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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提案/已通過提案/關於評論區管理方針的提案(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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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頁面「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過提案/關於評論區管理方針的提案(2016.09.07)」是萌娘百科現有方針、指引或其他規範文件的討論案

正文

萌百自去年起已將評論區從外掛的多說插件改為了內置於百科之中的評論插件,相應的,巡查及以上的維護人員也獲得了管理評論區的權限。但維護人員至今沒有可以參照的評論區管理方針,導致了諸多狀況。為了改善這一情況,故提出這樣一個提案,內容如下——

  1. 萌娘百科的評論區是萌娘百科的一部分,管理員與巡查姬皆擁有管理頁面評論區的權限與義務[刪 1]
    1. 管理員與巡查姬應當參照本方針第二、三、四條之規定[增 1]定期對頁面評論區進行相應處理
    2. 管理員與巡查姬應當受理用戶對頁面評論區的處理請求,並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用戶
    3. 管理員與巡查姬應當定期檢查被舉報評論中的內容,將其中違規的評論刪除,並將並未違規評論的舉報標記去除
    4. 上述內容並非強制性義務,但仍希望管理員和巡查姬對評論區做適當的管理。[增 1]
  2. 涉及到以下內容的評論應當被立刻刪除:
    1. 危害國家及社區安全的敏感信息[改 1]
    2. 淫穢色情內容[改 1]
    3. 人身攻擊類內容[刪 2]
    4. 無關廣告類內容
    5. 欺詐鏈接/釣魚木馬/捐款購買鏈接等內容
    6. 帶有敏感內容或違反了法律(例如侵犯著作權)的網盤分享鏈接。[改 2]
    7. 完全亂碼/無意義玩梗[刪 3]類內容
    8. 反覆發送同一內容
    9. 令人感到嚴重不適/不安/恐懼/驚嚇的內容
    10. 沒有根據或來由地攻擊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戶、萌娘百科詞條(包括內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詞條描述對象[改 2]
    11. 暴露他人個人信息等侵犯個人隱私的內容[增 2]
    12. 冒認或騷擾他人的內容[增 3]
    13. 其他由管理人員討論後主觀認定的特殊情況。[增 4]
  3. 涉及到以下情況的評論,其發送者應當被封禁,封禁天數等按照方針中的用戶封禁政策執行:
    1. 在評論區內發送涉及到第二條第1、2、4、5、7款的新用戶應當被立刻封禁
    2. 在評論區內多次發送違規內容,且經提醒後仍然繼續發送違規內容的用戶
  4. 在特定情況下,評論區的管理人員可經過討論添加正則黑名單以幫助評論區的管理。[增 5]
  5. 如若管理員與巡查姬多次在評論區進行違規管理操作,視作對萌娘百科的破壞,按照方針中的相關內容進行處理
  6. 免責聲明:參見萌娘百科:免責聲明[增 6]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0:04 (CST)

增刪注釋區

  1. 1.0 1.1 應相關討論(第二分段與第三分段)增加
  2. 應相關討論(第二分段)增加
  3. 應相關討論(第三分段)增加
  4. 應相關討(第二分段)論增加
  5. 應相關討論(第二分段)增加
  6. 應相關討論(第二分段)增加

  1. 參見增01
  2. 參見「改02」
  3. 應相關討論(第一分段)修改

  1. 1.0 1.1 參見「增06」
  2. 2.0 2.1 應相關討論(第二分段)修改

討論區

在討論正式開始前解釋三點——
1.評論的舉報標誌是可以被去除的,按照開發者的說法,在MediaWiki版本更新後這一功能就可以實現
2.已確定被封禁用戶亦無法發送評論。
3.第二條第十款的意思是「或是」前後的內容保留其中之一,即是僅將保護範圍限制在萌娘百科本身,還是擴大到詞條、用戶和詞條描述對象等--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8:09 (CST)

(+)支持 --W3jc討論) 2016年9月7日 (三) 08:16 (CST)

分段1

(☩)意見 我覺得什麼是「沒意義玩梗」不好定義。比如說在VC圈裡,「哈哈哈哈哈哈」已經是一個梗。可是在坐如果不了解VC圈的話我豈不是就變成沒意義玩梗了嗎?--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9月7日 (三) 09:56 (CST)

2.7 刷梗那個刪除沒意義,我認為刪除是螳臂當車。應去掉 --多功能型Baskice(給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12:37 (CST)

當年馬親王條目評論500+是萌百最多評論的條目,但是評論95%只有一句話「祥瑞御免家宅平安」(或是其變種比如「羊踹玉兔」),那麼站長你覺得一個條目評論區只有沒有實際內容的梗好麼?——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7日 (三) 14:24 (CST)
順帶一提馬親王本人並不喜歡有人刷這些,站長你覺得呢?——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7日 (三) 14:28 (CST)
「禁止刷梗」本意是好的,可是實際上並沒有操作性。就像祥瑞條目下的評論,管理組需要一條一條的刪,並且一個人一個人的在用戶討論頁回復「萌百規定禁止刷梗」;不看或不會看用戶討論頁的看客,發現留言被刪了,肯定會抱怨,甚至抹黑萌百(不要忘了萌百訪客中有多少小學生)。—— CFSO6459節操醬【留言】 2016年9月8日 (四) 07:27 (CST)
+1,禁止刷梗實際上不可行。--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9月8日 (四) 22:00 (CST)
@CFSO6459Hlwan03然而你們忘了有MediaWiki:Flowthread-blacklist,馬親王梗在這裡被禁止——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8日 (四) 23:10 (CST)
然而他們還在(能)變着法子刷梗……畢竟是過濾器,肯定是能繞過的。—— CFSO6459節操醬【留言】 2016年9月9日 (五) 03:52 (CST)

我壓根覺得沒有討論怎麼管理評論區的必要啊,編輯規範可能有人不知道,但是難道從小就沒家長老師教導他應該遵守公共場合的社交禮儀嗎,有權限的人發現引戰、辱罵、人身攻擊等在公共場不當的言論直接刪了就是,嚴重的就由管理員來封禁,根本沒必要搞一個提案這麼麻煩。——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0 (CST)

@蓝羽汇這是為管理操作提供一個依據,一方面是規範管理人員的行為,另一方面也是降低管理人員在管理評論區所要面臨的風險(避免受到無端的濫用權限的指責)針對之前發生的種種情況,後面這個作用可能要更大一些。--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50 (CST)
還以為是要複雜化,仔細看了之後覺得和我想的也差不多,還可以。——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9 (CST)
是的,因為大多數內容都是比照方針中要刪除的內容整理下來的,只是將其按照評論區的實際需要加以改造了而已。--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51 (CST)

分段2(所謂版規)

之前的萌娘百科_talk:提案/未通過提案/關於社區共識存檔機制的提案(2016.03.30)說到一半就沒有了,希望這次不會吧。

這些版規,不是其他論壇有一堆嗎?我就去抄考一下:


一、責任聲明:

本站使用者須對自己所張貼之每一篇文章負責,本站毋需對討論區內的言論負擔起任何的責任,責任的歸屬權屬於各位發表人,在本版內發表的言論,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原發表人,非經原發表人同意,包括本站均嚴格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侵權行為。

二、發表文章時之注意事項:

(1) 尊重他人意見,注意用字遣詞與口氣,避免引起爭吵 。
(2) 避免在公眾區域,討論私人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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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禁止發表謾罵、脅迫、挑釁、猥褻或不雅之文字。
(9) 禁止發表個人測試用文章或散播不實消息之文章,張貼文章,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0) 若有未規定的部份,由站長依主觀認定,視情況處理。

三、違規處理辦法:

(1)所有違反規則的文章將有可能被自動刪除而不作任何通知。
(2)所有違反規則的成員將有可能接受扣分或禁權的懲罰而不作任何通知。
(3)若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對待,歡迎向我們反映和投訴,我們將會秉公處理。

四、附註及補充說明:

(1) 本站歡迎網友互相討論發表己見,唯請務必遵守上述規定。 
(2) 是否違反上述規定,由管理人員主觀認定,請謹慎用詞。
(3) 請學習包容各種意見,如遇惡意批評或攻擊之文章,切勿加入爭執,站長會有適當之處理,
     否則雙方皆依上述規定處理。


有些內容不需要寫的那麼細,大方向對了就行,因為實際操作還是靠「主觀判斷」。

開頭缺了免責聲明,提案名為「管理方針」,提到職權問題似乎有點扯得太過了,不過不妨礙一起說。另外十分遺憾的是在關於維護人員的責權範圍的新界定上(Talk:討論版/存檔/2016年07月#【提議】關於用戶權限體系更新這件事),這些事應該是不屬於管理員和巡查員的負責範圍。雖然管理員和巡查員擁有討論區的相關權限,直接視為相關工作,也算是增加工作量了吧。

個人更傾向,將討論區管理的權限獨立出來,讓多些人幫忙,也減輕維護人員的工作量。

人生攻擊、詆毀之類的分成太多項目了,合起來一條就行。不需要特別強調萌百,人身攻擊一類的觀點同樣是適用於【萌百】的。

關於分享資料,如果不涉及色情保留,違反法律(侵權、造謠),應該可以吧。

沒有考慮的【私隱】這個問題,暴露他人個人資料,也是十分嚴重的。--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7日 (三) 23:17 (CST)

@Nostalgia幾點回覆:一、上一個提案是因為我當時精力不足,無暇繼續完成(適當的時候我會重新提出),這一個提案不出意外的話我會堅持到它通過為止。二、有一些依靠正則黑名單就能解決的問題(例如不能用某些代碼)還需要寫進這裡嗎?三、免責聲明和隱私相關的條款是非常好的提議,我會在之後加上,至於其他項目,我會在之後再思考一下。四、這個提案提出的根本目的只是為了解決評論區管理無規矩可循的情況,至於最後到底是不是管理員和巡查來管理評論,以及是否需要把這個權限分出去,這個提案不考慮這個問題。(當然,如果以後通過相關的提案的話,對應的字句也可以再修改)。五、(額外說明)第二條下的項目實際上大部分是方針中立刪內容的整理。--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23:46 (CST)
【正則黑名單就能解決的問題】這樣也太理所當然了,敏感詞就能用黑名單禁,但是真的有用嗎?關於代碼,我用的字眼是【避免】,就算禁了一批,其他能用的,還是要建議:盡量少用。
關於分享資料,我舉個例子,Vocaloid傳說曲有人分享【傳說曲打包度盤】,這個算不算問題?退一萬步,作者本人來發作品素材,或者向在討論區發佈作品度盤下載,難道這個算違規?
既然尚未談及誰來管理【評論區】,請先刪掉那一段,這樣會影響到投票的人。不要在事後修改,事後改,那麼之前投票支持有意義嗎?
說一下歷史,過去評論區為多說,也就只有站長有權,後來我反應幾次廣告的問題(User_talk:Baskice/存檔2014年9月3日#關於多說),他發現無法用多說的系統有效解決,所以將那些權限給予了維護人員(Talk:討論版/存檔/2014年07月#為了應對多說spam泛濫的問題)。維護人員默認擁有相關權限始於那時,根據當時的說法,因為沒有方法處理,所以讓維護人員順道管一下。最近也職務範圍也沒人提過這玩兒,也能作為佐證。不要先入為主哦。--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8日 (四) 00:43 (CST)
@Nostalgia其他的意見是很有道理的,我會在今天內比照着做相應修改。至於評論區到底該不該由管理和巡查來負責的問題,我還是想讓@Baskice站長來表明一下態度,如果這個任務確實是不應屬於維護人員的話,我會刪掉這裡面相應的條款。--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8日 (四) 13:39 (CST)

分段3

已經按照之前的討論做出了相應的修改,希望在這一分段確認「評論區的管理責任是否當然屬於管理員和巡查姬」,以及討論其他修改意見。--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9日 (五) 23:11 (CST)

我的意見來說,管理和巡查都應當適當對條目下方的評論區做一定管理。但這個重要程度還不至於到申請時要問,或者因為不管評論區就要開除這種程度。--多功能型Baskice(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6 (CST)

那麼我會比照着站長和秋葉之前的意見做一修改。--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1:48 (CST)
我一直對下面評論區的想法是,之前甩鍋的人現在找到人管沒有。我記得是授權過一些非維護人員的人有管理評論區的權限,當然有某些人辭職了,那個權限還在的情況,當時的情況就是情況無法控制,先找多些人管,方法遲點想。
維護人員具有評論區的權限也有利更好的處理問題,畢竟一遇到破壞和紛爭的情況,影響面可不只是編輯戰,評論區的嘴炮大戰大概也會有。
我認為還是有將評論區權限獨立處理的必要,成立一個用戶組有管理評論區的權限,維護人員把精力用在嘴炮和撕逼上也太不值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0日 (六) 16:21 (CST)

修改已經完畢,上述的這一問題也已初步解決,如果在三天之內沒有新的異議提出,對於該提案的投票將被開啟。
@Nostalgia想聽聽秋葉桑對當前修改的意見。--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2:10 (CST)


本頁面討論的焦點是【管理方針】,和上文我提到的【版規】性質不同,一個為「員工指引」,一個為「公示規定」,個人認為日後文件樣式為「公示規定」比較好,畢竟是面向大眾的。

之前的列出版規,現在細緻點從條款說吧,似乎你有些理解錯了我部分觀點。個人認為參考部分既有的法律法規有正面作用的。

2.1、【政治敏感類內容】改成【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個人翻閱微博的《新浪微博社區管理規定(試行)》中有【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這個段話,細節上有九點。(自己百度,這裡就不列出了),另外【危害國家安全罪】是大陸存在的法律,怎麼說【為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的信息】總比【政治敏感類內容】更為正式和全面。

2.2和2.9其實可以合併為【猥褻或不雅之內容】,中文博大精深,這樣的描述也更廣泛。之前的內容集中在個例上說,總有漏掉的地方。

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內容,其實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

建議增加【不實消息】,同樣在《新浪微博社區管理規定(試行)》,【不實信息】屬於違規內容,細節上有七點。【不實消息】也涵括到2.10提到的內容。

建議增加【冒認或騷擾他人】,最近某人已經在站長用戶頁討論區直接實行這個行為了,影響我就不說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0日 (六) 16:21 (CST)

@Nostalgia統一做個回覆:
  1. 對「政治敏感類內容」和2.2、2.9兩條的提議是我所同意的(2.2條是從方針中相關內容轉化而來,不過方針寫下時萌百並未面臨着要搬到大陸這種問題(所以對於R18等內容也只是按照外國法律部分處理),既然要搬到大陸,自然還是入鄉隨俗的好)。
  2. 我個人的意見是用2.10代替2.3,因為在我看來如果這樣的管理方針寫的過於模糊不清,有可能導致相關負責人員在理解和執行上出現偏差。
  3. 不實消息這個我會比照着加以修改。
  4. 冒認和騷擾他人會進行添加,不過對於這個我想多說一句,這一個行為(尤其是冒充他人的行為)的「主戰場」並非下面的評論區,而是諸如討論頁之類的地方,也希望其他人能提議對相關方針做個修改。
另外感謝秋葉桑到現在為止對這個提案的斧正。--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0日 (六) 16:36 (CST)

評論區可以簡單分為PVP, PVE和PVZ, 開發個禁言插件是個不錯的選擇。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討論) 2016年9月12日 (一) 12:17 (CST)

分段4

重新依據上面的意見進行了一次修改。個人的看法是,方針的語言應當是概括性為主,可能產生歧義的亦需要列舉來幫助管理者進行理解。
不採用人身攻擊說法的原因是因為2.10(當然因為2.3被去掉了所以實際上是2.9)所涉及的對象不僅限於「人身」(即用戶)還包括萌娘百科本身等。
若無對該提案的重大異議提出,三天之後將開啟投票。--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4日 (三) 09:00 (CST)

投票區

(+)同意 --W3jc討論) 2016年9月7日 (三) 07:35 (CST)

@W3jc感謝支持,可是現在還沒有開始投票啊--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8:07 (CST)

同意

  1. (+)同意 --Shirrak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2:02 (CST)
  2. (+)同意 沒有感覺應該反對的地方。——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05 (CST)
  3. (+)同意 仔細看了一下,感覺沒有大問題,能有一個規定來打理評論區真是太好了--——以上言論來自於巡查姬007君 _(:3 」∠)_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12 (CST)
  4.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15 (CST)
  5. (+)同意 --W3jc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21 (CST)
  6. (+)同意 看了一遍沒什麼問題--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32 (CST)
  7. (+)同意 --人生敗犬bokuwaahoya嘲諷一下) 2016年9月17日 (六) 13:43 (CST)
  8. (+)同意 --某一臉萌百的Ether(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3:55 (CST)
  9. (+)同意 --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4:35 (CST)
  10. (+)同意 --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16年9月17日 (六) 16:01 (CST)
  11. (+)同意 -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6年9月17日 (六) 16:55 (CST)
  12. (+)同意 --巡查員LuyouhaoTalk) 2016年9月17日 (六) 17:44 (CST)
  13. (+)同意 --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nbdd0121 (Talk) 2016年9月17日 (六) 20:39 (CST)
  14. (+)同意 ——只在討論版出現的衛宮醬 2016年9月17日 (六) 21:37 (CST)
  15. (+)同意 —— CFSO6459節操醬【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02:54 (CST)
  16. (+)同意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討論) 2016年9月18日 (日) 12:55 (CST)
  17. (+)同意 看起來不錯,看看實行之後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再改進改進~ ——巡查姬憶兔討論) 2016年9月20日 (二) 11:16 (CST)

中立

  1. (=)中立 --光翼型近接支援殘酷戰鬥機討論) 2016年9月17日 (六) 14:10 (CST)

反對

  1. (-)反對 首先人身攻擊類被去掉了,而「沒有根據或來由地攻擊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戶、萌娘百科詞條(包括內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詞條描述對象」不能完全覆蓋前者範圍。 另外,本提案中最不具操作性的【反覆發送同一內容】依然被保留。我認為這份提案應當修改,現行版本整體沒能達到通過標準 --多功能型Baskice(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19:44 (CST)
  2. 承早前討論,「不需要特別強調萌百,人身攻擊一類的觀點同樣是適用於【萌百】的。」,「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內容,其實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我對相關觀點沒有修改,表示十分遺憾。--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18日 (日) 21:39 (CST)
  3. (-)反對 我認為,任何形式的的人身攻擊都不能被接受,即便是由根據或來由的.--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16年9月18日 (日) 21:55 (CST)

@BaskiceNostalgia弗霖凯針對上述反對意見作些闡述:

  1. 個人沒有修改「人身攻擊」的一個原因是要借用下面更詳細的條款來取代「人身攻擊」一條。因為「人身攻擊」本身就是個並不明確的概念。當然,反對人身攻擊是當然沒錯的,但至於怎麼寫,我想可以援引討論區中提到的《新浪微博社區管理規定》。這一規定中有「人身攻擊」一條,但在這條下是數條詳細的補充說明,即列明了人身攻擊的具體情形。簡明扼要的概括+可執行的詳細標準,這在我看來是最理想的規範形式,而本提案作為面向管理人員的「管理方針」,如果要在前面兩者之中二選其一的話,我寧願選擇後者。當然,我承認當前狀態是欠妥的,如果這一段能夠被修正到更合理的形式(例如之前所提到的概括性語言+列舉說明),我是非常歡迎的
  2. 在我個人看來,一個有問題需要修正的方針,比什麼都沒有要來得更好。我認為沒有給管理人員可參照的方針這一事實及其可能帶來的懶政再加上由前兩者所導致的評論區無序遠比方針的某一部分存在問題要來的可怕。
  3. 現在提案已經被提出無法撤回,但提案的通過並不代表一切的結束,其修正的途徑也依然存在。如果有修改意見(如果這提案能通過)不妨在之後提出修正案,或者是以「最終決定權」之類的程序來作修正。
  4. 苟--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8日 (日) 22:26 (CST)
另,我承諾在該提案通過後馬上提對應的修正案。--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19日 (一) 20:50 (CST)

總結

投票期內共21位自動確認使用者參與投票,有17張同意票,1張中立票,3張反對票。

中立票占比少於一半,且同意反對票比大於1,本提案被社群批准。請管理員協助移動此頁面。

新的修正案頁面請見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針對評論區管理方針的修正案(2016.09.24)--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09:16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