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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讨论: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的提案(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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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页面“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的提案(2022.01.17)”是萌娘百科现有方针、指引或其他规范文件的讨论案
  • 这个页面已于即日起通过协商讨论写入萌娘百科: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
  • 如您对现有政策存在异议,请在萌娘百科: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的讨论页提出修改意见,或另行发起提案。请不要直接修改本页面。

序言

近年来,随着收录范围的逐渐扩展,包括漫画家、配音演员、Coser、网络主播、电竞选手等诸多ACG行业相关的现实人物都在萌百有相应条目。然而,萌百目前尚未有针对现实人物条目的编辑规范,以至于在实际编辑的过程中,不同编辑者之间经常会出现意见分歧,只能求助于社群讨论。作为多年来专注国内配音领域的编辑者,我于近期参与了数场关于现实人物条目的讨论,其中,针对个人信息的收录标准、语言表述的中立性规范性等问题,@星海子云霞Wrong Scenario 等给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在此特别感谢!

目前,关于现实人物条目的编辑主要依照萌百的总体方针,但在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并记录真实准确的信息之外,还存在许多需要特别注意的细节。例如,某公众人物发送微博时,未关闭定位功能,暴露了个人住址(详细到某某路或某某小区),那么这一公开信息,是否可以被记录?又如,某公众人物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了与子女的合影,那么这一涉及未成年人的图片信息,是否可以被收录?我认为,这些都有待商榷。

综上,在此发起关于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的提案。一则,有制可循、照章办事,能够显著提高编辑效率,避免类似问题的反复无效沟通;二则,避免侵犯现实人物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规避可能产生的舆论及法律风险,有助于保障萌百的长远健康发展。期待各位的意见!--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3日 (一) 21:25 (CST)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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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不包括注释)将新建为政策文件:萌娘百科: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

本指引的适用范围为萌娘百科中所有的现实人物条目。

人物身份

收录于萌娘百科的现实人物条目,应符合收录范围之规定,明确条目人物的职业身份,着重介绍其与ACGN+文化相关的经历和作品,并在条目中添加合适的职业分类及家族模板。与ACGN+文化不相关的重要经历,可简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绍。[删 1][疑 1]

个人资料

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条目人物的姓名/艺名、出生日期、出身地区、星座、身高、血型、毕业院校、所属公司等,均可记录在条目中。除纠正错误信息以外,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删除条目中已有的信息。

如条目人物本人或其所属公司/事务所希望删除或修改条目中已有的真实无误的信息,需出示身份证明、写清具体事由,连同操作请求一并发送至萌娘百科的站务邮箱:zhanwuniang这是一个@字符moegirl.org,工作人员将在核实情况后酌情处理。

昵称
  • 条目中可添加条目人物的昵称,诸如亲友、前辈或粉丝对其的惯用称呼。
  • 禁止添加具有侮辱性或贬损意味的称呼,谨慎添加条目人物本人明确表示不接受或不喜欢的称呼。
出身地区
  • 条目人物的出身地区一律填写该国家/地区的正式名称,如中国、日本等;不宜填写非正式名称,如天朝11区等。
  • 若条目人物有更详细的出身信息,则可按照已知信息详细填写[改 1]
  • 港澳台出身[改 2]的条目人物,填写出身信息时,应遵循两岸四地用词之规定。
现住地
  • 条目中可添加条目人物的现住地,如现居北京、现居东京等。
  • 出于对条目人物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宜添加过于详细的现住地信息,具体到某一城区、街道或住宅社区,如海淀区、青年路、天通苑等。
联系方式
  • 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严禁添加条目人物的私密联系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住宅地址、手机号、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Line号等等[删 2]
  • 允许添加条目人物的公开社交媒体平台的账号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ilibili、Twitter、Instagram等等。添加以上信息时,应注意辨别账号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避免添加与条目人物重名的其他人物的账号,或一般用户注册的仿冒账号。

人际关系

在条目中添加相关人物时,应明确其与条目人物的人际关系,如好友、同学、同事、恋人、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恩师/学生等等。不宜填写具有恶搞或戏谑意味的人际关系名称,如CP基友/姬友宿敌等。

家庭成员与婚恋状况
  • 如条目人物的家庭成员并非公众人物,或不在萌娘百科的收录范围之内,则不应记录其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龄、职业、所属公司、个人照片等等。
  • 记述条目人物的婚姻/恋爱状况时,仅记录有确切依据的、不存在争议的事实性信息即可。尤其不宜对离异/分手的原因做主观判断。
  • 如条目人物公开表明自己的性少数群体身份,则可以在条目中适当记述;如条目人物从未对此公开明确表态,则不应以任何形式对其性取向、性别认同情况进行揣测和臆断。
表述示例
  • 人物A在其个人官网发表了结婚的消息,结婚对象为一般会社员
  • 人物B和C于2018年结婚,目前育有一子。
  • 人物D因无法容忍配偶的出轨而离婚。
  • 网上盛传人物E是Gay,而他从未承认或否认。

=== 未成年人保护 ===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符合收录范围的未成年人物,条目内容应紧密围绕其与ACGN+文化相关的经历和作品,避免过多地记录不必要的个人信息。

除此以外,不提倡、不鼓励记录任何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龄、就读学校、个人照片等等。

此条款仅针对目前正处于未成年阶段的人物,如条目人物为成年人,主动披露了自己未成年时期的信息,则相关信息不受此条款限制。[删 3]

人物评价

撰写条目内容时,应实事求是,保持客观视角,谨慎使用极限词汇和荣誉头衔(如:最佳、最强、国宝级、大师级等)[删 4],避免失实或夸张的描述。

表述示例
  • 这位导演自2010年开始参与该动画项目至今,是主创团队中最资深的成员之一。
  • 这位Coser出的五条悟还原度极高,受到许多粉丝的热烈追捧。
  • 虽然很多知名网络歌手都翻唱过《牵丝戏》,但这位歌手唱得最美最好听!
奖项和荣誉
  • 条目人物所获得的各类奖项和荣誉,均可记录在条目中。添加此类信息时,应考量奖项的影响力和颁奖机构的权威性。
  • 在注明出处的前提下,可引用权威机构的颁奖词或评语,作为条目人物的评价,而不必受到前文中极限词汇相关条款之限制。
争议事件
  • 判断某一争议事件能否被记录时,应充分考量该事件对条目人物、相关作品和角色、相关行业与文化圈层所造成的影响。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讨论度的事件,方可被记录在条目中。
  • 记述争议事件时,应保持表述的客观和中立,尽可能采纳多方观点,避免表现出对条目人物有利或不利的偏见。应以注释的形式将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添加在条目中。
  • 坚决抵制、及时删除条目中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诽谤中伤或其他不良信息,积极维护条目人物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亦不因遭到部分用户、乃至条目人物本人的反对,就轻易抹消条目中具备可靠来源的已被证实的负面信息。

文件上传

添加在条目中的图片及音频文件,应符合萌娘百科的文件收录要求。应与该条目人物密切相关,有助于读者了解该人物。

图片
  • 建议优先选用条目人物本人、其所属公司/事务所发布的图片。如欲转载其他用户拍摄或绘制的图片,应征询原作者的意见,获得授权后方可使用。
  • 选取图片时,应注意图片的清晰和美观度,不宜使用清晰度过低或带有水印的图片。请勿使用不雅的抓拍、视频截图等有损人物形象的图片。谨慎使用颜艺表情包
音频
  • 选取关于人物作品的音频时,应注意作品版权方的相关规定,以免产生版权问题[改 3]
  • 选取关于人物言论的音频时,应注意声音的清晰度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禁止使用经恶意剪辑,曲解原意或可能引起误解的音频文件。

外部链接

添加在条目中的外部链接,应符合关于外部链接的编写规范。应与该条目人物密切相关,有助于读者了解该人物。

社媒平台
  • 可添加条目人物的公开社交媒体平台的个人主页,包括且不限于微博、Bilibili、网易云音乐、Lofter、Twitter、Instagram、YouTube等等。
关联机构
  • 可添加条目人物的个人官网、所属公司/工作室/事务所的个人介绍页面。
  • 可添加条目人物的官方粉丝会/后援会的主页。不建议添加非官方性质的粉丝社群信息。[改 4]
报道及采访
  • 可添加关于条目人物的新闻报道、媒体采访。建议从这些内容中提取出有效信息,添加在条目正文中,并以注释的形式标注信息来源。
相关作品
  • 若条目人物的作品符合收录范围,则建议创建和编写相应的作品条目,而无需将作品的链接逐一添加在该人物的条目中。
  • 可添加围绕条目人物及其作品制作的较为优质的二创作品,如声优的配音角色集锦、原画师的作画MAD等。

增删注释区

增加

修改

  1.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修改为更恰当的表述、删去不必要的示例
  2.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修改表述以符合两岸四地用词方针
  3.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修改为更适用于现实人物条目的表述
  4.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进一步限制允许添加的粉丝社群的范围

删除

  1.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删去多余的表述
  2.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删去不必要的具体示例
  3. 相关事项已涵盖在其他条款中,故删去此章节
  4. 根据wenzuxiaot的修改意见,删去不必要的表述和示例

疑点

  1. 鉴于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现实人物对本指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此条款需等待关于收录范围补遗的提案的讨论结果,看是否需要根据最新的方针做相应补充或调整

讨论区

需注明新建指引的名称

此提案需在序言或正文开头部分注明需要新建文件的名称。—— ほしみ 2021年12月13日 (一) 21:37 (CST)

感谢提醒!已补充在正文开头。--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1:16 (CST)
话说可否将新建指引的名称变更为【萌娘百科: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我阅读了下似乎不含命名相关内容,这样应该会更准确。—— ほしみ 2021年12月27日 (一) 16:32 (CST)
好的,已修改。--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29日 (三) 14:10 (CST)

关于虚拟UP主相关编辑是否适用现实人物的指引

虚拟UP主在萌娘百科的分类体系属于虚拟人物,但是绝大部分的条目内容涉及到的都是现实生活的内容(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限制更严苛),所以我希望能注明本指引适用或部分适用于虚拟UP主。——ink=Special:用户贡献/TsanconBYin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2月13日 (一) 21:46 (CST)

感谢建议!我个人对虚拟UP主的认知非常有限,所以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写的这些是否适用于虚拟UP主。希望能有相关领域的爱好者充分参与讨论,提出宝贵意见。另外,我第一次发起提案,没太看懂那个注释区究竟要怎么编辑,能不能请您替我编辑一下?这样做符合规定么?_(:з」∠)_ --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11 (CST)
根据现行方针规定,提案正文的编辑者只能是发起人,所以恐怕您得自行学会如何利用<ref group=""></ref>和<references group=""/>添加注释。——ink=Special:用户贡献/TsanconBYin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2月14日 (二) 11:23 (CST)
我想确认一下,您所说的“适用或部分适用于虚拟UP主”,是指本指引中的部分条款亦适用于虚拟UP主吗?如果相关段落修改为【本指引的适用范围为萌娘百科中所有的现实人物条目,部分条款亦适用于虚拟UP主条目】,可以吗?--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47 (CST)
(+)强烈支持我在知乎那边说过,对虚拟UP主/虚拟主播的准确定义应该是“使用虚拟形象(有的还有虚拟设定)在网络上投稿视频和进行直播的现实存在的UP主”而不是“在网络上投稿视频和进行直播的虚拟角色”。而且把管人“开除”“角色籍”实际上也有利于其更好地与歌声合成跨媒体企划进行区分。--北湖3讨论)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16 (CST)
本指引条条框框太多,还有一些其他原因,我认为适用于管人条目的话需要大改。个人建议是等专题的提案通过了,对本指引内容进行修改后单独加入专题指引中,而不是直接使用这篇。——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12月14日 (二) 00:43 (CST)
@LUO1P 如有任何修改意见,请尽管提出,充分讨论。--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35 (CST)
我又仔细想了一下,由于我个人对虚拟UP主领域实在是认知有限,恐无法在短期内做出客观、理性的判断。若贸然决定,未免有些不负责任。故本指引暂不考虑针对虚拟UP主的情况做任何扩充或修改,还望诸位@TsanconBYin北湖3LUO1PKafe523 理解!--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8日 (六) 17:07 (CST)
虽然看上去这个串已经结束了。我有一个想法。我认为应该允许 有相对固定的官方承认代表本人的虚拟形象 的真实人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虚拟形象在网络上投稿视频和进行直播的现实存在的UP主”),的条目,基于对应的虚拟形象的一次设定,添加一些虚拟人物使用的“外貌描写用语”和“服饰描写用语”这两个子分类下的萌属性分类(其它的子分类我觉得不是很行),例如真·凤舞九天的红发,新月冰冰的猫耳和双马尾,鹿乃的双角。这样相对不容易过于恶搞或戏谑甚至“开除人籍”,又可以让这些出身比较特殊的虚拟形象在站内的内容更完整一些

但是我不好说“虚拟UP主”这个分类是不是也包含“在网络上投稿视频和进行直播的虚拟角色”←我认为这一类不应该适用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0%迪迪(aq) (Determination) 2021年12月22日 (三) 11:04 (CST)

用户:wenzuxiaot的意见

首先,个人感觉该提案内容条条框框有点多,对现实人物条目的束缚性有些过强了,例如一刀切死“与ACGN+文化不相关的重要经历,可简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绍”我并不赞同。个人感觉该提案希望建立之指引违背了不墨守成规的原则。萌娘百科或许需要生者传记论述或编辑规范,但我(-)不支持 上升为指引级。提案中的许多内容也恕我不敢苟同,例如“谨慎使用颜艺和表情包”“不宜填写具有恶搞或戏谑意味的人际关系名称”等。萌娘百科的条目中出现玩梗等娱乐性内容并不是坏事。同时,该提案中新增加的许多内容已经与现有方针及指引内容重复,我并不觉得重新赘述是有意义的。

除此之外,提案中也有一些需要改正的内容:

“台湾及港澳地区的条目人物,填写出身信息时,应遵循两岸四地用词之规定。”一条的用词违反了两岸四地方针,建议改为“港澳台出身的条目人物,填写出身信息时,应遵循两岸四地用词之规定。”。

以上。--P. W. T.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05 (CST)

另外,我觉得目前该提案过于面面俱到了。该提案许多条文应当模糊化。举过多的例子不是好事。
“谨慎使用极限词汇(如:最佳、最强、国宝级、大师级等)”一条中,以国宝级、大师级举例并不妥当;
“若条目人物有更详细的出身信息,则应详细填写所属国家和地区,如中国上海、日本东京等”一条,首先“所属国家或地区”不是很好的表述,其次过于具体限定“国家/地区+城市”也不好,而且你举的例子中,上海和东京既可以是省级行政区划,又可以是市级行政区划,例子不好;
“如条目人物公开表明自己的性少数群体身份,则可以在条目中适当记述;如条目人物从未对此公开明确表态,则不应以任何形式对其性取向、性别认同情况进行揣测和臆断”一条在萌百指引里写出来的必要性不是很强;
“请勿上传完整的音乐文件至萌娘百科,以免产生版权问题”一条不应该在现实人物条目指引中规定;
“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严禁添加条目人物的私密联系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住宅地址、手机号、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Line号等等”一条不建议举例,例如一刀切禁止添加电子邮箱并不好。
以上,其他想到再补充。同时其实建议在写提案前预讨论一下。--P. W. T.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32 (CST)
(~)补充 “与ACGN+文化不相关的重要经历,可简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绍”一条过于一刀切;
“可添加条目人物的官方粉丝会/后援会的主页,或其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粉丝社群,如粉丝论坛、百度贴吧、豆瓣小组等。不建议不加甄别地添加过多非官方性质的粉丝社群信息”一条我反对,本来萌战已经就够乱的了再添加些粉丝社群信息更乱了。
--P. W. T. 2021年12月13日 (一) 22:43 (CST)
@wenzuxiaot 感谢您非常详尽的意见!这份提案的初衷是希望制定关于现实人物条目的编辑规范,以应对在编辑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至于是定为方针、指引,或其他形式,于我个人而言没有区别,我都可以接受。我将遵从社群讨论的最终意见。
现实人物条目的最特殊之处,就是可能对真实存在的某一具体人物的工作、生活造成实际影响,萌百作为信息汇总和传播的网络平台,应当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因此,制定现实人物条目的编辑规范,并尽可能简明、直接地将相关注意事项传达给编辑者或潜在的编辑者,是很有必要的。目前,与现实人物条目相关的各类注意事项,或尚未有明确规定,或散落于各种不同的方针指引中,不利于用户快速地知悉领会。这份提案中的某些条款与萌百现行的方针指引,诸如人物评价章节中的部分表述与萌娘百科:条目编写#关于客观视角,确实存在一定重复。然而,既然与现行政策并无冲突,不会破坏既定规则或给用户造成困扰,是否可以适当宽限,容许一定的重复存在?
这份提案中涉及的大部分条款,都是基于我过去5年来的编辑经历,从中总结出的经验教训。不少条款直接引自当时遇到编辑争议时,反复商讨后得出的结论,我认为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可能乍看上去“条条框框有点多”,但不乏其事实依据,绝非杞人忧天。
如“不宜填写具有恶搞或戏谑意味的人际关系名称”,该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因不当描述而引发粉丝群体中不同CP偏好者的冲突。以曾真实发生的事件为例,男性声优A与男性声优B合作密切、私交甚笃,经常一起营业;与此同时,A的妻子、女性声优C亦为业内知名的从业者。AB党和AC党都在粉丝群体中占据相当比重,互相看不顺眼,甚至频繁掐架。鉴于此种情况,A的条目如需填写相关人物,则建议填写“好友:B”,而非“基友/CP:B”。随着国内外声优、网络主播等行业的明星化偶像化程度日益加深,工作状态、粉群生态越来越接近于娱乐明星,此类情况绝非孤例。关于“性少数群体身份”的条款,也是出于类似的考虑。
“与ACGN+文化不相关的重要经历,可简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绍”,此条是参照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现实人物而定。我个人不反对适当放宽,但这样会不会与现行方针有所冲突呢?考虑到关于收录范围补遗的提案尚在讨论阶段,本提案的讨论结束时间至少应该晚于前者,以便根据最新的方针调整相关条款。
假设某人物的私密联系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住宅地址、手机号、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Line号等,被记录于萌百条目中。根据此提案前文中规定的流程,如欲删除或修改条目中已有的真实无误的信息,需要走一套较为复杂繁琐的流程,无法及时阻止相关信息的进一步扩散。而那些不介意或希望公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的人物,大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将此类信息写在微博简介中。因此,条款中包含尽可能多的示例,规定得严格一些,既有利于保护条目人物的个人隐私,亦不至于阻碍正常的信息交流。
“谨慎使用颜艺和表情包”,之所以定为“谨慎使用”,而非“不建议”、“不允许”或“禁止”,正是考虑到萌百相对宽松的整体氛围,允许乃至支持适度娱乐化的内容存在。某些严重损害人物形象的颜艺和表情包,除了可能引发粉丝群体的反感,更可能导致艺人及其所属经纪公司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艺人的肖像权和公众形象。萌百没必要去承担这样的法律风险。因此,我认为应该提醒用户“谨慎使用”。
“谨慎使用极限词汇(如:最佳、最强、国宝级、大师级等)”,已增补为“谨慎使用极限词汇和荣誉头衔(如:最佳、最强、国宝级、大师级等)”,使表述与示例更好地相对应。
个人资料章节中出身地区小节的第2、3条,已根据修改意见改正了措辞或采用更恰当的示例。
文件上传章节中音频小节的第1条,已修改为更适用于现实人物条目的表述。
外部链接章节中关联机构小节的第2条,已精简为“可添加条目人物的官方粉丝会/后援会的主页,不建议添加非官方性质的粉丝社群信息”,进一步限制了允许添加的粉丝社群的范围。通常来说,一名艺人只有唯一一个由官方牵头组建、受官方承认的粉丝会,其他就都免了吧。
以上,欢迎对相关条款进行复核,以及进一步探讨!--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7日 (五) 22:44 (CST)
@Gaoyuanxian: 辛苦了!稍微琢磨了一下。
“谨慎使用颜艺和表情包”“不宜填写具有恶搞或戏谑意味的人际关系名称”这两条我对您的想法表示赞同;
“与ACGN+文化不相关的重要经历,可简略概述,不宜做深入、全面的介绍”这条我觉得和“着重介绍其与ACGN+文化相关的经历和作品”重了,所以我觉得有前面一句就够了,而且方针也有提,还是不用反复提到了吧;
“严禁添加条目人物的私密联系方式”这条,我的意思是不需要举例,因为确实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公开自己的电子邮箱或QQ之类的。这种情况我觉得写在条目内也没什么问题,所以干脆不举例子,留出一定模糊化空间,因为有时过于详细并不是件好事;
“不提倡、不鼓励记录任何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龄、就读学校、个人照片等等”这条,其实感觉有一点微妙。比如萌百已收录现实人物条目中,有未成年日本声优,姓名、年龄是公开资料,完全可以写在条目里,例如高尾奏音在条目创建之初是14岁、一些p主也是未成年人,公开自己的年龄等。拿高尾奏音举例子,如果按照该指引,那条目完全就没法写了。您的编辑范围主要是中国配音演员,所以有一些经验换在其他领域的现实人物条目可能不一定适用。我觉得没有必要单独提未成年保护的条款,可以考虑在人物资料一项中添加一条“不允许写入条目描述对象的隐私信息”来把类似内容都包括进去;
“谨慎使用极限词汇和荣誉头衔”这条我的意思是荣誉头衔完全没必要限制,因为确实会存在不少需要使用的情况,比如小林幸子确实是国宝级。我的意思是仅保留“谨慎使用极限词汇”而不举例子,理由仍然是给实践留出一定模糊空间;
“若条目人物有更详细的出身信息,则应按照已知信息详细填写,如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日本冲绳县那霸市等”这条,我的意思也是不需要举例子,这也是我在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比如人物a来自台北市,这时需要怎么写?台湾地区台北市?这样写很别扭,就会有人想要去修改,引起各种各样的问题。个人在这种方面的经验告诉我,这种情况只填写台北反而是最好的。另外日本冲绳县那霸市这个举例仍有不妥,个人不建议拿冲绳(琉球)举例。这条如果固定格式会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我看不规定格式大家也没什么太大问题,不如不举例子,直接写“若条目人物有更详细的出身信息,则可按照已知信息详细填写”。这里我也是为了留出实践空间,建议把“应”改成“可”。
综合以上发现,该提案目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模糊化空间的严重不足。这可能也是为什么我第一眼看到感觉“条条框框”太多。一个好的指引不应该有过多举例,不举例能理解就不要举例。毕竟刑法没说规定一条罪名后面列出一个例案。所以我给出的建议都是删除举例和模糊化条款内容的。有时过于具体不是好事,需要留出一定模糊空间。
还有一点我有点抱歉,不支持上升为指引是因为我因为标题原因把隔壁的生者传记当论述了。后来被提醒到因为某些原因隔壁的生者传记是方针。萌百还不需要考虑隔壁的那些“某些原因”,所以指引级挺好。
差不多想到了这些,再想到我再补充吧。--P. W. T. 2021年12月17日 (五) 23:41 (CST)
@wenzuxiaot 感谢回复!那么如无其他意见,本提案还是定为指引。
人物身份章节中,已删去多余的表述。鉴于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现实人物对本指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建议等一等关于收录范围补遗的提案的讨论结果,看看有什么要补充或调整的。
人物评价章节中,已删去不必要的表述和示例。
个人资料章节中出身地区小节的第2条,已修改为更恰当的表述、删去不必要的示例。
个人资料章节中联系方式小节的第1条,已删去不必要的具体示例。不过我个人还是反对在条目中记录电子邮箱、QQ号等私密信息。其一,此类信息除作为通讯方式以外,还常用于各类网站/应用的注册和登录,如被滥用,可能导致比较复杂的、难以预料的后果;其二,信息的曝光与传播可说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某项信息一旦在网络上公开,后续想要撤回或彻底清除是相当困难的。若条目人物本人主动在社交平台上公开这些信息,是其个人选择,一切后果皆由其本人承担。而萌百条目中有没有这些信息,都不影响正常的浏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记录、不传播,则不担责,我倾向于主张此类信息一概不予记录。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部分,感谢@Kafe523 的提醒,各个国家/地区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定义是不同的,如果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单独的章节列出,这点绝对不能疏忽,否则会造成一定的混乱。如果能将相关事项涵盖在其他条款里,不作为单独的章节列出也是可行的。我能想到的条目内可能提及未成年人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符合收录范围的未成年人,那么“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当然可以记录,个人资料章节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是符合收录范围的条目人物的未成年子女,那么“如条目人物的家庭成员并非公众人物,或不在萌娘百科的收录范围之内,则不应记录其个人隐私信息”,人际关系章节中也已明确了。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其他情况呢?希望大家能集思广益,查缺补漏。--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21日 (二) 15:03 (CST)
删去举例就是为了留下灵活空间,等到遇到问题可以灵活解决。作为百科网站我觉得还是在可以详细的范围内尽量详细比较好吧。不过我还真没看见过关于记录QQ号的实例(当然如果萌百确实发生过因此引起的事件请务必提醒我),所以我觉得等事情发生了再担忧就来得及,就像萌百不会预先挂敏感内容一样。我见过的是QQ用户框有QQ号这么一个参数,挺多用户填了自己的倒是。指引初次制定还是不要限制得太紧,随实践改进就好。
未成年保护如果写在这个指引里,我觉得遵循“未成年公众人物记录公开个人信息,非公众人物不记录隐私信息”这个思路比较好。不过我看隔壁的未成年保护是另外的方针(儿童保护),在生者传记里我只看到了姓名隐私里有相关段落:“在条目中添加在世非公共人物(例如传记主角家人)的姓名时,应仔细考虑其是否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满足下列情况,我们应假定不能使用他们的姓名,即使这些姓名已曾被媒体提及。”所以我还是觉得现实人物条目编辑指引里不需要单独提未成年保护的内容——不光是未成年人,所有现实人物的隐私信息都不应该被记录。未成年保护方面或许可以拥有单独的方针。另外,我看隔壁儿童保护的保护对象就是指明了是十八岁以下,或许可以供参考。--P. W. T. 2021年12月21日 (二) 17:46 (CST)
关于姓名隐私,正好前不久遇到一个真实案例。针对个别微博用户辱骂配音演员、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相关演员的所属经纪公司、知名配音团队729声工场将该用户告上了法庭。虽然该案的庭审公示信息中公开了该用户的姓名,我再三考虑后还是隐去了部分信息,在条目中记叙为“729声工场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将戴某告上法庭”。如果萌百制定姓名隐私的相关方针条款,适用范围必然更加广泛,而不仅仅是现实人物条目了。未成年人保护可能也是同理。
所以本指引中的未成年人保护章节就先删去吧。--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21日 (二) 22:42 (CST)

用户:Hooonooka的意见

我认为应该提醒用户,“但这是真实的”不是将内容写入条目的充分条件。以避免有人用“他们在萌百黑xxx”“他们做了什么?”“他们居然把这个人的话做过的事情重复/复述一遍。“来掩护他们在条目里写无意义内容。

不得不说,似乎还有人认为萌百应该允许把诸如细谷伸之这样的现实人物写成攻击性页面。。。。--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06:07 (CST)

我大致可以明白您的意思,不过措辞过于笼统和随意了,请问可以表述得再规范一些吗?--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0:28 (CST)
@Gaoyuanxian 就是在人物争议事件的处理编辑上,不应该将事件的真实性凌驾于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即使这个真实角色所做的事情是真实发生的,但是如果没有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也不可以写入页面。--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3:18 (CST)
不好意思,“事件的真实性”和“具有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这两点并不存在矛盾吧?我无法理解你的逻辑,可以举个具体事例吗?--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5:05 (CST)
我估计他可能指的是人肉搜索之类的?个人认为意思就是,萌百不能把严重争议性人物(可能还有严重争议性事件)的条目写成恶俗维基。——北湖3讨论) 2021年12月15日 (三) 17:58 (CST)
是的--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1年12月16日 (四) 00:31 (CST)
本指引在个人资料一章中明确规定,只有“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才可以写入条目。并且,为了避免诸如使用微博时忘记关闭定位功能之类的情况,现住地联系方式小节中明确规定,“出于对条目人物个人隐私的保护,不宜添加过于详细的现住地信息”、“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取,严禁添加条目人物的私密联系方式”。应该可以最大程度上防范人肉搜索可能给现实人物造成的危害。
至于人物评价争议事件,究竟什么样的事件可以被记录、表述时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在相应章节中亦有较为明确、严格的规定。应该可以尽可能杜绝恶俗的或无意义的内容。当然,如果发现指引中还有不够周密完善、存在漏洞之处,也请提出补充!--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6日 (四) 16:18 (CST)

用户:开阳星的一点疑问

是否应该对现实人物主动创建条目,并在条目中做自我宣传的行为作出一定的限制?——开阳星讨论) 2021年12月16日 (四) 16:51 (CST)

究竟哪些现实人物可以创建条目,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现实人物已有明确规定,依照此规定执行即可。至于条目人物的描述和评价,本指引的“人物评价”章节中亦有相关规定,“应实事求是,保持客观视角,谨慎使用极限词汇和荣誉头衔,避免失实或夸张的描述”。
如果现实人物本人、其所属公司/事务所或其粉丝,主动参与创建和编辑萌百条目,只要添加的内容真实可信,符合以上规定,我认为没必要仅仅因其身份而加以限制。简而言之,限制条目的具体内容,而不限制编辑者的身份,即便确实是条目人物的利益相关者。--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17日 (五) 19:16 (CST)

用户:Kafe523斗胆呈上些许建议

你好, 首先感谢U:Gaoyuanxian提出本草案及对议题关注.

拜读阁下条文, 望本条文可更偏向原则性指引/条文用字更为汎用, 鉴笔者文笔差劣, 至此直入主题, 有以下建议 ——

  1. 个人资讯 ——
    1. (公开资料);
      1. 第(1)节 通过公开...个人信息(增: 不论该来源是否需要额外权限(例:会员、订阅、付费内容)), 兼容对虚拟UP主相关内容收录.
      2. 同上位置(增: 或者相关人物主动公开之资讯, 在不违反其使用意愿下应记载相关内容), 拓阔收录范围.
    2. (现居地);
      1. 第(2)节名称 更改为(现居地区), 可避免围绕节题字眼讨论
    3. (联系方式);
      1. 第(1)节 (增: 除该现实人物有意并主动公开,否则)..., 应对可能情况及拓阔收录范围.
    4. 人际关系 ——
      1. 不宜填写...关系名称(改: 在不影响该现实人物与相关人士人际关系下,可添加{{萌宅用语}}及{{萌属性}}内合适用词形容该段关系), 满足本百科萌化要求.
    5. (家庭成员与婚恋状况);
      1. 第(1)节 (增:除该现实人物主动公开,否则)...条目人物的家庭..., 应对可能情况及拓阔收录范围.
      2. 第(2)节 仅记录有确切依据的、不存在争议的事实性信息即可(改: 必须使用 {{cite_web}}模板并完整填写"直式排列的最常用参数"内指所有参数及应<ref></ref>标记该消息, 否则不予记载相关内容), 增加撰写门槛,及拓阔删除权利.
    6. 未成年人保护 ——
      1. 开首(增: 在记载任何未成年现实人物任何个人资料前,应需了解未成年现实人物身处地及本站伺服器所在地相关保护未成年人士之法律, 本站不会为任何成员违反相关法律负责任何责任.), 拟清本站及编辑者法律责任(免责条文).
      2. 第(2)节 (曾: 除非该未成年现实人物与隶属公司或监护人主动公开相关资讯. 否则萌娘百科)除此以外,不提倡、不鼓励记录任何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姓名、年龄、就读学校、个人照片等等。, 应对可能状况,免责条文.
      3. 第(3)节 (改: 本章节仅适用于撰写日尚未成年现实人物, 除了该现实人物于任何场合表明不愿公开未成年事情资讯, 则相关内容允许记载, 但不容与本指引其他条文冲突.
      4. (曾: 第(4)节 任何现实人物成年准则以其 国籍或居住地区 当地法律条文作准.) , 拟清"成年"定义.
    7. 争议事件 ——
      1. 第(2)节 应以注释的形式将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添加在条目中。, 内容位置更动.
      2. 第(3)节 (改: 本章内所有内容必须使用 {{cite_web}}模板并完整填写"直式排列的最常用参数"内指所有参数及应<ref></ref>标记该消息, 本章节涵盖内容之修订一并适用本节规定), 增加撰写门槛, 避免使用口号, 替换为事务条文.

笔者近日执笔编写某演艺公司及旗下工作室编辑指南, 对本议题有感而发, 望上述建议可供阁下参考.

谨此敬告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1年12月18日 (六) 00:12 (CST)

对以必须使用{{cite web}}及参数为限制抱有疑虑;不赞成将现行版本套在虚拟UP主身上;另外一些免责条款与MGP:免责声明重复,不必添加。——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2月18日 (六) 13:22 (CST)

感谢U:玄微子对笔者提出之建议作出回馈, 就此向阁下提出之疑虑作进一步解释, 并给指引草案起草人更多资讯至完善草案内容.

1. 于 争议事件 及 未成年人士保护 内必须运用 {{cite_web}} 模板 ——
笔者相信提高条目编写门槛, 可避免众人担心为"为争而写"之编辑战局面.
就现草案 争议事件 第(1)节 内之定义, 若该事件可影响"相关作品和角色、相关行业与文化圈层", 并考虑大多数争议事件内容更新速度比其他内容较快, 具如此低资讯成本传输工具多为互联网.
令就现草案 争议事件 第(2)节 已建议 "应以注释的形式将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添加在条目中". 考虑并非每位浏览者、编辑者、管理及行政人员可浏览该编者所提供之资料连结, 若出现此情况却没有其他额外资料说明链接内容, 此情形有违本节规定.

鉴此, 为确保所有"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可更清楚呈现给任何浏览人士查询, 因此建议借用本百科现有模板 {{cite_web}} 划资料记载统一标准.

  1. 皆大部分编辑者对 "争议事件" 内容之编辑主依赖网络资讯, 而本模板主要用途亦为记录网络链接, 大部分网络内容都足以填充模板内参数要求及本草案 争议事件 第(2)节, 拟清"可供查证核实"定义;
  2. 提供更多资讯以便 管理及行政人员 处理任何与可能编辑战;
  3. 提供正当理由供 管理及行政人员 处理恶意破坏条目事宜(开新账号乱写东西).

当然, 考虑到有可能相关争议信息内容来自其他媒体, 此条文可从 "须运用 {{cite_web}} 模板" (改为: 须运用 {{Citation}} 或相同系列模板) 替换.

而对任何"可否引用 未成年人士 资料"都可能具争议性, 因此本条文亦适用于该节, 亦仅限此两个范围.

笔者建议U:Gaoyuanxian于更定条文时考虑该条应 "给予编辑者自我编辑限制" 亦或 "供管理人员更多权利处理争议" 作为更定起点.

2. 草案套用于虚拟UP主身上 ——
笔者理解阁下担忧, 笔者开头称"兼容对虚拟UP主相关内容收录"意为表示笔者明白本草案内容会涉及虚拟UP主收录范围.
然而笔者对虚拟UP主之了解局限一家"逆主流"演艺公司, 而该公司不避忌旗下艺人谈论其私生活,包括未成年成员.
笔者明白该公司之特别, 因此已开始撰写相关公司编辑指南.

但撇除笔者声称对"兼容对虚拟UP主", 公开资料 第(1)节 内所指之公开渠道亦须作进一步界定.

笔者知悉有本百科收录范围外之创作者, 曾于自行出版之自传中记载其先前未曾公开之资料. 不排除未来符合本百科收录之现实人物会有相似活动, 鉴此有必要给与公开资料进一步定义.
由于书籍多需购买, 因此在建议原文将其一并合并入"付费内容".

3. 免责内容 ——
U:Gaoyuanxian 可按个人编辑风格, 作调整.

望以上解释可化解 U:玄微子 之疑虑及 供 U:Gaoyuanxian 修订草案作参考.
谨此敬告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1年12月18日 (六) 15:08 (CST)

不支持强制使用cite系列模板,没有意义。—— ほしみ 2021年12月18日 (六) 15:11 (CST)
@Kafe523:恕我直言,您的有些想法写进指引里貌似太啰嗦了……有些地方完全能理解就不用反复解释的……--P. W. T. 2021年12月18日 (六) 19:03 (CST)

感谢U:星海子U:Wenzuxiaot回馈, 就此笔者有以下回应.

就本草案序言 "有制可循、照章办事,能够显著提高编辑效率,避免类似问题的反复无效沟通", 换言之本草案条文一系可指出绝大部分情况处理原则 或 尽可列出绝大部分可能情况逐一阐述所需处理事项. 不论起草人用任何一种方式撰写草案, 都需要处理例外情况.
而从本案开始, 笔者并不清楚任何本草案未提及预设内容收录立场为允许收录或禁止收录. 笔者就条文内容猜测此案预设收录立场为禁止收录草案未涵盖内容.
若就此前设, 由于序言为辅助性文章, 为令本案涵盖序言第二段之情形, 即本案条文须涵盖"若现实人物允许"之情况. 类似句式需以任何形式添加于条文之中. 避免日后任何人为类似原因产生争议或编辑战.
就此笔者先前建议增设"应对可能状况"部分. 若提案者接纳此建议, 欢迎在保留相同概念下另撰条文修饰文笔.

于 "争议事件 需使用{{cite_web}} 撰写注释" 乃拟定"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之标准.
而 {{cite_web}} 为笔者所建议之方案, 若其他编辑者认为此案过于反复, 可加以(必须提供资料来源链接)替代, 以满足条文原意.

望以上解释可回应U:星海子U:Wenzuxiaot反馈及供U:Gaoyuanxian 修订草案作参考.
谨此敬告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1年12月19日 (日) 16:48 (CST)

本站似乎没有参考文献引用工具,如强制使用cite系列模板易使相关编者产生反感,故个人不建议强制加入此内容,但我觉得可以写“建议使用cite系列模板添加参考资料”毕竟确实比直接上链接直观。--在下荷花请多指教 2021年12月26日 (日) 09:35 (CST)
感谢建议!我想要补充说明一点,“可供查证核实的信息来源”并不一定是网络链接,也可以是书籍刊物的期号和页码、司法案件的案号等等。只要能证明添加在页面中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给读者提供可以进一步查证核实的确切途径,不必太拘泥于形式。--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26日 (日) 15:11 (CST)
(+)确实--在下荷花请多指教 2021年12月26日 (日) 21:10 (CST)

用户:宇文天启的留言

谢邀。先抱歉因为现充等原因没能及时看到留言。我刚才把正文看了一遍,整体上都没啥意见。我以前的风格也就是侧重于作品列表,个人经历什么的有就写,没有也不会去扒,虽然有时候还会玩点梗什么的,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我也不再算是萌百编辑的主力,对于大的编辑指引能给出的建议有限。但有一点需要提的,也就是我在隔壁讨论串发的:萌娘百科_talk:提案/讨论中提案/关于收录范围补遗的提案#关于多栖艺人

在多栖艺人这类特殊的现实人物条目上,以前确实打了不少擦边球,我倒是不反对有人去写,只是怕像肖战AO3之类的事件在萌百上重演。所以尽量去把一些可能危害到萌百的内容进行一些处理,达到既不刺激粉圈又能让各方都勉强满意的平衡点。我可不想多年后萌百因为这种事成为历史。目前为止一般的配音演员还达不到之前提到的事件的这种影响力,但各行业粉圈化的趋势大家也看在眼里,未雨绸缪的考虑总不会错。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2月27日 (一) 20:40 (CST)

(…)吐槽 ( ? )疑问 你怎么把肖某人名字发出来的?!——北湖3讨论) 2021年12月27日 (一) 23:10 (CST)
感谢建议!之所以提出这份提案也是为了把一些实践中积累的经验落实到政策,尽可能防范粉圈分歧或其他由现实人物引发的问题给萌百造成危害。在人物评价争议事件章节中,对于究竟什么样的事件可以被记录、表述时需要注意哪些要点,有较为明确、严格的规定,应该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约编辑行为、规避潜在风险的作用。如果某一争议人物或事件真的严重到会威胁萌百正常运营的程度,可能就进入页面存废的讨论环节了,不再是本指引能够涵盖的范畴。--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29日 (三) 14:57 (CST)

页顶模板和首段第一句不玩梗不吐槽可以吗

例如加藤英美里页顶模板首段第一句不玩梗,不吐槽可以吗?--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1年12月29日 (三) 18:25 (CST)

根据我以前在国产配音演员条目中玩梗的经验。大部分人还是能接受这种善意的玩梗和调侃,但也有一些人表示过反感,我也在得到反馈后第一时间删除了。所以这块的度说实话不好把握。现在更新姬也不推送条目了,本人不来巡回,很多问题就暴露不出来。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2月29日 (三) 18:51 (CST)
唔,在指引里强制禁止幽默性表述并不妥当吧……--P. W. T. 2021年12月29日 (三) 19:06 (CST)
页顶模板首段第一句不玩梗和不吐槽而已,不是整个页面,在简介人物经历写也可以啊。以加藤英美里为例,加藤英美里又不只是饰演了这一个角色,难道要把能玩梗的角色都写上页顶info模板?--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1年12月29日 (三) 20:15 (CST)
@夜羽と善子 我大致可以明白你的意思,有时候把某一人物跟特定的角色或经历过度绑定,确实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困扰。不过大多数情况下,网友的玩梗和调侃主要是出于对该人物的关注和喜爱,有些公众人物本人对此也并不反感,甚至会主动玩梗,以此为乐。以加藤英美里为例,如果你觉得把玩梗的部分放在页顶模板和首段首句不太合适的话,跟其他编辑者协商一下,稍作调整,当然也可以。但若把这一点明确写在指引里,好像不是很有必要。--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29日 (三) 22:34 (CST)
(+)同意 :写到指引里就过于强制和过于细了,这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可以。--在下荷花请多指教 2021年12月30日 (四) 00:08 (CST)
@Gaoyuanxian 以下这段话就不以加藤英美里为例了。我的个人观点如下,因为萌娘百科是百科,不是贴吧、B站、微博等社区,而且又是现实人物,不是虚拟人物,只要有第一个人开始这样做,就会有人跟着这样做,所以我个人希望可以规范一下。反过来说,出于对某人物的关注和喜爱也不一定非要玩梗和调侃不可,即使是善意的,这里取决于个人选择。虽然有些公众人物本人不反感,会主动玩梗,但这里是百科啊。还是希望各位再考虑一下要不要写在指引里,如果不可以也没关系的。--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1年12月30日 (四) 01:10 (CST)
@夜羽と善子 正因为是萌娘百科,轻松愉快、诙谐有趣的表达形式是这里的特色。不同于其他较为严肃的百科站点,萌百允许甚至鼓励适度的娱乐化内容存在。以泽城美雪为例,页顶模板和首段首句都有玩梗的表述,个人认为这样的细节非常可爱、令人会心一笑。如果确实有给条目人物造成了困扰的内容,针对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就可以了。我不主张在指引里明确禁止此类内容。--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2月30日 (四) 15:16 (CST)
好的。--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1年12月30日 (四) 15:36 (CST)

提案即将到期

本通知由人工机械体自动发出,可能存在发送时机不对、发送对象不对、重复发送等问题,如有问题请联系User_talk:AnnAngela。如果放置位置不对,请协助移动到讨论区域。

@Gaoyuanxian 您好,您于【2021年12月13日晚上9点27分】发出的本提案即将到期,如不能在【2022年1月12日晚上11点59分】前发起投票,维护人员将会按萌娘百科:提案#投票处理。——AnnAngela-abot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03:00 (CST)

投票开启后的讨论

这个提案似乎没能关注到日本声优的马甲问题?这个问题具体的描述在{{R-18作品声优索引}}里有,就不再贴一遍了,但总之站里已经就这个问题发生过至少两次冲突了,包括但不限于9-nine-条目2020年9月的编辑战、小鸟居夕花Talk:讨论版/存档/2020年03月#关于声优的马甲)等。虽然这点好像也可以用“公开渠道获得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来处理,毕竟个人公开承认有其他艺名的声优属于极少数,大多数对应关系都是基于全年龄移植/改编作来确定的。

不过这种“基于全年龄移植/改编作来确定”其实大概也不能算“公开渠道获得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更像是种心照不宣不成文的东西),所以也可能有人会以此清掉所有的马甲彻底割裂表里关系(像维基那样)。现在的处理方法大致是调和折衷,分立条目的同时(仅限于)用黑幕暗示,参考维基又不至于像vndb和bangumi那样没有提供合理来源容易失之无度。--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1月15日 (六) 20:47 (CST)

(i)注意 英文维基是开马甲的,中文和日文维基不开。——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1月16日 (日) 11:25 (CST)
@AkizukiSaitou 感谢建议!我平时以编辑国内声优的条目为主,对日本声优的认知相对有限,所以这份提案必然存在一定局限性,非常希望得到像这样的补充意见。
国内声优也有不少人会使用马甲,大多是根据不同的作品类型,比如面向二次元受众的网络动画及游戏使用网名,面向传统受众的影视剧及儿童动画使用本名。众所周知,国内至少在明面上不存在R18这个品类,所以通常不会有录制某一类型的作品的时候使用了马甲,而声优本人不希望被扒马甲的情况。日本声优的马甲问题,属于当地特殊的产业环境下所产生的独有现象,需要特别讨论。
不过很遗憾,开始投票以后,似乎就不能再对提案做更改了。希望今后有机会能再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争取落实到具体条款,避免类似问题反复拉扯,这也是我发起这份提案的初衷。--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6日 (日) 14:14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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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onooka北湖3水精灵迪迪开阳星夜羽と善子SD hehuaKafe523 召唤一下除我以外的自动确认用户。--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2:25 (CST)

管理员

同意
  1. (+)同意 模棱两可的词汇有点多,但总体上和以前约定俗成的规矩并没有太大差别,到时候有些地方还是需要商议吧。但我除了日本的acg从业人员对其他现实人物了解不多,希望其他维护人员能够更加谨慎判断。——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管理员讨论) 2022年1月12日 (三) 14:38 (CST)
  2. (+)同意 全文看了一遍,虽然部分表述我不是太满意,但如果因为管理员参与率不足不过就太可惜了。感谢提案发起人的努力,期待实践之后能继续完善该指引。—— ほしみ 2022年1月16日 (日) 00:29 (CST)
  3. (+)同意 既然已经是指引级别了,一些表述就没必要扣得太死板,期待之后能有继续完善的过程。题外话,发起人有一句话我很喜欢,“这里是萌娘百科”。--Thus Spoke Sivlovski.讨论」 2022年1月16日 (日) 22:39 (CST)
反对
弃权
  1. (∅)弃权 有数条内容我仍有疑虑,很可能会被恶意利用。——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1月15日 (六) 10:42 (CST)

巡查姬

同意
  1. (+)同意 在讨论阶段我尽力去参与完善了,觉得目前版本无大问题。--FIGHT AGAINST OMICRON! ·P. W. T. 2022年1月10日 (一) 12:34 (CST)
  2. (+)同意 已通读,无异议。——★Sytus~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12:37 (CST)
  3. (+)同意 行,在通过后需要一轮大整改了。--By CHKO (Talk) @ 2022年1月10日 (一) 12:42 (CST)
  4. (+)同意 善.——From 泠佛. (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2:46 (CST)
  5. (+)同意 太棒了,最好赶快通过!最近电竞选手相关条目总有人在乱搞,我就不点名了,忍你很久了。——From巽绀单推人 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讨论·贡献) 2022年1月10日 (一) 14:12 (CST)
  6. (+)同意 指引级嘛,没有特别严重的缺陷就是好事。——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1月10日 (一) 16:33 (CST)
  7. (+)同意 加油干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2年1月10日 (一) 16:55 (CST)
  8. (+)同意 可以的。--由使用者乐然)撰于 2022年1月10日 (一) 18:16 (CST)
  9. (+)同意 以前我还曾经硬要在桐生可可条目里加上“蝗”的称呼(笑)……所以对于现实人物的确应当更为审慎。--Vcfch843875618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21:13 (CST)
  10. (+)同意 无异议。 --空翊(留言) 2022年1月10日 (一) 22:27 (CST)
  11. (+)同意 这篇指引很细,就像很锋利的刀,割起冒茬的杂草很省力。如果这是篇方针或规范那说不定要担心会割到手,但……这只是篇指引。--サンムル讨论) 2022年1月11日 (二) 10:07 (CST)
  12. (+)同意 该整治一波了。——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1月11日 (二) 12:57 (CST)
  13. (+)同意 对于现实人物条目有了较详细的规定和约束,填补了个空白,且制度合理。--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2年1月11日 (二) 16:47 (CST)
  14. (+)同意 大致上同意,不过有个(也许算不上是疑虑的)疑虑,比如这个提案似乎没能关注到日本声优的马甲问题?虽然这点好像可以用“公开渠道获得的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来解释。更具体的描述写在讨论区了。--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1月15日 (六) 20:40 (CST)
  15. (+)同意:通不过的话感觉比较可惜。—— LN2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2年1月16日 (日) 15:30 (CST)
反对
弃权
  1. (∅)弃权 对这类条目接触不多。 あめろ 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4:25 (CST)
  2. (∅)弃权 不常编辑涉及现实人物的条目。--bbrabbitからの评论 #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6:02 (CST)
  3. (∅)弃权 我也不常编辑关于现实人物的条目,弃权。--野生的阿卡喵突然出现了并召唤出了她的纸箱!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6:47 (CST)
  4. (∅)弃权 基本不编辑涉及现实人物的条目,所以就不参与了……--以上言论来自于巡查姬007君 _(:3 」∠)_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9:32 (CST)
  5. (∅)弃权 我只创建过一些声优,编辑中似乎用不到这个政策,所以不了解,弃权。——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21:16 (CST)
  6. (∅)弃权 除了对这类条目进行小编辑外基本不care,抱歉。—— DaiGuitalk」 2022年1月10日 (一) 21:55 (CST)
  7. (∅)弃权 不了解,不清楚,无法做出评判,恕我投出弃权票。——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2年1月11日 (二) 12:57 (CST)
  8. (∅)弃权 不了解。--Bete1geuse讨论) 2022年1月11日 (二) 13:05 (CST)
  9. (∅)弃权 无法评估其影响,另对部分条款保留意见。——「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讨论) 2022年1月13日 (四) 11:00 (CST)
  10. (∅)弃权 想了想不了解还是弃了--已经是一条死鱼的HetmesAskalana 2022年1月15日 (六) 14:30 (CST)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同意
  1. (+)同意 很完善!--在下荷花请多指教 2022年1月10日 (一) 16:48 (CST)
  2. (+)同意 提案很好。——开阳星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18:56 (CST)
  3. (+)同意 算是补齐了政策上的一个长期空白领域(虽然一部分实际就是共识性质)——北湖3讨论) 2022年1月10日 (一) 23:00 (CST)
  4. (+)同意 无异议。--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1月11日 (二) 02:22 (CST)
  5. (+)同意 想不到反对的理由。只能靠个人自觉…--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2年1月12日 (三) 22:56 (CST)
  6. (+)同意 --Ich bin Kaffee,Aber ich spreche kein Deutsch. 2022年1月13日 (四) 11:50 (CST)
  7. (+)同意 好——0%迪迪(aq) (Determination) 2022年1月13日 (四) 16:09 (CST)
  8. (+)同意 提案发起人。--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4日 (五) 11:53 (CST)
▼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人不具备票权。
  1. (+)同意 完善这方面的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随着ACGN范围的泛化以及萌百用户的年轻化,这样的规定可以减少编辑者与审查的冲突。避免像我这样走弯路。--Kustafa讨论) 2022年1月16日(日) 17:50(CST)
▲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人不具备票权。
反对
弃权

无票权用户

同意
  1. (+)同意 前来观看,很详细的阅读了一下,非常同意!提案通过后请马上执行,现在电竞选手条目真的是多灾区域。--——fromink=Special:用户贡献/Sunny Ring摄影师(talk)佳能 感动常在抓拍每一刻瞬间!) 2022年1月10日 (一) 14:29 (CST)
  2. (+)同意 对现实人物一块我个人是观望状态,能整理好最好。——Sonic853讨论留名) 2022年1月11日 (二) 11:43 (CST)
  3. (+)同意:加油!——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1月13日 (四) 02:50 (CST)
反对
弃权

计票与总结

根据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权的用户为:【管理员】、【巡查姬】、在讨论阶段参与了提案讨论的已注册达30天、遵守方针的活跃【自动确认用户】。在提案有至少2名管理员参与投票时,【投票有效】。

  1. 投票开始时共有6名参与站务的管理员;其中,
    • 3(+)同意
    • 0(-)反对
    • 1(∅)弃权
    • 2人没有参与投票(弗霖凯、Lyhic)。
  2. 投票开始时共有35名正式巡查姬;其中,
    • 15(+)同意
    • 0(-)反对
    • 10(∅)弃权
    • 10人没有参与投票(Hlwan03、平冢八兵卫、红石小蝈、Xzonn、C8H17OH、小乃、公的驱逐舰、西尾哈鲁卡、珞珝、Bob1301)。
  3. 共有8名有票权的自动确认用户;其中,
    • 8(+)同意
    • 0(-)反对
    • 0(∅)弃权
  4. 另有4名无票权用户发表了意见(Kustafa、Sunny Ring、Sonic853、Ericliu1912)。

当前提案有3名管理员参与并投有效票,大于要求的2名,该提案投票有效

统计计票结果,全部投票之同意与反对票数量为26:0,【同意】票数大于【反对】,且管理员的【同意】票数不小于【反对】,【提案通过】


感谢每一位参与讨论和投票的用户!希望本指引能在萌百今后的条目编辑和日常维护工作中提供参考和帮助,并期待在后续实践中进一步完善。--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7日 (一) 13:52 (CST)

计票有一点小问题,应为7位管理员有票权,其中3人未投票(弗霖凯、Lyhic、AnnAngela),其余部分及结果不变。——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10:39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