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2年02月
討論版【方針政策】檔案館
方針中有無規定維護組成員在何種情況下,適用哪條條款,可對普通用戶實行封禁的時長?
抑或,一切僅出於該維護人員當時的判斷以及心情?
——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7:00 (CST)
- 已自行通讀;那麼,還是一句如果您相信吾心吾行澄如明鏡,所作所為皆為正義那就是對的吧。——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7:19 (CST)
作品名消歧義的疑問
消歧義方針有說同作品時角色和作品名重名的情況,即角色條目加(角色)予以區分,作品條目不做改動。
但若是其他作品的neta角色與作品名同名該如何?
甚至例如我創建個泰拉瑞亞(藥劑工藝)的條目,按方針那個鏈了一堆作品名的作品名條目也得被小眾遊戲的道具條目消歧義?--Dexpen(討論) 2022年2月2日 (三) 01:16 (CST)
關於改善他人用戶沙盒頁的疑問
這邊有兩個關於改善他人用戶沙盒頁的小疑問:
- (1)MGP:用戶頁面方針中,對於「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含有非常詳細的敘述,這使得其他用戶在特定流程下,能協助完善之前因質量不足而被打回的頁面。
- 個人在思考的是,類似的政策是否也可以應用於「用戶自行創作的,類似條目的沙盒」?(亦即,在對方用戶長期未上線、且用戶頁符合某未創建條目沙盒的特徵時,其他用戶在申請後,可以協助改進對方的條目沙盒頁面,並移動至主空間?)
- (2)此外,現有方針中,似乎沒有對「拷貝他人用戶沙盒內容至主空間」作任何規定。各位認為在未授權的情況下,這樣的行為是否是不禮貌的呢?如果是的話,是否應當有一定的規章制度來界定,何時可以搬運他人的用戶沙盒頁內容呢?(個人心中想像的案例是,當某用戶自己還沒寫完、不想移動的條目沙盒,突然被別人直接拷貝到了主空間,這種情況會導致編輯上產生一定的麻煩)
如果以上兩個問題政策已經有規定,是我看漏了話,請及時提醒我。這邊只是想要拋磚引玉,鄙人才疏學淺,可能並沒有考慮到很多操作上的問題,希望大家一起來討論下。謝謝! --Mathreader(討論) 2022年1月23日 (日) 10:33 (CST)
- 問這個問題只是想聽聽社群意見,並不是打算改方針。就算要改方針的話,我也傾向於按照問題(1)的方向改,即給願意編輯的用戶政策上的支持。像(2)這種連帶問題,更多是想讓各位思考一下問題(1)的適用範圍,而不是往方針里加限制。--Mathreader(討論) 2022年1月25日 (二) 08:09 (CST)
- 性質不同。被打回的頁面本身即包含了原作者想將其發布至主空間的意願,但因為質量不足被打回,因此其他用戶可以申請改進;用戶本來就創建為子頁面/用戶沙盒頁面的頁面,屬於用戶頁面,即使是用戶沙盒的模板授權也是「其他用戶可以自由編輯該頁面」,我個人認為其他用戶無權移動用戶沙盒,除非得到該用戶明確授權。——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1月25日 (二) 11:01 (CST)
- 移動頁面這一點上,我同意需要授權的觀點。還想聽聽對於「複製他人用戶頁條目內容至主空間」的看法。這樣的做法是否是可以的呢?(亦即,用戶沙盒的條目相關內容,在未授權的情況下,是否可視為他人能自由使用呢?)--Mathreader(討論) 2022年1月25日 (二) 11:26 (CST)
- 倒不是件離譜的事情……我自己經常碰到,想寫的條目被其他人造了沙盒,而對方看上去是一時興起,最後編輯後已經幾個月沒上線萌百,也不再聯繫得上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將他人的沙盒頁內容拷貝出來,加以補充完善後移入主空間,應該是最有效率的做法了。問這個問題的理由,只是想確認一下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以及大家覺得有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 事實上,之前很多被打回的頁面,很多編輯在幫助編寫時也會傾向於直接將內容複製出來,補充一下搬進主空間,而不是按照方針規定對打回頁面進行申請改進。個人還是能理解他們的做法的,畢竟完全按程序做事不僅要等兩天還要麻煩維護人員批准,不免有些笨拙。然而直接複製移動的話,在全站搜索該頁面名稱時,就會同時出現主空間頁面和(未完成的)沙盒頁面,導致一定量的誤解。此外,在複製搬運頁面內容至主空間後,理論上應該刪除原被打回頁面的分類(以防止該用戶頁面和主空間頁面同時顯示在分類樹中),但複製搬運者往往會忘記這一步,還得需要其他分類編輯幫忙補救。
- 從您上面的回覆來看,似乎不像是在反對複製移動內容,那我大致也理解了。我自己做類似事情的時候,會按照一定的準則,比如仔細檢查內容準確性;以及在討論頁提前通知搬運意願,等待2天,再進行搬運,並且再次討論頁通知「內容已搬運至某頁面,若有問題請及時聯繫我」,不知道這樣的做法是否相對合理。 --Mathreader(討論) 2022年1月27日 (四) 08:08 (CST)
- 拋開情感問題僅談規定的話,感覺上面幾位的爭論點都在於沒有標明出處。如果要單純解決出處問題的話,直接在正文或者注釋欄里,填上「本段內容來源於萌娘百科用戶XXX」,是否就可以了呢? --Mathreader(討論) 2022年1月29日 (六) 10:29 (CST)
- 所以說到底,還是可以將這件事理解為「是否禮貌」的範疇上。我覺得大家的態度不同,可能與編寫的條目類型也有關係:如果編寫的是人物經歷這種帶有個人創作的內容的話,確實自己寫比搬別人的更好,如果要搬運的話,應當儘可能獲得授權並進行署名;但如果是客觀的資料整理的話(比如小說發布日期、遊戲數據之類),我覺得將這類資料儘早展示給需要的讀者,而不是糾結於「是誰整理的東西」,應該是更有意義的,所以這種情況下可以放寬下搬運的門檻(當然禮貌通知這樣的事情還是應該去做的)。 --Mathreader(討論) 2022年1月29日 (六) 00:07 (CST)
這個討論串我看了很久,現在也拋出我的一點其他想法:用戶將自己被打回頁面通過各種方式完善後剪切移動到主空間,要不要去合併歷史?可能有人會說打回後那就是個沙盒,但在我看來這在技術上完全可以通過合併頁面來處理這個問題,也能夠保證編輯歷史的連貫性。
另外提問者的兩個問題,1當然不行,至於2,我只能說合乎方針但不禮貌,實踐中確有在元素擬人條目中出現了這種撞車現象。現在的修改被打回頁面方針確實太過冗長,不過撞車現象都發生在這套政策出來之前,在這之前甚至沒有政策可依,我們還有很多路要走。——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1月29日 (六) 11:57 (CST)
關於萌娘百科:收錄範圍內2.6應進行一處修改的提案
收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音樂作品:
- 具有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演唱的歌曲;
- 虛擬UP主演唱的原創歌曲;
- 不收錄虛擬UP主翻唱歌曲,除非該曲同時符合收錄範圍中的其他收錄條件。
- 使用VOCALOID、CeVIO、Synthesizer V等歌聲合成軟體製作的原創歌曲。
- 使用歌聲合成軟體製作的改編、翻唱歌曲,亦允許收錄。
- 收錄具有宣傳動畫的UTAU、人力VOCALOID原創歌曲。
- 原則上不收錄人力VOCALOID重填詞翻唱歌曲條目,除非該曲同時符合收錄範圍中的其他收錄條件。
—— 萌娘百科:收錄範圍#音樂
主題中所述的2.6節里「具有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演唱的歌曲」一條的第五小條中「UTAU」應當移動至第三小條與VOCALOID等其他引擎並列,因為海鮮市場、全所為等曲目往往沒有「宣傳動畫」但顯然也是ACGN的虛擬歌手藝術作品。 ——Rosaline(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8:25 (CST)
關於現行條目名消歧義標準的疑問
主要是關於前綴消歧義和後綴消歧義何時使用的疑問
萌娘百科:消歧義中有寫,
出现少量重名时,使用【事物名称(范畴)】的方式进行区分。 当出现大量重名时,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称】命名。未重名对象或站内不存在条目的对象不需要使用前缀命名。
在編輯分類:戰爭雷霆之下的條目時,出現了問題,參考此處,類似於這種的問題
但依據「即使在原型條目尚未建立的情況下,作品中角色也不應位於無消歧義後綴的條目名」一條,我認為產生衝突,並在我舉例相同情況的條目時以「不是人物」為理由,移動了螢火蟲(坦克世界閃擊戰)(原條目名為前綴消歧義,目前該專題內僅有兩個頁面因此被移動)
基於此,在此提出疑問,對分類:植物大戰殭屍2、分類:坦克世界閃擊戰.分類:反恐精英等大量使用了前綴消歧義的專題,是否需要統一移動至後綴消歧義,以此結束目前的分裂狀態。如果需要,這也能解決對「專題」條目產生和界定的問題。--Zyszhao.ASIA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2月7日 (一) 22:49 (CST)
還有《守望先鋒》和《英雄聯盟》的前綴消歧義與後綴消歧義這個問題呢?--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2月7日 (一) 22:53 (CST)
- ( ¡ )題外話 根據我所講的情況,這兩個作品被認為是「沒問題的」,角色採用前綴,非角色(地圖等)用後綴,目前維護組(至少@星海子如此)是如此認為的--Zyszhao.ASIA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2月8日 (二) 01:19 (CST)
- 怪了,我有說過這兩個作品沒問題嗎。—— ほしみ 2022年2月8日 (二) 01:21 (CST)
- 首先,寧這段話明顯就不是題外話,掛個題外話模板誤導誰呢?其次,維護人員眾多,對於大多數問題都會存在不同意見;星海只是維護人員之一,除非有額外聲明,他說的話不代表維護組全體意見,大可不必將其奉為聖旨(當然我個人大多數情況下還是支持他的意見)。我個人一直都很痛恨把個別維護人員的觀點渲染成維護組觀點的行為,我對其痛恨程度不亞於我對種族主義的痛恨程度。
- 就事論事的話,顯然是你對星海的話產生了誤解或過度解讀。英雄聯盟專題的問題是歷史遺留問題,這個專題的當前的主要編輯者和專題成立初期已經完全不同了,兩波人對於英雄條目命名的做法也完全不同,導致了今天的亂像。可以看看Talk:英雄聯盟這個頁面。英雄聯盟專題編輯組內已經發起了關於整改英雄條目命名的討論,會儘快解決這個問題。——From薇奈特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2月8日 (二) 02:04 (CST)
- 我基本上不看討論版的,但是我感覺zys就沒理解我的意思。我們坦克世界閃擊戰編輯組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大量的條目(100+)的標題可能會被要求修改,那麼涉及的內鏈、模板之類的變化太多了,雖然說可以用機器人替換,但是仍然需要人工檢查校對內鏈,這是大量的工作量,那麼在這個前提下,我們現在根本不敢繼續創建新的專題條目,因為這樣只會增加之後校對的工作量。所以說不是把誰的話當聖旨,而是懸而不決的事情必須快速解決,這個條目該怎麼命名,到底要改不要改,這個一定要給一個定數,拖著最終受損失的是我們編輯組。星海也好,誰的話也罷,我們一屆默默幹活的編輯者怎麼可能鬥嘴斗得過管理?那麼按著你們管理巡查說的話來做,你們是不是就可以放過我們了?球球你們快把改不改條目名這事兒解決了吧,我就是想編輯條目罷了。——世界上最不可愛的砂糖(討論) 2022年2月8日 (二) 11:14 (CST)
- 你的意思是,如果需要大規模修改的話,編輯組的擔子會變重是嗎?——From村上椎奈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2月8日 (二) 22:15 (CST)
- 不知道您知道誤解指哪裡,但我認為說的已經足夠詳細。希望您能告訴我正確的題外話使用方法。如果能解決一個堆積問題也是一件好事。--Zyszhao.ASIA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2月8日 (二) 22:23 (CST)
- 即使有大規模修改,執行修改的維護人員也理應修復所有非用戶空間和討論空間的內部連結,不存在普通編輯人員的壓力,也不存在現階段不能繼續編輯條目的問題。建議不要臆想可能並不存在的問題。
- 另外,我在討論版上提過,快速修複方式是修訂那句話為「當系列作品出現大量重名條目時,允許角色、卡牌、裝備、道具條目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稱】命名」,即增加裝備、道具。這裡修訂之後將符合艦C、碧藍現行命名方式,但是否可能會造成更多問題暫且沒有調研,相關快速提案也由發起人終止了。—— ほしみ 2022年2月8日 (二) 23:06 (CST)
- (~)補充 ,即使這麼改之後,此處提到的坦克世界閃擊戰相關頁面由於站內沒有大量重名也不能使用前綴,但允許了碧藍、艦C中的道具和人物保持一致前綴。—— ほしみ 2022年2月8日 (二) 23:17 (CST)
- 我基本上不看討論版的,但是我感覺zys就沒理解我的意思。我們坦克世界閃擊戰編輯組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大量的條目(100+)的標題可能會被要求修改,那麼涉及的內鏈、模板之類的變化太多了,雖然說可以用機器人替換,但是仍然需要人工檢查校對內鏈,這是大量的工作量,那麼在這個前提下,我們現在根本不敢繼續創建新的專題條目,因為這樣只會增加之後校對的工作量。所以說不是把誰的話當聖旨,而是懸而不決的事情必須快速解決,這個條目該怎麼命名,到底要改不要改,這個一定要給一個定數,拖著最終受損失的是我們編輯組。星海也好,誰的話也罷,我們一屆默默幹活的編輯者怎麼可能鬥嘴斗得過管理?那麼按著你們管理巡查說的話來做,你們是不是就可以放過我們了?球球你們快把改不改條目名這事兒解決了吧,我就是想編輯條目罷了。——世界上最不可愛的砂糖(討論) 2022年2月8日 (二) 11:14 (CST)
- 「目前維護組是如此認為的」,請問U:Zyszhao您的結論從何而來?如果無法給出足夠的證據,我認為您是在誹謗。請注意QQ群言論沒有任何效力,請拿出公版討論證據證明。
- 請注意前綴僅用於消歧義,不作為也不應作為專題的界定。對專題有想法請另開提案。
- 另外我認為U:Kotori-401在刻意營造對立,維護人員向來積極進行討論並尋求共識,從未有所謂「鬥嘴鬥不過」這種說法。另外維護人員也是編輯者,請不要刻意營造維護人員和編輯者的對立。修改標題後進行鏈入替換是修改者的責任,屬於維護工作之一,類似的擔心完全沒有必要。
- 另外,我想問問兩位究竟是想解決消歧義相關的問題還是坦克世界編輯戰的問題?如果是前者,那我們就從方針的角度談,不要單談坦克世界閃擊戰的問題。如果是後者,那請移步頁面相關版,我們就坦克世界閃擊戰和現有的政策來討論怎麼改。
- 最後,我個人非常討厭發起一個頁面相關討論的時候提到一大堆其他頁面的行為。以上。——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2月8日 (二) 23:20 (CST)
找到了同日(1.8)1群的發言記錄(感謝我那不清緩存的習慣),您對移動螢火蟲(坦克世界閃擊戰)的依據給出的是「消歧義方針」「非角色不允許使用前綴」,在追問時給出的答覆是「僅允許擬人化/萌化的用前綴」「普遍用後綴 不用前綴」(此時有分類:腦葉公司專題的編輯者提出了異議,相關條目卻無任何變化),在問道分類:艦隊Collection中裝備的條目命名時以「艦C是擬人作品」卻對裝備本身的條目以「那玩意本身就是遺留問題」「但是別人沒改不是你也拒絕改的理由」「別人闖紅燈你也闖紅燈」搪塞(希望有熟悉艦C的編輯者給出遊戲裝備妖精的定義)並再次拋出「擬人作品和非擬人作品不一樣」的論點「即使允許前綴,也是僅限於擬人/萌化作品」。在解釋完並說「我移動完難道沒替換嗎」後將消歧義方針中含糊不清的「當出現大量重名時」解釋為「整個專題重名」(原句可理解成單個頁面名存在重名)並強行說「規則寫的沒問題,你理解出問題了」。後說「第一段是@金萌橋姬寫的 能解釋的人跑路了 不想推就按照現在的解釋走」來結束問題。
目前,除去涉及到問題源頭、現已被移動到原型條目名的分類:戰爭雷霆外,分類:坦克世界閃擊戰、分類:植物大戰殭屍2、分類:日冕、分類:腦葉公司和分類:反恐精英都涉及到您所說的「非角色」「擬人作品」卻大量使用了前綴消歧義的問題,並且想必還有著更多的專題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希望您能對以上作品的消歧義是否需要全數更改或全數保留做出答覆或提出觀點。--Zyszhao.ASIA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2月9日 (三) 00:39 (CST)
- QQ群發言記錄不能作為任何參考,請停止類似舉證,不要降低討論質量。另我在上面提出了一些疑問,還請解答一下。——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2月9日 (三) 00:45 (CST)
- 解決消歧義條目名相關的問題中這個專題本身就是問題的源頭,如果能直接將整個對應專題內的前後綴問題統一不勝感激。如果現在將閃擊戰這個專題統一前後卻不講大量重名的問題,這個問題未來很可能會重演。另外,星海確實在這邊不服的時候直接進行了移動並且只動了兩個頁面並將剩下的50+頁面維持前綴(且其中存在消歧義頁的鏈入)。上述「站內沒有大量重名」對於其他分類也同樣適用,如果要解決問題就別指解決一半搞雙標,到時候再移動又會產生衝突。
- 換言之,消歧義這東西,要不就前後只留一個,要麼直接維持現狀,只要有兩種情況一定有人用亂。另外我比較好奇在站外拿站內不存在的東西來解釋在站內的行為又在站內說解釋無效算不算一種潛規則,你要說方針有說「娘化才能用前綴」我對移動表示贊同,要是沒有這一條/解釋不明確本身就有歧義卻拿來當「方針」我無話可說。--Zyszhao.ASIA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2月9日 (三) 23:23 (CST)
- 未必必須前綴或後綴,或許根本沒有歧義。—— ほしみ 2022年2月9日 (三) 23:53 (CST)
我來說說個人觀點吧,對於坦克世界閃擊戰的坦克相關條目的消歧義,如果按照「當系列作品出現大量重名條目時,允許角色、卡牌、裝備、道具條目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稱】命名」來解釋的話,在遊戲角度其坦克本身就作為以第三人稱視角的可操縱性角色而加入遊戲對局,而坦克其本身也是制式武器裝備之一,應包含其中角色和裝備兩點,至於大量的消歧義存在與否最好的例子莫過於KV2這個消歧義頁,而其他的一些坦克也在站內存在重命名的條目,比如鼠式,T-34,KV1,KV3,KV4,IS-7,等等各種各樣的相似重命名條目,順帶一提站內坦克相關的專題有坦克世界,坦克世界閃擊戰,戰爭雷霆等,另外還有娘化遊戲裝甲少女,坦克少女,鋼鐵華爾茲,灰燼戰線等,找到相關坦克條目的重命名應該不難。除此之外還有一點可以探討,坦克世界閃擊戰:虎式(P),坦克世界閃擊戰:VK 100.01(P),坦克世界閃擊戰:VK 90.01(P)此類條目坦克名稱中包含有小括號的標題,如果使用後綴消歧義再增加小括號可能極為不妥。-- 默歸墓討論討論 2022年2月9日 (三) 19:45 (CST)
- 很可惜,當前方針內並沒有「裝備、道具」,所以你這個可能在當下並不能成立。—— ほしみ 2022年2月9日 (三) 23:53 (CST)
所以才說如果啊!首先我說的並不是「裝備、道具」而是「角色、裝備」,您沒有回答「角色」,角色應該不等同於人物。再者,根據當前方針萌娘百科:消歧義#前綴消歧義中所寫:當出現大量重名時,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稱】命名。未重名對象或站內不存在條目的對象不需要使用前綴命名。舉例以螢火蟲此消歧義證明存在大量重命名,螢火蟲(坦克世界閃擊戰)中查看歷史中發現您將前綴移動到後綴,您給出的解釋為:非人物不允許使用前綴消歧義。而根據當前方針使用前綴消歧義沒有問題,並未提及人物二字,希望您回答一下。另外我所說如標題名本身帶有小括號那麼進行後綴消歧義使標題名含有多個小括號,同種小括號內表示的內容還不同,如:把 坦克世界閃擊戰:虎(p) 改為 虎式(p)(坦克世界閃擊戰) 這種相同符號內表示的內容完全不同,即前者坦克型號後者範疇,這樣的條目命名真的沒問題嗎?-- 默歸墓討論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00:41 (CST)- 個人認為首先坦克世界閃擊戰中的載具屬於世界觀/設定內容範疇,不屬於角色,專題中的{{人物信息}}則為錯誤使用(個人認為應使用{{道具信息}})。其次,上述提及的遊戲中存有大量的紅鏈,實際構成消歧義的頁面並不多(對此的處理可以參考這個討論)。此外,命名指引並未對頁面的括號數量作出限制,現有頁面中也存有使用兩個括號的。--QAO-LP0 (討論) 2022年2月11日 (五) 15:39 (CST)
- 說到括號問題,我舉倆例子哈:閃耀幻想曲:優子(土之法師)/閃耀幻想曲:優子(土之法師)(4星),閃耀幻想曲:有馬日詰(火之騎士)/閃耀幻想曲:有馬日詰(火之騎士)(5星)
- 還有我非常推薦在頁面討論版再開一個串單獨討論坦克世界閃擊戰的問題,先汴清楚坦克到底是不是道具/人物/角色。大前提都不一樣擱這嗯汴,一方假定坦克是角色然後說角色應該怎麼消歧義,另一方假定坦克不是角色然後說非角色應該怎麼消歧義,這樣汴能汴出關於消歧義的共識才見nm的鬼了。——From川口芳乃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2月12日 (六) 01:48 (CST)
關於遊戲玩家的收錄問題
先上收錄範圍選段:
收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現實人物:
- 符合收錄範圍的作品的相關創作者:漫畫家、聲優/配音演員、動畫師、原畫師、插畫家、小說家、P主、音樂家、腳本作家、製作人等;
- 其他ACG相關行業內容創作者:網絡畫師、歌手、Coser、舞者、網絡視頻製作者、主播等;
- 與ACGN+文化、迷因等關聯的人物。但相關條目應當圍繞相關ACGN+文化、迷因為主予以介紹,非ACGN+相關的人物經歷進行簡要概述即可。
遊戲玩家不能算是前兩者所屬的「創作者」,又不太能算是和「ACGN+文化、迷因」相關(這裡指很多遊戲玩家本身不存在一些很知名的迷因或文化)。
如上述所述內容屬實,那遊戲玩家則不在目前的收錄範圍內,意味著
- 目前的收錄範圍缺少了這些 應該 收錄的人物,或
- 這些 不應該 收錄的人物頁面出現了。
先說一下我自己的意見,我認為萌百 應該 收錄遊戲玩家。作為遊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玩家的頁面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我們也應該定立適當的限制,否則可以預見活躍編輯中的大部分人將會進入收錄範圍內,例如是否職業玩家、有否曾經在某些比賽中獲獎等。
以上。--By CHKO (Talk) @ 2022年2月9日 (三) 21:23 (CST)
- (-)反對 (☩)意見 不希望把除開出自自己意願的「遊戲主播」的「非主播玩家」納入收錄範圍;雖然「職業選手」應予收錄,而民間「破記錄者」等如有必要,可在相應遊戲或遊戲賽事做恰當介紹。
- 一個很惡劣的例子:沙市劉×——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EDITO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2月10日 (四) 06:49 (CST)
- 所以,相比增加「遊戲玩家」,我認為應增加的是「(電競?)職業選手」。——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EDITO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2月10日 (四) 08:19 (CST)
- 補一個電子競技職業選手就行了,「遊戲主播」通過知名度來進行限制——如果一個遊戲主播光直播不去做做錄播,那這也只是少數了。——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8:59 (CST)
關於英萌、日萌等站點單獨設立部分用戶組的調研
經運維方技術人員確認,英文萌娘百科、日文萌娘百科可以單獨設立部分用戶組。
個人認為在保持中文站用戶組為全域用戶組的前提下,可以單獨設立英萌巡查姬、日萌巡查姬用戶組,以便更好、更方便地維護相關站點。如果社群確有需求,我會發起相關提案制定相關政策。
ping一下近期在英萌、日萌有過活躍的一些非維護人員。@Honoka55,Tibbie2017tibbie2018,蜜桃喵,Ericliu1912,LiaMinina,桂の脌,Soziisheh,Grandom,烟城子。—— ほしみ 2022年2月5日 (六) 00:36 (CST)
- (+)支持 為了長遠考慮。--由使用者樂然(議)撰於 2022年2月5日 (六) 12:06 (CST)
- (+)強烈支持 加油! ——From 西尾哈魯卡 (討論) 2022年2月5日 (六) 16:21 (CST)
- (+)支持:不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2月5日 (六) 17:42 (CST)
- (+)支持 不必多言,外文站點本就應該設立專門維護組。--by LJL(討論) 2022年2月6日 (日) 17:54 (CST)
- (+)支持 持續關注。——GuoPC · Talk 2022年2月6日 (日) 17:59 (CST)
- (+)支持 好耶!——From 泠佛. (討論) 2022年2月7日 (一) 00:50 (CST)
- (+)支持 可以設置幾位巡查姬分別專門進行兩個分站的維護—— 桂月August(討論) 2022年2月7日 (一) 11:02 (CST)
- (+)支持 有個問題,版權協議能變更為cc-by-nc-sa嗎--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2年2月8日 (二) 01:54 (CST)
- 哦另外我想起來了,是否需要區分全域用戶組和站點用戶組?我認為Zh的應該默認全域用戶組,然後En和Ja單獨申請站點特定用戶組,同一個用戶組是全域則取消站點。
比如去En當行政(((--由使用者樂然(議)撰於 2022年2月8日 (二) 23:19 (CST)
你好,我就是萌娘百科英語版「魔法禁書目錄」條目的編輯者Soziisheh,也是你們提到的活躍用戶。最近我發現英語版上不去的問題,請問這是怎麼回事?--Soziisheh 2022年2月12日 (六) 10:59 (CST)
(☩)意見 認為當前階段非中文站只需要設到巡查。——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EDITO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2月14日 (一) 02:31 (CST)
關於收錄範圍補遺的修正案草稿已經提出
我已經在User:沼澤/筆記本針對上次提案的一些未盡事宜撰寫了一些修正,現進行意見徵集,歡迎各位用戶在此進行討論並給出您的寶貴意見!——「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14日 (五) 19:13 (CST)
遊戲部分
(☩)意見 不希望直接去一刀切傳統棋牌,至少應保留一套可以最低保證遊戲進行的基礎規則(如中國體育總局規則(去除細微判和判負條件)),去掉一些進階和技巧介紹;基於同一基礎用具的、規則相似的棋牌可以合併至同一條目,並減少部分「村規」的說明。我不認為部分現代桌遊有比傳統棋牌優越、嚴謹、平衡性良好之處。另外,贊成不予收錄傳統棋牌不ACG化直接套用規則的軟體。——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14日 (五) 22:51 (CST)
- (▲)附議 聽說有些人以此類內容「不屬於ACGN」為由想要讓此類內容以原型收錄限制此類內容在萌百的立足,結果因為根據現有指引此類內容是否屬於「G」未作出明確定義雙方處於僵持狀態甚至鬧成現在這樣的專題大危機。關於這點我自然是持支持這類內容屬於「G」的觀點的,至於原因限於篇幅等這個問題展開討論的時候再說不遲。 Hamon002(討論) 2022年1月14日 (五) 23:04 (CST)
- 可以考慮允許規則的收錄。我同樣不覺得現代桌遊有什麼優越之處,就像輕小說相比傳統小說一點也不優越,但出於站點本身關係,我們卻只要輕小說而非傳統小說。——「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14日 (五) 22:57 (CST)
( ? )疑問 遊戲的資料片,特別是魔獸和FF14這樣的MMORPG,他們的資料片是否應該作為一個獨立的遊戲進行收錄?--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1月18日 (二) 11:11 (CST)
- @Hooonooka,個人認為魔獸世界的資料片並非獨立遊戲,FF14不知道,它們可以單開條目敘述但不應當被稱作「獨立遊戲」。——「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18日 (二) 18:41 (CST)
雖然感覺自掘墳墓,但問一句,遊戲攻略內容相關能深入到什麼程度?在有個很重要(但同時感覺也是漏洞滿載)的規定萌百不是維基農場,禁止在萌百建立子點站之下;如果攻略和心得都能寫寫的話,感覺一大堆gamerch的日遊子點站可以幾乎整個全在萌百寫一遍,部分獨立遊戲建的不錯的wiki都可以每個物品一個條目(像殺戮尖塔、異星工廠、星露谷物語那樣如果完全按他們的官方wiki或者灰機wiki那樣,每個卡牌/零件/農作物一個條目,感覺沒有辦法制止(還是說,沒關係?);當然星露谷現在角色單開條目沒有問題)——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0:20 (CST)
- 參考1 參考2 參考3——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0:35 (CST)
- 個人來講不支持寫得這麼細,但目前不準備禁止。——「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30日 (日) 17:36 (CST)
- 了解。——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30日 (日) 17:41 (CST)
- 不過,已成定局內容我不想再爭個面紅耳赤,只是希望少點「收錄範圍修訂前允許甚至鼓勵收錄的內容,在下次修訂收錄範圍後面臨需要全部刪除」的局面,最好是不要再發生。如果您能在此方向有所考慮,則只能說,感激不盡。——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30日 (日) 21:55 (CST)
- 除去小說這種收錄範圍嚴重規定不清的部分外,大多數的修訂只是在於規範邊緣內容,包括這次也是。不管修改怎樣的方針,進行站內的大規模內容刪除都是不妥的、不應當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31日 (一) 08:38 (CST)
- 感謝那麼要是所說的那點已成定局那如果還有下次修訂大概也會被承認地位了(若有所思),算了,我沒有問題了。——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31日 (一) 08:57 (CST)
- 除去小說這種收錄範圍嚴重規定不清的部分外,大多數的修訂只是在於規範邊緣內容,包括這次也是。不管修改怎樣的方針,進行站內的大規模內容刪除都是不妥的、不應當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31日 (一) 08:38 (CST)
- 沒有提及人狼遊戲、國王遊戲等非桌遊室內遊戲(Parlor Game)的樣子--Dexpen(討論) 2022年2月2日 (三) 05:09 (CST)
- 或者說LARP--Dexpen(討論) 2022年2月2日 (三) 05:14 (CST)
- 「國王遊戲」應該可以算入Category:原型活動、{{ACG活動}},作為日常番常見劇情。——C8H17OH(討論) 2022年2月17日 (四) 22:53 (CST)
小說部分
(☩)意見 希望限制傳統意義上的非ACGN相關作品(或許應該叫純文學?)以小說形式收錄,使其必須遵循原形收錄規則。--某FFF團的高級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1月18日 (二) 21:24 (CST)
- 這是應該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23日 (日) 20:57 (CST)
- 目前我嘗試使用「進入公有領域前被改編為ACG作品」來進行界定,這個界定方式甚至可以隨著時間變化雷打不動,但時間跨度太大了。——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9:09 (CST)
針對「網絡小說/網絡文學」這一概念,需要注意的是,隨著國內網絡文學行業的日益發展,如今的網絡小說在題材和內容上越來越多樣化,而不局限於固有印象中的某幾個類型,如玄幻修仙、古風穿越、言情耽美等。除了出版發行渠道不同,首先在網絡平台上發表和連載,網絡文學和傳統文學之間並不是那麼涇渭分明。2019年10月,25部網文佳作獲國家新聞出版署和中國作家協會聯合推介,其中不乏現實主義乃至主旋律作品,這些作品雖然也是網絡文學,但與通常認知中的ACGN文化可說是沒有任何關係了。因此我個人對於【在網絡小說/網絡文學網站進行連載且已出版單行本的】這一條表示存疑。--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8日 (二) 23:24 (CST)
- 似乎問題還是出於,國內沒有大型的承載「ACG風格小說」的站點,大多數網絡文學站點都是混雜的,什麼都登,和日本那邊狀況出入比較大。——「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23日 (日) 20:57 (CST)
- (…)吐槽 日本的「輕小說」的定義是什麼?「ACG風格小說」又是什麼?為什麼要把中國網絡小說排除掉啊?要不乾脆就「被改編為動畫、漫畫、(電子/桌面)遊戲的小說作品可以作為原型介紹」來處理好了。--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1月25日 (二) 03:30 (CST)
- 一、這裡我沒想和你扯輕小說定義,我只是請你直觀的思考一下,有些小說很明顯不應當屬於ACG作品範疇,它們不應當被收錄;二、目前沒有任何意圖開掉中國網絡小說,只是對於混亂的現狀表示存疑,並準備進一步討論。這裡不需要你過度解讀然後進來胡攪一頓。——「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25日 (二) 11:10 (CST)
- 看網絡小說的人不一定會看漫畫、動畫,玩(電子)遊戲。--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2年1月27日 (四) 04:39 (CST)
- @夜羽と善子你這種說法是在預設立場。另外日本也有「成為小說家吧」這個小說網站,自然也有網絡連載的輕小說一類(如《為美好的世界獻上祝福!》)。--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1月27日 (四) 13:55 (CST)
- (…)吐槽 日本的「輕小說」的定義是什麼?「ACG風格小說」又是什麼?為什麼要把中國網絡小說排除掉啊?要不乾脆就「被改編為動畫、漫畫、(電子/桌面)遊戲的小說作品可以作為原型介紹」來處理好了。--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1月25日 (二) 03:30 (CST)
現實人物部分
【符合收錄範圍的組織的所有者】這一條,建議修改為【符合收錄範圍的組織的創始人或高級運營管理人員】,「所有者」這個措辭好像不是很嚴謹。--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8日 (二) 20:54 (CST)
- 可以,但「高級運營管理人員」是不是也有點模糊……——「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19日 (三) 10:20 (CST)
- 「具有重大事務決策權的高級運營管理人員」?我主要想表達的意思是,條目人物至少應是在該組織中能說了算的人,而不是隨便一名員工或中層管理人員,避免濫收。--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9日 (三) 11:47 (CST)
- 「P主」和「音樂家」可不可以整合在一起呢?比如「音樂人」之類的。--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1月31日 (一) 11:24 (CST)
- 否。—— ほしみ 2022年1月31日 (一) 11:33 (CST)
事件部分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可能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個事件收錄範圍,需要的可能是事件編輯指南。--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1月27日 (四) 08:51 (CST)
- 或許是的,就像現實人物編輯指引一樣。——「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28日 (五) 15:56 (CST)
- (~)補充 還有原型條目——北湖3(討論) 2022年1月28日 (五) 21:41 (CST)
音樂部分
收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音樂作品:
- 具有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演唱的歌曲;
- 虛擬UP主演唱的原創歌曲;
- 不收錄虛擬UP主翻唱歌曲,除非該曲同時符合收錄範圍中的其他收錄條件。
- 使用VOCALOID、CeVIO、Synthesizer V等歌聲合成軟體製作的原創歌曲。
- 使用歌聲合成軟體製作的改編、翻唱歌曲,亦允許收錄。
- 收錄具有宣傳動畫的UTAU、人力VOCALOID原創歌曲。
- 原則上不收錄人力VOCALOID重填詞翻唱歌曲條目,除非該曲同時符合收錄範圍中的其他收錄條件。
—— 萌娘百科:收錄範圍#音樂
主題中所述的2.6節里「具有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演唱的歌曲」一條的第五小條中「UTAU」應當移動至第三小條與VOCALOID等其他引擎並列,因為海鮮市場、全所為等曲目往往沒有「宣傳動畫」但顯然也是ACGN的虛擬歌手藝術作品。 ——Rosaline(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8:25 (CST)
- 人力VOCALOID是創作手法,不是歌聲合成引擎,談及這個詞彙時和大前提「具有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相去甚遠,所以這個部分應該單獨提出來論述;你沒有說錯,UTAU應當和其他引擎並列。——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8:57 (CST)
- 暫不管「宣傳動畫」的問題,( ? )疑問 這樣是否會使得使用UTAU調音的鬼畜性質作品得到得以收錄的空子?
- 如果不存在這個問題或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那麼我是支持的。——4O74Y74L74J7(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8:59 (CST)
- 注意大前提:「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鬼畜性質作品一般達不到這個要求。人力VOCALOID作為創作手法在這個章節描述本來就是不對的,應當單獨描述。——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9:05 (CST)
- 好的,感謝解惑。——4O74Y74L74J7(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9:12 (CST)
- 注意大前提:「獨立二次元形象的虛擬歌手」,鬼畜性質作品一般達不到這個要求。人力VOCALOID作為創作手法在這個章節描述本來就是不對的,應當單獨描述。——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2月10日 (四) 19:05 (CST)
要不要給這個問題開個投票?——Rosaline(討論) 2022年2月12日 (六) 20:29 (CST)
另一個問題:上述引文說「具有獨立二次元形象」,但這個表述應當改掉。因為VOCALOID引擎的VY1、VY2,SV引擎的saki都沒有「獨立二次元形象」,但她們都是歌聲合成軟體的歌手。 ——Rosaline(討論) 2022年2月23日 (三) 15:14 (CST)
關於什麼才能被收錄
翻了一下討論版存檔,又看到了對2016年和2020年對inm的存廢討論,還有我自己對發起的對六學的存廢討論,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既然萌百目前伺服器早已遷回國內,那麼萌百的收錄範圍,是否應該考慮公序良俗?--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2月20日 (日) 23:38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