序就是個例子。另外我無意針對您,也感謝您的說明。——Sirogohan(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19:54 (CST)
- @Sirogohan (:)回應 對你說的最後一條「索取道歉的話我想去公共討論版發起大概比較合適」具體說一下吧。提案發起人就是因為只在方針政策版發了編輯組登記指引的草案而未能讓更多編輯組主要負責人參與討論,才造成了現在的結果。要知道只是發在方針政策版的話,這東西不上頁頂提醒(全站通知),所以知道的人很少。我承認那段時間我沒有巡查方針政策版也是我的失職,但是這麼重要的事,涉及站外宣傳,不上全站通知的話我覺得真的不合適。
@Sivlovski 經過本人慎重地考慮後,本人決定無條件撤回前文本人提出的所有道歉請求,還望Siv及參與提案討論的所有人諒解。在此,為所有關注此提案的人致以沉重的歉意。--Vcfch843875618(討論) 2022年1月16日 (日) 13:54 (CST)
說說我的意見吧
這麼大的事情不像管理員申請那樣上公告位就很不可思議了。
明明部分專題的導航裏有群號了,如果只是做一個整合的話,我沒有意見。 強迫登記有什麼好處?官方能給我們各組任何的幫助嗎?沒有吧。
那麼多此一舉在那頁面強行要求在導航裏留下了群號的組,來進行登記有什麼意義?
明明是這麼大的事情,我不看維護群都不知道有這件事,得進方針提案板才能看到。 討論完,要求登記時,不知情的編輯組成員問發生什麼就甩鍋給他們就自己沒進方針提案板看?
這種不單影響站內的事情,你就只在方針提案板說完就算了?
不應該是想辦法加進編輯組的QQ群,或者在各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的討論頁上留個言通知一下?
至於我的基本意見和訴求和User:藍羽匯還有User:Vcfch843875618一樣。
--野生的阿卡喵突然出現了並召喚出了她的紙箱!(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02 (CST)
- 實際上是上了公告位的,在專案裏頭。而且,在編輯組沒有登記的情況下,我也很難明確各大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但沒有考慮到更多編輯組的確是我的問題,在此致歉。
- 關於登記,實際上官方確實有給予幫助的意向,且(▲)見藍羽匯意見的討論頁,集中登記是運營對監管的訴求(畢竟涉及對外宣傳),如果認為登記弊大於利的呼聲很高的話,或許運營會改變意見。--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4日 (五) 22:19 (CST)
個人意見
- 之前編輯組指引的討論、投票、通過,我個人認為沒有問題且符合程序。其經過了一個半月的專案討論(自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11日),在方針政策版徵求了一周意見(自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未見明顯反對,又進行了一周的投票(自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符合萌娘百科:方針、指引與論述中「指引的制定與修改應當經過充分的討論與投票」的要求,能夠體現大多數社群成員的共識。
- 根據萌娘百科:維護人員的基本義務(此頁面根據2021年12月1日通過的提案創建),維護人員有義務將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及其子頁面加入監視列表並定期查看討論以及提問。管理員和巡查姬在長時間內不關注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方針政策之內容,我個人覺得不太能接受。
- 至於沒有在頁頂公告欄提及之前的討論,這確實不夠合適。我非常希望能夠看到相關指引的形成,更規範的使用頁頂公告欄,儘管這不是這個提案關注的內容。
- 我個人(+)支持 群組需要登記。但,(&)建議 :
- 編輯組的公開群組應當登記,但非公開群組並不需要登記。例如,XX編輯組幾個負責人的小群,我個人認為這樣的群組可能不太需要登記。
- 編輯組在【站內宣傳】的【群組】應當登記,或者說只有登記的【群組】才允許進行【站內宣傳】。當一個編輯組有多個【群組】時,我建議允許一些登記並宣傳,另一些不登記不宣傳。
- 【站內】一詞可以考慮更明確一些。我個人建議是明確為「(主)名字空間和討論空間」和「模板名字空間和討論空間」,而不包括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群組資訊。
以上。--Ceba(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22:06 (CST)
- 我本來的意思就是傾向於第二點,不過可能我的用詞上不大對,修改了一下。--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22:59 (CST)
- 好耶!--Ceba(討論) 2021年12月27日 (一) 14:33 (CST)
- 又是一個過於理性而缺乏人性的。——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1年12月27日 (一) 22:37 (CST)
- 好耶!--Ceba(討論) 2021年12月27日 (一) 14:33 (CST)
關於編輯組的登記內容的提議
既然上面大部分都是維護人員的想法,我一個一般路過自確也來發表點暴論罷了
先前有四葉草劇場的組因為擔心不符合指引無奈改名,後有@Hamon002的提議中要求編輯組正式名稱添加「萌百」等表明來自萌娘百科的字樣,也必須要有含有專題相關內容的文字。
或許002的本意只是鼓勵編輯組對自己的組名命名在不違反指引的情況下有着更多元化的選擇,並且能夠更大限度地在組名之中體現編輯組和專題特色。但是,考慮到部分編輯組有着較長的存在歷史,可以肯定的是組內的編輯者會對編輯組有着組內通行的簡稱或者愛稱,或者編輯組有着長時間使用的(暫時不符合指引要求的)名稱。在各種站內外活動中,很有可能編輯者會直接以這些名稱來稱呼編輯組,並且對於這些編輯組,強制要求其改名或許會產生極大的阻力和反對意見。
作為一個較為折中且符合要求的方案,或許可以要求或者支持(區別僅在於強制與否)編輯組在表格內登記其常用別名或者常用簡稱,使得部分由於上述原因不願意改名,或者由於習慣難以改口的編輯者能夠在指引改動之後符合指引要求,同時能夠繼續沿用原有的編輯組名稱。
所以,個人認為應當允許/要求在登記內容中添加編輯組的常用別名,在有必要時還應該添加編輯組的常用簡稱。在登記該別名或簡稱之後,應當允許編輯組及其成員在參與各項活動時使用這些別名。
以上。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27日 (一) 23:44 (CST)
- 我的初衷就是不對編輯組的命名做太多限制,鑑於Hamon前輩在上面提到的似乎帶有鼓勵性的條文我覺得可行,就加進去了。對於別名,我想如果編輯組已經做了登記,那麼別名等的使用完全是可以的,也沒有進一步規範的必要,在站內使用別名/簡稱的時候,完全可以用
[[登记的名称|别名]]
這種方式嘛,單純使用別名我覺得也沒啥,只要能讓人知道這個別名對的上一個站內登記的編輯組就行了。再多在這裏做限制我覺得有點加上無謂的框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8日 (二) 22:33 (CST)
關於主要負責人的提議
前面的無人回復?那我就再加一條
既然是約束整個萌百的指引,那就必須要有其自己的完備性(至少在能夠想到的情況下儘量完備)。但是,先行的指引並沒有禁止「搖人負責」的情況,即尋找一名非編輯組的用戶作為主要負責人。
原文是「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是對編輯組站內編輯事務起主管、監督作用的編輯組主力編輯者」,所以主要負責人必須是組內成員。但是,考慮到後續可能會出現編輯組組內只能夠顧及編輯,難以顧及「主管和監督」這兩個義務的時候,或許可能會選擇尋找一名組外的用戶對條目等進行代管,此時可能會出現bug,即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並沒有在編輯組內進行登記,僅僅是「管」而不負責「編」。為了保證這種奇怪(但出現概率不為0)的情況不會發生,在這裏個人建議加上一句必要的廢話——「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必須首先登記在編輯組內,是編輯組的成員之一。」
主要負責人也是編輯組成員之一,需要符合「專題的長期貢獻者」之類的條件,不能出現為負責而負責的情況。
以上。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28日 (二) 17:52 (CST)
關於編輯組地位喪失和登記不對等的疑問和建議
這個很有可能成為整篇指引最大的bug之一,並且導致編輯組建立和管理的混亂。反正我是能想到一點bug就提出來一點疑問,但是前提是得有人回復我的疑問……並且上次某個被114:0否決的投票使我認為有些明顯可能會被咬文嚼字的政策文本需要進行一些補充和嚴謹化的表述。
在先行的指引和提案正文中,對於編輯組的登記成立是這樣說的:「在編輯組被登記超過24小時、且登記內容中的大家族模板/簽名版有超過3名用戶時,該編輯組即被視為已登記的編輯組」。但是,在編輯組的地位喪失這裏,卻僅僅是主要負責人不滿足相應活躍條件、有破壞行為,或者專題內容被指出不合格,對編輯維護不力這些條件。
此時,我可以考慮這樣一種從字面意義上的理解:當編輯組在列表中被登記,並且我能夠搖到兩名用戶跟我一起在簽名版中簽名之後,此時編輯組即宣告成立。那麼我作為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只需要做到指引要求的最低活躍要求,不進行破壞,並且專題內頁面本身已經較為完善的情況下,其餘的兩名用戶只要不進行破壞實際上不會影響編輯組的地位。地位喪失沒規定編輯組人全退出了編輯組應該怎樣,那這不是又產生了一個漏洞嗎?雖說也有「維護組有義務對編輯組的登記行為進行監管,並適時撤銷不合理的編輯組登記行為」,但是只要我能夠拖到編輯組登記完畢,不就啥事都沒有了嗎?(我反正是覺得維護組沒有那個精力還去一個個查證登記成員的貢獻,小的組還可以,大的組……並且現在是允許「想要長期貢獻還沒有開始編輯的用戶加入」的,並且將進組的審核權交給編輯組本身)
在這裏,我舉一個較為極端的例子:我在萌百建立兩名分身賬戶(當然遵循分身賬戶的有關規定,但是方針並沒有強制,只是強烈建議分身賬戶必須公開分身身份;我甚至連搖人都不需要,我一個人就是一個組;這或許算方針所禁止的「規避規則」,但是這邊指引也沒有說不允許分身賬戶搞事,沒有規則何來「規避」?),然後在列表中登記編輯組。此時,我將我自己創建的兩個分身賬戶添加進入簽名版中,等待24小時。此時,根據編輯組登記的相關內容,編輯組正式宣告成立,獲得編輯組相應地位。隨後,我將兩名分身用戶從簽名版裏面直接刪去,此時根據地位喪失的規定:
- 我作為主要負責人,自然滿足相應的活躍條件
- 我沒有進行破壞行為
- 專題內容已經較為完善,並且我還時不時編輯一下,不算做長期未維護
那按照指引的字面意義理解,在此情況下,僅剩下我一個「光杆司令」的編輯組,仍然具有相應的編輯組地位。雖然根據常識推定只剩下我一個人的情況不應當作為編輯組繼續存在(字面義也是,作為「組」怎樣也應該不止一個人,當然你要扯某幻樂團當我沒說),但是根據編輯組的地位喪失規定,這個組不符合任何會導致編輯組地位喪失的情況,可以被允許在只剩下一個人的情況下繼續存在。
考慮到不可能要求用戶查核員去一個個查核簽名版或者大家族模板的用戶(這個工作量……),所以這裏個人覺得不必對分身用戶的加入進行強行限制,除非已經做到了濫用大量分身賬戶的地步,但是作為一個「指引」,或許對於分身賬戶的添加進行一個非強制性的指導或許可行。而對於登記和地位喪失的不對等情況,或許需要添加一些條文使得前後規定一致;維護人員或許可以對編輯組登記到正式成立(滿三人)這一個短時期內的人員流動進行一個簡單的監管。
綜上,個人建議在提案中:
- 於「編輯組的地位喪失」一欄中,添加:「編輯組由於用戶退出等原因,人數不滿三人」
- 於「編輯組與組內外用戶」一欄中,添加:「強烈不建議使用多個分身賬戶加入同一編輯組」
- 於「編輯組的登記」一欄中,在「維護組有義務對編輯組的登記行為進行監管,並適時撤銷不合理的編輯組登記行為。」改為「維護組有義務對編輯組的登記行為和初始人員流動進行監管,並適時撤銷不合理的編輯組登記行為。」
寫的有點長,希望提議能夠被採納。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29日 (三) 10:19 (CST)
- 第一條和第二條我認為比較合理,且第二條我記得之前也有人在討論版問過,所以先加了。第三條我暫時不是很理解,這裏的「初始人員流動」讓我不太明白,如果您認為其有着強烈必要可以試着展開說說麼?--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19:58 (CST)
- @Sivlovski是這樣,我的想法是,在編輯組登記入表到成仨人這一段期間,維護人員可以盯一下,如果還沒夠人數就開始在萌百內以編輯組名義活動可以攔一下,或者遇到人員反覆橫跳來回加入退出的可以稍微瞄一眼(甚至考慮一個比較極端的情況,當某個組恰好湊齊仨人的時候,某個用戶為了自己的某些個人目的退出編輯組,或者以廢組為威脅對其餘用戶造成騷擾,在這些比較奇怪、極端但可能出現的情況下或許可能需要維護人員介入調解)。說實話我這幾條都是為了完備化您撰寫的指引,防止指引中的bug被惡意利用的想法,畢竟我也不是維護組成員,如果說不必寫入指引內,後面在遇到這些奇怪情況的時候應該有一個「經過討論的」援引。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30日 (四) 07:54 (CST)
- 剛剛看見戰爭雷霆組被廢組了,因為人數不夠不能登記。我覺得是否應該在指引中也添加一句欲成立而人數不滿三人的編輯組可前往討論版的「群組資訊」版以及專題主條目的討論頁公開招募編輯者。再怎樣也應該給一個搖人的機會吧?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30日 (四) 21:34 (CST)
- 補ping一下siv,因為這是後續額外添加的內容@Sivlovski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30日 (四) 21:36 (CST)
- (&)建議 應該對人數不滿三人的編輯組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以便剩餘成員
重新招募成員( )挽救編輯組。--北湖3(討論) 2021年12月31日 (五) 10:32 (CST)- (+)同意 @北湖3確實。對於籌建中的新組和由於成員跑路的組可以給予一定的寬限期(這個和編輯組不再具有相應地位不衝突的啊),允許繼續留在列表上。不過我覺得還是直接表明編輯組狀態好一點。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31日 (五) 11:14 (CST)
- (&)建議 應該對人數不滿三人的編輯組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以便剩餘成員
關於「編輯組地位喪失」的一個可能情況
記得之前探討過這個問題來着……
問題是這樣的,比如說,一個遊戲已經停服,這個遊戲在萌百上面介紹的內容也已經較為完善了,那這樣的話這個編輯組就沒有什麼編輯任務了。這樣的話是否算作為「編輯組地位喪失」或「編輯組的終結」呢?那麼應當如何處理這類的編輯組呢?
這個問題可能在指引什麼的完善後比較好解決,但目前的問題是,這種編輯組目前需要報備嗎?如果需要報備,「編輯範圍長期未進行維護」,那是不是報備之後就應該處理掉這個編輯組呢((——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編輯自分身賬戶一位史蒂夫小跟班 2021年12月30日 (四) 00:21 (CST)
- @一位史蒂夫,北湖3我覺得在列表裏面添加一個編輯組狀態,或者按照編輯組當前狀態分立列表或許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吧。
- 可以定義一個類似於「榮休」的編輯組狀態,指由於不可抗力的客觀因素(比如前面您說的這些),編輯組已經基本完成在萌百中對專題內容的編輯使命,只能對自己的頁面進行小幅度完善和擴充的情況。畢竟這和編輯組成員主觀上(由於懶等原因)長期未能維護專題內容有些不同,屬於已經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編輯的情況。或許可以單列一個列表,收錄這些光榮退役(?)的編輯組。(至少證明曾經有過這樣一個組,為萌百做出過貢獻,這些條目是曾經由這樣一批人進行編輯的,後續如果讀者想要進一步交流也能給出一個聯繫方式)
- 說開了,我覺得後面即使是喪失地位的編輯組,也可以單開一個列表放進那個總表的子頁面底下,只是可能不再允許這些已經廢組進行只有由編輯組才能進行的活動罷了。編輯組列表不單單是對於編輯組的報備,還是讀者或編輯者對於對該專題正在有,或者曾經有過貢獻的編輯者的聯繫方式的一個「通訊錄」。
- 編輯組的狀態或許可以設定為:
- 正在招募(已經登記但是不到仨人,或者還不到24小時)
- 正式編輯組(獲得編輯組地位的組)
- 已休止活動(由於客觀原因,已經完成使命的組)
- 喪失地位(根據指引已經喪失地位)
- 然後根據這幾個狀態把編輯組列表拆開。那個主頁面可以只留下前兩種編輯組,後兩種可以在主頁面中只列出編輯組簽名版或大家族模板連結就可以。
- ( ¡ )題外話 或許這樣的組後續可以轉變為同好交流群什麼的,反正是非官方群組也不應該限定這麼死。如果說指引不太合適後面也可以弄篇論述,專門給編輯組出現各種情況,以及像這樣的組後續發展提供一些思路。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30日 (四) 11:56 (CST)
- 補ping一下史蒂夫用來討論的小號。。。我忘了他是用這個參與討論的@一位史蒂夫小跟班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1年12月30日 (四) 12:02 (CST)
- 感覺把廢組列出來更麻煩了……——芳文廚⭐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編輯自分身賬戶一位史蒂夫小跟班 2021年12月31日 (五) 00:03 (CST)
- 這部分我之前是有考慮過的,最後還是覺得不可控因素太多(譬如說,一部作品時隔好幾年後又開始連載了呢?)。我想如果已經對相關條目進行了很完備的編輯,那麼沒有維護需求,也就不存在「長期未進行維護」的情況。既然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那麼編輯組登記與否就完全是他們的自由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17:47 (CST)
- @Sivlovski那這樣不會導致編輯組本身想留在列表上,結果其他用戶(甚至維護人員)認為專題很久沒有動靜,直接(咬文嚼字式的)援引指引強行要求廢組的情況嗎……那是否可以允許編輯組本身在列表當中對自己的狀態進行聲明(比如休止活動等,從要求改為允許)?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2年1月1日 (六) 18:40 (CST)
- 這部分我之前是有考慮過的,最後還是覺得不可控因素太多(譬如說,一部作品時隔好幾年後又開始連載了呢?)。我想如果已經對相關條目進行了很完備的編輯,那麼沒有維護需求,也就不存在「長期未進行維護」的情況。既然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那麼編輯組登記與否就完全是他們的自由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17:47 (CST)
- 感覺把廢組列出來更麻煩了……——芳文廚⭐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編輯自分身賬戶一位史蒂夫小跟班 2021年12月31日 (五) 00:03 (CST)
類編輯組組織
{{萌百擴展區字體編輯交流組}}等類編輯組組織可否參照編輯組處理?以前述{{萌百擴展區字體編輯交流組}}為例,該模板內人員仍事實上維護「對特殊漢字的額外支持字體」小工具之依賴文件(☞ NospzGothicMoe)。大概沒有類似的組了?但是依目前定義,該組不特定實際某一範圍頁面的參與編輯(會全站範圍內監測需新增漢字及有時在又雙叒叕等條目內整活,但不是針對整個條目所有內容進行長期的維護),不符合編輯組定義。可否將編輯組之條款適用於此類類編輯組組織?— 小鹿包18 Honoka55·留言·貢獻· 2021年12月31日 (五) 16:21 (CST)
- 有類似的組的,比如分類小組。我是覺得這方面如果再做界定的話有點困難,如果登記上沒有困難的話應該還是可以登記的。定義上面我再想想。--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17:42 (CST)
從入組到出組-有關編輯組管理與權限的相關思考和幾點疑問
太長不看版:
- 群號的「前台匿名,後台實名」上報方式與邀請制編輯組的可行性探討
- 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是否享有人事權利
- 何種情況下用戶可以被移出編輯組
- 用戶加入站外群組是否代表其「同意」加入編輯組
- 編輯組外宣的責任承擔問題
- 關於專題編輯規範的效力問題
一、邀請制編輯組是否可行?
萌娘百科作為共筆百科,其初衷是「人人皆可編輯」,編輯組自然也應是人人都可進入的。然而,由於一些專題涉及某些科學學科,需要 編者有一定知識(如化學,生物專題);或是專題的編輯社群需要參與者證明自己的編輯能力,以保證內容的質量,本人今天想探討的第一個內容:邀請制編輯組就自發產生了。以本人愚見,邀請制編輯組可分為以下兩類:邀請函式和測試式。
前者主要依靠組內原有成員對新人的專題貢獻進行評估,若滿足組內規定的條件(如專題編輯數大於10,創建一個紅鏈等),即向其私下發送邀請函,邀請其加入專題編輯組。編輯應享有接受或拒絕邀請函的權利。
後者也涉及對新人的篩選,但是是以測試題的形式。具體例子如之前的化學組:將qq群號加密並隱藏在十道判斷題的答案中,只有答對題目才能知曉群號。
這兩種編輯組的性質決定了其需要隱藏群號來實施其招新政策,而前面運營提到了編輯組須登記群號,在此本人斗膽提供一種折中的方案:首先,由運營公開一種私下提交的渠道,如一個運營QQ號或是之前的運營郵箱。然後,編輯向運營提交群號。最後,由運營或運營知會的維護人員,在編輯組登記信息界面留下「群號已登記,但應編輯組要求不公佈」或類似意義的文字,流程結束。
邀請制編輯組與普通公開編輯組地位應相同,若維護人員因維護工作需要,要求加入邀請制編輯組時,編輯組應允許其加入。
二、編輯組主要負責人是否有人事權力?
現行的編輯組指引中提到,編輯組不擁有其專題內的任一條目,那麼,編輯組對組內的成員有管轄權嗎?又要不要承擔管理不力的連帶責任呢?
關於責任與義務,本人會在下文的第五點中討論,這裏我們先探討一下權力的問題。假設有這樣一個案例:編輯組A內用戶「張三」由於編輯理念不同,在用戶討論頁上與主要負責人「羅翔子」起了爭執。在其他編輯對爭執內容暫不知情的情況下,羅翔子宣佈將張三移出編輯組,並將其移出群聊和大家族模板。在這個案例中,羅翔子有從編輯組中移出他人的權力嗎?
在現行的規範中,主要負責人一節並未清楚的註明其是否有人事任免及對群組的管轄權。若其確實有權限,是否應引入組內投票、彈劾以及前一任不再活躍後進行換屆投票等制度呢?若其無權限,編輯組內部又應該怎樣管理呢?
之前的相關討論:
三、何時能將用戶移出編輯組
讓我們繼續看案例二:張三不服羅翔子踢人的行為,不認為自己應該被踢出編輯組A,在大家族模板與羅翔子打起了編輯戰。碰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往大了說,除用戶本人要求和被列入abuse之外,在哪些情況下,可以將一個編輯移出編輯組?若該編輯對移出行為有異議,如何處理?
本人一開始的想法類似於陶片放逐法,即編輯組的所有人投票決定其去留。然而,這個方法存在很大問題:首先,編輯組內的用戶不是維護組,可能沒有時間,更沒有義務去參加投票;其次,張三已被對其有意見(甚至是偏見)的羅翔子移出群聊,在群內的其他編輯面臨信息不對等的問題,很容易因羅翔子的一面之詞輕率的投下放逐票。上文提到對主要負責人的投票也存在這些問題。
再來看案例三:假設張三確實犯了錯,被踢出了編輯組A,一年後,張三稱自己已改過自新,提出想再次加入編輯組A.此時羅翔子因為不再活躍已退休,新任負責人「牧之原翔子」以其之前被踢過,拒絕其加入編輯組。
在該案例中,新負責人牧之原翔子有沒有拒絕一位編輯加入編輯組的權利呢?如果羅翔子沒有退休,同樣因之前的爭論拒絕其再次加入,這個操作又是否妥當呢?若是上升到政策制定的高度來說,編輯在被除去編輯組成員身份後,是否能在之後再次申請?有沒有可能引入類似巡查的「最近-一個月沒有被除去xx身份」等類似的冷卻期條款呢?
四、用戶同意的判定方式和站外群組的若干問題
案例四(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假設李四是萌娘百科的另一位用戶,其未參與編輯組A相關專題的編輯,且未表現出對其的興趣。李四與羅翔子為QQ好友關係,但李四不經常使用QQ.某日,羅翔子未經李四同意,將其拉入編輯組A的站外群組中。(這裏需要補充說明的一點是,當QQ用戶A是QQ用戶B的好友時,用戶A可以不經用戶B允許,將其加入用戶A創建或管理的QQ群組中。)另一位負責人牧之原翔子看到李四入群後,將其加入編輯組A大家族模板。李四看見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其從未加入的編輯組中,感到十分疑惑,將自己的名字刪除,並在牧之原翔子的用戶討論頁上留言。牧之原翔子看到李四的行為,同樣也十分疑惑,認為其已經加入了站外群組,就相當於加入了編輯組。
這引發了我的第四點疑問:現行編輯組指引中提到,在將他人添加入大家族模板時,需先徵得其同意。那麼,一位用戶加入了編輯組的站外群組,能代表其同意加入編輯組嗎?出現案例中的事情,該怎麼做呢?
由此衍生,本人還有相關站外群組的如下疑點:
- 當一個維護人員加入編輯組的站外群組時,是否需要區分其加群目的,以決定是否將其加入編輯組大家族模板?也就是說,若其出於協商或監管目的加群,則不算做加入編輯組;若出於編輯專題的目的,則算加入編輯組。
- 用戶退出編輯組或大家族模板的其中之一,他人是否能認為其同意退出另一個?也就是說,如果一位編輯在大家族模板刪去自己姓名,站外群組中的負責人是否需要(或是有權力)將其移出群組呢?如果情況與之相反,即退了QQ群沒刪大家族,又是否可以代為刪除呢?
- 現存一些編輯組的站外群組要求用戶在加群時提供自己的萌百id.那麼,怎樣避免他人冒充某位萌百用戶呢?換句話說,如何證明該QQ賬號與其提供的萌百id為同一自然人所有?
之前的相關討論:
五、編輯組外宣及其他情況的責任分配問題
現行的編輯組政策中提到,編輯組可以在知會運維的情況下開設外宣賬號,但沒有明確其責任分配與事故處理辦法。下面我們來看案例五:在知會運營的情況下,羅翔子讓張三以「萌百編輯組A」的名義在站外開設賬號並承擔運營工作。某天,張三在qq群組與部分用戶討論後,在平台上發佈了「萌百娘是鋼板」的不當言論,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運營與行政員決定發佈《處理編輯組A不當外宣行為的公告》。
那麼,行政員應該處罰下列的哪些人呢?
- 主犯張三
- 授予張三外宣賬號運營權的羅翔子
- 參與討論的主要負責人牧之原翔子
- 未參與討論的主要負責人梓川翔子
- 群內未參與討論的巡查姬A
- 參與討論的用戶李四
- 未參與討論的用戶王五
- 不在群內,但在編輯組大家族模板中的用戶趙六
運營和行政員又是否可以使用最終解釋權(或其他行政權力)直接解散該編輯組?
此外,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有管理組員,使其遵守方針的義務嗎?其是否須在組內編輯因為破壞等不當行為被處罰或封禁後,承擔監管不力的連帶責任?
- 這兒用的應該是MGP:對外宣傳。事實上,上面運維、我、星海所提到的「站外賬號負責人登記」這一點就是為了規避這種可能的狀況,但目前來看這部分討論不容樂觀。--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17:54 (CST)
六、編輯組的編輯規範是否具有效力
為了使專題內容格式統一,易於管理,編輯組常常在組內討論後,給出一份專題編輯規範。這在有些時候會導致組外編輯和組內編輯的矛盾,甚至造成編輯壟斷。請大家移步下一個案例:
案例六:張三想在編輯組A負責的「萌百洗衣機專題」中創建一個英語作品「Haier bros not included」的條目,經編輯組內部討論,決定 其譯名為「不含海爾兄弟」此後,羅翔子將其寫入編輯組創建的專題編輯規範中。規範內規定:將來提到該作品時,一律譯作「不含海爾兄弟」。一個月後,組外編輯李四在專題主條目「洗衣機」中添加了上述作品的相關內容,但採用了另外一種常用譯名「亥洱兄弟不在內」。之後,羅翔子撤銷了李四的編輯,並提醒他去看編輯規範。李四不服,質疑該編輯規範的權威性,認為自己的譯名更合適,編輯組A在搞壟斷專制。
該案例中出現的問題是:一個編輯組制定的編輯規範,是否與萌娘百科的編輯規範具有相近的地位與效力?
如果有,其制定時需不需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如組內投票?其是否應遵守一套類似提案的程序來防止隨意更改?怎樣保證其不成為編輯組學術專制的工具?
如果沒有,其是否有獲得這種地位的提升通道,例如可以體現組外用戶意見的投票(在該專題編輯超過一定次數的用戶都擁有票權)?當用戶對專題編輯規範有問題和意見時,應不應該設立一個上訴渠道,令其尋求第三方仲裁等幫助?
之前的相關討論:
- 這份政策沒有一個字提到編輯規範。--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17:54 (CST)
- (…)吐槽 (?)異議我印象中不是把有一定強制力的「編輯指引」之類的東西都扔給「專題」了嗎?——北湖3(討論) 2022年1月2日 (日) 21:36 (CST)
這是本人第一次參與提案討論,對於本人觀點中的不妥之處,請大家不吝指正。對於之前發生過的討論,如有遺漏,可以在上面補充。順祝各位新年快樂。
由於所述問題過多,本人已將六個問題的討論區分開,以便分別討論。
--From 環保酵素(💬會客廳) 2022年1月1日 (六) 01:27 (CST)
- ( ¡ )題外話 這個分討論到底應該是寫在下面的吧,上面siv的語句插在原文裏感覺好怪啊)——△AKQ 代號 不可逆(Talk/Contributions) 2022年1月2日 (日) 14:57 (CST)
討論一:
- 邀請制問題,可以通過進群驗證信息之類的方法來解決,公佈群號不會造成困擾。
- 再者,如果某個群組因為邀請制而要隱藏群號,那必然不會在站內貼着群號宣傳這個群組。這是提案完全允許的,見#編輯組的設立登記。--Ceba(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05:42 (CST)
討論二:
- 這是編輯組內部管理是編輯組內部的事情。站外群組的事情在站外討論,站內的事情在站內形成共識。
- 我個人認為有關「編輯組內部管理規則」的規則,不是必要的,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 --Ceba(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05:42 (CST)
討論三:
討論四:
- 這個問題我覺得討論價值不大,個人認為沒誰會閒得慌圍繞編輯組大家族模板打編輯戰……站內大家族模板和站外群組模板,沒必要必須是完全一致的。
- 將用戶列入大家族模板,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了解到本人同意意向的其他人;將用戶移出大家族模板,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決定踢出的編輯組負責人。很顯然,用戶自己把自己移出大家族模板之後,其他人(包括編輯組負責人)不應該再加回去;編輯組負責人將某用戶移出大家族模板之後,用戶本人不應該自己加回去。我想這應當是不言而喻的,不需要成文寫入指引。「規則並非越細緻越好。」
- 提示,萌娘百科指引只能管到站內,站外基本上沒法管。
- --Ceba(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05:42 (CST)
討論五:
- 個人認為提案中寫的非常清楚了,相關責任直接找「編輯組的主要負責人」。
- 提示,「(建立規則要)為執行規則留下靈活的空間。」
- --Ceba(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05:42 (CST)
討論六:
- 需要指出的是,「編輯組」不是「專題」,此提案討論之內容(編輯組指引)是不涉及相關編輯規範的,參見萌娘百科_talk: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編輯組政策制定與管理#幾點關於現行草案的疑慮。有關內容參見萌娘百科: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專題的定義與管理、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開設專題名字空間,專題指引並完善配套論述的提案,儘管專題提案大概率這次無法通過。--Ceba(討論) 2022年1月1日 (六) 05:42 (CST)
投票區
鑑於已經挺長時間沒有新的討論了,儘管我覺得還有討論空間,不過留給時間吧。
先召喚維護組:@AnnAngela,云霞,AnnAngela,蓝羽汇,弗霖凯,Lyhic,星海子,Sivlovski,玄微子,AkizukiSaitou,Hlwan03,Luenshi007,Bbrabbit,宇文天启,平塚八兵衛,空翊,サンムル,Vcfch843875618,HetmesAskalana,不是液氮,红石小蝈,Xzonn,C8H17OH,Chko08022003,Bete1geuse,Leranjun,一位史蒂夫,小乃,LUO1P,TsanconBYin,公的驱逐舰,泠佛.,西尾哈鲁卡,Siw19981998,Wenzuxiaot,珞珝,SinonJZH,Sytus,沼泽,Bob1301,あめろ,Daigui,屠麟傲血,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2:14 (CST)
這邊是參與討論的用戶:@Ericliu1912,北湖3,AKQ,花落丿天使,Ceba robot,9uiuiuil,Honoka55,Bhsd,Sirogohan,Hamon002,萌娘百科·源初--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2:16 (CST)
管理員
- 同意
- (+)同意 發起人票,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2:16 (CST)
- (+)同意 想說的我都說了,看到有人同意我的觀點我也沒啥好說的了。——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4:06 (CST)
- (+)同意 對站內管理部分沒有疑問,希望運維加強對外宣部分的監管,在這方面站內方針能做到的約束有限。——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5:03 (CST)
- (+)同意 雖然仍然有一部分內容需要改進,但這個提案的大方向是好的。——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2年1月9日 (日) 22:07 (CST)
- 反對
- 棄權
- (∅)棄權 我對外部社交媒體平台賬號負責人不精確到人仍抱有疑慮。—— ほしみ 2022年1月9日 (日) 12:44 (CST)
巡查姬
- 同意
- (+)同意 是好的。——★Sytus~(Talk) 2022年1月9日 (日) 12:24 (CST)
- (+)同意 汴完再修,修完接着汴--由使用者樂然(議)撰於 2022年1月9日 (日) 13:16 (CST)
- (+)同意 暫時還沒有想到其它問題,先這樣吧。——From 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貢獻) 2022年1月9日 (日) 13:37 (CST)
- (+)同意 暫時還沒有想到其它問題。——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4:09 (CST)
- (+)同意 這個問題一直挺頭疼的,現在終於是有了一個比較令人滿意的處理 --MnO43- 2022年1月9日 (日) 14:10 (CST)
- (+)同意 同意肯定是要投的,至少我對修正案沒什麼挑剔的。汴完再修,修完接着汴——樂然這句話說得太好,我直接抄下來。--Patroller 珞珝 [與我對線] 2022年1月9日 (日) 14:12 (CST)
- (+)同意 沒有其它問題了。--Vcfch843875618(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4:50 (CST)
- (+)同意 無精力參與討論,但通讀後認為沒問題,希望這次能達成共識-- 小乃(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4:53 (CST)
- (+)同意 邊用邊改吧,我們也永遠不知道在咖啡店裏做什麼會出現問題。--By CHKO (Talk) @ 2022年1月9日 (日) 15:09 (CST)
- (+)同意 無異議。 --空翊(留言) 2022年1月9日 (日) 15:30 (CST)
- (+)同意 目前為止先這樣吧,這指引的最終完善路子還很長,但是能完善一點是一點--以上言論來自於巡查姬007君 _(:3 」∠)_(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5:34 (CST)
- (+)同意 是好的,加油!——bob1301(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9:14 (CST)
- (+)同意 別着急,慢慢來。—— DaiGui「talk」 2022年1月9日 (日) 21:59 (CST)
- (+)同意 比上個版本好。 あめろ 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00:44 (CST)
- (+)同意 至少經過了足夠的討論。--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5:59 (CST)
- (+)同意 目前的指引具有實行可能性和價值。--サンムル(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9:47 (CST)
- (+)同意 行。——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1月11日 (二) 12:53 (CST)
- (+)同意 還行--
已經是一條死魚的HetmesAskalana 2022年1月11日 (二) 16:35 (CST) - (+)同意 看樣子是沒什麼大問題,「邊用邊改吧」,「汴完再修,修完接着汴」--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1月14日 (五) 21:35 (CST)
- (+)同意 先這樣吧——From 西尾哈魯卡 (討論) 2022年1月15日 (六) 23:59 (CST)
- 反對
- 棄權
- (∅)棄權 沒汴,對相關改動個人也無法做出評估,交給大家判斷吧。--FIGHT AGAINST OMICRON! ·P. W. T. 2022年1月9日 (日) 12:50 (CST)
- (∅)棄權 對主要負責人、內外宣賬號等事宜仍有疑慮。——From 泠佛. (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3:19 (CST)
- (∅)棄權 沒加過任何編輯組,這塊就不參與了。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2年1月9日 (日) 15:56 (CST)
- (∅)棄權 沒有參與討論,不適合投贊成票,雖然通讀一遍以後我認為對現在的編輯組制度不會有太大負面影響。——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1月9日 (日) 17:01 (CST)
- (∅)棄權 首先,由於使用分身參與討論,本身不具有票權,故投出棄權票。另外,個人認為部分事項仍未得到充分討論,且本人對包括編輯組地位喪失、編輯組成立條件等事項仍存疑慮。——東方眾⭐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❶ 請問您要單推一隻小浣熊嗎? 2022年1月9日 (日) 23:00 (CST)
- (∅)棄權 並未參與討論,且自己的知識水平不高無法判斷最終方案是否合理。請原諒我棄權。--94 42 233 2001-8 J-JRE(Discussion) 2022年1月10日 (一) 05:30 (CST)
- (∅)棄權 我仍持沒有必要搞這個制度的觀點。--SinonJZH(๑•̀ω•́๑)(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2:22 (CST)
- (∅)棄權 我個人認為對這個制度有懷疑的態度,先看看情況吧…--野生的阿卡喵突然出現了並召喚出了她的紙箱!(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6:46 (CST)
- (∅)棄權 完全搞不懂,懵圈。——「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14日 (五) 11:38 (CST)
參與討論的自動確認用戶
- 同意
- (+)同意 這個提案是好的。我問的問題有些文不對題,抱歉。--From 環保酵素簽名提醒小助手(💬會客廳) 2022年1月9日 (日) 12:45 (CST)
- (+)同意 後面有問題或者改進直接拉第二修正案就行,至少這個還行 -- 滿身瘡痍の花落丿天使 2022年1月9日 (日) 13:04 (CST)
- (+)同意 ,沒什麼額外意見。--Ceba(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3:21 (CST)
- (+)同意 我認為這次修正案做出的修改都是有進步的。——Sirogohan(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3:22 (CST)
- (+)同意
支持改4。等等,改4里的「權力」是不是應該是「權利」?——移動版用戶 Bhsd 2022年1月9日 (日) 16:28 (CST) - (+)同意 對於可能存在的隱性問題,正如西弗所說的,「不如留給時間吧」。——北湖3(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6:46 (CST)
- (+)同意 :感謝提案人為此制度做出的努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1月9日 (日) 18:40 (CST)
- (+)同意 :對我們來說不得不保證這個修正案通過。 Hamon002(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3:48 (CST)
- (+)同意 儘管覺得步子邁得小了些(不過編輯組相關提案似乎一直都是這樣……),不過應該沒有壞處。——△AKQ 代號 不可逆(Talk/Contributions) 2022年1月15日 (六) 09:41 (CST)
- 反對
- 棄權
無票權用戶
- 同意
(+)同意 之前一直有在追,總的來說還是可以的,支持。——甜的白蘿蔔(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7:11 (CST)
- (+)同意 淦忘寫序號了——甜的白蘿蔔(討論) 2022年1月9日 (日) 17:14 (CST)
- (+)同意
噫我沒參與討論嘛——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13日 (四) 17:50 (CST)
- 反對
- 棄權
計票與結論
根據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權的用戶為:【管理員】、【巡查姬】、在討論階段參與了提案討論的已註冊達30天、遵守方針的活躍【自動確認用戶】。在提案有至少2位管理員參與投票時,【投票有效】。
- 投票開始時共有7名參與站務的管理員;其中,
- 4人(+)同意
- 0人(-)反對
- 1人(∅)棄權 (星海子)
- 2人沒有參與投票(弗霖凱,Lyhic)
- 投票開始時共有35名正式巡查姬;其中,
- 20人(+)同意
- 0人(-)反對
- 9人(∅)棄權 (Wenzuxiaot,泠佛.,宇文天啟,TsanconBYin,一位史蒂夫,平塚八兵衛,SinonJZH,Siw19981998,沼澤)
- 6人沒有參與投票(Hlwan03,不是液氮,Xzonn,C8H17OH,公的驅逐艦,Bete1geuse)
- 共有10名有票權的自動確認用戶參與了投票;其中
- 9人(+)同意
- 0人(-)反對
- 1人(∅)棄權
- 另有3位無票權用戶發表了意見。
當前提案有4位管理員投同意或反對票,大於等於要求的2名,該提案投票有效。
統計計票結果,全部投票之同意:反對票數量為 33:0,【同意】票數大於【反對】,且管理員的【同意】票數不小於【反對】,【提案通過】。--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6日 (日) 18:47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