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讨论:讨论版/方针政策/存档/2020年07月
讨论版【方针政策】档案馆
提议:对虚拟角色新增“按演员分类”
由于萌百收录范围的扩大,有许多虚拟角色已经脱离了“仅由声音来出演”的范畴,出于严谨考虑,继续沿用“按声优分类”已不太合适,因此提出设立“按演员分类”。
这些角色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 假面骑士系列等特摄剧的登场角色
- 底特律:变人、死亡搁浅等演员以声音和本人形象来出演角色的游戏(日语吹替仍沿用“按声优分类”)
- ACG作品有真人版改编作品,其登场角色由真人演员出演(如
学园孤岛、人渣的本愿阿基米德大战、银魂等) - VTB出演的电视剧(如四月一日三姐妹之家庭故事)(经@平塚八兵卫提醒添加)
但这一分类体系仍在萌百的基本法与收录范围的范畴之内,即使这一分类枝条能够建立,也不代表可以为刘醒和梁非凡分别建立条目。
如果这一提议通过,“按演员分类”将会被写入新分类体系的提案草案中,反之将不会被写入。
在此征求大家的民意。-- The piper's calling you to join him. 2020年6月15日 (一) 06:51 (CST) 修改于2020年6月19日 (五) 00:03 (CST)
- (+)支持 另:4是战斗吧歌姬!#网络动画(纪录片)这种吗?—— ほしみ 2020年6月15日 (一) 02:12 (CST)
- 应该是的。-- The piper's calling you to join him. 2020年6月19日 (五) 00:03 (CST)
- 对第3类略抱异议:第1、2类无论是作品还是演员都可以认为属于收录范围,而第3类:1.作品的艺术形式本身不属于收录范围(仅因“衍生作”身份才有资格写入条目);2.演员除非本身是声优或多栖艺人否则也不会收录;3.ACG观众相对于真人版演员是谁更关心动画版声优是谁(相对来说前两类的受众不会有这个问题)。故私以为真人改编作品演员的分类并不太必要。第4类没看懂,先不评判了。——C8H17OH(讨论) 2020年6月15日 (一) 02:25 (CST)
- @C8H17OH:是我举的例子不太恰当,已经换下来了。但有些ACG作品(目前)没有动画版,只有真人版(比如我新举的阿基米德大战);还有些作品的真人版也同样有知名度(比如新举的银魂),因此我觉得还是有一定必要,当然可能这一类并不需要那么急着添加。-- The piper's calling you to join him. 2020年6月15日 (一) 06:51 (CST)
如果要加的话,似乎要改一下{{人物信息}}模板,增加“演员”一栏。另外“按演员分类”的子分类如何操作?例如某些多栖艺人可能会同时有配音作品和出演作品,是否需要将现有的分类细分为“XX配音角色”“XX出演角色”?例如成步堂龙一绫里真宵的真人版演员同时也在《雷顿教授VS逆转裁判》为角色配音。——Xzonn(聊天) 2020年6月15日 (一) 16:13 (CST)
{{catnav|人物|虚拟人物|按声优分类}} {{catnav|人物|虚拟人物|按演员分类}} {{catmore}} [[分类:按声优分类]][[分类:按演员分类]]
- -- The piper's calling you to join him. 2020年6月16日 (二) 00:20 (CST) 修改于2020年6月19日 (五) 00:03 (CST)
- (☩)意见 我赞同对于萌百涉及面较小的非具有特定平面美术角色形象的虚拟角色(为方便,文中简称为二次元角色)进行细化的行为,但我认为该提议的当前版本不适合引入萌百,将太多不同概念的“演员”含义杂糅,使之成为一个大而无用的
分类( )。应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 首先“演员”个人认为是对原型角色进行了演绎行为。“声优”分类从性质上考虑应该属于其子集,因此个人认为可以将“演员”的“配音”放到声优中。
- 1、无论何种演绎方式,形象产物非二次元形象(比如特摄剧角色)。从大角度出发,我虽然赞成完善面向广义虚拟角色的分类系统,但萌百由于历史和性质原因,虚拟角色一词主要用于描述二次元角色,与广义的虚拟角色具有较大差异,相关规则制定也大多以“二次元角色”为中心。这时贸然引进一个“广义”概念的产物,可能会造成规则杂揉和产生矛盾。因此个人建议,任何涉及完善“广义虚拟角色”的行为,个人建议是从维护一个不同的“广义虚拟角色”规范为中心进行,与既有“(二次元)虚拟角色”独立,互相自洽。因此对于这种的情形,我认为不应直接加入当下仍然是“二次元角色中心”的虚拟角色规则中,而是在前述的方针的步骤中加入,或者先临时使用独立的分类树,将广义虚拟人物的“演员分类”与下述其他情形独立开,之后在前述方针的推进下将该分类树放到合适的位置。
- 2、以真人为原型的二次元形象,真人并未参与演绎或是授权冠名等行为。这种情形个人认为不适用“按演员分类”,更接近于“原型”这一分类。
- 3、真人对虚拟角色的演绎,形象产物为二次元形象。单纯的声音出演的情形,由于个人认为“声优”分类本身属于子集,个人更倾向直接将“演员”的“配音”放到声优分类中,这个分类本来没有限定是职业配音演员。至于其他形式的出演(比如动捕,甚至授权冠名),确实属于“演绎”的范畴,不过我有点怀疑这个分类会不会因此过于小众而不具有存在价值。
- 4、虚拟形象“演绎”其他形象的行为(应该主要在说Vtuber的演绎)。我对VTuber是门外汉,但从个人观察来说,我认为这里的出演更像是某种“幽默化表达”而非实质演绎行为,因为这里的“演绎”本身是创作或者营销appeal的一种,如同跨作品客串或是剧中剧(其他能想到的例子大概是海猫鸣泣之时设定上的多位一体,自己出演自己?)。不过这个情形还是由真正了解Vtuber的人来讨论更好,我就不班门弄斧了。
- 以上是我个人意见。归纳就是1的情况单独使用一个“非二次元角色”的“按演员分类”,2的情况不使用,3的情况单纯配音无论何语种皆使用配音演员(声优),其他演绎情况可用演员分类,4待讨论。--东山奈央(金) 2020年6月23日 (二) 01:49 (CST)
关于角色-通用模板中“个人状态”一项的提议
角色-通用模板中要求编辑者们在“个人状态”一栏写“通常为故事结局时的状态,也可以是对于人物的个性化的捏他”。但是我认为填写结局状态不如填写角色的开场状态,原因如下:
1.不符合一般的阅读理解习惯,容易引起读者困惑。官网对人物进行介绍的时候都介绍的是角色们的开场状态,未参加过角色板块编辑的萌百阅读者很自然地会认为“个人状态”指的是角色的初始状态。一般情况下,一部作品中角色的初始状态和结局状态不同,这就容易引起困惑。
2.可能同时出现条目编辑的问题。没有阅读过该模板编辑要求的编辑者们(主要是条目扩写者)很容易因为不知道模板填写要求而填错了,造成“个人状态”填写混乱的局面。因为我就出现过这种事情。我一开始以为“个人状态”写的是角色的开场状态,就把这一栏改成了(开场时xxxxx,结局时xxxxx)。后来才知道有个这样的填写要求。
3.存在剧透的问题。比如一位角色结局前死了,那么如果按照故事结局的状态来写的话,就剧透了。而且角色模板是一篇角色条目里最重要、最常被读者阅读的部分,即使打上黑幕,读者也很可能没多想就去看了。
综上我个人还是建议“个人状态”写开场状态吧......顺便想了解下当初该模板的编辑者要求大家写结局状态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www,谢谢~——分柿方橙(讨论) 2020年6月19日 (五) 08:46 (CST)
- (+)附议_yoonhɑkcher(留言) 2020年6月19日 (金) 10:37 (JST)
- (-)反对 :本来这项就是留给编辑者们自由发挥的,格式上也不像发色、瞳色等有严格要求。你写“开场时xxxxx,结局时xxxxx”我觉得也没什么问题,剧透的话一般的解决办法就是加黑幕,觉得别人写的不好可以自行修改。我觉得如果要改的话把通用模板里的注释改成“可以是故事结局时的状态,也可以是……”之类的就好,反对给这项的填写设限。——C8H17OH(讨论) 2020年6月19日 (五) 11:35 (CST)
- (-)反对
- 1.官网与百科的目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且官网介绍并不会有“个人状态”一栏,不会引起混淆。关于“很自然地会认为是初始状态”这点不能理解。单说“个人状态”不加说明,应该就是指当前的状态。读者可能猜测它不是最新的,但不会理解成最旧的。
- 2.没有阅读模板文档是编辑者自身准备不足,不应当做模板的问题。至少应该参考一些现有页面。
- 3.剧透用黑幕即可,刮开黑幕产生的后果应由读者自己负责。且很多人就是为了找剧透才来查百科的,这一项提供了巨大方便。
- 最大的问题是初始状态有什么能写的?且如何定义初始?要以时间轴来算那回忆倒叙怎么办?要以叙述的起点来算,那就只是些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的东西,这不是读者特意来查百科想要知道的。-- MG2445563077 2020年6月19日 (五) 13:44 (CST)
- 首先,虽然官网对角色进行介绍的时候,并没有“个人状态”这一栏,但是的确会介绍这个人初始的身份地位如何(如老师、学生),纵观整个“角色-通用模板”,除了“个人状态”以外,我并没有找到哪个版块比较适合写上这些东西。此外关于倒叙的问题,我倒没接触过多少用倒叙方式展开的游戏,动画、小说有,而且即使是倒叙,也大多只会画非常小的篇幅将现在的情况。如果真遇到了现在和回忆穿插得比较厉害的作品,就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吧。
- 至于“没有阅读模板文档是编辑者自身准备不足的问题”……可能是我太萌新了吧,虽然注册有段时间了,但我只写了两个月萌百。我只能说我找了半天,包括在检索框、直接输入地址、在帮助和编辑规范及链入页面查找,但并没有在哪个地方找到“角色-通用模板”的模板文档。创建新页面时自动加载的那个应该算一个编辑指导,不过这个编辑指导只在创建新页面时出现,在修改页面时不会出现。
- 反倒是,我在人物信息模板文档(Template:人物信息)里发现,“个人状态”一栏里要求写“生,死,失踪,被oo,等请自行发挥”,这和我提出疑问的“角色-通用模板”里的规定不一致(并没有指明要写结局情况,因为这个人可以一开始就是死的、失踪的)。——分柿方橙(讨论) 2020年6月19日 (五) 15:00 (CST)
- @分柿方橙:所有的通用模板都在这里:Template:页面格式。——C8H17OH(讨论) 2020年6月19日 (五) 15:24 (CST)
- 如果你认为模板里缺少什么项,可以去模板讨论页提请编辑。我认为“个人状态”不适合写学生之类的,这样名不副实。
- 看来主要矛盾在于对“个人状态”这个词的理解,鉴于讨论语文问题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建议你等几天看看更多人的意见,或者可以开个投票。
- 关于如何编辑,还是推荐你多看看现有页面,归纳总结不比文档差。-- MG2445563077 2020年6月19日 (五) 18:46 (CST)
- 首先,虽然官网对角色进行介绍的时候,并没有“个人状态”这一栏,但是的确会介绍这个人初始的身份地位如何(如老师、学生),纵观整个“角色-通用模板”,除了“个人状态”以外,我并没有找到哪个版块比较适合写上这些东西。此外关于倒叙的问题,我倒没接触过多少用倒叙方式展开的游戏,动画、小说有,而且即使是倒叙,也大多只会画非常小的篇幅将现在的情况。如果真遇到了现在和回忆穿插得比较厉害的作品,就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吧。
- (-)反对 应选取最有代表性的状态,比如dio,写个已死亡最合适,至于何为最有代表性,完全取决于作品本身和编辑者自行判断,而不能一概而论——新たな世界を見せてあげよう!(讨论) 2020年6月19日 (五) 23:54 (CST)
类似{{MAR}}的模板
请问在专题页面的讨论中应用类似{{MAR}}的模板是否合适?如果合适的话又是否值得推广到其他专题?
话说{{MAR}}模板不建议在讨论版以外使用,但也不限制,这条模板说明应该如何理解?——移动版用户 Bhsd(讨论) 2020年7月3日 (五) 01:24 (CST)
- MAR模板的核心作用是便于bot快速存档讨论版的话题,而在讨论版外使用则不具备此功能。
- 之所以没有禁止可能是因为此问题无关紧要,如果有类似标记话题完成的需求建议考虑使用其他方法。--Patroller 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8:04 (CST)
- MAR可以在讨论版外使用,但无存档效果。RSMAR模板已挂删,理由为功能重复。—— Moegirl18 ほしみ 2020年7月3日 (五) 17:46 (CST)
提议明确“萌属性”相关概念
最近有一些大佬们正在负责整理萌属性分类的相关事宜,去除一些不合理分类,增加一些贴合角色的分类。
趁这个机会提议大家明确一下萌属性的范围。
这个问题在编写人物条目的时候很是困扰,到底怎样的特点才算是萌属性。例如鸣海燕中添加的新分类Category:不对称鬓发就非常罕见,平时根本想不起来……
有一些萌属性尚未建立条目,有一些不宜用于分类的组合属性如白发红瞳倒是有条目的,如果只是使用{{萌属性}}中列举的部分,尚且不能很好地描述人物。
提议额外编写一个模板用以梳理可以用于分类的萌属性模板。—— 今日も一日メンテだぞい!( 沼泽 · 讨论 · 贡献 ) 2020年6月18日 (四) 19:35 (CST)
- 头一次发现白发红瞳这种页面存在,要是萌属性组合可以作为独立页面的话,那伺服器不是得炸了?(&)建议 审查组合属性存在的必要性。--MG2445563077 2020年6月19日 (五) 02:24 (CST)
以下内容由于降低讨论质量,已被折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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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萌属性我是比较偏向保留主义的但是认为首先要和单质萌属性划清界限因为在形制上对前发和后发都有要求,这人把“姬发式”扔进了“复合型”。,复合型绝对不能是完全不可以提的,但是除了刚才说到容易带上很强的幻觉特效幻觉被打破或者加不上的场合就变回普通了。的大多数复合型在按“复合了哪种类型的属性”细分的体系成熟到一定程度不提超纲知识点能死?之后才能正式宣告独立实装合着还是宁滥勿缺。,现在说“还不行”有合理之处。 也为外表类复合属性“白发红瞳”的存在权哔哔一句:白发红瞳的对象除开同时具有白发和红瞳的特征以外,也是容易被习惯上地与“白化病”一系列的意味联系起来的…… 现在伺服器和读者老爷们的口味系统以后都是每时每刻都在升级进阶的什么时候你球个人电脑人均天河一号,能详细讨论的人以后也可以增殖,我觉得因为发展规律而不能现在就实装的一些例子可以跟相关编辑沟通一下之后比较柔和地搁置,不是该删的尽量整合?别骂了孩子们要傻了十八线偶像还好锤点,换个腿毛茂盛的这么干招黑就麻烦了你信吗,今天就扬言萌娘百科收录希望全断是不是对现在和以后的专家和专家中的专家不够尊重?我觉得指望靠萌属性细分增大乳量在大约未来的一两个世纪吧,老朽先躺着,烧纸联系开放是很有前景的?这年头站队这么危险,宁缺毋滥那边的真的都充分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而且完全不后悔吗--无能的水精灵迪迪(讨论) 2020年6月27日 (六) 11:44 (CST) |
又一次看到类似的讨论了啊(话说上次好像是我提的hhh),这里(-)反对 一下@东山奈央的意见,目前我所提倡的意见是把收录范围这个圆画实,我一直不喜欢“你百”这个概念,我第一次见到萌百也是一大堆成句吸引住了我。我不希望萌百变味,我相信你们也不想吧。萌属性这种东西...同时也可以画瓷实啊而且黑长直不止黑发吧,明明可以用一种规定的方式既方便创建,也方便维护的方式啊...总会有人摸边界的啊。我希望这东西,宁缺,毋滥——味道是青柠哇 2020年6月27日 (六) 00:24 (CST) 2020年6月28日 (日) 01:21 (CST)
提议:音乐部分分类树修改
以上为分类树-音乐部分草案正文与对应讨论。
若这一提议通过,将会被写入新分类体系的提案草案中。
在此征求意见和建议~
(&)Tips 建议本讨论串仅表达对该草案的态度。具体细则讨论请前往讨论页对于讨论串。
—— Moegirl18 ほしみ 2020年6月23日 (二) 01:51 (CST)
- 观察到ClariS的数张单曲条目添加了Category:ClariS音乐单曲的分类,而上述草案中并未规定“某某歌手单曲”这样的分类,在与星海私聊咨询后他建议我到这里提报一下以求讨论是否可以/应当增加这样的分类。——C8H17OH(讨论) 2020年6月23日 (二) 22:19 (CST)
关于歌曲类条目的消歧义后缀问题
萌娘百科:方针#消歧义等规范只规定了【条目名(作品名)】这种格式,我推测这是针对人物类条目做出的规定,然而歌曲类条目并不完全适合用这种方式,并且因为撞名现象严重(可能是由于不少音乐家懒得起复杂的名字)而有不少需要消歧义的。
现有的可以想到的消歧义后缀有这么几种(注:仅考虑一个歌名对应多首音乐,即不能仅用“(歌曲)”来消歧义的情况):
- 演唱者,这个几乎都需要,如Fairy tale(高桥李依)、PTSD(洛天依);
- 从属作品,主要用于动画OP、ED和音乐/偶像企划中的歌曲等,如Dilemma(LISTENERS)、MELODY(LoveLive!);
- 音乐家,主要用于制作人比较有收录代表性的(P主等),如鸽子(ilem)、鸽子(秦野P);
- 制作方式,主要用于虚拟歌姬尤其是其翻唱作品,如虫儿飞(V家)。
显然不少歌曲都同时适用两种或更多消歧义后缀,于是想探讨一下有没有合适的标准来确定使用哪种后缀(当然其他后缀用来建重定向还是可以有的)。
提出这个问题的背景是上面提到的Fairy tale(高桥李依)和Dilemma(LISTENERS)两首歌,二者演唱者、从属作品、音乐家都一致却使用了不同的消歧义后缀,而我确实没找到有关的规范因此不知道该移动那个(可能以前有过讨论但我不清楚qwq);另外第四个在VC编辑指引中似乎有所提及,可能已经有规范的使用要求了。以上。——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3日 (五) 00:54 (CST)
- 消歧义的目的是防止重名冲突,只要这个冲突能解决就行了。不过就事论事,Fairy tale(高桥李依)移动到Fairy tale(LISTENERS)会更好一点,毕竟是出自动画的歌曲。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7月3日 (五) 01:55 (CST)
个人建议按演唱者、创作者消歧义。理由:
- 如果不考虑翻唱,那么歌曲可以脱离作品演唱,但不能脱离演唱者演唱。比如米津玄师的Lemon,它是《UNNATURAL》的主题曲,但是在《UNNATURAL》之外也可以演唱,比如红白歌会;但是如果没有米津玄师,就不是这首歌了。
- 有些歌曲的名气远大于tie-up的作品本身,有些歌曲是创作之后才被ACG作品选做tie-up的,这些都不适合以作品名作为消歧义后缀。另外还有些作品可能不是ACG相关作品但由于知名度、流行度等原因被收录,无法加作品名消歧义后缀。例如南方之星的《希望之辙》曾作为《蜡笔小新》的插曲而被许多人知道,如果要收录且有歧义的话我认为应该是希望之辙(南方之星)而不是希望之辙(蜡笔小新)。
- 同一个作品下可能有同名音乐,如哆啦A梦(星野源)、哆啦A梦(幻之版歌曲)。显然不能改成哆啦A梦(哆啦A梦)。
当然,我赞成宇文天启前辈第一句话,冲突能解决就行了。——Xzonn(聊天) 2020年7月3日 (五) 10:27 (CST)
角色歌建议用作品名消歧义(用角色名的话会显得很怪,用歌手名的话又不是歌手本人名义的歌曲),歌手本人名义的歌曲可以视情况选择用歌手名或作品名(如果存在)消歧义。--安迪布兰顿大人(讨论) 2020年7月3日 (五) 10:33 (CST)
关于破坏举报的页面合并
(这个问题本来是可以发在页面相关的,考虑到可能牵扯到一些争议,就在这提起了)
众所周知,萌百有个专门举报破坏者的页面萌娘百科讨论:破坏但是很少人知道
但是现在又有个专门用于申请各种行为包括破坏的萌娘百科讨论:讨论版/操作申请公开在了讨论版
可否将前者的功能彻底合并在后者?因为看到前者的举报/关注实在太少(还有好几个被鸽的黄色申请),目前已经有了后者可以方便地举报(个人觉得可以的行为:1.将前者原内容存档,2.前者页面直接改为后者的重定向)--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我觉得也是,大多数人直接在操作申请上举报了,建议将前者存档。--Qing(邮箱) 2020年6月30日 (二) 22:18 (CST)
- 两者的共同点为都可以举报破坏者且申请加入破坏者名单,且前者的关注度实在太低(指很少人知道有这个页面)与操作申请合并可以更方便地举报,举报破坏者分为两类:一类是举报短期破坏者(一般结果:不予处理/警告/封禁)另一类是举报长期破坏者(一般结果:如果举报的用户属于破坏傀儡惯犯或是破坏者的傀儡则直接封禁并拉入列表,最简单的例子:现在举报Dr.time第一选择还是在这里举报)--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讨论 ) 2020年6月30日 (二) 22:51 (CST)
- 两者的共同点为都可以举报破坏者且申请加入破坏者名单,且前者的关注度实在太低(指很少人知道有这个页面)与操作申请合并可以更方便地举报,举报破坏者分为两类:一类是举报短期破坏者(一般结果:不予处理/警告/封禁)另一类是举报长期破坏者(一般结果:如果举报的用户属于破坏傀儡惯犯或是破坏者的傀儡则直接封禁并拉入列表,最简单的例子:现在举报Dr.time第一选择还是在这里举报)--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 支持。破坏举报没必要分这么细。区分一般破坏行为与长期破坏也不是一般用户的任务。事实上,那个页面中的大量无效举报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蝶影书于蝶翼斋 2020年7月1日 (三) 00:31 (CST)
- (+)支持 [[user:折纸本命|User:折纸本命/约战]]鸟蛋15 2020年7月1日 (三) 07:06 (CST)
- (+)支持 —— 今日も一日メンテだぞい!( 沼泽 · 讨论 · 贡献 ) 2020年7月1日 (三) 07:18 (CST)
示例:萌娘百科讨论:讨论版/操作申请#请求将用户拉入破坏者名单
很显然发在讨论版更加方便--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 (-)不支持
- 举报破坏讨论串应当有独立页面,在本页面与其他操作申请混杂存档将导致未来查询困难。因此合并应当将本页面的破坏举报移动至萌娘百科讨论:破坏,理想操作是在举报破坏讨论结束后移动。
- 维护组高强度监视最近更改,大部分破坏者不会出现在大多数人面前,除了关注整个事情的人以外可能并不为人知,因此萌娘百科讨论:破坏低知名度情有可原。
- 有种说法:“当你认知到这个世界上确实有着某些异常存在之后,你就更容易看到它们,遇到它们,和它们产生交集。”在此发言的各位都主动“认知”并有意愿参与反破坏,因此在接触了愈来愈多的破坏行为之后,想必都积累了相当的经历和经验,那么何必妄自菲薄,将自己划入所谓的“一般用户”范畴?
- 本页面考虑到低知名度的萌娘百科讨论:破坏页面,为所谓的“一般用户”的便利增设“举报破坏”功能,若要作为各位展示的舞台恐怕显得过于窄小。
- 最后想申明一点,“待处理”≠“没看到”,“搁置”≠“鸽”,举报页面主要为“长期记录的破坏者名单”服务,维护组对普通破坏的处理结果仅由{{状态}}颜色方块不可能完全体现,事实上各位点进被举报用户的用户页还能看到处理记录。不仅是“长期破坏者”随着时间推移,不活跃者会被移除,而且举报页中私人矛盾导致的相互举报也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些可能不足以达到“破坏”的水平。
- 因此不要被“幸存者偏差”弊目了,与其计数大量的无效举报,不如翻看封禁列表中已被处理的大量举报。
--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日 (三) 15:33 (CST)
- emmm同样是举报用户,合并功能,而且在前者的举报里头我都看了下,本人也经常关注封禁列表,但是仔细看看,实际上被封禁的用户里头大多数是来自讨论区的请求而非破坏页(还有部分是巡查看到)如果两者确实不能合并,那我还有一个计划:将萌娘百科讨论:破坏加入讨论版的页面中
替代讨论:提案总之如果不能合并,至少要让众人所知,放在显眼的地方--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讨论 ) 2020年7月1日 (三) 18:18 (CST)
- emmm同样是举报用户,合并功能,而且在前者的举报里头我都看了下,本人也经常关注封禁列表,但是仔细看看,实际上被封禁的用户里头大多数是来自讨论区的请求而非破坏页(还有部分是巡查看到)如果两者确实不能合并,那我还有一个计划:将萌娘百科讨论:破坏加入讨论版的页面中
关于对萌百反代站事件的回应和对萌百网站可用性的质疑
可能又要占用公共舆论资源了(笑)
主要针对萌百编辑群中的这一截图作出一些回应。
1. 镜像站主要针对“部分萌百用户长年累月反馈萌百在大陆间歇性无法访问,萌百维护组无动于衷”这一现象,秉承“不盈利,不商用”的原则。在符合萌百版权方证的前提下对萌百网站的内容进行利用。在与萌百维护组交涉后,已在首页添加醒目标识。
2. 关于“账号密码泄露等可能的安全风险”,尽管作为个人,我的信誉不足以打消萌百er的疑惑,但我仍然承诺,在使用萌百镜像站的过程中,不会出现账号密码泄露等情况。
3. 解释一下为何“屏蔽反向代理检测功能”
在此,对萌百的开放性提出小小的质疑。
4. 镜像站存在访问统计代码,主要目的是记录用户的来源地。这些数据是匿名的,不与用户ID挂钩,并且尊重用户浏览器的DoNotTrack标识。
镜像站初创,必然有许多不完善的的地方,接受所有用户的批评指正。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5日 (三) 18:25 (CST)
-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需要分成两部分讨论,
一是历史问题,即该用户是否需要为他以前的行为做些什么?
二是未来问题,即该网站后期如何处理。
关于历史问题,我认为该用户其罪有二,其一之前未及时告知登录其网站的用户,其二我认为应当同时告知萌百所有者 (至于是否需要征得同意,我不敢妄下结论,毕竟我以前也很喜欢用珊瑚虫qq.)。
关于未来问题,我看此用户已经在其网站增加标识,我认为此举甚好。后续还要看萌百官方态度。
毛泽东同志曾言“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我认为该用户算是“我们”(即萌百)的朋友,希望大家在讨论时不要有过多攻击批斗性言论。 --——以上未签名(注)本条留言未签名,留言后请记得用--~~~~签名!的留言由两根小呆毛(讨论·贡献)添加。 2020年7月15日 (三) 18:55 (CST)
@CrelingWikitext要写好啊,高亮出问题了()--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5日 (三) 19:02 (CST)
目前来看,萌百维护者已经ban了镜像站的ip,完全没有将这件事情进行社区讨论的想法,也完全不顾及无法访问萌百的萌百用户的利益。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5日 (三) 20:02 (CST)
- ( ? )疑问 目前看来,镜像站的建立也并未经过社区讨论。且之前已告知正在解决,阁下怕不是选择性忘记了?--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5日 (三) 20:06 (CST)
- 镜像站只是形式,镜像站也只是在利用萌百源站的内容而已,镜像站对萌百网站内容的利用方式符合萌百版权规定,请问不合法之处在哪里呢? “正在解决”,那请问解决了吗?解决之后,堂堂正正地展示出来,源站就是比你镜像站好用,那么用户难道不会用脚投票吗?谁还去镜像站? 到那时候,岂不是皆大欢喜?何必连解决方案的影子都没看到就急不可耐地先ban掉一个临时解决方案。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5日 (三) 20:19 (CST)
- 1、萌娘百科名称、logo、版头图、js、css等版权归属萌娘百科所有,你未经许可复制、修改、使用导致他人对网站是否为萌娘百科产生合理误认已属侵权,我们ban掉合情合理合法(你那个所谓醒目标识我是真没看见);
- 2、如果你的反代站不对编辑操作里包含的萌百链接做替换处理,不屏蔽反反代通知我们也不会应用严厉措施(sessionStorage不生效的原因是Chromium系浏览器对sessionStorage的实现写得非常奇怪,与萌百无关,不过我们会调整相关逻辑)。——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7月15日 (三) 21:18 (CST)
对AnnAngela的相关回应:
- 1. 不认可“萌娘百科名称、logo、版头图、js、css等版权归属萌娘百科所有,你未经许可复制、修改、使用导致他人对网站是否为萌娘百科产生合理误认已属侵权,我们ban掉合情合理合法”
萌娘百科及其相关姊妹站点的logo、网页样式、吉祥物形象(站娘)均受知识产权法的法律保护。允许公众自由的以非商业目的使用、传播以及再创作。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徽章,Tshirt,海报,杯子,抱枕,小薄本等)。
新人瑟瑟发抖,请问是行政员大还是萌百方针大?。事实上,镜像站不盈利,不商业,按照萌百的版权策略,不产生任何侵权效果。
- 2. 不认可“你那个所谓醒目标识我是真没看见”
退一步讲,即使标识不够醒目,是否可以通过沟通交流解决呢?我既然选择在讨论版发帖,那说明我本身就是抱着交流的态度的。结果萌百维护组在不对讨论区帖子进行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就ban掉了镜像站IP,事后才说“标识不够醒目”,我们有理由怀疑维护组是借“标识不够醒目”之题而发挥。
- 3. 不认可“如果你的反代站不对编辑操作里包含的萌百链接做替换处理”,用过中文维基镜像站的用户都知道,镜像站是不可能不对编辑操作里的源站链接进行替换的,因此中文维基特意开发了一个模板用于识别镜像站,并提示在镜像站中编辑的用户注意这一细节,因此要求镜像站不对编辑操作里的链接进行替换纯属强人所难。
- 4. 不认可“不屏蔽反反代通知我们也不会应用严厉措施”,镜像站并非一开始就屏蔽了检测代码,而是由于萌百检测代码存在实现上的缺陷,不兼容在浏览器市场上占压倒性地位的Chrome系浏览器(AnnAngela也承认了这一点),因此镜像站不得不进行屏蔽,实属不得已之举。
- 5. 在沟通渠道十分畅通的情况下(即,维护组成员既可以通过QQ联系我,我也在讨论版发帖了),部分维护组成员不进行任何沟通,也不进行任何社区讨论,直接ban掉镜像站IP,是否过于武断?这些所谓的“如果不是你这样这样,我们也不会ban掉镜像站”,是不是维护组武断处置后进行事后补救的借口?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5日 (三) 22:11 (CST)
- 首先申明,对未知会维护组的私自建立镜像站点,并对本站造成危害的行为实施不限于镜像站编辑页跳转至本站等应急应对措施,完全合乎情理。不接受不认可任何主观上的恶意指控。
- 不认可镜像站不盈利,不商业,按照萌百的版权策略,不产生任何侵权效果,此为阁下一己之言,需要时间确认,确认之前采取应对措施合情合理。
- 不认可不认可“标志醒目”,阁下放置的标志没有对比度强烈的颜色,也没有放大字体,放置的位置也是在一般人不会注意的地方,对其产生的作用性表示怀疑。
- 不认可要求镜像站不对编辑操作里的链接进行替换纯属强人所难,原句意思是指:镜像站不得在未经用户同意(包括用户主观上不了解)的情况下对用户最终提交的wiki源码进行任何修改,阁下的镜像站未经用户同意将wiki源码中所有文本
moegirl.org
篡改为moegirl.online
,导致受害者触犯讨论区政策“修改他人留言”的既定事实,并对主站讨论页造成预料之外的危害,对不限于(主)名字空间的主站页面有较大的且难以察觉的危害性。就以上事实作为判断依据,实施对应应急处理,遏制危害进一步扩大,完全合理。 - 不认可因萌百缺陷而镜像站不得不进行屏蔽,实属不得已之举,任何镜像站点有必要有义务公开醒目表明自身作为镜像站点的身份,违反此条例的任何镜像站点都将不被萌百所承认。
- 不认可部分维护组成员不进行任何沟通,也不进行任何社区讨论,直接ban掉镜像站IP,再次申明,维护组对未报备来源不明,且造成事实上危害的镜像站点采取的临时编辑页跳转等应急措施,完全合理。相反,维护组共计四十人,使用QQ的成员也至少两位数,阁下仅收到部分拒绝便急不可耐,试图以偏概全转嫁矛盾,用心何在?
- --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5日 (三) 23:43 (CST)
- 1. “相反,维护组共计四十人,使用QQ的成员也至少两位数,阁下仅收到部分拒绝便急不可耐,试图以偏概全转嫁矛盾,用心何在?”说实话,没听懂这句话,什么叫“仅收到部分拒绝便急不可耐”?我收到什么拒绝了?我急不可耐什么了?我哪里以偏概全了?完全不知所云。
- 2. “镜像站不盈利,不商业,按照萌百的版权策略,不产生任何侵权效果,此为阁下一己之言,需要时间确认”,我相信,镜像站目前没有盈利是显而易见的,没有打赏,没有广告。所以说,因为镜像站在未来有可能盈利,所以说维护组部分成员在现在ban掉了镜像站的IP?什么时候萌百维护组都可以根据未来的可能性进行定罪了?
- 3. 我接受维护组,接受萌百任何用户对于镜像站的质疑,包括标识不明确等,我质疑的是萌百维护组在可以沟通的情况下却不沟通,直接ban掉镜像站IP的这一操作
- 4. 除了我在1,2点中指出的内容外,你的评论中槽点过多,建议再看一遍我对Ann的回应,不要急于反驳。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0:04 (CST)
- 您在逃避サンムル所说的第四点等存在的严重问题。不进行正面回应而急于反驳不可取,谢谢。——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16日 (四) 00:15 (CST)
既然我在先前用户@沼泽的质疑下已经贴出了聊天记录,因此烦请各位萌百用户先行查看下聊天记录等(以及上面已存在的文字)再作评论,盲目表态不可取,最终只是降低讨论效率。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0:32 (CST)
- 镜像站的替换源码行为有没有造成主站破坏?有。
- 若放任这种情况继续发生破坏还会不会继续?会。
- 萌百禁止通过镜像站编辑合不合理?合理。
- 更进一步,仅允许通过镜像站浏览的状况下是否会有其他未发现的安全风险?可能会有,也可能不会。
- 萌百对内适用善意推定,然而对外就不定是这样。遗憾的是,作为运营镜像站的阁下并不在“内”的范畴。
- 与阁下沟通需要时间吗?需要。
- 沟通后验证需要时间吗?需要。
- 沟通和验证过程中有持续数据泄露可能吗?有。
- 那么沟通和采取措施哪个优先级别更高?前者。
- 那么萌百限制ip访问合理吗?非常遗憾,合理。
- 所有论据均基于以上推断,其余任何问题都是混淆视听。
- --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0:36 (CST)
- 1. 萌百是否存在经常有大陆用户无法访问的情况? 存在
- 2. 萌百维护组是否采取措施?没有(很遗憾,在镜像站出现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维护组对这一现象无动于衷,将问题推究给网络,镜像站出现后反而表态最快两周即可解决,那么之前究竟是不能还是不为?)
- 3. 萌百对内适用善意推定,然而对外就不定是这样。 难道我不是萌百用户吗?请在所有萌百用户的见证下,给出“内”和“外”的划分,让我们看看,究竟哪些人才算是“内”。 我怎么觉得是镜像站动了萌百维护组中某些人的蛋糕,破坏了他们“掌控”萌百的感觉?
- 4. 更进一步,仅允许通过镜像站浏览的状况下是否会有其他未发现的安全风险?仅浏览显然不会对萌百源站造成破坏,你所说的安全风险无非是账户泄露,我没有强迫任何人一定使用镜像站,使用镜像站的风险自担,萌百维护组凭什么替那些人做出决定?
- 5. 镜像站会保障那些无法访问萌百的萌百用户的利益吗?会。
- 6. 我们之间浪费些许时间进行沟通,换取很多用户稳定访问萌百,是否值得?我认为值得,很遗憾,你似乎不这样认为。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0:46 (CST)
- 这次我想反驳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也认为花费时间沟通让很多用户稳定访问萌百是值得的。其实,我们现在不也是在沟通吗?虽然剑拔弩张,但彼此还是高效地交换了观点(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萌百并不是完美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时候确实需要像阁下这样有志向有技术的人加以鞭策着进步。只是,改变也是需要时间的,还请阁下耐心等待。--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1:00 (CST)
- 翻译一下:改变是我们萌百维护组的事情,什么时候变,变成什么样子,我们说了算,你们普通用户看着就行。社区?社区算个鬼。什么?你想自己变?不好意思,你可能威胁到了萌百的稳定。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1 (CST)
- 阁下一直在强调“善意推定”,然而阁下这一推定难道是善意的吗?--蝶影书于蝶翼斋 2020年7月16日 (四) 01:27 (CST)
- (▲)同上 建议阁下先放下对维护组的不友善态度,恶意推定别人只能换来对方的恶意推定。——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1:57 (CST)
- 我在这一段内容中的态度确有不妥,但是首先对我进行恶意推定的应该是维护组吧(“萌百对内适用善意推定,然而对外就不定是这样。遗憾的是,作为运营镜像站的阁下并不在“内”的范畴。”)楼上两位现在将首先进行“恶意推定”的责任归咎于我,而不劝说维护组成员从好一面看待镜像站,进行善意推定,是否在立场上存在一些偏颇?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8:13 (CST)
- @Creling:之所以指责您恶意推定,是因为您从最开始的QQ交流起就抱有对维护组的不友善态度(维护组不作为,只顾自己不顾用户感受blabla),如果您在镜像站被禁后第一时间像在
隔壁下面一样提起对镜像站方针的讨论,并对镜像站中的屏蔽镜像站告示、篡改发言等问题进行道歉,我想维护人员们也会友善地与您交流。阁下从一开始就站在维护组的对立面上气势汹汹地声讨,道歉也是在这边的人员指出后才被迫进行并多次躲避有关问题,又怎能指望管理人员友善对待您呢?——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2:13 (CST) - 即,首先进行恶意推定的是您。——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2:14 (CST)
- 1. 我想请问,我所陈述内容(维护组在镜像站出现之前对类似现象无动于衷,在镜像站出现后承诺最快两周解决),是否是事实?我在QQ交流中提出这一点后,与我交流的维护组成员是否做出解释?没有,那么我们普通用户要如何理解这一事实?相比之下,我存在的可能被恶意推定下行为主要包括(镜像站标识不明确,屏蔽镜像站检测,修改编辑框内容),我均做出了解释,主要是我考虑不周+技术限制,希望得到理解。我的态度和与我交流的维护组成员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 2. “多次躲避有关问题”,请问我什么时候多次躲避有关问题了?在与维护组成员通过QQ交流的时候,我坦率地回答了他的所有问题,唯一一次对我躲避问题的指控由在讨论版由星海子发出,而维护组在那之前就已经ban了镜像站的IP,您说是因为我躲避问题导致管理人员对我不友善,是否颠倒了时间顺序呢?即使是讨论版中星海子的指控,在看到指控后我也立刻做出解释“并非我逃避问题,只是我觉得我已经回答了这一问题”,随后再次解释了这一问题。此外,现在的多位维护组成员对我轮番提问,我精力不足以支撑我仔细回答每个问题,如果你觉得我回避了哪个问题,请详细指出,我将及时回应。
- 3. “被迫道歉”?在与我交流的维护组成员指出我的编辑区存在修改地址的行为后,我立刻主动表示“是我没有考虑到”,这叫做被迫道歉吗?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5:06 (CST)
- @Creling:之所以指责您恶意推定,是因为您从最开始的QQ交流起就抱有对维护组的不友善态度(维护组不作为,只顾自己不顾用户感受blabla),如果您在镜像站被禁后第一时间像在
- 我在这一段内容中的态度确有不妥,但是首先对我进行恶意推定的应该是维护组吧(“萌百对内适用善意推定,然而对外就不定是这样。遗憾的是,作为运营镜像站的阁下并不在“内”的范畴。”)楼上两位现在将首先进行“恶意推定”的责任归咎于我,而不劝说维护组成员从好一面看待镜像站,进行善意推定,是否在立场上存在一些偏颇?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8:13 (CST)
- 翻译一下:改变是我们萌百维护组的事情,什么时候变,变成什么样子,我们说了算,你们普通用户看着就行。社区?社区算个鬼。什么?你想自己变?不好意思,你可能威胁到了萌百的稳定。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1 (CST)
我无法理解阁下为何总是揪着“ban镜像站IP”的时间顺序不放,之前也说了,在进行沟通前限制IP访问是合理的,且没有义务事先告知的,难道维护组还需要给阁下发一条通报“我们24小时之内将要限制您的站点IP,请您美美地睡一觉,神清气爽地做好处理工作”吗?通篇阅读下来,阁下未能对此条做出任何反驳,而一直顾左右言他,是否可理解为躲避有关问题?
本人就是提供聊天记录截图的维护组成员,我难以理解是哪个环节激怒了阁下?在QQ的初步沟通中,我认为已经很清楚地告知了将会对镜像站做出一定的限制,且维护组认真听取了阁下的建议并做出了积极地回复“最早两周内会有成果”。我无法理解为何阁下会在讨论版发表言论“目前来看,萌百维护者已经ban了镜像站的ip,完全没有将这件事情进行社区讨论的想法,也完全不顾及无法访问萌百的萌百用户的利益”,这完全是对维护组的无端指责。
关于态度问题,首先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并不是“态度差”,倘若阁下试图通过与自己所谓“坦诚道歉的好态度”进行对比来证明“维护组态度差”的话,那我倒是要举例举例阁下的“挑衅”用词:
- “部分萌百管理员的傲慢”
- “如果觉得因为这个站点有安全隐患而禁用这个站点,则是另一种傲慢。”
- “为什么中文维基对于镜像站的提示是如此的和善,而萌百是一个又一个暴力的弹窗?”
至于解释问题,本人因为不了解相关技术,所以没有能力给予答复。阁下列举的证物中也并没有其他聊天记录,因此无法判断阁下是否联系过其他技术相关的成员。然而,还是这个困惑点,阁下突然翻脸,直接在讨论区用“维护组未作解释”来试图挑起“维护组”与“普通用户”的矛盾,进而达到撕裂社群的目的。
我真诚希望阁下能保持理智,放下成见,能同维护组一道,维护并推动萌百健康、稳定发展。 --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7:15 (CST)
- 我非常佩服阁下胡搅蛮缠的能力,即:首先树立一个与讨论看似有关实则无关的靶子,然后打倒它,借以表明自己的正确性。比如说,我何时何地提到了‘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是“态度差”’?既然我没有提到这一点,你又特意强调‘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不是“态度差”’有何用意?搞得围观群众以为是我认为‘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 态度差 一样。另外,阁下似乎只会对我进行反驳,而对自己话语中存在争议的地方丝毫不错解释,仿佛没有看到一样。在我回应Ann后,你第一次出现在讨论版并写下了你的看法,随后我对你的看法提出四点质疑,而你没有针对任何一条做出回应。鉴于此,在阁下回应我先前的质疑前,我对阁下的所有回复均将采用模板回复。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7:46 (CST)\
- 我也非常佩服阁下的理解能力,阁下提出的四点质疑其实只有3点,实际上只有2点,因为2和3是一样的。以下是回应:
- 对第1点:我对阁下的态度骤变感到困惑,因此产生数个猜测,既然阁下说部分维护组成员不进行任何沟通,也不进行任何社区讨论却并没有给出除与本人的QQ聊天记录,那么猜测阁下确实向部分成员寻找过沟通方式,但失败了。那么阁下是否联系到所有人我并不清楚,但我所看到的,只是阁下在讨论页突然对维护组开始无端指责,这很奇怪。另外,阁下提到的态度的问题,那就更奇怪了,阁下的解释就是解释,维护组对限制访问的解释就不是解释了?哦对不起,有点偏题,难道阁下解释的态度和我解释的态度不一样吗?没见什么攻击性语气和词汇吧。自始至终双方都在平和的交流。
- 对第2点:我已经好几次说明了,进一步沟通前限制IP访问止损是合理措施,所有所有一切的一切都以此为基础,不存在与其他事件的时间先后性和相关性,本人的发言一直以此为基准。便于阁下理解我就细说了,该措施
- 与解决方案的影子都没看到无时间先后性和因果关系;
- 与同阁下进行沟通与否无时间先后性和因果关系;
- 与进行社区讨论与否无时间先后性和因果关系;
- 与巡查员星海子对阁下躲避问题的指控的发出无时间先后性和因果关系。
- 相反,经萌百审查允许后对镜像站解除IP限制才与上方部分事件有时间先后性和相关性。因此
- 无关:连解决方案的影子都没看到就急不可耐地先ban掉一个临时解决方案;
- 无关:萌百维护组在不对讨论区帖子进行任何回应的情况下就ban掉了镜像站IP;
- 无关:在沟通渠道十分畅通的情况下(即,维护组成员既可以通过QQ联系我,我也在讨论版发帖了),部分维护组成员不进行任何沟通,也不进行任何社区讨论,直接ban掉镜像站IP
- 无关:因为镜像站在未来有可能盈利,所以说维护组部分成员在现在ban掉了镜像站的IP?什么时候萌百维护组都可以根据未来的可能性进行定罪了?
- 无关:萌百维护组在可以沟通的情况下却不沟通,直接ban掉镜像站IP;
- 所以阁下站得住脚的观点还剩些啥?为何死揪着这点不放?明明之前都达成共识了等待绝对会到来的解决方案,为何要闹到这种地步?而且这次回复我仍然没有看到阁下对这点的正面回应,让我很失望。
- --サンムル(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8:53 (CST)
- 我也非常佩服阁下的理解能力,阁下提出的四点质疑其实只有3点,实际上只有2点,因为2和3是一样的。以下是回应:
- 我非常佩服阁下胡搅蛮缠的能力,即:首先树立一个与讨论看似有关实则无关的靶子,然后打倒它,借以表明自己的正确性。比如说,我何时何地提到了‘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是“态度差”’?既然我没有提到这一点,你又特意强调‘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不是“态度差”’有何用意?搞得围观群众以为是我认为‘无感情的公式化询问’= 态度差 一样。另外,阁下似乎只会对我进行反驳,而对自己话语中存在争议的地方丝毫不错解释,仿佛没有看到一样。在我回应Ann后,你第一次出现在讨论版并写下了你的看法,随后我对你的看法提出四点质疑,而你没有针对任何一条做出回应。鉴于此,在阁下回应我先前的质疑前,我对阁下的所有回复均将采用模板回复。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7:46 (CST)\
,我认为我们在QQ中已经达成了共识,即“等待最早两周后的成果”,是阁下态度骤变
- 很遗憾,关于第三条,镜像站不属于站
外内。至于您后半句的推定,只会让您更加处于孤立状态。——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16日 (四) 01:03 (CST)- “很遗憾,关于第三条,镜像站不属于站外。”很好,既然镜像站属于站内,那么是不是应该适用善意推定?那你先和サンムル吵一架吧,你们观点似乎不一致。至于后半句,后半句本来也不是说给你听的,当然,你有任意诠释的自由,先睡了,祝你们好运。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1 (CST)
- 不好意思,手癌犯了。——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6 (CST)
- “很遗憾,关于第三条,镜像站不属于站外。”很好,既然镜像站属于站内,那么是不是应该适用善意推定?那你先和サンムル吵一架吧,你们观点似乎不一致。至于后半句,后半句本来也不是说给你听的,当然,你有任意诠释的自由,先睡了,祝你们好运。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1 (CST)
总之,目前已添加过滤器,请看到本讨论串的用户访问正版网站。——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16日 (四) 01:19 (CST)
- 无票权用户看法,看了以上讨论串,封杀镜像站应当是萌百的权力,不过我看如果能解决“数据安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该用户账号密码安全等)”这类的问题,镜像站也蛮好的。不管善意推定还是恶意推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好吗?总喜欢推定别人出发点,或者他人道德水准,恐非君子所为,难道“嘴上都是主义,心里都是生意“吗?与其批斗不如讨论讨论是不是由官方出面建立一个“合法”镜像站也不错--两根小呆毛(讨论)2020年7月16日 (四) 08:29 (CST)
- @两根小呆毛您的签名不符合方针,未包含用户页用户讨论页用户贡献中的任一内链,请及时修改。——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16日 (四) 08:36 (CST)
这一讨论的初衷是对镜像站事件进行回应,目前已经达成了这一原始目标。后续的讨论渐渐偏向于争吵,讨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故本人可能不再及时回应此讨论串中的相关留言。 但倘若发现新的建设性发言,则仍会积极答复。另外,本人已经建立了新的讨论串《关于制定萌娘百科镜像站方针的动议》,欢迎诸位移步讨论。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08:32 (CST)
( ¡ )题外话 @Creling我很好奇,这张QQ群截图,您是怎么得来的。我貌似是在一个小编辑组发的吧。希望阁下解释一下。——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0年7月17日 (五) 08:39 (CST)
( ¡ )题外话 一场闹剧,剩下的我就不多说了 —— 2020年7月17日 (五) 10:41 (CST)
关于用户个人讨论页的删除和存档问题
前情:User_talk:桑撒撒塔罗#关于用户讨论页的内容清除问题和签名问题(固定链接)、Special:固定链接/4180696#关于用户讨论页政策,此后我和User:Bhsd私下进行了沟通毕竟QQ效率更高,观点大致为(私自总结了一下,如认为不准确还请@Bhsd更正或补充):
- C8H17OH:论述并未违反方针、只是补充解释,“不建议删除”和“建议存档”分别是根据论述和根据实践经验做出的非强制性建议,我发出的【提醒】并非警告,且在Bhsd提出后已修改成更主观的语气;
- Bhsd:论述描述已过时且与方针精神不符,删除内容为用户权利且无可指摘,存档并非用户义务,并不需要被提醒或警告;维护人员有义务认真填写摘要以便查询。
综上,我认为这件事涉及下面几个有讨论价值的问题:
- 萌娘百科:讨论页面中的:
是否妥当?是应吸纳进方针,保留在论述中作为参考建议,还是从论述中删去?'''虽然极不建议用户删改自己讨论页面上的留言,因为这会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每位用户有权利修改装饰自己的讨论页面。'''<ref>然而删除讨论页面上的警告不会影响维护人员管理操作的进行。</ref>
- 如果上述描述应予保留,维护人员以及其他用户是否可以提醒他人谨慎删除个人讨论页上的内容?以及,维护人员是否有权/应当以维护人员身份(一定程度上代表萌娘百科)发送上述提醒乃至做出警告?
- 对用户讨论页上的内容进行存档这一行为应作何定位?是应规定为义务,还是应予以推荐,还是不作官方表态?
- 针对第3条,问题同第2条。
上述删除仅指用户本人主动删除不想要的讨论内容的情况,不包含因其他原因(如人身攻击等违反方针的行为)做出的删除。
以上,希望得到大家的反馈,以便我以后在进行有关操作时能有所参考。——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11日 (六) 03:03 (CST)
- 我较认同Bhsd的看法,维护组的
提醒( )个人认为不太恰当。是次阁下在提醒时用上了加粗的「十分不建议」的字眼,加上维护组的身份,字面上确实没有警告的意思,但实际效果我想和警告无异,措辞明显不恰当。不过即使换上温和的措辞,我个人仍然认为维护组前来特意提醒这事本身已容易给人警告的感受,会以所谓社群惯例让用户不敢行使自己删除用户讨论页内容的正当权利。存档亦非义务,不过推荐一下也不坏。——花生仔Ⓞ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10:19 (CST)
我留言的讨论已经被这位删了两次了,也没个回复,根本不知道他是知不知道了会不会再出一遍问题,挺难受的。他创建的这一堆条目除了基本结构还在之外,内容过少,语言表达不符合百科要求,低质量图片,错误命名,非法链入各种问题快占全了,迄今已经被六个巡查四个优编追着改了……——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0年7月11日 (六) 11:12 (CST)
- 根据方针,删除将被理解为该用户已知情。再出问题的话当成知错不改就行了吧……——移动版用户 Bhsd(讨论) 2020年7月11日 (六) 12:02 (CST)
- (▲)同上 。这和本次讨论内容无关,删不删留言不影响他听不听进他人意见,建议维护组内部自行以「多次提醒后仍未有改善」商议做法。——花生仔Ⓞ留言 2020年7月11日 (六) 12:13 (CST)
- 私以为,删了留言并不代表警告就没有存在过,仍可以按警告-封禁的流程走。同时我也(+)支持 维护组提醒用户不要删除讨论页内容,(+)支持 推荐用户在需要整理讨论页时进行讨论页存档——From 引梦者浊华 (讨论·贡献) 2020年7月12日 (日) 18:26 (CST)
简单的说吧。
- 用户对自己用户讨论页中的内容是否展示有决定权,但不能篡改他人留言。(因为有人会在他人用户页进行凭空的辱骂或诽谤)
- 巡查姬可以提出改进意见或提醒,可以以个人名义,也可以以巡查姬身份发出,但不能以维护组名义发出,因为维护组是一个团体,除非正式决议决定的内容,否则个人无法代表团体。
- 不能以QQ群内的意见作为正式结论,但可以作为参考意见。在公共页面讨论得出的结论根据有参考价值。
- 一般提醒和正式警告不一样,自动确认用户都可以发送提醒或通知,但警告是较为正式且严肃的内容。
- 巡查姬发送警告时,应当在标题中明确说明,正文内容应当规范,说明其具体行为违反了什么内容,以及将面临的处罚。
--九江喵@不好好~卖☆萌~2020年7月12日 (日) 18:39 (CST)
关于{{黑幕}}, del标签,s标签和{{胡话}}的用法
来讨论版求一个关于萌百老四样用法和限制的共识。
先说说我个人的看法吧:
- 黑幕用在“是事实,但比较生草,或可能涉及H的地方”,连续的一整页里不宜超过三处
- del和s差别不大(不过也有细微的差别),划去的东西不能影响原文完整性
- 胡话是新加的,不过有时候比黑幕适用,一般用于“(暴论)”或者“(错乱)”等价处
不知道能不能讨论出什么结果--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1日 (六) 19:05 (CST)
整理一下语言
格式 | 用法 | 限制 |
---|---|---|
黑幕 | 用于提及用来搞笑的,或不宜摆上台面的事实,以及剧透内容, 搞笑的事实并不一定要使用该模板 |
不应影响原页面正常的阅读, 密度不建议超过10% 每处黑幕内容不超过50汉字(或等效100西文字母) 不允许黑幕嵌套 |
del & s | 用于提及非事实 | 不得影响原文完整性,不应大段删除 禁止与黑幕嵌套 |
胡话 | 用于提及幽默或不现实的事实或非事实 | 不应影响原页面正常的阅读, 不得影响原文完整性, 每处 |
此表格中对于电脑端以及手机端每页的限制仅供参考,并未经过熟虑--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1日 (六) 19:27 (CST)
- 我认为{{胡话}}的设计不太合适。毕竟有时还是需要一个选中时显示指定内容,不选中什么都不显示的模板,而{{胡话}}做不到这一点,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用{{黑幕}}。--蝶影书于蝶翼斋 2020年7月11日 (六) 21:10 (CST)
- @蝶影这里是指三个格式共同存在,而不是只留某一个,有些时候胡话确实比黑幕适用--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1日 (六) 21:30 (CST)
个人认为胡话由于其浅色不会立即被看清,可以用于此处;或者可以造一白幕胡话模板,不过可能引起页面变得更加的混乱--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2日 (日) 20:33 (CST)
黑幕有时也会用于剧透内容的(事实上它涉及的本意就是为了防剧透吧,EnMGP对应的模板就叫enmoe:Template:Spoiler),尤其用于一些短的剧透内容上(比如“个人状态:死亡”这样的),用于插科打诨是萌百化的用法。
话题发起人的标准我不太赞同,感觉有点过细了……不是很好把握。就是,我觉得社群对这个话题的共识尚不足以形成一个这么严格的标准。
另外,关于黑幕等幽默模板的规范,RJ前辈在Help_talk:萌百编辑简明指南/欢迎#草稿:幽默模板与幽默内容的使用写了一段指导性文字,个人感觉挺不错的,觉得可以作为一篇论述发出来或者加入萌娘百科:条目编写之类的,正好在这里一并提出来吧。——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11日 (六) 21:39 (CST)
从上面复制到下面果然不行XD,把胡话写成黑幕了wwww--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1日 (六) 21:59 (CST)
从版权侵犯问题想到的建议
前不久有好几个版权侵犯相关的讨论。我建议,萌百编辑教程应该有如何在萌百里改写和转写与萌百版权协议不同的网站(特别是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的内容和如何避免版权侵犯的内容。我相信那些版权侵犯的编辑们可能是实在是找不到相关内容而不得已照抄百度百科啥的吧。--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0年7月12日 (日) 14:38 (CST)
- 你要是从英文/日文维基翻译一下还行(当然,也不被允许),你从一个中文百科原封不动搬到另一个中文百科……?——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0年7月12日 (日) 14:48 (CST)
- 如果是看了百科,得到知识,以自己的语言写出来,那还勉强,直接复制当然是版权侵犯了。而且百科可以说是对现实中信息的总结,直接复制只能说是连改都懒得改。--月 樱 雪(讨论) 2020年7月12日 (日) 15:57 (CST)
- 转写其他百科的文本不会被视作版权侵犯不意味着应该支持、鼓励转写其他百科。
- 因为找不到相关内容而去抄百度百科这种情况我认为不存在。任何百科都是人编写的,如果其他百科的内容属实,那必然是该百科编者找到了信息来源;如果其他百科的编者找不到信息来源,那这个内容就应该被视作无可信来源,更不能借鉴。--xiSage(饭里扑)(讨论) 2020年7月12日 (日) 18:26 (CST)
- @饭里扑、@沼泽、@月 樱 雪,“那些版权侵犯的编辑们可能是实在是找不到相关内容而不得已照抄百度百科”我是想善意推定,不是对侵权者开脱,但是如何改写重写其他版权协议网站的内容应该有一些指导和建议吧。--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0年7月13日 (一) 05:57 (CST)
关于制定萌娘百科镜像站方针的动议
如题,希望在这一动议中推进萌娘百科镜像站方针的制定。在这一动议中,希望萌百维护组,萌百众用户间可以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
- 1. 萌百百科是否允许建立镜像站?
- 我希望这个答案是允许,作为Mediawiki的使用者,萌娘百科应当秉承维基社区长久以来开放、包容的心态。
- 2. 如果允许建立镜像站,那么镜像站应当尽到哪些义务?
- 这些义务可能主要体现在如何标识“这是一个镜像站”上,细节留待讨论。
- 3. 如果允许建立镜像站,那么镜像站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建议或不被认同的?
- 这些行为可能主要包括禁止盈利,禁止将镜像站作为源站进行宣传等,细节留待讨论。
- 4. 如果允许建立镜像站,那么萌百源站应当对镜像站提供哪些保障?
- 这些保障可能主要包括镜像站IP的豁免等,细节留待讨论。
——以上未签名(注)本条留言未签名,留言后请记得用--~~~~签名!的留言由Creling(讨论·贡献)于2020年7月16日 (四) 08:27 (CST)添加。‘
- 镜像站吧,我觉得最大的问题还是得和原始站点区分。虽然非常狭义地说,只要遵守版权协议就没有版权问题(但没版权问题还是会有商标问题,我不懂还是不要讲了xd),但是和原始站点完全相同的镜像站的确可能让一般用户以为“这就是原始站”;毕竟镜像站的操作不在萌百可控范围内(除暴力 ban IP 外),这肯定是个不必要的风险。回到 U:Creling的四个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 我觉得萌百不应当禁止镜像站。只读、又遵守萌百版权协议的镜像不该 ban。
-
- 镜像站必须遵守本站版权协议;特别地,不可营利。
- “打赏”之类属于用户自愿,只要不影响用户访问萌百(或镜像站)估计可以不管。
- 应当要求镜像站自行提供明显的标志来表明它和萌百的关系;不能阻挡萌百自带的镜像警告。
- 当然,如果现在萌百自带的弹窗能换成页顶横幅,应该也能解决 U:Creling 之前提出过的反复弹窗问题。
- 应当默认禁止通过镜像编辑,但是镜像站架设者应当可以向萌百申报编辑功能,批准再用。
- 对于提供登录的镜像站,要有“能保证萌百用户账户的安全”的可信保证;对于提供编辑的镜像站,要有“不篡改用户提交内容”的可信保证。
- 只是这个保证要如何提供是个大问题……
- 镜像站必须遵守本站版权协议;特别地,不可营利。
- 我觉得2和3可以直接合并耶 XD
- 我觉得萌百不必给镜像站特殊保障:毕竟镜像又不归萌百管,萌百没有义务给它站提供额外支持。当然,基本的信任是要有的:已经批准的镜像不可以无理由、无警告地封,已有的镜像方针不可以无理由、无警告地改。个人认为应该避免直接拒绝镜像站IP的请求,但
这个时候IP封禁也许可以用上了:在被批准前,拒绝通过镜像站的IP登录或编辑萌百应该是合理的。
- 不知道管理人员们怎么看。—COVID退散!理论上是公的驱逐舰的 壹陆 讨论·最近编辑 2020年7月16日 (四) 09:32 (CST)
- 一开始没搞明白IP封禁怎么用,ohno。—COVID退散!理论上是公的驱逐舰的 壹陆 讨论·最近编辑 2020年7月16日 (四) 09:38 (CST)
- 一提到「打赏」之类的字眼对于现在的萌百来说真的不眼红么。十分担心萌百的资金健康问题。_yoonhɑkcher(留言) 2020年7月16日 (木) 13:25 (JST)
简单来说,萌娘百科有封禁镜像站的权利,用户也有进行抗议,离开萌娘百科的权利。
另:目前镜像站出现504错误,请求修复。--Hashta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3:42 (CST)
- 目前镜像站已被IP屏蔽,请使用官方网站,谢谢@Hashtag—— Patroller18 ほしみ 2020年7月16日 (四) 14:11 (CST)
- 目前镜像站IP已经被维护组ban掉,镜像站维护者无能为力,抱歉。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6日 (四) 15:12 (CST)
镜像站点在技术手段上可以实现与萌百原始站点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谁也无法保证不会被劫持加入一些奇怪的广告(当然这有可能是中间代理商提供的,比如卖oo杯的广告、澳门首家线上……)或者其他有害信息(谷歌提供的建议:oo筑起秘密长城),在一定程度上是会损害萌百站点的真实性,从法律责任上来说,也有危及现实人员的可能。反正我不相信。
此外,萌百关于版权的声明是这样的:文本内容除特殊注明外,均在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 协议下提供,附加条款亦可能应用。实际上文本内容在用户提交编辑时是默认向萌百授权,但是也可以额外声明 禁止转载或二次演绎 的,尤其是用户页内容(尽管这种情况不多见,但存在),只不过一旦应用cc后就无法撤回。所以镜像站点从性质上来说是盗版站点。--九江喵@不好好~卖☆萌~2020年7月16日 (四) 22:16 (CST)
- 与其说是对萌百授权不如说是对CC授权。CC BY-NC-SA 3.0是自由共享演绎,只要不商用。事实上遵从相同协议不商用全拷贝也不侵权,这也是知识共享的意义所在啊。实质上镜像站如果是个非商用的CC数据拷贝站,那么完全无需讨论,因为它完全合法。因此这个镜像站的建立者只是来请求商标、名字、访问、修改的授权。另,在我看来,萌百长期的对大陆不稳定,确实影响了其大陆受众群。而无疑,镜像站是一种解决手段。--页面User:存在的虚无/style.css没有内容。存在 的 虚无 2020年7月17日 (五) 02:11 (CST)
- 通过主管臆断来证明镜像站的危害性是不可取的,大量维基百科镜像站的存在已经证明了镜像站也能提供可靠的内容。只要通过醒目标识注明这是镜像站,那么访问镜像站的风险和收益均由访问者承担,这很公平。——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8日 (六) 22:29 (CST)
意见:1、不允许。2/3/4免谈--From KumoKasumi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7月16日 (四) 23:44 (CST)
( ¡ )题外话 闲人来插句嘴:
MCwiki原版:https://minecraft-zh.gamepedia.com/Minecraft_Wiki
bilibili镜像站:https://wiki.biligame.com/mc/Minecraft_Wiki
网易镜像站:https://mc.163.com/wikigrab/ --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 修复了网易镜像站的链接,@playymcmc007请注意,网址后的--会被视为其一部分。--Hashtag(讨论) 2020年7月17日 (五) 11:20 (CST)
- 抱歉抱歉,当时还有事就没注意链接,另外:
- 如果当真不能创建镜像站:那模板:用户 用户页里头的描述是拿来干什么的呢?(详见以下折叠模板)
{{用户 用户页}} | ||
---|---|---|
|
- 如果确实没有设立镜像站的必要,那么请把该模板的部分描述进行修改--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讨论 ) 2020年7月17日 (五) 12:29 (CST)
- 如果确实没有设立镜像站的必要,那么请把该模板的部分描述进行修改--非常非常怂的playymcmc007(
- 我蛮提一下,这两个镜像站看起来原理上都是定时抓取原站内容的缓存站;即使是 live 代理镜像,内容也经过明显的重排版。私以为这类镜像站(应当只能只读)原则上和手动 copy-paste 萌百文本再以 CC BY-NC-SA 协议发布没有太大差别……@云霞,您肯定反对不重排版的 live 代理镜像,但是这类缓存镜像您是怎么看呢?—COVID退散!理论上是公的驱逐舰的 壹陆 讨论·最近编辑 2020年7月17日 (五) 14:44 (CST)
- @playymcmc007hide模板不能用在缩进里,会出锅的--From a patroller named RedstoneDave 2020年7月17日 (五) 16:45 (CST)
- 如果连这类经过重排的镜像都无法接受,那么萌百对CC BY-NC-SA协议的尊重真的只是表面功夫了。其实,拒绝镜像站的设立已经让我怀疑萌百是否真的尊重CC BY-NC-SA协议。 —— Creling(讨论) 2020年7月18日 (六) 22:37 (CST)
既然伺服器已经在我国大陆地区,是否籍贯“台湾”的条目 我可以加标注 国籍“中国”了
如题--两根小呆毛 2020年7月28日 (二) 21:05 (CST)
- 讨论无妨,但在具体编辑时,除非有新的共识达成或者行政员下达指令,否则请遵照萌娘百科:方针#两岸四地用词。——C8H17OH(讨论) 2020年7月28日 (二) 21:17 (CST)
- 请按现行方针行事。如无新的相关提案提出,否则仍应按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解决两岸四地相关称呼所导致的日常争议的提案(2020.04.22)解决。——Xzonn(聊天) 2020年7月28日 (二) 21:18 (CST)
- (-)不支持 ,见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解决两岸四地相关称呼所导致的日常争议的提案(2020.04.22)#为什么使用“台湾地区”这个词?及其中用“所属地”代替“国籍”部分,如有异议,请提交修正案。--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0年7月28日 (二) 21:52 (CST)
- (-)反对 目前没有新的提案,方针也没有变动,还是应当遵循方针。另外即使按中国官方的说明(指两岸用语规范),我们也仍可以使用“出身地区 台湾”。“台湾地区”一词大陆用户和台湾用户都比较容易接受。为了减少冲突,不应改动。毕竟萌百首先是“面向华人”而非“面向中国大陆人”。应避免大陆主体的做法,即使大陆用户确实多。--月 樱 雪(讨论) 2020年7月28日 (二) 22:00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