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提案/未通過提案/關於MAR模板使用的提案(2020.03.22)
前言
自{{MAR}}
啟用後,兩討論版、特別是提問求助區的站務處理效率和可讀性的確有所提高。但是,MAR這個簡單的模板其實有很強的力量:
- 它可以「關閉」討論串:模板的設計本身即是方便熱心用戶和管理人員在快速瀏覽兩討論頁時可以看到MAR就跳過整個討論串,因此掛上模板後,大部分人應該不會再回復、關注討論串;
- 它可以把討論置入快速存檔序列,如果濫用的話可以欺騙機械人把討論串很快地存檔。
此外,雖然現在大部分管理人員都在用AnnA開發的管理人員小工具懸掛模板,但是也會見到有非管理人員懸掛模板、在兩討論頁外懸掛模板的情況;偶爾,也有普通用戶錯誤地懸掛模板(比如使用status=a(代表「請求被接受」)來關閉自己的問題)、替別人關閉問題等情況。在提問求助區,已經有一些用戶因為不知道何時可以使用MAR模板而困惑。
我希望我們能規範MAR的使用;所以,我希望在萌娘百科:討論頁面的正文末尾、註釋之前增補一個章節,如下方正文所示;以及修改{{MarkAsResolved/auto}}
,將status
值為n
或noreply
時archive-offset
的默認值改為7
。
現在的提案稿和在討論版發出的稿子相比有小修訂,建議曾讀過討論版稿子的朋友不要跳過提案正文。
—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2日 (日) 05:55 (CST)
提案正文
MarkAsResolved 模板
{{MarkAsResolved}}
模板(下稱「本模板」)是快速存檔制度的一個實現方式;它同時可以方便管理人員和熱心用戶快速瀏覽、處理站務。
本模板可以「關閉討論」並且(在有機械人自動存檔的頁面)讓討論進入快速存檔序列;因此,管理人員需要注意該模板的濫用。
在使用本模板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章節和模板文檔。
本模板被視為討論的一部分,sign
值視為討論簽名。篡改已懸掛的模板、在sign
參數中模仿他人簽名等行為同樣視為破壞。
由於本模板可以在特定情況下被移除,不建議用本模板取代留言;不建議在討論版或提問求助區外使用本模板。
太長不看:{{MAR}}
使用速查表
快捷連結 萌娘百科 talk:提案/未通過提案/關於MAR模板使用的提案(2020.03.22)#MAR使用速查 |
本小節是一個歸納性論述。如果本小節與下方一至四條的規定衝突,請以下方規定為準。
誰在什麼時候可以懸掛/移除{{MAR}} ?
| |||||
---|---|---|---|---|---|
討論版 提問求助區 |
懸掛 | 移除 | 重新懸掛 | 二次移除 | 多次懸掛 |
無人回復 | 任何用戶, 在討論3天以上無回復時 |
任何想要繼續討論的用戶 | 任何用戶, 在討論3天以上無回復時 |
任何想要繼續討論的用戶 | 懸掛模板 |
問題已解決 | 管理人員、優編、[疑 1]或提問者, 在問題解決後 |
管理人員:需要解釋原因方可 不建議非管理人員操作 |
不建議非管理人員操作 | 移除模板 | |
請求被接受 /拒絕/擱置 |
限管理人員[改 1] | 管理人員:需要解釋原因方可 不建議非管理人員操作 |
限管理人員[改 1] | ||
請求被接受 /拒絕/擱置 (權限申請類) |
限管理人員[改 1] | 不應移除 | N/A | ||
兩討論版以外 | 不建議使用,但無限制 |
1. 模板的懸掛
- 在以下情況懸掛本模板:
- 在提問求助區,當管理人員確信一個討論串中提出的問題已經被解決時,ta 應當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將
status
設置為r
或resolved
。 - 在提問求助區,當一個討論串的發起者確信已經有人解決了 ta 提出的問題時,ta 應當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將
status
設置為r
或resolved
。 - 在提問求助區,當優質編輯解決了一個討論串中提出的問題時,ta 可以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將
status
設置為r
或resolved
。[疑 1] - 在任意討論頁,如果一個討論串超過三天未有回覆,任意用戶 可以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將
status
設置為n
或noreply
。 - 在任意討論頁,當管理人員處理了討論串提出的請求後,ta 可以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使用任何合適的
status
值標記該請求的處理情況。
- 在提問求助區,當管理人員確信一個討論串中提出的問題已經被解決時,ta 應當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將
- 在有機械人自動存檔的討論頁,上述各項未明文允許的模板懸掛被禁止。
- 無論懸掛原因為何,不得不允許[改 2]隨意修改本模板的
archive-offset
(這影響討論串會在多久後被存檔)。將本模板的archive-offset
值被指定為1或更小可以被視為破壞。 - 無論懸掛原因為何,本模板必須包含正確的必填參數[MAR 1];不得不允許[改 2]懸掛不包含正確參數的模版。
- 懸掛模板時,應當使用替換引用的自動模板(如
{{subst:MAR/auto}}
)或者管理人員小工具;人工填寫模板更容易出錯,因此不被推薦。
- 懸掛模板時,應當使用替換引用的自動模板(如
- 不應重複懸掛本模板。
2. 模板的移除
- 在以下情況移除本模板:
- 在任意討論頁,當管理人員確信本模板被錯誤懸掛時,ta 應當移除本模板;ta 應當提供一小段留言解釋移除原因。
- 在任意討論頁,任意用戶 可以移除
status
為n
或noreply
的本模板,以便重啟討論。
- 不建議進行在上述各項未明文允許的模板移除,但這不是禁止事項。
- 在有機械人自動存檔的討論頁,非管理人員僅移除本模板而不添加留言可以被視為破壞。
- 根據萌娘百科:討論頁面#討論頁存檔,在權限申請討論結束後於對應討論串末懸掛的本模板不應被移除。
3. 反覆移除和懸掛
- 應當避免模板的反覆移除和懸掛。
- 為避免模板的反覆移除和懸掛,且提出以下建議:
- 如果管理人員移除了本模板,建議非管理人員不要再次懸掛它。
- 如果本模板被移除後又被管理人員再次懸掛,建議非管理人員不要再次移除它;
status
為n
或noreply
的除外。 - 如果本模板被懸掛又移除兩次或以上,建議任何人都不要再懸掛它。
- 謹記本模板只是一個方便站務處理用的標記;不應用它製造麻煩。
4. 違規的處理和附錄
- 被禁止或不允許的操作應當被回退;其他用戶應保持善意推定,對初犯者予以提醒而非警告(甚至懲罰)。提醒、甚至警告後仍重複進行這類操作將被視為破壞。
- 注意運用常識。例如,非管理人員做出的、明顯合理的模板懸掛問題明顯已經解決(例如被提刪頁面內容已經變成紅鏈或提問者已經表達感謝)時,非管理人員允許遵循本章1.1.1項之要求懸掛模板;這樣的模板懸掛不應視為違反本章的規定不應當作為封禁理由[改 4]。
- 本章節的規定,不追溯本章節施行前的行為。
常見問題
本小節是一個歸納性論述。如果本小節與上方一至四條的規定衝突,請以上方規定為準。
- 我不是管理人員,我什麼時候可以懸掛這個模板?
- 你可以在兩個情況下懸掛它:
- 任何一個討論串超過三天無人回復;此時,你應該使用
{{subst:MAR/auto|status=n}}
(或者它的同義); - 你開啟了一個討論串請求幫助,然後有人解決了你的問題;此時,你應該使用
{{subst:MAR/auto|status=r}}
(或者它的同義)。
- 任何一個討論串超過三天無人回復;此時,你應該使用
- 在討論版和提問求助區,不要以任何其他理由懸掛這個模板。無需越俎代庖、替他人關閉問題。
- 你可以在兩個情況下懸掛它:
- 我不是管理人員,我什麼時候可以移除這個模板?
- 只有在你想要重啟討論的時候才可以移除這個模板:這可以是跟進一個問題或者提出新的相關問題。請注意:如果你有新的問題,最佳做法通常都是開啟一個新討論串(因為老討論串很有可能無人關注)。
- 建議你只在這個模板顯示「無人回復「、而你又想要重啟討論時移除它:此時你回復了討論,」無人回復「自然就不成立了。不建議在其他情況下移除模板。
- 我可以在提問求助區和討論版外使用這個模板嗎?
- ↑ 目前有三個必填參數:
sign
、time
、和archive-offset
。
提案解釋
增刪改疑
總體解釋
我希望開頭的速查表和末尾的三個問答已經能夠很好的概括這個提案了。如果要再簡化的話,這個提案包含以下內容:
- 在有機械人自動存檔的地方:
- 管理人員(權限組)基本上不受限制;
- 優編可以為自己解決的討論串懸掛「已解決」模板;(見下)
- 非自確和自確只能為自己發起的討論串懸掛「已解決」模板;
- 任何人都可以標記無人回復的討論串(懸掛「無人回復」模板)。
- 不建議,但不禁止在兩討論版外使用本模板。
- 誰都可以刪除模板,但是不建議刪除除「無人回復」類型外的模板。
- 非管理人員刪除模板而不回復討論串可以被視為破壞。
- 設置過小的(<=1)自動存檔間隔可以被視為破壞。
- 為反覆刪、掛模板的行為提出一些處理建議。
—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2日 (日) 05:55 (CST)
優質編輯的權利
因為之前的反對聲音,我認為有必要將這條單獨拉出來討論。
“ | 在提問求助區,當優質編輯解決了一個討論串中提出的問題時,ta 可以在該討論串末懸掛本模板並將status 設置為r 或resolved 。 |
” |
——提案稿,1.1.3. |
我希望允許參與解決問題的優編懸掛「問題已解決」類MAR,理由是獲得優編稱號的編輯者通常已有不少經驗,足夠回答和解決不少提問求助區中的問題。這個模板是方便處理站務的標記;允許已受社群信任的優秀編輯者幫助新人、協助管理人員應該是個好事。
在我上次提出這個建議的時候,兩位巡查提出了反對,理由是「優編的性質是榮譽,而不是職位」。但,我不認為這個建議會讓優編的稱號職位化;它給予優編權利(privilege)而非權力(power),有效範圍也僅限優編自己參與幫助的串。注意我的提案稿為了限制濫掛模板,在有自動存檔的討論區禁止一切未明文允許的模板懸掛;這一款相當於給優編網開一面,允許他們標記自己解決的問題而不會被條條框框束縛。
當然,本提案剩下的部分在理論上應當完備:提出問題者最清楚自己的問題是否解決,而且在「只能關閉自己的討論串」的要求下幾乎不可能造成無意的破壞;管理人員有足夠權力認定「問題已解決」而「關閉」討論串,而且不少問題和所有請求本來就需要管理人員的介入——由處理者懸掛模板是再好不過了。不過,這個理論建立在「提問者懂得用MAR」的基礎上。雖然(我認為)MAR/auto的自動化已經讓盲掛模板基本上不會出錯了,但是新手不掛模板的可能性還是不小的——不說別的,新手不簽名的幾率都很高。
希望這已經把我的意見和客觀事實陳述的足夠清晰了;鑑於我只看到上述一種反對意見,恕我不能給反對者更多聲音。請在下方的對應討論區發表有關這一款的意見。
—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2日 (日) 05:55 (CST)~
用詞
順帶來解釋一下我的用詞:
- 明文的可能遭致封禁、可以認定為破壞即字面意思,管理人員可以對做出這樣的行為的用戶即時執行封禁。
- 禁止、不可以、和不允許代表做出這樣的行為會遭致警告,如果重複可能遭致封禁;必須同理,代表不做出這樣的行為會遭致警告,如果重複可能遭致封禁。
- 不應當、避免代表做出這樣的行為不一定遭致警告,但在幾乎所有情況下都不該發生;應當同理,代表不照做不一定遭致警告,但在幾乎所有情況下都應該進行這樣的行為。
- 不建議、建議、不推薦、和推薦代表(字面義的)行為推薦;違反建議無懲罰(但可能會被罵XD)。
- 可以、允許僅代表允許(這樣的行為在這個條文下不會被罵/警告/封禁);允許事項不代表建議事項。
所以,永遠不要做出帶「可能封禁」明文警告的行為;除非情況非常特殊,遵守「必須」和「禁止」事項;跟隨「應當」和「不應」條款,要違反得有很好的理由;能做到「建議」和「不建議」條款便做,但不需要死啃條文;「允許」事項只是允許,不必(甚至不應)照做。
- 管理人員指巡查姬,管理員,和行政員。
- 限代表除條文中指定的一類用戶以外,其它用戶禁止進行條文所述的行為。
—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2日 (日) 05:55 (CST)
修訂註:有些地方忘記列出在整個提案稿裏有用到的同義詞了;加入McEndu的建議,寫明總是好嘛。用下劃線標記新增文字。—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5日 (三) 03:53 (CST)
討論區
一般討論
正文第4節(處理和附錄)第2條需要更加嚴謹的闡釋。——From 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3月22日 (日) 10:53 (CST)
- 我的目的就是給判斷封禁或警告等處理留出一定空間……畢竟不希望有人死摳條文舉報之類。你覺得可以怎麼調整呢?我一下想不出很好的重寫方法。
- 我們也可以考慮直接刪除這一項,把判斷是否警告或封禁的權力留給管理和巡查。—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2日 (日) 12:44 (CST)
- 我建議闡述為「被提刪頁面(文件/內容)變為紅鏈或提問者已經表達感謝,在此情況下非維護組的MAR模板懸掛被視為合理。」本條也兼容了優編懸掛模板的問題。
另( ? )疑問 當提問者認為解決了問題,實際上沒有,並且提問者也不作進一步的追問和回應(已表示感謝)的情況,是否應該懸掛此模板?——From 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3月24日 (二) 07:38 (CST)- 喔,這個想法好,直接繞過(部分)優編問題XD。那麼修訂成「注意運用常識。問題明顯已經解決(例如,被提刪內容已經變為紅鏈、或提問者已經表達感謝)時,非管理人員允許遵循本章1.1.1項之要求懸掛模板;這樣的模板懸掛不應視為違反本章的規定」,如何?
- 然後,對於這個疑問……你的意思是「提問者覺得問題解決了,感謝後懸掛了模板;但實際上問題沒解決」?這時建議管理人員濫權移除模板,或者直接補充留言「你們沒搞定,我幫你搞定了」之類……如果模板還沒懸掛,「注意運用常識」也是這個意思:沒解決就不要快速存檔嘛。—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5日 (三) 03:47 (CST)
- 我建議闡述為「被提刪頁面(文件/內容)變為紅鏈或提問者已經表達感謝,在此情況下非維護組的MAR模板懸掛被視為合理。」本條也兼容了優編懸掛模板的問題。
建議將分類放在最開頭(section=0)避免討論時誤編輯刪除。——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3月22日 (日) 11:45 (CST)
使用速查中的「限管理員」應為「限管理人員」。 Grandom討論·貢獻 2020年3月22日 (日) 13:28 (CST)
建議添加:
- 限代表除規定的一類用戶以外,其它用戶禁止執行所述的行為。
- 我覺着不一定……」限「目前僅用於MAR速查;這個表格和下面的FAQ同樣僅作為歸納,具體條文我希望下面的1到4條已經寫得很清晰了。況且,「用詞解釋」本來就不是這個提案的一部分(雖然我覺得能推廣是好的)。
- 當然,如果有一定支持的話,我們也可以嘗試把用詞規定寫進基本法Project:方針……—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4日 (二) 01:36 (CST)
討論已經懸掛有一個月了;我沒見到什麼反對意見。要不要考慮開始投票了呢?—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4月26日 (日) 04:32 (CST)
提問者移除已解決模板的情形
- 有時提問求助區內會出現管理人員認為一個問題解決了,但提問者認為沒有的情形。這個時候提問者是否應當擁有移除模板的權利?
- 如果有移除的權利,如果提問者沒有給出理由,是否可以不視為破壞?
マクエンツ(t·c) 2020年3月22日 (日) 14:01 (CST)
- (:)回應 第二個問題:猜測問題對應條款是 2.3 項。要不要考慮降為「禁止」,即不立即視為破壞但會被警告?—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3日 (一) 01:45 (CST)
個人認為提問者應當擁有移除問題已解決模板的權利,若其只是對現有的討論串上提出進一步的疑問,則無需新起一個討論串直至問題解決——BlackShadow★ 2020年3月22日 (日) 18:05 (CST)
- (:)回應 McEndu 的第一個問題和 Leogong:提案稿 2.2 項並不禁止以未列出的理由移除模板;追問是可以移除模板的,僅僅不建議而已。同樣,提案稿第三條以建議為主,可以不遵循。我目前這麼寫的目的是引導新手在有新問題的時候開新討論串,理由即FAQ中所寫:老討論串常常無人關注;以及,偶爾會有人在提問求助區的提問/請求討論串中加上與原串無關的問題,我認為這不是最好的處理方案。—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3日 (一) 01:45 (CST)
關於優編懸掛模板的討論
(&)建議 優編懸掛問題已解決可以再嚴格一點,限優編親自排除了條目/頁面的問題。如果只是口頭上的幫助則需要得到提問者確認,比如提問者感謝幫助,這時僅作為提問者沒有使用{{MAR}}的補充方案。避免優編自以為解決了問題導致模板被反覆移除。 Grandom討論·貢獻 2020年3月22日 (日) 13:28 (CST)
- 不過我覺得不好區分「口頭幫助」和「頁面幫助」,或者說不好給後者嚴格定義……但如果嚴格一些,只允許優編在提問者確認問題解決後懸掛模板的話,優編就只有幫補模版的能力了……(而且,還和上面玄微子的建議重複了。)我覺得,只要像現在這樣,要求優編必須親自參與解決問題才可以懸掛模板就足夠了。巡查們放優編看起來還是蠻嚴格的,我覺得可以相信目前的優編—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3月25日 (三) 03:47 (CST)
個人認為問題已解決應當在問題解決後他人提醒,由提問者自行懸掛;若提問者始終未進行回復再由優編等人替其懸掛,這樣才能確保模板不被反覆移除——BlackShadow★ 2020年3月23日 (一) 09:04 (CST)
- 提問者很有可能是連簽名都不會的新人,不能要求他們會使用這樣的模板。{{MAR}}模板是便於維護討論頁面的一種手段,不應做過多的要求。優質編輯者親自解決問題後懸掛問題已解決模板,我認為可以接受。--W3jc(討論) 2020年3月23日 (一) 11:29 (CST)
擱置提案
考慮到討論版即將改版,本提案的內容很有可能不再適用。因為接下來的討論版結構會有些複雜,僅僅修改提案也許並不合適;我將會重寫這個提案,想辦法讓它適用新的討論版結構並且能夠容納一定的變化(諸如板塊的合併、拆分、和新建等)。到時候應當會在萌娘百科討論:討論版/方針政策提出新的草稿。感謝各位的意見和建議。—COVID退散! 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4月28日 (二) 00:38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