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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2021年方針修訂專案/編輯獎勵方針草案/存檔/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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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用戶受委託進行有償編輯

我個人(-)強烈反對用戶接受委託進行有償編輯。這會嚴重干擾到萌娘百科的秩序。用戶A出於自己的喜愛創立了虛擬主播B的條目,虛擬主播C看到B的條目便有償委託D創立自己的條目。那麼,A會作何感想?D所編輯的內容是否能夠保持客觀真實?假設更多的虛擬主播因此找到D進行有償委託,D是否構成通過編輯萌娘百科盈利?如果是,這對於大多數萌娘百科的編輯者都會是不公平的。我倒是認為因為D涉嫌通過編輯萌娘百科盈利應當被處以永久封禁。--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04 (CST)

我的考量是,在必須遵守其他已有方針的基礎上,這裡的虛擬主播C必須已經滿足萌百的收錄要求、頁面也必須達到一定質量。記住,雖然D主編了C的頁面,ta不對這個頁面擁有任何特殊權利;如果D如實地公示了有償編輯情況,其他編輯完全可以在考慮到有償編輯的事實上修改D的編輯,改正可能出現的客觀性問題。
我覺得,通過「編輯」萌娘百科盈利不是萌娘百科能夠管轄的——萌娘百科的根基(CC BY-NC-SA)是「內容不可商用」,而我覺得優質內容的產生方法只要合法那也無傷大雅。若是這個虛構的D文筆較好、為萌娘百科作出了多篇質量優秀的虛擬主播相關頁面,我覺得這會是極好的!我目前對有償編輯的限制我認為算是比較嚴格的——只要累計幾次違反方針,你的整個編輯權限(別說僱傭他人編輯的許可了)都會拜拜;如果D真的只是收受沒有已有知名度虛擬主播的錢財、為他們做代理的自我宣傳的話,D不用多久就會跟著這些低質量頁面一起銷聲匿跡了。
不過的確,當前的草案沒有考慮到這種可能的「職業自由編輯者」——專門接受許多不同的委託進行廣泛涉獵的編輯。雖然不好說這樣的人會不會存在,但是我會考慮一下如何整理的。—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30 (CST)
A可能會質疑,為什麼我是完全的用愛發電,而D編輯萌百卻能獲得收益。16你說「如果D如實地公示了有償編輯情況,其他編輯完全可以在考慮到有償編輯的事實上修改D的編輯,改正可能出現的客觀性問題」,但其他無償編輯者為什麼要對有償編輯負責呢?所以我認為來自站外的有償編輯是不公平的。我們為什麼編輯萌娘百科?是因為我們對二次元的愛好,而不是我們渴望著財物。我們是志願者,編輯萌百不是我們的職業。所以我是堅決反對編輯者收受來自站外的錢財的。我可能會更希望這次討論能促進反有償編輯方針的出台。當然,如果萌娘百科官方對貢獻比較大的編輯者進行獎勵,我是不反對的。--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5:13 (CST)
@wenzuxiaot,這的確是個問題。我在寫下這第一版草案時的理解是:無論編輯內容的來源和背後的交易,它們被提交到萌百之後都是同樣的文字,而萌百人應該用相同的標準對待(或者說,對待有償編輯的標準只許更高):如果編輯不準確,改進它;有嚴重問題,回退它;造成破壞,追責處罰。我不敢空口無憑地談論允許有償編輯是否會打擊普通編輯者的熱情,但我自己是不會的——當然,可以理解您肯定會,對吧?了解一下萌百大部分一般編輯對這方面的看法的確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如果您能接受萌百官方提供獎勵的話,您能接受其他實體(例如遊戲公司乃至萌百的個人)在不干預編輯內容的情況下提供類似的編輯激勵嗎?要達成這一點,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萌百社群在不考慮編輯激勵的情況下自行判斷質量、並且在事後根據總編輯數量而非編輯內容發布獎勵。可以想像,這應該會是未來可能的編輯激勵的主要形式。
題外話:您的用戶頁連結使用黑色真的騙到了我,看到了原始碼才發現「哦原來真的有連結啊」,XD。—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如果是來自某公司或者萌百外的個人對與他們有關內容的編輯獎勵的話,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為什麼寫這些條目就能有編輯獎勵而寫其他條目就不行,而且這有沒有為他們打廣告之嫌呢。另外,萌百的編輯者因在萌百上進行的編輯收受來自站外的財物,我認為這是有違萌百的非盈利性質的。但是,如果萌百的編輯者們過年過節互相發個紅包啥的,我覺得這倒不屬於什麼有償編輯。--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2日 (二) 17:55 (CST)
同樣反對有償編輯。(&)建議 但個人認為在反對有償編輯的同時可以為有償編輯劃定最低限度,比如最低額度、影響範圍等。數額不大的象徵性紅包似乎很難造成當事人將來以此為盈利並動搖萌百非商用這個大前提。—— 哥的金剛杵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33 (CST)
(+)同意 限定好有償編輯的範疇才能更好地維護非商用的大前提,精確打擊真正搞金錢刺激的。--1477gg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9:36 (CST)
(-)強烈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編輯,有償編輯必然會影響客觀性和中立性。--EliseBero討論) 2021年11月2日 (二) 18:32 (CST)
無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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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1. 「萌娘百科允許有償編輯」的依據是什麼?
  2. 萌娘百科允許有償編輯會不會與萌娘百科的非盈利性衝突?
  3. 有償編輯是否涉嫌將萌娘百科的內容用於商業用途?

從本次事件的相關討論中,我認為多數參與者是反對有償編輯一事的。我個人也明確表示(-)反對 有償編輯。--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14 (CST)

  1. 這是新方針草案,不是現行方針,不會不變。如果社群覺得這是好的,那依據就出現了。如果真的沒人支持,這個方針完全可以搖身一變成為禁止有償編輯的方針。
  2. 我其實不認為。非盈利性是網站本身的特徵(網站的內容不會用來盈利);編者具體的操作我覺得不應動搖網站的性質(有償編輯者又不會把錢交給萌派)。
    1. 倒是,這樣的話,應當禁止運營公司的成員進行有償編輯的樣子……和禁止維護人員進行有償編輯一個道理。
  3. 應當不會。你可以這麼理解:有償編輯是為作者為編輯撰寫花費的精力埋單——但是額外增加了「請將勞動成果以 CC BY-NC-SA 3.0 不可撤銷地授權給萌娘百科」的條款。這樣獲得的萌百內容仍然遵守萌百的版權規定、仍然無法隨意商用。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30 (CST)
了解了。對於2、3表示同意。對於1,最好能有一個以「禁止有償編輯」為前提制定的草案來作為對比,我不認為在「是否允許有償編輯」這一前提還未取得共識的情況下,就能夠對以「允許有償編輯」為前提提出的草案進行討論。--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47 (CST)
補充一下,對2仍表示擔憂,儘管這不會讓萌百的非營利性發生改變,但這會讓萌百變成一個實質上可提供商業交易的平台。當然如果萌百願意接受自己成為一個提供有償徵稿/約稿的平台的話那倒也沒什麼,這大概得看管理層甚至運維方對這個網站的定位。--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56 (CST)
再補充(抱歉真的是想到什麼說什麼),還有一個擔憂,萌百如果允許有償編輯,將會不可避免地捲入一些財務糾紛中,比如某有償編輯通過貢獻度獲得薪酬,如果因萌百網站自身的問題導致貢獻度不可見或其他錯誤導致無法按時獲得薪酬,萌百是否對此事負有責任?--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5:08 (CST)
@Silagence,沒關係沒關係XD,反正萌百討論約等於留言板,你看我也遲了好久才回應(
禁止有償編輯版本的草案……我會開始起草的,不過同時兩個羽翼豐滿草案難度還是比較高,我傾向先簡單說明目的然後選一個繼續。另外,我個人覺得無論是否允許有償編輯,對有償編輯本身的定義是不會變的;這或許應該是討論最先該解決的問題。
但是商業交易並不會成為主體——至少我這麼認為。沒有人阻止編輯在萌百無償提供編輯、萌百也不會為給甲乙雙方牽線搭橋乃至提供任何便利。當前的版本雖然被我認為是比較「自由」的,但是仍不應自由到讓所有萌百的編輯變成可以交易的東西。
我覺得萌百的義務僅止於規定有償編輯的制度而已。站外的具體交易萌百無需過問也無義務過問吧。—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意見 同意優先完成「對有償編輯的定義」這一項。同時我也反對本版大多數編輯持有的「禁止有償編輯」的主張,畢竟在我看來社群和維護組都無力落實這項禁令(這不是對任何人能力的諷刺)。方針必須符合治理能力,否則就沒有意義。既然不能落實,起草一份禁止有償編輯的草案就是沒有必要的。不如集中精力繼續完善現在的「在規則限制下允許有償編輯」的草案。--卡米雷特討論) 2021年11月3日 (三) 18:26 (CST)
反對「禁止有償編輯」的主張當然可以,但是「無力落實這項禁令」可不能當作不制定這項禁令的理由,況且即便是允許有償編輯的方案落實起來也是十分有難度的。--Silagence討論) 2021年11月3日 (三) 23:02 (CST)

(∅)棄權 累了,不想再參與討論了。方案向著允許有償編輯的方向推動那我也無所謂,對我個人也不會產生影響,也不會打擊我的編輯熱情(大概)。

其實我想的很簡單:

  1. 原則上禁止有償編輯。
  2. 禁止在站內發布任何有關有償編輯的內容。
  3. 站外的事我管不著。

說這是廢話也好是甩鍋也罷,我這個水平也只能想到這些。

我不認為因為無力全面禁止有償編輯就應該允許有償編輯(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墨西哥毒販再猖獗也沒有讓毒品合法化),我管不了站外,站內我總能管吧,你在站外發錢收錢那是你的事,但請不要把萌百變成徵稿接稿的平台,自己找地方解決去。

其次,我也不認為允許有償編輯就一定能提升編輯的熱情。大家都不是專門在這裡搞編輯的,基本都有自己的事業和學業要忙,時間和精力不是因為多了幾個激勵政策就能擠出來的。就從編輯熱情的角度來說,允許有償編輯激勵的是誰的熱情,打擊的又是誰的熱情,而反過來又是如何?這是個需要權衡的事,不是簡單能下結論的。

如果要我說允許有償編輯有什麼好處的話,我覺得如果允許有償編輯,說不定會對一些冷門條目的編輯有好處,比如某大型填埋場也許能通過物質獎勵懸賞的方式解決,當然這可能會涉及對條目質量或者編輯質量的評判等問題,但能填坑終究是好事。

其實,雖然我也給出了一些算是客觀的理由,但實際上我會保持「反對有償編輯」的態度完全是因為我個人的感情因素,單純是因為「我心目中的萌百不應該是這樣」而已(精神潔癖?),所以我沒有理由和動力再參與討論了。👈說白了就是在耍賴吧這個人!--Silagence討論) 2021年11月5日 (五) 00:31 (CST)

@Silagence,對不起,我可能還是沒有解釋清楚……我的想法是,允許有償編輯絕不代表萌百會變成「徵稿接稿」的平台——即「不提供任何額外便利」;而且,在這種基礎上區分站內站外我個人覺得意義不是很大:最終的影響總是站內的(提交的編輯),而萌百其實本來就沒有站內交易的能力——頂多只有討論頁交流的能力,最終的交易萌百沒有任何這樣的功能支持,對吧?假設使用寬鬆版草案的話,因為最終都得申報,所以交流的過程在哪裡完成應該是沒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來說,你的想法1和3其實是有些衝突的——如果真的只是「禁止站內有償編輯」(在站內公開招募委託人/受託人的有償編輯?)的話,其實這和現狀差別不是很大,只不過一切有償編輯相關問題全部轉入了地下而已。私以為這不是好文明。
我也不認為允許有償編輯能導致編輯熱情的提升——我反而主要在努力修正草案、期望編輯熱情不會因為有償編輯而下降!嚴格的規定應該能夠讓一般編輯對萌百內容的準確度有更高信心、並且不會因為害怕自己的辛勤付出被所謂「官方」一筆抹去或據為己有而放棄編輯。Again,具體的編輯激勵計畫如何運行至少目前和萌百沒有關係:萌百在可見未來應該不會有閒錢進行有償的編輯激勵計畫;而本草案的目的一直是對非萌百源的可能編輯獎勵計畫(和其他有償編輯情況)作管控來保護萌百的公信力和用戶的熱情和信心。
有償編輯的好處……其實對於萌百和委託者而言應該都不是很多(所以我仍然認為萌百的無償編輯應當是所有貢獻的絕對多數),但是我會支持選擇更寬鬆的政策的原因就是因為它真的,真的不易完全禁止;你的不恰當比方的確有不小道理,但是我想反駁有償編輯遠不像「毒品」那樣僅有邪惡;一個同樣不大恰當但或許更接近我們的問題的比喻或許會是飲酒:飲酒者並不會因為酒的負面功效而被社會以更低標準要求,相反為了保護大家的安全,有人飲酒時常會被以更高標準要求、還會被禁止從事一些特別危險的行為(如駕車);但是,完全禁酒的結果常常是地下酒吧泛濫成災、酒類成為地痞黑幫的地盤、黑產——這樣的結果應該遠比飲酒的危害更大吧。
很抱歉給你帶來了如此大的疑惑和失望……但也十分感謝你能夠讓我知道你的想法;還希望我的回應能夠對應上你的疑惑。和一個偌大的社群車方針草案的確是一件非常消耗精力的事情,如果累了就休息一下吧;還希望你能夠儘可能地參閱大家的意見和草案的變化和進展,在有時間和精力後再度加入進來。沒有批評、反對的聲音,沒有仔細、無情的剖析,任何設想都不會成長、無法接近真實或最佳解。最衷心的感謝!—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5日 (五) 07:58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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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User:MJH的疑問與評論

  1. 整個草案目前為止完全沒有提到內容協議的問題。比如,如果委託者在其他渠道聲明不接受萌娘百科的內容協議,是否應當禁止相應有償編輯繼續進行?
  2. 是否應當對「有償」的「償」所包括的範圍做出限定呢?比如,如果具有作畫能力的用戶A以「為用戶B繪製自設人物的插畫」為條件讓用戶B作出編輯,是否算作「有償」呢?

此外,對於前述對有償編輯的質疑,Maya還是要說之前說過很多次的那四個字:客觀視角。客觀視角本身是受方針保護的,那些有償而不客觀的編輯用現存方針就可以錘死了;增加新的方針並不會違背現有方針的這條規定。不管大眾輿論說什麼,Maya始終堅持認為,「有償」和「不客觀」並不是非綁定不可的,否定後者不必同時否定前者。 ——拒絕破裂的M.More about this user.J.Just a chat.H.Heritage.【渙】But {{#forargs:}} is still evil!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28 (CST)

第一條的話,他只要願意在萌娘百科進行編輯,就默認接受我們的協議。這應當是寫進用戶協議的,用戶協議在哪兒來著。——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42 (CST)
然後接入真人傀儡認定嗎……主要是Maya擔心委託者作為商業實體的時候可能本身就已經對自己的內容有了與萌百協議不兼容的其他某些協議。 ——拒絕破裂的M.Me.J.Judge my soul.H.Hard work.【旅】But {{#forargs:}} is still evil! 2021年10月31日 (日) 13:51 (CST)
  1. 「您對萌娘百科的所有文字貢獻都被視作是在知識共享(Creative Commons) 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協議下發布,這意味著其他用戶可對文字進行修改,詳見萌娘百科:版權資訊。」我不認為任何人(包括無償編輯者)能夠輕鬆地繞過這個坎兒。如果編輯需要什麼遊戲官方數據的話,一是萌百現在有勉強的繞過機制、二是或許人家官方可以來跟萌百溝通解決。
  2. 我目前把幾乎什麼你能想到的東西都視為「報酬」了——用戶B想要無需公示,唯一的方法是保證編輯不會受用戶A的直接影響。當然,我覺得方針執行或許可以有一點彈性……?我相信沒人會為了一幅畫做出違反其他方針(中立性啥的啥的)的編輯,除非對方是超級大佬。又或者,可以直接放鬆一些,只管理直接的「財、物」——雖然我覺得一些 service 和諸如遊戲內獎勵之類的東西也應該納入,可是那樣又全拉一起了……
  • 有關客觀視角,我對本方針的理解也是這樣的——本方針唯一的作用是規範怎麼處理有償編輯,而具體編輯的屁股歪不歪和有沒拿錢我覺得區別不大(只不過拿了錢的編輯又歪屁股,會被打擊的更慘吧)。—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0月31日 (日) 14:30 (CST)
關於客觀視角想到的,「屁股歪不歪和有沒拿錢」還真不是區別不大的事,「利益無關者」這一立場在評判行為的客觀公正性上還是很重要的,並不只是保障編輯內容的客觀性,也應該考慮到編輯者本人的名譽,即使有償編輯的內容再客觀準確,也難免被人扣上「拿錢辦事」的帽子造成名譽上的損害。萌百如果明確規定的是禁止有償編輯,那麼萌百用戶理論上都是利益無關者,除非有證據證明該編輯者是利益相關者;但如果萌百允許有償編輯,那就很難證明自己是利益無關者了,證明一個人收錢和證明一個人沒收錢難度可是天壤之別。--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09 (CST)
@Silagence,是的,這種可能的名譽損害相信也會成為社群保護自己的手段和有償編輯的隱形入場門檻。期望還是依靠申報制度和萌百一般編輯的自律來避免出現人人皆利益相關的情況……畢竟不表明自己的利益相關在任何版本(無論較開放允許、較多限制、還是完全禁止)的本方針都一定是會遭重罰的情況。—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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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一些提議

如各位前輩所言,我認為商業性質的編輯獎勵完全不可取。

這個建議的目的是,把商業組織趕出去,真正「激勵」編輯者,同時也不能對管理者造成負擔。但是現在的選項都不足以滿足這三個要求。

我的一點提議,個人認為有助於這些要求。正文如下:

  • 設立「激勵組織」這一新萌百內部的組織,以便進行萌百內部激勵。同時,廢除其他所有萌百內部金錢流動機制。
  • 激勵組織必須要由三人以上的萌百自確用戶擔保,如果激勵組織運作出現了任何問題,後果必須由其承擔。
  • 激勵組織的成立請求應該在討論版提出。至少應該有兩個管理層人員和五個巡查姬(可日後商榷)同意或者進行巡查姬全體投票(具體尚待日後商榷)同意。管理層和巡查姬可無理由拒絕資助。
  • 激勵組織可接受任何非商業組織的捐贈。捐贈目的必須是促進編輯,不接受任何其他目的,由擔保的用戶審查。
  • 激勵組織的每一筆流水必須提前接受萌娘百科內部所有用戶的審查,批准後才可執行。可經由管理層快速審查和巡查姬全體投票審查(同第三條),並向全體用戶公開審查過程。普通用戶可隨時在審查結束前提出異議。管理層和巡查姬可無理由拒絕資助。
  • 其他商業組織想要資助萌娘百科,可以經由萌娘百科所屬公司進行如果法律允許可繞過流程快速轉移資金)。萌娘百科管理層有義務監督資金用途,並且及時披露詳細信息和所有資金流水。其他用戶有監督權。管理層可無理由拒絕資助。
  • 若商業組織想資助特定激勵組織,必須先由萌娘百科所屬公司代管,經過第五條和第六條所闡述的審查之後,方可入帳。不接受商業組織發源的任何非捐贈目的的資助。管理層可無理由拒絕資助。

請恕鄙人寫得費拉不堪(不像前輩們那樣熟悉wiki語法),不過意思對了就行,細節可以再修改。以上。--Pardon114514talk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15 (CST)

小修改。--Pardon114514talk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18 (CST)
(-)反對 任何物質形式的獎勵。(…)吐槽 榮譽稱號不就挺好的嗎,不滿足優秀編輯就再弄些「精英編輯」、「金牌編輯」之類的評選。說句不好聽的,難道大家辛苦寫條目是差那幾個零花錢嗎?--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22 (CST)
(:)回應 其實寫這個並不是因為什麼利益相關,畢竟通過了也不會有任何好處,全盤否定也沒有任何壞處。純粹提建議來的,只是「設想」了一種萌百內金錢流動的制度(就是來看樂子的(逃)。祝好。--Pardon114514talk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46 (CST)
(-)反對 最好就不要有任何金錢流動,而且這個方法所動用到的人力極多,可行性太低⋯⋯--By CHKO (Talk) @ 2021年10月31日 (日) 17:56 (CST)
(-)反對 如上所言,我也認為這樣不妥。—厚禮謝來喝茶吧Now,StickTogethe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8:11 (CST)
不如直接按照編輯松的形式,事前報備,內容可以有主題限制但是不能有更進一步的要求。——NHJR 2021年10月31日 (日) 18:33 (CST)
(-)反對 ,理由(▲)同CHKO——正在摸魚中的Pi Whole Life祝你生活愉快(TC
@Pardon114514抱歉先輩(?),你的起始點(不該允許類似僱傭形式的直接有償編輯)的確很多人提到了,不過你的提議是有點太細、太難執行了(哭哭)——還是很感謝你的建議,我或許可以在遲些時候考慮「限制型」方針的時候吸收一些想法。稍微幫忙排版了一下,還請不要介意。—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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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11月9日的討論整理。若7日內無回復,我將手動存檔本串。——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10日 (三) 05:03 (CST)

關於「利益相關的編輯者」和「站內方針約束站外」的問題

以下內容摘自討論版,是根據10月29日到10月30日用戶的發言總結出的6種可能的情況,以及留言用戶給出的意見:

摘自討論版,有略微修改

(&)建議 請藉此機會明確規定「收費編輯」的問題如何認定。根據公告中的「無論是否為個人意願或有官方資助支持,其依據編輯貢獻長期向編輯人員發放財、物獎勵等已經涉嫌收費編輯」這個說法,結合相關討論串的內容,請容我列舉出以下幾種可能實際存在的情況(假定以下「編輯」均為非破壞性編輯,且相關利益溝通均不在萌娘百科站內):

  1. 編輯者A本人是對應官方、運營方的員工,對職責內的條目做出了編輯並收取工資。
  2. 編輯者B本人是對應官方的合作人員(字幕組、錄播組、二創組等),對相關進行編輯並收取官方向組內人員發放的福利。
  3. 編輯者C本人是利益無關人員,在對對應條目做出了重大貢獻後,官方找到C並向其發放獎勵。之後C仍繼續進行編輯。
  4. 某人X希望創建某利益無關條目,但礙於技術能力無法完成。同樣利益無關的編輯者D接受了這一編輯請求,並得到了X贈與的回禮。
  5. 某公司Y發起了一項懸賞,希望編輯者們完善齊旗下IP的各大百科。「發起懸賞前參與編輯的編輯E」與「發起懸賞後參與編輯的編輯F」均獲得了獎勵。
  6. 某編輯群的管理員兼編輯G在無任何事先告知的情況下發出了一個慰勞紅包,編輯H領取了這個紅包,H也領取了自己的紅包。這是一次偶發的人情交流,G和H沒有就編輯任務問題進行過任何討論。

如果今後要推出關於「收費編輯」的方針,至少應能在上述幾種情況中完成這些判斷:

  1. 哪些情況應被認定為收費編輯?A到H這些編輯哪些涉嫌收費編輯?
  2. 需要如何舉證?舉證後應遵循怎樣的程序進行認定和懲罰?
  3. 懲罰措施應為什麼?針對的用戶組是哪些?

總之個人認為,要求所有編輯均為利益無關人員是不現實的,即便認定收費編輯是錯誤行為,也須考慮到實際情況,在合適的位置劃線。--卡米雷特討論)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11 (CST)

(+)支持 --萌百外來人口信息登記表:姓名:破壁人五號 / 體溫:36.7℃ / 聯繫方式:User_Talk:破壁人五號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26 (CST)
(+)支持 個人看法:萌娘百科的方針、政策等規定性文件僅適用於萌娘百科、萌娘百科的子項目及萌娘百科明確聲明的官方群體,不應適用於萌娘百科的非官方社群。關於收費編輯的認定僅可使用站內及相關官方渠道的信息進行判斷。例如本次事件中米哈遊編輯群群主明確在站內討論頁面發布了編輯獎勵的內容,那麼萌娘百科可以使用站內方針政策對此行為進行管理;假設本次事件中編輯獎勵的相關信息是在站外發布(如編輯群內部的公告或聊天內容),那麼萌娘百科無權對相關人員進行任何處罰。因此我認為「相關利益溝通均不在萌娘百科站內」的前提下,萌娘百科不需要進行任何收費編輯的認定事務。--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46 (CST)
(+)同意 我個人完全同意您的看法。但是我也考慮到,如果把「在站內溝通」作為認定「收費編輯」的必要條件,那這個必要條件似乎太容易規避了,如果作為方針就幾乎完全沒有約束力。因此還是列舉了一些情況出來,便於思考和討論。--卡米雷特討論)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56 (CST)
對您的擔憂表示理解,可是本來站內的方針就不可能對站外的行為產生約束力,萌娘百科無法也不需要對編輯者在站外的行為負責。如果萌娘百科管理方認為編輯者在站外發布獎勵或收取費用這一行為涉嫌將萌百的內容用於商業用途,那依據的也應當是著作權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而不是萌百的站內方針政策,不過這樣的話自然也就不是萌百的站內事務了,應當由專業的法律人士對其行為判斷是否侵權,而非依據站內方針對其行為認定。--Silagence討論) 2021年10月30日 (六) 18:04 (CST)
(+)支持 尤其是現在萌百已經有一些社團甚至ACG相關企業「入駐」了--北湖3討論) 2021年10月30日 (六) 17:56 (CST)
都有哪些社團和企業?--寫露 2021年10月30日 (六) 18:14 (CST)
某米字開頭的還是某鷹字開頭的?你倒是列一下啊?--假面騎士01討論) 2021年10月30日 (六) 19:35 (CST)

其中涉及了幾個核心矛盾:

  1. 企業職工、內部人員、利益相關人員參與對應條目的編輯,是否是觸犯紅線的行為?
  2. 站內方針對站外發生的行為是否有約束力?
  3. 如果有約束力,如何解決認定困難的問題?

個人的想法已包含在摘錄的文字中,以上供各位有識之士進行討論。(發布於2021年10月31日19:01‎,以下為補簽名)--卡米雷特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2:38 (CST)

@公的驱逐舰想聽聽前輩關於上面提到的6種情況的看法。——Jacklin612 #StickTogether# ·🧾 2021年11月1日 (一) 09:11 (CST)
@卡米雷特、@Jacklin612,按照我目前對有償編輯的理解,
  1. A在有償編輯。以員工身份作出的編輯無法排除利益衝突,即使沒有直接的內容控制也是—— oh shxt 我忘記寫明白這個了!會寫的會寫的!(
  2. B的情況需查看編輯內容有否官方參與、控制——比如,是否需要將編輯內容給官方人員過目?如果官方人員對編輯不滿意,福利是否會減少或不發放?我個人在這種情況下會選擇仍然主動申報來儘可能的明確可能的利益衝突。
  3. C在獎勵發送之前的編輯不是有償編輯——官方無法控制這些早已提交的編輯。獎勵發放之後的編輯同2,需查看之後的編輯有否官方參與控制。
  4. 如果X在事前提出了提供禮物報酬作為交換的offer,那麼這就可以視為X僱傭D進行編輯。由於X和條目沒有利益相關,這種僱傭的中立性問題自然大幅減少,只需要考慮僱傭關係產生的真人分身聯繫即可。
  5. 發起懸賞前的編輯E不是有償編輯,發起懸賞後的編輯F應該也不是有償編輯——因為E拿到了獎勵,應該可以推測公司Y沒有嘗試控制編輯內容的目的或嘗試。當然一樣要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6. 沒有控制編輯內容、沒有利益衝突,故G、H的操作不是有償編輯、不受本方針草案管控。
嗯,我會嘗試讓草案儘可能的用明文表達我的這些判斷標準。舉證是個大麻煩事……而懲罰措施,在下方串我會多提一些。—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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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監督呢?

目前草案要求「有償編輯必須公示和申報」,並且搞得是名為「必須」實為自願的申報,不要說維護組了,就是整個萌百的編輯者一同也不一定能監督得了。29日公告是應該是有QQ做證據,但如果人家不用QQ、微信、郵件等,完全是線下的呢?比如同學間請喝杯奶茶幫編輯一下,比如某女孩子成為某人的女朋友來編輯一下,要讓人家怎麼自願申報?其他人又要怎麼監督?監督不了,懲戒就成了空談。
當然,能監督是好事,不過是在太難了。目前應該可以在站內(評論區、討論頁等)進行監督,站外就不切實際了。--赤貓子討論) 2021年10月31日 (日) 20:21 (CST)

監督的確難——其實考慮到監督這麼難我們應該大幅增加發現漏報瞞報後的處罰?現在的稿子的確也有對「有償」定義包裹極大的情況,但又對另一個要求(有控制權)描述不清晰。我會加油的( —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忘記at的16真厲害!(補at@赤猫子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8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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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出現新的「職業」

開放有償編輯後,萌百的編輯可能會成為一種新的「職業」(打引號表示並非三次元養家餬口的職業)。

一如「畫師」可以憑藉自己的繪畫能力,接稿畫畫,獲得酬金。未來「編輯員」也可以憑藉高效、準確、文筆優雅的能力,接稿編輯,獲得酬金。從而成為類似於「畫師」「曲師」「作詞」一樣的「職業」。

相當一部分編輯者自己不收費,但是這就像一部分畫師不收費一樣——不妨礙另一部分畫師收費。而且同一個人,可以有時收費有時不收費,無論他是「畫師」還是「編輯員」。

誠然萌娘百科可以免費編輯,但是涉及表格、插圖及各種複雜排版、前端語言時,普通人並不能駕馭。就像畫畫大家都可以無成本地畫,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畫好。萌娘百科人人都可以編輯,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編好。

能力門檻+合法有償兩個條件可以讓「編輯員」成為類似於「畫師」「曲師」一樣的新「職業」。

——景育 2021年11月1日2:00

(+)同意 這個觀點,所以我才(-)強烈反對一切來自站外的有償編輯。萌娘百科是一個非盈利性質的百科全書網站,萌娘百科的編輯者也不應該通過編輯盈利。--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日 (一) 17:22 (CST)
剛想說隔壁維基百科似乎並沒有這樣的東西,搜索一下就發現哇網絡上全部都是(雖然鬼知道哪些是騙子
維百的情況以前和萌百差別更大,但隨著管人等這些門檻較低的二次元相關商業機會的井噴式增加,現在在萌百進行職業編輯的確可能有利可圖的了……
或許維百能夠吸收得下這些真正的商業、職業編輯的原因還是體量大、管事的人多吧。—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忘記at的16真厲害!(補at@景育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8 (CST)
@景育(-)弱反對 繪畫作品在進行商業使用時一般僅有質量之分,但百科編寫在涉及具體內容時將不可避免地帶有傾向性,萌百作為管理相對缺乏的站點如果允許有償編輯這些部分將會有難以預計的後果。
例如:部分公司與社團的「爭議和影響」部分,{{現實人物}}等爭議使用模板的懸掛與否,甚至一個ACGN邊緣條目的存廢等。
技術性維護則主要是管理與交流的難度較大。(畢竟需要技術性維護的情況較少,如果真的需要,個人認為應由運維及管理方進行「招安」。)--承君之恩討論·分身) 2021年11月3日 (三) 17:08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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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獎勵不應當被全盤否定

我認為編輯獎勵並不應當被全盤否定,客觀上來說,合理的編輯獎勵確實可以激勵編輯貢獻更多內容,而從站點層面不需要付出太多財力物力成本。
然而被惡意使用的編輯獎勵確實會成為隱患
我認為需要從以下兩個維度對編輯獎勵進行定義:
第一個維度:主體 是官方性質的,還是個人性質的
第二個維度:頻率 是定期的,還是不定期的
同時也應僅限於在編輯組內的獎勵發放作出限制,針對個人請客吃飯等強社交性的行為不應當被加入限制。
我認為最應當多加考慮的是官方的定期獎勵,儘管官方可能確實僅是希望通過萌娘百科更豐富的有關自身條目的內容達到有利於推廣自己的目的,然而另一方面,也會可能導致一些客觀而事實上對他們不利的內容存在由於利益相關被刪除的風險。
不過我認為不應當禁止官方獎勵行為,只不過應該在維護組的監督或者知情下進行。
綜合來說,我認為如果允許編輯獎勵存在的話,底線是官方性質的獎勵必須是維護團隊知情的,可以不在站內對外公開,因為確實存在官方出於好意而消息被外界惡意推定的風險。
同時如果沒有接到舉報,或者經過維護組調查認為私人獎勵已經影響了站內內容的中立性的話,亦不應當作太多干涉。
最後:作為萌娘百科的維護團隊成員,禁止私下接受任何形式的編輯獎勵。--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1日 (一) 11:16 (CST)
@云霞,是這樣的——實際上我當前的想法比你還更寬一些(即允許一對一的僱傭編輯和有利益衝突的編輯,只要申報即可);同理,如果真的要收嚴,我也只會支持「限制」的類型(主要針對一對一僱傭、官方雇員編輯、利益衝突等等)而不會支持「完全禁止」的類型。
草案的申報要求目的也是為了將這些利益衝突完全地公開,讓任何萌百編輯都能了解僱傭者和資金來源、並判斷這些編輯可能產生的偏見。
萌百的維護人員不得接受任何類型的有償編輯絕對會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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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償編輯的一些個人看法

首先聲明:本人不贊同、不反對、不建議、不歧視其他編輯者進行有償編輯,同時反對完全禁止有償編輯,反對對有償編輯強制要求申報。以下詳細說明內容:

  1. 編輯者進行有償編輯的目的確實可能並不純正,付費者的目的雖不能完全認為對萌娘百科或相關事物是惡意的,但相對來說別有用心成分是無法排除的,基於此,個人不支持、不贊同、不建議編輯者進行有償編輯;
  2. 同時,付費者可能僅是希望向更多人介紹自己喜歡的人事物,提高介紹自己喜歡、熱愛的人事物的條目質量,更好的展示自己熱愛人事物,但由於種種原因無法或難以直接進行編輯,此時,付出一定的財物邀請有能力的編輯者進行編輯亦是一種可行的方案,同時有能力的編輯者獲得一定的回報在我看來也是有利於萌娘百科的發展的,基於此,個人不反對、不歧視編輯者進行有償編輯,同時不贊成、不建議對有償編輯者進行處罰,對有償編輯進行絕對化禁止;
  3. 要求有償編輯者對有償編輯全部進行申報或禁止有償編輯亦是不現實的、完全無法進行的,尤其是對於惡意的編輯傾向時,相關人員亦回更加注意進行保密,即便要求編輯者進行互相監督,也是相對不現實的,有可能存在隱瞞、誣告等情況,對於列出證據的可信度也是存在巨大疑問的,基於此,個人對要求對有償編輯進行上報或禁止有償編輯持反對態度,同時不建議對有償編輯者進行處罰,除非認定為破壞行為或其它應當進行處罰的行為,而不是因為進行了有償編輯而被處罰;
  4. 同時不可否認,有償編輯確實可能污染編輯者進行編輯的純潔性,影響萌娘百科的中立性、真實性以及可信度,基於此,個人建議:
    1. 可以對疑似或確認進行了有償編輯的編輯行為進行進一步的審核,同時對編輯者要求編輯時註明相關的來源以供查證;
    2. 在站內禁止任何個人、組織、團體在站內進行直接或間接的招募編輯者進行有償編輯,同時禁止編輯者直接或間接髮布可進行有償編輯的信息,對於違反者可以進行警告或封禁等措施。

以上是個人觀點。說的比較亂,諸君多多擔待,感謝,祝編安。--Kedo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17:56 (CST)

@Kedo,感謝發言。您第2點的觀點和我接近——我可能更傾向於願意善意推定、或在這種模稜兩可的情況下寄希望於社群來發現、修改偏差。對於3,我承認舉證和認定會是一個很麻煩的問題,而因此之前稿子的懲罰也的確太過寬鬆;對於4,我認為有償編輯在占編輯少數的情況下應該不會有那麼大的壞影響,而我相信在有一個熱情的社群、有完備方針來避免小部分人掌控頁面話語權、有細心而不受錢財左右的維護組的情況下,有償編輯應該不會成為主流。或許我骨子裡還是個樂觀主義者,嘿嘿。— 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1 (CST)
在無法完全證明相關證據的真實性的前提下,任何處罰都是不合理的,並且這種處罰一定程度上無法撤回,亦難以做出相應補償。事實上,證明是否有償編輯就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完全無法證明證據的真實性,對其的信任也是基於對提供者的信任的,而這種信任是極其脆弱的,如果這樣的情況可以被信任,我們為什麼不去信任被告者呢,即使因自證清白的難度導致被告者可能存在「我沒幹這事!」的情況,屆時,我們選擇信任哪一方呢?--Kedo討論) 2021年11月2日 (二) 20:48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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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草案的懲戒措施提出修改建議

以下摘自2021年11月1日的草案內容:

1.不報瞞報。不公示和/或申報有償編輯被發現的,該次編輯應被立刻撤銷;執行該次編輯的受託者應視為進行破壞,依實際情況比照萌娘百科:方針§用戶封禁政策進行封禁。故意公示和/或申報錯誤的信息被發現的(包括使用自稱的非有償編輯分身進行有償編輯的),執行該次編輯的受託者按不公示和/或申報有償編輯從重處理,該次有償編輯的委託者在七天內不得委託任何有償編輯。

謹此對第1條的「該次編輯應被立刻撤銷」提出反對意見,個人認為是否撤銷編輯應視情況而定,原因如下:

  1. 有償編輯未必會被第一時間發現(甚至通常都會是滯後的),因此在有償編輯發生後,可能已經有多次有效編輯發生,撤銷(回退)可能存在困難,甚至可能造成二次破壞。
  2. 有償編輯產生的結果未必是惡性的,目前定義部分表明收費編輯在「編輯內容受委託者控制」下成立,但這不能推導出「有償編輯的結果是惡性的」這一必然結論。

建議修改為:

1.不報瞞報。不公示和/或申報有償編輯被發現的,該次編輯的內容應由維護組或其它主要編輯者審核並回退違反方針的內容;如無合適的審核人選,該次編輯應3日內被撤銷。執行該次編輯的受託者應視為進行破壞,依實際情況比照萌娘百科:方針§用戶封禁政策進行封禁。故意公示和/或申報錯誤的信息被發現的(包括使用自稱的非有償編輯分身進行有償編輯的),執行該次編輯的受託者按不公示和/或申報有償編輯從重處理,該次有償編輯的委託者在七天內不得委託任何有償編輯。

這樣修改的理由:

  1. 同上面的反對原因。
  2. 如果沒有合適的審核人選,意味著該條目不存在其它了解詳情的維護組成員和主力編輯者。那麼在有償編輯發生後就不會出現有意義的大版本更新,此時進行直接回退不會存在二次破壞的問題。
  3. 將制行期限寬限為3日內,可以為上面一條留出時間,尤其是當熱門條目發生有償編輯事件時。另外,「3日內」仍包括「立刻」,這一修改並不影響需要快速制行以應對破壞的情況。

題外話:當前草案中「不對對編輯內容無任何影響的報酬和獎勵做過多規定」這一想法甚為精妙,予以支持。--卡米雷特討論) 2021年11月1日 (一) 22:26 (CST)

(+)支持 主要改動。
另外正在考慮遇到不報瞞報時,
立刻永久封禁受託者、無限期的禁止委託者通過任何手段進行編輯並永久封禁其帳戶(若有),除非
  1. 受處罰者乃第一次觸犯本條,且
  2. 至少五名萌娘百科的確認編輯者請求覆核處罰。
此時,受處罰者應被臨時解封以便參與為期為七日的公開問詢,但仍不得編輯除公開問詢所用的討論頁以外的任何頁面,否則視為放棄本次問詢和再接受任何聞訊的權利並立刻恢復永久封禁;
經一定數量維護人員和社群成員參與問詢後、能夠取得多數參與的維護人員和社群成員的諒解的,可以免去永久封禁和無限期禁止通過任何手段進行編輯的懲罰。」(「一定數量」、「多數」是多少需討論),
原因是不報瞞報極難發現、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應當重拳打擊;但保留類似於彈劾問詢的機制來濾掉 honest mistake.
忘記簽名和at的16真厲害!(補at@卡米雷特STICK TOGETHER用戶名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1年11月2日 (二) 17:38 (CST)
(-)反對 自證清白是極其困難的,尤其是本就受到懷疑的時候,即便自己沒有犯事。並且這種情況或這種情況下受到的任何處罰都極有可能會對被告編輯者產生巨大的傷害,不論處罰的強弱,哪怕僅僅只是一次普通的警告,更別提其他更為嚴重的處罰方式。
若明顯無法自證清白,避免誣告,是否會導致被告知隨意誣告其他編輯者,反正鍵盤在人家手裡,趁著最後的機會?說什麼「user:示例用戶等是合我一個群里接單的。」之類的話,偽造幾張截圖也並不困難,到時候相信與否都是問題。甚至使用新註冊帳號進行類似行為也並非不可能。(註:user:示例用戶沒犯事,此處僅用來舉例說明。)
經一定數量維護人員和社群成員參與問詢後、能夠取得多數參與的維護人員和社群成員的諒解的,」這樣操作是否會導致編輯者之間互相抱團,形成隱性的利益團體,形成的團體是否會對其他編輯者或其他團體進行傾軋,導致社群內部大範圍的信任危機。--Kedo討論) 2021年11月2日 (二) 20:36 (CST)
無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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