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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讨论: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最终决定权方针提案(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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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页面“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最终决定权方针提案(2021.12.01)”是萌娘百科现有方针、指引或其他规范文件的讨论案

序言

最终决定权,原本作为前站长baskice作为萌娘百科的所有人,所拥有的一项唯一权力。而现时对于最终决定权相关的政策,具有一定程度的混乱。

根据萌娘百科:方针、指引与论述中“(站点基本信息)其仅允许行政员使用最终决定权直接修改或授权管理员进行修改、增加及移除,……”“……(制定与修订方针与指引时)行政员行使最终决定权时不受第一、二条的限制。”的叙述,最终决定权的行使人是行政员。而在萌娘百科:行政员中,并未给予行政员这一权力,反而有“baskice作为行政员的快速降权亦不被视作使用最终决定权”这一强调站长身份的表述。而作为最终决定权自身的描述文档萌娘百科:最终决定权,其地位只是一篇论述,根本没有作为政策的效力(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被上了保护,实际上拥有了政策级别的地位),而且在2021年6月baskice正式离职的时候,该文档被列为失效文档,从而导致了一系列混乱。

本提案将致力于将最终决定权这一权力进行方针化的表述,以求争取社群对这一权力的共识。若提案通过,则本提案内容将替换原萌娘百科:最终决定权的内容,并升级为方针,同时恢复米哈游编辑组事件后续公告发布以来被冻结的最终决定权。若未通过,则维持该公告决定,直到社群达成新的共识。

另,对萌娘百科:行政员有关最终决定权的修订本应在本提案中提出,但考虑到用户权限体系需要大规模修订,因此留待用户权限体系提案时一并写入。[删 1]

——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7日 (三) 10:24 (CST)

提案正文

萌娘百科的最终决定权,指萌娘百科的行政员在萌娘百科网站拥有对网站的重大事项、争议事项等的一次性决定的特殊权力。

历史与意义

最终决定权这一定义,最早由前站长Baskice提出。在当时,这是作为萌娘百科网站持有者自然而然拥有的最终权力。而随着网站发展,一方面随着站长的默许,这项权力行使者扩大到了全体行政员;另一方面,2020年3月起萌娘百科网站由绍兴萌派持有,因此作为网站持有方自然拥有此权力

作为一项最终权力,其一方面使行政员可以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应对,并对方针指引的缺漏进行抢救性解释与补充,另一方面若处置不当,会对萌娘百科网站和社群产生极大影响。因此一方面该权力仅由行政员持有,另一方面行政员应当集体负责,并对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行使者

本权力由行政员行使,且由行政员集体行使。即所有参与站务的行政员应共同商讨该权力的行使。

行政员在行使最终决定权时,必须声明自己使用了最终决定权,并在相关公告或讨论串中集体签名,以表示这是行政员集体讨论的结果。

明确有效声明“不参与站务”的行政员不在此列。例如行政员Etolli“暂不参与站务”期间,可以不参与该权力的行使,其他行政员行使该权力不受其不在场的限制。

运维方要参与行使最终决定权时,应当以官方账户[更多]讨论页贡献上传历史封禁及历史被删贡献移动日志巡查日志用户权限及日志用户查核具备行政员权限的账户名义签名[改 1],且依旧需要和另外的行政员集体讨论。请注意,无论运维参与与否,行政员都应该在行使最终决定权后向运维汇报。[增 1]

当行政员无法确认如何处理时,理应与其他管理员和巡查姬协商探讨处理方法,或者进行公开讨论,[增 2]避免决策失误。但这不意味着参与讨论的其他人员拥有最终决定权,决策依旧由行政员作出。

行使情境

可以行使的情况

  1. 对站点基本信息的修改。
  2. 对方针、指引的直接修改。[注 1]
  3. 遭遇不可抗力或存续危机时,对全站内容进行整改或制定临时政策维护网站正常运行。
  4. 对严重违反萌娘百科政策或与萌娘百科决裂的用户进行直接去职或封禁。
  5. 对违反服务器所在地区法律,对萌娘百科造成不良影响的用户进行直接去职或封禁。
  6. 对站内已经发生的无共识的又急需决议的争议事件,进行解释和处置。
  7. 其他无可避免地需要行使该权力的情况。

另外,最终决定权与行政员的其他权力互斥,倘若行政员行使的权力为行政员自身拥有的其他权力,则无条件不视为行使了最终决定权。对于运维方,同理。[删 2]

不应行使的情况

  1. 作出的决定可以解释为行政员(或运维方)行使了其他权力时。此时即使做出声明,依旧不视为行使最终决定权。
  2. 对行政员自身的去职和除权相关事项。[增 3]

质疑与撤回

最终决定权作为行政员的最终权力,依靠其做出的决定不可被社群直接驳回,但依然可以通过提出质疑的方式请求行政员撤回决定。可质疑的方面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当未声明行使的是最终决定权的时候,询问该决定是否是行使了最终决定权。
  • 做出的决定是否属于不应行使的情境,是否明显违逆了社群的共识。
  • 是否应该通过更加公开的方式进行讨论,能否公开讨论内容。
  • 运维方对本次决定是否按程序已经知情,是否参与了决定。
  • 弹劾程序。

当参与决定的行政员的多数认为该决定有误时,可以宣布撤回该决定。同时,运维方可以通过事后审查的方式直接撤回相关决定。 [增 4]

其他修改

萌娘百科:行政员#行为规范中添加“行政员应合理行使最终决定权,并应当向运维方通报执行意见。”这一表述。[增 5]

修改注释

  1. 完善运维在其中的权责
  2. 增加以完善表述
  3. 依据U:星海子建议添加。
  4. 根据U:Krypton glow等人建议添加
  5. 根据U:SinonJZH等人意见,增加以完备化提案

  1. 根据U:SinonJZH等人建议删除
  2. 合并到下一节

  1. 修改表述以避免出现方针未定事项

  1. 以上均为现行方针中明确规定的最终决定权范围,如有变动应当将相关方针一并修改。

讨论区

最终决定权不应包含修改方针的权限

这是我的看法。同时,对于方针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应使用最终决定权。否则,存在最终决定权被滥用的风险。--蝶影书于蝶翼斋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22 (CST)

赋予这一权限是考虑到原本方针中就已经有明确规定,且确有必要性:对于部分小修订(比如两岸四地方针的小修订,可以参看萌娘百科:方针的编辑历史),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在冗长的提案上(目前也有人提出建立快速提案机制补充这一缺陷,可以参考今年修正案的相关专案讨论)。
而且个人看法,对社群造成恶劣影响的,是错误的决策而不是滥权本身。——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7日 (三) 18:51 (CST)
行政员也是人,错误的决策难以避免,因而必须有机制使出错时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方针的小修改,快速提案显然是比最终决定权好的方案。在我看来,最终决定权应该类似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而非立法权。--蝶影书于蝶翼斋 2021年11月19日 (五) 11:57 (CST)
不止小修订,诸如2020方针修正案这样的大规模系统性修订实际上也绕过了提案体系,在维护组发出、社群讨论之后直接进行了修改。因此作为最终权力,赋予其修改权并无不妥。——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9日 (五) 13:21 (CST)

感觉还是要加一些事后纠错机制之类的

就比如米哈游编辑组这种情况,行政员因为各种原因错误动用最终决定权,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包括且不限于降职、撤职甚至封禁。此外,如果使用了最终决定权,公告对其的解释应该到什么程度?--北湖3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37 (CST)

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通过弹劾程序解决。第二个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个人认为,知晓所有行政员参与讨论即可,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告知有哪些人参与了讨论。——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7日 (三) 23:41 (CST)

唔,我也觉得应当有事后纠错机制,比如说自动确认用户可以在最终决定权行使后一段时间内(1天?3天?7天?)发起对最终决定权行使的质疑,并且可以发起投票驳回这次最终决定权的行使。在现版本的提案中我并没有看到类似机制的有关内容。--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8日 (四) 17:36 (CST)

个人见解是,萌娘百科并不缺乏这样的事后申诉渠道,所以无需单独规定。讨论版不上锁,如果有异议当然可以提出。——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8日 (四) 20:15 (CST)
嘛,我是觉得有必要单独规定纠错机制或者说是驳回程序的。萌百现在只不过说是有异议到讨论版提出仅此而已,社群并没法直接驳回最终决定权的行使。且不止我一个人在1029事件发生之后要求完善纠错机制,而不是仅仅有一个申诉渠道。要不然如果最终决定权的行使再一次有争议的话,势必会再次引发类似1029的事件。直接规定纠错机制,让社群能够有办法驳回最终决定权的行使,比如通过投票驳回,一切都能变简单很多。--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8日 (四) 21:19 (CST)
可以订出一个维护人员或社群成员的覆议比例,超过这个比例,即视为驳回最终决定权行使。——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8日 (四) 21:20 (CST)
(▲)同上 @Ericliu1912@wenzuxiaot或许可以分别定制维护组成员和自动确认用户的比例(维护组2/3,自确4/5?是否还需要让行使该权力时同时联署的其他成员回避?这些需要额外进行确定),当双方均有相应比例以上的成员确定此次最终决定权的行使将会有违行使的初衷(这里不限于产生负面影响,甚至说通过行使最终决定权没有达成对社群的最优解也可以进行复议)时,可以搁置甚至驳回该权力的行使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18日 (四) 22:59 (CST)
(-)弱反对 最终决定权的最终性决定了其不能通过简单的程序进行驳回,不过你依然可以选择直接弹劾行政员本人。——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8日 (四) 23:35 (CST)
比起驳回权力行使,直接弹劾行政员不妥。——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9日 (五) 09:28 (CST)
那如果最终决定权能够被轻松驳回,就说明最终决定权本身就是笑话了——假如一个争议事项被作出决定后能被多数人驳回,怎么还能被称为争议事项呢?真的要给直接驳回的权力,我也只能容许运维方事后审查。——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9日 (五) 10:57 (CST)
唔,我也觉得直接弹劾行政员不妥。如果觉得全社群投票会使得最终决定权被轻松驳回的话,个人还是觉得至少应该让管理员可以集体驳回最终决定权的行使。以前更新姬事件我记得就有过类似情况。--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24日 (三) 18:09 (CST)
(☩)意见 最终决定权不可被驳回,如果说最终决定权还可以被驳回的话,还称得上什么最终呢。从1029事件来看,并非是最终决定权本身出了什么问题,而是做出决定的人犯下了错误。当类似事件发生时社群可以发出质疑以改变做出决定的人的想法,而不是直接改变这个决定本身。——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6:58 (CST)
(+)支持 我也觉得与其说是“事后纠错”倒不如说是“事后追责”——北湖3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18:15 (CST)
(+)支持 这样表述合理多了,我尝试一下添加这样的表述。——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0日 (六) 21:03 (CST)

反对在提案中写入“等待其他提案通过”

先不说别的,本人(-)反对 提案当前关于行政员、官方账户修订中“等待用户权限体系来完善”这样的表述,难道在别的提案通过前,方针里就要摆明了“我这儿还没完善,之后再说”吗?再进一步,若别的提案未通过,这个未完善怕是就成为有生之年了。—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2:18 (CST)

由于专案存在几个提案互锁的情况,率先抛出最终决定权提案实属无奈之举。修订是肯定要修订的,会尽量避免最终出现提案不通过的情况。相信其他专案负责人也会最终给出一个令多数人满意的方案。——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5:39 (CST)
不应该与其他提案挂钩。这是独立提案,先通过了就先修订。——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7日 (三) 17:42 (CST)
已就此进行修正。——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7日 (三) 19:46 (CST)

明确基本信息是什么

行使情境的第一点说明可以对站点基本信息进行修改,但并未明确说明站点基本信息是什么、有哪些。个人认为是包括Template:萌娘百科政策文件中站点基本信息一栏的内容,以及网页底部的信息在内的,但这是不是社群共识还并不明确,这是必须要明确的。--Kedo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4:25 (CST)

哦,这个在MGP:方针、指引与论述中有定义,序言第四段;全部此类文件列于CAT:站点基本信息中。——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4:48 (CST)
啊这,有了就好,但个人(&)建议 可以链接过去或者在对应位置说明一下。--Kedo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5:07 (CST)

关于“声明使用了最终解释权”的疑问

当行政员使用其最终解释权的时候,是否至少应该给出一个使用最终解释权原因的基本意见?由于此项权利事关重大,使用时应当慎之又慎,单纯采取公布使用,加上行政员联署签名我觉得可能不够——比如上一次米哈游组的公告之中,单纯因为运维方参与了联署,仅仅时参与了聆听,结果就运维方是否也有一定错误也产生了极大的争论。

(&)建议 个人有一些小小的建议,或者是看法:

  • 当行政员声明使用最终解释权时,应当由参与的行政员分别公开声明使用该权利的原因,同时对该原因分别进行签名。个人认为集体签名根本不能代表每一位行政员都充分知悉并有着完全一致的看法,更何况非管理成员根本不清楚管理层中究竟有着怎样的讨论。
  • 在公告内容中声明动用最终决定权时,由哪一位行政员最终进行各项操作(如修改,封禁),如果产生了某些不可预见的后果,第一责任人是谁也应当被声明。
  • 运维方User:Etolli倘若处于“暂不参与站务”的时间内,确定其本人不对该权利进行行使时,倘若作为运维方参与了联署签名,那就应当视同其对于最终决定权动用的原因、动用时各项事务的处理过程、动用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完全知悉,同时倘若仅仅是作为旁听,完全不对该事务进行干涉,也应当在公告中进行声明。(倘若其完全未参与则应当由参与的行政员代为声明)

以上。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17日 (三) 19:28 (CST)

(~)补充 貌似在我发布时又有几处改动,因为正在编辑讨论串没看到。提案中增补了一个“或者进行公开讨论”,个人觉得是否对这个公开讨论进行一些简单说明为好。是仅仅在管理成员(行政员,管理员,巡查员)之间保证公开,还是对所有用户都公开讨论内容?是允许在站外(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社交软件的群组等)进行讨论,还是必须在站内的讨论版发起讨论串?对于这样一个“至高权限”,这些最小的、小到甚至有些无厘头的细节问题我觉得都有必要说清楚。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17日 (三) 19:58 (CST)

问题有点长,我挑几个解释一下。
第一点就是,实际上签名这事儿在以前都没有规定,我查阅方针的编辑记录的时候发现有一些声明居然就藏在编辑摘要里面……我的意见是和阁下截然相反的,就是这个声明其实聊胜于无,作出这个声明只是为了防止别人再去钻方针指引的牛角尖。
第二个,执行人不一定是行政员自身,可以是运维、管理员乃至巡查姬甚至可以是自确
第三个,关于运维的情况本人不甚了解,阁下可以移步隔壁的用户权限体系更新的提案,了解最新动向。
第四,讨论是个可选项,考虑到各种可能情况,会有不同公开的级别。比如如果是要对方针进行根本性的修订(比如2020年方针修正案),无论如何都会在讨论版公开讨论的。而如果涉及到法务问题或者是一些隐私问题,这时候恐怕就无法公开讨论了,因此不太可能就此作出详细规定。
——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8日 (四) 00:02 (CST)
(+)倾向支持但在紧急情况时可不做出解释,而是事后做出解释。——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7:04 (CST)
(~)补充 当行使最终决定权时,有必要邀请运维方旁听或将最终结果通报给运维方,而是否做出签名属运维方自愿行为。最终决定权是否公开讨论、讨论的方式都要根据讨论的内容做出改变。——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7:11 (CST)
@TsanconBYin@泠佛.您二位的观点已清楚,不过我还是有一点小小的想法。
我个人觉得这个“旁听”一定要在使用最终决定权使用的同一份公告当中就要说明白。米哈游组事件中10.29那一份公告说的是“经与萌娘百科运维团队讨论后”,而在10.30的公告更新中才提到“此次公告并未有萌娘百科运维方的意志,仅因相关事件可能涉及萌娘百科对外宣传及商务沟通事务,在讨论时邀请运维方参与聆听,基于此在公告中予以联署”,在第二份公告发布之前,对于运维方的指责和争议也在讨论版当中有所出现。“参与讨论”和“参与聆听”或许是两个概念,倘若在10.29的公告里就说清楚了,会否减少一系列不必要的争执?所以对于这种旁听个人认为应该予以说明,使用最终决定权是否有“萌娘百科运维方的意志”。
还有上面添加了一处“并应当向运维方通报执行意见”,那么后续是否可以认为每一次使用该权利时运维方都算作对该权利的使用表示完全知悉?
以上。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21日 (日) 12:08 (CST)
@花落丿天使首先,在1029事件中运维方仅旁听并表示知情,并未对公告及处理结果做出任何干预,进行联署也仅是表示知情。在第一份公告中提出“经与萌娘百科运维团队讨论后”应属错误表达。
当出现类似“快速提案”机制用于替代最终决定权对某些提案进行微小修改后,最终决定权应只用于站内的重大决策。所以当使用最终决定权时有必要向运维方通报执行意见。——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14:41 (CST)

何种情况下无法使用/不能使用最终决定权的建议补充

貌似只写了应该使用的情境,没写不能使用的情境,那我提几个建议:

  • 不参与站务相关的行政员
  • 非行政员自称使用了最终决定权
  • 对某行政员的争议讨论,类似申请管理员不能给自己投票(要是某行政员被讨伐上版然后自己使用最终决定权终止话题那就太荒谬了)
  • 在行政员们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私自宣称自己使用了最终决定权
  • 在能够正常讨论的话题中强行介入使用最终决定权

一点自己的想法,可能不完善,具体内容可以自己重新描述--有点怂的playymcmc007签名请用--~~~~哦讨论爆破) 2021年11月19日 (五) 10:24 (CST)

这里面不少内容既然做出了正面强制规定,个人认为不太需要反面再确认一次。不过其中第三条比较重要,考虑到隔壁提案正在讨论关于行政员的弹劾流程所以就去那边提了一下。——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9日 (五) 11:06 (CST)
一个话题是否能够正常讨论是无法简单进行界定的,所以不应加入限制条件中。——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7:15 (CST)
这些基本上都不需要写进条文,只有避嫌我觉得可能有必要而已。——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9日 (五) 20:44 (CST)

对运维旁听的一些建议

运维旁听最终决定权的决策过程时,相关讨论可能有一部分在站内进行。此时我觉得应该让任一staff(非站长号)在讨论区留个中立的言,表示自己正在旁听。—— 屠麟傲血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22:47 (CST)

很有意思的建议,具体什么讨论情景下应该发表自己正在旁听呢?——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19日 (五) 23:49 (CST)
同意运维声明聆听。这很重要。——给学生戒网瘾(前来找茬⟪讨论⟫爆破 )(劈过的瓜⟪贡献⟫) 2021年11月28日 (日) 17:57 (CST)

最终决定权的行使可否撤销?

如果可以撤销,那么是只要一位行政员就可决定撤销(比如有行政员签名后反悔,划掉签名并声明不同意行使),还是同样需要行政员集体决定(相当于再行使一次最终决定权)呢?——Krypton glow (Talk) 2021年11月21日 (日) 00:23 (CST)

(▲)同上 (我只是发表一点个人看法,还得等提案发起者过来解释)“由行政员集体行使”的话貌似单个行政员不能直接以个人名义行使的来着?所以这算是集体讨论失败,第一次最终决定权行使无效?
( ¡ )题外话 对无懈可击使用无懈可击?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21日 (日) 12:14 (CST)
个人见解是单独一个人宣布反悔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没准会造成更大的割裂,如果这个决定真的做错了,理应是全体行政员对此进行共同反思。不过考虑到我们无法确保以后有没有那种一根筋的行政员坚决反对撤回决定,所以或许“多数行政员”比较合适?——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1日 (日) 20:24 (CST)
@TsanconBYin(…)吐槽 至少按照现行的情况下,如果运维不参与就俩行政员,那咋多数,一个反悔了只剩一个了……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22日 (一) 09:53 (CST)
肯定要考虑完备性的,如果以后行政员队伍增加了,这条就有必要了。——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2日 (一) 09:57 (CST)
(☩)意见 最终决定权的撤销应该是全体行使本权力的行政员的统一意志。——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22日 (一) 14:48 (CST)

在最终决定权之上

我认为整个权力的行使需要注意一点:作为萌娘百科站点的拥有方,运维在公司层面是拥有对站点的处置权(法律意义)的。因此在讨论最终决定权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运维如果对站点的基本信息等问题作出决策时应当如何“走程序”。
当然,如果运维方铁了心明天要炸了萌百在现实意义上是不可抵抗的,不过( ¡ )题外话 因此我认为至少需要在站内的文件政策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譬如修改基本信息页面,进行声明之类。--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22日 (一) 22:54 (CST)
这其实是我一直觉得比较矛盾的一点,虽然要论“最终”肯定是自然而然归属于运维的,但是从实践习惯上来说都是行政代执。这恐怕就是所谓的路径依赖吧
说回这个问题:我在正文内有强调过这个权力的来源,即“来自于对网站的所有权”,所以运维方可以说是自然拥有这个权力的。至于具体执行,如果运维方需要决策,您二位就算不参与决策,作为目前实际主持站务的人员,也有义务旁听并最后签名。我稍后会增添表述完善对运维方权责的描述。——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2日 (一) 23:16 (CST)
社群的「最终决定权」(行政员集体?)与考虑现实因素的「最终决定权」(运维)并不相同。本页面所阐述的应当是哪一种权力?——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22日 (一) 23:47 (CST)
在实际执行上是统一的,即行政员的最终决定权。运维方使用最终决定权也是以名义上行政员的形式——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3日 (二) 23:15 (CST)
(☩)意见 “当运维方行使最终决定权时应由staff组中的行政员在站内发表声明,并标明本次最终决定权由运维方行使。”这怎么样——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2:32 (CST)
(-)弱反对 既然能暂且统一在一个框架下,就不另加条款规定了。——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4日 (三) 17:55 (CST)
( ? )疑问 如果由运维方行使,如何防止其参与站务?——北湖3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18:00 (CST)
为啥要防止运维参与站务……——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4日 (三) 22:26 (CST)
前车之鉴——北湖3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01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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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案程序,现在开启投票。以下通知维护组人员:@蓝羽汇弗霖凯Lyhic星海子SivlovskiAkizukiSaitouRg224Hlwan03Luenshi007Bbrabbit宇文天启平塚八兵衛空翊サンムルVcfch843875618HetmesAskalana不是液氮Func红石小蝈XzonnC8H17OHChko08022003Bete1geuse月 樱 雪Leranjun玄微子一位史蒂夫小乃Qaolp0LUO1PTsanconBYin公的驱逐舰泠佛.西尾哈鲁卡Siw19981998Wrong Scenariowenzuxiaot

以下通知有票权的自动确认用户:@蝶影北湖3Ericliu1912花落丿天使SinonJZHKedoplayymcmc007屠麟傲血Krypton glow

如有遗漏人员,欢迎补充。

——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4日 (三) 22:53 (CST)

管理员

同意
  1. (+)同意 虽然讨论时间确实是过短了,但我还是认为有规范相关内容的需要,至少不要继续让这份成为“失效文档”而给了更多使用它的灰色空间。--Thus Spoke Sivlovski.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20:47 (CST)
  2. (+)同意 虽然但是,如果因为参与率不足而没通过就太可惜了(。-ω-)zzz —— ほしみ 2021年12月1日 (三) 21:01 (CST)
反对
弃权
  1. (∅)弃权 ,,Ծ‸Ծ,, —— ほしみ 2021年11月25日 (四) 00:24 (CST)
  2. (∅)弃权 我对最终决定权这东西根本不在乎,其实也没必要对这种八百年不用一回的玩意做什么措施,爱用就用,用不好就等着砸自己脚。上次没用好是部分人脑抽,现在脑抽的人脚被砸了人也没了,也不用在乎了。等下一次有人脑抽看戏就得了。——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管理员讨论) 2021年11月30日 (二) 22:47 (CST)
  3. (∅)弃权 --饥饿之声-弗霖凯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21:09 (CST)

巡查姬

同意
  1. (+)同意 参与了整个讨论过程,对目前版本还算满意——From 泠佛. (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00 (CST)
  2. (+)同意 实践出真知。--由使用者乐然)撰于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02 (CST)
  3. (+)同意 作为一项本身就不那么墨守成规的权力,虽然自我感觉还有可完善的地方,但也只能依靠实践慢慢摸索了。——Mj2p.gif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03 (CST)
  4. (+)同意 任何茅草屋也好过一片荒原。目前运维和行政仍然是拿着核按钮有权随意开火的状态,我认为任何形式的约束都好过不约束。——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01:18 (CST)
  5. (+)同意 我认为目前版本的部分规定仍需完善,但既然我也说不出一个更好的方案,就在实践中再改善这份方针吧。--By CHKO (Talk) @ 2021年11月25日 (四) 07:43 (CST)
  6. (+)同意 希望未来有更详细的约束。--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25日 (四) 14:28 (CST)
  7. (+)同意 就这个讨论过程来看,我说不好。但我认为当前版本问题不大。--Bete1geuse讨论) 2021年11月27日 (六) 23:13 (CST)
  8. (+)同意 我看完了感觉可以,但是还需要完善--野生的阿卡喵突然出现了并召唤出了她的纸箱!讨论) 2021年11月29日 (一) 01:14 (CST)
  9. (+)同意 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极乐赛博宫酱 2021年11月29日 (一) 06:42 (CST)
反对
  1. (-)反对 对质疑与撤回等内容仍存异议。--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02 (CST)
  2. (-)反对 讨论时间过短,此时匆忙开启投票不能充分反映社群意见,故在此投下反对票。--Vcfch843875618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7:28 (CST)
  3. (∅)弃权 (-)反对 我一直认为社群在此问题上存在巨大争议、不存在明确共识,而本次提案未能就这些问题充分讨论(尤其是最后一个串),投票开启操之过急,故无法赞同。——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00:58 (CST)
    经过重新考虑,认为发起人对提案的意义和社群意见不够尊重,这份方案的实施恐怕不一定能带来益处,故改票反对。——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28日 (日) 22:13 (CST)
  4. (-)反对 不是好时机,可再讨论-- 小乃 (讨论) 2021年11月30日 (二) 01:04 (CST)
弃权
  1. (∅)弃权 个人理解上的最终决定权,就类似最高人民法院吧,一锤定音,就拍板了(当然出问题担直责也是理所应当的)。这种层面上的问题拉出来讨论……就感觉怪怪的。--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1月25日 (四) 14:50 (CST)
  2. (∅)弃权 感觉过于匆忙投票了。 --空翊留言) 2021年11月26日 (五) 00:09 (CST)
  3. (∅)弃权:感觉不够充分。—— LN2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28日 (日) 11:30 (CST)
  4. (∅)弃权 搞不懂。--存在即是罪恶的 Func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29日 (一) 23:01 (CST)
  5. (∅)弃权 限制王法?——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1年11月30日 (二) 01:05 (CST)
  6. (∅)弃权 对最终决定权这一块进行完善自然是好的,但是感觉有点操之过急,还需要把提案打磨一番。请原谅我在这投了弃权。--94 42 233 2001-8 J-JREDiscussion) 2021年11月30日 (二) 06:12 (CST)
  7. (∅)弃权 不满意目前的措施。--サンムル讨论) 2021年11月30日 (二) 16:33 (CST)
  8. (∅)弃权 --已经是一条死鱼的HetmesAskalana 2021年11月30日 (二) 19:54 (CST)
  9. (∅)弃权 过早开始投票了——From 西尾哈鲁卡 (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16:41 (CST)
  10. (∅)弃权 虽然确实是着急用,但讨论过程太不充分了。--Qaolp0 with nightmare (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22:36 (CST)

参与讨论的自动确认用户

同意
  1. (+)同意 皆是好事。—— 屠麟傲血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16 (CST)
  2. (+)同意 这本来就是出现紧急事件后补救性质的提案,有成文约束总比啥都莫得要强。权力的笼子可以继续加固,但首先要建起来。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25日 (四) 07:20 (CST)
  3. (+)同意 虽然该提案仍有诸多瑕疵,但考虑到此类问题已经在萌百造成了1029事件等严重冲突,还是先通过为好(反正比没有强)。对于最终决定权的撤销、行政和运维权责划分等重大问题,建议尽快出台后续修正案。——北湖3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22:50 (CST)
反对
  1. (-)反对 我认为当前开启投票操之过急,目测至少最后两个讨论串仍需要讨论,且此提案并非急迫需要的政策,应当再等待更多的意见后再行投票,因此反对。--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1月24日 (三) 23:19 (CST)
  2. (-)反对 总感觉讨论还没结束。何不推迟投票以凝聚更多共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25日 (四) 19:44 (CST)
弃权
  1. (∅)弃权 该政策固然有急迫需要的性质,但在最终决定权能否撤销、行政和运维的权责划分等重大问题仍有含混不清的地方。——北湖3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12:20 (CST)
  2. (∅)弃权 还有问题未解决,开投票有点操之过急了,因此很难支持。--Kedo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15:37 (CST)
▼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人不具备票权。
  1. (∅)弃权 还没讨论完,别开吧。——给学生戒网瘾(前来找茬⟪讨论⟫爆破 )(劈过的瓜⟪贡献⟫) 2021年11月28日 (日) 17:59 (CST)

无票权用户意见

同意
  1. (+)同意 虽然还有一些事项值得讨论,但至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孤独的人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5:08 (CST)
  2. (+)同意 不管怎么说,规范下来毕竟是好事,虽然操之过急了点。--流浪者-瀧澤さくね討論) 2021年11月27日 (六) 17:35 (CST)
反对
  1. (-)反对 操之过急。--File:苏维埃国旗.jpg社会主义阵营支持者Jingkela1123(参加全俄代表大会)(对人民的贡献) 2021年11月25日 (四) 21:28 (CST)
  2. (-)反对 ,很多问题仍然没有妥善解决,流程规定不清。——「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讨论) 2021年11月26日 (五) 10:37 (CST)
  3. (-)反对 最终决定权(运维限定,不可推翻)不是这么用的,社群共识强制推翻不当操作(有先例,而不是草案里的请愿收回)的规定没有落实,而且一些明明应该交给快速提案程序或者不墨守成规先斩后奏社群后续监督程序的事情,交给最终决定权来大炮轰蚊子,小心萌百宪政危机重演啊……——H2O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22:46 (CST)
    ( ¡ )题外话 星海子的“无效”改票理由造成的后果……小心铸成大错啊……——H2O讨论) 2021年12月1日 (三) 22:50 (CST)
弃权
  1. (∅)弃权 不太好说,我觉得还是进一步讨论最好。—— DaiGui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08:29 (CST)

计票与结论

根据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权的用户为:【管理员】、【巡查姬】、在讨论阶段参与了提案讨论的已注册达30天、遵守方针的活跃【自动确认用户】。在提案有至少2位管理员参与投票时,【投票有效】。

  1. 投票开始时共有5名参与站务的管理员;其中,
    • 2(+)同意
    • 0(-)反对
    • 2(∅)弃权
    • 1人没有参与投票(Lyhic)
  2. 投票开始时共有31名正式巡查姬;其中,
    • 9(+)同意
    • 4(-)反对
    • 10(∅)弃权
    • 8人没有参与投票(AkizukiSaitou、Luenshi007、Bbrabbit、红石小蝈、Xzonn、月 樱 雪、一位史蒂夫、公的驱逐舰)。
  3. 共有6名有票权的自动确认用户参与了投票;其中,
    • 3(+)同意
    • 2(-)反对
    • 1(∅)弃权
  4. 另有7位无票权用户发表了意见,其中一人为无票权用户投出无效票。

当前提案有2位管理员投出有效票,大于等于要求的2名,该提案投票有效

统计计票结果,全部投票之同意:反对票数量为 14:6,同意票数大于反对,且管理员的同意票数不小于反对,提案通过。请管理员根据提案正文内容对萌娘百科:最终决定权进行修订,同时结束对行政员最终决定权的冻结。

感谢全体参与讨论与投票人员的辛苦付出,对于反对票中提出的改进意见,会尽快推出修正案进行完善。——ink=Special:用户贡献/TsanconBYin 这是一张遗漏的二饼请联系失主) 2021年12月1日 (三) 23:5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