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提案/已通過提案/關於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的提案(2022.01.17)
序言
近年來,隨著收錄範圍的逐漸擴展,包括漫畫家、配音演員、Coser、網絡主播、電競選手等諸多ACG行業相關的現實人物都在萌百有相應條目。然而,萌百目前尚未有針對現實人物條目的編輯規範,以至於在實際編輯的過程中,不同編輯者之間經常會出現意見分歧,只能求助於社群討論。作為多年來專注國內配音領域的編輯者,我於近期參與了數場關於現實人物條目的討論,其中,針對個人信息的收錄標準、語言表述的中立性規範性等問題,@星海子,云霞,Wrong Scenario 等給出了不少寶貴意見,在此特別感謝!
目前,關於現實人物條目的編輯主要依照萌百的總體方針,但在通過公開渠道獲得並記錄真實準確的信息之外,還存在許多需要特別注意的細節。例如,某公眾人物發送微博時,未關閉定位功能,暴露了個人住址(詳細到某某路或某某小區),那麼這一公開信息,是否可以被記錄?又如,某公眾人物在社交網絡上發布了與子女的合影,那麼這一涉及未成年人的圖片信息,是否可以被收錄?我認為,這些都有待商榷。
綜上,在此發起關於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的提案。一則,有制可循、照章辦事,能夠顯著提高編輯效率,避免類似問題的反覆無效溝通;二則,避免侵犯現實人物的隱私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規避可能產生的輿論及法律風險,有助於保障萌百的長遠健康發展。期待各位的意見!--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3日 (一) 21:25 (CST)
正文
本指引的適用範圍為萌娘百科中所有的現實人物條目。
人物身份
收錄於萌娘百科的現實人物條目,應符合收錄範圍之規定,明確條目人物的職業身份,著重介紹其與ACGN+文化相關的經歷和作品,並在條目中添加合適的職業分類及家族模板。與ACGN+文化不相關的重要經歷,可簡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紹。[刪 1][疑 1]
個人資料
通過公開渠道獲得的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包括且不限於條目人物的姓名/藝名、出生日期、出身地區、星座、身高、血型、畢業院校、所屬公司等,均可記錄在條目中。除糾正錯誤信息以外,原則上不允許隨意刪除條目中已有的信息。
如條目人物本人或其所屬公司/事務所希望刪除或修改條目中已有的真實無誤的信息,需出示身份證明、寫清具體事由,連同操作請求一併發送至萌娘百科的站務郵箱:zhanwuniangmoegirl.org,工作人員將在核實情況後酌情處理。
- 暱稱
- 條目中可添加條目人物的暱稱,諸如親友、前輩或粉絲對其的慣用稱呼。
- 禁止添加具有侮辱性或貶損意味的稱呼,謹慎添加條目人物本人明確表示不接受或不喜歡的稱呼。
- 出身地區
- 條目人物的出身地區一律填寫該國家/地區的正式名稱,如中國、日本等;不宜填寫非正式名稱,如天朝、11區等。
- 若條目人物有更詳細的出身信息,則可按照已知信息詳細填寫[改 1]。
- 港澳台出身[改 2]的條目人物,填寫出身信息時,應遵循兩岸四地用詞之規定。
- 現住地
- 條目中可添加條目人物的現住地,如現居北京、現居東京等。
- 出於對條目人物個人隱私的保護,不宜添加過於詳細的現住地信息,具體到某一城區、街道或住宅社區,如海淀區、青年路、天通苑等。
- 聯繫方式
- 無論通過何種途徑獲取,嚴禁添加條目人物的私密聯繫方式
,包括且不限於住宅地址、手機號、微信號、QQ號、電子郵箱、Line號等等[刪 2]。 - 允許添加條目人物的公開社交媒體平台的帳號信息,包括且不限於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Bilibili、Twitter、Instagram等等。添加以上信息時,應注意辨別帳號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避免添加與條目人物重名的其他人物的帳號,或一般用戶註冊的仿冒帳號。
人際關係
在條目中添加相關人物時,應明確其與條目人物的人際關係,如好友、同學、同事、戀人、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恩師/學生等等。不宜填寫具有惡搞或戲謔意味的人際關係名稱,如CP、基友/姬友、宿敵等。
- 家庭成員與婚戀狀況
- 如條目人物的家庭成員並非公眾人物,或不在萌娘百科的收錄範圍之內,則不應記錄其個人隱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齡、職業、所屬公司、個人照片等等。
- 記述條目人物的婚姻/戀愛狀況時,僅記錄有確切依據的、不存在爭議的事實性信息即可。尤其不宜對離異/分手的原因做主觀判斷。
- 如條目人物公開表明自己的性少數群體身份,則可以在條目中適當記述;如條目人物從未對此公開明確表態,則不應以任何形式對其性取向、性別認同情況進行揣測和臆斷。
表述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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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保護 ===
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對於符合收錄範圍的未成年人物,條目內容應緊密圍繞其與ACGN+文化相關的經歷和作品,避免過多地記錄不必要的個人信息。
除此以外,不提倡、不鼓勵記錄任何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齡、就讀學校、個人照片等等。
此條款僅針對目前正處於未成年階段的人物,如條目人物為成年人,主動披露了自己未成年時期的信息,則相關信息不受此條款限制。[刪 3]
人物評價
撰寫條目內容時,應實事求是,保持客觀視角,謹慎使用極限詞彙和榮譽頭銜(如:最佳、最強、國寶級、大師級等)[刪 4],避免失實或誇張的描述。
表述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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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項和榮譽
- 條目人物所獲得的各類獎項和榮譽,均可記錄在條目中。添加此類信息時,應考量獎項的影響力和頒獎機構的權威性。
- 在註明出處的前提下,可引用權威機構的頒獎詞或評語,作為條目人物的評價,而不必受到前文中極限詞彙相關條款之限制。
- 爭議事件
- 判斷某一爭議事件能否被記錄時,應充分考量該事件對條目人物、相關作品和角色、相關行業與文化圈層所造成的影響。具有一定影響力和討論度的事件,方可被記錄在條目中。
- 記述爭議事件時,應保持表述的客觀和中立,儘可能採納多方觀點,避免表現出對條目人物有利或不利的偏見。應以注釋的形式將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添加在條目中。
- 堅決抵制、及時刪除條目中缺乏充分事實依據的誹謗中傷或其他不良信息,積極維護條目人物的名譽權等合法權益。同時,亦不因遭到部分用戶、乃至條目人物本人的反對,就輕易抹消條目中具備可靠來源的已被證實的負面信息。
文件上傳
添加在條目中的圖片及音頻文件,應符合萌娘百科的文件收錄要求。應與該條目人物密切相關,有助於讀者了解該人物。
- 圖片
- 建議優先選用條目人物本人、其所屬公司/事務所發布的圖片。如欲轉載其他用戶拍攝或繪製的圖片,應徵詢原作者的意見,獲得授權後方可使用。
- 選取圖片時,應注意圖片的清晰和美觀度,不宜使用清晰度過低或帶有水印的圖片。請勿使用不雅的抓拍、視頻截圖等有損人物形象的圖片。謹慎使用顏藝和表情包。
- 音頻
- 選取關於人物作品的音頻時,應注意作品版權方的相關規定,以免產生版權問題[改 3]。
- 選取關於人物言論的音頻時,應注意聲音的清晰度和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禁止使用經惡意剪輯,曲解原意或可能引起誤解的音頻文件。
外部連結
添加在條目中的外部連結,應符合關於外部連結的編寫規範。應與該條目人物密切相關,有助於讀者了解該人物。
- 社媒平台
- 可添加條目人物的公開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主頁,包括且不限於微博、Bilibili、網易雲音樂、Lofter、Twitter、Instagram、YouTube等等。
- 關聯機構
- 可添加條目人物的個人官網、所屬公司/工作室/事務所的個人介紹頁面。
- 可添加條目人物的官方粉絲會/後援會的主頁。不建議添加非官方性質的粉絲社群信息。[改 4]
- 報導及採訪
- 可添加關於條目人物的新聞報導、媒體採訪。建議從這些內容中提取出有效信息,添加在條目正文中,並以注釋的形式標註信息來源。
- 相關作品
- 若條目人物的作品符合收錄範圍,則建議創建和編寫相應的作品條目,而無需將作品的連結逐一添加在該人物的條目中。
- 可添加圍繞條目人物及其作品製作的較為優質的二創作品,如聲優的配音角色集錦、原畫師的作畫MAD等。
增刪注釋區
增加
刪除
疑點
- ↑ 鑑於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現實人物對本指引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此條款需等待關於收錄範圍補遺的提案的討論結果,看是否需要根據最新的方針做相應補充或調整
討論區
需註明新建指引的名稱
此提案需在序言或正文開頭部分註明需要新建文件的名稱。—— ほしみ 2021年12月13日 (一) 21:37 (CST)
- 感謝提醒!已補充在正文開頭。--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1:16 (CST)
- 話說可否將新建指引的名稱變更為【萌娘百科: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我閱讀了下似乎不含命名相關內容,這樣應該會更準確。—— ほしみ 2021年12月27日 (一) 16:32 (CST)
- 好的,已修改。--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14:10 (CST)
- 話說可否將新建指引的名稱變更為【萌娘百科: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我閱讀了下似乎不含命名相關內容,這樣應該會更準確。—— ほしみ 2021年12月27日 (一) 16:32 (CST)
關於虛擬UP主相關編輯是否適用現實人物的指引
虛擬UP主在萌娘百科的分類體系屬於虛擬人物,但是絕大部分的條目內容涉及到的都是現實生活的內容(而且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限制更嚴苛),所以我希望能註明本指引適用或部分適用於虛擬UP主。——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1年12月13日 (一) 21:46 (CST)
- 感謝建議!我個人對虛擬UP主的認知非常有限,所以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我寫的這些是否適用於虛擬UP主。希望能有相關領域的愛好者充分參與討論,提出寶貴意見。另外,我第一次發起提案,沒太看懂那個注釋區究竟要怎麼編輯,能不能請您替我編輯一下?這樣做符合規定麼?_(:з」∠)_ --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11 (CST)
- (+)強烈支持我在知乎那邊說過,對虛擬UP主/虛擬主播的準確定義應該是「使用虛擬形象(有的還有虛擬設定)在網絡上投稿視頻和進行直播的現實存在的UP主」而不是「在網絡上投稿視頻和進行直播的虛擬角色」。而且把管人「開除」「角色籍」實際上也有利於其更好地與歌聲合成和跨媒體企劃進行區分。--北湖3(討論)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16 (CST)
- 本指引條條框框太多,還有一些其他原因,我認為適用於管人條目的話需要大改。個人建議是等專題的提案通過了,對本指引內容進行修改後單獨加入專題指引中,而不是直接使用這篇。——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12月14日 (二) 00:43 (CST)
- @LUO1P 如有任何修改意見,請儘管提出,充分討論。--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35 (CST)
- 我又仔細想了一下,由於我個人對虛擬UP主領域實在是認知有限,恐無法在短期內做出客觀、理性的判斷。若貿然決定,未免有些不負責任。故本指引暫不考慮針對虛擬UP主的情況做任何擴充或修改,還望諸位@TsanconBYin,北湖3,LUO1P,Kafe523 理解!--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8日 (六) 17:07 (CST)
- 雖然看上去這個串已經結束了。我有一個想法。我認為應該允許 有相對固定的官方承認代表本人的虛擬形象 的真實人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虛擬形象在網絡上投稿視頻和進行直播的現實存在的UP主」),的條目,基於對應的虛擬形象的一次設定,添加一些虛擬人物使用的「外貌描寫用語」和「服飾描寫用語」這兩個子分類下的萌屬性分類(其它的子分類我覺得不是很行),例如真·鳳舞九天的紅髮,新月冰冰的貓耳和雙馬尾,鹿乃的雙角。這樣相對不容易過於惡搞或戲謔甚至「開除人籍」,又可以讓這些出身比較特殊的虛擬形象在站內的內容更完整一些
但是我不好說「虛擬UP主」這個分類是不是也包含「在網絡上投稿視頻和進行直播的虛擬角色」←我認為這一類不應該適用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0%迪迪(aq) (Determination) 2021年12月22日 (三) 11:04 (CST)
用戶:wenzuxiaot的意見
首先,個人感覺該提案內容條條框框有點多,對現實人物條目的束縛性有些過強了,例如一刀切死「與ACGN+文化不相關的重要經歷,可簡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紹」我並不贊同。個人感覺該提案希望建立之指引違背了不墨守成規的原則。萌娘百科或許需要生者傳記論述或編輯規範,但我(-)不支持 上升為指引級。提案中的許多內容也恕我不敢苟同,例如「謹慎使用顏藝和表情包」「不宜填寫具有惡搞或戲謔意味的人際關係名稱」等。萌娘百科的條目中出現玩梗等娛樂性內容並不是壞事。同時,該提案中新增加的許多內容已經與現有方針及指引內容重複,我並不覺得重新贅述是有意義的。
除此之外,提案中也有一些需要改正的內容:
「台灣及港澳地區的條目人物,填寫出身信息時,應遵循兩岸四地用詞之規定。」一條的用詞違反了兩岸四地方針,建議改為「港澳台出身的條目人物,填寫出身信息時,應遵循兩岸四地用詞之規定。」。
以上。--P. W. T.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05 (CST)
- 另外,我覺得目前該提案過於面面俱到了。該提案許多條文應當模糊化。舉過多的例子不是好事。
- 「謹慎使用極限詞彙(如:最佳、最強、國寶級、大師級等)」一條中,以國寶級、大師級舉例並不妥當;
- 「若條目人物有更詳細的出身信息,則應詳細填寫所屬國家和地區,如中國上海、日本東京等」一條,首先「所屬國家或地區」不是很好的表述,其次過於具體限定「國家/地區+城市」也不好,而且你舉的例子中,上海和東京既可以是省級行政區劃,又可以是市級行政區劃,例子不好;
- 「如條目人物公開表明自己的性少數群體身份,則可以在條目中適當記述;如條目人物從未對此公開明確表態,則不應以任何形式對其性取向、性別認同情況進行揣測和臆斷」一條在萌百指引里寫出來的必要性不是很強;
- 「請勿上傳完整的音樂文件至萌娘百科,以免產生版權問題」一條不應該在現實人物條目指引中規定;
- 「無論通過何種途徑獲取,嚴禁添加條目人物的私密聯繫方式,包括且不限於住宅地址、手機號、微信號、QQ號、電子郵箱、Line號等等」一條不建議舉例,例如一刀切禁止添加電子郵箱並不好。
- (~)補充 「與ACGN+文化不相關的重要經歷,可簡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紹」一條過於一刀切;
- 「可添加條目人物的官方粉絲會/後援會的主頁,或其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粉絲社群,如粉絲論壇、百度貼吧、豆瓣小組等。不建議不加甄別地添加過多非官方性質的粉絲社群信息」一條我反對,本來萌戰已經就夠亂的了再添加些粉絲社群信息更亂了。
- @wenzuxiaot 感謝您非常詳盡的意見!這份提案的初衷是希望制定關於現實人物條目的編輯規範,以應對在編輯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至於是定為方針、指引,或其他形式,於我個人而言沒有區別,我都可以接受。我將遵從社群討論的最終意見。
- 現實人物條目的最特殊之處,就是可能對真實存在的某一具體人物的工作、生活造成實際影響,萌百作為信息匯總和傳播的網絡平台,應當也必須承擔起相應的法律和道德責任。因此,制定現實人物條目的編輯規範,並儘可能簡明、直接地將相關注意事項傳達給編輯者或潛在的編輯者,是很有必要的。目前,與現實人物條目相關的各類注意事項,或尚未有明確規定,或散落於各種不同的方針指引中,不利於用戶快速地知悉領會。這份提案中的某些條款與萌百現行的方針指引,諸如人物評價章節中的部分表述與萌娘百科:條目編寫#關於客觀視角,確實存在一定重複。然而,既然與現行政策並無衝突,不會破壞既定規則或給用戶造成困擾,是否可以適當寬限,容許一定的重複存在?
- 這份提案中涉及的大部分條款,都是基於我過去5年來的編輯經歷,從中總結出的經驗教訓。不少條款直接引自當時遇到編輯爭議時,反覆商討後得出的結論,我認為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可能乍看上去「條條框框有點多」,但不乏其事實依據,絕非杞人憂天。
- 如「不宜填寫具有惡搞或戲謔意味的人際關係名稱」,該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因不當描述而引發粉絲群體中不同CP偏好者的衝突。以曾真實發生的事件為例,男性聲優A與男性聲優B合作密切、私交甚篤,經常一起營業;與此同時,A的妻子、女性聲優C亦為業內知名的從業者。AB黨和AC黨都在粉絲群體中占據相當比重,互相看不順眼,甚至頻繁掐架。鑑於此種情況,A的條目如需填寫相關人物,則建議填寫「好友:B」,而非「基友/CP:B」。隨著國內外聲優、網絡主播等行業的明星化偶像化程度日益加深,工作狀態、粉群生態越來越接近於娛樂明星,此類情況絕非孤例。關於「性少數群體身份」的條款,也是出於類似的考慮。
- 「與ACGN+文化不相關的重要經歷,可簡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紹」,此條是參照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現實人物而定。我個人不反對適當放寬,但這樣會不會與現行方針有所衝突呢?考慮到關於收錄範圍補遺的提案尚在討論階段,本提案的討論結束時間至少應該晚於前者,以便根據最新的方針調整相關條款。
- 假設某人物的私密聯繫方式,包括且不限於住宅地址、手機號、微信號、QQ號、電子郵箱、Line號等,被記錄於萌百條目中。根據此提案前文中規定的流程,如欲刪除或修改條目中已有的真實無誤的信息,需要走一套較為複雜繁瑣的流程,無法及時阻止相關信息的進一步擴散。而那些不介意或希望公開電子郵箱等聯繫方式的人物,大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比如將此類信息寫在微博簡介中。因此,條款中包含儘可能多的示例,規定得嚴格一些,既有利於保護條目人物的個人隱私,亦不至於阻礙正常的信息交流。
- 「謹慎使用顏藝和表情包」,之所以定為「謹慎使用」,而非「不建議」、「不允許」或「禁止」,正是考慮到萌百相對寬鬆的整體氛圍,允許乃至支持適度娛樂化的內容存在。某些嚴重損害人物形象的顏藝和表情包,除了可能引發粉絲群體的反感,更可能導致藝人及其所屬經紀公司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藝人的肖像權和公眾形象。萌百沒必要去承擔這樣的法律風險。因此,我認為應該提醒用戶「謹慎使用」。
- 「謹慎使用極限詞彙(如:最佳、最強、國寶級、大師級等)」,已增補為「謹慎使用極限詞彙和榮譽頭銜(如:最佳、最強、國寶級、大師級等)」,使表述與示例更好地相對應。
- 個人資料章節中出身地區小節的第2、3條,已根據修改意見改正了措辭或採用更恰當的示例。
- 文件上傳章節中音頻小節的第1條,已修改為更適用於現實人物條目的表述。
- 外部連結章節中關聯機構小節的第2條,已精簡為「可添加條目人物的官方粉絲會/後援會的主頁,不建議添加非官方性質的粉絲社群信息」,進一步限制了允許添加的粉絲社群的範圍。通常來說,一名藝人只有唯一一個由官方牽頭組建、受官方承認的粉絲會,其他就都免了吧。
- 以上,歡迎對相關條款進行覆核,以及進一步探討!--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7日 (五) 22:44 (CST)
- @Gaoyuanxian: 辛苦了!稍微琢磨了一下。
- 「謹慎使用顏藝和表情包」「不宜填寫具有惡搞或戲謔意味的人際關係名稱」這兩條我對您的想法表示贊同;
- 「與ACGN+文化不相關的重要經歷,可簡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紹」這條我覺得和「著重介紹其與ACGN+文化相關的經歷和作品」重了,所以我覺得有前面一句就夠了,而且方針也有提,還是不用反覆提到了吧;
- 「嚴禁添加條目人物的私密聯繫方式」這條,我的意思是不需要舉例,因為確實有人會因為各種原因公開自己的電子郵箱或QQ之類的。這種情況我覺得寫在條目內也沒什麼問題,所以乾脆不舉例子,留出一定模糊化空間,因為有時過於詳細並不是件好事;
- 「不提倡、不鼓勵記錄任何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齡、就讀學校、個人照片等等」這條,其實感覺有一點微妙。比如萌百已收錄現實人物條目中,有未成年日本聲優,姓名、年齡是公開資料,完全可以寫在條目里,例如高尾奏音在條目創建之初是14歲、一些p主也是未成年人,公開自己的年齡等。拿高尾奏音舉例子,如果按照該指引,那條目完全就沒法寫了。您的編輯範圍主要是中國配音演員,所以有一些經驗換在其他領域的現實人物條目可能不一定適用。我覺得沒有必要單獨提未成年保護的條款,可以考慮在人物資料一項中添加一條「不允許寫入條目描述對象的隱私信息」來把類似內容都包括進去;
- 「謹慎使用極限詞彙和榮譽頭銜」這條我的意思是榮譽頭銜完全沒必要限制,因為確實會存在不少需要使用的情況,比如小林幸子確實是國寶級。我的意思是僅保留「謹慎使用極限詞彙」而不舉例子,理由仍然是給實踐留出一定模糊空間;
- 「若條目人物有更詳細的出身信息,則應按照已知信息詳細填寫,如中國江蘇省蘇州市、日本沖繩縣那霸市等」這條,我的意思也是不需要舉例子,這也是我在實踐中得出的經驗,比如人物a來自台北市,這時需要怎麼寫?台灣地區台北市?這樣寫很彆扭,就會有人想要去修改,引起各種各樣的問題。個人在這種方面的經驗告訴我,這種情況只填寫台北反而是最好的。另外日本沖繩縣那霸市這個舉例仍有不妥,個人不建議拿沖繩(琉球)舉例。這條如果固定格式會產生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我看不規定格式大家也沒什麼太大問題,不如不舉例子,直接寫「若條目人物有更詳細的出身信息,則可按照已知信息詳細填寫」。這裡我也是為了留出實踐空間,建議把「應」改成「可」。
- 綜合以上發現,該提案目前存在的一個嚴重問題就是模糊化空間的嚴重不足。這可能也是為什麼我第一眼看到感覺「條條框框」太多。一個好的指引不應該有過多舉例,不舉例能理解就不要舉例。畢竟刑法沒說規定一條罪名後面列出一個例案。所以我給出的建議都是刪除舉例和模糊化條款內容的。有時過於具體不是好事,需要留出一定模糊空間。
- 還有一點我有點抱歉,不支持上升為指引是因為我因為標題原因把隔壁的生者傳記當論述了。後來被提醒到因為某些原因隔壁的生者傳記是方針。萌百還不需要考慮隔壁的那些「某些原因」,所以指引級挺好。
- @wenzuxiaot 感謝回復!那麼如無其他意見,本提案還是定為指引。
- 人物身份章節中,已刪去多餘的表述。鑑於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現實人物對本指引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我建議等一等關於收錄範圍補遺的提案的討論結果,看看有什麼要補充或調整的。
- 人物評價章節中,已刪去不必要的表述和示例。
- 個人資料章節中出身地區小節的第2條,已修改為更恰當的表述、刪去不必要的示例。
- 個人資料章節中聯繫方式小節的第1條,已刪去不必要的具體示例。不過我個人還是反對在條目中記錄電子郵箱、QQ號等私密信息。其一,此類信息除作為通訊方式以外,還常用於各類網站/應用的註冊和登錄,如被濫用,可能導致比較複雜的、難以預料的後果;其二,信息的曝光與傳播可說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某項信息一旦在網絡上公開,後續想要撤回或徹底清除是相當困難的。若條目人物本人主動在社交平台上公開這些信息,是其個人選擇,一切後果皆由其本人承擔。而萌百條目中有沒有這些信息,都不影響正常的瀏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記錄、不傳播,則不擔責,我傾向於主張此類信息一概不予記錄。
- 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部分,感謝@Kafe523 的提醒,各個國家/地區對於未成年人的法律定義是不同的,如果將未成年人保護作為單獨的章節列出,這點絕對不能疏忽,否則會造成一定的混亂。如果能將相關事項涵蓋在其他條款里,不作為單獨的章節列出也是可行的。我能想到的條目內可能提及未成年人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符合收錄範圍的未成年人,那麼「通過公開渠道獲得的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當然可以記錄,個人資料章節中已經明確規定了;二是符合收錄範圍的條目人物的未成年子女,那麼「如條目人物的家庭成員並非公眾人物,或不在萌娘百科的收錄範圍之內,則不應記錄其個人隱私信息」,人際關係章節中也已明確了。除此以外,還有沒有其他情況呢?希望大家能集思廣益,查缺補漏。--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03 (CST)
- 刪去舉例就是為了留下靈活空間,等到遇到問題可以靈活解決。作為百科網站我覺得還是在可以詳細的範圍內儘量詳細比較好吧。不過我還真沒看見過關於記錄QQ號的實例(當然如果萌百確實發生過因此引起的事件請務必提醒我),所以我覺得等事情發生了再擔憂就來得及,就像萌百不會預先掛敏感內容一樣。我見過的是QQ用戶框有QQ號這麼一個參數,挺多用戶填了自己的倒是。指引初次制定還是不要限制得太緊,隨實踐改進就好。
- 未成年保護如果寫在這個指引里,我覺得遵循「未成年公眾人物記錄公開個人信息,非公眾人物不記錄隱私信息」這個思路比較好。不過我看隔壁的未成年保護是另外的方針(兒童保護),在生者傳記里我只看到了姓名隱私里有相關段落:「在條目中添加在世非公共人物(例如傳記主角家人)的姓名時,應仔細考慮其是否具有重要意義。如果滿足下列情況,我們應假定不能使用他們的姓名,即使這些姓名已曾被媒體提及。」所以我還是覺得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里不需要單獨提未成年保護的內容——不光是未成年人,所有現實人物的隱私信息都不應該被記錄。未成年保護方面或許可以擁有單獨的方針。另外,我看隔壁兒童保護的保護對象就是指明了是十八歲以下,或許可以供參考。--P. W. T. 2021年12月21日 (二) 17:46 (CST)
- 關於姓名隱私,正好前不久遇到一個真實案例。針對個別微博用戶辱罵配音演員、侵犯名譽權的行為,相關演員的所屬經紀公司、知名配音團隊729聲工場將該用戶告上了法庭。雖然該案的庭審公示信息中公開了該用戶的姓名,我再三考慮後還是隱去了部分信息,在條目中記敘為「729聲工場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將戴某告上法庭」。如果萌百制定姓名隱私的相關方針條款,適用範圍必然更加廣泛,而不僅僅是現實人物條目了。未成年人保護可能也是同理。
- 所以本指引中的未成年人保護章節就先刪去吧。--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1日 (二) 22:42 (CST)
用戶:Hooonooka的意見
我認為應該提醒用戶,「但這是真實的」不是將內容寫入條目的充分條件。以避免有人用「他們在萌百黑xxx」「他們做了什麼?」「他們居然把這個人的話做過的事情重複/複述一遍。「來掩護他們在條目里寫無意義內容。
不得不說,似乎還有人認為萌百應該允許把諸如細谷伸之這樣的現實人物寫成攻擊性頁面。。。。--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06:07 (CST)
- 我大致可以明白您的意思,不過措辭過於籠統和隨意了,請問可以表述得再規範一些嗎?--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28 (CST)
- @Gaoyuanxian 就是在人物爭議事件的處理編輯上,不應該將事件的真實性凌駕於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即使這個真實角色所做的事情是真實發生的,但是如果沒有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也不可以寫入頁面。--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3:18 (CST)
- 不好意思,「事件的真實性」和「具有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這兩點並不存在矛盾吧?我無法理解你的邏輯,可以舉個具體事例嗎?--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5:05 (CST)
- 我估計他可能指的是人肉搜索之類的?個人認為意思就是,萌百不能把嚴重爭議性人物(可能還有嚴重爭議性事件)的條目寫成惡俗維基。——北湖3(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7:58 (CST)
- 是的--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1年12月16日 (四) 00:31 (CST)
- 本指引在個人資料一章中明確規定,只有「通過公開渠道獲得的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才可以寫入條目。並且,為了避免諸如使用微博時忘記關閉定位功能之類的情況,現住地及聯繫方式小節中明確規定,「出於對條目人物個人隱私的保護,不宜添加過於詳細的現住地信息」、「無論通過何種途徑獲取,嚴禁添加條目人物的私密聯繫方式」。應該可以最大程度上防範人肉搜索可能給現實人物造成的危害。
- 至於人物評價及爭議事件,究竟什麼樣的事件可以被記錄、表述時需要注意哪些要點,在相應章節中亦有較為明確、嚴格的規定。應該可以儘可能杜絕惡俗的或無意義的內容。當然,如果發現指引中還有不夠周密完善、存在漏洞之處,也請提出補充!--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6日 (四) 16:18 (CST)
- 不好意思,「事件的真實性」和「具有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這兩點並不存在矛盾吧?我無法理解你的邏輯,可以舉個具體事例嗎?--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5:05 (CST)
- @Gaoyuanxian 就是在人物爭議事件的處理編輯上,不應該將事件的真實性凌駕於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即使這個真實角色所做的事情是真實發生的,但是如果沒有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也不可以寫入頁面。--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1年12月15日 (三) 13:18 (CST)
用戶:開陽星的一點疑問
是否應該對現實人物主動創建條目,並在條目中做自我宣傳的行為作出一定的限制?——開陽星(討論) 2021年12月16日 (四) 16:51 (CST)
- 究竟哪些現實人物可以創建條目,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現實人物已有明確規定,依照此規定執行即可。至於條目人物的描述和評價,本指引的「人物評價」章節中亦有相關規定,「應實事求是,保持客觀視角,謹慎使用極限詞彙和榮譽頭銜,避免失實或誇張的描述」。
- 如果現實人物本人、其所屬公司/事務所或其粉絲,主動參與創建和編輯萌百條目,只要添加的內容真實可信,符合以上規定,我認為沒必要僅僅因其身份而加以限制。簡而言之,限制條目的具體內容,而不限制編輯者的身份,即便確實是條目人物的利益相關者。--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17日 (五) 19:16 (CST)
用戶:Kafe523斗膽呈上些許建議
你好, 首先感謝U:Gaoyuanxian提出本草案及對議題關注.
拜讀閣下條文, 望本條文可更偏向原則性指引/條文用字更爲汎用, 鑒筆者文筆差劣, 至此直入主題, 有以下建議 ——
- 個人資訊 ——
- (公開資料);
- 第(1)節 通過公開...個人信息(增: 不論該來源是否需要額外權限(例:會員、訂閲、付費內容)), 兼容對虛擬UP主相關內容收錄.
- 同上位置(增: 或者相關人物主動公開之資訊, 在不違反其使用意願下應記載相關內容), 拓濶收錄範圍.
- (現居地);
- 第(2)節名稱 更改為(現居地區), 可避免圍繞節題字眼討論
- (聯繫方式);
- 第(1)節 (增: 除該現實人物有意並主動公開,否則)..., 應對可能情況及拓濶收錄範圍.
- 人際關係 ——
- (家庭成員與婚戀狀況);
- 第(1)節 (增:除該現實人物主動公開,否則)...
如條目人物的家庭..., 應對可能情況及拓濶收錄範圍. - 第(2)節
僅記錄有確切依據的、不存在爭議的事實性信息即可(改: 必須使用 {{cite_web}}模板並完整填寫"直式排列的最常用參數"內指所有參數及應<ref></ref>標記該消息, 否則不予記載相關內容), 增加撰寫門檻,及拓濶刪除權利.
- 第(1)節 (增:除該現實人物主動公開,否則)...
- 未成年人保護 ——
- 開首(增: 在記載任何未成年現實人物任何個人資料前,應需瞭解未成年現實人物身處地及本站伺服器所在地相關保護未成年人士之法律, 本站不會為任何成員違反相關法律負責任何責任.), 擬清本站及編輯者法律責任(免責條文).
- 第(2)節 (曾: 除非該未成年現實人物與隸屬公司或監護人主動公開相關資訊. 否則萌娘百科)
除此以外,不提倡、不鼓勵記錄任何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齡、就讀學校、個人照片等等。, 應對可能狀況,免責條文. - 第(3)節 (改: 本章節僅適用於撰寫日尚未成年現實人物, 除了該現實人物於任何場合表明不願公開未成年事情資訊, 則相關內容允許記載, 但不容與本指引其他條文衝突.
- (曾: 第(4)節 任何現實人物成年準則以其 國籍或居住地區 當地法律條文作準.) , 擬清"成年"定義.
- 爭議事件 ——
- 第(2)節
應以注釋的形式將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添加在條目中。, 內容位置更動. - 第(3)節 (改: 本章內所有內容必須使用 {{cite_web}}模板並完整填寫"直式排列的最常用參數"內指所有參數及應<ref></ref>標記該消息, 本章節涵蓋內容之修訂一併適用本節規定), 增加撰寫門檻, 避免使用口號, 替換為事務條文.
- 第(2)節
- (公開資料);
筆者近日執筆編寫某演藝公司及旗下工作室編輯指南, 對本議題有感而發, 望上述建議可供閣下參考.
- 謹此敬告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1年12月18日 (六) 00:12 (CST)
- 對以必須使用{{cite web}}及參數為限制抱有疑慮;不贊成將現行版本套在虛擬UP主身上;另外一些免責條款與MGP:免責聲明重複,不必添加。——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1年12月18日 (六) 13:22 (CST)
感謝U:玄微子對筆者提出之建議作出回饋, 就此向閣下提出之疑慮作進一步解釋, 並給指引草案起草人更多資訊至完善草案內容.
1. 於 爭議事件 及 未成年人士保護 內必須運用 {{cite_web}} 模板 ——
筆者相信提高條目編寫門檻, 可避免衆人擔心為"為爭而寫"之編輯戰局面.
就現草案 爭議事件 第(1)節 內之定義, 若該事件可影響"相關作品和角色、相關行業與文化圈層", 並考慮大多數爭議事件內容更新速度比其他內容較快, 具如此低資訊成本傳輸工具多爲網際網路.
令就現草案 爭議事件 第(2)節 已建議 "應以注釋的形式將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添加在條目中". 考慮並非每位瀏覽者、編輯者、管理及行政人員可瀏覽該編者所提供之資料連結, 若出現此情況卻沒有其他額外資料説明鏈接內容, 此情形有違本節規定.
鑒此, 為確保所有"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可更清楚呈現給任何瀏覽人士查詢, 因此建議借用本百科現有模板 {{cite_web}} 劃資料記載統一標準.
- 皆大部分編輯者對 "爭議事件" 內容之編輯主依賴網絡資訊, 而本模板主要用途亦為記錄網絡鏈接, 大部分網絡內容都足以填充模板內參數要求及本草案 爭議事件 第(2)節, 擬清"可供查證核實"定義;
- 提供更多資訊以便 管理及行政人員 處理任何與可能編輯戰;
- 提供正當理由供 管理及行政人員 處理惡意破壞條目事宜(開新賬號亂寫東西).
當然, 考慮到有可能相關爭議信息內容來自其他媒體, 此條文可從 "須運用 {{cite_web}} 模板" (改為: 須運用 {{Citation}} 或相同系列模板) 替換.
而對任何"可否引用 未成年人士 資料"都可能具爭議性, 因此本條文亦適用於該節, 亦僅限此兩個範圍.
筆者建議U:Gaoyuanxian於更定條文時考慮該條應 "給予編輯者自我編輯限制" 亦或 "供管理人員更多權利處理爭議" 作爲更定起點.
2. 草案套用於虛擬UP主身上 ——
筆者理解閣下擔憂, 筆者開頭稱"兼容對虛擬UP主相關內容收錄"意為表示筆者明白本草案內容會涉及虛擬UP主收錄範圍.
然而筆者對虛擬UP主之瞭解局限一家"逆主流"演藝公司, 而該公司不避忌旗下藝人談論其私生活,包括未成年成員.
筆者明白該公司之特別, 因此已開始撰寫相關公司編輯指南.
但撇除筆者聲稱對"兼容對虛擬UP主", 公開資料 第(1)節 內所指之公開渠道亦須作進一步界定.
筆者知悉有本百科收錄範圍外之創作者, 曾於自行出版之自傳中記載其先前未曾公開之資料. 不排除未來符合本百科收錄之現實人物會有相似活動, 鑒此有必要給與公開資料進一步定義.
由於書籍多需購買, 因此在建議原文將其一併合併入"付費內容".
3. 免責內容 ——
U:Gaoyuanxian 可按個人編輯風格, 作調整.
望以上解釋可化解 U:玄微子 之疑慮及 供 U:Gaoyuanxian 修訂草案作參考.
謹此敬告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1年12月18日 (六) 15:08 (CST)
- 不支持強制使用cite系列模板,沒有意義。—— ほしみ 2021年12月18日 (六) 15:11 (CST)
- @Kafe523:恕我直言,您的有些想法寫進指引里貌似太囉嗦了……有些地方完全能理解就不用反覆解釋的……--P. W. T. 2021年12月18日 (六) 19:03 (CST)
感謝U:星海子與U:Wenzuxiaot回饋, 就此筆者有以下回應.
就本草案序言 "有制可循、照章辦事,能夠顯著提高編輯效率,避免類似問題的反覆無效溝通", 換言之本草案條文一係可指出絕大部分情況處理原則 或 盡可列出絕大部分可能情況逐一闡述所需處理事項. 不論起草人用任何一種方式撰寫草案, 都需要處理例外情況.
而從本案開始, 筆者並不清楚任何本草案未提及預設內容收錄立場為允許收錄或禁止收錄. 筆者就條文內容猜測此案預設收錄立場為禁止收錄草案未涵蓋內容.
若就此前設, 由於序言為輔助性文章, 為令本案涵蓋序言第二段之情形, 即本案條文須涵蓋"若現實人物允許"之情況. 類似句式需以任何形式添加於條文之中. 避免日後任何人為類似原因產生爭議或編輯戰.
就此筆者先前建議增設"應對可能狀況"部分. 若提案者接納此建議, 歡迎在保留相同概念下另撰條文修飾文筆.
於 "爭議事件 需使用{{cite_web}} 撰寫注釋" 乃擬定"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之標準.
而 {{cite_web}} 為筆者所建議之方案, 若其他編輯者認爲此案過於反復, 可加以(必須提供資料來源鏈接)替代, 以滿足條文原意.
望以上解釋可回應U:星海子與U:Wenzuxiaot反饋及供U:Gaoyuanxian 修訂草案作參考.
謹此敬告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1年12月19日 (日) 16:48 (CST)
- 本站似乎沒有參考文獻引用工具,如強制使用cite系列模板易使相關編者產生反感,故個人不建議強制加入此內容,但我覺得可以寫「建議使用cite系列模板添加參考資料」畢竟確實比直接上連結直觀。--在下荷花,請多指教 2021年12月26日 (日) 09:35 (CST)
- 感謝建議!我想要補充說明一點,「可供查證核實的信息來源」並不一定是網絡連結,也可以是書籍刊物的期號和頁碼、司法案件的案號等等。只要能證明添加在頁面中的信息是真實準確的,給讀者提供可以進一步查證核實的確切途徑,不必太拘泥於形式。--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11 (CST)
用戶:宇文天啟的留言
謝邀。先抱歉因為現充等原因沒能及時看到留言。我剛才把正文看了一遍,整體上都沒啥意見。我以前的風格也就是側重於作品列表,個人經歷什麼的有就寫,沒有也不會去扒,雖然有時候還會玩點梗什麼的,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現在我也不再算是萌百編輯的主力,對於大的編輯指引能給出的建議有限。但有一點需要提的,也就是我在隔壁討論串發的: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收錄範圍補遺的提案#關於多棲藝人
在多棲藝人這類特殊的現實人物條目上,以前確實打了不少擦邊球,我倒是不反對有人去寫,只是怕像肖戰AO3之類的事件在萌百上重演。所以儘量去把一些可能危害到萌百的內容進行一些處理,達到既不刺激粉圈又能讓各方都勉強滿意的平衡點。我可不想多年後萌百因為這種事成為歷史。目前為止一般的配音演員還達不到之前提到的事件的這種影響力,但各行業粉圈化的趨勢大家也看在眼裡,未雨綢繆的考慮總不會錯。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2月27日 (一) 20:40 (CST)
- 感謝建議!之所以提出這份提案也是為了把一些實踐中積累的經驗落實到政策,儘可能防範粉圈分歧或其他由現實人物引發的問題給萌百造成危害。在人物評價及爭議事件章節中,對於究竟什麼樣的事件可以被記錄、表述時需要注意哪些要點,有較為明確、嚴格的規定,應該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約編輯行為、規避潛在風險的作用。如果某一爭議人物或事件真的嚴重到會威脅萌百正常運營的程度,可能就進入頁面存廢的討論環節了,不再是本指引能夠涵蓋的範疇。--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14:57 (CST)
頁頂模板和首段第一句不玩梗不吐槽可以嗎
例如加藤英美里,頁頂模板和首段第一句不玩梗,不吐槽可以嗎?--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18:25 (CST)
- 根據我以前在國產配音演員條目中玩梗的經驗。大部分人還是能接受這種善意的玩梗和調侃,但也有一些人表示過反感,我也在得到反饋後第一時間刪除了。所以這塊的度說實話不好把握。現在更新姬也不推送條目了,本人不來巡迴,很多問題就暴露不出來。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2月29日 (三) 18:51 (CST)
- 唔,在指引里強制禁止幽默性表述並不妥當吧……--P. W. T. 2021年12月29日 (三) 19:06 (CST)
- 在頁頂模板和首段第一句不玩梗和不吐槽而已,不是整個頁面,在簡介人物經歷寫也可以啊。以加藤英美里為例,加藤英美里又不只是飾演了這一個角色,難道要把能玩梗的角色都寫上頁頂info模板?--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20:15 (CST)
- @夜羽と善子 我大致可以明白你的意思,有時候把某一人物跟特定的角色或經歷過度綁定,確實可能給當事人造成困擾。不過大多數情況下,網友的玩梗和調侃主要是出於對該人物的關注和喜愛,有些公眾人物本人對此也並不反感,甚至會主動玩梗,以此為樂。以加藤英美里為例,如果你覺得把玩梗的部分放在頁頂模板和首段首句不太合適的話,跟其他編輯者協商一下,稍作調整,當然也可以。但若把這一點明確寫在指引里,好像不是很有必要。--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22:34 (CST)
- (+)同意 :寫到指引里就過於強制和過於細了,這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可以。--在下荷花,請多指教 2021年12月30日 (四) 00:08 (CST)
- @Gaoyuanxian 以下這段話就不以加藤英美里為例了。我的個人觀點如下,因為萌娘百科是百科,不是貼吧、B站、微博等社區,而且又是現實人物,不是虛擬人物,只要有第一個人開始這樣做,就會有人跟著這樣做,所以我個人希望可以規範一下。反過來說,出於對某人物的關注和喜愛也不一定非要玩梗和調侃不可,即使是善意的,這裡取決於個人選擇。雖然有些公眾人物本人不反感,會主動玩梗,但這裡是百科啊。還是希望各位再考慮一下要不要寫在指引里,如果不可以也沒關係的。--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1年12月30日 (四) 01:10 (CST)
- @夜羽と善子 我大致可以明白你的意思,有時候把某一人物跟特定的角色或經歷過度綁定,確實可能給當事人造成困擾。不過大多數情況下,網友的玩梗和調侃主要是出於對該人物的關注和喜愛,有些公眾人物本人對此也並不反感,甚至會主動玩梗,以此為樂。以加藤英美里為例,如果你覺得把玩梗的部分放在頁頂模板和首段首句不太合適的話,跟其他編輯者協商一下,稍作調整,當然也可以。但若把這一點明確寫在指引里,好像不是很有必要。--Gaoyuanxian(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22:34 (CST)
- 在頁頂模板和首段第一句不玩梗和不吐槽而已,不是整個頁面,在簡介人物經歷寫也可以啊。以加藤英美里為例,加藤英美里又不只是飾演了這一個角色,難道要把能玩梗的角色都寫上頁頂info模板?--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1年12月29日 (三) 20:15 (CST)
提案即將到期
本通知由人工機械體自動發出,可能存在發送時機不對、發送對象不對、重複發送等問題,如有問題請聯繫User_talk:AnnAngela。如果放置位置不對,請協助移動到討論區域。
@Gaoyuanxian 您好,您於【2021年12月13日晚上9點27分】發出的本提案即將到期,如不能在【2022年1月12日晚上11點59分】前發起投票,維護人員將會按萌娘百科:提案#投票處理。——AnnAngela-abot(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03:00 (CST)
投票開啟後的討論
這個提案似乎沒能關注到日本聲優的馬甲問題?這個問題具體的描述在{{R-18作品聲優索引}}里有,就不再貼一遍了,但總之站里已經就這個問題發生過至少兩次衝突了,包括但不限於9-nine-條目2020年9月的編輯戰、小鳥居夕花(Talk:討論版/存檔/2020年03月#關於聲優的馬甲)等。雖然這點好像也可以用「公開渠道獲得的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來處理,畢竟個人公開承認有其他藝名的聲優屬於極少數,大多數對應關係都是基於全年齡移植/改編作來確定的。
不過這種「基於全年齡移植/改編作來確定」其實大概也不能算「公開渠道獲得的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更像是種心照不宣不成文的東西),所以也可能有人會以此清掉所有的馬甲徹底割裂表里關係(像維基那樣)。現在的處理方法大致是調和折衷,分立條目的同時(僅限於)用黑幕暗示,參考維基又不至於像vndb和bangumi那樣沒有提供合理來源容易失之無度。--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1月15日 (六) 20:47 (CST)
- @AkizukiSaitou 感謝建議!我平時以編輯國內聲優的條目為主,對日本聲優的認知相對有限,所以這份提案必然存在一定局限性,非常希望得到像這樣的補充意見。
- 國內聲優也有不少人會使用馬甲,大多是根據不同的作品類型,比如面向二次元受眾的網絡動畫及遊戲使用網名,面向傳統受眾的影視劇及兒童動畫使用本名。眾所周知,國內至少在明面上不存在R18這個品類,所以通常不會有錄製某一類型的作品的時候使用了馬甲,而聲優本人不希望被扒馬甲的情況。日本聲優的馬甲問題,屬於當地特殊的產業環境下所產生的獨有現象,需要特別討論。
- 不過很遺憾,開始投票以後,似乎就不能再對提案做更改了。希望今後有機會能再深入探討一下這個問題,爭取落實到具體條款,避免類似問題反覆拉扯,這也是我發起這份提案的初衷。--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6日 (日) 14:14 (CST)
投票區
@AnnAngela,蓝羽汇,弗霖凯,Lyhic,星海子,Sivlovski,玄微子,AkizukiSaitou,Hlwan03,Luenshi007,Bbrabbit,宇文天启,平塚八兵衛,空翊,サンムル,Vcfch843875618,HetmesAskalana,不是液氮,红石小蝈,Xzonn,C8H17OH,Chko08022003,Bete1geuse,Leranjun,一位史蒂夫,小乃,LUO1P,TsanconBYin,公的驱逐舰,泠佛.,西尾哈鲁卡,Siw19981998,Wenzuxiaot,珞珝,SinonJZH,Sytus,沼泽,Bob1301,あめろ,Daigui,屠麟傲血,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2:24 (CST)
@Hooonooka,北湖3,水精灵迪迪,开阳星,夜羽と善子,SD hehua,Kafe523 召喚一下除我以外的自動確認使用者。--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2:25 (CST)
管理員
- 同意
- (+)同意 模稜兩可的詞彙有點多,但總體上和以前約定俗成的規矩並沒有太大差別,到時候有些地方還是需要商議吧。但我除了日本的acg從業人員對其他現實人物了解不多,希望其他維護人員能夠更加謹慎判斷。——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2年1月12日 (三) 14:38 (CST)
- (+)同意 全文看了一遍,雖然部分表述我不是太滿意,但如果因為管理員參與率不足不過就太可惜了。感謝提案發起人的努力,期待實踐之後能繼續完善該指引。—— ほしみ 2022年1月16日 (日) 00:29 (CST)
- (+)同意 既然已經是指引級別了,一些表述就沒必要扣得太死板,期待之後能有繼續完善的過程。題外話,發起人有一句話我很喜歡,「這裡是萌娘百科」。--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2年1月16日 (日) 22:39 (CST)
- 反對
- 棄權
巡查姬
- 同意
- (+)同意 在討論階段我盡力去參與完善了,覺得目前版本無大問題。--FIGHT AGAINST OMICRON! ·P. W. T. 2022年1月10日 (一) 12:34 (CST)
- (+)同意 已通讀,無異議。——★Sytus~(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12:37 (CST)
- (+)同意 行,在通過後需要一輪大整改了。--By CHKO (Talk) @ 2022年1月10日 (一) 12:42 (CST)
- (+)同意 善.——From 泠佛. (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2:46 (CST)
- (+)同意 太棒了,最好趕快通過!最近電競選手相關條目總有人在亂搞,我就不點名了,忍你很久了。——From巽紺單推人 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貢獻) 2022年1月10日 (一) 14:12 (CST)
- (+)同意 指引級嘛,沒有特別嚴重的缺陷就是好事。——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1月10日 (一) 16:33 (CST)
- (+)同意 加油干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2年1月10日 (一) 16:55 (CST)
- (+)同意 可以的。--由使用者樂然(議)撰於 2022年1月10日 (一) 18:16 (CST)
- (+)同意
以前我還曾經硬要在桐生可可條目里加上「蝗」的稱呼(笑)……所以對於現實人物的確應當更為審慎。--Vcfch843875618(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21:13 (CST) - (+)同意 無異議。 --空翊(留言) 2022年1月10日 (一) 22:27 (CST)
- (+)同意 這篇指引很細,就像很鋒利的刀,割起冒茬的雜草很省力。如果這是篇方針或規範那說不定要擔心會割到手,但……這只是篇指引。--サンムル(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10:07 (CST)
- (+)同意 該整治一波了。——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1月11日 (二) 12:57 (CST)
- (+)同意 對於現實人物條目有了較詳細的規定和約束,填補了個空白,且制度合理。--SinonJZH(๑•̀ω•́๑)(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16:47 (CST)
- (+)同意 大致上同意,不過有個(也許算不上是疑慮的)疑慮,比如這個提案似乎沒能關注到日本聲優的馬甲問題?雖然這點好像可以用「公開渠道獲得的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來解釋。更具體的描述寫在討論區了。--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1月15日 (六) 20:40 (CST)
- (+)同意:通不過的話感覺比較可惜。—— 不是液氮 (討論•貢獻) 2022年1月16日 (日) 15:30 (CST)
- 反對
- 棄權
- (∅)棄權 對這類條目接觸不多。 あめろ 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4:25 (CST)
- (∅)棄權 不常編輯涉及現實人物的條目。--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6:02 (CST)
- (∅)棄權 我也不常編輯關於現實人物的條目,棄權。--野生的阿卡喵突然出現了並召喚出了她的紙箱!(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6:47 (CST)
- (∅)棄權 基本不編輯涉及現實人物的條目,所以就不參與了……--以上言論來自於巡查姬007君 _(:3 」∠)_(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9:32 (CST)
- (∅)棄權 我只創建過一些聲優,編輯中似乎用不到這個政策,所以不了解,棄權。——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21:16 (CST)
- (∅)棄權 除了對這類條目進行小編輯外基本不care,抱歉。—— DaiGui「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21:55 (CST)
- (∅)棄權 不了解,不清楚,無法做出評判,恕我投出棄權票。——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❶ 請問您要單推一隻小浣熊嗎? 2022年1月11日 (二) 12:57 (CST)
- (∅)棄權 不了解。--Bete1geuse(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13:05 (CST)
- (∅)棄權 無法評估其影響,另對部分條款保留意見。——「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1月13日 (四) 11:00 (CST)
- (∅)棄權 想了想不了解還是棄了--
已經是一條死魚的HetmesAskalana 2022年1月15日 (六) 14:30 (CST)
參與討論的自動確認使用者
- 同意
- (+)同意 很完善!--在下荷花,請多指教 2022年1月10日 (一) 16:48 (CST)
- (+)同意 提案很好。——開陽星(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18:56 (CST)
- (+)同意 算是補齊了政策上的一個長期空白領域(雖然一部分實際就是共識性質)——北湖3(討論) 2022年1月10日 (一) 23:00 (CST)
- (+)同意 無異議。--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1月11日 (二) 02:22 (CST)
- (+)同意 想不到反對的理由。只能靠個人自覺…--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2年1月12日 (三) 22:56 (CST)
- (+)同意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2年1月13日 (四) 11:50 (CST)
- (+)同意 好——0%迪迪(aq) (Determination) 2022年1月13日 (四) 16:09 (CST)
- (+)同意 提案發起人。--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4日 (五) 11:53 (CST)
- (+)同意 完善這方面的規定是非常有必要的,畢竟隨著ACGN範圍的泛化以及萌百用戶的年輕化,這樣的規定可以減少編輯者與審查的衝突。
避免像我這樣走彎路。--Kustafa(討論) 2022年1月16日(日) 17:50(CST)
- 反對
- 棄權
無票權用戶
- 同意
- (+)同意 前來觀看,很詳細的閱讀了一下,非常同意!提案通過後請馬上執行,現在電競選手條目真的是多災區域。--——from攝影師(talk)佳能 感動常在(抓拍每一刻瞬間!) 2022年1月10日 (一) 14:29 (CST)
- (+)同意 對現實人物一塊我個人是觀望狀態,能整理好最好。——Sonic853(討論,留名) 2022年1月11日 (二) 11:43 (CST)
- (+)同意:加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1月13日 (四) 02:50 (CST)
- 反對
- 棄權
計票與總結
根據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權的用戶為:【管理員】、【巡查姬】、在討論階段參與了提案討論的已註冊達30天、遵守方針的活躍【自動確認使用者】。在提案有至少2名管理員參與投票時,【投票有效】。
- 投票開始時共有6名參與站務的管理員;其中,
- 3人(+)同意 ,
- 0人(-)反對 ,
- 1人(∅)棄權 。
- 2人沒有參與投票(弗霖凱、Lyhic)。
- 投票開始時共有35名正式巡查姬;其中,
- 15人(+)同意 ,
- 0人(-)反對 ,
- 10人(∅)棄權 ,
- 10人沒有參與投票(Hlwan03、平塚八兵衛、紅石小蟈、Xzonn、C8H17OH、小乃、公的驅逐艦、西尾哈魯卡、珞珝、Bob1301)。
- 共有8名有票權的自動確認使用者;其中,
- 8人(+)同意 ,
- 0人(-)反對 ,
- 0人(∅)棄權 。
- 另有4名無票權用戶發表了意見(Kustafa、Sunny Ring、Sonic853、Ericliu1912)。
當前提案有3名管理員參與並投有效票,大於要求的2名,該提案投票有效。
統計計票結果,全部投票之同意與反對票數量為26:0,【同意】票數大於【反對】,且管理員的【同意】票數不小於【反對】,【提案通過】。
感謝每一位參與討論和投票的用戶!希望本指引能在萌百今後的條目編輯和日常維護工作中提供參考和幫助,並期待在後續實踐中進一步完善。--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1月17日 (一) 13:5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