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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讨论: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评论区管理方针的提案(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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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页面“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评论区管理方针的提案(2016.09.07)”是萌娘百科现有方针、指引或其他规范文件的讨论案

正文

萌百自去年起已将评论区从外挂的多说插件改为了内置于百科之中的评论插件,相应的,巡查及以上的维护人员也获得了管理评论区的权限。但维护人员至今没有可以参照的评论区管理方针,导致了诸多状况。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故提出这样一个提案,内容如下——

  1. 萌娘百科的评论区是萌娘百科的一部分,管理员与巡查姬皆拥有管理页面评论区的权限与义务[删 1]
    1. 管理员与巡查姬应当参照本方针第二、三、四条之规定[增 1]定期对页面评论区进行相应处理
    2. 管理员与巡查姬应当受理用户对页面评论区的处理请求,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用户
    3. 管理员与巡查姬应当定期检查被举报评论中的内容,将其中违规的评论删除,并将并未违规评论的举报标记去除
    4. 上述内容并非强制性义务,但仍希望管理员和巡查姬对评论区做适当的管理。[增 1]
  2. 涉及到以下内容的评论应当被立刻删除:
    1. 危害国家及社区安全的敏感信息[改 1]
    2. 淫秽色情内容[改 1]
    3. 人身攻击类内容[删 2]
    4. 无关广告类内容
    5. 欺诈链接/钓鱼木马/捐款购买链接等内容
    6. 带有敏感内容或违反了法律(例如侵犯著作权)的网盘分享链接。[改 2]
    7. 完全乱码/无意义玩梗[删 3]类内容
    8. 反复发送同一内容
    9. 令人感到严重不适/不安/恐惧/惊吓的内容
    10. 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改 2]
    11. 暴露他人个人信息等侵犯个人隐私的内容[增 2]
    12. 冒认或骚扰他人的内容[增 3]
    13. 其他由管理人员讨论后主观认定的特殊情况。[增 4]
  3. 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评论,其发送者应当被封禁,封禁天数等按照方针中的用户封禁政策执行:
    1. 在评论区内发送涉及到第二条第1、2、4、5、7款的新用户应当被立刻封禁
    2. 在评论区内多次发送违规内容,且经提醒后仍然继续发送违规内容的用户
  4. 在特定情况下,评论区的管理人员可经过讨论添加正则黑名单以帮助评论区的管理。[增 5]
  5. 如若管理员与巡查姬多次在评论区进行违规管理操作,视作对萌娘百科的破坏,按照方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6. 免责声明:参见萌娘百科:免责声明[增 6]

--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0:04 (CST)

增删注释区

  1. 1.0 1.1 应相关讨论(第二分段与第三分段)增加
  2. 应相关讨论(第二分段)增加
  3. 应相关讨论(第三分段)增加
  4. 应相关讨(第二分段)论增加
  5. 应相关讨论(第二分段)增加
  6. 应相关讨论(第二分段)增加

  1. 参见增01
  2. 参见“改02”
  3. 应相关讨论(第一分段)修改

  1. 1.0 1.1 参见“增06”
  2. 2.0 2.1 应相关讨论(第二分段)修改

讨论区

在讨论正式开始前解释三点——
1.评论的举报标志是可以被去除的,按照开发者的说法,在MediaWiki版本更新后这一功能就可以实现
2.已确定被封禁用户亦无法发送评论。
3.第二条第十款的意思是“或是”前后的内容保留其中之一,即是仅将保护范围限制在萌娘百科本身,还是扩大到词条、用户和词条描述对象等--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8:09 (CST)

(+)支持 --W3jc讨论) 2016年9月7日 (三) 08:16 (CST)

分段1

(☩)意见 我觉得什么是“没意义玩梗”不好定义。比如说在VC圈里,“哈哈哈哈哈哈”已经是一个梗。可是在坐如果不了解VC圈的话我岂不是就变成没意义玩梗了吗?--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9月7日 (三) 09:56 (CST)

2.7 刷梗那个删除没意义,我认为删除是螳臂当车。应去掉 --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12:37 (CST)

当年马亲王条目评论500+是萌百最多评论的条目,但是评论95%只有一句话“祥瑞御免家宅平安”(或是其变种比如“羊踹玉兔”),那么站长你觉得一个条目评论区只有没有实际内容的梗好么?——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7日 (三) 14:24 (CST)
顺带一提马亲王本人并不喜欢有人刷这些,站长你觉得呢?——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7日 (三) 14:28 (CST)
“禁止刷梗”本意是好的,可是实际上并没有操作性。就像祥瑞条目下的评论,管理组需要一条一条的删,并且一个人一个人的在用户讨论页回复“萌百规定禁止刷梗”;不看或不会看用户讨论页的看客,发现留言被删了,肯定会抱怨,甚至抹黑萌百(不要忘了萌百访客中有多少小学生)。——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9月8日 (四) 07:27 (CST)
+1,禁止刷梗实际上不可行。--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9月8日 (四) 22:00 (CST)
@CFSO6459Hlwan03然而你们忘了有MediaWiki:Flowthread-blacklist,马亲王梗在这里被禁止——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8日 (四) 23:10 (CST)
然而他们还在(能)变着法子刷梗……毕竟是过滤器,肯定是能绕过的。——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9月9日 (五) 03:52 (CST)

我压根觉得没有讨论怎么管理评论区的必要啊,编辑规范可能有人不知道,但是难道从小就没家长老师教导他应该遵守公共场合的社交礼仪吗,有权限的人发现引战、辱骂、人身攻击等在公共场不当的言论直接删了就是,严重的就由管理员来封禁,根本没必要搞一个提案这么麻烦。——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0 (CST)

@蓝羽汇这是为管理操作提供一个依据,一方面是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降低管理人员在管理评论区所要面临的风险(避免受到无端的滥用权限的指责)针对之前发生的种种情况,后面这个作用可能要更大一些。--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50 (CST)
还以为是要复杂化,仔细看了之后觉得和我想的也差不多,还可以。——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9 (CST)
是的,因为大多数内容都是比照方针中要删除的内容整理下来的,只是将其按照评论区的实际需要加以改造了而已。--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51 (CST)

分段2(所谓版规)

之前的萌娘百科_talk:提案/未通过提案/关于社区共识存档机制的提案(2016.03.30)说到一半就没有了,希望这次不会吧。

这些版规,不是其他论坛有一堆吗?我就去抄考一下:


一、责任声明:

本站使用者须对自己所张贴之每一篇文章负责,本站毋需对讨论区内的言论负担起任何的责任,责任的归属权属于各位发表人,在本版内发表的言论,智慧财产权均属于原发表人,非经原发表人同意,包括本站均严格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侵权行为。

二、发表文章时之注意事项:

(1) 尊重他人意见,注意用字遣词与口气,避免引起争吵 。
(2) 避免在公众区域,讨论私人事务。
(3) 禁止发表为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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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适度引用文章,避免引用过长文章,造成阅读困扰。
(7) 不适当的广告、宣传活动或商业性留言。
(8) 禁止发表谩骂、胁迫、挑衅、猥亵或不雅之文字。
(9) 禁止发表个人测试用文章或散播不实消息之文章,张贴文章,应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10) 若有未规定的部份,由站长依主观认定,视情况处理。

三、违规处理办法:

(1)所有违反规则的文章将有可能被自动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
(2)所有违反规则的成员将有可能接受扣分或禁权的惩罚而不作任何通知。
(3)若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欢迎向我们反映和投诉,我们将会秉公处理。

四、附注及补充说明:

(1) 本站欢迎网友互相讨论发表己见,唯请务必遵守上述规定。 
(2) 是否违反上述规定,由管理人员主观认定,请谨慎用词。
(3) 请学习包容各种意见,如遇恶意批评或攻击之文章,切勿加入争执,站长会有适当之处理,
     否则双方皆依上述规定处理。


有些内容不需要写的那么细,大方向对了就行,因为实际操作还是靠「主观判断」。

开头缺了免责声明,提案名为「管理方针」,提到职权问题似乎有点扯得太过了,不过不妨碍一起说。另外十分遗憾的是在关于维护人员的责权范围的新界定上(Talk:讨论版/存档/2016年07月#【提议】关于用户权限体系更新这件事),这些事应该是不属于管理员和巡查员的负责范围。虽然管理员和巡查员拥有讨论区的相关权限,直接视为相关工作,也算是增加工作量了吧。

个人更倾向,将讨论区管理的权限独立出来,让多些人帮忙,也减轻维护人员的工作量。

人生攻击、诋毁之类的分成太多项目了,合起来一条就行。不需要特别强调萌百,人身攻击一类的观点同样是适用于【萌百】的。

关于分享资料,如果不涉及色情保留,违反法律(侵权、造谣),应该可以吧。

没有考虑的【私隐】这个问题,暴露他人个人资料,也是十分严重的。--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7日 (三) 23:17 (CST)

@Nostalgia几点回复:一、上一个提案是因为我当时精力不足,无暇继续完成(适当的时候我会重新提出),这一个提案不出意外的话我会坚持到它通过为止。二、有一些依靠正则黑名单就能解决的问题(例如不能用某些代码)还需要写进这里吗?三、免责声明和隐私相关的条款是非常好的提议,我会在之后加上,至于其他项目,我会在之后再思考一下。四、这个提案提出的根本目的只是为了解决评论区管理无规矩可循的情况,至于最后到底是不是管理员和巡查来管理评论,以及是否需要把这个权限分出去,这个提案不考虑这个问题。(当然,如果以后通过相关的提案的话,对应的字句也可以再修改)。五、(额外说明)第二条下的项目实际上大部分是方针中立删内容的整理。--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23:46 (CST)
【正则黑名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样也太理所当然了,敏感词就能用黑名单禁,但是真的有用吗?关于代码,我用的字眼是【避免】,就算禁了一批,其他能用的,还是要建议:尽量少用。
关于分享资料,我举个例子,Vocaloid传说曲有人分享【传说曲打包度盘】,这个算不算问题?退一万步,作者本人来发作品素材,或者向在讨论区发布作品度盘下载,难道这个算违规?
既然尚未谈及谁来管理【评论区】,请先删掉那一段,这样会影响到投票的人。不要在事后修改,事后改,那么之前投票支持有意义吗?
说一下历史,过去评论区为多说,也就只有站长有权,后来我反应几次广告的问题(User_talk:Baskice/存档2014年9月3日#关于多说),他发现无法用多说的系统有效解决,所以将那些权限给予了维护人员(Talk:讨论版/存档/2014年07月#为了应对多说spam泛滥的问题)。维护人员默认拥有相关权限始于那时,根据当时的说法,因为没有方法处理,所以让维护人员顺道管一下。最近也职务范围也没人提过这玩儿,也能作为佐证。不要先入为主哦。--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8日 (四) 00:43 (CST)
@Nostalgia其他的意见是很有道理的,我会在今天内比照着做相应修改。至于评论区到底该不该由管理和巡查来负责的问题,我还是想让@Baskice站长来表明一下态度,如果这个任务确实是不应属于维护人员的话,我会删掉这里面相应的条款。--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8日 (四) 13:39 (CST)

分段3

已经按照之前的讨论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希望在这一分段确认“评论区的管理责任是否当然属于管理员和巡查姬”,以及讨论其他修改意见。--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9日 (五) 23:11 (CST)

我的意见来说,管理和巡查都应当适当对条目下方的评论区做一定管理。但这个重要程度还不至于到申请时要问,或者因为不管评论区就要开除这种程度。--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6 (CST)

那么我会比照着站长和秋叶之前的意见做一修改。--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8 (CST)
我一直对下面评论区的想法是,之前甩锅的人现在找到人管没有。我记得是授权过一些非维护人员的人有管理评论区的权限,当然有某些人辞职了,那个权限还在的情况,当时的情况就是情况无法控制,先找多些人管,方法迟点想。
维护人员具有评论区的权限也有利更好的处理问题,毕竟一遇到破坏和纷争的情况,影响面可不只是编辑战,评论区的嘴炮大战大概也会有。
我认为还是有将评论区权限独立处理的必要,成立一个用户组有管理评论区的权限,维护人员把精力用在嘴炮和撕逼上也太不值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0日 (六) 16:21 (CST)

修改已经完毕,上述的这一问题也已初步解决,如果在三天之内没有新的异议提出,对于该提案的投票将被开启。
@Nostalgia想听听秋叶桑对当前修改的意见。--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2:10 (CST)


本页面讨论的焦点是【管理方针】,和上文我提到的【版规】性质不同,一个为「员工指引」,一个为「公示规定」,个人认为日后文件样式为「公示规定」比较好,毕竟是面向大众的。

之前的列出版规,现在细致点从条款说吧,似乎你有些理解错了我部分观点。个人认为参考部分既有的法律法规有正面作用的。

2.1、【政治敏感类内容】改成【为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个人翻阅微博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中有【为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这个段话,细节上有九点。(自己百度,这里就不列出了),另外【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大陆存在的法律,怎么说【为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总比【政治敏感类内容】更为正式和全面。

2.2和2.9其实可以合并为【猥亵或不雅之内容】,中文博大精深,这样的描述也更广泛。之前的内容集中在个例上说,总有漏掉的地方。

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内容,其实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

建议增加【不实消息】,同样在《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不实信息】属于违规内容,细节上有七点。【不实消息】也涵括到2.10提到的内容。

建议增加【冒认或骚扰他人】,最近某人已经在站长用户页讨论区直接实行这个行为了,影响我就不说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0日 (六) 16:21 (CST)

@Nostalgia统一做个回复:
  1. 对“政治敏感类内容”和2.2、2.9两条的提议是我所同意的(2.2条是从方针中相关内容转化而来,不过方针写下时萌百并未面临着要搬到大陆这种问题(所以对于R18等内容也只是按照外国法律部分处理),既然要搬到大陆,自然还是入乡随俗的好)。
  2. 我个人的意见是用2.10代替2.3,因为在我看来如果这样的管理方针写的过于模糊不清,有可能导致相关负责人员在理解和执行上出现偏差。
  3. 不实消息这个我会比照着加以修改。
  4. 冒认和骚扰他人会进行添加,不过对于这个我想多说一句,这一个行为(尤其是冒充他人的行为)的“主战场”并非下面的评论区,而是诸如讨论页之类的地方,也希望其他人能提议对相关方针做个修改。
另外感谢秋叶桑到现在为止对这个提案的斧正。--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6:36 (CST)

评论区可以简单分为PVP, PVE和PVZ, 开发个禁言插件是个不错的选择。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讨论) 2016年9月12日 (一) 12:17 (CST)

分段4

重新依据上面的意见进行了一次修改。个人的看法是,方针的语言应当是概括性为主,可能产生歧义的亦需要列举来帮助管理者进行理解。
不采用人身攻击说法的原因是因为2.10(当然因为2.3被去掉了所以实际上是2.9)所涉及的对象不仅限于“人身”(即用户)还包括萌娘百科本身等。
若无对该提案的重大异议提出,三天之后将开启投票。--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4日 (三) 09:00 (CST)

投票区

(+)同意 --W3jc讨论) 2016年9月7日 (三) 07:35 (CST)

@W3jc感谢支持,可是现在还没有开始投票啊--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8:07 (CST)

同意

  1. (+)同意 --Shirrak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2:02 (CST)
  2. (+)同意 没有感觉应该反对的地方。——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05 (CST)
  3. (+)同意 仔细看了一下,感觉没有大问题,能有一个规定来打理评论区真是太好了--——以上言论来自于巡查姬007君 _(:3 」∠)_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12 (CST)
  4.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15 (CST)
  5. (+)同意 --W3jc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21 (CST)
  6. (+)同意 看了一遍没什么问题--bbrabbitからの评论 #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32 (CST)
  7. (+)同意 --人生败犬bokuwaahoya嘲讽一下) 2016年9月17日 (六) 13:43 (CST)
  8. (+)同意 --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55 (CST)
  9. (+)同意 --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4:35 (CST)
  10. (+)同意 --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16年9月17日 (六) 16:01 (CST)
  11. (+)同意 -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6年9月17日 (六) 16:55 (CST)
  12. (+)同意 --巡查员LuyouhaoTalk) 2016年9月17日 (六) 17:44 (CST)
  13. (+)同意 --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nbdd0121 (Talk) 2016年9月17日 (六) 20:39 (CST)
  14. (+)同意 ——只在讨论版出现的卫宫酱 2016年9月17日 (六) 21:37 (CST)
  15. (+)同意 ——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02:54 (CST)
  16. (+)同意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讨论) 2016年9月18日 (日) 12:55 (CST)
  17. (+)同意 看起来不错,看看实行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再改进改进~ ——巡查姬忆兔讨论) 2016年9月20日 (二) 11:16 (CST)

中立

  1. (=)中立 --光翼型近接支援残酷战斗机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4:10 (CST)

反对

  1. (-)反对 首先人身攻击类被去掉了,而“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不能完全覆盖前者范围。 另外,本提案中最不具操作性的【反复发送同一内容】依然被保留。我认为这份提案应当修改,现行版本整体没能达到通过标准 --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19:44 (CST)
  2. 承早前讨论,「不需要特别强调萌百,人身攻击一类的观点同样是适用于【萌百】的。」,「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内容,其实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我对相关观点没有修改,表示十分遗憾。--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8日 (日) 21:39 (CST)
  3. (-)反对 我认为,任何形式的的人身攻击都不能被接受,即便是由根据或来由的.--饥饿之声-弗霖凯讨论) 2016年9月18日 (日) 21:55 (CST)

@BaskiceNostalgia弗霖凯针对上述反对意见作些阐述:

  1. 个人没有修改“人身攻击”的一个原因是要借用下面更详细的条款来取代“人身攻击”一条。因为“人身攻击”本身就是个并不明确的概念。当然,反对人身攻击是当然没错的,但至于怎么写,我想可以援引讨论区中提到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这一规定中有“人身攻击”一条,但在这条下是数条详细的补充说明,即列明了人身攻击的具体情形。简明扼要的概括+可执行的详细标准,这在我看来是最理想的规范形式,而本提案作为面向管理人员的“管理方针”,如果要在前面两者之中二选其一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当然,我承认当前状态是欠妥的,如果这一段能够被修正到更合理的形式(例如之前所提到的概括性语言+列举说明),我是非常欢迎的
  2. 在我个人看来,一个有问题需要修正的方针,比什么都没有要来得更好。我认为没有给管理人员可参照的方针这一事实及其可能带来的懒政再加上由前两者所导致的评论区无序远比方针的某一部分存在问题要来的可怕。
  3. 现在提案已经被提出无法撤回,但提案的通过并不代表一切的结束,其修正的途径也依然存在。如果有修改意见(如果这提案能通过)不妨在之后提出修正案,或者是以“最终决定权”之类的程序来作修正。
  4. 苟--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22:26 (CST)
另,我承诺在该提案通过后马上提对应的修正案。--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0:50 (CST)

总结

投票期内共21位自动确认用户参与投票,有17张同意票,1张中立票,3张反对票。

中立票占比少于一半,且同意反对票比大于1,本提案被社群批准。请管理员协助移动此页面。

新的修正案页面请见萌娘百科_talk:提案/讨论中提案/针对评论区管理方针的修正案(2016.09.24)--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09:16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