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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讨论:提案/已通过提案/针对评论区管理方针的修正案(201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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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上一提案: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评论区管理方针的提案(2016.09.07)/萌娘百科:评论区管理方针

之前的提案尽管业已通过,但如反对意见所说,该提案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我按照之前的承诺,根据反对意见来对之前已通过的提案提出一修正案——

  • 删除现方针中的第二条第九款,即“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
  • 在第二条下添加新的一款,内容如下——
    • 人身攻击/侮辱/刻意冒犯他人[增 1]的内容
      • 人身攻击:即在讨论时诉诸对方的个人因素(人格、动机、态度、身份等)
      • 侮辱:以辱骂、歧视性的内容对对方进行攻击
      • 刻意冒犯他人:故意发布争议性内容引起他人不适[增 1]
  • 修改第二款第七条为“(由同一用户)反复发送同一内容”(换言之就是刷屏,这应该是维护者可以比照操作的)--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10:12 (CST)

增删注释区

  1. 1.0 1.1 应相关讨论(第一分段与第二分段)增加


讨论区

@BaskiceNostalgia弗霖凯,请三位看一下当前的修正案内容。另想请秋叶讲一下怎样来将“人身攻击/侮辱”的观点扩大到对于萌百上(即通过怎样的条文能把对“人身攻击/侮辱”的条文类推到萌百上同时不至于引起理解的偏差)。--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10:12 (CST)

这算针对吗?站长也有提到「而“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不能完全覆盖前者范围。」,也就只有我需要来讲解一下。
站长提出的观点已经够简洁的了,「人身攻击/侮辱」涵盖范围比「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大。简单举例,「没有根据或来由地」这个描述,如果将过去用户的某些错误,恶意和冲突事件类比,制作道德高点,或者质疑其目的和行为。一次犯错,之后就能「有根据或来由地」恶意攻击人了。如一次抄袭,以后就能以此为理由,被人称呼做「抄袭狗」,无论之后他的行为如何。
而「人身攻击/侮辱」是能包含这一类的。--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24日 (六) 10:48 (CST)
@Nostalgia抱歉,我并不是针对,只是觉得秋叶在上一个提案中所提的观点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而且论述也没有问题,找到的几率也大一点,所以请秋叶来回答这个问题。(按照这个页面所述,“作出一个重大修改和动议时......会影响到这个操作的只有网站中极少数活跃的人,听取他们对这个议题的意见是有必要的。”,我只是在实践这一观点而已。)
另外这里主要针对的不是前面的“没有根据或来由”而是后面的对象,因为之前有提到“2.3反而要保留,2.10提到的内容,其实2.3、新增的2.11都能涵括。”我之前坚持用旧的“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这一说法就是因为“侮辱/人身攻击”显然是只针对用户的,而不包括其他的诸如“萌娘百科、萌娘百科词条、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因此我想知道的是,在对象这个问题上如何实现这样的一个“覆盖”。
当然,我也曾设想过添加“对于萌娘百科、萌娘百科词条、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的攻击比照上者(人身攻击/侮辱内容)一款处理”之类的条款,但这样的条款语言还是不够严谨和完善,因此想听听有没有更好地解决办法。--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11:00 (CST)
侮辱对象就算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体,也适用吧。——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9月24日 (六) 11:10 (CST)
但如果是“萌娘百科”这样的非人客体可能就没法直接套用了,我认为至少也需要加个补充说明之类的。--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4日 (六) 11:18 (CST)
改链接…--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9月24日 (六) 11:13 (CST)
「人身攻击」你可说只限于人,「侮辱」是指人,不过也可以扩大到其他客体,萌百的信誉和商誉受到影响,影响到的还是管理者和持有人,还是【人】本身,大陆法律上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非人类和物品」是没有「人格权」的,任何的「有效攻击」都是和【人】这个客体有关。有人对一个路边的石头说脏话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他的言论使周围的人感到不安。
虚拟人物亦然,有人说「冬马小三,雪菜碧池」,损害的不是虚拟人物,而是冒犯了喜欢那些虚拟人物的爱好者的感情。
其他诸如世界观,虚拟事物,那么非人的话,攻击对象【客体】就是创作者或者【条目创建者】。
似乎你想包括到不「攻击」到人的言论,我这个还没想到。你是否失去一个前提,就是「言论自由」。大陆的宪法也有言论自由(宪法三十五条)啊。不影响到【人】的微词,是属于自由言论的范围的。(不包括危害国家及社区安全等)--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24日 (六) 12:03 (CST)
原提案中的“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相关,其原意应为阻止一些不客观的评论的可能引起的纷争。根据上面所说,这些不客观的评论或许可以延伸到对人的损害,但我认为一般人可能不会想到这么远,至少也应增加补充说明,比如“攻击词条内容包含对词条作者的攻击,可归结为人身攻击”等。关于言论自由,如果因此一个可能引起纷争的评论存在并继续发挥作用,感觉也会比较困扰……--Shirrak讨论) 2016年9月24日 (六) 18:30 (CST)
@Nostalgia请秋叶来看一下上面这个意见,这是从另一个角度(目的论)提出来的看法。--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5日 (日) 17:35 (CST)
上面提出的观点已经超出了「攻击」的范围了,「可能引起纷争」是可以包括到对立厨的情况,就算是赞美的言论也会招来「纷争」,甚至是「XX党」一类的人物,除了XX之外都是渣渣,你说XX好,就会来吵。还有就是某些人的观点不被认同,造成纷争,这类根本不归为「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
根据目的论,「可能引起纷争」几乎等于言论管制了,还不如直接砍掉评论区。这个思维很容易造成「这里是、幸福安心委员会」,就算想法是好的,害怕着「可能引起纷争」的一切可能性,简直是游戏《妄想症》的先声。
怎么你也是拿过「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每个人生来都不同,我们不必去理解,只需要互相尊重。」这些话来挂的人。
人人都有言论自由,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个人认为只需管理「人身攻击/侮辱」,如果连一个人对一个人物、作品、事物等的观感也要管,这个世界是如此美丽。
以上是个人想法,个人所在的城市这类议题吵得比较欢,纯粹琐言琐语。--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25日 (日) 21:58 (CST)
@Nostalgia无意间触及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呐。
完全从目的论确实很容易滑向另一个极端,没有考虑到这点是我疏忽了(对于因此所犯下的错误表示非常抱歉,我虽然知道“言论自由”这样原则的重要性,但还没完全习惯依此进行思考,大概是还需要多做些学习和实践)。
那么请问,秋叶觉得当前这个版本的修正案怎么样?可以解决之前版本方针的遗留问题吗?--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9月26日 (一) 09:55 (CST)
唔,我并不是想表达幸福安心委员会的想法,仅是指那些不客观的评价可能引起的纷争,不过界定什么是不客观也许有比较大的难度?更主要的是,想知道这些不客观的内容是否可以引申到攻击方面,理清疑惑……--Shirrak讨论) 2016年9月26日 (一) 13:13 (CST)

对于某些字眼是否属于人参公鸡或乳马类的字眼不同的人评判标准不同。举个例子吧:“aji人”。有人单纯认为这是开玩笑的说法,但有人就不乐意认为是一种侮辱,甚至以此造成对骂的事也不是没有过素质就不at那些人了。另外,“反语”容易打这个规定的擦边球。这部分管理要视现任维护组部分人员的看法,不过这样一来容易出现上面你们说的由部分维护组人员造成的“幸福安心委员会”问题,而且解决起来绝对不简单,需要注意。
另建议对评论区出现2中情况需要立刻在用户页进行警告而不只是一删了之(恕我直言,这与毫无惩罚措施没多少区别,还可能引起被删除者的不满造成更多的违规评论)看了下,原方针的警告措施大概只有没多大存在感的“反馈给用户”加“经提醒”八个字,说得明白一点为好。 By:山贼002 讲理User talk:Hamon002无用 2016年9月26日 (一) 14:22 (CST)


任何条例都有漏洞和走盏的地方。法律定下的是人,使用的也是人。

就算是色情图片,近期Facebook上一个新闻,一张越战老照片有裸体女童,视为儿童色情,Facebook 错把越战老照片当「儿童色情」,AI 编辑笑话百出难担重任,被视为违反新闻自由。哺乳的照片在Facebook还被视为母爱的表现,被允许。(Facebook条例「任何显示全裸体,或者是敏感地方裸露,或者是裸露女性乳房的照片都会被删除。」)

远一些的,大陆央视还给「大卫像」打码(央视新闻播放大卫雕像打马赛克引热议),香港这边淫亵物品审裁处还评过不雅,后来被法官推翻判词。

【萌娘百科:评论区管理方针】是管理方针,到实处执行起来其实也是很主观的一件事,最后还是得靠人治,【萌娘百科:评论区管理方针】的第十二条就是【其他由管理人员讨论后主观认定的特殊情况】用来处理这些情况。

太阳下无新事,上面提到什么不客观,可能引起冲突,反语和开玩笑,还不就是【冒犯】,冒犯了他人的爱好、立场、文化、习惯等等。联想最近萌百中秋题头部分人认为滑稽表情让其不安或者反感,那么考虑部分人的感受,是否禁止【滑稽表情】。人是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明的,你可以用不同用语表达你的意思,但是明知这个用语有歧义,可能引起纷争,你故意用它,那你应该为引起的纷争做好心理准备,有些人能开玩笑,有些人不能,那些场合说反语和开玩笑合适那些不合适,大家都有谱,这个是十分弹性的处理的。如在爱猫人士之中,特别说自己爱吃猫肉,绝对是找抽,但是不妨碍在朋友之间说起这个爱好。另外推荐看一下异性恋这玩意,挺有趣的恶搞。

【没有根据或来由地攻击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用户、萌娘百科词条(包括内容、版面等)和萌娘百科词条描述对象】是无法完全包括【人身攻击/侮辱】的,无论是上面的论述,还是之前讨论的论述,(弗霖凯已经十分直白说出:何形式的的人身攻击都不能被接受,即便是由【有】根据或来由的),【人身攻击/侮辱】还是得加上的。。--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26日 (一) 17:19 (CST)

@Nostalgia那么修正案内容还是维持不变即可?还是说应该在表述上加以改进某种程度下模糊化对人身攻击和辱骂的定义更好操作一些?--Shirrak讨论) 2016年9月26日 (一) 18:57 (CST)
综合提到的那些不属于【人身攻击/侮辱】,但是又得罪人东西,加上【刻意冒犯他人】如何,用来处理刻意引战,有意识挑起纷争的情况。--Notalgia-Contαct- 2016年9月26日 (一) 22:04 (CST)

站长自己都没说出个456, 讨论个什么?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讨论) 2016年9月27日 (二) 10:26 (CST)

双方关于此问题的考量已经看过,个人认为【刻意冒犯他人】是个不错的表述。

一个人A对另一个人或物B进行的指责,挑唆,辱骂,首先是出于B的现状不符合A的认知。在此基础上,A的辱骂有可能是为了使B的现状更贴近A的认知,或者,使B的现状更偏离A的认知,激怒B从而获得愉悦。对于第一种情况,应该处理其中越界的情况;对于第二种情况,则应完全禁止。——Recital君留言 2016年9月27日 (二) 19:30 (CST)


修正完毕,当前讨论也已结束。
若在三天内无对该提案的重大异议提出,之后将开启投票。--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10月3日 (一) 20:07 (CST)

投票区

同意

  1. (+)同意 ——Recital君留言 2016年10月7日 (五) 12:05 (CST)
  2. (+)同意 (由同一用户)反复发送同一内容 这一段应该可行,另外反复出现的话最好附带封禁 --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10月7日 (五) 13:09 (CST)
  3. (+)同意 --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10月7日 (五) 14:26 (CST)
  4. (+)同意 --Shirrak讨论) 2016年10月7日 (五) 17:01 (CST)
  5. (+)同意 --未济桥姬(☯太虚之门) 2016年10月7日 (五) 19:13 (CST)
  6.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讨论) 2016年10月7日 (五) 19:36 (CST)
  7. (+)同意 --bbrabbitからの评论 #讨论# 2016年10月7日 (五) 21:42 (CST)
  8. (+)同意 --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6年10月7日 (五) 23:20 (CST)
  9. (+)同意 ——巡查姬忆兔讨论) 2016年10月8日 (六) 10:49 (CST)
  10. (+)同意 --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10月11日 (二) 15:12 (CST)
  11. (+)同意 。(节操酱好像来晚了的说…?)——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10月11日 (二) 21:11 (CST)
  12. (+)同意 。——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10月12日 (三) 13:58 (CST)
▼ 该投票无效,原因:超出7日投票时限。
  1. (+)同意 来晚了QAQ--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10月14日 (五) 23:02 (CST)
  2. (+)同意 来得太晚了,不过通过了就好--——以上言论来自于巡查姬007君 _(:3 」∠)_讨论) 2016年10月15日 (六) 08:21 (CST)

中立

  1. (=)中立 --光翼型近接支援残酷战斗机讨论) 2016年10月7日 (五) 15:18 (CST)

反对

总结

投票期内共13位自动确认用户参与投票,有12张同意票,1张中立票,0张反对票。

中立票占比少于一半,且同意反对票比大于1,本提案被社群批准。请管理员协助移动此页面。--北极星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10月14日 (五) 22:5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