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评论区管理方针的提案(2016.09.07)
- 这个页面已于即日起通过协商讨论写入萌娘百科:评论区管理方针。
- 如您对现有政策存在异议,请在萌娘百科:评论区管理方针的讨论页提出修改意见,或另行发起提案。请不要直接修改本页面。
正文
萌百自去年起已将评论区从外挂的多说插件改为了内置于百科之中的评论插件,相应的,巡查及以上的维护人员也获得了管理评论区的权限。但维护人员至今没有可以参照的评论区管理方针,导致了诸多状况。为了改善这一情况,故提出这样一个提案,内容如下——
- 萌娘百科的评论区是萌娘百科的一部分,管理员与巡查姬皆拥有管理页面评论区的权限
与义务[删 1]。 - 涉及到以下内容的评论应当被立刻删除:
- 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评论,其发送者应当被封禁,封禁天数等按照方针中的用户封禁政策执行:
- 在评论区内发送涉及到第二条第1、2、4、5、7款的新用户应当被立刻封禁
- 在评论区内多次发送违规内容,且经提醒后仍然继续发送违规内容的用户
- 在特定情况下,评论区的管理人员可经过讨论添加正则黑名单以帮助评论区的管理。[增 5]
- 如若管理员与巡查姬多次在评论区进行违规管理操作,视作对萌娘百科的破坏,按照方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 免责声明:参见萌娘百科:免责声明[增 6]
--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0:04 (CST)
增删注释区
增
删
改
讨论区
- 在讨论正式开始前解释三点——
- 1.评论的举报标志是可以被去除的,按照开发者的说法,在MediaWiki版本更新后这一功能就可以实现
- 2.已确定被封禁用户亦无法发送评论。
- 3.第二条第十款的意思是“或是”前后的内容保留其中之一,即是仅将保护范围限制在萌娘百科本身,还是扩大到词条、用户和词条描述对象等--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8:09 (CST)
(+)支持 --W3jc(讨论) 2016年9月7日 (三) 08:16 (CST)
分段1
(☩)意见 我觉得什么是“没意义玩梗”不好定义。比如说在VC圈里,“哈哈哈哈哈哈”已经是一个梗。可是在坐如果不了解VC圈的话我岂不是就变成没意义玩梗了吗?--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9月7日 (三) 09:56 (CST)
2.7 刷梗那个删除没意义,我认为删除是螳臂当车。应去掉 --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12:37 (CST)
- 当年马亲王条目评论500+是萌百最多评论的条目,但是评论95%只有一句话“祥瑞御免家宅平安”(或是其变种比如“羊踹玉兔”),那么站长你觉得一个条目评论区只有没有实际内容的梗好么?——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7日 (三) 14:24 (CST)
- 顺带一提马亲王本人并不喜欢有人刷这些,站长你觉得呢?——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7日 (三) 14:28 (CST)
我压根觉得没有讨论怎么管理评论区的必要啊,编辑规范可能有人不知道,但是难道从小就没家长老师教导他应该遵守公共场合的社交礼仪吗,有权限的人发现引战、辱骂、人身攻击等在公共场不当的言论直接删了就是,严重的就由管理员来封禁,根本没必要搞一个提案这么麻烦。——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0 (CST)
- @蓝羽汇这是为管理操作提供一个依据,一方面是规范管理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降低管理人员在管理评论区所要面临的风险(避免受到无端的滥用权限的指责)针对之前发生的种种情况,后面这个作用可能要更大一些。--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50 (CST)
- 还以为是要复杂化,仔细看了之后觉得和我想的也差不多,还可以。——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9 (CST)
分段2(所謂版規)
之前的萌娘百科_talk:提案/未通过提案/关于社区共识存档机制的提案(2016.03.30)說到一半就沒有了,希望這次不會吧。
這些版規,不是其他論壇有一堆嗎?我就去抄考一下:
一、責任聲明:
本站使用者須對自己所張貼之每一篇文章負責,本站毋需對討論區內的言論負擔起任何的責任,責任的歸屬權屬於各位發表人,在本版內發表的言論,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原發表人,非經原發表人同意,包括本站均嚴格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侵權行為。
二、發表文章時之注意事項:
(1) 尊重他人意見,注意用字遣詞與口氣,避免引起爭吵 。
(2) 避免在公眾區域,討論私人事務。
(3) 禁止發表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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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適度引用文章,避免引用過長文章,造成閱讀困擾。
(7) 不適當的廣告、宣傳活動或商業性留言。
(8) 禁止發表謾罵、脅迫、挑釁、猥褻或不雅之文字。
(9) 禁止發表個人測試用文章或散播不實消息之文章,張貼文章,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0) 若有未規定的部份,由站長依主觀認定,視情況處理。
三、違規處理辦法:
(1)所有違反規則的文章將有可能被自動刪除而不作任何通知。
(2)所有違反規則的成員將有可能接受扣分或禁權的懲罰而不作任何通知。
(3)若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對待,歡迎向我們反映和投訴,我們將會秉公處理。
四、附註及補充說明:
(1) 本站歡迎網友互相討論發表己見,唯請務必遵守上述規定。
(2) 是否違反上述規定,由管理人員主觀認定,請謹慎用詞。
(3) 請學習包容各種意見,如遇惡意批評或攻擊之文章,切勿加入爭執,站長會有適當之處理,
否則雙方皆依上述規定處理。
有些內容不需要寫的那麼細,大方向對了就行,因為實際操作還是靠「主觀判斷」。
開頭缺了免責聲明,提案名為「管理方针」,提到職權問題似乎有點扯得太過了,不過不妨礙一起說。另外十分遺憾的是在關於維護人員的責權範圍的新界定上(Talk:讨论版/存档/2016年07月#【提议】关于用户权限体系更新这件事),這些事應該是不屬於管理員和巡查員的負責範圍。雖然管理員和巡查員擁有討論區的相關權限,直接視為相關工作,也算是增加工作量了吧。
個人更傾向,將討論區管理的權限獨立出來,讓多些人幫忙,也減輕維護人員的工作量。
人生攻擊、詆毀之類的分成太多項目了,合起來一條就行。不需要特別強調萌百,人身攻擊一類的觀點同樣是適用於【萌百】的。
關於分享資料,如果不涉及色情保留,違反法律(侵權、造謠),應該可以吧。
沒有考慮的【私隱】這個問題,暴露他人個人資料,也是十分嚴重的。--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7日 (三) 23:17 (CST)
- @Nostalgia几点回复:一、上一个提案是因为我当时精力不足,无暇继续完成(适当的时候我会重新提出),这一个提案不出意外的话我会坚持到它通过为止。二、有一些依靠正则黑名单就能解决的问题(例如不能用某些代码)还需要写进这里吗?三、免责声明和隐私相关的条款是非常好的提议,我会在之后加上,至于其他项目,我会在之后再思考一下。四、这个提案提出的根本目的只是为了解决评论区管理无规矩可循的情况,至于最后到底是不是管理员和巡查来管理评论,以及是否需要把这个权限分出去,这个提案不考虑这个问题。(当然,如果以后通过相关的提案的话,对应的字句也可以再修改)。五、(额外说明)第二条下的项目实际上大部分是方针中立删内容的整理。--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23:46 (CST)
- 【正则黑名单就能解决的问题】這樣也太理所當然了,敏感詞就能用黑名單禁,但是真的有用嗎?關於代碼,我用的字眼是【避免】,就算禁了一批,其他能用的,還是要建議:盡量少用。
- 關於分享資料,我舉個例子,Vocaloid傳說曲有人分享【传说曲打包度盘】,這個算不算問題?退一萬步,作者本人來發作品素材,或者向在討論區發佈作品度盘下載,難道這個算違規?
- 既然尚未談及誰來管理【評論區】,請先刪掉那一段,這樣會影響到投票的人。不要在事後修改,事後改,那麼之前投票支持有意義嗎?
- 說一下歷史,過去評論區為多說,也就只有站長有權,後來我反應幾次廣告的問題(User_talk:Baskice/存档2014年9月3日#關於多說),他發現無法用多說的系統有效解決,所以將那些權限給予了維護人員(Talk:讨论版/存档/2014年07月#为了应对多说spam泛滥的问题)。維護人員默認擁有相關權限始於那時,根據當時的說法,因為沒有方法處理,所以讓維護人員順道管一下。最近也職務範圍也沒人提過這玩兒,也能作為佐證。不要先入為主哦。--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8日 (四) 00:43 (CST)
分段3
已经按照之前的讨论做出了相应的修改,希望在这一分段确认“评论区的管理责任是否当然属于管理员和巡查姬”,以及讨论其他修改意见。--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9日 (五) 23:11 (CST)
我的意见来说,管理和巡查都应当适当对条目下方的评论区做一定管理。但这个重要程度还不至于到申请时要问,或者因为不管评论区就要开除这种程度。--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6 (CST)
- 那么我会比照着站长和秋叶之前的意见做一修改。--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8 (CST)
- 我一直對下面評論區的想法是,之前甩鍋的人現在找到人管沒有。我記得是授權過一些非維護人員的人有管理評論區的權限,當然有某些人辭職了,那個權限還在的情況,當時的情況就是情況無法控制,先找多些人管,方法遲點想。
- 維護人員具有評論區的權限也有利更好的處理問題,畢竟一遇到破壞和紛爭的情況,影響面可不只是編輯戰,評論區的嘴炮大戰大概也會有。
- 我認為還是有將評論區權限獨立處理的必要,成立一個用戶組有管理評論區的權限,維護人員把精力用在嘴炮和撕逼上也太不值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0日 (六) 16:21 (CST)
修改已经完毕,上述的这一问题也已初步解决,如果在三天之内没有新的异议提出,对于该提案的投票将被开启。
@Nostalgia想听听秋叶桑对当前修改的意见。--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2:10 (CST)
本頁面討論的焦點是【管理方针】,和上文我提到的【版規】性質不同,一個為「員工指引」,一個為「公示規定」,個人認為日後文件樣式為「公示規定」比較好,畢竟是面向大眾的。
之前的列出版規,現在細緻點從條款說吧,似乎你有些理解錯了我部分觀點。個人認為參考部分既有的法律法規有正面作用的。
2.1、【政治敏感类内容】改成【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個人翻閱微博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中有【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這個段話,細節上有九點。(自己百度,這裡就不列出了),另外【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大陸存在的法律,怎麼說【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總比【政治敏感类内容】更為正式和全面。
2.2和2.9其實可以合併為【猥褻或不雅之內容】,中文博大精深,這樣的描述也更廣泛。之前的內容集中在個例上說,總有漏掉的地方。
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內容,其實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
建議增加【不實消息】,同樣在《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不實信息】屬於違規內容,細節上有七點。【不實消息】也涵括到2.10提到的內容。
建議增加【冒認或騷擾他人】,最近某人已經在站長用戶頁討論區直接實行這個行為了,影響我就不說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0日 (六) 16:21 (CST)
- @Nostalgia统一做个回复:
- 对“政治敏感类内容”和2.2、2.9两条的提议是我所同意的(2.2条是从方针中相关内容转化而来,不过方针写下时萌百并未面临着要搬到大陆这种问题(所以对于R18等内容也只是按照外国法律部分处理),既然要搬到大陆,自然还是入乡随俗的好)。
- 我个人的意见是用2.10代替2.3,因为在我看来如果这样的管理方针写的过于模糊不清,有可能导致相关负责人员在理解和执行上出现偏差。
- 不实消息这个我会比照着加以修改。
- 冒认和骚扰他人会进行添加,不过对于这个我想多说一句,这一个行为(尤其是冒充他人的行为)的“主战场”并非下面的评论区,而是诸如讨论页之类的地方,也希望其他人能提议对相关方针做个修改。
评论区可以简单分为PVP, PVE和PVZ, 开发个禁言插件是个不错的选择。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讨论) 2016年9月12日 (一) 12:17 (CST)
分段4
重新依据上面的意见进行了一次修改。个人的看法是,方针的语言应当是概括性为主,可能产生歧义的亦需要列举来帮助管理者进行理解。
不采用人身攻击说法的原因是因为2.10(当然因为2.3被去掉了所以实际上是2.9)所涉及的对象不仅限于“人身”(即用户)还包括萌娘百科本身等。
若无对该提案的重大异议提出,三天之后将开启投票。--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4日 (三) 09:00 (CST)
投票区
(+)同意 --W3jc(讨论) 2016年9月7日 (三) 07:35 (CST)
同意
- (+)同意 --Shirrak(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2:02 (CST)
- (+)同意 没有感觉应该反对的地方。——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05 (CST)
- (+)同意 仔细看了一下,感觉没有大问题,能有一个规定来打理评论区真是太好了--——以上言论来自于巡查姬007君 _(:3 」∠)_(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12 (CST)
-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15 (CST)
- (+)同意 --W3jc(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21 (CST)
- (+)同意 看了一遍没什么问题--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32 (CST)
- (+)同意 --人生败犬bokuwaahoya(嘲讽一下) 2016年9月17日 (六) 13:43 (CST)
- (+)同意 --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3:55 (CST)
- (+)同意 --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4:35 (CST)
- (+)同意 --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16年9月17日 (六) 16:01 (CST)
- (+)同意 -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6年9月17日 (六) 16:55 (CST)
- (+)同意 --巡查员Luyouhao(Talk) 2016年9月17日 (六) 17:44 (CST)
- (+)同意 --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 ) (Talk) 2016年9月17日 (六) 20:39 (CST) - (+)同意 ——只在讨论版出现的卫宫酱 2016年9月17日 (六) 21:37 (CST)
- (+)同意 ——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02:54 (CST)
- (+)同意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讨论) 2016年9月18日 (日) 12:55 (CST)
- (+)同意 看起来不错,看看实行之后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再改进改进~ ——巡查姬忆兔(讨论) 2016年9月20日 (二) 11:16 (CST)
中立
- (=)中立 --光翼型近接支援残酷战斗机(讨论) 2016年9月17日 (六) 14:10 (CST)
反对
- (-)反对 首先人身攻击类被去掉了,而“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不能完全覆盖前者范围。 另外,本提案中最不具操作性的【反复发送同一内容】依然被保留。我认为这份提案应当修改,现行版本整体没能达到通过标准 --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19:44 (CST)
- 承早前討論,「不需要特別強調萌百,人身攻擊一類的觀點同樣是適用於【萌百】的。」,「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內容,其實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我對相關觀點沒有修改,表示十分遺憾。--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8日 (日) 21:39 (CST)
- (-)反对 我认为,任何形式的的人身攻击都不能被接受,即便是由根据或来由的.--饥饿之声-弗霖凯(讨论) 2016年9月18日 (日) 21:55 (CST)
@Baskice,Nostalgia,弗霖凯针对上述反对意见作些阐述:
- 个人没有修改“人身攻击”的一个原因是要借用下面更详细的条款来取代“人身攻击”一条。因为“人身攻击”本身就是个并不明确的概念。当然,反对人身攻击是当然没错的,但至于怎么写,我想可以援引讨论区中提到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这一规定中有“人身攻击”一条,但在这条下是数条详细的补充说明,即列明了人身攻击的具体情形。简明扼要的概括+可执行的详细标准,这在我看来是最理想的规范形式,而本提案作为面向管理人员的“管理方针”,如果要在前面两者之中二选其一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当然,我承认当前状态是欠妥的,如果这一段能够被修正到更合理的形式(例如之前所提到的概括性语言+列举说明),我是非常欢迎的。
- 在我个人看来,一个有问题需要修正的方针,比什么都没有要来得更好。我认为没有给管理人员可参照的方针这一事实及其可能带来的懒政再加上由前两者所导致的评论区无序远比方针的某一部分存在问题要来的可怕。
- 现在提案已经被提出无法撤回,但提案的通过并不代表一切的结束,其修正的途径也依然存在。如果有修改意见(如果这提案能通过)不妨在之后提出修正案,或者是以“最终决定权”之类的程序来作修正。
- 苟--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22:26 (CST)
总结
投票期内共21位自动确认用户参与投票,有17张同意票,1张中立票,3张反对票。
中立票占比少于一半,且同意反对票比大于1,本提案被社群批准。请管理员协助移动此页面。
新的修正案页面请见萌娘百科_talk:提案/讨论中提案/针对评论区管理方针的修正案(2016.09.24)--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09:16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