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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提案/未通過提案/對現有去職程序的修正案(20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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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在新的與投票有關的6月提案通過後,社區於近日又處理了一項彈劾案。該彈劾案的運行過程(其中出現了用戶個人請辭與彈劾案投票發生衝突的情形)以及相關事項的處理讓我們認識到了,之前的提案在實際執行中仍然可能會存在一些漏洞,而現存方針在某些具體的方面仍存在一定缺陷。因此我們在這裡提出一個新的提案,對上述的問題進行彌補。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2018年7月21日 11:09 (CST)

正文

本提案將針對萌娘百科:方針-用戶權限體系-去職降職條件進行修正——

維護組成員的辭呈提出渠道

對管理員去職降職條件第三條「因學業工作結婚等事物需要暫離的,自行申請後移除權限。」修正為:

  1. 自行申請

此外添加兩項說明:

  1. 辭呈必須通過以下任意一個渠道提出,否則皆為無效。
    1. 討論:討論版。
    2. 任意一位在任的行政員的個人討論頁。
  2. 因學業工作結婚等事物需要暫離的,一年內重新申請時只需證明符合申請要求,無需再次投票。

對於巡查姬去職降職條件第二條「自行申請」添加一項說明:

  1. 辭呈必須通過以下任意一個渠道提出,否則皆為無效。
    1. 討論:討論版。
    2. 任意一位在任的行政員的個人討論頁。

請辭和彈劾衝突的處理

在管理員與巡查姬去職降職條件第五條「彈劾投票」增加說明:

  1. 若管理員/巡查姬提出辭呈的同時,有用戶提出對該管理員/巡查姬的彈劾案,則依照下列規則來處理:
    1. 若彈劾先於當事人的辭呈發出,則先執行彈劾案,擱置當事人的辭呈直至該當事人的彈劾案結束(對於彈劾案的截止時間,如果彈劾通過,彈劾案結束時間以行政員正式執行為準;若彈劾案未通過,則以彈劾案投票截止時間為準)。
    2. 如果當事人在彈劾案提出前主動提出辭呈,則彈劾案擱置,直到行政員對該辭呈處理(如果辭呈通過,則擱置的彈劾案直接結束)。

對於因多次未參加投票而產生的去職

  1. 對於管理員去職降職條件的第二條和巡查姬去職降職條件的第三條「連續4次或一年內50%以上(以先到達者為準)投票(包括提案投票與人事投票)都未參與的」一段增加說明:
    1. 此處的「一年」指自最近一場投票截止之日起向前一年內。例如:最近一次投票截止於2018年07月26日 00:07 (CST),即按照2017年07月26日 00:07 (CST)~2018年07月26日 00:07 (CST)內發生的所有人事投票與提案投票來計算。
    2. 此處的投票只計算有效的得出了結果的投票,中途發起人被撤回或實質上放棄,以及因其他原因中止的均不計算在內。
  2. 對現存方針去職條件一節中「該管理員將會受到警告」一段增加說明:
    1. 在每次人事與提案的投票環節開始時,管理團隊應當檢查即將滿足去職條件的人員,並在其個人討論頁發送提醒。


討論區

關於請辭與彈劾衝突的處理,提案中的方案是「彈劾案提出後再提出的辭呈無效」,另有一個方案是「彈劾案進入投票環節後再提出的辭呈無效」,這裡一併提出,供大家選擇與參考。--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11:46 (CST)

支持「彈劾案進入投票環節後再提出的辭呈無效」,即使行政員撤銷其職務,投票仍應繼續,如果投票通過則視為被彈劾去職,如果投票未通過則視為請辭。--宮本美代子 2018年7月21日 (六) 12:55 (CST)

偏向於「彈劾案提出後再提出的辭呈擱置」。不管關於彈劾結果撤職和請辭撤職有什麼區別萌百有沒有明確的規定?有區別這個提案才有目的。
不過請辭發在討論版上比較好,對各方面來說都好。--月與花名,直雀樂,奏精靈歌。 2018年7月21日 (六) 13:40 (CST)

@月の乐精灵鑑於站長的討論頁上有說明接受彈劾等人事事項,也可以將其加入在內。
另外請辭和彈劾的區別上面已經寫明了,這次修正特意要求(只有)「因工作等現實事務原因暫離」的管理員辭職後,在一年內申請復職的,方可跳過投票程序。--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14:27 (CST)
@北极星与南十字不不不我才發現我打錯字了,我的意思是被彈劾如果比起辭職沒有什麼額外處罰的話,那其實兩種操作除了自行和被迫就沒什麼別的區別了。這點對於彈劾走完整程序的必須性有很大影響,同時也會影響到上邊這則提案的完善方向--月與花名,直雀樂,奏精靈歌。 2018年7月21日 (六) 15:35 (CST)好像逼逼的有點多了orz
彈劾就相當於一個記過,表面無實質影響,但再次申請任職會很困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再次任職。-覺-古明地戀討論) 2018年7月23日 (一) 23:00 (CST)

(&)建議 提出辭呈時不管在哪個頁面都應該使用Ping模板通知所有管理組成員(全體管理員+全體巡查員)-- Momo 2018年7月21日 (六) 17:04 (CST)

沒有必要。目前能夠對管理員或巡查員除權的僅有行政員。我認為即使提出辭呈需要通知,只需通知行政員即可。--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8年7月21日 (六) 22:06 (CST)

我的意見是:辭呈應該可以在任意時候提出,任意時候都應該是可以處理的,但批覆時間和效力不定。如果要說我的理解的話→_→問題其實有很多,解釋上具有很多歧義。

投票

  • 投票是一種表決手段,可以適用於共識性提案、人事任免案、政策修正案以及一般矛盾糾紛解決。前三者通稱提案,適用提案的規則,一般矛盾糾紛應優先適用衝突解決流程。

投票流程的開啟與結束

  • 提案投票的開啟,必須保證已經通知到各方當事人,保證其知情權。通知手段可以是在討論版使用{{ping}}、用戶討論頁發布的正式通知、電子郵件的聯繫或在其他社交媒體上留言的方式聯繫。後兩種未公開的聯繫方式必須配合前兩種公開的通知進行,以證明已盡到通知義務。自動確認使用者除非是提案所涉及的當事人,否則無須額外通知,所有的巡查員與管理員都是提案的當事人。
  • 提案提出後需要經過5到7天的討論(至少包含1個周六或周日)才能開啟投票。
  • 投票開啟需要由任意的巡查、管理根據討論意見決定是否需要開啟,在正式開啟前應於討論區內徵求他人意見。
  • 投票開啟後有遺漏某些需要通知用戶的情況,可以在投票結束前3日的任意時間補發通知,超過期間後補發的應當延長投票時間1日。
  • 投票流程結束後因遺漏通知導致未能及時投票的,視為放棄權利,不計入本次投票的未參與投票者,但相鄰兩次的未參與投票依舊視為連續的不參與。
  • 投票結束後進行計票,未投票者不得補票。

投票權的調整

  • 提案發出後、投票流程開啟後發生的人事變動,不影響在此次投票中具有的投票權。自動確認使用者提權後依舊當作自動確認使用者處理,管理員、巡查姬降權後依舊當作原職務處理。
  • 投票權於發起投票時確定。投票開始後獲得的管理員、巡查員權限,不能用於正在進行的投票。
  • 提案過程中提交的辭呈照常處理,在辭呈批覆前依舊具有原職務的投票權。
  • 投票過程中提交的辭呈照常處理,但在辭呈批覆前不具有原職務的投票權。
  • 投票過程中因特殊情況緊急降權的,本次投票中依舊具有原職務的投票權。
  • 人事任免案比辭呈具有更高效力,人事任命案不會因為對象原職務的變更而失去對象,辭呈會因為自身職務的變更而發生變化,可能導致失效,辭呈失效時無須批覆。

投票的有效性

  • 同意或反對的理由因正確使用中文、英語、俄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等通用的人類語言,只包含有擬聲詞、字符畫、顏文字、火星文、emoji表情、圖片表情包、字母與數字的隨機組合、特殊符號的隨機排序其中的一項或多項的視為無理由。
  • 粗口、謾罵、人身攻擊等不和諧的表述,不屬於理由。判斷是否和諧應以用戶所使用的語言的讀音和具體含義來解釋,而不考慮其他語言文字中的諧音等問題。
  • 理由描述應控制在200個字符以內,超出部分應在討論區內發布。過長理由在提醒後任未整改的,視為無效票,不視為參與投票。
  • 不能對其他用戶的表態進行縮進回復,應在討論區內at其他人進行回復,縮進回復不視為有理由的投票,不視為參與投票。
  • 維護人員在不改變文字內容的情況下,對縮進回復的排版修復不視為篡改投票內容,該票依舊按照其原有含義解釋,與其他有效票具有相同效力。

--九江喵~ 2018年7月21日 (六) 17:44 (CST)

أنا لا أتفق مع القاعدة الأولى حول الفعالية. Las razones para el consentimiento u oposición deben garantizar que otros participantes puedan entender. В противном случае это недействительное голосование. --宮本美代子 2018年7月21日 (六) 18:13 (CST)
@宫本美代子其實有效性第一條是為了阻止一些「政治正確」的爭議。畢竟,你也應該知道,我們中的一些人有時候在闡述自己的意見的時候,可能需要一些古籍、專業術語或者外語詞彙,不能單憑計票員或者幾位巡查員認為這個理由看不懂,就把這個票作為廢票處理,這樣的後果就是會帶來一連串的計票審核以及審核的審核的問題,所以這個第一條的規定只是作形式上的限制,畢竟投票要是誠心想要搗亂,它甚甚至至可可以以把文中序語倒顛合組下一,仍是但然能成為夠懂得讀的由理。所以實際上能否讀得懂很難作為判斷依據,甚至說有些詞彙有些人能get到,有些人就get不到,一臉茫然覺得wtf。至於擴大到人類語言的這個問題,主要也是考慮到雖然萌百確實以簡體中文為主,但也還是有使用其他語言和文字的情況的。畢竟就算是中文區繁體區和簡體區的一些詞彙還是不同的,就像我們從來不說杯葛(boycott)一樣的,粵語區也有很多特色詞彙,總不能說都不能用吧?那要准許一定程度的使用量的話,又要界定很長的一堆細則但是又很難達成共識,說白了就是不具有可行性。最搞笑的是前不久鬧出的上海某教材書的烏龍,他們認為姥姥是標準稱呼,而外婆是方言區的稱呼,所以外婆不能在教科書裡使用,於是就把原文篡改了。因此,一旦准許使用的語言和文字擴大,就只能一次性擴大到全體人類的語言,不然難免有所偏頹,就像fgo中一直被詬病的assassin的翻譯暗匿者一樣,硬是不准使用外語emmmmm。老實說→_→就目前的規定而言,你在實際處理的是時候,人家用一串數字來做理由,比如:1024,這可以算是理由(畢竟某些區域表示樓主好人的意思),但如果按照這第一條來算的話,就不是。反過來說,你使用阿拉伯語在現在的規定下算不算理由?不好說,畢竟沒有涉及到這一塊的內容,但按照第一條來算的話,那就算。實際上就已經是解決了不少的潛在的矛盾了,能節約不少為處理計票矛盾而浪費的時間,這就是個進步,就像圓木到輪子的區別。當然,你要是有更好的方案,也可以提出來。--九江喵~ 2018年7月31日 (二) 01:12 (CST)
@九江月你這個已經可以弄成一個新提案了啊,內容太多,我這裡裝不下。與當前提案相關的內容我會再照着做一定修改。--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8年7月21日 (六) 18:47 (CST)
@九江月要不要考慮一下投票過程中發生意外的未共識問題如何解決?據我所知血蝴蝶的彈劾案和之前某個N開頭的大佬的案子都是在投票過程中發生變故導致投票結果在某種程度上不能達成共識,這方面考慮一下?——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月の樂精靈討論·貢獻)於2018年7月21日 (六) 20:32(CST)添加。
並沒有叫九江喵的用戶--遲昫123討論) 2018年7月21日 (六) 22:50 (CST)
已修改www--宮本美代子 2018年7月21日 (六) 23:10 (CST)
我不背這個鍋,這個鍋讓南十字幫我背(丟人現場)--月與花名,直雀樂,奏精靈歌。 2018年7月21日 (六) 23:39 (CST)

同意「彈劾案進入投票環節後再提出的辭呈無效」,並建議辭呈發起於討論版時應至少知會一位在任的行政員,使得遞交辭呈的兩個渠道具有等同的效率。-覺-古明地戀討論) 2018年7月23日 (一) 20:58 (CST) 同意「彈劾案提出後再提出的辭呈無效」,當彈劾發起時已證明該管理/巡查在某些方面不被他人所認同。同時建議辭呈發起於討論版時應至少知會一位在任的行政員,使得遞交辭呈的兩個渠道具有等同的效率。-覺-古明地戀討論) 2018年7月23日 (一) 22:31 (CST)


@Baskice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AnnAngela弗霖凯云霞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Nbdd0121Rg224Hlwan03PLAcenturionLuenshi007Bbrabbit声优编集者宇文天启Imbushuo九江月幽灵幽灵呦空翊铁拳无敌孙中山目录小妹妹宫本美代子Abc4473,我希望能聽一下維護組成員的意見。--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8年7月30日 (一) 22:39 (CST)

本來就是個義務的活,干多干少都不給一分錢的.能不能先想一下怎麼鼓勵幹活的人啊?
能被社群認可,成為管理或巡查的,多少都是為社群做過貢獻的,怎麼着也給點面子,辭職了就算了,打人還不打臉呢.
我倒是比較在意棄權票這個事的.我認為棄權票應該算參與投票,可以不計票.
--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18年7月31日 (二) 00:32 (CST)
投四次棄權票也不代表會被立即開除,只是需要向管理組說明自己的立場即可。棄權票不算作參與投票是因為防止有人專門投棄權票划水。--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8年7月31日 (二) 21:36 (CST)
本來我是贊成保留棄權票的算是參與投票的,同時不計入總數票,但我現在更傾向於在討論區實際參與討論,但是沒有投票的人算是參與了投票,這樣更能保持匿名性。--九江喵~ 2018年7月31日 (二) 01:12 (CST)
「實際參與討論」需不需要定義?--宮本美代子 2018年7月31日 (二) 14:33 (CST)

個人偏向支持使用「彈劾案進入投票環節後再提出的辭呈無效」,投票本身應當認為是一項不可分割的事務,除非有特殊情況一旦投票開始就應該持續到計票結束,同時利用彈劾討論給予被彈劾人一定解釋的機會,相當於給他一個台階允許其自行辭職。--W3jc討論) 2018年7月31日 (二) 09:22 (CST)

(+)同意 --宮本美代子 2018年7月31日 (二) 14:33 (CST)

我認為這個問題不至於產生提案投票。因為彈劾投票,而在投票前或投票時請辭的人。肯定不符合「因個人原因暫停管理職務」這種原因。以後也不可能由此條復職。對現有的規則進行修改明確即可。 不過最後一部分,【對於因多次未參加投票而產生的去職】我認為可以擴展一下,加大對不怎麼再維護萌娘百科的人員的自動離職處理速度。-- Baskice(talk) 2018年8月1日 (三) 05:47 (CST)

實際上問題的重點在於這份辭呈直接打斷了一次已經進行的投票,自動離職實質性減速了。--Ether(討論) 2018年8月1日 (三) 15:38 (CST)

(+)同意 我傾向於認為主動使用棄權票亦視為參與投票,不計入總數。中立是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關於彈劾的問題,我認為彈劾案提出之後的辭呈可以立即批覆,視為自我辭職;但進入投票階段之後則同意此處的意見,若通過則視為彈劾下台,不通過則視為辭職--鐵拳無敵孫中山討論) 2018年8月2日 (四) 20:41 (CST)

所以涼了?-覺-古明地戀討論) 2018年8月12日 (日) 11:02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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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