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草稿名字空間
由於精力有限,平時較難對專案內容進行系統的修改。如有疏漏或更好的想法請在下方指出或直接修改。——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1月19日 (五) 23:40 (CST)
- ( ¡ )題外話 什麼時候寫成提案啊,我等了半年了_(:з」∠)_——
最低 な記憶 と蓋 を綴 じた僕 ら(廢人|來玩數獨|來盤chess) 2021年12月5日 (日) 12:30 (CST)
禁止鏈入
(&)建議 可以禁止除User命名空間外其他命名空間的非talk頁鏈入草稿命名空間。--Kedo(討論) 2021年11月20日 (六) 00:49 (CST)
用戶申請打回草稿至自己用戶子頁面
(&)建議 雖然用戶名字空間大量重複主題的草稿不是我想看到的事情,但不能排除這種情況。個人覺得頁面主要貢獻者僅有創建者時,頁面進入草稿名字空間後,180+3天之內創建者可以申請移動回自己用戶子頁面,在該頁面討論頁或討論版提出申請。—— 屠麟傲血(討論) 2021年11月25日 (四) 22:19 (CST)
- 創立草稿空間是為了低質量的條目能不再被所有權束縛。如果創建者真的有心改進,沒必要申請移回用戶子頁面。如果是不希望被他人編輯,就違背了共筆百科人人可編輯的原則。頁面剛被移到草稿空間創建者就申請移到用戶子頁面的事情相信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那不過是更加繁瑣的打回程序。所以即使允許申請打回,也應當將申請的最早期限設置在草稿創建(較長的)一段時間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草稿頁面的公共屬性。——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1月25日 (四) 23:02 (CST)
- 如果頁面內容均為一人貢獻,創建者將頁面內容複製保留到用戶頁下是沒有問題的,因此我認為不必設立過多的渠道。此外,如果只是名字空間錯誤,可以依照 #所有頁面 一節的規定打回。而如果是想要創建條目,創建者有義務對自己的創建負責。180天只是暫定的數字,但對新用戶而言也已經很長了。而且草稿討論頁可以用來對新用戶進行編輯上的引導。——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1月25日 (四) 23:17 (CST)
既有的被打回用戶頁的頁面該如何處理?
我發現用戶頁面方針除了刪除「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以外,並沒有新增關於被打回用戶頁頁面如何處理的任何內容。那麼,現有的大量被打回用戶頁的頁面屆時將如何處理?此外,這可能也涉及到草稿存在180天後仍未達到最低質量標準後該如何處理(直接刪除還是打回創建者用戶頁)的問題。--北湖3(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16:01 (CST)
- 我是覺得180天後如果無人認領且質量實在是糟糕,應該直接刪除。—— ほしみ 2021年12月3日 (五) 16:12 (CST)
- 我個人的看法是將現有的用戶子頁面均視為自用內容,不追溯。若要處理,就不得不再次陷入用戶子頁面所屬權等問題的辯論中,而 這些被打回的頁面的屬性長期存在爭議。在草稿空間設立後,打回僅可用於明顯為用戶自用的頁面,如個人沙盒、用戶頁等。而低質量頁面應移動至草稿空間。
- 然後,想要改進頁面的用戶,可以參考被打回的頁面,或在編輯時聲明原編輯者。站內引用內容比站外要容易核查很多,也不存在版權協議的阻礙。
- 目前的方案是,頁面長時間仍未達到最低質量標準應當被刪除。因為草稿空間是為主空間而存在的,與沙盒相比,更偏重籌劃與協作。因此我反對180天後默認將不合格頁面打回。
草稿空間的質量標準定然是低於主空間的,因此若180天後連這個標準都達不到,刪除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失。——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16:43 (CST)- 修改了一下。草稿空間沒有最低質量標準。不過目前主空間的最低質量標準也不是特別高。另根據模板設計修正了存在問題的部分文字。——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16:50 (CST)
- (-)弱反對 現有的申請改進被打回用戶頁的條目制度,應當保留用來處理歷史問題。不贊成完全作為用戶自用內容,也不贊成一股腦移動到草稿空間。—— 屠麟傲血(討論) 2021年12月5日 (日) 12:36 (CST)
- (-)弱反對 反對「將現有的用戶子頁面均視為自用內容,不追溯」並且刪除萌娘百科:用戶頁面方針#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這一章節。可以考慮將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的操作從「移入主名字空間並懸掛{{施工中}}」更改為「移入草稿名字空間並懸掛草稿模板」。 あめろ 討論 2021年12月5日 (日) 20:04 (CST)
- 首先,鑑於在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過提案/關於用戶頁面方針的提案(2021.10.29)的投票中,大量的同意票、棄權票均對MGP:用戶頁面方針#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存在異議,建議在制定草稿空間政策時一併予以修正。但是,如樓主和樓上們所說,打回制度既然已經施行了相當長的時間,就有必要考慮其存續的時代所執行的打回在該制度終結後的遺留問題,而不宜一拋了之。個人建議參照我最早提出的條文版本,即簡單的、沒有過於細緻的時限要求的「申請—審核—移回」流程;同時可以考慮將移回主空間改為移至草稿空間;同時明確這一節規定僅適用於打回制度存在時所被打回的條目(「XXXX年X月X日前的被打回頁面」)。——C8H17OH(討論) 2021年12月5日 (日) 20:55 (CST)
關於刪去MGP:用戶頁面方針#容錯和糾錯中「30日內無編輯記錄」一行的疑問
由於這條條文就是我推動加上的(原因在User:C8H17OH/Drafts#草案說明有解釋過,就是「以防用戶沙盒永遠地帶著錯誤」),且我不記得在該方針的歷次討論中有出現過明顯的反對意見,而且我也看不出這和草稿空間政策的施行有什麼必須的關聯,希望起草人解釋一下想要刪去這一行是出於什麼考慮。——C8H17OH(討論) 2021年12月5日 (日) 21:02 (CST)
關於同一「條目」同時存在於多用戶子頁的問題
同一「條目」同時存在於多用戶子頁,且已有一名編輯者將其轉移至草稿空間(很可能不是這裡面完整度最高的版本),這時該怎麼處理這幾個版本之間的關係?我猜想原則可能是正式條目是各用戶版本合理內容的併集?但是不知道該怎麼保證,或者說怎麼在正式條目儘量綜合不同用戶版本的編輯?當然可能草稿空間正式開通之後出現的「條目」,這種情況會少很多,因為無論完整度如何都會先傳到草稿空間了。——6116G(討論) 2021年12月7日 (二) 18:31 (CST)
我建議到時候直接把{{草稿}}的內容覆蓋成新的
因為這個模板本來就是我建的,我還嫌它建得不漂亮呢。到時候直接覆蓋就是。
——Nexus Newton:User:Ozpin的備用帳號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07 (CST)
哦對了,我就沒打算留著那個模板,直接刪了吧。沒想到你們動作那麼快。
——Nexus Newton:User:Ozpin的備用帳號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13 (CST)
- 不太一樣,一個是適用於草稿空間的,一個是適用於用戶空間的,稍微調整了一下命名。—— ほしみ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14 (CST)
哦,明白了。謝了。
——Nexus Newton:User:Ozpin的備用帳號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1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