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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讨论:虚拟UP主专题编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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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家族模板指引”一节的修订

本指引已实施一段时间,但关于大家族模板的使用,由于指引制定时相关规范还处于讨论与表决中,因此该部分进行了相当的模糊处理。因此在此提起对本章节的修订。

正文

对“{{虚拟UP主}}”一节进行以下修订:

{{虚拟UP主}}

{{虚拟UP主}}是本专题的专题大家族模板。其五个子模板概况如下:

  • {{虚拟UP主/社团}}收录各类虚拟UP主的社团、事务所。
  • {{虚拟UP主/YT}}、{{虚拟UP主/B}}、{{虚拟UP主/其他}}用于收录纯个人势、不超过三人的独立运营体与组合的虚拟UP主,以及因某些原因尚未建立社团大家族模板的社团所属的虚拟UP主。其依照主要活跃平台进行归类。
  • {{虚拟UP主/导航条}}是一个只保留到其他专题大家族子模板以及部分重要条目的迷你大家族模板。

以上模板除导航条以外,均具有各自的收录条件附于模板文档,对其的大修改应当经过社群讨论与表决。

对“悬挂规范”一节进行以下修订:

悬挂规范

对于社团所属的且已有社团大家族模板的,除了悬挂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外,应当补挂{{虚拟UP主/导航条}}在社团大家族模板之后。对于所属有变化的,应当按照现状决定悬挂模板的优先级,但无论何时{{虚拟UP主}}的子模板应该悬挂于最后。

其他适应性修改

将模板文档中{{虚拟UP主/YT}}的描述

  • 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和条目均未被建立,但已被萌娘百科收录的社团所属的日本虚拟YouTuber

修改为

  • 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均未被建立,但已被萌娘百科收录的社团所属的虚拟YouTuber

另外两个子模板的描述也进行如此修改,将“……和条目均未被建立”中的“和条目”三个字除去。

关于导航条的样式,参见Special:固定链接/6025783

讨论区

在此,按规定召集联署巡查姬@LUO1P、@Wenzuxiaot与复核管理员@云霞、@星海子、@AnnAngela参与讨论,稍后会补ping活跃编辑人员。——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3日 (五) 00:11 (CST)

人来!@Jacklin612、@Aliiaalio、@御坂13766号、@KingChan、@冰风飘羽、@Sucaiking、@PMC_Owner。随机抓阄了几个,如果ping不通的话就去讨论页抓人了(——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3日 (五) 00:51 (CST)
再抓几个人吧……@北湖3、@Hasuki_GOGO、@高级火法、@一位史蒂夫、@屠麟傲血、@玄微子、@Xben456,希望萌百娘没事(合十)——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6日 (一) 20:50 (CST)

我认为没有问题--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2年6月3日 (五) 00:42 (CST)
希望你已经考虑周到了。导航条的适用范围我觉得有扩大空间。顺便/YT模板文档的修改内容读不通。——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6月3日 (五) 00:55 (CST)
已发现,应当是“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未建立,但已被萌娘百科收录的社团所属的虚拟YouTuber”,后面那一句应该是删掉“和条目均”四个字。还有,导航条适用范围的扩大空间是?比如说非人物的本专题条目?感觉意义不大的样子。——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3日 (五) 01:01 (CST)
比如公用皮套之类的、不适用/B/YT/其他的管人条目可以用。其它非人物条目感觉也能用的上。——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6月3日 (五) 01:32 (CST)
我认为前者应该拥有一个独立模板或者新的子模板,后者主要针对音乐吧,那其实也应该准备一个独立模板。这个导航条主要还是为了快速传送到其他人物/社团模板的。——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3日 (五) 09:34 (CST)
想了一下,这个提议可以作为保留条款,最后会加上去的。——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4日 (六) 22:31 (CST)

看不出来有什么作用,也不好看。为什么不直接修改各个箱的模板? —— ほしみ 2022年6月3日 (五) 04:08 (CST)

工程量太大,再加上很多模板自带below后再加入相关链接的效果并不好,更何况还有虹杏两箱模板这种已经卷出天际的模板存在,相比之下使用一个独立模板相对来说还是较为灵活的。至于样式问题,纯粹是我太菜写不出好看的,不过修改样式不算实质性修改,也没必要纠结。——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3日 (五) 09:34 (CST)

有一说一,这导航条不是放在社团大家族上面更好看点么(挠头)--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6月6日 (一) 23:01 (CST)

模板的排序从小到大嘛,我是这么理解的。——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7日 (二) 09:52 (CST)

说起公用皮套的特殊例子,虽然我暂时想不到,不过倒是有个估计无法收录在现有大家族模板的特殊条目:月影花莲。不过说实话我现在不确定这个条目是否还在收录范围内了,因为如果扩大这个定义可能会导致别人小说里虚构个vtuber就能创条目了,毕竟你专题收录管人条目的范围已经够宽了。
【用于收录纯个人势、不超过三人...】什么是纯个人势?并不是单独开展活动就是个人势,像星瞳,就一个人,但是她肯定是企业势吧,还是说像星瞳这种特殊例子可适用不超过三人的独立运营体与组合的虚拟UP主,但是我怎么看这都像himehina和小希小桃的特设条款...
还有新加的导航条是干嘛的,具体什么样的,有草稿或者实例可供参考吗?--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6月7日 (二) 03:16 (CST)

导航条的草稿我在讨论串最后给了一个我的沙盒的固定链接,其实就是一个没有list的navbox。月影花莲的例子我想了一下,这个就可以适用我在罗老师的串下回复的“兜底条款”了,不过我个人认为其实还有一个特别邪道的写法……就是放在{{虚拟UP主/其他}}里。
至于那些个条款,星瞳肯定是独立运营啊……“纯个人势”这个说法主要是和那些参与了所谓支援企划的人分开,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参与了支援企划的根本就不能叫个人势,但是人家就这么说,我只能在此加一个“纯”字进行强调。从原则上说,这些参与了支援企划的应该设置自己的大家族模板,再不济也必须放在下面的“其他事务所”里。——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7日 (二) 09:52 (CST)
我们真的有必要将虚拟Vtuber也纳入专题范围么?我相信以后也会有其他虚拟Vtuber条目的,在名词介绍那里搞个列表就行了罢,就让她们在自己作品模板里玩。--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6月7日 (二) 10:03 (CST)
很要命的是这个例子的作品似乎根本不在收录范围,不过我个人也认为如果无法兼顾的话可以放弃。——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7日 (二) 16:17 (CST)
目前好像看到有部分是于社团大家族模板后悬挂{{虚拟UP主/社团}},或许于悬挂规范可修订为悬挂{{虚拟UP主}}或其任一子模板即可? 不特别限制为{{虚拟UP主/导航条}}。--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6月7日 (二) 22:08 (CST)
换成社团子模板是考虑到现在的模板体系下,社团子模板和对应人物条目勉强存在二级包含关系(模板>社团>人物这样子),其他的平台模板没有这个属性。而且按现在的规范,如果悬挂平台大家族,很有可能会误导为“此人已经退出组织成为个人势”,因此不妥。
但是社团子模板严格来说也只是收录社团,在人物条目使用还是有不妥之处的,换用一个完全没有内容而只有指向其他模板的,象征专题的导航条从逻辑上来说更容易被接受。还有现在添加社团子模板也是方便后期进行批量替换,只要替换分类:虚拟UP主下面的指定模板就行。——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8日 (三) 12:31 (CST)

距离最后一次发言已超过7日,故在此放出正文的最后版本,并开始投票。——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15日 (三) 20:16 (CST)

正文(最终版本)

对“{{虚拟UP主}}”一节进行以下修订:

{{虚拟UP主}}

{{虚拟UP主}}是本专题的专题大家族模板。其五个子模板概况如下:

  • {{虚拟UP主/社团}}收录各类虚拟UP主的社团、事务所。
  • {{虚拟UP主/YT}}、{{虚拟UP主/B}}、{{虚拟UP主/其他}}用于收录纯个人势、不超过三人的独立运营体与组合的虚拟UP主,以及因某些原因尚未建立社团大家族模板的社团所属的虚拟UP主。其依照主要活跃平台进行归类。
  • {{虚拟UP主/导航条}}是一个只保留到其他专题大家族子模板以及部分重要条目的迷你大家族模板,其可用于上述四个子模板均不适用的场合。

以上模板除导航条以外,均具有各自的收录条件附于模板文档,对其的大修改应当经过社群讨论与表决。

对“悬挂规范”一节进行以下修订:

悬挂规范

应当悬挂该条目所在的大家族模板。对于社团所属的且已有社团大家族模板的,除了悬挂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外,应当补挂{{虚拟UP主/导航条}}在社团大家族模板之后。对于所属有变化的,应当按照现状决定悬挂模板的优先级,但无论何时{{虚拟UP主}}的子模板应该悬挂于最后。

其他适应性修改

将模板文档中{{虚拟UP主/YT}}的描述

  • 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和条目均未被建立,但已被萌娘百科收录的社团所属的日本虚拟YouTuber

修改为

  • 社团自己的大家族模板未被建立,但已被萌娘百科收录的社团所属的虚拟YouTuber

另外两个子模板的描述也进行如此修改,将“……和条目均未被建立”中的“和条目均”四个字除去。

关于导航条的样式,参见Special:固定链接/6025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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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萌娘百科:专题管理方针的规定,本次投票遵循提案票权,即管理员、巡查姬、符合条件且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具有票权。在此通知联署巡查姬、复核管理员及部分为虚拟UP主方面做出贡献的维护人员:@LUO1P、@Wenzuxiaot、@云霞、@星海子、@AnnAngela、@屠麟傲血、@一位史蒂夫、@高级火法、@玄微子 以及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Hasuki GOGO、@Xben456——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2年6月15日 (三) 20:16 (CST)

管理员

同意
#(+)同意 可以试试。—— ほしみ 2022年6月15日 (三) 20:34 (CST)
  1. (+)同意 没有原则性问题--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2年6月21日 (二) 00:59 (CST)
  2. (+)同意 是该拆分了——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6月21日 (二) 18:16 (CST)
反对
弃权

巡查姬

同意
  1. (+)同意 没啥不可接受的问题,作为内链狂魔表示支持。--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6月15日 (三) 20:25 (CST)
  2. (+)同意 初看除了导航条基本上没什么问题,然后想了一下独立导航条是为了减轻模板复杂度,可行。——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6月15日 (三) 20:27 (CST)
  3. (+)同意 我觉得可以试一试。--94 42 233 2001-8 J-JREDiscussion)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9 (CST)
  4. (+)同意 我看行。—— 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 来看看平平凡凡的日步美吧~ 2022年6月19日 (日) 17:35 (CST)
  5. (+)同意 还是挺有意思的,不是吗?--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6月21日 (二) 01:17 (CST)
反对
  1. (-)反对 我认为最终版本的悬挂规范存在逻辑问题。——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6月15日 (三) 20:32 (CST)
弃权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同意
  1. (+)同意 横竖都是要挂个模板的,导航条具体样式能之后再修正,目前就修正后悬挂规范没有太大问题。--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6月17日 (五) 18:56 (CST)
  2. (+)同意 --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6 (CST)
反对
弃权

无票权用户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计票与结论

本次投票共有两位管理员参与投票,投票有效。

合计赞成票数9(2名管理员,5名巡查姬,2名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反对票数1(1名巡查姬),赞成大于反对,管理员赞成数不小于反对,本次修订通过。——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6月22日 (三) 21:21 (CST)

对内德维德问题的思考

话不多说,现实人物的虚拟UP主化一节:

在此举一个现实存在的很复杂的例子:ClessS从2020年10月23日起在B站账号内德维德上,用自己画的火柴人形象进行虚拟UP主活动。显然,火柴人是不满足“独立二次元形象”的,因此即使其作为虚拟UP主的身份得到B站官方认可也不宜以虚拟UP主身份收录。但是ClessS作为时之歌Project的CV,参与了多首原创作品的演唱,满足萌娘百科对唱见的收录标准,因此应当以唱见名义收录,主要介绍其作为唱见的活动。其作为“虚拟UP主”的活动可进行简要介绍。

这里给出的是一个具体的判例,通常我们将这一段解读为:由于形象缺乏原创性,故不承认内德维德的虚拟UP主身份。因此现行的ClessS条目中,并未添加虚拟UP主分类,大家族模板中也并未收录。

但前面又有规定:“萌娘百科对虚拟UP主的独立收录,即是依此规定,通常与关注度无关。”其中“独立收录”业已规定是排除了作品人物一类的,已经有其他收录条款的人物。同理,我们应该认为,即使内桑的火柴人形象不是“独立二次元形象”,但是在已经确保收录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认为其是虚拟UP主,因为这并不是规定的“独立收录”,因此自然不受“独立二次元形象”之限制。

本来这一串我应该直接发在对应条目的讨论页的,但是这可能涉及到一些关于指引原则方面的变动,所以就发在了这里,待征求共识后将其转变为具体的指引修订案。——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15日 (五) 13:45 (CST)

失败的ping人尝试

在此邀请@KingChan、@Xben456、@Victub、@Jiziqing、@23胡彬、@Felnaas、@Hasuki GOGO、@Ktmsobs、@御坂13766号、@屠麟傲血、@星海子等近期参与了专题编辑的部分编辑者对此事进行讨论,打扰各位了。——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15日 (五) 13:53 (CST)

帮忙ping一下@Xben456、@Victub、@Jiziqing、@23胡彬、@Felnaas、@Hasuki GOGO、@Ktmsobs、@御坂13766号、@屠麟傲血、@星海子——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15日 (五) 14:00 (CST)
我补一个自己的分身试一试:@Xben456、@Victub、@Jiziqing、@23胡彬、@Felnaas、@Hasuki GOGO、@Ktmsobs、@御坂13766号、@屠麟傲血、@星海子、@冰风飘羽、@Ashtang775、@TwoBYin——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15日 (五) 14:03 (CST)
说话太绕,完全看不懂,似乎是想改指引,但是不明白你在讲什么,简要发表下对于是否收录的看法,其实目前大体是看本人是否承认自己是虚拟UP主,不然,即使皮套再精致也不按虚拟UP主收录,比如C酱,以及论外Mr.quin。
还有既然内德维德已经是按普通B站UP主收录了,又不是收录不了,为什么还要纠结,我建议特事特办,单独例子单独讨论,出现多个这种的情况再考虑改指引。
补充几句,像内德维德这种皮套,我认为是玩票性质,套皮玩,比如hanser,小缘,Asaki大人,免免 这些人都是套皮玩的--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15日 (五) 14:48 (CST)
这么说吧,如果只考虑这个案例,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我到底要不要给内德维德添加虚拟UP主分类/要不要放进{{虚拟UP主/B}}。如果要在逻辑上严密一点,涉及到推而广之的情况,那就要修改指引,强调“萌娘百科不为虚拟UP主而收录虚拟UP主”,并将现有的虚拟UP主收录明确拆分为“独立二次元形象”“作品人物”“现实人物附加身份”这三种情况。——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15日 (五) 18:32 (CST)
经过对ClessS的研究,我是(+)倾向支持将内德维德纳入虚拟UP主行列的。
1.虚拟UP主中对“虚拟UP主”的定义是,指使用计算机图形技术生成的虚拟形象在网络平台上进行视频创作和直播等娱乐活动的UP主,尽管ClessS的模型相比其他虚拟UP主略显简陋,然其从各个角度来说是符合虚拟UP主的定义的。
2.内德维德作为虚拟UP主,在B站已经广为人知,一些视频、专栏等已经以男V的身份对其进行介绍,而网友并未对这一观点做出反对,这说明大众已经默认其为虚拟UP主。现在,如大家所见,这一风潮来到了萌娘百科,而目前萌娘百科并未在ClessS以及虚拟UP主的主条目中指出ClessS非虚拟UP主,说明萌百对这一事实亦采取默认态度。就百科的中立性、准确性而言,我认为应当承认ClessS虚拟UP主的身份,并明确其这一身份。反之,对其VUP身份采取不承认的态度,反而会引起路人或其他不知此事的编辑对条目准确性的怀疑,有后患之虞。另外一句( ¡ )题外话 ,可以在本人不承认其为虚拟UP主的情况下在条目中以“本人不承认”一句带过。
3.对于独立二次元形象,其实在萌娘百科也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参考之前的花生君、约3月份被创建条目的d52d52d52d以及虚研社负责人张亮,他们与ClessS形象上的特点有些许类似,即都不是我们日常认知上的二次元形象但事实上是二次元形象,因此我认为ClessS形象符合独立二次元形象之规。
4.(i)注意 其实在指引中“现实人物的虚拟UP主化”一节已经说明,“对于这些人物而言,虚拟UP主更接近于自己活动的一个附属身份而不是一个独立形象”,其实ClessS即符合这一情况,其主要作为唱见进行活动,火柴人形象只是作为一个附属身份。因此,还是那句话,虚拟UP主的身份应当强调,但是条目中的介绍我认为应当以唱见相关为主。另,对于TOP,我主张像其他多栖虚拟UP主一样进行定制,即“既是oo又是xx”这种格式。
以上为我的一些愚见。--理性第一,韧性第二,热情第三。讨论 2022年7月15日 (五) 15:17 (CST)
(+)支持 我不知道这个人,但我是要支持收入的。--23胡彬讨论) 2022年7月15日 (五) 23:25 (CST)
收录范围没必要跟承认范围挂钩。你是以虚拟形象在在线视频平台上传视频或进行直播的创作者,咱们承认你是个管人,这没毛病;至于收不收录你,看你会不会钻收录范围的空子,跟咱们承不承认你是管人没半毛钱关系。首先把指引修订了,把承认范围改成“在收录范围中的,以虚拟形象在在线视频平台上传视频或进行直播的创作者”一类的东西,再写个不写死的收录范围,“虚拟UP主人物条目通常MGP:收录范围中‘独立二次元形象’一条收录”,免得出现需要再费劲解释的奇行种,然后再给交叉专题的家伙上定制top,这样就挺好,免得在独立二次元形象一棵树上吊死了。——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7月16日 (六) 00:14 (CST)
个人想法同456, 对于这种现实人物转虚拟UP的,分类上来看就是自我认同,是否以虚拟UP主自称,另一个是建议加个活跃度以避免玩票性质,确认是否长期以套皮形象活动,不然现在套个皮玩一下的UP实在太多了。--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7月16日 (六) 03:10 (CST)
我的看法是,萌百认定的虚拟UP主,至少需要有一定的基于虚拟形象的人设,哪怕很简单比如花生君是个5岁的花生,或者甚至和中之人设定接近都没有关系;而非像这里的内德维德/ClessS,或者Mr.Quinywwuyi这样虽然以虚拟形象活动,但是没有任何人设,直播时聊的是自己,条目内容也全部为UP主自己的内容而非角色的内容。以本专题共识,虚拟UP主形象本身和中之人应当有一定程度上的切割,将自身情况当成虚拟UP主内容,我认为只能当做玩票性质的“现实人物萌娘化”——赫克讨论·贡献) 2022年7月16日 (六) 11:56 (CST)
1.要非说人物设定的话,ClessS的设定是“伊拉克兵王”(确信),直播时也经常谈这个,不过没有相关的视频内容产出,直播内容皆以音乐相关内容为主。其唱见活动时期也有原创虚拟形象,但是本人不愿使用,即以现在这个火柴人形象,自宣称为“虚拟UP主”,活动上来说也确实很“虚拟”;相较来说现在虚拟区的直播都更偏向内容而不是人设了,超美丽3D的直播也多起来了,能坚持人设并使用人设产出内容的更是凤毛麟角,就这点而言反而不够“虚拟”。
2.再回过头来看收录范围,萌百收录的是独立二次元形象,并没有严格对人设内容作出要求,所以从这一点上讲不应该排除收录;ClessS的争议点主要还是在形象是否足够原创。——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1日 (四) 12:40 (CST)
【....自宣称为“虚拟UP主”,活动上来说也确实很“虚拟”...略】所以你的理论是设定越离谱越虚拟?那是不是asoul是最不虚拟的套皮人?毕竟设定是人类线上线下也都是偶像。“独立二次元形象”,但是内德维德的形象不具有独创性,所以不符合“独立”--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2日 (五) 00:46 (CST)
直播都更偏向内容而不是人设这点其实不重要,我觉得重要的是“你可以不用但你不能没有”。以及,萌娘百科:收录范围#虚拟人物中独立二次元形象一条,其实规定了需要有充分的设定这条,还特别强调请勿混淆现实人物和以其为原型创作的虚拟角色。我的想法就是靠设定这一条来将比如说Mr.Quinywwuyi这类区现实人物萌娘化形象的分出去,当然具体到ClessS当然还额外涉及到了独立原创度不够的情况。PS:伊拉克兵王的人设给我整笑了。——赫克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2日 (五) 17:41 (CST)

修订草案

那么基于大家的讨论,我在这里拟一个替换#如何收录虚拟UP主一节的内容草稿。以下内容的标题等级相比原文的等级低一级。——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1日 (四) 11:49 (CST)

如何收录虚拟UP主

首先一个很反直觉的现象是,萌娘百科不收录虚拟UP主。这是由于萌娘百科对于虚拟UP主这一概念的定义,尚未达到全站级别的共识。现时本专题所谓之虚拟UP主,其收录必须依附于以下的几个条款:

  • 独立二次元形象,这是绝大部分原生虚拟UP主(如绊爱)以及代言形象虚拟UP主化(如新科娘)所依据的收录条件。本章所规定的大部分编辑规范也是针对这种情况设计的。
    • 在此种情况下,对于被多位中之人共用形象的虚拟UP主,包含中之人有更换的(文静)及作者明确允许共用模型活动的(星野Near),原则上只建立一个条目,未经讨论达成共识不得拆分。
    • 特别的,如果该独立二次元形象满足通常的对虚拟UP主的定义,但形象持有人不承认其虚拟UP主身份,且又不满足现实人物收录要求的,酌情考虑依照{{现实人物萌娘化}}等相关的方向进行收录写作(括号笑叔),或者依照观众的广泛共识坚持认定其为虚拟UP主(宣伃珍)。
  • 作品人物,如黄金船兽娘动物园的有关虚拟UP主。这类条目所述人物虽然可以被认定为虚拟UP主,但其条目主体内容依然以作品相关为主。
  • 现实人物,即现实人物进行相同名义或者不同名义的虚拟UP主活动,其遵循以下规则:
    • 相同名义下,可以将其虚拟UP主身份与现实人物合并收录。但请注意相同名义不等于同名,例如作为唱见的鹿乃以及前花寄女子寮鹿乃(虚拟UP主)就是完全不同的名义,其区别点在于所使用的平台不同(两者分别设立了频道)、活动方式严格对立(花寄鹿不会唱歌)、原唱见使用的二次元形象与虚拟UP主形象存在显著差异等。当然随着花寄鹿更名为鹿乃樱帆后本问题已不存在争议。
      • 受本专题的部分旧有决议影响,部分人物的现实人物与虚拟UP主条目出现了强制拆分的情况(如早濑弥生早濑弥生(虚拟UP主))。对这类条目本指引采取保留态度,允许经过讨论形成新的共识后再做处理。
      • 若将其视为虚拟UP主,其虚拟UP主身份需要得到包括本人与观众在内的广泛承认。如hanser即使作为VirtuaReal Star成员,因其虚拟UP主身份受本人否定且观众对其虚拟UP主身份承认程度不高,因此在hanser条目内除对虚拟形象进行简单介绍外,不会添加专题级别的相关分类与模板,仅存在与其强相关的{{VirtuaReal}}大家族模板。
      • 除身份承认以外,对于其活动频率也应具有一定要求。通常来说如果启用虚拟UP主形象后使用时间(含视频投稿与直播使用)未超过一半的,一般也不会视其为虚拟UP主。
    • 使用不同名义活动的,原则上应该分别收录。但如果存在上述条款中的身份认定问题的,或存在其他不便独立收录的情况,酌情考虑只在现实人物条目中进行简要介绍。
    • 现实人物的虚拟UP主化不受“独立二次元形象”限制,如ClessS(内德维德)的火柴人形象无法作为独立二次元形象进行收录。但考虑到本人与观众对其的身份承认问题,以及活动情况,在不将其虚拟形象独立收录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视其为虚拟UP主。

在满足条款的基础要求后,符合序言中对虚拟UP主的定义的,即被本专题视为虚拟UP主。

以上,欢迎继续讨论。——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1日 (四) 11:49 (CST)

ping一下参与过讨论的编辑者以及其他贡献者(还有一个测试用的分身):@Xben456、@23胡彬、@Hasuki GOGO、@Ktmsobs、@御坂13766号、@LUO1P、@冰风飘羽、@Commander16、@TwoBYin、@KingChan——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1日 (四) 12:09 (CST)

@Xben456、@23胡彬、@Hasuki GOGO、@Ktmsobs、@御坂13766号、@LUO1P、@冰风飘羽、@Commander16、@TwoBYin、@KingChan——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1日 (四) 13:47 (CST)

还是感觉内德维德算是套皮玩,不算虚拟UP主,在唱见条目里提两句就行了,最多以ClessS#虚拟形象写入大家族模板,不支持加入虚拟UP主分类。另外感觉有些条款写的有些繁琐,希望能以简明的语言缩写,感觉是用了80%的条款描述了20%的个别情况--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1日 (四) 18:11 (CST)

【例如作为唱见的鹿乃以及前花寄女子寮鹿乃(虚拟UP主)就是完全不同的名义,其区别点在于所使用的平台不同(两者分别设立了频道)、活动方式严格对立(花寄鹿不会唱歌)】我看了下,鹿乃在B站两个形象公用频道,在YouTube频道分开,使用平台不同这点令人困惑,而且鹿乃(虚拟UP主)条目中记载【花寄中唯一没有歌回直播的成员(除花寄一周年接力直播外),可能是避免与自己作为唱见的身份冲突,但还是会投稿以作为花寄成员身份的翻唱歌曲】,说明是没有个人歌回直播,而且既然花寄鹿乃已经改名,我建议是删掉这条后面的鹿乃例子。

作品人物,如黄金船兽娘动物园的有关虚拟UP主。这类条目所述人物虽然可以被认定为虚拟UP主,但其条目主体内容依然以作品相关为主。】这类人物其实只加个虚拟UP主分类,也不加top,实际不归你专题管理,建议删了。PS:另外还有日在校园那个究极阴间玩意...说实话我都不想给她们加虚拟UP主分类...

【若将其视为虚拟UP主,其虚拟UP主身份需要得到包括本人与观众在内的广泛承认。】然后又【除身份承认以外】感觉口语化了点,建议先开头写一句'收录现实人物需满足,被本人与观众承认,投稿或直播中超过一半以上的内容使用虚拟UP主形象,等,然后下面1,2,3,4挨个详细介绍再举一些例子。

以上为删减意见,内德维德我还是不支持以虚拟UP主收录,这个分开来说。--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1日 (四) 19:05 (CST)

我并不支持一味地缩小虚拟UP主的包围圈。受到业界和公众认可且符合虚拟UP主定义的,理应将其“虚拟UP主”之身份作为一个职业看待,只是在介绍时的比重上应有所减少。百科所求的是中立、客观、正确,我们要做的,确实有一点是“纠正公众对某些事情的错误认知”,但这并不代表将某些编辑们的意志强加于读者身上,这样甚至会让读者对百科的正确性产生怀疑。如果还拿绊爱时代的眼光看待现在虚拟UP主在各个领域的百花齐放,那么虚拟UP主专题发展亦将受到一定阻碍。说句不好听的,现在有多少人在认认真真地经营形象,很多都是套皮玩的
对456的第二条改良意见我(+)倾向支持,在介绍虚拟UP主身份的前提下,减少分类与特定TOP的使用,对专题来说也是一种减负。--理性第一,韧性第二,热情第三。讨论 2022年7月21日 (四) 19:19 (CST)
1.就反对收录个火柴人,怎么就变成缩小收录包围圈了,动辄又要影响专题的发展💧,【百科追求的是“中立,客观,正确”】但是你百现状是是“赞美,主观,正确”,只有在争议内容是才强调“客观中立”而我们现在正在讨论收录的一些特例的收录问题,你左拿出中立客观,右又影响专题的发展,意思是我反对收录火柴人不符合“中立客观正确”的精神,甚至会影响你专题的发展?你这个大局意识不当个领导真是可惜了。我觉得本来这个东西多讨论下或许我能考虑支持收录,你这么说我是觉得火柴人还是别要了。
2.💧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第二条说的是删除“作品人物”这个条款。我的意思,这些人物不归你专题管。--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1日 (四) 20:55 (CST)
我的评价是:别急,您先别急
关于第一个,您提到的“赞美,主观,正确”指的是百科内容方面吧?而我所说的是一个定义问题,就像数学中定义的概括和一篇文章主要内容的概括一样,这是两个东西。另外我承认在发言中一些言辞用的重了些,但是我也是想让某些人意识到现在的VUP圈已经不可往日而语,我也在思考如何将“现实人物虚拟UP主化”规范起来,这是块儿硬骨头。就内德维德收录问题,我想我的话好像没说清楚,应该在条目中简要介绍VUP的身份,条目内容还是以唱见为主,对TOP应当定制,而分类问题目前争议还是存在,我认为还应当与社群其他人一起讨论。
关于第二个,非常抱歉我理解错了您的意思。分类确实不应该加,但是关于VUP的内容,还是要介绍的,同第一个,简要介绍。
最后还是那句话,别急,您先别急www--理性第一,韧性第二,热情第三。讨论 2022年7月21日 (四) 22:11 (CST)
1.绷死我了,定义是用“客观中立正确”来形容的?你听说过数学定义是“客观中立正确”的?收录范围,应当是“准确全面具体”这个东西本来就和客观中立扯不上边,你在这里谈收录范围的客观中立正确,简直就和谈论空气的性别一样搞笑。刚说完用词有些过重,下一句就是让某些人意识到vup圈已经不可往日而语了,你宏大叙事能停停不?真不知道你说的vup↑圈↓不可往日而语是个什么东西,就是一群天天烂炒的贵物?真的怀疑你看过几个顶流B人,还是只看底边B人啊?那确实是一直岁月静好了。【我也在思考如何将“现实人物虚拟UP主化”规范起来】我希望你别光思考,记得写点东西出来,别跟费马一样我有个绝妙的想法但是这里写不下。
2.不管条目里介绍不介绍,我的意见都是,这类条目不归你专题管--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2日 (五) 00:12 (CST)
这里我提一嘴,开头就说了,是因为无法在全站范围内达成对“虚拟UP主”的定义才套用独立二次元形象来进行收录的。——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2日 (五) 01:02 (CST)
  1. 作品人物的保留是有意义的,这个涉及到大家族模板内的链接存留与否。
  2. 判例相关的,我认为逐条判例这种格式更有利于阐明条款意义,虽然我也不反对列在后面就是了。——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1日 (四) 22:07 (CST)
至于内德维德,我认为算,他自己也觉得算,观众也觉得算,B站都觉得算,时长也达标,那还怎么不算。——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1日 (四) 22:14 (CST)
1.没有意义,既然纠结的话,我建议把作品人物从大家族模板中删除。
2.也没有否定所有判例,但是判例的说明太繁琐了,尤其是鹿乃的例子,首先写的内容有错误,其次这个例子失去了时效性,说实话这个条款当初就是为鹿乃特设的,如今鹿乃改名了,这条其实可以删,但是考虑到可能以后会有别的例子所以保留,但是应该删去鹿乃的判例,不然找个别的判例也行。
3.内德维德没有独立二次元形象,所以我觉得不算。--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2日 (五) 00:14 (CST)
如果说内德维德的火柴人形象不够“独立”的话,那类似d52d52d52dE99这种近期兴起的比较特立独行的形象,是否也不能考虑收录呢?——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2日 (五) 01:04 (CST)
删,都可以删,如果可以收录红毛鸡蛋的话,我立刻着手创建魔法少女乐府酱的条目,毕竟金发巨乳女精灵,V死我力。--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2日 (五) 01:52 (CST)
补充,d52d52d52d投稿视频中虚拟形象视频不足一半,录播找不到,鉴定为不够V。-- 沉迷修仙的456君(讨论·贡献) 2022年7月22日 (五) 01:56 (CST)
1.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讨论的是虚拟UP主的收录范围而不是别的什么,魔法少女乐府酱的形象是不是“独立二次元形象”?如果是,为什么不可以收录?至于能不能归类进“虚拟UP主”专题那又是另外一个讨论事项,你可以参见昨天刚被建立的条目DJGun
2.d52d52d52d的活动时间很明显是一个考虑因素吧?3月份才开始以收录的形象活动,还要追溯到活动以前的视频吗?那如果这么说,像冰糖这种转生势,也有接近一半的视频投稿内容没有虚拟形象,是不是“不够V”呢?录播是一个很奢侈的资源,很多小V同样也没有录播,并不能以此来作为收录标准。——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2日 (五) 09:05 (CST)
@Xben456 你从一开始就没有理解我提这个串的主旨,其实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虚拟UP主”和“独立二次元形象”,两者之间是存在极大交集,但可能不是包含关系,只是因为萌娘百科不收录虚拟UP主,所以我们才选取这个能保证最大交集的条款进行收录。而已经有一个“现实人物”保底的,本来就不需要这个“独立二次元形象”,顶多存在一个承认问题。——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2日 (五) 09:59 (CST)
我从一开始就反对把内德维德作为虚拟UP主收录,我认为内德维德既不能加虚拟UP主分类,也不能加虚拟UP主TOP,更不属于你专题管辖,你当唱见收录,没问题,但是不能作为虚拟UP主收录,而且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再说一遍我一开始说过的话【还有既然内德维德已经是按普通B站UP主收录了,又不是收录不了,为什么还要纠结】--立二拆四讨论)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0 (CST)

整理了下思绪,再次就“现实人物虚拟UP主化”发表下意见吧:

  1. 作品人物”,我的意见(▲)同456,不应该归本专题管理,也就是说应当去除虚拟UP主分类,但是亦不能将与虚拟UP主相关的内容尽数删除,而是应当在条目中作简要介绍,或者可以建立一个“来自作品人物的虚拟UP主”这一类特殊虚拟UP主导航模板以做管理;
  2. 鹿乃的例子,经过昨天的修正,我认为不必用作例子继续使用;
  3. 从共识上来说,一个角色既符合“独立二次元形象”的大标准,又符合“虚拟UP主”的小标准,应当以虚拟UP主的身份优先收录,但是如果该形象本人表达非虚拟UP主之意愿,那应该按照“独立二次元形象”这个大标准进行收录,涉及其他符合收录范围的职业的,这个比较弹性,当然也不是专题该管的了。
  4. 对于内德维德,我的最新想法:
    在条目中简要介绍虚拟主播的历程及作品,但是条目整体仍然要以唱见的口吻介绍。(i)注意 ,说的是虚拟主播不是虚拟UP主,我认为用“虚拟主播”这种中性、模糊的说法似乎更加能够取得共识,对于分类,不加。但是,如果有人连虚拟主播这一段相关历程也主张删除,那么我的建议是尝试去扭转公众对内德维德是虚拟UP主的“错误”印象,如果人们都认为内德维德不是虚拟UP主,那么我不反对仅以唱见形式收录。
  5. d52d52d52dE99这种,我认为不违反“独立二次元形象”及“虚拟UP主”之规,理应收录,我记得曾经我说过一句话,人的XP不尽相同。

以上是我对这次讨论的最后一次发言,我也承认,在上面的发言中自己说了些假大空的话,但是我发现不管我说的是对的还是错的,不管我赞同还是反对某个人的想法,总会得到流汗黄豆和指责。讨论就是交流意见的,遇到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好好讨论即可,如果一味对某个人指责,甚至降低讨论质量,那么我认为是讨论不出啥结果的。另外,如果觉得我整天只看些底层小V的话,去看看我前天写的一个在老鼠台有60w粉丝的条目。另外,不想因为一个好好的讨论干扰到自己正常的生活,谢谢。--理性第一,韧性第二,热情第三。讨论 2022年7月22日 (五) 08:54 (CST)

1.内德维德的条目是因为之前认为不太符合虚拟UP主收录要求,才重新按照唱见收录标准来修改的,因为其本身在B站的直播主要在虚拟区,参加的活动也是虚拟区的,很难讲“虚拟UP主”这个身份割裂抛弃。
2.d52d52d52d、E99这样的形象是不是也面临着原创性不足的尴尬呢?因为本身形象要素也并不够多。
3.以上面的讨论来看,是否需要加入虚拟形象活动时间占比这一概念呢?如果虚拟形象是作为辅助手段而不是主要活动手段的话,即使自我宣称“虚拟UP主”,是否也要探讨一下收录与否的问题?——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2日 (五) 09:27 (CST)
个人浅见,独立二次元形象是否过于简陋,我认为是那是属于收录范围的范畴,印象中就是角色设定完善和关注度,如果能被收录且符合上述条件就没道理不放虚拟UP主,不然就要再额外增设专题的关注度门槛,但我觉得这做法也不是太好,只能说现在皮的入手门槛太低了。另外对于作品人物,个人也是建议不应放在条款内,应仅以特例提及或者不放。--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16:44 (CST)
@Hasuki GOGO 其实现在应该继续讨论的争议点还是在于“现实人物”这一款,作品人物这一块,我看大家都表示很排斥,那接下来的修订案会特别注明仅添加分类,其条目内容不在本专题范围内。——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2日 (五) 17:16 (CST)
抱歉,对于三次元我实在比较少在关注,而且这部分跟我熟悉的传统虚拟UP不太一样,不过对于您上面草案所提的现实人物一节,除去范例的那几位我不熟悉外,以条件上我认为没什么问题,唯一有点疑问的地方只在于启用虚拟UP主形象后使用时间,除使用频率外是否需设定满足一定时间呢?--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18:14 (CST)
总不能期望一个活动了十年的唱见再套十年皮才能被认定为V吧(捶桌笑)——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2日 (五) 18:25 (CST)
当然不至于这么极端,但同时也不希望说可能某UP主拿个皮玩个几天就挂上虚拟UP主,个人觉得最短也需要至少一~两个月才知道是不是玩票性质,同时有个时间区间也才能算使用频率。--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7月22日 (五) 19:14 (CST)

啊,这方面其实可以适用“主播和观众的广泛认同”这一款,如果这个人套皮只是当一个玩具的话,相信大家也不会有多大认同度的。说到底就是,这个时间条款是作为前一款的兜底,不过如果这方面不清晰的话,确实可以设置一到两个月的缓冲期。

顺便我发现,这个讨论过程我居然漏ping了几个参与复核的管理员还有联署巡查姬。虽然很不想麻烦那几位过来聊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但是还是按程序ping一下吧:@云霞、@AnnAngela、@Wenzuxiaot。——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2日 (五) 19:36 (CST)

人身攻击,降低讨论质量。--工具人乐然※※※感光性受容体異常※※※ 2022年7月23日 (六) 03:01 (CST)
@御坂13766号
1. 我从来没说过要把条目里介绍虚拟UP主内容删除,你为什么总是能脑补出多余的内容呢?我一直说收录范围里删掉作品人物这条即可,其他的无所谓。
2. 【一个角色既符合“独立二次元形象”的大标准,又符合“虚拟UP主”的小标准,应当以虚拟UP主的身份优先收录】如果瓶子君套皮在B站虚拟区直播,也说自己是虚拟主播,那么你要给他换上虚拟UP主TOP吗?更有AC娘虽出道做V但是没加TOP的例子,还有S1娘(不过S1娘冷门没人写V的活动历程)说实话这类网站拟人/站娘出道的我更倾向于把条目分离出来,不过分离的话似乎沾点同名的问题了,这个改日再说。
3. 真的是,为什么总要脑补我说不把内德维德当虚拟UP主收录就是一定要在条目里删除虚拟UP主有点内容?我是不是得说直接点,并不是所有的虚拟UP主都归你专题管理,我认为你专题在主名字空间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加了虚拟UP主TOP(以及如VRtop之类自制top)的条目,而不是所有虚拟UP主分类的条目都归你专题管理。
4. 首先【在上面的发言中自己说了些假大空的话】我有错而且我都道歉了,你还想怎样,然后【但是我发现不管我说的是对的还是错的】抛开事实不谈,你自己说的话,纯纯的逆天,我看了就气不打一处来,然后你一边说自己说的话言辞过重一边说更逆天的话,你还觉得自己很有理是吧?本蜘蛛看了真的会谢。;【如果觉得我整天只看些底层小V的话】但是我说的是【还是只看底边B人啊】我说了是B人,就是专指vup,然后你反手就举一个twitch管人,自己逆天,怪谁?;另外,发个邮件就开始影响正常生活,你怎么不表演玉玉症呢,不想影响正常生活,就别在讨论的时候天天发表逆天言论。我把邮件原文发出来
邮件标题:啊对对对,我急了

好厉害啊,急了我彻底急了,当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同身受就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发生了一样,你的唇枪舌剑让我觉得万箭穿心我的手在抖汗在流舌头都咬破了,此时此刻我真的破防了破大防了

如果不想降低讨论质量污了大家的眼呢,我建议你立刻加我qq或者我加你来场拉克希尔,qq:3329600347。狗别怂。--立二拆四讨论)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0 (CST)

咳咳,总之我按照大家的观点重新拟一份修订案。

如何收录虚拟UP主

首先一个很反直觉的现象是,萌娘百科不收录虚拟UP主。这是由于萌娘百科对于虚拟UP主这一概念的定义,尚未达到全站级别的共识。现时本专题所谓之虚拟UP主,其收录必须依附于以下的几个条款:

  • 独立二次元形象,这是绝大部分原生虚拟UP主(如绊爱)以及代言形象虚拟UP主化(如新科娘)所依据的收录条件。本章所规定的大部分编辑规范也是针对这种情况设计的。
    • 在此种情况下,对于被多位中之人共用形象的虚拟UP主,包含中之人有更换的(文静)及作者明确允许共用模型活动的(星野Near),原则上只建立一个条目,未经讨论达成共识不得拆分。
    • 特别的,如果该独立二次元形象满足通常的对虚拟UP主的定义,但形象持有人不承认其虚拟UP主身份,且又不满足现实人物收录要求的,酌情考虑依照{{现实人物萌娘化}}等相关的方向进行收录写作(括号笑叔),或者依照观众的广泛共识坚持认定其为虚拟UP主(宣伃珍)。
  • 作品人物,如黄金船兽娘动物园的有关虚拟UP主。这类条目原则上不归本专题管辖,但仍允许添加对应分类,在相关模板中(如{{虚拟UP主}})仍允许其列名。
  • 现实人物,即满足萌娘百科收录条件的现实人物,使用虚拟形象活动。对一个现实人物是否可以视为虚拟UP主,原则上可以通过逐例讨论达成共识的方法决定,但优先按照以下条款决定。
    • 对于使用同一名义进行活动的,若其虚拟UP主身份未能得到包括本人与观众在内的广泛承认,则不视为虚拟UP主。且如果启用虚拟UP主形象后使用时间(含视频投稿与直播使用)未超过一半的,亦不视其为虚拟UP主。[注 1]
    • 对于不同名义的,原则上不属于本专题,除非其虚拟形象单独收录,或者该现实人物本身也是虚拟UP主行业从业者。
    • 受本专题的部分旧有决议影响,部分人物的现实人物与虚拟UP主条目出现了强制拆分的情况(如早濑弥生早濑弥生(虚拟UP主))。对这类条目本指引采取保留态度,允许经过讨论形成新的共识后再做处理。

在满足条款的基础要求后,符合序言中对虚拟UP主的定义的,即被本专题视为虚拟UP主。

  1. 需要注意的是,“未超一半”只是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仅仅一两天的虚拟形象使用并不能保证其以后会继续使用该形象。

至于内德维德问题,鉴于各方对其形象等有关事项存在争议,本人建议:暂时将其视为“与虚拟UP主行业有关的现实人物”,继续纳入本专题进行管理,允许在页顶添加对应模板和编辑组信息。但不添加分类,亦不在专题大家族模板添加对应链接,下方模板用{{虚拟UP主/导航条}}进行占位。——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4日 (日) 11:13 (CST)

顺便,我是万万没想到讨论着讨论着直接把两个人讨论没了……再加几个人进来吧:@23胡彬、@Hasuki GOGO、@Ktmsobs、@LUO1P、@冰风飘羽、@Commander16、@TwoBYin、@KingChan、@屠麟傲血、@Ctlee61、@MCPE White、@Errorcode250——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4日 (日) 21:36 (CST)

帮忙ping下,欢迎各位前来讨论如何收录虚拟UP主的问题。@23胡彬Hasuki GOGOKtmsobsTsanconBYin冰风飘羽Commander16TwoBYinKingChan屠麟傲血Ctlee61MCPE WhiteErrorcode250——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7月24日 (日) 21:49 (CST)
(+)支持 看起来已经比目前指引更加完善具体,并涵盖了多数可能发生的情形。--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7月25日 (一) 00:20 (CST)
(+)支持 觉得没什么问题。--新人冰风飘羽讨论) 2022年7月25日 (一) 09:56 (CST)
我觉得对于现实人物第1条“启用虚拟UP主形象后使用时间……未超过一半的”,建议这个使用时间明确限定为“启用虚拟UP主形象后使用时间……占启用后至今活动时间未超过一半的”,且“启用后至今活动时间”需要商量一个大概时间;如果是从账号开始活动至今的时间的一半来算,那很多远古账号会比较麻烦。——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5日 (一) 10:08 (CST)
我强调“启用形象”就是表明时间计算从此开始,这里应该没有歧义。顺便,时间标准本来就很模糊,实际情况下用到这条论据的时候,可能最后还要演化成最开始说的“逐例讨论”。——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5日 (一) 10:29 (CST)
(+)支持 比上一版精简了很多。——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7月25日 (一) 11:01 (CST)
(+)支持 合理性是有的,而且捋清了很多复杂情况,问题应该不大 --Said Errorcode250 and you can talk to me! 2022年7月25日 (一) 15:46 (CST)
(+)支持 不过目前现实情况越来越复杂,具体相关情况估计还是得具体讨论。——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27日 (三) 14:31 (CST)
(+)支持 我支持收录除虚拟up主以外的虚拟形象。--23胡彬讨论) 2022年7月28日 (四) 09:49 (CST)
?您把我整不会了,麻烦解释一下您想表达的内容。——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28日 (四) 16:51 (CST)

投票区

鉴于最后一个版本的正文基本没有争议,现开启投票。——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30日 (六) 23:45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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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提醒联署人与复核人参与投票@LUO1PWenzuxiaot云霞星海子AnnAngela——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30日 (六) 23:47 (CST)

以下通知有票权的自动确认用户,其他关联的维护人员,以及一个用于核验的无票权分身账户(TwoBYin)。如有票权统计错误,以最终计票结果为准:@Errorcode25023胡彬KingChan冰风飘羽Hasuki GOGOCommander16屠麟傲血LeranjunTwoBYin——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30日 (六) 23:56 (CST)

似乎没有生效,重试:@Errorcode25023胡彬KingChan冰风飘羽Hasuki GOGOCommander16屠麟傲血Leranjun玄微子TwoBYin——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31日 (日) 00:00 (CST)

管理员

同意
  1. (+)同意 这次修订抓到了一个破坏者,好。—— ほしみ 2022年7月31日 (日) 00:10 (CST)
  2. (+)同意 基本没大问题。--工具人乐然※※※感光性受容体異常※※※ 2022年7月31日 (日) 00:26 (CST)
反对
弃权

巡查姬

同意
  1. (+)同意 发起人票。——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7月30日 (六) 23:45 (CST)
  2. (+)同意 可。——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7月30日 (六) 23:50 (CST)
  3. (+)同意 明晰定义,精简举例。——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7月30日 (六) 23:51 (CST)
  4. (+)同意 没有问题--CONTINUE TO FIGHT WITH COVID-19!·P. W. T. 2022年7月31日 (日) 02:50 (CST)
反对
弃权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同意
  1. (+)同意 赞同。--新人冰风飘羽讨论) 2022年7月30日 (六) 23:53 (CST)
  2. (+)同意 挺好的,减少疑虑。―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7月31日 (日) 04:11 (CST)
  3. (+)同意 并无不妥之处 --Said Errorcode250 and you can talk to me! 2022年7月31日 (日) 11:17 (CST)
  4. (+)同意 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实例讨论来完善。——矢志不渝Cosecant(讨论·贡献)虚研社5周年logo.png虚研社五周年活动开展中! 2022年7月31日 (日) 13:53 (CST)
  5. (+)同意 参照观众共识确实是个好主意。关于身份认定的子集和真子集,有请二饼画个饼图——赫克讨论·贡献) 2022年7月31日 (日) 14:59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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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票权用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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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区

似乎无论按什么计票方式都是全票通过,外加至少两位管理员参与,故该修改立即生效。——   于是我放弃了二饼已读不回) 2022年8月6日 (六) 23:5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