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3年05月
討論版【方針政策】檔案館
關於虛擬主播等的中之人收錄標準問題
根據現行方針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現實人物與專題指引萌娘百科:虛擬UP主專題編輯指引#中之人限制性指引,虛擬主播等的聲優和動捕演員等屬於萌娘百科:收錄範圍,但又不違反中之人限制性指引的,是否屬於收錄範圍?另外,現行中之人限制性指引中只寫了在書寫虛擬主播等條目時的限制,但並未明確收錄標準。
- 若自願公開中之人相關信息的虛擬主播等,能否收錄?標準為何?
- 接各類角色動捕的專職動捕演員、團體、企業等能否收錄?標準為何?
- --huangsijun17(討論) 2023年5月2日 (二) 01:35 (CST)
- 虛擬UP主專題和現實人物條目編輯兩個指引都沒有禁止收錄「官方公布的中之人信息」。
- 虛擬up主的直播和相關營業活動,個人認為不屬於ACG產業,也不是收錄範圍內的作品,相關從業者和組織不應當因此而收錄,但可以在虛擬up主的條目下適當提及。——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23年5月2日 (二) 16:28 (CST)
- 如果你說的「收錄」指的是以此為描述對象創建獨立條目的話,收錄標準的唯一依據就是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符合收錄範圍就收錄,不符合就不收錄,和其他方針指引沒有關係(違法違規除外)。虛擬主播屬於符合收錄範圍的虛擬人物;虛擬主播的「中之人」(演員、幕後扮演者)在沒有其他ACG相關經歷的情況下不屬於收錄範圍內的現實人物。
- 至於特定的內容能不能在條目中寫,只要是和條目有關的內容,相關方針指引沒有明確禁止的就可以寫。已收錄現實人物的公開的虛擬主播活動可以寫,如佃煮海苔男#VTuber相關。——〔巡〕淮南皓月 🌙 2023年5月3日 (三) 10:01 (CST)
- 我舉幾個例子吧:
- 李藝彤,夜王莉莉絲的中之人,現在是重新導向到多棲藝人。
- 今年新番鋼管舞公主動捕時的鋼管舞演出團體transformxxx
- Manus Machinae B.V.,荷蘭的動捕公司。其B站官方帳號顯示其似乎是不少ACG視頻的動捕供應商。
- B站動捕UP主我是玻蒂泥er,似乎是國內不少遊戲角色的動作提供者。
- 類似動捕相關的一些人、團體、企業等似乎沒有明確的收錄標準。--huangsijun17(討論) 2023年5月5日 (五) 16:11 (CST)
- 我猜你想創建介紹李藝彤的條目,並重新導向到夜王莉莉絲。--冰風飄羽(討論) 2023年5月5日 (五) 16:51 (CST)
- 首先明確一點,虛擬UP主不屬於MGP:收錄範圍#作品的中的作品,更不是ACG作品,因此其中之人不可作為創作者、從業人員直接建立條目,也不能作為多棲藝人的ACG活動例計算。--某FFF團的高級火法 (批判一番) 2023年5月5日 (五) 16:52 (CST)
- 如果夜王莉莉絲的運營方等官方消息源承認「李藝彤是中之人」,那麼該消息可以在夜王莉莉絲的條目下提及,並在李藝彤建立條目後提及。但是,如User:高級火法所述,虛擬UP主不屬於MGP:收錄範圍#作品的中的作品,更不是ACG作品,因此其中之人不可作為創作者、從業人員直接建立條目,也不能作為多棲藝人的ACG活動例計算,因此李藝彤目前仍未滿足單獨建立條目收錄的要求。
- 動畫和遊戲製作過程中的動捕技術支持者可以作為「作品一節所規定作品的相關創作者」收錄,動捕技術支持組織可作為「與在收錄範圍內的作品產業有關的同人社團(團體)、公司、工作室、實體店鋪等組織」收錄。——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23年5月5日 (五) 17:36 (CST)
- BTW,我不認為動捕可以單獨算ACG從業,除非同時有配音及臉模。--CINDERELLA GIRLS topic CONTRIBUTOR THE Legend frog (SUMMON) 2023年5月5日 (五) 17:45 (CST)
關於三國殺專題內的非官方規則集的內容的收錄問題
- 前情提要:
- 之前在提問求助版的討論串參見Project talk:討論版/提問求助/存檔/2023年05月#關於遊戲規則集的收錄
- 鑑於提問求助版的串跟沒存在過沒啥區別,那麼我就只好直接來尋求司法解釋了
- 一些簡單易懂的解釋,專門給不了解相關內容的用戶看的(柏喙說他覺得一般人不會理解「規則集」是什麼,那我就從「規則集」是啥開始解釋):
- 在三國殺中,規則≠規則集,最直觀的區別體現在規則是用人話寫的,而規則集由專門的規則集語言書寫。規則集與規則相比,主要是用來詳細解釋某張牌(包括武將牌和遊戲牌)在具體結算方面的內容,更像是一本工具書
- 三國殺的規則集語言是介於人話和代碼語言之間的,由於編寫規則集前需要對編寫的內容在遊戲內進行詳細的測試,故可以理解為是用文字、符號、函數等內容轉寫的代碼語言
- 舉個不那麼恰當的比喻:簡單來說,你可以將官方規則集當做前80回由曹雪芹寫的《紅樓夢》,而萌百內出現的非官方規則集就是後40回的《紅樓夢》
- 而上述的非官方規則集和後40回《紅樓夢》具有如下主要區別:1.沒有出版;2.無法證明具有一定的影響力;3.無法證明像後40回一樣被一定量的群體所接受;4.並沒有足夠的原創內容
- 以下為三國殺專題內非官方規則集的現狀:
- 直接大量羅列於各個條目之中
- 在萌娘百科外並無已發表/出版的相同內容(至少我沒找到)
- 以下為我想要得到解答的疑問:
- 萌百內出現的這些非官方規則集是否符合收錄範圍中關於「作品」以及「同人作品」的定義?
- 這些內容並未有一定量的原創內容(至少我認為沒有足夠的原創內容,而且有原創內容也只是因為官方規則集沒有對應內容,如三國殺:袁譚袁尚中的那些非官方規則集),若符合同人作品的定義,是否屬於「單純基於已有的作品內容進行創作的同人作品」?
- 若符合同人作品的定義,那麼現在的呈現方式是否不屬於「合理使用」以及屬於「在萌百發布作品原文」?
如果三個疑問最終得出的答案指向的是不符合收錄範圍或者不符合「合理使用」或者符合「在萌百發布作品原文」,那麼我認為這些內容應當儘快從各個條目中刪除。
以上 --par leKhLM 「Talk」「Sign」「熊門🙏」 2023年5月6日 (六) 20:46 (CST)
- 干說估計還是難以讓人理解規則集長啥樣,那就貼個文字、符號、函數都有的官方規則集吧:
- 〖鎮骨〗:結束階段開始時,你可獲得1枚「骨」並選擇一名其他角色▶若其手牌數:小於min{X,5},其將手牌補至min{X,5}張;大於X,其將手牌棄置至X張→其下回合結束前❶,若其手牌數:小於min{X,5},其將手牌補至min{X,5}張;大於X,其將手牌棄置至X張(X為你的手牌數)。
- 專門找了個同時有符號和函數的規則集描述,或許這樣能更輕鬆地讓人理解啥是規則集語言吧 --par leKhLM 「Talk」「Sign」「人言可畏,宜常避之」 2023年5月6日 (六) 20:54 (CST)
-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如果我不玩三國殺或者只是輕度玩家,怎麼去分辨條目里寫的規則集內容是來自官方還是非官方?——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23年5月6日 (六) 21:42 (CST)
- 我可否將規則集理解成一種官方規範化後的術語?如果是,那麼用這一術語體系重新描述技能規則,哪怕規則集並非官方發布,也應該是允許的——萌百允許收錄遊戲術語。事實上很多遊戲都存在由玩家的術語體系補全官方內容這種情況,因此現在相關條目內容我認為基本合理。( ¡ )題外話 修復了一下你提到的條目內的注釋分組。—— 於是我放棄了二餅(已讀不回) 2023年5月6日 (六) 21:43 (CST)
- 非官方規則集如果用於「解釋官方規則」,也可能屬於「遊戲攻略」的一部分吧。—— 屠麟傲血(討論) 2023年5月8日 (一) 11:40 (CST)
【快速提案】關於萌娘百科:投票方針#基本政策一節的修訂
序言
先前在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權限變更#介面管理員申請_-_User:BearBin中對於投票模板使用自定義文字被判無效票產生了一定的討論,在加上一點點本人的拙見後,提請本次快速提案,對該方針進行修訂,以使得投票更加規範。
同時感謝BugCatcher和BearBin老師給的幾點意見,這對我的第一次提案真的很重要——我早就是白菜的單推了~(討論·貢獻·簽名·萌百移民) 2023年5月25日 (四) 02:59 (CST)
正文
本次提案將會對萌娘百科:投票方針#基本政策的第7條做出增補。
原文如下:
有效票種為(+)同意 、(∅)棄權 、(-)反對 ,其餘選項視作無效票;
- 無理由投同意/棄權/反對票視為未參與投票;
- 投票未簽名或簽名不規範視為未參與投票;
- 無效票應使用{{InvalidVote}}標記並填寫原因,計票時視作未參與投票且不計入參與人數;
- 意見長度應限制在300字以內,在原始碼中不應換行,超過長度請寫在討論區。對投票意見的回覆亦應置於討論區內。
增補為:
有效票種為(+)同意 、(∅)棄權 、(-)反對 ,其餘選項視作無效票;
- 在投票模板中使用了自定義參數的投票不視為無效票;
- 無理由投同意/棄權/反對票視為未參與投票,投票時使用的自定義參數不可被視為投票理由;
- 投票未簽名或簽名不規範視為未參與投票;
- 無效票應使用{{InvalidVote}}標記並填寫原因,計票時視作未參與投票且不計入參與人數;
- 意見長度應限制在300字以內,在原始碼中不應換行,超過長度請寫在討論區。對投票意見的回覆亦應置於討論區內。
增刪改區
討論區
抱歉,借樓說話。
- 鄙人認為,至少在投票這一語境當中應使用「贊成(票)」「反對(票)」「棄權(票)」這三者更為合適,在真實世界中也更傾向於使用這三者(此處省略一些參考連結);
- 鄙人認為應當略去無票權用戶的棄權票種,無權者何來棄權這點不言而喻。
——Voska Flowsky(討論) 2023年5月25日 (四) 03:57 (CST)
建議提案者先認真閱讀萌娘百科:快速提案,你的提案顯然不符合快速提案的要求。——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23年5月25日 (四) 04:06 (CST)
- 這也不算大修改吧-- 吳太祖大皇帝 · 罪論 · 擢升 · 酒詩 2023年5月25日 (四) 07:02 (CST)
- 快速提案的發起條件是「修訂的內容單一,只修訂方針的最小的一節」,這應該算吧--TNLHK(sign • talk • Rmeme) 2023年5月25日 (四) 07:17 (CST)
- 萌娘百科:快速提案#發起條件中第1點:「不能添加或刪除現有條款。」
、第5點:「提出後不能有對提案內容的大規模實質性改動(如增加新的條款)。」——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紅魔狗頭人(討論·貢獻)於2023年5月25日 (四) 09:12 (CST)添加。 刪除理解錯誤的內容——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23年5月25日 (四) 22:53 (CST)
- 萌娘百科:快速提案#發起條件中第1點:「不能添加或刪除現有條款。」
還真快速提案了啊-- 吳太祖大皇帝 · 罪論 · 擢升 · 酒詩 2023年5月25日 (四) 07:02 (CST)
(-)不支持 投票是決定社群中事務的一個正式流程,是社群中的大事,應當是有著充分的嚴肅性的。意見模板使用參數本來就算半開玩笑的、相當不正式的發言,況且還會給計票帶來很大的困難,修改又有何積極意義呢?舉個極端的例子,假如我(+)反對,閣下又該如何應對呢?真的搞不明白這個快速提案意義何在,如果只是為了一次投票,那我想該修改的並不是投票方針,畢竟歷史上都很難找到所謂投票時更改意見模版參數的先例。—— 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❶ 快給我去看《貓之茗》第二季! 2023年5月25日 (四) 20:00 (CST)
(=)中立 死去的記憶突然開始攻擊我--ultim_0 ( USER | TALK | WORK | 丞相謀略,吾已學得! ) 2023年5月25日 (四) 20:11 (CST)
其實我只是覺得根本無須劃票,何況還是無票權使用者,實在是多此一舉。我沒有仔細檢查是誰劃票的,但真的沒有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3年5月25日 (四) 20:34 (CST)
- 我還想(~)補充一個,我一直覺得把投錯地方的票也要用兩麵包夾起來也是多此一舉(不是針對這麼做的維護人員,我也這麼做過),既然設置了無票權投票區,挪過去就行了唄。都允許為了排版把無效票換位置了,直接換到正確的地方不好麼。——〔巡〕淮南皓月 🌙 2023年5月25日 (四) 21:14 (CST)
- 那投錯地方的有票權者該怎麼標記啊?--某FFF團的高級火法 (批判一番) 2023年5月25日 (四) 21:30 (CST)
(+)支持從任何角度避免抬槓風險,是明確規定不許用參數,還是模板對了就行參數無所謂,達成共識了就行。——〔巡〕淮南皓月 🌙 2023年5月25日 (四) 20:56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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