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1年08月
討論版【方針政策】檔案館
關於重新導向方針的提案
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重新導向方針的提案已發起,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ほしみ 2021年7月29日 (四) 11:33 (CST)
- (代修正連結與標題)—— Eric Liu(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12:14 (CST)
- @Ericliu1912 (i)注意 修改他人的發言可能會違反MGP:討論區管理方針。下次您可以選擇提醒留言者,而非直接修改。--單推人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3日 (二) 12:50 (CST)
為新指引User:sivlovski/沙盒#MGP:編輯組指引徵求意見
自2014年起,就有編輯者開始提出關於編輯組的相關規範討論。而在目前的萌百,「編輯組」「專題」等名詞也廣泛使用於站內各個地方。然而,到目前為止,站內政策中尚未有任何隻言片語對站內的編輯組進行規範;可隨着編輯數量的增長,萌娘百科的各類編輯組爭相創建,截至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已有約100個編輯組存在。誠然,在「專題」懸而未決的情況下,「編輯組」本身也顯得有些模糊。然而,在站內,之前已有編輯組之間與編輯組與站內矛盾的發生;在站外,也有編輯組在進行外部活動時出現爭議。故,編輯組相關規範撰寫勢在必行,儘管專題政策前景尚不明朗,我還是撰寫了編輯組相關的草稿。如今,我在此為這份尚不算成熟的草稿徵求意見,希望能夠經過充分的討論找到相關問題的較優解,將編輯組真正地明文化,實現站內開花站外紅。
目前可能存在的問題有:編輯組的申報機制,編輯組間關係的處理、編輯組編輯指引的相關事宜,更多細碎的政策規定。
特别致謝:在撰寫時給予內容建議的U:星海子、沼澤、Chko08022003,以及給予政策說明的U:Etolli。以上,叩謝不盡。--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8月8日 (日) 17:38 (CST)
關於編輯指引
- 目前編輯組(或稱專題)已經成了萌娘百科中重要的一部分,出現了較多不可忽略的問題,此類規範是有積極作用的。總體來說,我覺得這個草案若通過,可以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但草案中所述「討論通過後的編輯指引應放置於該編輯組編輯範圍主條目的子頁面下」我覺得不太妥當,且不完善,理由如下:
- 並不是所有編輯組的編輯範圍都存在一個主條目。例如,中文虛擬歌手相關並不存在主條目,編輯指引位於VOCALOID中文殿堂曲/VC編輯指引。
- 萌娘百科:方針、指引與論述有言,「維護人員可以在與方針不相衝突的情況下援引指引作為執行維護操作的依據」。據此我認為此處的指引是具有規範性質的,而不是編輯指南,這沒有理解錯吧?在這條件下,由於沒有分類或對應頁頂模板,我認為將此類非全站性的編輯指引放置於某個條目的子頁面較難被維護人員發現,存在管理較難的問題。
- 基於上述兩點,我認為專題編輯指引均應放置於萌娘百科:編輯指引的子頁面可能更加妥當。
- 但在現行政策下,這麼做可能存在不小的問題,相關政策中對此並沒有較多詳細解釋
,似乎還有一節未完成的增訂內容躺在RJ的沙盒裏。例如此類指引的命名問題,例如制定指引時維護人員扮演的角色問題,例如此類指引進行「充分的討論與投票」的最低參與人數,以及保護級別等都需要更詳細的規範。 - 以上問題希望能夠在草案期間解決,期待此規範能正式實行。—— ほしみ 2021年8月9日 (一) 20:21 (CST)
- 誠然,在專題定義和相應名字空間未明確的情況下,這部分我確實是有一點勉強寫下的意思,我也支持修改相關編輯指引的位置,或者如某沙盒中言,建立一個頁頂模板來實現分類等便於維護的工作。不過我確實並沒有考慮到您所提到的更大的問題,這部分還請討論出真知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8月9日 (一) 20:28 (CST)
- 嗯,我在想在專題相關提案出來之前先單獨建立一個「MGP:編輯指引」的話,是否會和未來有可能創建的專門的專題空間有衝突?我的想法是,目前還是有主條目的儘量放在主條目下面,然後再整一個帶分類的頁頂模板。
所以我們把專題提案也寫出來吧(什麼 - 然後我認為如星海所說,當前草稿對「編輯指引」的地位不是很明確,給我一種「編輯指南屬於全站指引,受MGP:方針、指引與論述約束」的感覺。
- 另外,對於編輯指引中「若相關討論並非在站內進行,則該編輯指引視為無約束力」這一句,我稍微有點疑問。據我所知,目前一些編輯組的指引是通過草稿站外渠道溝通、定稿站內討論的方式確定的,但是我理解起來可能會有一些歧義。或許改為「若編輯指引的確立過程並沒有經過站內公開討論」或類似的表述方式會更好?--工具人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9日 (一) 23:26 (CST)
- 即使是有專題提案也未必會有專題名字空間,到時候有了再更改規範、移動頁面也來得及。—— ほしみ 2021年8月9日 (一) 23:31 (CST)
- 我講「專題空間」,並不一定是單獨的名字空間。畢竟不排除未來將某個條目/已經存在的頁面作為專題基本的可能。當然那是未來的事,而且規範倒確實可以到時候再改。--EnMGP編輯者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9日 (一) 23:34 (CST)
- 我覺得後半句「若相關討論並非在站內進行,則該編輯指引視為無約束力」主要是方便非組內但參與相關編輯的用戶加入討論並使用投票權。個人認為只要有足夠時間的站內定稿討論部分供所有人員參與(也包括維護組的檢查),起草階段怎樣也就無所謂了,某些站外渠道可能還利於溝通。——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8月10日 (二) 10:03 (CST)
- 即使是有專題提案也未必會有專題名字空間,到時候有了再更改規範、移動頁面也來得及。—— ほしみ 2021年8月9日 (一) 23:31 (CST)
- 嗯,我在想在專題相關提案出來之前先單獨建立一個「MGP:編輯指引」的話,是否會和未來有可能創建的專門的專題空間有衝突?我的想法是,目前還是有主條目的儘量放在主條目下面,然後再整一個帶分類的頁頂模板。
- 誠然,在專題定義和相應名字空間未明確的情況下,這部分我確實是有一點勉強寫下的意思,我也支持修改相關編輯指引的位置,或者如某沙盒中言,建立一個頁頂模板來實現分類等便於維護的工作。不過我確實並沒有考慮到您所提到的更大的問題,這部分還請討論出真知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8月9日 (一) 20:28 (CST)
關於站內討論
編輯組出於集中攻關某一方向、探討編輯指引、指明目前需求等目的,會作出相關討論,這些討論為了便更多用戶的參與,有些是存在在站內進行的需求的。而目前草稿中也有「編輯組可以通過在站內進行討論、得到共識後制定對於相關範圍的條目的編輯指引。」的語句。但是,目前版本的草稿似乎還缺少對編輯組站內討論的所在頁面的描述,這會對站內討論的進行帶來一定不便。目前的VTB區在站內的討論:虛擬UP主與模板討論:虛擬UP主進行了一些站內討論,但這兩個頁面不一定是進行站內討論最合適的地方,而其他很多編輯組也還沒有站內討論的區域。所以,我認為可以明確或建議可以用於編輯組的站內討論的頁面。ReikuChan 2021年8月10日 (二) 12:46 (CST)
- (&)建議 :既然編輯組編輯範圍必須被一個大家族模板所包含,那麼把討論區域也直接放在模板討論可能是最好的。——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8月10日 (二) 14:01 (CST)
- (▲)同沼澤——飯糰人⭐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❶ 請問您要單推一隻小浣熊嗎? 2021年8月10日 (二) 23:48 (CST)
- 鑑於對相關政策是否有必要尚有爭議,發起人申請撤回。——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8月11日 (三) 19:03 (CST)
為新指引User:AkizukiSaitou/萌娘百科:頁面分類與User:AkizukiSaitou/萌娘百科:創建新分類徵求意見
抱歉,之前因為自己偷懶加上學業與身體原因,所以這兩份指引拖到現在才寫出一個能看的版本,對此我深感抱歉。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考慮到這兩篇指引的篇幅都比較長,如果想快速了解這版新的分類樹與之前秋葉的版本有什麼區別,也可以先閱讀User:AkizukiSaitou/新分類體系更新內容。另外,在User_talk:AkizukiSaitou/萌娘百科:頁面分類也有一些可行的改進方向,也歡迎大家一併閱讀。
如果各位在措辭、內容等方面有任何意見、建議、異議等,請務必提出。回復時如果能{{@}}我,不勝感激。總之感謝大家的支持與理解。-- From Azamino Tsubaki's PtSO4 (Talk) 2021年7月12日 (一) 00:23 (CST)
哦對,也歡迎加群(萌娘百科分類研討會)來進行討論,群號:657108152,點擊連結加群。這真不是愚人節玩笑。-- From Azamino Tsubaki's PtSO4 (Talk) 2021年7月12日 (一) 01:01 (CST)
- (+)支持 辛苦了,整體來看非常完善了,這裏提幾個小建議:
- 正文中分類前綴建議統一一下,例如「作品」段落的Fate/Grand Order表格混用了兩種前綴。
為了滿足強迫症。另外這個表格第一行的說明多加了一個「後者為改編作(動畫)的分類」。 - 關於衍生作的分類,之前我建議是原作與延伸作同名的情況直接放在條目中,不同名的情況在重新導向里加分類。我也看到在討論頁里提到了這一點,不過兩個舉例(緋紅結系、機動戰士高達 閃光的哈薩維)都應該屬於原作的改編作品且名字和原作相同。我設想的是例如搖曳露營#遊戲、來自深淵#遊戲版這種衍生作品,對於衍生作的介紹比較少不適合單獨開條目,但又有必要給它們進行分類,如果直接給主條目分類又感覺有些臃腫。
- 關於現實人物所屬組織的分類,我建議命名為「Category:(組織名)人物」,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可以避免混亂(例如Category:KADOKAWA、Category:史克威爾艾尼克斯,以及還沒建的Category:任天堂)。
- 對於現實組織的分類似乎沒有涉及,我建議除了按原有的「Category:(地區)(組織類型)」分類外,從屬於母公司的子公司加一個母公司的分類,與分類的分類保持一致。
- 關於音樂條目,我習慣上直接在音樂條目裏面把收錄了該音樂的單曲信息直接列出來,這種條目是否需要按後面的「實體出版物」「數字出版物」分類需要討論一下。
- 正文中分類前綴建議統一一下,例如「作品」段落的Fate/Grand Order表格混用了兩種前綴。
- 暫時先寫這麼多,
雖然也不少了,之後根據討論再補充吧。——Xzonn(聊天) 2021年7月12日 (一) 10:36 (CST)
- (☩)意見 根據在站外的討論來看,新規增加的「有姓氏的虛擬角色均需要添加姓氏分類,不論姓氏是否真實存在」是考慮到作品中同虛構姓氏角色較多,或不同作品出現了相同虛構姓氏。但也存在一些只有一兩個角色使用的虛構姓氏,為他們創建姓氏分類我覺得不太值得,是否能夠為這種虛構姓氏分類設定一個創建門檻?—— 屠麟傲血(討論) 2021年7月12日 (一) 10:46 (CST)
- 也不浪費資源,還省去了很多例如檢查姓氏是否存在和後期維護更新等的工作,何樂而不為呢?例如說之前食蜂操祈的姓氏導航被刪掉了,原因就是上述理由,如果之後有其他作者再次使用了這個姓呢?後續的維護該怎麼辦。諸如此類的問題完全沒必要因為「少創建幾個分類」而出現。——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7月12日 (一) 18:13 (CST)
- 支持,不過我覺得門檻設置兩名角色就ok了,起碼能讓人知道「還有誰也用了這離譜的姓氏」。--Fetton論(幫我填坑),留言於: 2021年7月12日 (一) 20:38 (CST)
- 創建門檻的話就≥2吧,添加不做限制。-- From Azamino Tsubaki's PtSO4 (Talk) 2021年7月13日 (二) 00:33 (CST)
at一下其他關注分類問題的編輯者們@C8H17OH,Leranjun。
另外今年年初的時候樂然向我提出過一個設想(User_talk:AkizukiSaitou#關於分類樹的一些小問題),結果因為我當時病得厲害,後來摸得厲害,所以半年後的今天才又想起來。簡單概況一下,就是在萌百引入維基百科的「容器分類」與「元分類」概念:「容器分類」指的是底下只有子分類、沒有頁面的分類,而「元分類」指的是類似「各地區人物」這樣按某個條件(地區、類型等)的分類。
鑑於一部分高血壓的實例(比如Special:差異/5046112、Special:差異/5046106),個人認為是個很好的提議,所以也在這裏放上來了。@Xzonn,Sivlovski,沼泽-- From Azamino Tsubaki's PtSO4 (Talk) 2021年7月15日 (四) 09:45 (CST)
- 思路很好,而且目前也在用,例如Category:頁面模板和Category:原型,而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這條規矩正式化。——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7月15日 (四) 10:06 (CST)
- 草我摸了半天忘了回(
- 我本來打算在共享站寫一篇論述具體闡述容器分類和元分類(貌似隔壁維百沒有這種東西?),不過如果主站分類樹要用的話,或許可以直接在主站寫。
- 另外關於新分類樹本身我
還沒仔細看( ),等下看完之後再來給建議。不過總體看來我覺得行。--單推人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7月15日 (四) 14:24 (CST) - (+)支持 之前我也考慮過容器分類,但是引入太麻煩就擱置了,可以借這個機會一併引入。——Xzonn(聊天) 2021年7月15日 (四) 16:53 (CST)
- (+)支持 這樣至少能減少胡亂填寫分類的情況。——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1年7月15日 (四) 17:28 (CST)
- 本站的分類樹確實存在問題。我看到站內人物分類下直接就放了將近三萬頁面就知道這事兒任重而道遠。_USER:YOONHA~1.PAR(留言)2021年7月15日(木)19:45:08(JST)
- 概念不是不可以引入,但可以考慮更改為更容易理解而非更抽象的名稱,另外指定和判別此類分類的情況也需要審慎處理,不是現狀上滿足了相應條件的分類就應歸為此類分類(畢竟如前所述,現在的分類不當使用的情況也不少),應當制訂確定此類分類更合適的標準。--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21年7月15日 (四) 18:49 (CST)
- 是的,下一步工作就是細節化相關使用標準。——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7月15日 (四) 20:39 (CST)
- 橋姬有什麼好的建議嗎?我覺得按着模板叫「分類分類」(CatCat)感覺會有點怪www,「元分類」的話或許可以改成「條件分類」之類的?
- 對於容器分類的判定,我目前主要關注的圖站的不少分類都可以大體按照這個規則,不過對於主站的分類我了解的比較少,希望各位能夠舉出一些反例探討一下。--酒姬民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7月17日 (六) 14:43 (CST)
- 我讀完了,對內容本身暫時沒什麼疑問,就是之前秋葉版的疑似殘留部分(繁體、排版等小問題)可能需要修改一下x--酒姬民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7月17日 (六) 14:43 (CST)
- (+)強烈支持相見恨晚的好文明!我認真看了十幾遍以後目前只有這幾點想放在這裏:
- 這版高坂穗乃果這篇條目添加的不是Category:短髮,是Category:中長髮
- 為什麼當前Category:軟件不是Category:作品類型的子分類?
著作權法第三丿
@AkizukiSaitou非常感謝——0%迪迪(aq) (Determination) 2021年7月18日 (日) 19:36 (CST)
- @水精灵迪迪,我來回復一下:
- 短髮一般指剛剛遮住耳朵這種長度的頭髮,穗乃果頭髮明顯比這個長。詳見萌屬性條目內描述。
- 軟件目前獨立分出來是對照着萌娘百科:收錄範圍來的,軟件和硬件被獨立於作品進行收錄範圍敘述。
- 以上。——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7月18日 (日) 19:53 (CST)
- 嗯,穗乃果的分類是我個人的疏忽,已經修改了。--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1年7月20日 (二) 17:10 (CST)
今晚回來繼續更新作品部分(可能還有組織)。另外Xzonn[更多]有個類似於維基百科的人名分類的設想(原內容出自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0年07月#提議:對虛擬角色新增「按演員分類」),我更新在User_talk:AkizukiSaitou/萌娘百科:頁面分類了。
之前幾天更新了音樂部分,所以也順帶放一個專門討論音樂分類樹的討論頁在這裏:User_talk:星海子/task/分類樹(音樂)。--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1年7月20日 (二) 17:10 (CST)
關於分類:翻唱歌曲的「分類適用條件:1.原曲並非初出於ACG作品中的音樂,但經由翻唱版本在ACG作品中出現或被VOCALOID等電子歌聲合成的虛擬歌手翻唱而滿足收錄要求的歌曲2.足以單開條目的翻唱版本的歌曲條目」有以下的疑問:
- 剛好遇見你(V家)符合「被VOCALOID等電子歌聲合成的虛擬歌手翻唱」和「足以單開條目的翻唱版本」,所以我認為添加翻唱歌曲分類是合理的。
- 而「原曲並非初出於ACG作品中的音樂,但經由翻唱版本在ACG作品中出現」,例如淚光閃閃,條目中的主要內容是介紹原唱版本,我個人覺得添加分類:翻唱歌曲不太合理,但是又不知道怎麼改。
因為與分類有關,所以放在這裏應該沒問題吧?@AkizukiSaitou--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1年7月29日 (四) 02:30 (CST)
- @夜羽と善子 抱歉,因為三次元的事情焦頭爛額所以回復晚了。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由@星海子來回答會比較好,畢竟ta在音樂方面要比我更專業。--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1年8月6日 (五) 01:30 (CST)
- 我之前看到了,第二種情況放不放都有道理。我個人認為條目介紹的是原版本就不該放,不然只要有翻唱二次創作這一章節的歌曲條目都可以加相應分類了。—— ほしみ 2021年8月6日 (五) 01:48 (CST)
- @AkizukiSaitou感謝你的回覆。
- 我也認為介紹原唱版本的條目不應該添加分類:翻唱歌曲,需要更換新的分類嗎,如果要的話應該怎麼命名比較好,還是直接取消添加分類:翻唱歌曲?--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1年8月6日 (五) 18:21 (CST)
- 我之前看到了,第二種情況放不放都有道理。我個人認為條目介紹的是原版本就不該放,不然只要有翻唱二次創作這一章節的歌曲條目都可以加相應分類了。—— ほしみ 2021年8月6日 (五) 01:48 (CST)
關於引進分類樹相關概念的討論
各位好。在上面關於主站新分類樹的討論中,秋月前輩提到了我之前提出的引進所謂「容器分類」與「元分類」的問題。不少編輯者對這個提議表示支持,所以在徵求了一些意見後,我提出了以下的概念:(注意,以下為狹義定義,一般討論中使用的定義在下文中有所提及)
概念 | 父分類 | 子分類 | 子頁面(除分類外其他名字空間) |
---|---|---|---|
根分類 | 無 | 有 | 可能 |
支分類 | 有 | 有 | 可能 |
端分類/葉分類 | 有 | 無 | 有 |
純分類/容器分類 | - | 有 | 無 |
除此之外,另設有純分類的特殊情況「條件分類」,包含任何「按某種條件進行的分類」,例如「各地區歌曲」或「按體裁分類的作品」。
因此,按照這個標準,一個分類可能是:
根分類 | 支分類 | 端分類 | |
---|---|---|---|
純分類/容器分類 | 純根分類(目前不存在) | 純支分類(一般的純分類) | -(根據定義不可能存在) |
條件根分類(目前不存在) | 條件支分類(一般的條件分類) | -(根據定義不可能存在) | |
雜分類/混合分類 | 混合根分類(一般的根分類) | 混合支分類(一般的支分類) | 混合端分類(一般的/實際意義上的端分類) |
參考重新導向與消歧義分類,純分類將會設立對應的模板、分類與追蹤分類,方便維護錯誤歸在純分類中的非分類頁面。
目前遇到的一個比較主要的問題在於條件分類的命名是否需要統一。當前提出的方案包括:
- 全部改為「按OO分類」(或一些可能需要改為「按OO分類的XX」?)
- 全部改為「各OOXX」
- 保持當前分類名不變
由於我對主站的分類樹不是很熟悉,因此希望各位能夠各抒己見。
如果各位對目前版本的定義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提出。
最後ping一下@AkizukiSaitou。多謝!--巡查姬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10日 (二) 23:46 (CST)
- 條件分類的命名我傾向於方案二。—— ほしみ 2021年8月11日 (三) 00:15 (CST)
- 支持統一命名,但「各OOXX」的樣式看起來簡潔,但會不會有些詞語組合導致難以理解?——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8月11日 (三) 17:06 (CST)
- 或統一「按OO分類的XX」感覺也行,1的前半我覺得有時候會出問題。—— ほしみ 2021年8月11日 (三) 17:29 (CST)
- 舉幾個例子:分類:各作者作品、分類:以作品歸納的中國動漫導航模板,似乎很難把它們統一為某種格式,可能方案一的兩種都要採用。——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1年8月11日 (三) 18:45 (CST)
- 按作者分類的作品,按作品分類的中國動漫導航模板。—— ほしみ 2021年8月11日 (三) 18:51 (CST)
- 「按作者分類的作品」感覺有點太囉嗦了……好像「按作者分類」也不是不行?第二個改成「按作品歸納的xx地區作品導航模板」倒沒什麼問題。--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1年8月12日 (四) 01:25 (CST)
- 我向來覺得這些按xx分類,不寫…的作品的這種分類有點表意不明。—— ほしみ 2021年8月12日 (四) 02:43 (CST)
- 囉嗦一些,把分類敘述清晰,應該能減少不少後續問題。
- 而且這種級別的分類一般用戶也不會移動或創建,所以應該也沒什麼命名會不方便一般用戶的問題。——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1年8月12日 (四) 10:33 (CST)
- (▲)同上 我也認為「按OO分類」可能會造成歧義。例如,對於共享站,「按地區分類」就很明顯是不行的,因為可能會有「按地區分類的歌曲」、「按地區分類的畫師」、「按地區分類的作品」甚至「按地區分類的授權協議」等等。
快進到按地區分類消歧義(--工具人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13日 (五) 19:33 (CST)- 我也改變主意了,就統一採用「按OO分類的XX」吧,表述清楚一點不是壞事。
高情商:惜字如金,低情商:說白了就是條懶狗--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1年8月14日 (六) 01:06 (CST)
- 我也改變主意了,就統一採用「按OO分類的XX」吧,表述清楚一點不是壞事。
根據我最近編輯的幾個分類(Special:差異/5143646、Special:差異/5137667、Special:差異/5137668),我認為「端分類」(即有父分類、無子分類、只含分類外的頁面的分類)也應該設立對應的模板、分類與追蹤分類,方便維護其中錯誤的分類頁面。就比方說分類:日本遊戲作品只用於條目,而「作品分類」用的應該是分類:日本作品。(當然,作品分類的填寫格式需要更好的新方案,不過那就是另一碼事了。--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1年8月15日 (日) 03:38 (CST)
- (+)可 我覺得可以。技術上應該可以實現。--巡查姬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15日 (日) 10:48 (CST)
關於關於討論區管理方針的修訂案
近兩日關於討論區管理方針的修訂案的提案中新的建議較少,若近期無新的大修改,將在周末發起投票,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ほしみ 2021年8月12日 (四) 16:10 (CST)
關於#關於關於討論區管理方針的修訂案——C8H17OH(討論) 2021年8月13日 (五) 01:39 (CST)
關於討論區管理方針#簽名中的問題
“ |
不能出現:
|
” |
——萌娘百科:討論區管理方針#簽名 |
在下認為這條款項的表述過於含糊及主觀,故針對於該款項提出問題:
- 如何定義「過大」、「過小」和「難以辨認」?
- 逗號斷句前後是否存在蘊含關係?以下列舉的簽名特徵中哪些是違規的?
- 只要含有過大的字體。
- 只要含有過小的字體。
- 只要含有難以辨認的字體。
- 含有過大或過小的字體,但沒有影響排版且全部字體均不難以辨認。
- 含有過大、過小或難以辨認的字體,但沒有影響排版。
- 整個簽名(不包括時間截)中的文字只有過小或難以辨認的字體,但沒有影響排版。
以上問題希望有人能幫忙解釋。--2fa4a605-dbed-270a-58d3-b5f09e8c8022(討論) 2021年8月15日 (日) 01:36 (CST)
- 定義問題確實沒有明確,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認為可以參考Help:簽名使用指南所說的「大於8px、小於2em」的字體大小。
- 我認為是「且」的關係(即「( 過大 ∨ 過小 ) ∧ ( 影響排版 ∨ 難以辨認 )」)。這也許可能就是為什麼這裏的過大和過小沒有給出量化定義,因為「影響排版」和「難以辨認」這種理由比較主觀。
- 因此,如果要應用這一條,一般都會經過維護組成員討論,事實上還是和當前的第17條「維護組成員認定」捆綁的。--酒姬民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15日 (日) 02:20 (CST)
舉個栗子:
以下為例子 |
---|
簽名 |
- 像這樣子的?(別打我)--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
討論 ) 2021年8月18日 (三) 00:07 (CST)
關於用戶沙盒相關方針的修訂草案(徵求意見)
在重新導向方針提案和此前我在隔壁提出的討論串中,「用戶沙盒」的定義和地位問題引起了比較大範圍的討論,總結之後我感覺萌娘百科:方針#用戶頁下啟用沙盒頁一節可能與社群對用戶沙盒的一般認識有較大出入,此外移動頁面時的提示文字和新增的重新導向方針(若提案通過)等處也用到了這個術語,因此我有意提出提案來修改這裏的方針。我將提案草案及有關說明寫在了User:C8H17OH/Drafts#提案:關於用戶沙盒相關方針的修訂案,希望各位感興趣的編輯者能發表意見,不勝感激。——C8H17OH(討論) 2021年8月8日 (日) 17:17 (CST)
看起來不錯,夥計。ping一下之前提出這個概念的@サンムル佬。--工具人樂然 ✉ 編織希冀,寄於歌聲。 2021年8月8日 (日) 17:23 (CST)
User:星海子的建議
- 關於討論頁禁制,建議直接改為名字空間限制
,防止再整什麼花活; - 然後Category:積壓工作中的分類並不一定是全部需要去除的,可能需要添加一個更合適的定語;
- 關於被打回的用戶子頁,草案所述為「根據是否有新編輯來區分」,那麼是否可以考慮以何種理由打回的頁面可以默認允許他人編輯呢?
- 關於討論頁禁制,建議直接改為名字空間限制
- —— ほしみ 2021年8月8日 (日) 17:39 (CST)
- 已修改,並把MGP:用戶頁面#關於用戶沙盒中提到的模板沙盒、模塊沙盒寫了進去(順便改了
幫助論述頁面的一個筆誤doge)。 - 贊同,但我沒有太好的想法。後半句「造成維護上的問題」可以嗎?就是還是很模稜兩可。
- 這個問題應該算是當前草案中未涉及的新問題了吧。現行做法似乎是除非用戶後來自行聲明,否則視為不允許他人進行實質性編輯(維護人員的維護性修改除外)。不知道這個問題上社群有什麼其他觀點嗎?
- 已修改,並把MGP:用戶頁面#關於用戶沙盒中提到的模板沙盒、模塊沙盒寫了進去(順便改了
- ——C8H17OH(討論) 2021年8月8日 (日) 18:14 (CST)
- 既然把非用戶名字空間下的模板沙盒、模塊沙盒寫入了,那可能需要面臨以下問題:
- 是否允許此處所述的模塊沙盒、模板沙盒被他人修改?
- 這一類沙盒支持保存多久?因為現階段有不少用戶把此類模板/模塊當作個人用戶空間的一部分,而不是當作沙盒來測試用,我覺得不太妥當。
- 關於第三個新問題,事實上空間很大,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觀點:
- 有用戶認為打回的頁面應當默認允許其他用戶修改完善並移動,這裏涉及到的是被打回的頁面的所屬權問題。
- 有用戶認為應當複製到自己的沙盒後再完善,但複製會導致原貢獻者不明,且原本被打回的頁面可能永遠躺在那裏了。
- 既然把非用戶名字空間下的模板沙盒、模塊沙盒寫入了,那可能需要面臨以下問題:
- —— ほしみ 2021年8月8日 (日) 19:03 (CST)
- 對於第1.2條,我贊同你的觀點以及MGP:用戶頁面#關於用戶沙盒的論述,這裏根據定義,個人用頁面(包括模板、模塊)不屬於用戶沙盒,因此不適用該節。我在考慮要不要再明文強調一句。不過,有一個現實情況是,個人用模板可以直接寫在用戶子頁,但是個人用模塊只能在模塊空間,除非另開一個模塊頁(【Module:User】?),或者徹底禁止個人用模塊(感覺不太好)。
- 對於他人修改,我確實在思考,但是如你所說這裏社群的觀點不一,如果能達成共識的話我準備加一條【他人修改】,但首先需要進一步討論。——C8H17OH(討論) 2021年8月8日 (日) 19:15 (CST)
- 其實用於用戶頁的模塊單獨命名也不是不行,用戶框也是以「Template:用戶_名稱」命名的,這樣一來就不是沙盒了。—— ほしみ 2021年8月8日 (日) 19:26 (CST)
- 基於今晚發生的某位用戶將其他用戶在用戶子頁面內撰寫的內容未經許可直接移出的事實,並之前一系列的實踐,我的意見是除維護組按現方針必須進行的操作外,堅決禁止用戶子頁面未經明確許可的他人編輯,無論是否屬於被打回頁面。其他用戶想撰寫相應條目,可以參考被打回頁面的可取部分,但是未經許可直接編輯他人用戶頁子頁面的被打回頁面,甚至將其挪回主名字空間或其他名字空間的情況,我認為此類「他人修改」用戶子頁面,無論是否系被打回,哪怕是永遠「躺在那裏」,在未經用戶本人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是不可接受的。--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21年8月8日 (日) 22:29 (CST)
- (+)同意橋姬的觀點 ,同時草案內應當明確何為明確許可的他人編輯。—— ほしみ 2021年8月8日 (日) 22:33 (CST)
- 或可考慮使用過濾器,若不包含某些指定模板(可以包含T:用戶_允許他人編輯等,也可以新增空模板),將阻止非維護組編輯他人用戶頁。—— ほしみ 2021年8月8日 (日) 22:38 (CST)
- (+)同意橋姬的觀點 ,同時草案內應當明確何為明確許可的他人編輯。—— ほしみ 2021年8月8日 (日) 22:33 (CST)
- 基於今晚發生的某位用戶將其他用戶在用戶子頁面內撰寫的內容未經許可直接移出的事實,並之前一系列的實踐,我的意見是除維護組按現方針必須進行的操作外,堅決禁止用戶子頁面未經明確許可的他人編輯,無論是否屬於被打回頁面。其他用戶想撰寫相應條目,可以參考被打回頁面的可取部分,但是未經許可直接編輯他人用戶頁子頁面的被打回頁面,甚至將其挪回主名字空間或其他名字空間的情況,我認為此類「他人修改」用戶子頁面,無論是否系被打回,哪怕是永遠「躺在那裏」,在未經用戶本人明確許可的情況下,是不可接受的。--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21年8月8日 (日) 22:29 (CST)
- 那這樣就和現行做法一致,且在MGP:方針#用戶頁面政策中已有規定:「用戶未經許可不應無故修改他人的用戶頁」(此處「用戶頁」「所指的範圍包含其子頁面」),用戶沙盒只需繼承這一規定即可,甚至不必專門再寫一條。另外,其實我個人一向傾向於無條件禁止他人修改,只要是用戶子頁,不論是不是沙盒或者是不是被打回的。——C8H17OH(討論) 2021年8月8日 (日) 23:06 (CST)
User:サンムル的建議
- 贊同提案的其他內容,但我認為轉正章節中,只應允許用戶剪切移動,原因:如果沙盒轉正前不算正式頁面,那麼所謂歷史記錄可能也將達不到正式頁面的標準,而達不到標準的內容就算一開始出現在正式頁面上也將被打回用戶頁,因此這些歷史版本沒有保留的必要。--サンムル(討論) 2021年8月8日 (日) 17:44 (CST)
User:GuoPC的建議
- 兩處措辭建議:
- 第3.1條「在頁面名中包含」是否應改成「在頁面名或者頁面路徑中包含」?
- 第6條中的兩處「去除」是否應改為「糾正」?(畢竟這條叫「糾錯」,「去除」總感覺僅能體現「刪減」的含義)
- 贊同其他內容。—— GuoPC「後ろ指さされても 前だけを向けるよな?」 2021年8月8日 (日) 19:09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