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讨论:2021年方针修订专案/草稿名字空间
由于精力有限,平时较难对专案内容进行系统的修改。如有疏漏或更好的想法请在下方指出或直接修改。——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23:40 (CST)
- ( ¡ )题外话 什么时候写成提案啊,我等了半年了_(:з」∠)_——
最低 な記憶 と蓋 を綴 じた僕 ら(废人|来玩数独|来盘chess) 2021年12月5日 (日) 12:30 (CST)
禁止链入
(&)建议 可以禁止除User命名空间外其他命名空间的非talk页链入草稿命名空间。--Kedo(讨论) 2021年11月20日 (六) 00:49 (CST)
用户申请打回草稿至自己用户子页面
(&)建议 虽然用户名字空间大量重复主题的草稿不是我想看到的事情,但不能排除这种情况。个人觉得页面主要贡献者仅有创建者时,页面进入草稿名字空间后,180+3天之内创建者可以申请移动回自己用户子页面,在该页面讨论页或讨论版提出申请。—— 屠麟傲血(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22:19 (CST)
- 创立草稿空间是为了低质量的条目能不再被所有权束缚。如果创建者真的有心改进,没必要申请移回用户子页面。如果是不希望被他人编辑,就违背了共笔百科人人可编辑的原则。页面刚被移到草稿空间创建者就申请移到用户子页面的事情相信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那不过是更加繁琐的打回程序。所以即使允许申请打回,也应当将申请的最早期限设置在草稿创建(较长的)一段时间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草稿页面的公共属性。——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23:02 (CST)
- 如果页面内容均为一人贡献,创建者将页面内容复制保留到用户页下是没有问题的,因此我认为不必设立过多的渠道。此外,如果只是名字空间错误,可以依照 #所有页面 一节的规定打回。而如果是想要创建条目,创建者有义务对自己的创建负责。180天只是暂定的数字,但对新用户而言也已经很长了。而且草稿讨论页可以用来对新用户进行编辑上的引导。——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25日 (四) 23:17 (CST)
既有的被打回用户页的页面该如何处理?
我发现用户页面方针除了删除“申请改进被打回页面”以外,并没有新增关于被打回用户页页面如何处理的任何内容。那么,现有的大量被打回用户页的页面届时将如何处理?此外,这可能也涉及到草稿存在180天后仍未达到最低质量标准后该如何处理(直接删除还是打回创建者用户页)的问题。--北湖3(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16:01 (CST)
- 我是觉得180天后如果无人认领且质量实在是糟糕,应该直接删除。—— ほしみ 2021年12月3日 (五) 16:12 (CST)
- 我个人的看法是将现有的用户子页面均视为自用内容,不追溯。若要处理,就不得不再次陷入用户子页面所属权等问题的辩论中,而 这些被打回的页面的属性长期存在争议。在草稿空间设立后,打回仅可用于明显为用户自用的页面,如个人沙盒、用户页等。而低质量页面应移动至草稿空间。
- 然后,想要改进页面的用户,可以参考被打回的页面,或在编辑时声明原编辑者。站内引用内容比站外要容易核查很多,也不存在版权协议的阻碍。
- 目前的方案是,页面长时间仍未达到最低质量标准应当被删除。因为草稿空间是为主空间而存在的,与沙盒相比,更偏重筹划与协作。因此我反对180天后默认将不合格页面打回。
草稿空间的质量标准定然是低于主空间的,因此若180天后连这个标准都达不到,删除也不会造成什么损失。——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16:43 (CST)- 修改了一下。草稿空间没有最低质量标准。不过目前主空间的最低质量标准也不是特别高。另根据模板设计修正了存在问题的部分文字。——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2月3日 (五) 16:50 (CST)
- (-)弱反对 现有的申请改进被打回用户页的条目制度,应当保留用来处理历史问题。不赞成完全作为用户自用内容,也不赞成一股脑移动到草稿空间。—— 屠麟傲血(讨论) 2021年12月5日 (日) 12:36 (CST)
- (-)弱反对 反对“将现有的用户子页面均视为自用内容,不追溯”并且删除萌娘百科:用户页面方针#申请改进被打回页面这一章节。可以考虑将申请改进被打回页面的操作从“移入主名字空间并悬挂{{施工中}}”更改为“移入草稿名字空间并悬挂草稿模板”。 あめろ 讨论 2021年12月5日 (日) 20:04 (CST)
- 首先,鉴于在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用户页面方针的提案(2021.10.29)的投票中,大量的同意票、弃权票均对MGP:用户页面方针#申请改进被打回页面存在异议,建议在制定草稿空间政策时一并予以修正。但是,如楼主和楼上们所说,打回制度既然已经施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就有必要考虑其存续的时代所执行的打回在该制度终结后的遗留问题,而不宜一抛了之。个人建议参照我最早提出的条文版本,即简单的、没有过于细致的时限要求的“申请—审核—移回”流程;同时可以考虑将移回主空间改为移至草稿空间;同时明确这一节规定仅适用于打回制度存在时所被打回的条目(“XXXX年X月X日前的被打回页面”)。——C8H17OH(讨论) 2021年12月5日 (日) 20:55 (CST)
关于删去MGP:用户页面方针#容错和纠错中“30日内无编辑记录”一行的疑问
由于这条条文就是我推动加上的(原因在User:C8H17OH/Drafts#草案说明有解释过,就是“以防用户沙盒永远地带着错误”),且我不记得在该方针的历次讨论中有出现过明显的反对意见,而且我也看不出这和草稿空间政策的施行有什么必须的关联,希望起草人解释一下想要删去这一行是出于什么考虑。——C8H17OH(讨论) 2021年12月5日 (日) 21:02 (CST)
关于同一“条目”同时存在于多用户子页的问题
同一“条目”同时存在于多用户子页,且已有一名编辑者将其转移至草稿空间(很可能不是这里面完整度最高的版本),这时该怎么处理这几个版本之间的关系?我猜想原则可能是正式条目是各用户版本合理内容的并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保证,或者说怎么在正式条目尽量综合不同用户版本的编辑?当然可能草稿空间正式开通之后出现的“条目”,这种情况会少很多,因为无论完整度如何都会先传到草稿空间了。——6116G(讨论) 2021年12月7日 (二) 18:31 (CST)
我建议到时候直接把{{草稿}}的内容覆盖成新的
因为这个模板本来就是我建的,我还嫌它建得不漂亮呢。到时候直接覆盖就是。
——Nexus Newton:User:Ozpin的备用账号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07 (CST)
哦对了,我就没打算留着那个模板,直接删了吧。没想到你们动作那么快。
——Nexus Newton:User:Ozpin的备用账号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13 (CST)
- 不太一样,一个是适用于草稿空间的,一个是适用于用户空间的,稍微调整了一下命名。—— ほしみ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14 (CST)
哦,明白了。谢了。
——Nexus Newton:User:Ozpin的备用账号 2021年12月18日 (六) 02:1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