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提案/未通過提案/用戶頁面方針修正案(2022.04.14)
序言
根據萌娘百科:用戶頁面方針在上次提案投票階段和施行後,社群提出的意見和發現的問題,提出本次修正案。
本次修正案中:
- #爭議性內容、#主空間頁面鏈入用戶頁面、#對用戶頁面的索引、#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為主要的新增或修訂內容,提請社群重點審議;
- 其他部分(#冒充他人和假冒身份、#用戶頁面的嵌入使用、#非實質性修改、#維護性修改)多為文字調整、結構變動或無爭議的實踐經驗成文化。
方針修訂後的效果見User:C8H17OH/萌娘百科:用戶頁面方針,可自行對比差異。本次提案最初發起時,該頁面的版本為Special:固定鏈接/5742113。
——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17:25 (CST)
(~)補充 順便貼一些相關的討論版存檔:
——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1:12 (CST)
提案正文
用戶頁面的內容
冒充他人和假冒身份
- 將序言中的「權限或身份」修改為「用戶組、權限或身份」;
- 將第3條中的「具有權限的人員因任何原因被取消權限後」修改為「用戶因任何原因失去原先所具有的用戶組、權限或身份後」。
解釋:這裡「權限」本意指「用戶組」,出發點是針對{{用戶 優質編輯者}}等用戶框。此處明確將「用戶組」寫入文本,同時保留「權限或身份」的用詞來兜底。
爭議性內容
在【冒充他人和假冒身份】後新增一節,內容為:
用戶有權在不違反站點規範的前提下,在用戶頁面適當發表具有爭議性的個人觀點,或適當撰寫爭議性內容;同時,有義務採取妥當措施萌娘百科不鼓勵、但不完全禁止用戶在自己的用戶頁面適當撰寫爭議性內容、發表具有爭議性的個人觀點。撰寫此類內容的用戶有義務採取妥當措施[改 1],表明這些內容不代表萌娘百科,防止造成讀者誤解。
- 內容和管理要求:
- 此類頁面不得包含#違規內容。
- 此類頁面不得添加
__INDEX__
狀態開關。- 用戶應當在此類頁面頂部懸掛{{用戶 爭議性內容}},以聲明這些內容是個人觀點且可能具有爭議性。
- 用戶不得將此類頁面偽裝成(主)、萌娘百科或其他名字空間的公共頁面,不得誤導讀者或聲稱它們是公共頁面。
- 對違規頁面的處理:
- 違反第1.1條要求的,依照#違規內容的規定處理。
- 違反第1.2、1.3條要求的,由維護人員直接移除
__INDEX__
、懸掛{{用戶 爭議性內容}}。- 違反第1.4條要求的,維護人員應予提醒或警告,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改正。未在限期內改正的,維護人員可以直接去除、修改有關文本或代碼。
- 違反第1條所述要求,且情節特別嚴重、已經或可能對萌娘百科的運營安全或聲譽造成影響,維護人員經討論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刪除頁面內的有關內容,或者由管理員、監督員依照萌娘百科:方針#頁面存廢政策、萌娘百科:修訂版本刪除指引、萌娘百科:監督方針處理。
- 處罰:用戶故意或多次違反前述規定,經提醒、警告拒不改正,或者不經溝通整改而拒絕維護人員所進行的處理的,依照萌娘百科:反破壞方針予以處罰。
- 認定:維護人員有權對頁面內容是否涉及爭議性內容進行認定,繼而根據前述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罰。
- 非維護人員在發現疑似此類頁面時,有權向維護人員舉報。
- 對維護人員的認定和處理、處罰有異議的,可以在一般的討論或封禁復檢程序中提出。
解釋:此部分主要針對此前發生的關於在用戶頁面寫爭議內容的爭論,與#對用戶頁面的索引共同構成對此類內容的限制。其中,情節嚴重時的刪除頁面、刪除修訂版本、監督處理已在相應方針指引中有規定(算入「管理員認定應當進行存廢處理的其他情形」),此處僅作概括性描述;而相應的破壞情形增補見#萌娘百科:反破壞方針。
用戶頁面的管理
新增一章,並將【用戶頁面的嵌入使用】【主空間頁面鏈入用戶頁面】兩節移動到此章,作為前兩節。
用戶頁面的嵌入使用
第3條修改為:
解釋:有維護人員提出在Help:沙盒中嵌入用戶頁面的需求,在此予以補充完善。
主空間頁面鏈入用戶頁面
增加一條,作為第3條:
3. 用戶子頁面可以作為參考資料放在主空間條目的注釋中,但應當使用外部鏈接而非內部鏈接的形式,且此類頁面適用#爭議性內容的管理措施。
解釋: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的一種情況,考慮到確有此類需求,且「允許引用外部的個人觀點(知乎、貼吧等)卻不允許引用站內同等內容」不太合理,同時考慮到此類頁面通常是帶有爭議或個人觀點性質的頁面,故在#爭議性內容的基礎上作此規定。
對用戶頁面的索引
新增一節作為【用戶頁面的管理】的第三節,內容為:
自2022年2月起,萌娘百科默認要求外部搜索引擎不索引所有用戶名字空間的頁面。
用戶可以自行在頁面中添加
__INDEX__
狀態開關,使該頁面能夠被外部搜索引擎索引;含有#爭議性內容的頁面除外。維護組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在被添加
__INDEX__
的用戶頁面中放置背景水印、頁頂模板或其他明顯提示,以告知讀者:這些頁面並非萌娘百科的公共頁面,而是個人內容,且可能帶有爭議性。用戶不得在頁面中通過技術手段對讀者屏蔽上述措施(不包括調整自己的個人設置以使僅自己看不到)。
同時,提請維護組開發上文所述技術措施;如技術人員認為可行且有必要,可以為註冊用戶或自動確認使用者提供不顯示有關提示的小工具。
解釋:目前運維方已完成設置對用戶名字空間的默認NOINDEX,現暫繼續允許手動INDEX,但排除含#爭議性內容的頁面,同時加入水印等提示。
修改他人的用戶頁面
非實質性修改
增加一項,作為第4項:
4. 因重複或更佳版本、命名錯誤、技術性錯誤等原因,修改文件內鏈。
解釋:增補一項非實質性修改,明確可以在他人用戶頁面更換圖片。(其實本來就可以,只是作為又一個例子寫入列舉的情況。)
維護性修改
末尾增加一段,內容為:
介面管理員基於網站技術變動、安全考慮、代碼優化等合理的維護性原因,有權編輯其他用戶的個人CSS、JSON、JavaScript頁面,但應在保證網站安全和穩定的前提下儘量尊重用戶本意;若為實質性修改,應告知頁面所屬用戶或預先取得授權。
解釋:根據界管的MW權限,在方針中明確賦予其權力,並明確其義務。由於界管並非維護人員,故單獨開一段;由於此類修改仍有維護性質,故放在同一節。
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
整體修改為:
對於因質量低下等原因被維護人員移動至用戶子頁面(以下簡稱「打回」)的頁面,若其他用戶有意將頁面改進至合格狀態:
- 若打回後頁面所屬用戶未進行新的編輯,則有意改進者除可以向頁面所屬用戶請求授權外,還可以在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操作申請提出請求。
- 維護人員經審查認為可行的,可以將頁面移動回原位置並懸掛{{施工中}}或{{急需改進}}模板可以接受請求並通知申請人,同時對頁面懸掛{{施工中}}模板。[改 2]
- 請求被接受後,申請人應於48小時內儘快完成改進;申請人應於請求被接受後的48小時內儘快完成改進,完成後可自行將頁面移回主名字空間。[改 2]
- 若未能如期完成若申請人未能如期完成改進,維護人員應提醒、詢問申請人;若提醒、詢問後未予答覆,或者申請人放棄改進,維護人員應將頁面再次移動至原用戶子頁面維護人員應撤去{{施工中}},如已移至主名字空間則應移回[改 2]。
- 申請人應確保移回主名字空間並撤去{{施工中}}後條目已基本達到質量標準。否則,視作申請人創建了低質量條目;如需再次打回,仍打回至最初創建者的用戶子頁面。[改 2]
- 維護人員本人有意改進的,可以直接移回原位置進行,並儘快完成改進。
- 若打回後頁面所屬用戶進行過新的編輯,則有意改進者應當先向頁面所屬用戶提出授權請求。在請求提出七天後,若頁面所屬用戶既未予以答覆,也未再對該頁面進行新的編輯,則有意改進者可以根據前述程序申請改進。
對於在打回時不在收錄範圍內的用戶子頁面,若其因條目描述對象本身的變動(例如歌曲播放量達標)或者收錄範圍的修訂,而符合了收錄範圍,且頁面質量無需改進即符合條目標準,則維護人員可以直接將其移回主名字空間,其他用戶可以在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操作申請提出請求,無論打回後頁面所屬用戶是否進行過新的編輯。
注意:本節不適用於由用戶自行直接創建、並非被打回頁面的用戶子頁面,請有意改進者在申請前、維護人員在審批時注意辨別。
解釋:在上次提案中大量同意票、棄權票皆對此章節提出異議,包括我自己也認為程序過於繁瑣。現在最初草稿版本的基礎上提出新的方案:
- 將「質量低下」和「不在收錄範圍」兩類分開,後者不再要求檢查頁面所屬用戶是否進行過新的編輯,不過仍需維護人員核准,以免部分複雜情況(如小說)出現反覆移動,或者用戶錯誤移動並非打回的用戶頁面;
- 吸收部分當前方針規定的精神,對因質量低下被打回後頁面所屬用戶進行過新的編輯的頁面,允許有意改進者在詢問七天無答覆後提出公版申請。
題外話:本來想等草稿空間政策,但考慮到沒有草稿空間也不妨礙這部分政策的執行,且草稿空間實行後仍需處理舊有被打回頁面的政策,故擬預先獨立提出。
適應性修訂和其他操作
萌娘百科:反破壞方針
將#爭議性內容中情節嚴重時的處罰規定寫入萌娘百科:反破壞方針,具體來說:在萌娘百科:反破壞方針#具體破壞行為第三類「破壞頁面內容」中新增一項,作為第11項:
11. 故意或多次違反萌娘百科:用戶頁面方針#爭議性內容之規定,經提醒、警告拒不改正,或者不經溝通整改而拒絕維護人員所進行的處理;
解釋:這裡假設目前正在投票的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反破壞相關的提案能夠通過,如未通過則將修改本提案的相應內容。
模板:用戶 爭議性內容
創建用戶框{{用戶 爭議性內容}},並給予巡查級編輯保護、管理級移動保護:(僅作示例,具體內容後續可再修改)
{{Info|type=none |class=infobox-incompleted |color=red |leftimage=[[File:Warning.png|50px|link=萌娘百科:用户页面方针]] |text='''注意:'''此页面为用户{{User|{{BASEPAGENAME}}}}的'''个人页面''',相关内容可能具有争议性,仅代表该用户的个人观点,'''不代表萌娘百科'''。萌娘百科不对此页面的内容或观点负责。<br>如果您认为该页面存在侮辱、诽谤、人身攻击、骚扰等情形,或者违反萌娘百科的方针政策,可以到 [[萌娘百科_talk:讨论版/操作申请]] 提出举报,或者点击页面右下角的【页面反馈】进行反馈。 }}
如果您認為該頁面存在侮辱、誹謗、人身攻擊、騷擾等情形,或者違反萌娘百科的方針政策,可以到 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操作申請 提出舉報,或者點擊頁面右下角的【頁面反饋】進行反饋。
其他
- 將全文的萌娘百科:方針#用戶封禁政策替換為萌娘百科:反破壞方針。
增刪改注釋
- ↑ 根據#對爭議內容相關的疑問中U:Wenzuxiaot的建議,參考U:Qaolp0的方案修改。
- ↑ 2.0 2.1 2.2 2.3 綜合#對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章節的疑問中U:Wenzuxiaot、U:星海子、U:Zyszhao、U:屠麟傲血等人的意見修改。
討論區
來自北湖3的提問
也就是說以後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驗收」不合格也不會被回退了?這個挺不錯的。-- 北湖3 (討論 ) 2022年3月16日 (三) 19:01 (CST)
對請求授權改進的疑問
請問2.3.3中「向頁面所屬用戶請求授權」一條,其中請求授權的方式是僅包括站內方式還是允許使用站外方式?如果允許使用站外方式的話,請問是否需要向維護組在需要是出示證據表明被允許?
另外,特殊的,對於被長期封禁的用戶(如A23),若申請人放棄改進,請問是否還將其頁面移至原子頁面?--Zyszhao.GoodEditor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3月16日 (三) 19:01 (CST)
- 見現行MGP:用戶頁面方針#授權修改。
- 我個人覺得沒看出不能移回原子頁面的原因,畢竟即使移回,有意改進者還可以再次申請。不過你倒是提醒我了,或許可以規定無需向永封用戶請求授權?——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17 (CST)
畢竟在之前的實踐中確實出現了編輯組成員向維護組請求利用Abuse的用戶子頁的情況。(雖然那是個極特殊的情況,涉及少見的因技術安全原因刪除所有用戶子頁的案件)——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1:03 (CST)- (+)同意 對永封用戶請求很可能不會得到任何結果。不過一個a的子頁面被來回編輯總感覺怪怪的。--Zyszhao.GoodEditor (討論頁與用戶貢獻) 2022年3月16日 (三) 23:33 (CST)
- @Zyszhao,北湖3:已增加可以不先向Abuse詢問的規定。另外,也將其適用於了長期未活躍用戶(其中「至少一年」參照了MGP:不再活躍的用戶的規則),雖然目前來說同時滿足「打回後頁面所屬用戶進行過新的編輯」和「長期(至少一年)未活躍」的情況應該挺罕見的(——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03:05 (CST)
- 呃,因為這裡的「用戶」指的是自然人,而不是賬戶。長期破壞者相當於被永封的自然人,而永封賬戶仍可能「轉生」(根據MGP:分身賬戶方針,除非被列入Abuse或者利用分身賬戶繼續破壞,否則永封用戶開新賬戶是「極不推薦」但「不直接違反現行方針和指引」的行為),並且據我所知確實存在這樣的賬戶。鑑於非Abuse的永封用戶仍沒有完全不被萌百接納,且根據本方針任一分身賬戶均可代表該用戶行使對其他分身賬戶的用戶頁面的所有權,這裡暫時還是保留了其權利。
- 不過,這裡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1.詢問者很可能並不知道其分身賬戶的存在;2.詢問後得到結果的概率確實也較小(雖然也只是有七天的等待期,而不是完全阻斷);3.我上面的「理論」可能不能代表這方面的共識。這個問題我想看一下其他參與者的意見。——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14:29 (CST)
關於#用戶頁面的管理
在對用戶頁面的索引一節上的第三段段上,可以修改為
維護組應當在被添加
__INDEX__
的用戶頁面中懸掛{{用戶 個人頁面}},以告知讀者:這些頁面並非萌娘百科的公共頁面,而是個人內容,且可能帶有爭議性。用戶不得在頁面中通過技術手段對讀者屏蔽上述措施(不包括調整自己的個人設置以使僅自己看不到)。
解釋:統一維護組提示形式。防止可能的提示形式的混亂
另在#適應性修訂和其他操作新增一節為
模板:用戶 個人頁面
創建用戶框{{用戶 個人頁面}},並給予巡查級編輯保護、管理級移動保護:(僅作示例,具體內容後續可再修改)
{{Info|type=none |class=infobox-incompleted |color=blue |leftimage=[[File:Warning.png|50px|link=萌娘百科:用户页面方针]] |text='''注意:'''此页面为用户{{User|{{BASEPAGENAME}}}}的'''个人页面''',并非是'''公共页面''',萌娘百科不对此页面的内容或观点负责。<br>如果您认为该页面存在争议性内容,或者通过技术手段使读者误认为此页面为公共页面,可以到 [[萌娘百科_talk:讨论版/操作申请]] 提出举报,或者点击页面右下角的【页面反馈】进行反馈。 }}注意:此頁面為用戶提案/未通过提案[更多]的個人頁面,並非是公共頁面,萌娘百科不對此頁面的內容或觀點負責。
如果您認為該頁面存在爭議性內容,或者通過技術手段使讀者誤認為此頁面為公共頁面,可以到 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操作申請 提出舉報,或者點擊頁面右下角的【頁面反饋】進行反饋。
---黑夜給了我一雙眼睛,而我卻拿它照亮人間(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19:29 (CST)
- 我下午確實想過分兩個層級的問題,還可以要求必須用模板而不能直接加狀態開關,另外#主空間頁面鏈入用戶頁面第3條的管理措施也可以考慮降到這一級。
- 不過這倒不是「可能的提示形式的混亂」的原因,因為我想的是搞成歷史頁面那樣的水印,可以由網站自動生成,而不是由用戶自己或維護人員添加。不過二者(技術手段+維護手段)都有或許也可行。——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22 (CST)
- 抱歉,剛才在寫這段話的時候沒想到這一點.如果真的可以像您所說自動生成水印的話,那的確不太可能出現形式上的混亂.--黑夜給了我一雙眼睛,而我卻拿它照亮人間(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30 (CST)
對爭議內容相關的疑問
提案里直接添加了一句「用戶有權在不違反站點規範的前提下,在用戶頁面適當發表具有爭議性的個人觀點」,我認為不妥。原因是可能會有用戶因為這些話添加見證內容或其他不當內容。雖然該條的寫入想法是正面的,但我覺得在實踐中可能反而會使得爭議內容增多,所以我認為不如不提。不過允許維護人員在用戶頁面標記爭議內容我覺得或許是一個不錯的新思路。--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6日 (三) 19:32 (CST)
- emmm,本意是「權利和義務相統一」這樣的思路,同時也是希望保護用戶的合理權利,以應對更激進的觀點(不得在用戶頁面寫任何爭議性內容)。但是你說的也有道理。——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25 (CST)
- 我個人覺得這玩意應該是鼓勵用戶在個人頁面表達一些與ACG相關且主觀性更強的非zz性爭議性觀點,比如對某些愛好者社區、作者、IP,乃至某一類內容的激進觀點或者「暴論」。——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2:49 (CST)
- 或許可以考慮修改措辭,諸如「萌娘百科不鼓勵,但不完全禁止用戶在用戶頁面適當撰寫爭議性內容;同時,相關用戶有義務採取妥當措施,表明這些內容不代表萌娘百科,防止造成讀者誤解。」這樣。另外,我認為「爭議性的個人觀點」是「爭議性內容」的一部分。--QAO-LP0 (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0:52 (CST)
- 完成 @wenzuxiaot,北湖3,Qaolp0:已參考Qao的方案修改。我個人覺得「爭議性的個人觀點」和「爭議性內容」還是有一點微妙的差別x(前者更傾向於主觀?),另外也是為了儘可能囊括應該囊括的情況,所以還是同時保留了二者;不過總之這個改不改應該不影響實質性的判斷。——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02:54 (CST)
對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章節的疑問
申請改進被打回頁面一章節里的規定我認為有些曖昧,話還可以說得更詳細一點。另外,在48小時內完成改進我覺得還是有點過長了,畢竟平時維護人員也沒說等48小時質量依然低下才刪除。我其實更傾向於讓用戶在對應用戶頁面改完再移動回主名字空間。--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6日 (三) 19:36 (CST)
- 這裡最主要的原因是,申請改進者不一定能在維護人員批准後就第一時間注意到並有時間投入到編輯工作中,畢竟維護人員也不一定能在其提出申請後就第一時間審批。也就是說,這裡的計時是從維護人員的操作開始,而一般的新條目巡查是編輯者自己的操作(創建頁面)開始計時。
- 不過從這一點出發,確實維護人員批准後直接移動+掛模板不是最好的辦法。你說的讓改進者自己改完再移動(當然這裡不能像原來一樣還要二次審核),或者讓改進者自己移動、移動後在不超過48小時內完成,我覺得都可以。
- P.S.「48小時」這個數值本身是參考了{{施工中}}的最高上限,以及萌娘百科:方針#關於頁面的重寫的規定。
- ——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35 (CST)
- 完成 @wenzuxiaot,星海子,Zyszhao,屠麟傲血:已根據共同意見,改為由申請人在用戶子頁改進完成後自行移回。另外考慮到可能的條目更名,將類似於「原位置」的表述都調整為了名字空間。總之改完之後應該已經給維護人員和改進者都賦予了相當靈活的操作空間。——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02:29 (CST)
- (~)補充 這裡我仍然採用了維護人員接受請求後就掛{{施工中}}模板並開始計時,主要是為了便於持續追蹤此類頁面,同時我覺得即使從批准起算,48小時也算是比較合理的期限,並且實踐中還可以放鬆要求(比如只要不是48小時一點沒動就行)。——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02:39 (CST)
- 到時候提醒我一下在過濾器83添加
& !(user_name in moved_from_recent_contributors & moved_to_namespace == 0)
—— ほしみ 2022年3月18日 (五) 02:43 (CST)
- 到時候提醒我一下在過濾器83添加
( ? )疑問 頁面改進應當獲取創建者同意時,當前的層級劃分存在問題,應當改為:
若打回後頁面所屬用戶進行過新的編輯,則有意改進者應當先向頁面所屬用戶提出授權請求並獲得同意後,根據前述程序申請改進。但存在下列例外:
- 請求提出七天後,若頁面所屬用戶既未予以答覆,也未再對該頁面進行新的編輯,則請求人可直接改進;
- 如果頁面所屬用戶已經被列入長期破壞者,或者已經長期(至少一年)未活躍,則可以不先向其提出請求。
@C8H17OH——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4月5日 (二) 12:59 (CST)
對#爭議性內容一節內容的問題
|
- 1.2有一處筆誤, 多寫了一個"添加".
- __INDEX__提了一兩遍, 不清楚是重複了還是確有必要說兩次. 謹在這裡提一下.
- 這裡對爭議性內容提出了單獨管理要求, 但"爭議性內容"是否有較為具體的判斷依據? 比如對一部劇情有爭議的番的個人解讀算不算爭議性內容? 對已收錄的敏感事件的客觀記述算不算爭議性內容? 這一點可能比較複雜, 就是想到提一下.
- 建議把不得模偽裝成萌娘百科名字空間的公共頁面單獨列出來而不僅局限於爭議性內容, 同樣要求必須在顯著位置聲明為個人頁面. 比如我在用戶頁寫一篇沒有爭議性的東西(當然不會像User:安少賽高/萌娘百科/全條目結語這麼離譜), 然後把頁面偽裝成萌娘百科論述甚至是指引方針, 肯定不合禮法, 但不違反方針.
——From Ithea a.k.a. 淮南皓月 2022年3月16日 (三) 19:40 (CST)
- 前兩點是筆誤,馬上修正,感謝指出。後面的我稍後匯總考慮一下上面的相關觀點。——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11 (CST)
- 建議將萌娘百科:方針#需要進行存廢處理的情形中「萌娘百科與幫助頁面」下「偽裝為站點方針或指引的頁面」一條移動到「所有頁面」下以覆蓋此類情形。 —— ほしみ 2022年3月16日 (三) 20:22 (CST)
- 第3點的話,確實是個相當麻煩的問題,就像主空間裡對{{敏感內容}}的認定一樣,暫時只能依靠維護人員裁量。對於你提出的兩個情形,第一個我認為不算,除非言辭過於激烈或者有引戰嫌疑。第二個我傾向於認為算,但需要看一下具體的內容才能斷定,畢竟提出這一段草案的導火索就是所謂的「2021年6月7日NGA明日方舟版塊被炸版事件」;並且不同於公共頁面,用戶頁面還有「未經允許不得編輯」的一層「保護殼」,因此很難認為某個用戶頁面是所謂的「客觀記錄」,這一點在前述案例中也有體現。
- 第4點的話,首先對於達不到爭議性內容的個人頁面,結合第3點的第一個問題以及上面#關於#用戶頁面的管理一串的建議,我贊同可以用比爭議性內容更低一級的模板來處理;另外其實大部分「遵紀守法」的用戶在寫這類時都會主動懸掛
{{info|本页面不是萌娘百科的政策}}
之類的模板等以避免誤解。 - 其次對於你提到的這個
頁面( ),我個人覺得已經是掛{{用戶 爭議性內容}}的程度了( - 最後對於你和星海的具體建議(把禁止偽裝適用於所有用戶頁面),我覺得可以,並且或許可以與MGP:用戶頁面方針#冒充他人和假冒身份合併?不過這裡有一點是「用戶個人論述」的存在,以及用戶沙盒的存在(
User:C8H17OH/萌娘百科:用戶頁面方針這個頁面現在也是偽裝方針的頁面doge)。總之我想強調的一點是,重要的不是一定不能怎麼樣,而是無論幹什麼都應該恰當聲明。 - 我現在思路也比較亂,可能回復得不是太連貫,還請見諒。
- ——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0:59 (CST)
關於索引魔術字
為什麼不直接禁止在使用者命名空間使用「__INDEX__」?有什麼特殊情況是需要設置索引特別讓搜尋引擎搜尋到的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3月16日 (三) 21:02 (CST)
- 提醒一下,提案里不要按【添加話題】生成二級標題(
- 維基百科以前不也是沒禁止手動INDEX嘛()主要是我暫時不想一步走得太多,畢竟默認NOINDEX、可以手動INDEX是當前的後台設置
,也不需要《這兩周》。 - 去年12月徵求意見時也提到了這個問題。再看看其他人的觀點吧。——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6日 (三) 21:09 (CST)
- Liu之前說「鑒於仍有可能偽裝成條目」,如果對是否直接禁止使用者命名空間使用「__INDEX__」還感到不安心的話,個人(&)建議 設立這樣的一個過濾器:
(action == "edit") & (article_namespace == 2) & (added_lines irlike "__(INDEX|索引)__")
,警告,標籤,來加強監視和提醒一些這樣的操作。我認為不會有太多人刻意希望自己的使用者頁面被搜索到,故應該不會有增加負擔,這樣出現問題也容易及時發現,如果問題嚴重也可以此為據進一步限制__INDEX__的添加。--小萌貓-瀧澤さくね(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00:10 (CST)- NOINDEX和INDEX本身就是君子協定,流氓引擎基本不遵守這玩意兒,我覺得無所謂。 —— ほしみ 2022年3月18日 (五) 01:02 (CST)
- Liu之前說「鑒於仍有可能偽裝成條目」,如果對是否直接禁止使用者命名空間使用「__INDEX__」還感到不安心的話,個人(&)建議 設立這樣的一個過濾器:
來自Hooonooka的提問
首先被永久封禁的用戶的User頁的替換是否應該有所說明。
此外關於爭議問題,辛醇你說「激進過於「暴論」,照樣是會被掛Template:用戶 爭議性內容的,很難說「鼓勵」,我只是說「允許」。但前不久通過的萌娘百科: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對於人物評價一欄中說明「撰寫條目內容時,應實事求是,保持客觀視角,謹慎使用極限詞彙,避免失實或誇張的描述。」
既然User頁和條目頁面不同,允許用戶描述和論述爭議,但出了要求用戶對於爭議內容的觀點不代表萌娘百科以外,是否應該對如何描述爭議作出規範,如無論用戶對爭議的觀點立場如何,避免使用爭議熱烈或語調激昂的文句來描述爭議。--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13:27 (CST)
- #維護性修改:「維護人員有權:2.進行本方針和其他方針、指引所允許或要求的維護性修改。」這裡已經給維護人員依照其他方針修改用戶頁面提供了依據,故我認為可以不用重複規定。
- 我個人的觀點是這樣的;用戶頁面畢竟不是公共頁面,我一直認為對其內容的要求不應高於全站性內容規範(#違規內容),而不宜將對主名字空間的要求加於用戶頁面。
- 另外實操方面,這種要求的可行性也是個問題,包括如何判斷何種程度是越界(雖然對「爭議性內容」的認定也很複雜),以及發現後如何處理。
- 當然我知道維基百科在這方面比萌百要求更多一些(「一句話觀點」),不過基於萌百此前的傳統自然不能照搬。總之我個人暫時不希望加入此類規定;或者也許可以加兩句建議而不是強制性規定…?——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15:03 (CST)
- ( ¡ )題外話 提案討論區的三級標題最好還是按主題描述而不是按發言人吧,如果方便歸納主題的話。——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15:05 (CST)
- @C8H17OH我也認為用戶頁的內容要求不應高於全站性內容規範,可能我前面的描述沒說清楚,我個人認為可以在方針里對描述爭議的問題提供建議,但我認為,只有一種情況才要求刪除內容:在用戶頁發表「暴論」後,對涉及「暴論」的頁面進行無意義內容的破壞(雖然這種情況目前來看很罕見—)。--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3月19日 (六) 09:52 (CST)
來自 厚禮謝 的疑問
#爭議性內容里,「明顯模仿主名字空間的結構、語氣」能否細嗦一下?使用第三人稱寫內容(如:xx喜歡吃麵)算嗎?
結構又是指什麼?萌百現在的專題多如牛毛,難保寫用戶頁的時候不會和什麼專題撞上了或者其他。舉個例子,用戶:雪喵2023現在的用戶頁如何?需要整改嗎?
範圍界定不清楚很容易引起問題啊。—厚禮謝來喝茶吧 2022年3月18日 (五) 20:13 (CST)
- 首先,這裡說了是「根據是否存在以下因素綜合判斷」,不會只因為模仿條目結構或語氣就認定為偽裝,只要做好其他方面(不去做標題替換等,最重要的是留下顯著的聲明)就不會觸及;說到底,這個條款是給被認為可能在故意欺騙讀者的人準備的(可以了解一下我上面提到的「NGA炸板」頁面相關的處理過程),並不會經常性地對一般的、無惡意的編輯者動用。
- 並且,按提案目前版本,「不得偽裝成條目」只是爭議性內容的要求,而不是所有用戶頁面的要求;雖然上面也有觀點提出將其適用於所有用戶頁面,但如果這樣的話要求只會放得更低。——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9日 (六) 14:35 (CST)
- (~)補充 用戶頁面本身就是相對自由的地方,這個方針的大部分負面性條款都是針對少數人的,宗旨就是儘可能讓大家平時做的事不受影響,同時讓維護人員有依據去識別和處理那些在搗亂的人。——C8H17OH(討論) 2022年3月19日 (六) 14:45 (CST)
來自Irin的提問
這個用戶水印在某些含有表格的用戶頁(如User:Irin/LLBGD)中有點過於擋視線且影響觀感了。如果真的需要水印的話,能否換一個幾乎不影響觀感的水印呢?--Irin依凜>ω<(討論) 2022年3月27日 (日) 16:40 (CST)
- 以及為什麼像是User:4O74Y74L74J7/bilibili非中文Vocaloid歌曲/百萬再生這種用戶頁就看不到水印?請問這是什麼情況?--Irin依凜>ω<(討論) 2022年3月27日 (日) 21:00 (CST)
關於主空間頁面鏈入用戶頁面
我注意到提案中有提到用戶子頁面可以以外部鏈接的形式作為參考資料,這是一個較大的改動,但我認為參考資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 ほしみ 2022年3月28日 (一) 05:20 (CST)
- 同樣的,我認為有一些用戶論述、用戶自行撰寫的幫助文檔,作為參考資料來鏈入Help和Project名字空間,但可以視情形採用固定頁面(URL包含curid)或是固定版本(URL包含oldid)的外部鏈接。具體怎麼視情形可以再討論,例如,用戶論述/用戶自行編寫的專題指南等應採用固定版本形式,而用戶撰寫的技術性幫助文檔允許採用固定頁面形式等。 —— ほしみ 2022年3月28日 (一) 05:51 (CST)
關於用戶頁面的保護
雖然我有保護方針的修訂計劃,但是還是打算先在這裡提一下x
當前除去機器人方針規定的機器人相關頁面保護,保護方針規定的技術性保護、遭到多次破壞後需要保護、僅限維護人員編輯的較為重要頁面、特殊情況之外,還有以下頁面或標題被保護:
- User:Hansei
- User:Amahikari Hakuryuu
- User:CFSO6459/萌娘百科保存計劃/冰娘
- User:HetmesAskalana/迷惑行為大賞/Archive/Chapter/「愛」之深恨之切 (未見破壞行為)
- User:衛宮/萌百苦力 (註:頁面所屬用戶不再是巡查姬)
- User:Nostalgia (註:頁面所屬用戶不再是巡查姬)
- User:YOONHA~1.PAR
那麼,如果有用戶無合適理由請求保護頁面,是否應該受理?個人認為迷惑行為大賞、唱唱反調等頁面如需要存檔保護是應當允許的,而一般性的保護不應受理。
另外,開放編輯的爭議性頁面、用戶論述或幫助文檔可能也可以有適當的保護措施。 —— ほしみ 2022年3月28日 (一) 06:20 (CST)
- (~)補充 我記得有一個名字為a開頭的用戶,他的用戶頁模仿了編輯頁面的效果,我認為也需要保護……可是名字忘記了,另外記得的就是他最後一次編輯應該是在20年。—厚禮謝來喝茶吧 2022年4月6日 (三) 00:18 (CST)
- ( ¡ )題外話 本人用戶頁主頁為自助申請白紙保護以防止其被其他人創建,當時的申請內容在用戶討論頁下。本人認為用戶頁的創建與否完全取決於用戶自身,白紙保護這一手段可以確保其不被其他人惡意創建。_USER:YOONHA~1.PAR(留言)2022年4月7日(四)02:34:08(UTC)
關於用戶頁面的嵌入使用
「因維護性需求或測試需要……可以在……公共沙盒/測試性頁面和其他需要的頁面中嵌入用戶頁面。」是否需要加上「臨時」,或者「在完成維護/測試後應及時移除嵌入」這樣的表述?From Sucaiking the WAFighter at 2022年4月6日 (三) 09:06 (CST)
關於#爭議性內容
{{用戶 爭議性內容}}模板的懸掛與移除對於用戶組是否有要求?—厚禮謝來喝茶吧 2022年4月6日 (三) 12:30 (CST)
關於水印
目前用戶頁的水印好像是根據標題替換添加的?是否能有小工具供用戶手動開啟使水印對該用戶不可見?--by Dyhdyh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00:00 (CST)
- (-)強烈反對。現有的水印可以被adb等工具或者f12審查攔截,目前本就是憑良心的水印。如果增設小工具,更會使其失去其所需要起到的作用。--Zyszhao.GE (討論、留名與萌百坦閃組) 2022年4月7日 (四) 01:20 (CST)
- ( ¡ )題外話 說來水印本就是向「不熟悉萌百頁面系統的用戶」進行聲明…… From Sucaiking the WAFighter at 2022年4月7日 (四) 08:02 (CST)
- 我的意思是使水印僅對開啟小工具的用戶隱藏。水印作為一種聲明方式,並不是判斷某一頁面是否為用戶頁面的唯一途徑,能理解名字空間的用戶應該不用通過水印來判斷是否為用戶頁面。如果擔心對新用戶起不到提示作用可能可以把開啟條件設為需要自動確認使用者組?--by Dyhdyh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09:03 (CST)
- 我認為至少需要為維護組和運維人員。--Zyszhao.GE (討論、留名與萌百坦閃組) 2022年4月7日 (四) 09:07 (CST)
- 我認為目前的水印方式相對合理(可以有效防止用戶在自己用戶頁放置爭議內容並將其上傳到各社交平台進行引戰),而所謂「硬核用戶」測試可行性不一定很高(參考B站目前的「硬核用戶」答題,題目和答案較為混亂,如要引入此系統,恐將增大管理負擔且並無太大意義)--Takeuchi.BadEditor (討論與留名)
- 我舉個例子,如User:竺末,您在第一眼看到該頁面時會認為這不是一個用戶界面嗎?但該頁面面仍有水印展示。我不清楚目前添加水印的邏輯是怎麼樣的,但這種標題替換應該沒有顯示水印的必要。假設新用戶註冊時會按順序閱讀頁頂的3份幫助文檔,最早接觸到的有關用戶名字空間以及用戶頁面的信息應該是在MGP:編輯規範#關於用戶頁面一節,這之後水印作為提示或聲明工具的效果就會減小。如U:Zyszhao所說,水印是憑良心的,如果真的有人想拿用戶頁的內容做文章也不是區區一個水印可以阻攔的了的。關於上面「熟悉頁面系統」的問題,通過名字空間判斷是否為用戶頁面應該沒有難倒需要達到優編吧?而且如果設為優編可開啟的話可能會涉及到用戶權限體系,比如,這麼一來是否意味着優編獲得了更多權限?我認為開啟條件設為自確已經足夠。--by Dyhdyh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10:12 (CST)
- 另外,對於硬核用戶,講個笑話,現在已經出現手遊圈那種人身攻擊的題目了……你想想為什麼要加水印?極端一點,有人改名誹謗截圖發貼吧,然後致使某些「魔怔人」再炸一次萌百?而且,不乏自確搞破壞的先例,榆木先生昨天剛被封號。--Zyszhao.GE (討論、留名與萌百坦閃組) 2022年4月7日 (四) 10:16 (CST)
- ( ¡ )題外話 Mediawiki系統可能不支持硬核用戶答題功能--TNLHK(sign •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10:20 (CST)
- 據我了解,現在水印是把所有使用標題替換的用戶頁和所有用戶頁差異頁都打上水印(不知道用戶頁差異頁為什麼會觸發水印),可以考慮提一下達到50編輯,註冊達30日
且最近365日無封禁記錄的用戶即使使用了標題替換也不生成水印(但是這樣好像要搞新的用戶組?),不提議使用自確主要是因為自確門檻很低,大多數破壞者和幾乎所有的A都能達到自確--Takeuchi.BadEditor (討論與留名) 2022年4月7日 (四) 10:31 (CST) - 就算有人截圖出去,因為__NOINDEX__也是搜不到的吧,就算在站內搜到了對未註冊用戶來說水印仍舊存在,如果去搜的用戶有編輯經驗則可以直接判斷出該頁面為用戶頁面,應該不至於被炸吧。關於自確破壞,此前有過這方面的破壞嗎?目前這個水印我看的確實挺難受的
強迫症犯了,反破壞的同時也應該考慮到正常用戶的閱讀體驗吧--by Dyhdyh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10:35 (CST)
- 據我了解,現在水印是把所有使用標題替換的用戶頁和所有用戶頁差異頁都打上水印(不知道用戶頁差異頁為什麼會觸發水印),可以考慮提一下達到50編輯,註冊達30日
- 感覺已經有點歪了……提一點我的看法:與其在頁面上添加水印來防止上傳至社交平台,不如制定或者進一步完善一套規範,授權巡查或者管理更改不合適的用戶頁面(如果當前還沒有足夠完善的規範的話)。當前的水印僅僅是在替換標題的用戶頁面起作用,也正如Zyszhao所言,「可用adb等工具或者f12審查攔截,目前本就是憑良心的水印」。但用戶如果要截圖引戰乃至破壞萌百,且不說去除水印的難度相當小,他的手段也決不僅僅限於更改萌百用戶頁面來達成影響:他可以編輯主空間頁面,截圖,發到社交平台上;他可以用別的Mediawiki平台通過添加圖片和css、js等方式偽造萌百頁面;甚至可以直接P圖來達到效果。那水印能阻擋什麼?如果說是提醒用戶,不如在其創建賬號時就進行要求,或者在其每次編輯用戶頁時都進行提醒,而不是用水印的方式。更重要的一點,當前水印內容是「用戶頁面,非正式條目,不代表萌娘百科立場」;請問正式條目就可以代表萌娘百科立場了嗎?我是不是還要在正式條目里也加一個「正式條目,不代表萌娘百科立場」的水印?不如說只要是共筆性質的網絡百科,百科下的任何頁面都不能也不應該代表官方立場。所以這水印與其說是杯水車薪,用掩耳盜鈴來描述都不為過。至於授權的提議,我只是提供一個方案,但我認為總比添加一個水印更合適。—— 準確,嚴謹,客觀。 2022年4月7日 (四) 10:39 (CST)
- (+)同意 --Takeuchi.BadEditor (討論與留名) 2022年4月7日 (四) 10:51 (CST)
- (+)同意 --Zyszhao.GE (討論、留名與萌百坦閃組) 2022年4月7日 (四) 10:57 (CST)
- (+)同意 --by Dyhdyh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11:02 (CST)
- (+)同意 --TNLHK(sign • talk) 2022年4月7日 (四) 11:08 (CST)
- (+)同意 --Al Birdhaun 2022年4月8日 (五) 21:10 (CST)
- (+)同意 ——少妖某隻貓 (秋葉之靜美) 2022年4月10日 (日) 21:25 (CST)
- (+)同意 ,況且這個水印可以用設置用戶JS使其看不到……真的有什麼實際作用嗎——這句話是釀皮說的,來問問他為什麼或者來看看他還說了啥。於 2022年4月11日 (一) 15:22 (CST)
- (…)吐槽 不想看水印設置下用戶JS不就好了(,比如
document.body.innerHTML = document.body.innerHTML.replace(/z-index: 99999 !important;/, "z-index: -99999 !important;")
--SinonJZH(๑•̀ω•́๑)(討論) 2022年4月7日 (四) 11:18 (CST)
(=)中立 我覺得答題轉正的提案還是有可行性的,可以用在有關升級自動確認使用者的方面,據我所知,許多用戶為了湊滿十個編輯記錄,都只是在各個條目里添點黑幕吐槽來湊湊數的,所以一定難度的答題篩選還是有好處的。User talk:布束砥信(討論與User:布束砥信/簽名板) 2022年4月14日 (四) 19:57 (CST)
- 水印本身是妥協的產物。真要和維基一樣限制,恐怕很多用戶頁都得斃掉,參閱WP:維基百科不是博客、網頁空間提供者、或社交網絡。
- 移動版用戶主頁面不允許標題替換,當然不會有水印。
- 目前沒有提供相關隱藏小工具的計劃,即使有也會限制在維護人員。
- 換一個思路,用戶子頁面可以直接命名為【User:XXX/標題名】,沒必要直接替換為形如主名字空間頁面的【標題名】,這樣就不會有水印。
- —— ほしみ 2022年4月7日 (四) 11:17 (CST)
- 換一個思路,如果換成一個固定說明該頁面為用戶頁面的提示(意見:參考Excel的「凍結首項」、將提示與「目錄」結合、參考討論版的固定標題),可以做到不影響美觀又可以達成提示的目的。再者,要是對方真的有意進行製造輿論等行為,他直接把標題PS不就行了嗎。——少妖某隻貓 (秋葉之靜美) 2022年4月10日 (日) 21:25 (CST)
- 固定頁首不是修剪一下圖片就修掉了嘛(--時間微元 delta time (討論) 2022年4月13日 (三) 18:19 (CST)
- 換一個思路,如果換成一個固定說明該頁面為用戶頁面的提示(意見:參考Excel的「凍結首項」、將提示與「目錄」結合、參考討論版的固定標題),可以做到不影響美觀又可以達成提示的目的。再者,要是對方真的有意進行製造輿論等行為,他直接把標題PS不就行了嗎。——少妖某隻貓 (秋葉之靜美) 2022年4月10日 (日) 21:25 (CST)
提案即將到期
本通知由人工機械體自動發出,可能存在發送時機不對、發送對象不對、重複發送等問題,如有問題請聯繫User_talk:AnnAngela。如果放置位置不對,請協助移動到討論區域。
@C8H17OH 您好,您於【2022年3月16日下午5點26分】發出的本提案即將到期,如不能在【2022年4月15日晚上11點59分】前發起投票,維護人員將會按萌娘百科:提案#投票處理。——AnnAngela-abot(討論) 2022年4月13日 (三) 03:00 (CST)
- 機器人計算錯誤,為2022年4月14日晚11點59分到期,提案已結束。—— ほしみ 2022年4月15日 (五) 03:41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