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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編輯組政策制定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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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編輯組的管理

編輯組幾乎必定要再站外設置群組。相比討論版,這會給管理帶來很大的挑戰。請問我們打算如何管理編輯組呢?——憨憨給學生戒網癮(前來找茬⟪討論⟫爆破 )(劈過的瓜⟪貢獻⟫) 2021年10月31日 (日) 00:57 (CST)

本人認為這次事件屬於萌百的重大運營和管理事故,管理不力、處理問題不及時、資本的侵襲共同滋生了腐敗。
本人認為目前解決方法暫時有:
1.調動管理層所有人力物力(包括E,不能讓他再鴿了),使得各大編輯組Q群至少入駐一名行政員或管理員,每天都要進行巡查,每晚在管理層內部群中匯總當天存在的問題,遇到違規情況及時處理,當天問題當天處理。但事實上由於發生了這種事許多管理都辭職了,這對本來人手就不夠的萌百無疑是雪上加霜。
2.關閉萌百站外所有使用第三方軟件創立的群組,大力開發萌娘百科官方App或創建實時溝通論壇,使得其具有與第三方軟件群組同等的溝通與交流功能。--葉羅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09 (CST)
站外群組有兩種。萌娘百科的官方群組僅有MGP:官方群組列出的這些,且其中的官方討論群等均已有維護組成員加入。而其餘的非官方群組建立容易,監管困難,且開放性不一。——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15 (CST)
第二點弊大於利,且實現難度高。我個人的話,寧可使用站內的討論版。——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17 (CST)
關於第一點:運營方對站務的介入本身就是不被大量編輯者所接受的。此外Etolli本人也難有此精力。——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21 (CST)
抱歉,由於我沒有加入任何萌百相關Q群,本人相關信息所知甚少。這個問題還是交給其他大佬解決吧,請允許我撤回上面我提出的解決方案,我可能沒有解決此問題的能力。--葉羅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26 (CST)
我認為站內的討論版應用率必須被提高。站外的討論不能用作共識、不具有效力、透明度低、可供查證性差,與這些問題相比,討論版的使用體驗就顯得不是特別重要了。我認為編輯組的討論應當站內為主,站外為輔。——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24 (CST)
我覺得為了溝通效率,應該要允許在站外平台討論,但對於比較大的變動,討論結果務必要在討論版上公示。如果有必要的話,應當在公示期內保留相關消息記錄作查證。-小狸卡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35 (CST)
為確保消息成功被保存,萌百應當開發專門的存檔機械人,爬取相關聊天記錄並存檔於萌百伺服器中。--葉羅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37 (CST)
我認為沒有必要為站外討論服務到如此地步。更何況很多聊天記錄只是水群和無關決策的普通提問。——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51 (CST)
關於機械人其實我也想到了,另外也有其他的意見,如下
至於編輯組的審核問題,給每個編輯群都派一個管理員不太現實,管理員本來就少,站務問題已經夠多的了,而且編輯組裏也有可能不會討論正事,會閒聊,我現在只加了一個編輯組還要開着免打擾。想找到有關信息的難度也很大。
我覺得可以新建一個用戶組,專門用來管理編輯群的群主,用戶需要申請才能建立編輯群,群主進行自查並且定期向管理層匯報群內的相關情況。不過如何防止群主形式主義,我目前還沒想到比較好的解決方法。
或者可以在群里安置群機械人來管理群內發言,將聊天記錄會回傳到萌百的某個地方以作為審查依據。當然,為了考慮私隱問題和減少無關話題的插入,這個機械人應該在需要討論提案時手動開啟。此時提案是否有效只能依照萌百上有記錄的數據為準,不開啟機械人擅自發表提案應當視為無效提案。
(i)注意 另外我在提交以上文本時出現了編輯衝突,這也就意味着如果只靠討論版是不太可靠的一個是非實時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回復,另一個是編輯衝突,會導致部分人的意見無法發表或者被別人的編輯覆蓋。-小狸卡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1:58 (CST)
用戶組是太小題大做了,有個類似的方案是編輯群派代表和維護組建一個群,有問題在群里說……這個方案以前似乎有人提過但沒有實施,現在來看恐怕是有這個必要了…… Hamon002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5:07 (CST)
爬取聊天記錄並且進行自動存檔其實是可行的,個人認為技術上實現不會太困難。Reiji@ZBAA #StickTogethe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1:10 (CST)
我個人認為通過使用討論版來討論與解決一些問題是更好的,但相比討論版,聊天軟件對於一般人來說可能更加容易上手與「輕量化」(註)可能形容得不是很好。討論版的應用率的確需要提高,它也存在一些不方便的地方(需要一點wikitext知識、討論重大問題時編輯衝突會很多),但討論版在解決較重大的問題方面,要比聊天軟件實用很多(或許是因為UI能讓人嚴肅起來?)。
( ¡ )題外話 順帶一提,(主)名字空間的討論頁的曝光度或許應該被加強,創建後太久沒人回復有些尷尬,最後還是要到曝光度更高的討論版,也不利於及時解決問題。--這裏,是我。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7:14 (CST)
( ¡ )題外話 ,在下有一個點子,就是Special:最近更改分類展示,除了(主)名字空間及其討論頁,其它用戶空間、模板等也要分開。不過這與編輯群討論無關了,詳情要另開討論串。--赤貓子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7:41 (CST)
最近更改可以按名字空間查看,Talk空間一般每天只有十幾次編輯。——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09 (CST)
這個我知道。不過人家想突出Talk空間的話,不用按名字空間查看,而是一進到最近更新就一目了然。--赤貓子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6:58 (CST)
那可以考慮使用common.css修改討論頁的內鏈顏色。——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58 (CST)
討論版由於其局限性並不適合某些需要快速交換觀點或即時請求幫助的交流。使用機械人存檔討論不現實也沒有必要,我覺得只需要編輯組在編輯內容討論結束後在相關討論頁上留言討論結果並簡要寫明理由就行(目前我所在的編輯組的討論基本是這樣進行的),如有必要還需要參與者進行聯署;同時此觀點也並不能作為「權威觀點」,若面對其他用戶的質疑則仍需在討論版上進一步討論達成共識。--SinonJZH(๑•̀ω•́๑)(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9:00 (CST)
我同意這個說法。討論版作為討論工具,一方面針對新手不友好且技術問題(例如編沖)頻發,另一方面確實對於實時回復和一些無關緊要、但需要快速解決的小問題不是很適合。我個人認為完全去除站外討論方式不可能,但是我同意櫻雪前輩的說法,站外討論絕對不夠公開透明,尤其對於一些比較大的問題。
因此,我的想法是,編輯組也好、維護組也罷(其實嚴格來講維護組也是「編輯」「組」),在有需要徵求意見的討論時,應該在討論開始時在站內宣佈,並且通知不在站外群組的成員,同時視情況歡迎其他編輯者提出建議。多天討論應該做到至少每天在討論串下進行總結,使站外討論結果儘快更新至公開透明、可查證的地方。在討論結束後,同樣也需要進行意見總結,並給出下一步解決方案。
當然,對於一些比較小的編輯組,這種方式可能反而會比較繁瑣……這個問題也需要考慮一下。--由使用者樂然)撰於 2021年10月31日 (日) 09:59 (CST)
(…)吐槽 對於編沖,主名字空間起碼可以掛{{施工中}},討論版卻什麼辦法都沒有(昨天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而且討論版的很多使用方法對於新手門檻也很高(比如說我在討論版活躍差不多是優編以後,甚至到現在跟一些新人打交道都是儘量用評論)。(&)建議 可以出一些快速討論小工具——比如給所有人的簽名後面都加一個快捷方式,然後點開一個彈窗即可回復並自動簽名,類似hotcat。以此來緩解討論版編沖問題,順便降低討論門檻。--北湖3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8:23 (CST)
升級MW版本後可安裝mw:Extension:DiscussionTools.—— ほしみ 2021年11月1日 (一) 18:29 (CST)
趕緊吧,討論版使用有些勸退,特別是幾天前那個晚上全是編沖。希望以後不要碼了老半天字一個編輯衝突全沒了搞心態。——給學生戒網癮(前來找茬⟪討論⟫爆破 )(劈過的瓜⟪貢獻⟫) 2021年11月2日 (二) 22:38 (CST)

編輯組的範圍限定

論述裏面原文似乎是「編輯組的編輯範圍限定」,我覺得稍微有些問題。
我提一個思路,在分類、專題相關政策全無的現狀下,可以通過收錄範圍來劃定哪些情形可以建立編輯組,這裏的劃定是要深度調查編輯組現狀的。
無論如何,編輯組不應該擁有任何條目。另外,從我的觀察來看,目前編輯組是用來解決編輯問題的更多,重要討論仍都站內進行,這應該繼續保持。
—— ほしみ 2021年10月31日 (日) 03:25 (CST)

其實我覺得最需要明確的就是編輯組不應該擁有任何條目,亦不具有對相關條目的「管理」權,基於此編輯範圍其實並無限定得很死的必要。如果確實要限定,可以用「編輯組相關主題的分類下的條目,以及與主題相關的聲優、萌屬性等相關條目的維護」之類的比較寬鬆的表述。--SinonJZH(๑•̀ω•́๑)(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09:00 (CST)
關於這方面我覺得應該聯動隔壁對專題的定義,繼而還有對分類樹的調整。不過本來編輯組只是一個輔助組織,因此對編輯組的邊界其實不需要太明確界定,確認該編輯組主要負責的分類就行了。這一點(▲)同上 ——二餅 2021年10月31日 (日) 09:45 (CST)
Like 實際上,這些問題當初是一位已離職的管理員提出的,因為時間緊迫,我暫時先將這些問題扔上來,後面會再修改。不過我個人來說不建議用分類樹這個積累已久且主要負責人不是很活躍的未成品去定義另一個未成品……這會平添很多麻煩。--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1:03 (CST)
關於編輯組的範圍界定,我建議思考一個問題,一個編輯組為什麼存在?我認為編輯組存在的意義是把編輯一個圈子(不知這個詞用在這裏合不合適,但總之是這麼個意思)的編輯集合起來,方便溝通和交流。比如說,我們都看小說A,小說A又出外傳,出漫畫,動畫化,角色已經很多,我們又都進行小說A和其衍生作品有關內容的編輯,那麼我覺得我們就可以成立一個編輯組來方便溝通交流,小說A和它的衍生作品就是編輯範圍。再比如我們都玩遊戲B,遊戲B有着很龐大的世界觀,數十名甚至數百名角色,我們為了方便溝通交流編輯事務就可以成立一個編輯組,遊戲B以及有關內容哦你好就是編輯範圍。但有很多遊戲、小說、動畫沒有那麼龐大的世界觀,有關條目數量比較少,編輯者重合度又高,那麼我認為這些編輯者也可以組成編輯組,這些遊戲或者小說或者動畫就是編輯範圍。基於此我覺得或許能更好地看出一個編輯組的編輯範圍。說白了,編輯組就是一個方便交流編輯事務的工具。有了它,編輯者們可以防止編輯衝突,還可以分工合作,提高編輯效率。--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1:33 (CST)
(+)支持 「圈子」這個詞用的很好。實際上要編輯不僅僅是作品本身及角色之類,可能還有與這個「圈子」相關的概念、現實人物,等等。
這實際上讓我想到了中文歌聲合成圈的一個現象:就是17-19年高質量的原創梗曲可謂層出不窮,甚至可以和當年的翻填梗曲們分庭抗禮;但到了這兩年突然就幾乎消失了,SV那邊兩年多乾脆一首上殿堂原創梗曲都沒有,取而代之的則是以巫兔菌為代表的「海開心」,這是什麼原因?說到底就是目前的「泛二次元」已經是一個個小圈子的總和,每個圈子之間都有相對較高的壁壘,這與原創梗曲「盛世」期UP們隨便把國內幾大網站熱榜過一遍就能搶佔B站熱門迥然不同。連做個梗曲都需要是一個小圈子內的「資深人士」在此鞭屍《神里家上班指南,就更別說編百科了。--北湖3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21:03 (CST)
如前面幾位所說,編輯組的編輯範圍應該僅供參考
另,還有一個我以前就想說的:在承認沒有任何用戶/組織對某(些)條目有獨佔權的前提下,可以適當在討論頁懸掛用來提示該條目主要貢獻者(或/和群組)的模板,這樣編者既可以提前和較熟練的貢獻者溝通,又保障了所有人對於條目的編輯權。
可以引進中文維基的Maintained模板

--HMS GlowwormTalk 2021年11月25日 (四) 00:11 (CST)

哪些用戶屬於編輯組

現列出下列情況供參考:

  1. 編輯者A在某專題非常活躍,與編輯組有溝通但是沒有加入編輯組QQ群。
  2. 編輯者B同時加入了多個編輯組並且在相應專題都有活躍。
  3. 編輯者C僅僅以一人之力維護某個小專題。
  4. 後來編輯者D開始對C所在的專題適當補充內容,但是沒有與C建立直接聯繫。
  5. 編輯者E等人建立了全部由萌百用戶組成的某專題群,但是群內不討論編輯事宜,也沒有在群組版宣傳。

問:以上A~E哪些用戶應該被認為屬於編輯組?——NHJ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0:10 (CST)

( ¡ )題外話 或許可以弄個類似定義九宮格的東西來形象地劃分各種情況,象限正在考慮中。--這裏,是我。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0:16 (CST)
我認為編輯組是組織不是人設,所以只有主動加入組織的人才屬於編輯組,而不應以其活躍的板塊來鑑定。何況衡量活躍程度的量化標準也很難設定。——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3:12 (CST)

一些看法

「從根本上審視這個問題」的話,編輯組到底是什麼?如果無法對編輯組本身做一個合適的定義的話,那麼設立方針對其進行管理也就無從談起。

根據這個定義,可以判斷一個重要的問題:萌娘百科是否有必要和有權對編輯組進行管理?

以及另一個問題,編輯組成員的身份是否可用於站內認定?(即在站內是否表明自己是某編輯組成員的身份有沒有實質性影響)。

對於編輯組是什麼,我的看法是:編輯組是由萌娘百科的用戶自發成立的站外組織,僅此而已,不包括由萌娘百科管理人員組成的官方性質的群組。

編輯組不一定是XX群這種利用社交軟件組成的社群,假如我和我寢室的室友都是萌娘百科的使用者,都對某一個或某一專題的條目感興趣且保持編輯,那麼根本不需要建群,寢室這個組織就是個實質上的編輯組,溝通只通過線下當面交流也沒問題。

對於這樣的「編輯組」,萌百有能力進行管理嗎?顯然無法做到實際管理,甚至根本無處得知該編輯群存在。因此如果編輯組是站外組織,我還是那個看法,萌娘百科不需要也無權將站內的方針政策對站外使用。萌娘百科可以在免責聲明中表示用戶在站外的行為與本站無關。萌娘百科亦可對站內發佈的群組資訊(群號、群成員名單等)進行管理,如僅可在公共討論區群組板塊發佈群組資訊,萌娘百科在認為編輯群損害網站形象和利益的情況下有權刪除相關群組資訊等。總之,即使這個編輯組政策出台了,其內容也僅對編輯組成員在站內的編輯和發言等行為擁有強制力,而無法約束編輯者在站外的行為。

在此基礎上,自然編輯組成員的身份不可用於站內認定,即使你表明你是某編輯組成員,也不意味着你會受到比普通編輯者特殊的對待。只要在萌百站內,以編輯組組員身份自居就沒有意義。

那麼根據以上我的觀點,回答一下綜述頁面的幾個問題:

  1. 編輯組的編輯範圍限定:無限定,編輯組成員在站內為普通編輯,享有在其用戶組可編輯範圍內執行一切合規編輯的權利。同樣的,條目不屬於任何一個編輯組,所有擁有權限的用戶都可編輯。
  2. 審核制本身的問題:個人不認為需要對編輯組審核,當然,這也可能是我對「可能存在的不良後果」認知不足。但是我認為即使存在審核制度也難以保障能有效降低不良後果的發生,且審核制度的標準、具體內容、執行方式能都需要具體討論。
  3. 大小編輯組編輯規範衝突:編輯組當然可以自行溝通形成自己的編輯規範,但其規範在站內沒有強制力,無需要求其他編輯(實際上也包括群員自己)遵守。不說編輯組間的規範衝突,個人編輯之間也都有自己的編輯習慣,難免發生衝突,此時應當在討論區進行討論,認定是編輯戰的按照編輯戰處理。討論時也不應該將「這是編輯組的規範」作為論據,而是應儘量闡述該規範的合理性爭取對方的理解和認同。
  4. 單人可申請的編輯組數量:無需限制,是否加入編輯組,加入哪些編輯組都是編輯者個人的自由。
  5. 編輯組的終結:如果設立終結程序則必然涉及編輯組終結的判斷,如果這種判斷有實際操作性那麼設立終結程序也無妨。但是,無論是否設立終結程序,編輯組的終結都不應對後續編輯者的編輯產生影響,編輯者沒有必要遵守其他編輯者的規範,又如上述第3點,即使編輯組未終結,其他編輯者也無必要遵守編輯組的編輯規範。
  6. 編輯組被否決後的再申請:無審核制不需討論該問題,有審核制的話,此問題應該在審核制度具體內容的討論中決定。

另外在本事件中出現的問題:

  1. 關於收費編輯:萌娘百科無權以編輯者在站外的行為為依據對其在站內進行懲罰。萌娘百科需要聲明不允許收費編輯,禁止在站內任何地方發佈收費編輯相關的信息。但是在站外的行為不能根據站內的方針政策處理,如果收費編輯涉嫌將萌娘百科的內容用於商業用途,則需要根據著作權法等國家法律法規予以起訴。
  2. 關於管理人員(管理員、巡查姬等)在編輯群的職責:管理人員僅是萌百站內的身份,在編輯群內不享有比其他群員的特殊性(同編輯群成員在站內無特殊性),因此不能強制要求管理人員在站外履行職責。但是作為一名萌百用戶和該社群軟件的使用者,在發現編輯組的不當行為後予以勸告或告知萌百管理方都是合理的且應當鼓勵的。

總之,站外的事只能提倡大家自律,要知道在站外作為一個萌百用戶也有應該做的和不應該做的。好比學生出了校門就不能用校規約束他,如果強行約束反而是錯在學校。

補充一個剛想到的問題:如果有同屬某編輯組的成員「抱團」在站內事務的討論上佔據話語權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個人認為這是無法處理的,但是對於管理人員而言,可要求其在擔任職位時公示自己加入的編輯群,並在處理涉及自己所在編輯群的事務時自覺接受監督,以求在決策過程中不對任何編輯群或用戶產生偏袒。--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0:18 (CST)

(+)同意 很多內容和我的想法一致,很感動。--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0:59 (CST)
(+)支持 沒有額外權利,不承擔額外義務。——移動版用戶 Bhsd 2021年10月31日 (日) 12:34 (CST)
(+)傾向支持想了很多,不過確實目前對於萌百最好的就是「無為而治」了吧。然後稍微有些疑問,假如一個人作為編輯組組長,收到了錢希望在萌百上給他寫好話,然後他和編輯組的組員寫了,但是並沒有報告給萌百,假如造成萌百的損失,這該怎麼辦?

另外對於進行中的討論「抱團」佔據話語權的問題,我認為一是可以讓編輯組內成員(包括官方維護組成員)對該行為在討論版進行檢舉,二是可以一定程度上請編輯組代表發言。——甜的白蘿蔔(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28 (CST)

(:)回應 「假如一個人作為編輯組組長,收到了錢希望在萌百上給他寫好話,然後他和編輯組的組員寫了,但是並沒有報告給萌百,假如造成萌百的損失」這個情況……有點想像不出來這是怎麼個情況,「給他寫好話」是讚頌他本人還是對編輯組所編輯的條目進行美化?但不管如何,實現該行為的操作都是通過對站內內容進行編輯,萌百自然有方針政策針對用戶的編輯進行管理,如果編輯者的不正當編輯直接或間接造成了萌百的損失,萌百理應視實際情況依據站內方針或相關法律政策進行處理。在我看來這和編輯組或收費編輯無關,無論是編輯組也好個人編輯也好,收費也好無償也好,都需要對自己的編輯負責。--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52 (CST)
(+)基本同意Silagence的觀點。另外提一點看法,加入編輯組大概還有一些隱性福利(註)沒有統計過,只是主觀感覺。,比如申請優質編輯者和巡查員,會比沒有加入編輯組的人更容易通過,畢竟他們成績更容易發現,與他人溝通交流更多,這大概是默許的。--赤貓子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17 (CST)
(+)支持 --TNLHKsign|talk 2021年10月31日 (日) 15:47 (CST)
(+)支持 確實,我們也不一定要思考如何定立編輯組相關的準則,讓他自然存在丶自然運作丶自然消失也是一個好方法。--By CHKO (Talk) @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51 (CST)
LikeSansyrisk說讚。 Like泠佛.說讚。
(+)支持 另外希望第三點(編輯規範衝突)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不過也許編輯規範依賴於專題存在會更好一些。——萌百外來人口信息登記表:姓名:破壁人五號 | 體溫:36.7℃ | 聯繫方式:User_Talk:破壁人五號 2021年10月31日 (日) 18:53 (CST)
(+)支持 編輯組應該定性為自發締結的、無建制的站外組織。不應該給編輯組建制,編輯組也不擁有什麼特殊的權限(例如管理某個分類/專題),編輯組成員自然也不比其它萌百成員多出來什麼特權。各個編輯組可以自定章程,也可以無章程僅作隨意的討論組織。——景育2021年11月1日 (一) 2:22 (CST)
(+)支持 編輯組的目的是方便交流和編輯,應該是非官方性質,組內編輯者以組的名義在網絡上的行為與萌百方無關,各個編輯組自由發展。--竹林煙雨です。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09:42 (CST)
(+)支持 大部分問題其實只要嚴格約束編輯組成員在站內的編輯行為就可以解決,編輯組在站外的行為不必過多干涉。——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3:36 (CST)

完成這部分看起來共識性很強,我參考了一下自己沙盒中原來寫的內容,將這部分擴充進了草案中,未來也會繼續滲透。--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9:32 (CST)

有關管理組、決策層的約束及管理的一些建議

這個話題實際上與這個討論串的主題並不相符,但我個人並未找到就這一問題進行反饋的渠道。
通過這次事件,不難看出對管理層/決策層的規範/約束實際上是非常模糊的,以至於兩次處罰(針對八位巡查姬)(針對橋姬)都無法找到可以參考的相關依據。 兩次處罰在我個人看來都是相當情緒化的,並且都存在處罰過重的情形,後者甚至有種矯枉過正的意味。
我無意為橋姬洗白,但如果將其之前的錯誤定性為失職,永久封禁這一處罰明顯過重,無異於將其入站8年對萌百的一切貢獻一筆勾銷。
希望能以紙面形式出台針對管理層的完善的處罰制度,並以此作為將來對管理層進行處罰的依據。 以及,行政崗需要相應的規章制度來明確遇何種情況時應採取哪些措施,以防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User:PseudoParadise 2021年10月31日 (日) 19:25 (CST)

(+)支持 說起來RJ佬也「自殺成仁」(指永封自己)了,而且這個「管理層」個人覺得不應該僅僅只是管理和行政,巡查應該也算(何種情況可以不經彈劾和討論直接撤職)——北湖3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20:18 (CST)

專題、編輯組與編輯獎勵的一些疑問

一個問題:編輯組、專題與編輯獎勵三個議題幾乎是互相連鎖,環環相扣的
如果承認專題和編輯組的存在,那麼編輯組是否應當「綁定」專題?
如果不予「綁定」,那麼專題的作用是否會被大幅削弱?
如果進行了「綁定」,那麼對於編輯組內的編輯獎勵是否應當基於這些連帶關係和互相影響而額外考慮?
如果專題和編輯組進行了「綁定」,而萌娘百科對於主體在站內的專題顯然是有管轄權力的,是否這一管轄要延伸到編輯組?
如果管轄不延伸到編輯組,那麼是否認為編輯組這一概念正式和萌娘百科官方作出切割?但是編輯組因某些行為產生的不良影響也是勢必會影響到萌娘百科的名譽(對外公關),並非危言聳聽,這在以往確有案例,又該如何解決?
如果管轄要延伸到編輯組,是否認為這些編輯組具有官方屬性,因而維護團隊需要額外付出精力管轄各個編輯組並對任何產生的可能不良影響跟進處理?
同時,編輯組、專題的設立和取消程序也需要加以細緻討論。
個人(但是不願加入編輯組的)編輯、新編輯和編輯組之間必然會存在編輯習慣、編輯觀點上的不同,對於前者,編輯組有可能對這些個人編輯造成意見的壓迫和裹挾(例如在編輯組內達成共識,在站內走一些「過場」或形式性討論);對於後者,編輯組也有可能產生排外情緒。我數次見過不同編輯組內的編輯在群內對一些個人編輯的不同觀點和新編輯的編輯失誤大加嘲諷和抱怨。又該如何考量?
同時我也非常建議,編輯組、編輯專題、編輯獎勵三個項目的創建者能夠有更多的交流,爭取解決上述問題--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1日 (一) 10:47 (CST)
實際上最大的問題是定義和管理。很容易出現"幾根頭髮算禿子"這種問題。——憨憨給學生戒網癮(前來找茬⟪討論⟫爆破 )(劈過的瓜⟪貢獻⟫) 2021年11月1日 (一) 13:22 (CST)
其實在隔壁專題方針那邊我就很疑惑討論這個是有什麼用,在我看來專題和編輯組沒有任何的強相關性,充其量只是「這群人」(編輯組)比較擅長編輯「這些條目」(專題)罷了。我認為專題只是一種描述性質的說明,和分類樹類似,指明某個條目可以視做某個或某些專題,作用嘛無非也就首頁上「專題導航」那種類似的作用,對新人的指引比較方便。專題不需要編輯組負責(好多專題都是個人編輯編寫的),編輯組也不見得只負責某個專題(我完全可以成立個「萌百·什麼都編·編輯組」),這從實際操作上就無法對二者進行「綁定」。--Silagence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3:41 (CST)
問題很深刻,很值得進行思考和大範圍討論。目前來看,我個人認為的當務之急是在站內確定下編輯組的「定義」,因此目前我將這份草案的級別設定為論述,也歡迎各位對之發起異議。--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9:31 (CST)
我有個想法,專題是比較難確定的。比如說手機遊戲裏可能包括MC,明日方舟,原神等等遊戲,但是米哈遊的遊戲裏面可能也包括了原神,這樣可能一個小專題被兩個大專題包括了。不如以大家族模板為標準,比如T:東方Project,只要有一個有一定條目數量大家族模板且至少有一個藍鏈就可對應一個編輯組。比如T:三角函數擬人就可以對應數學編輯組。----蒸汽姬(好幾百個萌百編輯者一致支持)討論) 2021年11月2日 (二) 20:19 (CST)
我記得西弗版的方案里就是以大家族作為劃分標準。——C8H17OH討論) 2021年11月2日 (二) 20:42 (CST)
問題是部分現存編輯組很難按照大家族劃分,如VC和VJ,如果直接按照VOCALOID大家族模板劃分就會導致編輯組內部割裂的問題,將一個VOCALOID拆成兩個或多個模板又明顯不合理。--承君之恩討論·分身) 2021年11月2日 (二) 22:16 (CST)
大家族模板確實不好分啊,例如上面提到的VOCALOID相關條目,還有動漫這種,我覺得按分類來可能更好點?比如碧藍航線編輯組就編輯cm:分類:碧藍航線下的條目,編輯國漫的就編輯cm:分類:中國動畫作品下的條目,然後還有化學生物編輯組這種,也許可以參考之前在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群組資訊中的內容加以完善。——甜的白蘿蔔(討論) 2021年11月4日 (四) 15:55 (CST)
另外,我關於編輯獎勵問題有個想法,即是否可以以萌百方面舉辦類似活動的形式,評選優秀專題,獎品可以是萌百娘手辦,立牌之類的,非現金獎勵。——蒸汽姬(好幾百個萌百編輯者一致支持)討論) 2021年11月7日 (日) 12:03 (CST)
當然不同主題的專題不會在同一條賽道上,要不然就是幾個編輯組的比賽了。比如可以分成大廠遊戲,小眾遊戲,V家、虛擬主播,學科編輯。這樣也能鼓勵小眾專題也有人編輯。----蒸汽姬(好幾百個萌百編輯者一致支持)討論) 2021年11月7日 (日) 12:09 (CST)

關於特定專題的巡查

鑑於部分編輯者所擅長的領域單一,但對於其所擅長的領域具有巡查能力,是否可令其對特定分類(例如分類:使用VOCALOID的歌曲)的條目具有巡查姬的權限?--承君之恩討論·分身) 2021年11月2日 (二) 21:43 (CST)

技術上不好弄.—— ほしみ 2021年11月2日 (二) 22:23 (CST)
實際上直接申請巡查也行吧,現在也有不少巡查集中維護部份條目。--By CHKO (Talk) @ 2021年11月2日 (二) 22:44 (CST)
方針中的巡查任務規定巡查需對所有頁面進行維護,最近也有一名用戶在申請巡查時也因維護專題過少而遭到質疑。如果巡查可以做到規範的專題化也許可以避免類似的問題。(之後可能會轉到用戶權限體系那邊討論)--承君之恩討論·分身) 2021年11月2日 (二) 22:52 (CST)

關於編輯組政策制定與管理的提議

關於官方編輯組、非官方編輯組和個人問題

首先要明確編輯組的定性——為了編輯方便而聚集在一起的、由個體編輯自發組成的組織。編輯組對任何條目都不存在所謂「擁有」的關係,任何編輯組都可以對任何條目進行編輯,同一人也可以加入多個編輯組。為了便於管理,我建議萌百官方管理層對現有各個編輯組進行認證。

每個編輯組應該擁有兩名左右的立法優編。為了保證立法優編能夠代表該編輯組全體成員的利益,立法優編的任命和去職必須掌握在各個編輯組全體編輯的手裏。維護組不得干預立法優編的人事安排,以免發生不必要的衝突。我的設想是,只要該編輯組內部超過1/2或2/3同意,即可任免立法優編。 各個編輯組內部的立法權則依然保持在全體編輯手中。各個編輯組的立法優編負責管理編輯組內部的立法,保證編輯組的立法服從於萌百本站的立法,而不可以違反萌百本站法規。立法優編有保證其編輯組成員內部法規不與萌百本站法規衝突的義務。

對於不在官方編輯組內的個體編輯者而言,若其能力足夠優秀,則可以詢問其是否願意成為立法優編。個體編輯可以發起和參與任何站內事物的投票。

如果發現非官方的編輯組,應該儘可能將他們進行認證、整編進入官方編輯組,讓他們儘快選出立法優編和下文將會提到的行政優編,並登記在冊。

如果拒絕整編,則其制定的編輯法規有效力在官方編輯組的編輯法規之下——即非官方編輯組或個人在編輯問題上與官方編輯組產生衝突時,若雙方討論調和失敗,則以官方一側為準。且無論是否經過官方認證,編輯組所犯下的錯誤都應該由自身負責,而非萌百本站。至於那些難以發現或聯絡的編輯組,則將其當成非官方個體處理。

為了降低維護組的工作量,若兩個官方編輯組或者非官方編輯之間在編輯產生衝突且無法內部調解時,應先向立法優編提出仲裁,由立法優編內部投票裁決。參與投票的人數必須大於某個數值或比例,得到參與投票的立法優編人數中1/2以上同意的一方即可通過,而未通過的一方則可向維護組提出二次仲裁。通過規則與立法優編仲裁的通過規則相同。

關於維護組和編輯組行政權銜接的問題

由於目前缺乏人手,各個維護組和編輯組之間可能無法互相銜接,而且就算銜接也可能會產生編輯組與維護組之間的衝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每個編輯組應該設置「行政優編」這一職位,數量不限。當一名行政優編被選出後,即喪失該編輯組的通過權並加入維護組。

行政優編的職責主要有兩個:

一是輔助巡查姬進行工作,減輕維護組內部人事壓力。同時,巡查姬也有義務培養行政優編,讓行政優編在輔助巡查過程中掌握工作,使行政優編成為未來新巡查姬的主要來源;

二是負責調和維護組和編輯組的關係,防止維護組和編輯組產生大規模的衝突,保證維護組和編輯組的順利溝通。

因為行政優編屬於維護組,因此任命權應該掌握在維護組內部。維護組可以在各個編輯組挑選行政優編,編輯組內部也可以投票提名行政優編,但票數必須高於2/3,且得到維護組內部的同意(至少是巡查姬的同意)。

為了達成行政權的銜接,行政優編待在本編輯組的同時也必須和巡查姬組成群組,以保證行政優編能充分地發揮其調和職能。同時,該群也應承擔幫助想要成為巡查姬的行政優編和普通優編提供指導培訓的職能。

(上述內容摘錄於User:漆黑的阿星/關於萌百制度改革的綜合提案,全部提案內容請前往觀看,感謝!) --提案者阿星 代理空翊留言) 2021年11月3日 (三) 21:45 (CST)

清單

可能需要統計個編輯組清單,無論是之後與專題配合,抑或假設不幸專案最後因為缺乏共識沒通過,至少社群仍能對編輯組的概況有個認識,或甚至當個通訊錄都行。我不確定有沒有,就先把想法放在這裏。—— Eric Liu留言 2021年11月4日 (四) 23:13 (CST)

手動艾特@sivlovski —— ほしみ 2021年11月4日 (四) 23:36 (CST)
已經通過即時社交軟件傳達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4日 (四) 23:45 (CST)
突然發現還有這個www —— Eric Liu留言 2021年11月5日 (五) 22:09 (CST)

關於編輯組的權利

定義和管理之外的另外一個話題是權利。這裏我先拋一下自己的想法,雖然西弗可能已經在寫了。

我認為編輯組是用戶為了交流方便而自發組織的產物,因此其實不需要萌百賦予編輯組任何特殊的權利來支持它們存在的合理性,而且我反對在具體條目的編寫方面賦予編輯組任何特權。不過,考慮到編輯組是一些活躍編輯的集合,也可以考慮在站務和站務討論方面給予編輯組一些權利或便利。

在具體條目的編寫方面沒有特權,也就是說:

  • 同上面的討論所述,編輯組不擁有任何條目,也不統籌或管理任何條目的編輯行為。
  • 如已寫如草案的部分所述,編輯組不具有成立強制性編輯指引的權利。
  • 我想添加的一點是,在具體條目編寫內容的討論中,編輯組本體不可作為討論的參與方。換言之,參與討論的用戶不可代表編輯組發言,「編輯組的共識」也不可作為討論的論據。例如,不可用「此事在編輯組內部討論已有定論」、「我們編輯組的人都是這樣想的」等說辭敷衍其他意見。如果編輯組成員之間確有共識,還請在條目的討論版上一個個掛着簽名出來以個人名義參與討論。

在站務方面的權利,我認為對於經過官方認證、並明確指定了負責人的編輯組,享有的權利可以包括:

  • 百團大戰群組資訊版發招新廣告。
  • 可以且應當(註)按照U:星海子的建議,人員介紹的方式可靈活處理,而不限於大家族模板成立一個大家族模板,說明群組成員的構成。
  • 可以認領一個主要負責的專題(專題的定義則需由隔壁的提案明確)。
  • 可以在認領專題的頁首歡迎編輯模板中加入群組宣傳(我傾向於用大家族模板的內鏈,但直接掛群號大概也可以)。
  • 如果專題導航或類似的功能開放申請,可以直接派代表為認領的專題(或子專題)做申請。相比之下,若個人編輯者想為沒有編輯組的專題做相關申請,則應在專題主條目的討論版掛聲明並等待一定時間得到共識/無收到異議後再去申請。
  • 在綜合的站務討論中,可以指定一名成員使用編輯組的名義做經驗或問題的反饋,例如用「我們編輯組的編輯常常發現有xxx的問題,處理上都參照xxx的經驗」來強化己方的論點,讓社群知道相關內容涉及一類編輯而不是一位編輯的問題。這點不同於上述關於具體條目編寫的討論原則。不過,到了投票環節還是請一個一個來。

這裏面有一個BUG就是如果出現多個編輯組申請同一個專題該如何應對的問題。我認為可以原則上不推薦但不禁止該操作,但是後來的編輯組要充分闡述自己與既有編輯組在條目編輯的側重點上有何不同,然後讓管理組或維護組來決定是否接納其為認證的編輯組。既有編輯組或也可參與討論。多個編輯組對應同一個專題時,可以讓頁首歡迎編輯模板中的群組宣傳並存,但專題導航的申請則需多個群組達成共識後再申請。

另外,如果要賦予編輯組一些權利,那麼就必須要規定編輯組的終結。判斷標準可以有以下幾項:

  • 編輯組自行申請。
  • 編輯組負責人不再活躍,具體操作可參照不活躍巡查的去職。這條其實也是鼓勵編輯組負責人需要換新時可及時換新。
  • 編輯組在認領的專題內不再活躍——這個比較難量化但我覺得是必要的,既然不編了那麼這個坑要讓出來。
  • 編輯組亂搞,在短時間內(例如1個月)多位編輯組成員(例如3名)因違反站規遭到封禁(註)按照U:釀皮的意見刪除量化標準

——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5日 (五) 00:10 (CST)

這個意見和建議都還不錯。不過,權利第6點個人代表編輯組發言和沒有特權第3點在操作上可能容易混淆,因此在下提點建議,個人可以代表編輯組提出問題(「我們編輯組的編輯常常發現有xxx的問題」),但不能代表編輯組提出建議(「處理上都參照xxx的經驗」)。--赤貓子討論) 2021年11月5日 (五) 19:56 (CST)
我的初衷是保護作為弱勢的個人用戶防止抱團編輯,不過您提的這一種思路我覺得也不錯,而且如您所說在容易混淆方面有所改善。——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6日 (六) 15:09 (CST)
( ? )疑問 關於編輯組的終結中的第四條有幾個問題。
  • 情況1:若A、B、C三人均加入了甲、乙、丙三個編輯組,但三人在一個月內均被封禁,是否甲乙丙三個編輯組全部要被解散?
  • 情況2:若A、B、C三人加入編輯組甲,但ABC三人在一個月內因不同原因被封禁,是否也要解散編輯組甲?
  • 情況3:若A、B、C三人加入編輯組甲,且ABC三人在一個月內被封禁,不過關於他們的行為編輯組並不知情,此時編輯組是否要被解散?
  • 情況4:若A、B、C三人加入編輯組甲,ABC三人在編輯組甲負責的專題1中進行破壞行為,被同為該編輯組成員的其餘人舉報,ABC三人被封禁,此時編輯組甲是否要被解散?
上述我只是簡單列出了四種情況,如果將這四種情況的編輯組全部解散真的合適嗎?換言之,編輯組要對編輯組成員的行為(無論在專題內還是專題外)負責嗎?——正在摸魚中的Pi Whole Life祝你生活愉快(TC) 2021年11月6日 (六) 13:49 (CST)
您的質疑有道理,只從字面上看確有很多冤枉編輯組的可能性。不過首先一點,我想萌百沒法直接解散一個群組,最多也只是中止官方的認證,讓群組停止享有上述認證群組的權利。而如果群組能夠配合整改也可以重新申請再回來。
另外我不是立法專家,所以我沒辦法直接就您的質疑給一個解決方案。因此我想我乾脆直接列一下我認為專題組整體需要被懲戒的情景:
  • 情況1:編輯組在認領的專題下長期抱團編輯,不與其他用戶討論,無視其他用戶的意見,並屢次發生衝突;
  • 情況2:多名編輯組成員因專題下某條目的編輯糾紛,跑到一個組外用戶的個人討論頁或留言板里網暴;
  • 情況3:多名編輯組成員嚴重違規的條目,是在名義上不屬於認領專題,但是與認領專題的「圈子」相關的條目。例如,某作品的編輯組,在與該作品相關的作者/出版社條目發生違規事件。
專題組壟斷化的危害很大,在萌百也有一些先例,還是需要通過一定的懲罰措施被嚴格地管控和限制。但我想具體的量化指標、領域劃分以及懲戒等級都還有需要推敲的地方,以儘量避免冤枉群組整體的可能性。——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6日 (六) 15:09 (CST)
(+)基本同意您的觀點,但具體措施和表述等方面還應再斟酌,最後得出一些儘量避免誤傷、有效遏制壟斷行為的措施。——這句話是釀皮說的,來問問他為什麼或者來看看他還說了啥 2021年11月6日 (六) 15:52 (CST)
我又想了想,我覺得不如這一版本就先不給具體的量化標準,而只保留一個管理組/維護組可以討論後決定取消編輯組認定及相關權利的權限。畢竟封禁等其他的懲罰操作也沒有特別明確的量化標準。如果需要量化標準,也可通過之後的實踐逐漸摸索得來。——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11日 (四) 23:56 (CST)
「應當成立一個大家族模板,說明群組成員的構成」,這一點或許會比較麻煩,例如虛擬up主編輯群,兩三百人,確實不太好統計群成員。如果一定要有這麼一個編輯組成員統計,或許可以在站內整簽名版,應當由用戶本人簽名。 —— ほしみ 2021年11月6日 (六) 15:45 (CST)
有道理,我之前沒考慮有這麼大規模的編輯組。簽名我覺得也不錯。另外對於大型編輯組,我最初提的一部分內容也需要修正,例如上面有用戶提到如何認定編輯組搞破壞的問題,對於兩三百人的編輯組那可能三五名成員的行為就很難管控。——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7日 (日) 01:36 (CST)
假設編輯組轉型或轉正為專題(詳見隔壁),那麼有站內專門頁面設立,就可以把參與者名單,甚至其他相關資訊寫上去。長期而言我認為編輯組應該藉專題成立而在站內法制化,站外群組僅作為聯絡與協調用途(理論上本就應該如此)。—— Eric Liu留言 2021年11月7日 (日) 03:23 (CST)
完成添加了一些與之相關的內容。另外,@星海子可以給您提到的簽名版提個放置位置的建議嗎?我暫時沒想到什麼合適的地方……--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7日 (日) 11:45 (CST)
不是很好參考隔壁zhwp的成員簽名版的位置。既然現在可以單開模板名字空間的頁面,那麼之後也可以弄MGP名字空間的頁面吧(或許需要和專題那邊聯動)—— ほしみ 2021年11月7日 (日) 12:10 (CST)
如果要使用簽名版的話,刪除線毫無必要,退出編輯組的話直接刪除自己的簽名即可。——移動版用戶 Bhsd 2021年11月7日 (日) 14:29 (CST)
應該都行吧,反正意思有表達到就好。—— Eric Liu留言 2021年11月7日 (日) 17:06 (CST)
假設有一個「萌娘百科:芳文社專題」主頁面,那參與者名單的位置可以直接放在「萌娘百科:芳文社專題」,也可以放在「萌娘百科:芳文社專題/參與者」,基本上不必過度拘束形式。—— Eric Liu留言 2021年11月7日 (日) 17:06 (CST)
@Ericliu1912目前的問題在於,專題參與者不等於編輯組,也可能會出現一個編輯組對應多個專題的情況,如果不是大家族形式的話,簽名頁該放在哪,不大好辦。--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7日 (日) 17:07 (CST)
所以這也牽涉到專題如何定義,以及編輯組在站內地位的問題了,我還沒有個好的想法,有待諸君討論。—— Eric Liu留言 2021年11月7日 (日) 23:22 (CST)
如果暫時難以形成方針的話,可以考慮優先形成幾個論述為編輯組的組織和行事提供一些指導,待有較為統一的共識後再考慮升級為方針--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8日 (一) 10:46 (CST)
我擔心萌娘百科站方不能真的解散一個編輯組。古往今來,機構都是設立容易撤銷難。清代黃河改道,黃河故道沿線的水利、水文、航運機構一直都沒撤銷。因為編輯組並非由萌娘百科站方設立,因此不必要對萌娘百科站方負責,站方也客觀上無權解散編輯組。編輯組比如以QQ群為依託,站方怎麼去解散一個QQ群?就算群主解散了群,遺老遺少再建一個新群即可。何況站方還沒有本事去解散一個群。站方頂多能做的是取消站內群宣、刪除大家族模板。站方可以勒令其不使用「編輯組」旗號,但是其可以改旗易幟,叫做「XX社」之類的然後繼續集體行動,似乎也沒有什麼損失。簡而言之,我的意見是站方客觀上沒有本事管理到編輯組的解散。--景育討論) 2021年11月8日 (一) 13:07 (CST)
只是取消認定,失去相關的權益而已。站外自結黨羽站內本來也管不上。——Sirogohan討論) 2021年11月11日 (四) 23:56 (CST)
按照這樣的定義,個人認為「編輯組的終結」用詞不是很妥當,改為「編輯組的移除」可能含義更確切。這樣就能代表萌百官方將此編輯組從列表中移除,但並不否認編輯組可能繼續存在而「不終結「,之後該編輯組在合適的條件下也可以重新再加入列表。 --Mathreader討論) 2021年11月16日 (二) 12:28 (CST)

建立編輯組資訊整合頁面

個人以為,讓性質流動的討論版承擔逐漸增加之群組資訊,遲早會爆棚的,那邊應該做新群組或是短期招募宣傳用,並定期存檔。

承「清單」一節,我認為可以開個資訊整合頁面(標題可做「萌娘百科:編輯組/列表」),讓諸位自由用表格記載編輯組的一些資訊,甚至考慮到編輯組與專題整合尚未成熟,還可以先當成負責專題登記處:

編輯組正式名稱
(註:要嚴格填寫,不過「萌百」相關前綴可以省略)
(註:以後可以添加頁面內部連結)
專注領域
(註:這可以比較隨性的填)
負責專題
(註:這應該要等專題相關提案弄好)
(註:以後可以添加頁面內部連結)
成員大家族模板 站外群組連結
(註:或是「QQ群號」之類的)
芳文專題編輯組
以sivlovski為中心的名義上芳文相關吹水小組
芳文社相關條目 芳文社專題
百合專題
{{萌百芳文社相關條目編輯組}} QQ群號:876472279
輕小說編輯組 輕小說相關條目 輕小說專題
小說專題
{{萌百輕小說編輯組}} QQ群號:705517059

表格範例如上。除編輯組正式名稱必填以外應該都是可以選填的。請諸位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0日 (三) 17:00 (CST)

(+)支持 ,這樣既可以讓內容更加直觀,還可以省去不少冗雜討論。--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0日 (三) 17:13 (CST)
不過似乎部分編輯組的名稱並不是特別正式。——艾蕾在這個頁面使用了「FGO 冥界佑護.png冥界佑護 EX Lv.10」技能~點此前往她的用戶頁討論頁 2021年11月13日 (六) 19:30 (CST)
那就定一個正式的名稱出來,這不是難事。甚至提供命名預設格式也行。名正則言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3日 (六) 20:14 (CST)

關於編輯組的人數下限的疑問

眾所周知,大部分編輯組都是從1個人開始,慢慢召集人馬逐漸壯大的。如果一開始就規定5人作為下限的話,一些小眾內容的個人編輯想找同好成組就非常困難了。

個人認為人少的編輯組,只要編輯目標清晰且與其他組不重複,也應當擁有建立與招人宣傳的權利。

或許編輯組也可以進行一定的分級制度,例如分為以下兩種:

1. 編輯同好會:人數不限(1人也可),申請時需要闡述預期的編輯範圍(主負責人應當有之前編輯此範圍詞條的記錄)。權利包括建立編輯指引、以及在萌百內部發佈招人宣傳(包括使用討論版、以及導航類模版的宣傳)。
2. 正式編輯組:在1的前提下,設置一定的門檻(例如一定數量的活躍人數與長期維護條目)。額外權利包括建立專用大家族模板、以及萌百外的宣傳等。

巡查組可以定期根據相關方向編輯的活躍程度(而非人數)移動分級或移除同好會。這樣的話,一些單人努力維護某小眾類別,並一直在等隊友的編輯者,也能保留編輯動力。 --Mathreader討論) 2021年11月16日 (二) 12:23 (CST)

關於編輯組與專題,站內與站外活動

上面的討論中,(我目測)已經形成了關於編輯組定義的重要共識:「編輯組是由萌娘百科的用戶自發成立的站外組織。」(由Silagence[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提出)

基於這個共識,我想談談我的一些想法:

  • 編輯組是站外組織:其組織形式可以是XX群、學校寢室、經登記的社會團體等等,這些形式並不重要,也管不了;既然是站外組織,其在【站外活動】時有關【站內活動】的方針自然是不適用的。
  • 編輯組的站內活動、權利與義務
    • 應當允許編輯組在站內進行宣傳(例如: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群組資訊),同時有義務確保宣傳內容符合一定規範。明顯不合適的群組(例如XX爭議與影響編輯組)及其宣傳應當被移除。額外的,編輯組僅在站內發佈宣傳,應該不需要任何前置審核。
    • 除宣傳外,編輯組在站內沒有任何額外權利和義務。具體來說:用戶以編輯組組員身份自居沒有意義;編輯組的編輯範圍是不需要關心的;編輯組的編輯規範是沒有任何效力的(事實上,編輯規範應當屬於專題,而不是編輯組);不太需要考慮編輯組的建立、終結之類的問題,而應當考慮編輯組在何時可以開始站內宣傳,其宣傳文本何時應當被移除(或被存檔)。
    • 這點內容大致與User:Silagence相同,但有一些新表述。
  • 編輯組的站外活動、權利與義務
    • 編輯組的一般性站外活動不需要也無法管轄,但其署名是例外:除非經過允許,編輯組在站外活動不能使用帶有「萌娘百科」字樣的名稱,不能明示或暗示其為萌娘百科的官方組織或代表萌娘百科。
    • 這裏具體表述還需要再討論,可能需要增加一些例外條款。具體來說,個人認為QQ群可以使用「萌娘百科XX編輯組」的名字,但不能隨意用「萌娘百科XX編輯組」創建社交媒體賬號、發表文章、發佈漢化、製作視頻等等。
    • 使用「萌娘百科」名稱的允許條件和程序也需要在討論,這裏我列出幾種可能性:
      • 備案制度:編輯組負責人提出申請,若不存在禁止性規定之情形,由管理員自動通過。
      • 審核制度:編輯組負責人提出申請,若滿足相關要求(負責人至少為巡查姬及以上用戶組、編輯組人數不少於5人、提交承諾書),由管理員審核通過。
      • 投票制度:編輯組負責人提出申請,表態支持的用戶比表態反對的用戶多至少5票,且表態用戶中支持的用戶佔比超過2/3,通過其申請。
    • 使用帶有「萌娘百科」字樣的名稱在站外活動,一定程度代表了萌娘百科的形象,對這一部分做出額外規定我認為是合理的。這部分內容可能還需要與運營方溝通。
    • 這點內容是新的,受到了Sivlovski[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在站外發言的啟發。
  • 編輯組的分級管理
    • 根據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把編輯組分成三類:地下編輯組、在站內宣傳的編輯組、被授權在站外活動的編輯組。
    • 地下編輯組不需要管理也無法管理,甚至我們連其是否存在都不清楚;在站內宣傳的編輯組,則需要對其宣傳進行規範,但發佈宣傳本身不需要審核;被授權在站外活動的編輯組,是需要進行審核的。
  • 編輯組和專題的關係:沒有直接關係(包括但不限於一對一、一對多、多對一、多對多),儘管【編輯組成員】可能與【專題參與者】存在重疊。
    • 舉個栗子:
      • 【文芳社專題】的一部分【參與者】成立了一個站外PP群【文芳社編輯組】,但有【文芳社專題參與者】沒有加入到【文芳社編輯組】之中,還有一部分【萌百用戶】加入了【文芳社編輯組】吹水聊天,而並非【文芳社專題參與者】(不在這個專題活躍)。
      • 【文芳社編輯組】獲得了授權,以【萌娘百科文芳社編輯組】的名義在某站發佈了一些訪談的翻譯稿,這件事與【文芳社專題】的條目、模板、編輯指引完全無關。
      • 【文芳社編輯組的成員】站外PP群討論了{{文芳社}}的排版修改問題,並大致形成了共識。隨後【文芳社編輯組的成員】與其他【文芳社專題參與者】在[[Template_talk:文芳社]]繼續了討論,形成了共識,並按討論頁上共識修改了模板。

對於編輯組和專題政策的協調,我認為應當「各司其職」,具體來說:編輯組政策調整【編輯者小群體】及其【站外活動】,專題政策調整【一定範圍內條目】及與其相關的【站內編輯討論】。關於專題相關政策,我在萌娘百科 talk: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專題的定義與管理#關於專題與編輯組,條目、模板與人員也發表了一些看法。

以上是我的一些思考,希望有助於形成共識。--Ceba討論) 2021年11月17日 (三) 12:54 (CST)

(~)補充 ,根據指示,補充和修正一點內容:
  • 編輯組的站外活動、權利與義務
    • 【經過備案和審核的編輯組】在站外活動可以使用帶有「萌娘百科」字樣的名稱,其QQ群可以使用「萌娘百科XX編輯組」的名字,可以用「萌娘百科XX編輯組」創建社交媒體賬號、發表文章、發佈漢化、製作視頻等等。
  • 編輯組的分級管理:此處可以更簡潔,分為【地下編輯組】和【經過備案審核的編輯組】。
    • 【地下編輯組】不需要管理也無法管理,甚至我們連其是否存在都不清楚;【經過備案審核的編輯組】可以在站內宣傳,在站外使用「萌娘百科」字樣的署名活動。
    • 宣傳審核和署名審核不需要分開。原則上任何編輯組都應該進行備案申報。
以上。--Ceba討論)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15 (CST)
(+)全文支持
(~)補充 既然是自發形成的站外組織,應該允許編輯組有選擇地吸納參與對應專題的萌百編輯,也就是一名萌百編輯是否加入一個編輯組應該是雙向選擇過程。——移動版用戶 Bhsd 2021年11月17日 (三) 15:51 (CST)
實際政策中,不需要提及未造冊之編輯組,只需要提及有造冊之編輯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7日 (三) 16:32 (CST)
啊,是的。實際政策中的敘述大概只需要:「原則上任何編輯組都應該進行備案申報。經過備案審核的編輯組……」。感謝指出。--Ceba討論) 2021年11月17日 (三) 18:21 (CST)
這個措辭我覺得不太合適,建議改成「鼓勵任何編輯組進行備案申報。經過備案審核的編輯組……」——移動版用戶 Bhsd 2021年11月18日 (四) 04:43 (CST)

關於編輯組對條目的「擁有」

「編輯組與條目、討論」章節下第一條中,用「擁有」來描述編輯組與條目的這種關係似乎會產生歧義,即「無權擁有萌娘百科的任何一個條目」可能會被理解成「不在萌百的收錄範圍內」的意思。或許可以把「擁有」改成「佔有」「掌管」「支配」等等,或者更詳細地描述這種關係。——Krypton glow (Talk) 2021年11月21日 (日) 16:44 (CST)

@Krypton glow改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21日 (日) 16:52 (CST)

2021.11.21的政策草案及一些說明

非常非常感謝各位20多天來的積極討論,我在討論中看到了大量智慧的火花,也吸收了很多站內外不同用戶(包括運營)們的建議。雖然我完全是寫政策苦手,但最後還是磕磕絆絆寫出了這麼一份草稿,供各位審閱。下面給出一些關於草稿內容的說明:

總體的管理思想

讓編輯組走到枱面上、不過多干涉、不給予特權、鼓勵編輯組進行站外活動。實際上,運營方對於編輯組的限制可能遠比各位想的寬鬆得多,所以我也就順坡下了。

關於「站外還是站內」

我認為,既然編輯組本身是「萌娘百科編輯的集合體」,那麼就沒有必要指明其是「站內群體」還是「站外群體」。編輯組完全可以選擇所有討論都在站內進行,也可以建立站外群組或是線下搏擊以進行更多交流。不過,有一點是必要的:編輯組必須將共識形成的過程放在站內,也不能將編輯組作為一個整體在討論中佔盡優勢

編輯組與專題

很顯然,編輯組與專題不是線性對照的關係,因此本政策草案中也儘可能地避免「專題」定義的出現,這樣可以儘量避免出現兩個政策互相干擾或是錯誤認為編輯組和專題是一一對應的現象。如果編輯組申請的編輯範圍太不合理怎麼辦?那就有勞各位維護組了。

有的條款比較模糊

可能是故意的。畢竟執行規則需要留下靈活的空間,我也不希望各位成為一板一眼的姬器人。

以上。--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21日 (日) 16:51 (CST)

辛苦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22日 (一) 00:27 (CST)
加油!——From 泠佛. (討論) 2021年11月22日 (一) 18:08 (CST)

幾點關於現行草案的疑慮

非編輯組成員亦可以參與制定編輯指引的相關討論,並享有票權。
目前萌娘百科不承認提案及人事案之外的投票行為及其效力(參考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1年10月#關於爭議內容的討論)因此這一模糊條款似乎技術上難以執行
公示的編輯組可以以「萌娘百科XX編輯組」名義進行萌娘百科之外平台的對外宣傳活動。
草案並未聲明萌娘百科編輯組具有官方性質,因此這一名稱容易引起外界的誤會,是故應當附加要求在編輯組進行對外交涉和溝通時特別聲明其非官方的身份。
……編輯組可以通過在站內進行討論、得到共識後制定對於相關範圍的條目的編輯指引。不過,編輯組所制定的編輯指引沒有強制規範性,僅可作為相關範圍條目編寫與維護時的參考用規範。……特別地,若相關討論並非在站內進行,則該編輯指引視為無約束力。……
目前尚未有規定強制要求任何編輯指引具有約束力,因而任何編輯指引從技術上講都無法形成約束力,故不具備可判斷條件。
編輯組的終結
我認為既然編輯組建立在不具有約束力的基礎上,那麼也許不應當對編輯組的終結耗費過多維護精力進行管理。允許用戶將其標記為不活躍,並且將列表本身定義為論述級別的頁面似乎更合適。同時也避免和專題政策相衝突。畢竟目前來看編輯組更多地是建立在站外的即時通訊軟件上的。相比於應當成為站點政策的專題政策來說,僅約束編輯組的基本行為,而寬鬆限制編輯組的組織和維護可能更為有利。--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22日 (一) 22:46 (CST)
完成我想起來專題提案那邊也有編輯指引相關內容,這部分也更適合放在那邊,所以刪除了相關內容。外宣部分已經修改。編輯組終結部分,放寬了標記不活躍的範圍至編輯組內成員,但我還是認為需要有一定的條款讓維護組得以對不活躍或負責範圍更新不及時的編輯組進行管理,所以還是保留了相關條款。--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1月22日 (一) 23:13 (CST)

關於當前草案的一些建議

  1. 關於編輯組模板與宣傳。按草案中所述,編輯組可以在導航類模板中標註編輯群組相關信息,但未能規定「多個編輯組編輯範圍交叉的頁面」等特別情形。按萌娘百科:模板規範之規定,分屬多個專題的頁面應當懸掛最小子集的模板或是定製模板。我認為當前政策中也應添加相關規定,若無法通過協商解決懸掛何種模板的問題,個人認為此時不應在為單頁面定製的頁頂模板添加任何群組資訊(即一個TOP不能出現多個編輯組的群組資訊)。
  2. 關於主要負責人:
    • 編輯組的終結的第一條中的部分內容應修訂為「在萌娘百科和萌娘共享(主,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幫助Help,萌娘百科Project,文件File)名字空間編輯次數不足3次」。原因為目前確有部分編輯者專注於共享站文件工作,且不應考慮在萌娘文庫活躍。
    • 主要負責人應有一個數量上限。
    • 我個人認為上述條件應為失去主要負責人身份的條件,而所有主要負責人失去才應作為編輯組的終結條件之一。
  3. 關於破壞者。我認為引用萌娘百科:破壞/記錄在案的長期破壞者並不太妥當,可參考當前各大官方編輯群的相關規定進行規定,例如:「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方針而被長期封禁者,不得被列入編輯組大家族/簽名版中,應移出該編輯組的站外群組,且不得負責社交媒體賬號。」

以上。—— ほしみ 2021年11月27日 (六) 03:01 (CST)

一些疑問

  1. 是否有必要設立維護組-主要負責人之間的一個群組,方便進行管理;
  2. 是否需要額外強調「違反本政策即應當與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溝通無效則終結該編輯組」(如編輯組進行排外、拒不執行禁止部分永封用戶加入的規定等)
  3. 如何應對編輯組主要負責人變更上出現編輯戰的情況。———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1年11月28日 (日) 12:11 (CST)
我覺得1/2沒必要,1應該在站內溝通,2應該是一旦發現有破壞者就對相關主要責任人進行提醒乃至警告。3的話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ほしみ 2021年11月28日 (日) 13:12 (CST)

兩點疑問

雖說現在投票已經開啟了(而且快結束了),但在投票結束前,我還是把在準備設立編輯組的過程中遇到的疑問發到這裏。

「編輯組的終結」這一部分中說:「編輯組主要負責人進行破壞或其他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政策的行為時,可以被視為已不再擁有編輯組地位」。簡單來說就是「主要負責人搞破壞,他負責的編輯組就都要被撤」。但也可能有這種情況:負責人突然叛變了。這也就是說,負責人自己的行為影響了整個編輯組的去留。如果負責人搞破壞,編輯組的組員可能是無辜的,而編輯組直接被撤,這就不太合理。應該可以要求編輯組撤下或更換負責人,而不是直接撤組。

另一個問題,「編輯組模板與宣傳」這一部分中說:「編輯組可以選擇在萌娘百科:編輯組/編輯組名萌娘百科:編輯組/編輯組名處設立簽名版」。這也就是說編輯組成員可以都編輯這個頁面。而現在有很多在用戶頁子頁面存放的編輯組介紹。所以想問一下:編輯組頁面是只可以放簽名版,還是也可以把編輯組介紹放到這個頁面?如果編輯組有想要整理的其他內容,是否可以在編輯組頁面下再建立子頁面?

— 葫蘆又留言 2021年12月9日 (四) 17:37 (CST)

@胡祥又第一個問題我支持您的看法,我自己之前的想法可能確實有點太過於激進了。第二個問題來說,我認為這個頁面還是只能放簽名版,如果放上其他的一些內容的話,感覺MGP名字空間就有點不是很合適了,但是最後我還是想看看實際的執行情況再說。最後,為了確保程序正義,若指引通過這些更改我會在指引的修正案中進行,所以還請您諒解。最後還是感謝您的意見!--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9日 (四) 19:05 (CST)
第一個問題(+)支持 ,我的想法是應當允許:要麼在撤下編輯組前內部更換負責人,要麼在撤下後由其他合格人員作為負責人重建/重新提報。
第二個問題,我有點不確定。
總之,編輯組的內容放在用戶子頁一般都沒問題,但是否適合作為MGP或其他名字空間的公共頁面?我有點疑慮……——C8H17OH討論) 2021年12月9日 (四) 19:15 (CST)
( ¡ )題外話 其實之前討論用戶頁面的鏈入問題時,就遇到了編輯組大家族模板中鏈入用戶頁面的問題,最後以只限制主名字空間的方式擱置掉了( ——C8H17OH討論) 2021年12月9日 (四) 19:19 (CST)

編輯組專門頁面問題

從現行草案看起來,似乎是不允許編輯組建立專門頁面的意思?如果是的話,想請教一下緣由,畢竟允許編輯組建立專門頁面可以有很多作用,例如上面提到的編輯組簡介可放置於主頁面,以及下面提到的子頁面作為成員簽到處、其他協作計劃等等;如果不是的話,想請問一下「在萌娘百科:編輯組/編輯組名處設立簽名版」的「萌娘百科:編輯組/編輯組名」為何不是「萌娘百科:編輯組名稱/成員」或「萌娘百科:編輯組名稱/簽名板」之類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2月9日 (四) 23:50 (CST)

@Ericliu1912是,因為目前可供參考的樣本太少了,加之一些編輯組相關內容可能確實不太好放在MGP名字空間,所以暫時沒有建立主頁面的相關條款,如果未來名字空間等方面成熟再說。--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9日 (四) 23:55 (CST)
好的。我個人認為,在編輯組向站內轉型的大方向之下(大概),這應當是未來的目標,而且允許建立專門頁面還有其他好處;此外,不是強制而是允許,這樣可以讓較成熟的編輯組有自己的活動空間而不必委屈在使用者頁面等地(例如此模板中那些「編輯團隊」,數量意外的多),而成長中的編輯組可待稍後有能力時再建立專門頁面,(至少我個人認為)整體上是利大於弊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2月10日 (五) 00:06 (CST)

關於編輯組成員

趁投票結束前最後的時間再提出一個疑問。

「編輯組與組內外用戶」一節中提到「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方針而被長期封禁的用戶不得被列入編輯組大家族/簽名版中」。如果這名用戶被封禁、站內被除名後,仍然在站外的群組裏活躍,萌百站內應該是管不到的,那他還屬於編輯組成員嗎?這讓我想到了下面的另外幾種情況:

如果用戶在沒有通知編輯組的情況下,自己選擇「不再活躍」(例如在用戶頁聲明不在活躍,同時也確實長期沒有參與編輯),但他在站外群組裏依然活躍,這時站內的大家族模板或簽名版上應該是要繼續保留他的名字,他也應該還算編輯組成員吧。

但如果用戶在沒有通知編輯組的情況下,選擇註銷賬戶,也就是說這個賬戶已經就無法再次登錄了,但他在站外群組裏依然活躍,這時站內的大家族模板或簽名版上還應該保留他的名字嗎?(註銷賬戶之後,用戶的編輯貢獻等不會被刪除。)

另外一種情況,如果一位編輯組成員很少自己編輯萌百,但經常在站外群組內提供需要的資料、外文翻譯或其他編輯協助,這時站內的大家族模板或簽名版上應該是要寫上他的名字吧。但如果他沒有萌百賬戶,萌百上自然是沒辦法列他,那他應該屬於編輯組成員嗎?如果編輯組在「對外宣傳活動」中邀請了沒有萌百賬戶的人進入編輯組,或者把編輯組的社交媒體賬號交給了沒有萌百賬戶的人運營,那他應該屬於編輯組成員嗎?

最後一種情況,如果一位編輯組成員有賬戶且編輯活躍,同時也在站外群內也很活躍,但他不願意被列在大家族模板中,或者不想或一直都忘記簽名,這時要該怎麼辦?如果是「主要負責人」不想被列在大家族模板中呢?「編輯組模板與宣傳」一節說「將所有在該簽名版上簽名的用戶視作該編輯組成員」,那沒有簽名的人可以視為編輯組成員嗎?

如果上述各種情況及其他情況中,按規定不應算作編輯組成員的人,如果他因為不了解這些規定(例如不了解「編輯組成員」和「專題編輯者」的區別),而在站內(例如在用戶頁上)或對站外(例如在群聊中)稱自己是編輯組成員,該怎麼辦?

— 葫蘆又留言 2021年12月10日 (五) 14:18 (CST)

好問題,我先發表一下個人觀點,畢竟是討論:
首先我覺得,既然是萌百編輯組,那(至少站內列出的)成員都應該是萌百編輯者,故沒有賬戶、註銷了賬戶的相關人員理論上不應算作編輯組成員;但也許也可以在大家族模板或成員列表中提及一下,當然就沒法用User模板了(
然後,不再活躍的用戶是否列入(包括是否單開一個分欄),我覺得可以由編輯組及其本人(如站外仍活躍)自行商討決定,屬於是編輯組自治範圍。
成員不想列入的話,如同加入編輯組是雙向選擇,這個我覺得也最好允許雙向決定,可以編輯組與本人商討決定,商討不成的話優先尊重本人意願。
但是,主要負責人都是負責人了,不想被列入是不太行的;況且我覺得這種情況應該幾乎不可能出現。
最後,宣稱問題確實有點麻煩,如果出現不一致的話,編輯組成員和/或維護人員發現後應該提醒、告知,其中前者如果希望的話可以勸說對方實際加入。如果組—成員關係始終不成立(無論是哪邊不願意),則站內應該要求其移除或糾正(根據用戶頁面方針);站外的話就比較難管了,但理論上也是應該提出要求的,如果真的出現外宣問題了那可能需要動用編輯組甚至萌百的外宣手段。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C8H17OH討論) 2021年12月10日 (五) 14:44 (CST)
@胡祥又目前對於編輯組成員的管理是完全以站內的大家族和/或簽名版為準,即:編輯組所包含的成員僅以站內所列出的成員為參考,站外群組等均無法作為參考。因此,如果一名用戶沒有被列入大家族和/或簽名版,那麼他在萌百站內就被視作不在該編輯組內。當然了,水群什麼的完全是可以的,站外群組的人員主要憑各編輯組管理。至於外宣部分,若因此導致出現問題,循MGP:對外宣傳中「非對外宣傳交流人員」一章相關內容處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1年12月10日 (五) 17:52 (CST)
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我覺得可以單開一個曾經作出過貢獻的編輯組成員,就像現在的榮譽維護組一樣(大概?)然後第三種情況我覺得還是需要萌百賬號才行,哪怕只是掛名呢,並且註冊萌百賬號應該是沒什麼門檻吧。最後若是當事人不願意被列在大家族模板中,當然是按照當事人的意願來,而且當然不被視為編輯組成員,哪怕是負責人。畢竟編輯組成員不僅是個身份也是份責任吧,既然任了職,當然要說出來,要不然有啥問題時找不到人反饋那別人不得裂開。——甜的白蘿蔔(討論) 2021年12月10日 (五) 22:38 (CST)
相關政策萌娘百科:編輯組指引已制定,請移步萌娘百科_talk:編輯組指引進行後續修訂討論。—— ほしみ 2021年12月11日 (六) 02:17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