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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 talk:讨论版/页面相关/存档/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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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讨论版【页面相关】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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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将条目“兽”和“furry”合并的讨论

两个页面的内容都差不多,而且兽圈里这两个词接近同义。私认为兽人兽(萌属性)的子分类,可以独立存在。--没有敏感词汇的名字讨论) 2021年10月16日 (六) 21:06 (CST)

(-)反对 那么GW的绿皮兽人或者暴雪的兽人是furry吗?非人类生理成分太少,而且GW的绿皮还是植物呢--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1年10月17日 (日) 14:54 (CST)

@暴走的喵兵卫你说的那种当然不是啦,兽人的页面已经区分得很清楚了。--没有敏感词汇的名字讨论)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41 (CST)

关于初音未来相关的急需改进条目

起因是在逛 萌娘百科:急需改进的条目 出现大量初音未来相关条目。
首先是关于模组问题。经查阅发现角色模组在komika维基也被称作服装,简单来说就是游戏《初音未来 -歌姬计划- 系列》中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解锁的角色模型,甚至连亚种都算不上。但这些模组却在 Template:初音未来 中被列为相关角色,对其是否能被称为“角色”个人存疑。

相关条目如下

悬挂急需改进模板:

未悬挂急需改进模板但依然内容量过少:

内容量较为充足:

实际上单个模组能写的内容其实相当有限,不如把内容量不充足的条目合并到《初音未来 -歌姬计划- 系列》介绍模组的子页面中。因为需要对多个页面进行改动并且大段清除大家族模板的内容,所以先来征求一下意见。当然如果有个初音未来专家来做这事更好。
除此之外,初音未来/演唱会 这个急需改进条目是否有存在必要?对该页面内容的更新停留在2017年,而且Template:初音未来演唱会的部分就已经能很好地发挥该页面的导航作用(甚至更方便),且每一个演唱会都有单独介绍的页面,与这个页面的内容是重复的。——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0日 (三) 16:19 (CST)

@般哥的金刚杵唔,你说的关于模组问题的条目都有年头了啊……许多甚至最后一次编辑都已经是七年前了……所以个人更倾向于维持原状而并不赞同把这些远古条目合并到子页面。另外,雪miku樱miku和赛车miku的条目有什么问题吗?--若有所wenzuxiaot(白毛侦探白毛JK) 2021年10月20日 (三) 22:48 (CST)
@wenzuxiaot雪未来樱未来赛车未来这三个条目没有任何问题,是属于根据出场率可以独立存在的初音未来二次人设,但我不觉得其他模组足以单独建立条目,所以在想能不能合并。另外,虽然是积压多年的工作但能将其从急需改进列表去除,减轻巡查人员处理问题的负担不是更好吗……——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1日 (四) 11:55 (CST)
不得不说很多问题就是因为积压多年所以没法解决(——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0月21日 (四) 12:33 (CST)
啊这……那这个建议我个人暂且搁置了……。——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1日 (四) 19:10 (CST)

嘛其实这里有个有可行性的解决办法:移动到条目“初音未来_-歌姬计划-_系列/模组”这里,但是这样一来统计工作的工作量就变大了(包括实装作品,相关歌曲,获取方式之类的)。这个页面建立了以后这些碍于内容无法有效扩充的模组条目自然而然就不需要了。不知这个重任你能承担下来吗? Hamon002讨论) 2021年10月21日 (四) 19:22 (CST)

@Hamon002 其实我正有此意,不过把所有模组整理出来可能有点困难,我准备以知名模组的形式收录这些内容。等我先写个沙盒然后贴上来给大家看下效果。——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15:46 (CST)

整合了一下上面提到的问题页面,但没有加入雪未来、樱未来和赛车未来,欢迎查看User:般哥的金刚杵/sandbox/初音未来_-歌姬计划-_系列/模组。——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18:01 (CST)

um这样就差不多OK了,也有长期维护的价值。至于有些真没啥可说的模组写进去也不必说太多就是了嗯……先扩充吧,扩充差不多了直接移动页面就好,到时候这些需要处理的页面自然就可以处理了。 Hamon002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20:50 (CST)
@Hamon002好,那我开始着手处理这个问题了。——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21:37 (CST)

@Hamon002我突然发现你怎么把图站那边的分类全去掉了……我在模组页面里插入的“相关图片一览”是用来直接跳转图片分类的OTZ——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22:47 (CST)

啊哈哈被发现了……本来想偷偷摸摸搞的。细细一想,PJD上百个模组每个都要建立一个相应的分类的话1.排版会爆炸;2.某些相近的模组的二次创作可能会产生分类错误;3.对于某些已经上传模组的图片进行再细化分类(特别是拿ACUTE这首的常见服装样式模组来举例)这工作量更加爆炸……虽然说有点我一贯的精简主义吧,避免更加复杂的操作起见这么搞了一下,如果有必要恢复的话不妨说一下。 Hamon002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22:56 (CST)
想具体解释的时候编冲了……因为我发现图站的这些模组分类下面有些图实际没有被使用,如果不再分类的话就很难有人看到,都传上去又用不到比较可惜,为了有效利用才设置“相关图片一览”的链接跳转到图站对应的分类之中。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不必考虑到子分类过多的问题,也可以在将来编辑的时候某一模组有2张以上再考虑设置分类?——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23:06 (CST)
hmmm要说一个模组达成2张以上的图片很简单:有些是直接从歌曲封面上扒下来的,到时候反过来歌曲封面搞不好也要加上这个分类。不过讲道理我承认我刚刚那个操作有点陷入滑坡谬误了。嗯先补充着吧,除了已经有的分类以外还有超大量未分类的模组,在搞完之后还得从头统计orz(想想就觉得头疼) Hamon002讨论) 2021年10月22日 (五) 23:17 (CST)
ok就先这么办吧。那这些分类是否需要申请删除?还是说暂时先放着?——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3日 (六) 10:13 (CST)
( ¡ )题外话 虽说我对这个问题帮不上忙,但这里提一个情况:如模板说明文档所言,Template:初音未来现在实际上是一个“弃用”状态、整体上也算是积压多年了,这一点在其内容与其他众多类似的VOCALOID歌姬模板相当不同上也可见一斑。因此这个模板的内容无需作为优先考虑、整理对象,VJ编辑组部分相关编辑已考虑未来对包括此模板在内的歌姬模板进行改造。当然阁下若认为有必要整理改进也是感谢的。
此外,就初音未来/演唱会而言,类似于洛天依/相关活动,个人认为还是有保留价值的,而且也不是每个演唱会都已有单独条目。其主要问题是业已很久没有更新维护。或许可以考虑条目里进行完整罗列,模板里保留有单独条目的演唱会链接。
虽然初音相关内容按理说属于“VJ”,但是当前VJ编辑组确实存在对歌姬相关内容进行关注、编辑的编辑者很少的问题(姑且算是一个问题吧)。我个人对阁下愿意对相关内容进行整理、改进表示感谢。——4O74Y74L74J7讨论) 2021年10月23日 (六) 11:20 (CST)
(+)同意 关于初音未来/演唱会的问题已了解,对你的意见表示赞同。
其实个人主要目的是解决那几个内容太少的急需改进条目,算是顺手为之了,对初音未来相关内容仅有部分了解,如有疏漏还请包含。——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23日 (六) 14:10 (CST)
(+)同意 我一直认为一个条目能补充好就不要删除。--若有所wenzuxiaot(白毛侦探白毛JK) 2021年10月24日 (日) 12:46 (CST)

关于最近发生的米哈游编辑组事件能否创建条目

最近发生的事件能否像冰糖/舰长2群事件一样收录?(已经做好准备了)--File:苏维埃国旗.jpg社会主义阵营支持者Jingkela1123讨论) 2021年10月31日 (日) 09:31 (CST)

( ¿ ) 喵喵喵?差不多得了。游戏社区发生的事件都不收,一个和游戏及游戏社区无关事件收什么。——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0月31日 (日) 09:40 (CST)
敢问阁下:请问这件事符合MGP:收录范围里的哪一条?
你可以把它写进User:SinonJZH/萌百1029巡查大规模去职事件,但我(-)不支持 写进主名字空间。 — 在下羊羽君Official( 🏠📭📝✏️ ) 2021年10月31日 (日) 12:13 (CST)
实际上讲简单来说要看能不能被票掉或能不能被毙掉
我们不墨守成规√--沉迷钓鱼 无心救国 2021年10月31日 (日) 12:17 (CST)
问题已答复。
您仍可以继续在本模板上方回复,但这个讨论串将会在本模板悬挂满3日后 (于2021年11月4日凌晨) 存档。
如果您有有关疑问,建议您开启一个新的讨论串
处理人留言:
不在收录范围内————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0月31日 (日) 12:15 (CST)

希望在某种意义上恢复地铁站同名梗

我发现地铁站同名梗被@平塚八兵衛以“内容极少/质量极差”为由挂删,并由@Lyhic删除。但考虑到该条目还是有一定内容的,且铁道梗条目存在一个“地铁站同名梗”指向这个已经不存在的条目。那我想问是否可以将该条目的内容整合至那里?或者恢复并打回用户页也行。--北湖3讨论) 2021年10月25日 (一) 18:23 (CST)

这些内容不就是铁道梗的一部分吗?再说就我目前了解而言,热度足够写入条目的梗不够支撑一个条目吧。——憨憨给学生戒网瘾(前来找茬⟪讨论⟫爆破 )(劈过的瓜⟪贡献⟫) 2021年10月26日 (二) 13:11 (CST)

建议对辫子条目进行重新编写

理由:条目简介所提到的含义与原词含义差距过大,且“辫子”是一个总称,并不单指某一种发型,也就不会单指“并不把所有头发都扎起来,而是只扎一部分头发,其余的部分保持散落状态”的情况。

我查到辫子的含义是“把头发分股交叉编成的条条儿”,并且“马尾”条目里也提到过相似的语句。但是“辫子”条目中的简介与前面那种的解释都有很大出入,而该条目中简介所说的实际上是半马尾和披肩双马尾所描述的情况。

从介绍中来看,我猜测本条目的最初的编辑者是想给头发没有扎完的角色建立一个共同的萌属性页面,但是苦于没有具体的名称所以才选择了“辫子”,而根据我自己在编辑中发现的某些现象(如在条目中“两根辫子”一节列举的平井缘和桂心扎起的发量看上去都非常少,而像远坂凛和惣流·明日香·兰格蕾这类扎起的头发量看上去比较多的角色从未被列入过)我还可以继续推测,在这种情况下,之前的编辑者们用来确定某个角色的发型是该称作“x马尾”还是“辫子”的依据即为该角色扎起头发的数量(扎完/不扎完但是扎得比较多/不扎完但是扎得很少)。但是条目简介中所述的意思与“辫子”本身的含义相去甚远,即使更名为”小辫子“,个人感觉这更多地是一种口语化的称谓,并没有实际代表性,而且要去界定某个角色扎起头发的量是多是少实在是过于困难也不现实。并且,目前“辫子”条目中“典型人物”一节所描述的含有“单根辫子”“两根辫子”“多根辫子”这些萌属性的角色基本可以分别被归入到“半马尾”“披肩双马尾”和“多马尾”条目中(但不是全部,比如沙沙宫纱夜,我认为她的发型应属于辅助麻花辫,但仍在辫子的大范围之内)。

综上,我提出的修改方案是:将该条目原内容删除,部分内容添加到“马尾”页面下;本条目仿照“马尾”和“双马尾”等总括性比较强的条目列举(模板括号里的)一些辫子的类型。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浅知拙见,欢迎各位对此有研究大佬一起讨论。--FeSO4·7H2O 2021年10月26日 (二) 14:34 (CST)

关于消歧义页面Arisa亚莉莎是否需要合并

这两个页面词源均为均对应假名アリサ,我认为可以合并为一个,同时想问问如果合并的话页面标题应该怎么取。--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0月17日 (日) 17:15 (CS

是アリサ来自Arisa。——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0月17日 (日) 17:27 (CST)
抱歉表述不太严谨,已修正。--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0月17日 (日) 17:36 (CST)

看了一下现存的两个消歧义页,觉得还是应该合并。——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 2021年10月20日 (三) 06:56 (CST)

那就以Arisa页面为主吧。--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1年10月20日 (三) 08:07 (CST)

召唤一下另一个条目的创建者@PLAcenturion,想听听您的意见。--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0月27日 (三) 04:17 (CST)

已完成合并--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1年10月27日 (三) 15:51 (CST)

关于黑耀石的消歧义

用户@暴走的喵兵卫将我创建的黑耀石移动到了黑耀石(蔷薇少女),并将黑耀石重建为了消歧义页。(不过该用户并未在创建消歧义页前后对原链入页面进行修改,是巡查姬操作的,按照该用户讨论页的记录怕是惩罚不可避……)

想请教的是关于“黑耀石”这个名字是否需要消歧义。在方针萌娘百科:消歧义中并没有明确对字音或字形相近的名称进行消歧义的规定。从实际角度来说,虽然“黑耀石”可以作为矿物“黑曜石”的别名,但从几个常见搜索引擎(百度/bing/google)给出的结果来看,几乎只有“黑曜石”相关的结果而没有“黑耀石”,搜索“黑耀石”给出的搜索结果中也都是写做“黑曜石”。而且在萌百站内,名为“黑耀石”的条目及相关结果也只有这一个,其他两个(宝石之国:黑曜石黑曜石娱乐)都是写做“黑曜石”,且被创建的也只有一个,以后也很可能不会出现其他名为“黑耀石”的条目。(实际上“黑耀石”这个名字和萤光灯不写做“荧光灯”一样本身就有避免歧义的考虑在内)

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在萌娘百科:消歧义如何规定“重名的条目”?除上述字音或字形相近的,部分重名是否算重名?比如之后我要创建《蔷薇少女》中“槐”这个角色时,是只命名为“槐”就可以,还是把“槐”当消歧义页,然后把明日方舟:槐琥美少女花骑士:刺槐这些名字带槐的都添进去?虽然这可以成为消歧义页的内容但将其当作消歧义创建的依据未必合理。--Silagence讨论) 2021年10月27日 (三) 13:04 (CST)

已将页面移动到黑曜石。“黑耀石”并无歧义,应保持原状。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0月27日 (三) 13:10 (CST)
感谢解答,那么关于第二个问题,我是否可以理解为“除非有名字完全相同的条目存在否则不需要在创建时添加消歧义后缀”?--Silagence讨论) 2021年10月27日 (三) 13:41 (CST)
比如说埃琳娜艾莲娜,拉丁字母拼写是Elena、Erena,但是被@星海子强行分离。
--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1年10月27日 (三) 13:59 (CST)
这是一个以中文命名的消歧义页面,并非是以拉丁字母命名消歧义页。这两个页面歧义项收录的是中文语境下完全同名的事物页面,并无不妥。—— ほしみ 2021年10月27日 (三) 16:03 (CST)
合并的前提是以拉丁文命名的消歧义页,建议拉丁文命名的消歧义页面的前提是原文相同。但「埃琳娜」还包含部分罗马字转写的Erena,照您这么合并,把「英玲奈」也合并进「艾莲娜」,一个页面混杂英日中,恐怕是在加大检索难度呢。—— ほしみ 2021年10月27日 (三) 16:16 (CST)

關於舰姬

此頁面是不是疑似廣告?—— Eric Liu留言 2021年10月30日 (六) 22:47 (CST)

我觉得不像。不过这个条目的确急需改进。不过我去官网看了看,游戏都已经凉了,还怎么改进...这个条目已经是几年前的了,无视掉吧。--HMS GlowwormTalk 2021年10月31日 (日) 11:28 (CST)
@Ericliu1912、@Caibeyan:頁面已經改進完成。現在再怎麼看也不該是廣告了。——--水仙の国からの空に舞う楓の葉のような瀧澤さくね会話) 2021年11月7日 (日) 21:16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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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已經改進。——--水仙の国からの空に舞う楓の葉のような瀧澤さくね会話) 2021年11月7日 (日) 21:16 (CST)

直接讨论声优/配音演员的个人要求删除隐私信息事情

这里说声对不起,不是靠猜的是通过配音公司艾特找到的我也脑瘫了对不起,部分内容我也删了真的很抱歉 ——以上未签名(注)本条留言未签名,留言后请记得用--~~~~签名!的留言由久沐辰月讨论·贡献)于2021年11月1日 (一) 03:29‎ (CST)添加。

@久沐辰月:讨论页发言后请使用~~~~签名,参见MGP:讨论页面Help:萌百编辑简明指南/参与社群事务。——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03:37 (CST)

关于将《碧蓝航线》加入首页的申请

在碧蓝航线编辑组咨询,听说是申报时忘了,所以一直没有碧蓝航线。目前首页有崩坏三战双明日方舟等游戏,我认为无论游戏知名度还是页面完成度,《碧蓝航线》都有资格进入萌百首页。 另外,我还在讨论版看见原神编辑组在萌娘百科_talk:讨论版/页面相关/存档/2021年04月#首页专题列表更新申请提出过同类建议,但没看见结果,希望这次能一并解决。--王瑞祥讨论) 2021年11月10日 (三) 16:17 (CST)

(+)支持 ,但是需要一句宣传词——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1月10日 (三) 16:31 (CST)
(+)支持 ,但目前暂无首页专题更换政策,可能需要明确制定后再更新。—— ほしみ 2021年11月10日 (三) 17:10 (CST)
(+)支持 赶紧制定首页的政策吧,和碧蓝航线一样完善甚至更加完善的游戏和专题可不少。——给学生戒网瘾(前来找茬⟪讨论⟫爆破 )(劈过的瓜⟪贡献⟫) 2021年11月10日 (三) 20:09 (CST)
@王瑞祥目前我有计划在近期开展首页专题导航新一轮替换征集,如果顺利的话到时候就可以来了,还请等待,谢谢~--Thus Spoke Sivlovski.讨论」 2021年11月10日 (三) 21:12 (CST)
(+)支持 口号的话官方的应该是“此身为舰,即刻出击。”吧,虽然感觉传播度并不高2333,说不定知名度还没有第一个游戏PV里海妈那句“拜托了,请将我们带往胜利吧”这句话的知名度高。——甜的白萝卜(讨论) 2021年11月11日 (四) 01:14 (CST)
(+)支持 ,不過碧藍的宣傳口號不是「這就是你所期待的海戰(浪漫)!」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08 (CST)
请求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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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有关疑问,建议您开启一个新的讨论串
———— ほしみ 2021年11月10日 (三) 17:10 (CST)

关于Template:神秘博士相关页面

该模板内容与{{Welcome to the tardis}}及条目简介部分重合,似乎没有单开一个模板的必要,在此征求其他编辑者的意见。另艾特一下创建者@咸鱼姬——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0月30日 (六) 17:58 (CST)

(+)支持 我记得很久以前我在哪个讨论页和创建者沟通过相关问题,但记不清具体说过什么以及在哪儿了。创建者目前似乎不活跃;这一专题好像也没有编辑组?不知道有哪些活跃编辑者可以at。总之我支持删掉;可能需要机器人跑个批量删掉嵌入。——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8日 (一) 20:31 (CST)
相關模板已經整合至模板:神秘博士TOP。——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10 (CST)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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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有关疑问,建议您开启一个新的讨论串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10 (CST)

关于客观视角、个人评价和褒贬以及贬义词汇的定义

郁娇一页中,在下已与另一编辑者2RR。

关于条目中将他人定义为“白左”的论述,是否违反萌娘百科:条目编写#关于客观视角中关于“个人评价和褒贬”的论定?“白左”一类的词汇是否属于对他人的褒贬或攻击?--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1年11月4日 (四) 19:17 (CST)

这里的“白左”只有一处,且是江崎びす子的自称,无法判定为“对他人的褒贬或攻击”。--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1年11月4日 (四) 19:23 (CST)
@暴走的喵兵卫 可否劳烦阁下给我展示一下其自称的地方呢?我现在无法查看twitter,于其官方博客也没有发现相关描述。--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1年11月4日 (四) 20:03 (CST)

关于页面唐可可的诱惑

麻烦管理员将我的讨论页上有关内容搬运过来,谢谢。据说维护组对于是否收录产生了争议,那么还是站内讨论为妥。——NHJR 2021年11月4日 (四) 19:25 (CST)

如果对页面删除有异议是不是应该在操作申请版上啊 七海演唱会 动态图标.png 009259 2021年11月4日 (四) 19:58 (CST)
这已经不是申请删除和恢复的操作,而是存废讨论了,因而在页面相关版是适当的。——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4日 (四) 21:27 (CST)
关于“同人”这一概念确实没有明确的公认定义,因此即使使用了原作素材也不能将其划分出同人动画的范畴,因此我认为不足以判定不属于收录范围。
使用原作素材等行为确实在同人层面可能会被谴责。我认为萌娘百科:收录范围对同人作品的考虑更多是基于同人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的基础上进行解释的,即传统的,会在例如CM上贩售的同人作品。
我建议暂时悬挂模板:收录存疑模板,并建议各位对萌娘百科:收录范围中对“同人作品特别说明”一段作讨论--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4日 (四) 20:09 (CST)
首先就当下处理方法,由于存在显而易见的争议,我(▲)同云霞一样,不反对暂时保留在主名字空间并悬挂收录存疑。
然后就该视频作品的地位,我不认为可以称之为“同人动画”因而受收录范围的【动画】一节管辖。原因在于我认为:无论是商业动画还是同人动画,都至少需要自己出素材(即使是模仿他人作品,如手书;或者用其他方法创作出图像也基本可以,比如用Minecraft),而后将其加上动画制作和配音(可选),继而成为动画作品。而这部视频全程运用一创商业作品的图像/绘画,仅通过抠图、剪辑和配音来进行二次创作,我认为这不能称之为“同人动画”,而应称为“同人剪辑配音视频”。不然的话,难道MAD都是动画?
换言之,同人动画是什么?除了它是同人的之外(例如秘封活动记录东方Project的同人动画),和商业动画的判断标准没有差别,它必须首先是动画。试问哪部商业动画用的完全是别人的图像素材?即使是玩梗、致敬,也必须是动画作者自己创作出来的。《POP TEAM EPIC》在玩别家的梗的时候,也是把别家的元素画出来(也许不是画x),而不是直接把相关作品拿过来贴上POP子的头就能放到画面里。这里除了版权原因,也有创作性的因素。
(我倒是不认为不可以称这部视频为“同人”作品,这点与云霞不同(注)似乎刚才理解有误,抱歉。——2021年11月4日 (四) 21:32 (CST)。)
----
因而,我认为目前的讨论重点是:同人剪辑配音视频及其创作者是否在收录范围内。这点似乎是没有成文规定,也没有成熟的不成文经验的。根据我所想到的和其他编辑者提及的,我认为可以综合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 创作性,例如:
    1. 是否存在原创绘画(见上一段);
    2. 是否与原作有关,而非仅使用画面(例如角色人设和关系有原作的痕迹);
    3. 是否存在剧情(相对于,例如,“燃系MAD”);
    4. 是否进行原创配音(UP主自己或找人来配)或二创配音(把其他作品的配音剪进去);
    5. 是否使用BB素材(比如可能涉及乱入);
    6. 是否具有较高的创作质量。
  2. 流行度,例如:
  1. 是否具有较高知名度(毕竟是网络视频,不是商业作品,也不同于售卖的同人志);
  2. 是否具有迷因性质(这点足够的话可以以迷因名义收录,减少其他方面的限制);
  3. 是否存在三次创作(可以用来印证前两小点)。
例如,本串所讨论的视频满足第1.2、1.3、1.4、1.5(?),可能满足1.6、2.1,不满足1.1,暂不满足2.2、2.3。
然后举一个曾经在站内出现过的例子:二十二贱笑,ta的作品满足1.3、1.4、1.5(有时?)、2.1,不满足1.1、1.2(其中1.2是在讨论是否可以收录ta时易受反对者提及的一点),而1.6存在争议。
总之,我不希望完全开放同人剪辑配音作品,要收录的话也需要一定的门槛,毕竟B站上的这种视频太多了,创作门槛也不高,即使开放收录也应该有一个判断标准,哪怕不是特别具体。此外,随着这类难以归属于传统A、C、G、N的内容的流行,如果有意收录的话,我认为不妨单开一节【网络视频作品】,这样也可以借助这些作品的收录范围来定义相关创作者(即UP主)的收录范围,后者也是没有具体标准很久了。
至于本条目,我倾向于不在收录范围,但是如果共识决定保留的话我也不反对。以上。——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4日 (四) 21:25 (CST)
(~)补充 单独声明一句,以上全部都是我个人的判断标准,如果大多数人与我对相关概念的定义不同(因为确实有时会发生这种事(囧)),我会尊重共识的观点。——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4日 (四) 21:37 (CST)
(+)赞同C8H17OH。 あめろ 2021年11月4日 (四) 21:41 (CST)
(▲)同上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1月4日 (四) 22:07 (CST)

关于页面因幡帝的译名争议模板是否应当被撤下的讨论

原本这个问题我与今年4月就已经在词条的讨论版里发过一次(Talk:因幡帝),奈何无人回复,我也不敢擅自进行条目的修改,一直拖到现在。原词条讨论版中的第一条类似讨论已经是19年的事情了,那个时候恰好碰上几个角色名字的译名争议,所以(貌似包括User:云霞在内的几位)都是选择等待社群内达成共识之后再进行修改,以免产生编辑战。

然而时过境迁,两本官方设定集《东方Project人物名鉴》(宵暗篇,常世篇)的简体中文版已经出版,原讨论串中“对涉及的所有翻译订正均暂缓至简中正版出版物正式出版后再行统一修订”的条件已经满足,而作为社群所认可的THBWiki是这样给出说明的:(以下引用内容援引自THBWiki): “ 该角色原名てゐ,最初的中文翻译,译作因幡帝。 现使用更加符合日文原名的译名因幡天为,作为本Wiki一设词条首选译名。

但是,在中文爱好者社群中,因幡帝才是流传更加广泛的译名。 因此本Wiki对于一设词条之外的页面,不做任何要求,使用因幡帝或因幡天为均可。

根据实际情况而言,在爱好者社群当中,仍主要使用因幡帝作为通用译名。 而因幡天为作为译名的推广时间较短,使用场合也较少,普及度也更低。目前本译名主要在简中官方出版物中使用 ”

原讨论串中有一个意见是“关于译名的注解部分,应达成共识后再写入角色条目中”,提请此次讨论的目的正是达成一个共识。在此条件下,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在社群之中对于译名的争议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广泛的共识,就是一般交流使用“因幡帝”,仅在简中官方出版物中使用“因幡天为”,所以原词条下的“译名争议”模板是否可以撤下,代之以类似THBWiki描述的内容放在词条正文之中(当然不能直接复制全文)?

( ¡ )题外话 四季映姬的姓氏实际上也有译名争议问题,目前在社群内也是采取一般交流不论,官方出版物等使用最新译名“夜摩仙那度”的做法,不过因为考证其设定后直接将新译名定为“正确”译名所以似乎似乎并未造成很大的争议。古明地觉的“觉悟”之争最后也是以“觉”的绝对优势成为社群共识,现在只剩下帝的这个还未能定调。我想的是如果“永久搁置争议”也算作一种共识,那那个模板我个人认为可以撤下来。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x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5日 (五) 08:56 (CST)

考虑了一下,我倾向于修改成目前的正式译名--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1年11月6日 (六) 11:15 (CST)
@云霞 四季映姬那边的也没改……我直接把那个模板先行撤下,倘若有问题再回退吧,词条标题先不动,等到确定好之后如果要改就找管理移动页面吧--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7日 (日) 08:51 (CST)

模板已被撤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14 (CST)

问题已解决。
您仍可以继续在本模板上方回复,但这个讨论串将会在本模板悬挂满3日后 (于2021年11月15日凌晨) 存档。
如果您有有关疑问,建议您开启一个新的讨论串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14 (CST)

关于恐怖题材作品的鬼怪类角色条目的一些疑问

恐怖游戏中出现的鬼怪类角色符合收录范围,但关于其条目头图的使用有一些疑问待解决。(参见条目Lomando评论区)

若直接使用一些较惊悚的游戏截图当作头图,该图片很有可能会吓到人,尽管该条目已经添加了R-15等提示模板,也符合MGP:方针#文件管理政策中“应当将文件删除”的情形(令人感到严重不适、不安、恐惧、惊吓的文件)。

个人建议尽量使用萌化配图,尽管可能还没有,但条目也需要一个合适的头图。--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0月31日 (日) 21:52 (CST)

我认为这个是很主观的标准...我个人认为那些图片很一般(——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0月31日 (日) 22:01 (CST)
@月_樱_雪我为前辈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感到赞叹,但我想大多数阅读者可能对这种图片或多或少感到困惑。--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06:36 (CST)
确实有点吓人,文章神那个页面在载入瞬间闪了一下第一个tab就更吓人了--梦吉 don't cry  💬💬💬   2021年10月31日 (日) 23:03 (CST)
@梦吉不哭一开始显示的tab2是萌化版本的配图,tab1或许还能用下面的介绍来中和一下(那张我已经加上R-15分类了),但相同分类的其它角色还有配图更猎奇的,并且暂时没有萌化版本。--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06:36 (CST)
我这边页面在载入中时显示的是tab1,载入完成时才会自动切换到tab2,过程约半秒,大概是网络慢的原因。要不要换一下tab顺序? --梦吉 don't cry  💬💬💬   2021年11月1日 (一) 07:13 (CST)
@梦吉不哭可以,但楼下的情况(ry
顺带一问,更新姬抓图推送是固定抓tag1配图,还是进入页面时首先显示的tag的配图?如果是前者的话,或许的确需要更改tag顺序,或者将原图在别的段落用hide模板折叠。才想起来文章神没有加R-15…--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17:42 (CST)
使用悬浮预览的话鼠标放链接上就会被吓到……--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17:19 (CST)
@SinonJZH啊这,要不条目配图用萌化图,原图用Hide模板折叠?--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17:42 (CST)
稍微调整了一下,你再预览一下看看吓人效果?--梦吉 don't cry  💬💬💬   2021年11月1日 (一) 18:17 (CST)
@梦吉不哭谢谢w,等到周末就去给别的角色找或画一张萌化配图。--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18:20 (CST)
预览图还没更新(不过理论上应该不会还没点进条目就吓到人了吧(--SinonJZH(๑•̀ω•́๑)(讨论) 2021年11月1日 (一) 18:56 (CST)

参考了如贞子等恐怖题材作品登场角色的配图,基本上都是同人萌化图片。

( ¡ )题外话 还有一个( ? )疑问 ,前辈们在萌娘共享处理一些比较惊悚猎奇的图片时会不会被吓到(--这里,是我。讨论) 2021年11月6日 (六) 11:57 (CST)

关于《愤怒的小鸟》系列条目中部分早期同人娘化形象条目如何处理

本人自2019年至今正在断断续续进行《愤怒的小鸟》系列条目整改计划,虽进行了部分整改,但仍有因为当初有部分条目未能成功整改而留下的遗憾,现在打算重新提起并与各位讨论。

如题,即早期创建的“红火”、“黄风”、“蓝冰”等条目。字面上为早期民间译名,实质上为专门收录早期同人娘化形象的条目,其中设定已与现在官方设定大相径庭;在Rovio官方设定关注度本就不高的今天,又还会有人在意单一一个同人作者所作的自娱自乐的设定吗?

2019年末时,我出于避免被同人误导的目的,曾经试图直接移动“红火”条目至怒鸟红并大幅整改,但被@宇文天启撤回;之后创建怒鸟红条目之后,我再移动至“怒鸟红/娘化”中结果仍被其撤回。其后我对娘化条目处理一事暂且不了了之,这些条目现仍然不可避免地与官方设定条目同时出现。
宇文天启当时给出的理由是:“这是一个系列,而且这个系列本身就有名字,在萌百是算作独立条目的。”

综上所述,请问各位如何看待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融合者(Myxer)Q0A - ~ 讨论 · 贡献 ~ 2021年11月5日 (五) 10:23 (CST)

目前娘化条目和原角色条目已经区分开了啊,在原型条目上继续维护就行了。至于为什么保留娘化条目,因为我们是萌娘百科啊。本身就有大量的同人娘化创作,娘化和原条目冲突的情况也有很多种处理方法,分成两个条目是比较合理的(合写一起很多时候会很怪),这也是目前的现状。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1月5日 (五) 11:37 (CST)
但只有区分还是不够,究其本质那些条目收录的仍然是同人创作(还是只有一家之言的同人),既然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的话,那建议低调一些会更合适——毕竟不属于官方设定。
我个人倾向于在对应角色条目创建完毕后,减少链接甚至雪藏这些条目;另外对于同人条目会在TOP加以标示。不知你意下如何? --融合者(Myxer)Q0A - ~ 讨论 · 贡献 ~ 2021年11月5日 (五) 12:06 (CST)
娘化条目自成系列不是惯例么。另在怒鸟红等条目中添加一些似是而非的注释实无必要,希望能予以移除。——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1年11月5日 (五) 11:46 (CST)
主要是为了避免混淆,毕竟有些人不一定认识“怒鸟红”,但可能会认识“红火”;仅仅是不希望有人把后者的当真罢了。另外感谢提醒,日后会继续改进条目的。(补签)--融合者(Myxer)Q0A - ~ 讨论 · 贡献 ~ 2021年11月5日 (五) 12:07 (CST)
该发言降低讨论质量,故折叠

唉,我的萌娘百科。 あめろ 2021年11月5日 (五) 11:58 (CST)

注意,我指的重点是“同人”,不是“娘化”。麻烦各位不要误解,我没有反对娘化的意思,只是认为对于同人方面应该降低一些优先度罢了,至于一两年前我的态度比较激进,对于这点我感到抱歉。--融合者(Myxer)Q0A - ~ 讨论 · 贡献 ~ 2021年11月5日 (五) 12:38 (CST)

TOP已经改好,随时可以直接加入同人设定提示。不过各位到现在还是没有提出较好的提议……难道都认为没有必要再处理? --融合者(Myxer)Q0A - ~ 讨论 · 贡献 ~ 2021年11月5日 (五) 16:51 (CST)

既然是同人难免会带点二创性质,介绍中已提到是同人作品,个人觉得不用太担心混淆问题。注意到现在红火已经被移动到愤怒的钢妞:红火,也许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疑虑,但个人还是建议删除以“愤怒的小鸟”开头的残留重定向愤怒的小鸟:红火,以达到@Q0A所说的避免混淆。—— 哥的金刚杵讨论) 2021年11月10日 (三) 20:07 (CST)
宇文改成钢妞这点算是基本达成共识了,所以接下来的问题就不大了。当然日后也可以如你所说处理下重定向,做得彻底一点。现阶段还是要先填坑(目前也有人在帮写了,挺好)。--融合者(Myxer)Q0A - ~ 讨论 · 贡献 ~ 2021年11月11日 (四) 05:53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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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的处理基本上完成了,就是进度有点慢,原因是动不动就被防火墙ban了,导致无法编辑。。——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1月13日 (六) 12:35 (CST)

關於政工干部頁面內的編輯戰

如題,參與編輯的兩位用戶(@赤猫子Chko08022003)對於是否在頁面內加入暱稱為「政委」的上坂堇產生衝突,並已就有關內容連續回退三次。請求其他用戶/維護組成員關注這個頁面。

相關理據見該條目的討論頁。--By CHKO (Talk) @ 2021年11月13日 (六) 09:06 (CST)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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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各编辑已达成共识——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3日 (六) 20:21 (CST)

关于分别移动页面枫·J·努韦尔吉村·Thi·梅米莉亚姆·希尔德嘉德·v·格罗皮乌斯,至枫·若昂·努韦勒吉村氏梅米莉亚姆·茜尔德加德·冯·格罗皮乌斯的建议

先前我在Template_talk:Assault_Lily角色发表了意见,但由于长时间未得到回应,故在此重发一次

1

我根据萌娘百科的条目命名方针的#官方名称优先原则的第3条、#简体中文优先原则、#使用全称,提出上述移动页面意见:
角色楓・J・ヌーベル中的JJohan的缩写,ヌーベルNovelle的片假名;角色ミリアム・ヒルデガルド・v・グロピウス中的vvon的缩写;角色吉村・Thi・梅中的Thi为越南人名中的常见垫字Thị。上述内容在日语习惯中可以进行如此表记,而汉语习惯则为:
  • 法国人名中的Johan取若昂作为译文,Novelle取努韦勒作为译文;
  • 德国人名中的von取作为译文;
  • Hildegard根据新华社译名室在2013年的新增(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概览现已关闭,我已无法提供证据支持,但恳请相信我所说的内容),作为女性人名时可以将茜尔德加德作为译文,但根据2007版《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保留希尔德加德也可以接受。
  • 越南人名中的Thị取越南废除汉字之前的作为译文,且不用·分隔。
在B站突击莉莉动画的字幕中,不考虑汉语习惯,借日语习惯强行套进汉语,实属翻译质量特别差,并且也有悖于萌百简体中文优先原则使用全称的方针。

2

前接Talk:枫·J·努韦尔,在此顺便对User:Chko08022003的言论“我反而怀疑这是企划官网打错了”表示反驳:突击莉莉企划(以下简称企划)最早可追溯至2010年,2013年发布的第一套玩偶,象征着企划步入正轨,Azone出品的玩偶设定就是企划的根基,Azone官网的内容即为权威,动画、游戏,甚至舞台剧都是后来的,无法动摇企划官网的地位,更何况动画和游戏中还出现了将グロピウス表记为Guropius这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错误,应当归结于动画和游戏方面的疏忽(注:动画和游戏的设定部分其实是一家人做的),而不是企划官网打错了。
虽然企划官方没有明说,但根据粉丝群体的共识,认为一柳队(乃至整个百合丘的角色)的姓氏来源都捏他自建筑相关大家[1],因为原作尾花泽轩荣本就是一名建筑爱好者。
其中楓・J・ヌーベル捏他的原型人物让·努韦尔依然在世且该姓在现实中特别少见,而Nouvelle就是Nouvel阴性词,合理推测这是官方为了避讳而刻意修改,动画和游戏中写为Nouvel反而是不负责任的,但可以将此写法记录于页面内。

3

作为一个普通粉丝想说的:一柳队是企划中非常非常重要的团队,所以我对译名的考究也是慎之又慎,而现在企划在国内的粉丝数量也非常有限,希望板块的管理者能够稍微多考虑一些现有企划粉丝群体的意见,慎重定夺该提案,谢谢。考虑考虑把Assault_Lily直接移动到突击莉莉怎么样

--卯处丩卩夂忄讨论) 2021年11月15日 (一) 21:48 (CST)

我就说是法语阴阳性的事儿吧我仍然是(-)反对 把努韦尔改成努韦勒的,原因是1.官方译名优先;2.官方翻译没有特别差。像三年E班那样可以说一个词儿都对不上的肯定是官方翻译特别差,您说的这几个条目可能翻译质量不是特别好,但我认为不至于特别差。确实您拿新华社的翻译作为论证了,但我认为没有理由一定按照它上面的来。参考资料,我觉得毕竟只是一个参考;人名这个东西,又不像其他单词有固定的翻译。我认为可以把努韦勒作为重定向。除了“使用全称”外,MGP:条目命名还说了有歧义的名称更常用、知名度更高的情况,使用可能存在重名的名称可能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呢。另外,MGP:条目命名不是方针而是指引,请注意区分。您也提到,对译名的考究慎之又慎,企划在国内的粉丝数量也非常有限,所以很抱歉我个人无法认为您认为更优先的译名是更广泛使用的译名。
您提到的关于把缩写字母改为汉字的想法,我觉得,毕竟字母是缩写,改成全称有那么些微妙。重定向没问题,但改为汉字我也无法反对。这点我暂时保留吧。
Assault_Lily直接移动到突击莉莉这个,我不反对,但请您注意移动完毕及时清理链入(如果有的话)。--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5日 (一) 22:39 (CST)
关于“无法认为我认为更优先的译名是更广泛使用的译名”的质疑我暂时无法做出回应,因为我个人的影响力实不敌B站动画字幕的影响力,但随着时间流逝,最终留下来对企划(这其中大多是手游玩家)保持关注的粉丝要么压根没在意过这回事,甚至根本不记得角色全名(姓)叫什么,要么是对不完善的译名持批评态度的(如果你想看关于这方面的证据的话我可以在粉丝群体中进行收集,需要一定时间),很少有像我这样对每一个字词都考究到的。此时正是需要一个指引来让译名更加完善的时候,我当然不能说我就是绝对正确的,但我只能接受证据比我更充分的方案。
--卯处丩卩夂忄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02:56 (CST)
對於1.,我表示中立。
對於2.,以下是我在企劃官網上找到最早有關枫·J·努韦尔的描述及其圖片: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628005348/http://assaultlily.com/character/chara.php?chara=06
https://i.loli.net/2021/11/15/XyY7gEbIoPlVnhp.jpg
‌外部图片
這是企劃官網上最早關於枫·J·努韦尔的圖片,在2014年6月28日存檔於Wayback Machine中
所以我極度懷疑你的說法的真確性。
對於3.,目前似乎除了Bwiki以外的地方還是以官方譯名為主。有什麼非百科類網站使用你建議更改的譯名嗎?
--By CHKO (Talk) @ 2021年11月15日 (一) 23:00 (CST)
对于2,以下是企划现在的官网上的介绍:https://www.assaultlily.com/character/234.html/ ,在旧版官网为Nouvel,而新版官网则更改为了Nouvelle,这不是反倒可以证明官方是有意为之的吗?
对于3,我在上面回复另一位讨论者的内容亦可以回答此问题,为了不冗余就不复制一次了。还有一些补充:由于现在企划在中国的关注度很低,国内非百科类网站要么是对译名不在意的粉丝沿用了B站翻译,要么是只会复制黏贴的门户网站机器人生成的,自然全都已有什么就是什么,萌百至少不屑于和门户网站机器人相提并论吧,否则我也不会致力于在此处完善了。实话实说,我也是看中了萌百的知名度,希望趁企划在国内较为低迷的时期让自己的译名方案得到推广。顺便,Bwiki上的翻译亦是我一手进行的。
--卯处丩卩夂忄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02:56 (CST)
對於2,我的想法是:既然連企劃官方也對角色姓名的拼寫方法曾有不同的看法,那也代表Nouvel的拼寫並不是錯誤。至於哪一個比較正確;一方面只有現時的企劃使用;一方面由過去企劃、遊戲、動畫使用。面對這個情況,我認為保持現有使用的動畫拼寫最為妥當,直至有其他拼寫方法上的聲明/改變出現。
對於3, 這個我反而不反對,甚至認同你這個做法。可是,為了統一譯名,我反而覺得使用動畫的譯名會更好。一來受眾更多、二來該譯名也沒有什麼大問題,目前只有使不使用英文姓名簡寫這點(.v.、.J.、.Thi.)有爭議。為什麼不用呢?
--By CHKO (Talk) @ 2021年11月16日 (二) 13:18 (CST)
我先记下了,日后如果国内代理了突击莉莉的手游的话,我会直接向运营方提意见。届时如果我可以证明我的正确,请允许我重新开启这个话题。既然现在已经创建了重定向,就先保持这样吧。--卯处丩卩夂忄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8:14 (CST)
如果您觉得更优先的译名确实被官方认可使用,那大家肯定都会同意移动条目。--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6日 (二) 18:52 (CST)
萌娘百科不是个人的论文预印本发布处,所有的编辑将会交由萌百的读者和编者审视并随时修改。如果你有意愿发布自己的原创研究,最好的选择是去到萌娘书库等其他平台发布。_USER:YOONHA~1.PAR(留言)2021年11月16日(二)18:41:15(UTC+9)

參考資料

    1. 一柳梨璃 - 一柳米来留
    2. 白井梦结 - 白井晟一
    3. 枫·若昂·努韦勒* - 让·努韦尔
    4. 二川二水 - 二川幸夫
    5. 安藤鹤纱 - 安藤忠雄
    6. 吉村氏梅 - 吉村顺三
    7. 郭神琳 - 郭旭原
    8. 王雨嘉 - 王澍
    9. 米莉亚姆·茜尔德加德·冯·格罗皮乌斯 - 瓦尔特·格罗皮乌斯
我无意发布自己的研究,事实上我也没把上面这些内容当成研究,我只是简单地放出了我想要移动页面的依据而已。--卯处丩卩夂忄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8:14 (CST)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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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共识,暂且维持原条目名。——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6日 (二) 18:52 (CST)

关于页面虚数空间

刚刚查看了这个页面的编辑历史,以及在其他百科包括搜索引擎搜索了这个词汇的含义。

除目前已有条目(FGO词汇)之外,这个词汇也被用以描述一种在科幻或者奇幻作品中,类似异次元空间的一种概念,前面有人试图进行了编辑,但因为和目前内容不一致被回退。

疑问在于作为一个科幻词汇是否在萌百的收录范围内,如果在的话我考虑去加一个消歧义页面并且把科幻名词的义项页面编辑完成。 --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17日 (三) 00:16 (CST)

其实是应该作为通用设定写的,不过创建者准备写的是FGO相关。但创建者并未在页面中体现这一点,以至于其他编辑者将其加入到通用设定的模板中。如能写出,当然还是消歧义比较好。我个人可以举出几例。——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00:30 (CST)
@月_樱_雪已经建立消歧义页面,同时搞了一个链接过去,这个讨论串可以关闭,算是基本解决了。--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17日 (三) 09:23 (CST)
(i)注意 消歧义应使用半角括号。——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09:30 (CST)
@月_樱_雪隔壁条目也已经改好。(这个括号……)--花落丿天使→疮痍之路File:残机素材.pngxFile:Bomb素材.png冷清茶舍 2021年11月17日 (三) 10:07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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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0:55 (CST)

关于日常和地球的镜框等歌曲条目的处理问题

  • 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为止,歌曲条目SLEEPWALK有声舞蹈日常和地球的镜框在(那里)先后被用户@Tsuyuki2198391与@沧北创建,这四个条目作为乐队ヒトリエ的作品被收录,该乐队的主唱是日本VOCALOID P、词曲作家,编曲家wowaka
  • 8月27日,巡查@一位史蒂夫统一对四个条目加挂收录存疑模板,此后不再有对这些条目是否涉及收录范围问题的讨论与改动,这些条目也未被进行挂删处理。
  • 11月11日,本人在对收录存疑条目进行处理时发现了上述情状,遂询问悬挂模板的巡查史蒂夫。其所给出的理由是:虽然主唱wowaka在acg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该乐队本身并非如此且其演唱歌曲的音乐出版物主打歌有一半以上并非与ACGN作品有关,而基于当下收录范围之规定:“ACG歌手是指演唱歌曲的音乐出版物主打歌有一半以上为上述两大类歌曲的歌手”,该乐队现状与规定向左,因此上述四条目作为该乐队的作品被收录是不合当下收录范围规定的,且歌曲本身非ACGN作品的相关作品,巡查@屠麟傲血则建议一切按收录范围为准,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三位认为这四个条目不在收录范围内,当我提出将这四个既有的收录存疑条目做挂删处理时,未收到维护组内的反对意见。
  • 随后四个条目被本人作挂删处理,收录这些条目的大家族模板Template:Hitorie内的相关链接也被本人删除。随后注意到此变化的用户@あめろ向我询问如果上述理由成立,那么具有相同性质的歌曲条目壳的碎物是否同样不在收录范围之内。与此同时,巡查@Func注意到了本人的挂删处理并回退了这些处理,理由是这些条目是否不在收录范围之内的问题仍然有争议,如果真的不在收录范围之内也应作回退处理而非挂删。
  • 基于以上情况,特将该议题提上讨论版交予社群讨论处理,待解决问题如下:
  1. 相关条目的处置问题,同样的处置结果是否适用于其他具有相同性质的条目。
  2. 当某一群体中的一名成员符合ACG歌手定义时,该群体是否应当基于该名成员的身份同样被定义为ACG歌手,其团队作品是否应当被收录。
  3. 在处理已经被悬挂收录存疑模板条目时,应优先作回退处理还是挂删处理。

--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1日 (四) 20:18 (CST)

(:)回应 您所提到的此后不再有对这些条目是否涉及收录范围问题的讨论与改动是因为我曾在站外咨询过相关方面的编辑者,得到的反馈很少,故我对此进行了搁置,并未进行下一步的打回或挂删操作。——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11月11日 (四) 20:23 (CST)
另外提供一下关于此类问题的相关链接:萌娘百科_talk:讨论版/页面相关/存档/2021年08月#关于米津玄师部分歌曲条目的存废。——单推人一位史蒂夫 讨论·贡献 请问您要单推一只小浣熊吗? 2021年11月11日 (四) 20:41 (CST)
鉴于已过去四天无任何反馈的情况,以及先前类似条目之处置先例,将对所涉及之条目统一进行删除处理,如无异议将于三天后进行。--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5日 (一) 23:28 (CST)
根据以往经验,考虑到页面内容质量较佳,如果决定删除,个人建议移动至用户子页后挂删重定向,而不是直接挂删条目。当然,这并非方针的强制要求。——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15日 (一) 23:38 (CST)
问题已解决。
您仍可以继续在本模板上方回复,但这个讨论串将会在本模板悬挂满3日后 (于2021年11月22日凌晨) 存档。
如果您有有关疑问,建议您开启一个新的讨论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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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由管理打回用户页面——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8日 (四) 15:02 (CST)

关于哥谭噩梦被删除这件事

我前不久看了一下近期變更時,注意到哥谭噩梦被刪除,理由為不在收錄範圍。然而,我就想,這不是跟低情商高情商三句话,让男人为我花了十八万一樣都是抖音梗嗎?為什麼保留它們但要刪除這個條目?我問這些問題單純是出於好奇心,我不反對刪除哥譚噩夢的決定,如果條目有理由不能收錄,我會接受。--ItMarki (talk) 2021年11月17日 (三) 20:18 (CST)

可能是巡查姬认为流行度不足(说起来我个人此前没见过x)。呼叫一下挂删的巡查姬@Sytus。因为不是打回,我现在也看不到历史了;不过既然不是打回,可能条目质量也有限。——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20:27 (CST)
根据收录范围现实人物部分,该条目并不在收录范围中。您提到的两个条目,皆是通过网络流行用语之方式收录。
另,该条目质量十分低劣。——★Sytus~Talk 2021年11月17日 (三) 23:17 (CST)
( ¡ )题外话 很多条目,之所以没人写,可能就因为很难把它写的足够保留下来。你可能需要查很多资料,要下功夫的。有时候也是考验一个编辑者的能力。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1月19日 (五) 23:00 (CST)
问题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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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us~Talk 2021年11月18日 (四) 22:43 (CST)

关于千年战争Aigis各人物条目的命名

今天清孤页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千年战争Aigis专题内所有人物的条目均使用了前缀消歧义,并将消歧义前缀加日语原名作为重定向(少数条目无日语重定向或直接使用消歧义前缀加日语原名作为了条目名),且所有人物条目均有暂定条目名模板。举个例子,千年战争Aigis:地之军师钿女有重定向千年战争Aigis:地の軍師ウズメ

我认为依照条目命名指引,所有人物条目均可移动到无消歧义前缀的名称并且将日语原名作为重定向,删除掉消歧义前缀加日语原名的重定向。由于该专题历史稍有久远且涉及条目较多,故先在讨论版发起讨论串进行讨论,希望能够知道大家的想法。--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9日 (五) 21:43 (CST)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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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将这些条目移动到更合适的命名——wenzuxiaottalk)· Stick together! 2021年11月19日 (五) 22:46 (CST)

首页专题导航新内容征集活动开始了

萌娘百科全站性活动第一弹——首页专题导航轮换征集快开始了!

认为现有专题达不到单独在首页展出的要求,或是想要在首页新增新的专题,就来参与征集吧!

活动页面:萌娘百科:活动/首页专题导航轮换(2021.11)--Thus Spoke Sivlovski.讨论」 2021年11月14日 (日) 19:27 (CST)

作品相关的周边收录范围疑问

我创建了小春装条目,被User:あめろ等人认为收录存疑。请问作品相关的周边(包括cos服)之类在收录范围之内吗?—— Thyj (คุย) 2021年11月17日 (三) 10:55 (CST)

我在萌娘百科:收录范围没有找到Cos服之类的相关内容,因此我认为收录存疑,如果你能在收录范围里找到支持收录此类条目的句子或段落的话。
借这个机会,我再扩大一下范围。小春佳佳等算是人物,但她们不符合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现实人物。根据#虚拟人物,可以收录其“拟人化与萌化形象”,然而当前条目的内容大篇幅内容在介绍现实人物。
再往大了讲,躲猫猫!也很难符合收录范围。它应该是影视节目?根据萌娘百科:收录范围#作品
影视节目

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影视节目:

  • 符合收录范围的动画、漫画、小说、游戏改编的真人电视剧、真人电影;
  • 特摄剧;
  • 介绍ACGN行业相关的纪录片;
不符合吧? あめろ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47 (CST)
如果不符合收录范围,我已经把所有的相关内容移到wikia。—— Thyj (คุย)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53 (CST)
@あめろTsanconBYin悬挂时最好标明悬挂收录存疑的理由,同时要注意的是对一个条目悬挂收录存疑可能会引起的连锁反应,未悬挂该模板但具有同一性质的条目也有可能适用同样的理由,需谨慎处理。--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06 (CST)
我没写“不收录”的理由,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任何“收录它”的理由。怎么写?如果说理由是“不在收录范围”的话,模板上已经有了:“有可能不在现行收录范围内”,不用再写一遍。 あめろ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15 (CST)
@あめろ根据自己对于收录范围的理解标明理由即可,比如不符合当前收录“影视节目”之相关规定等,而不是说“我想不到收录它的理由”,并且标明这些理由有助于其他维护人员在处理收录存疑条目时了解悬挂原因进而进行合理处置。--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34 (CST)
不符合所有收录要求确实留空就行了吧,原因并非必填项。—— ほしみ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40 (CST)
(~)补充 维护人员应该有能力去判断到底是否存疑,并且在自己悬挂此类模板时尽可能填写原因,而不是要求非维护人员一定要把原因写全。—— ほしみ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43 (CST)
@星海子此为建议项,非必填项,了解双方的出发点是什么,这也是有助于维护组人员去“判断”是否存疑的合理依据之一,我想这是合理的。--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13:53 (CST)

已经移到了Wikia。—— Thyj (คุย) 2021年11月21日 (日) 16: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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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KO (Talk) @ 2021年11月23日 (二) 22:22 (CST)

关于新建条目秋元康

看到2年前有前辈想要创建秋元康的条目,结果被人删除了,一看原因竟然是偶像制作人不在收录范围之内......且不论秋元康担当过22/7这类涵盖ACG的多媒体企划制作人,康子也写过不少动画原案剧本、担当过动画制作人、为ACG歌曲创作过歌词呀。秋元康作为身兼数职、且身为日本流行文化的代表之一,为什么不能收录呢?如果允许收录的话本人可着手编写。——以上未签名(注)本条留言未签名,留言后请记得用--~~~~签名!的留言由Permanent.M讨论·贡献)于2021年11月23日 (二) 17:44 (UTC+8)添加。

我觉得大概在收录范围(尽管是边缘),可以算作与ACG有一定关联的从业人士。当时的版本似乎已经不可见了,因而无法评价当时被删除是否有收录范围以外的原因。我觉得你可以试着写一写,或者不放心的话可以先在用户沙盒中写完再提请社群审阅。建议重点描写ACG相关的从业经历,以及对后世ACG文化的影响,与ACG完全无关的内容简要介绍即可。——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23日 (二) 18:14 (CST)
MGP:收录范围是会变动的,只要该人物在现行的收录范围内即可创建条目。另外,萌娘百科不是日本文化百科,建议从ACG歌曲这类方向进行编写。——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23日 (二) 18:15 (CST)
Special:固定链接/2817062,历史版本,供参考。—— ほしみ 2021年11月23日 (二) 18:17 (CST)
果然,看来当时删除不仅有收录范围的问题,也是由于条目质量过低。——C8H17OH讨论) 2021年11月23日 (二) 18:30 (CST)
确实不太完善的样子(ಥ_ಥ)……回头新建一个条目试试--机战厨/偶像厨/Anisong爱好者讨论) 2021年11月23日 (二) 18:28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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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ほしみ 2021年11月23日 (二) 19:09 (CST)

关于CSS动画的问题

CSS动画只是实现了关键帧技术,是个语法都能写,那是不是还会出现js动画、xml动画、lua动画等条目?

这个页面还被归为作品类型,难道还有《ooo》是xxx创作的CSS动画作品?

页面内容更像是在写文档,而不像条目,而且在例子中把人物手臂转成这样子,可能会让部分用户感到不适。—— 轻装小兔 2021年11月17日 (三) 18:45 (CST)

支持移动到Help名字空间。 あめろ 2021年11月17日 (三) 18:48 (CST)
这个还行吧我觉得,如果有人写js动画、xml动画、lua动画当然也欢迎啊,多学点知识而已何必打击创作者的积极性呢,萌百也不缺这点存储空间(笑)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1年11月17日 (三) 23:56 (CST)

添加{{敏感内容}}

本人准备创建user:jingkela1123/天下何人不通共,有点政治敏感的内容,帮忙加一个敏感内容上去。--File:苏维埃国旗.jpg社会主义阵营支持者Jingkela1123(参加全俄代表大会)(对人民的贡献) 2021年11月28日 (日) 08:25 (CST)

请求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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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广涛”条目中编辑战的讨论

针对知名配音演员姜广涛条目中关于司法争议的内容,用户@Zxy408050107 于11月10日进行了删除,巡查@LUO1P 发现此情况后,执行了退回操作。之后两天,包括@XiangshuyuanxianJsrbt可乐521797 等在内的多名用户,均对相关段落持有异议,反复编辑和删除,业已引发编辑战。作为多年来专注国内配音领域的编辑者,我在相关用户的个人讨论页上提出了讨论,目前尚未能达成共识,特此在公共讨论版寻求其他用户、尤其是巡查和管理的意见。谢谢!--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1月13日 (六) 00:59 (CST)

已有其他维护人员在维护组内部提请对前述4名用户的用户查核。—— ほしみ 2021年11月13日 (六) 01:08 (CST)

首先,我只是进行了编辑,并且给出了具体的编辑原因,由于字数限制原因不够详细但很全面,末了提出了如有异议需驳回请针对修改原因逐条驳回的诉求,请用户@Gaoyuanxian不要把每个独立个体对添加内容的异议合并讨论,毕竟如您所见,每个编辑用户的修改诉求并不相同,我认为这样的合并草率而不妥,容易给管理人员以及,您定义里的,吃瓜群众,造成“删改所添加内容的用户属于同一阵营”的误导。 第二,用户可乐521797删除的是我编辑后的版本,而我对这项删除没有意见,特此说明。请问用户@Gaoyuanxian是否对我的编辑版本有不同意见?如没有,则管理人员不必恢复至@Gaoyuanxian提交的初始编辑版本,只需恢复已与前一版本编辑者达成共识的我编辑后的版本;如有,请单独与我就修改理由逐条讨论,不需要连坐其他人。 第三,管理人员恢复的初始版本中,存在明显的不当之处,我的修改理由中已经说明,为方便异议者逐条反驳,可以在此重申: 1.主观用词应客观化(“负面”→“司法”); 2.含个人判断倾向的描述应修改(“因……而起诉”→“以……为由起诉”,起诉原由不能等同于纠纷本身,编辑者并非当事人,对纠纷本身进行主观断定不可取); 3.应补充与内容相关案件实际结果(起码将公开事实表述完整,如中抓瓜坛所传播内容已被被告方平台封禁删除,原告撤诉); 4.应删除与二次元无关的素人信息(相信本次元受众均可轻易辨别,未在二次元出道的素人信息是否属于萌百应该呈现的内容); 5.事实相关案件可以合并(指张凯与光合积木的反复交涉,此条修订实为排版修订,其目的是让“吃瓜群众”(如有)一目了然地系统“吃瓜”)。 第四,既然搬到了公共讨论区,关于我的第1点修改理由,有一个事实想与诸位分享:用户@Gaoyuanxian在同案涉及的另一位当事人个人页面所增加的同类板块以“司法争议”命名,在其近期编辑的众多配音演员个人页面中,所添加的同类板块大多(这里的“大多”是因为我并不认为我已经翻阅了所有近期被其编辑的页面,无法做出完全归纳)以“司法争议”命名,而在这里用“负面争议”,在所列案件仅为民事纠纷的前提下,是否与编辑者个人立场有关不得而知;而在我的认知里,萌百不算是严肃的科普场合,是爱好者共同编辑维护的园地,如自带负面立场是否还算爱好者,非爱好者大段编辑页面是什么目的,同样不得而知。 第五,关于我的第3点修改理由,也有一个事实想与诸位分享:配音圈只是萌百上一个颇为小众的圈子,大多数用户不一定知道这个圈子内部的一些热点事件始末,但编辑者@Gaoyuanxian作为参与编辑了大量配音圈相关页面的“爱好者”,对这些事件一定非常清楚,不至于因刻意模糊事件性质而与诸多爱好者发生观点冲突;中抓瓜坛事件在配音圈舆论中早已被定性,其下场是平台封号,如果有人为之不平,大可以在任何配音圈相关的公开论坛发起讨论,是否需要在受害者的萌百个人页面为这样一个已作古营销号立碑留念,希望管理人员参考多数配音爱好者的意见。

第六,虽然由@Gaoyuanxian用户萌百个人页面得知,其个人微博账号曾“因被投诉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遭到封禁,可能造成了其对这一平台的不信任,但@Gaoyuanxian用户既然已经拥有了新的微博账号,是否可以让微博承担其输出针对已故微博账号内容的个人观点的作用,而不是硬把微博琐事生搬到萌百以自我表达的方式添加在其他人的百科页面?或者其他平台也可以,放眼全网多得是配音圈自留讨论区,私以为萌百的可编辑页面是二次元爱好者的开心辞典,不是任何用户倾倒个人情绪的后院。 第七,在被用户@Gaoyuanxian在其个人讨论页面点名当天,我浏览了其对其他被点名用户的回复,在讨论的开篇,用户@Gaoyuanxian提出暂停页面编辑,仅就这一点我可以与其达成共识,其他问题是否达成共识与页面编辑无关因此不必在编辑页面的范畴内捎带讨论,而此后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人再对页面进行编辑。随后用户@Gaoyuanxian自己选择将讨论移动至公共板块,把一个已经达成共识的讨论以“尚未达成共识”为理由挪到公共板块占用资源目的为何,我个人希望得到解释。 第八,针对其他用户提出的“萌百内容不应过多牵涉与作品无关的个人信息”,用户@Gaoyuanxian给出的理由是(我懒得去翻原文复制了)管理人员曾经驳回其在其他页面做出的对个人信息的删除——因此她要在此页面添加与作品无关的配音演员个人信息——有意见去找管理人员(我觉得我的理解清晰极了,如当事人认为我概括得不对请指出),抛开拿管理人员对其个人在其他编辑行为中的处置当枪的可能性不谈,单就这段发言来看,用户@Gaoyuanxian在添加争议板块时,明确清楚自己添加的内容牵扯与作品无关的个人信息,其添加的契机是否与自己对其他页面内容的删除行为被驳回有关?那么其添加他人个人信息的动机是一种情绪的发泄?还是,果真像用户@Gaoyuanxian自己在其个人主页所言,是由于其“习惯于”在添加作品时顺手添加一些无伤大雅的“有效内容”?恕我近视,我并没有在其此次编辑记录中看到任何添加作品信息的痕迹。 第九,对于管理人员对用户@Gaoyuanxian在其他页面编辑内容的处置,本就与我、与他人无关,但我自己也做过审核工作,明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道理,内容是否应判断为有效内容,是对页面本身的建设还是破坏,依据不应是篇幅或口吻,而是所添加的内容是否符合萌百的价值观和二次元精神,是否服务于最广大的萌百受众,因此,用户@Gaoyuanxian若是想以无差别扫射各位配音演员页面添加个人信息的方式引起配音爱好者们的关注,以达成其施压管理人员对所有“与作品无关内容”一刀切管理的目的,我断然不会认同。

综上,如执意以未达成共识为理由保留用户@Gaoyuanxian的编辑版本,那么我的诉求由修改不当表述变更为删掉争议板块,否则只要某一名用户出于各种与编辑页面本身无关的原因单方面坚持不达成共识,可以预见该页面的编辑将会无止境地进行下去,严重增加管理人员工作量,影响网站的用户体验。对于其所添加内容是否应受到有效内容保护的判定,希望管理人员可以综合更多意见进行考量。 --Jsrbt讨论) 2021年11月13日 (六) 21:24 (CST)

我在查阅多名中国配音演员的词条(包括姜广涛谢添天夏磊张凯等十数个词条)时均发现@Gaoyuanxian有添加名为“司法争议”或“负面争议”的板块,将涉及到他们不公开的商业活动以及私人隐私的相关内容通过自己的描述加到词条当中,并直接添加了法院裁判文书号码信息,我由于好奇,到权威网站查找发现可以直接使用他所添加的内容在公开网站上查到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真实家庭住址等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的隐私信息。由于这几位配音演员均为知名公众人物,我个人认为不应该将他们的个人隐私信息的获取方式直接暴露在公开网站上。并且我并不清楚在我之前有多少人通过其添加的信息获取了这些配音演员的个人隐私信息,是否用作不法用途。 我十分清楚不应该随意删除已添加的内容,但介于姜广涛词条中涉及的内容还包括其直系亲属的非常详细的家庭住址等真实信息,故我当时首先对其进行了删除操作,因为不希望对无关人员造成伤害。虽然其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依然处于暴露的危险中,但我还是希望能够遵循萌百的规则,通过讨论来达成一个不应该在公开百科中传播个人隐私信息的共识,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有注意到后续还有多位用户都对这一段内容进行了删改,所以相信这也是大多数国内配音爱好者的共识。当然,也不排除会有希望看到这些内容的人的存在(无意揣测,但不知@Gaoyuanxian十分清楚会暴露他们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却依然在10月10日同时在十数位配音演员词条中加入这些信息是否是出于希望更多人看到他们个人隐私信息的意愿),虽然我认为这样的想法不仅不正确且应该被反对,但从他们个人的角度来讲也可以理解,虽然不赞同,但我也依然希望能就是否有必要将这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添加到人物词条中,以及对于与编辑者和管理进行讨论。 另外,@Gaoyuanxian所添加的这些事件均是未被公开传播的内容,没有任何媒体对这些事件进行报道,即使始终关注配音演员的动向也无从得知,如果不是事件相关人员很难清楚这些事情的发生,更遑论客观地表述具体情况。所以我也希望能就这类没有公开的新闻报道,只有知情人的一面之词的事情(1)是否应该添加到百科词条中,(2)如有必要,要如何保证编辑者的客观公正性与编辑者们进行讨论。 我现在依然希望巡查和管理员能够将这一部分内容尽快删除,以保障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安全。--星语心愿讨论) 今天 22:37(UTC+8)

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不属于隐私,萌百没有法律义务删除。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亦均为公开网站。
如欲删除相关内容,请先在讨论版进行讨论,待社群形成共识后再处理,而非反复撤销,打编辑战。——From 月_樱_雪 (讨论) 2021年11月13日 (六) 23:32 (CST)
感谢回复,我希望能就是否有必要在配音演员百科页面添加这类没有公开媒体报道的信息,以及如何确保编辑者的客观公正性做一个讨论。我并不认为如果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他们的家庭住址,百科就应该将其收录。--星语心愿讨论) 2021年11月13日 (六) 23:46 (CST)
对于@Jsrbt 提出的修改意见,我的主张如下:1、同意修改段落标题,将“负面争议”改为“司法争议”。事实上,姜广涛条目中已做出了相应修改,请查看该条目的最新版本。2、同意将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相关信息从条目中删除。考虑到该案的原告并非公众人物,只是普通民众,如诸位管理不支持删除案件信息,请至少隐去原告的具体姓名和身份,将“胞姐姜波”修改为“亲属姜某”。3、不同意将与张凯相关的两起案件合并表述。这两起案件仅原告方相同,案号、案由、起诉时间、被告主体均不同,不应随意合并。4、同意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表述中补充与案件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该案的一审判决文书中有关于侵权信息处理结果的表述,直接引用原文即可。5、不同意修改关于起诉的表述。上述4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确实发生了民事纠纷,并被法院受理。因此无需修改表述。
另外,建议在条目顶部添加现实人物模板,提醒用户谨慎编辑。综上,“司法争议”段落的文案拟定如下,如有其他修改意见,请继续提出讨论!--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1月14日 (日) 23:00 (CST)
拟定文案
  • 2019年7月,亲属姜某因遗嘱继承纠纷将姜广涛告上法庭。后因原告未能如期缴纳案件审理费,按原告撤诉处理。案号:(2019)吉0102民初2879号。
  • 2019年12月,光合积木原艺术总监、公司股东张凯因公司决议纠纷将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广涛为案件第三方。目前该案庭审结果未公开。案号:(2019)京0105民初88215号。
  • 2020年3月,因微博用户“中抓瓜坛”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知名配音演员姜广涛的负面信息,一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争议。同年7月,姜广涛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将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删除微博上的侵权内容、提供涉案用户的实名信息、在涉案账户对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认为,在收到原告主张的侵权内容后,已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处理,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审过程中,双方均认可涉案内容已删除。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途中原告撤诉。案号:(2020)京0491民初18530号。
  • 2021年7月,光合积木原艺术总监、公司股东张凯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姜广涛告上法庭,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件第三方。目前该案庭审结果未公开。案号:(2021)京0105民初1710号。
我的“修改意见”是@Gaoyuanxian用户将此项编辑内容摆在公共讨论区之前的议题了,在11月13日发表的讨论中我已明确表示,我的主张不再是修改表述,而是删除该板块。具体原因如下:
1.鉴于@Gaoyuanxian用户认为此页面编辑内容需要在公共讨论区广泛征求意见,说明该议题不再只牵扯你我二人之间就语言表述产生的分歧,否则大可以在我首次摆明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后直接就我的修改理由逐条讨论,而@Gaoyuanxian用户非但没有选择直接讨论,甚至在本版块的讨论中仍在规避我上次发言已明确做出对比的“主观判定描述”的问题;
2.此项讨论的目的,不是如何对某个事件、某个人下一个萌百范围内的定义,而是使此项编辑停留在一个可接受的状态,终止这场本无必要的“编辑战”,相信@Gaoyuanxian用户在这一点上可以与所有编辑者及管理人员达成共识,否则此项讨论也没有开始的必要,考虑到@Gaoyuanxian用户在本项讨论中提及的其他编辑者的态度,只就语言表述讨价还价,无法达成我们的共同目的;
3.综合各位编辑者的态度以及我自己在上次发言中已经论证过的观点,我认同本版块内容无需交由萌百页面来呈现,草率的呈现无法使观者窥得全貌,冗繁的赘述显然更不恰当,各大网站术业有专攻,有涉猎需求者大可以通过自行检索专业网站或专用论坛去了解与本次元无关的内容,无需求或有反向需求的受众则完全可以像从前一样将萌百作为萌向解读二次元的资料库,@Gaoyuanxian用户坚持添加本板块以至于引起多人不满,是否属于用个人的表达欲强行占领萌百受众的信息流;
4.在浏览了@Gaoyuanxian用户个人历史发言之后,正如我上次发言所指出的,我确实有必要质疑其编辑动机和编辑行为中掺杂的个人立场,而不适宜的个人感情是所有公共科普区域的编辑者都应该警惕的误区,也有悖于我们进行理性、公开、和谐讨论的基础,本次编辑行为之所以贴上“编辑战”这三个字的标签,根本目的是在“编辑”还是在“战”,希望@Gaoyuanxian用户用实际行动给出答复。--Jsrbt讨论) 2021年11月15日 (一) 13:41 (CST)

  • 就用户@Zxy408050107所提出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这里将案号列出是作为一个论证事实存在或发生过的论据,百科并没有直接收录他们的个人住址信息,这里仅作为引用论据是合适的。而对于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中涉及个人信息的问题,最高法(法释〔2016〕19号)作如下之规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而就其中第五项中“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即该编辑内容中所涉及裁判法院之上级机构)作出的解释为“指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后可能对正常社会秩序和善良风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给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困扰等情形。”而本次编辑中所涉及的(2020)京0491民初18530号,根据该规定,是已经在法院衡量过公布所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所公布的,这其中自然包含当事人信息在互联网内二次传播的情形,因此基于上述之理由,将裁判文书作为引述而纳入编辑内容是合理的,且所涉及之个人信息内容在互联网二次传播之情形在文书公布前已为裁判机关所考量。--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5日 (一) 13:53 (CST)

鉴于@Zxy408050107Jsrbt 目前的诉求均为删除“司法争议”的段落,视为对拟定文案没有更进一步的修改意见;@Wrong Scenario 认为仅列出案号并引用裁判文书部分内容,不收录具体住址,不会造成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所以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应删除。综上,“司法争议”段落的文案拟定如下,如有其他修改意见,请继续提出讨论!--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01:06 (CST)
拟定文案ver2.0
  • 2019年7月,亲属姜某因遗嘱继承纠纷将姜广涛告上法庭。后因原告未能如期缴纳案件审理费,按原告撤诉处理。案号:(2019)吉0102民初2879号。
  • 2019年12月,光合积木原艺术总监、公司股东张凯因公司决议纠纷将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广涛为案件第三方。目前该案庭审结果未公开。案号:(2019)京0105民初88215号。
  • 2020年3月,因微博用户“中抓瓜坛”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知名配音演员姜广涛的负面信息,一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争议。同年7月,姜广涛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将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删除微博上的侵权内容、提供涉案用户的实名信息、在涉案账户对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认为,在收到原告主张的侵权内容后,已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处理,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审过程中,双方均认可涉案内容已删除。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途中原告撤诉。案号:(2020)京0491民初18530号。
  • 2021年7月,光合积木原艺术总监、公司股东张凯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姜广涛告上法庭,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件第三方。目前该案庭审结果未公开。案号:(2021)京0105民初1710号。
@Gaoyuanxian我这里并没有说“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应删除”,只是说你引用案号的这个行为并没有涉及个人隐私泄密的问题,你至今没有说明你列明司法争议的出发点是什么。而且与光合积木的法律纠纷你完全可以放在一起写,简述冲突双方当事人并以分句明列时间不同即可,以“两起案件仅原告方相同,案号、案由、起诉时间、被告主体均不同,不应随意合并”为理由这是站不住脚的。--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6日 (二) 13:17 (CST)
@Wrong Scenario 抱歉,此处是我理解有误。那么我个人还是主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予以删除。但考虑到之前@云霞 在关于公众人物条目个人信息收录标准的讨论中给出的答复“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并记录在萌娘百科上的,属于合理合法的有效信息,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等相关问题。既然业已记录于萌百相关条目,则不应当随意删除有效信息”,我对于是否应删除有明确来源的记述,抱有疑惑,不敢轻易下判断。我依然等待其他巡查及管理的意见。
我同意在保持表述严谨的前提下,将公司决议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两起案件合并为一段。
作为长期专注于国内配音领域的编辑者,我注意到,配音演员条目中除了配音作品列表,也会收录各种有明确来源的个人信息,从配音演员的身高体重三围、婚育状况,到道德争议、言论争议及其导致的影响。并且这些内容被各位编辑者、巡查及管理普遍接受。偶有提出删除意见的编辑者,也都被驳回了。那么,本着记录事实的原则,司法争议当然也可以收录,我是这么理解的。
综上,“司法争议”段落的文案拟定如下,如有其他修改意见,请继续提出讨论!--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9:24 (CST)
拟定文案ver3.0
  • 2019年7月,亲属姜某因遗嘱继承纠纷将姜广涛告上法庭。后因原告未能如期缴纳案件审理费,按原告撤诉处理。案号:(2019)吉0102民初2879号。
  • 2019年12月,光合积木原艺术总监、公司股东张凯因公司决议纠纷将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姜广涛为案件第三方。案号:(2019)京0105民初88215号。2021年7月,张凯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将姜广涛告上法庭,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件第三方。案号:(2021)京0105民初1710号。以上两起案件的庭审结果目前均未公开。
  • 2020年3月,因微博用户“中抓瓜坛”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知名配音演员姜广涛的负面信息,一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争议。同年7月,姜广涛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将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删除微博上的侵权内容、提供涉案用户的实名信息、在涉案账户对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认为,在收到原告主张的侵权内容后,已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处理,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审过程中,双方均认可涉案内容已删除。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途中原告撤诉。案号:(2020)京0491民初18530号。
@Gaoyuanxian如果是基于这个出发点,在撰写争议相关时不建议枚举,应对其在圈内的影响进行考量,比如这次你列举的光合积木与中抓瓜坛争议在圈内是有一定讨论度或影响力的,自然可以收录。同时建议将案号不列入正文内容而进行ref处理,我这里还将征询另一方的意见@XiangshuyuanxianJsrbt可乐521797Zxy408050107。--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6日 (二) 19:40 (CST)
@Wrong Scenario先感谢您为我解释的有关裁判论据的公开的问题。而对于目前讨论的内容,我想提两点问题:1.我认为您的意思是,争议内容应该考虑事件的影响力,如果影响力足够大,国内配音爱好者大都知道此事的话,那么在配音演员个人百科页面也应该对读者进行科普介绍。那么请问事件讨论度和影响力应该如何定量评估?我并不认为您所举例的这一事件有足够影响力(仅“中抓瓜坛”造谣一事由于其账号已被封禁,到今日已鲜为人知,所引起的“舆论争议”无从查证,而@Gaoyuanxian所添加的事件后续更是不去裁判文书网一条条查找根本无从得知),所以也更没有足够影响力以至于配音演员的个人页面都需要收录,来对读者进行科普。而就我们目前所讨论的我前文所提过的十数个加入了负面争议这一板块的词条(谢添天夏磊张凯等)而言,公司经营问题、投资失误问题、合同履行问题等相关事件均无法被判定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就如现在所讨论的姜广涛页面所添加的其他几件事则更是如果不去裁判文书网查询根本无从得知的,并没有任何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平台或自媒体就此事进行通报,更没有必要在百科中添加。2.如果有相关事件达到了一定影响力,需要对第一次了解这位配音演员的读者进行科普,那么要怎样科普才不掺杂编辑者本人的立场和观点?身高体重出身地婚姻状况这类经过本人确认便可以视为事实的客观信息自然不必说,比如就@Gaoyuanxian也曾参与编辑的李元韬词条中的争议问题,几位编辑者就有过多次对于具体修饰措辞的反复修改的过程,每次修改之后表达的意思和情感态度均不相同。对于此类没有一个公开的得到广泛认可的事件表述的事件,如果经过多次修改还无法达成共识,又应该怎么处理?所以综上,我认为需要经过语言上的二次加工来添加的相关事件类的信息与身高体重出身地婚姻状况这类客观信息不该一概而论,该不该加到百科中、应如何加入到百科中,应该分别讨论。--星语心愿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6:17 (CST)
对于何谓“事件影响力”,我的理解与@Zxy408050107 略有出入。我认为,事件对于行业的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客观上是否对相关行业产生了实质影响。如姜广涛与其亲属之间的遗嘱继承纠纷,是基于配音演员个人与行业无关的其他社会关系,并未对配音行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尽管案件事实确实存在,我依然主张将相关信息从条目中删除。而张凯姜广涛光合积木之间的两起民事纠纷,直接导致张凯终止了与姜广涛之间多年的合作伙伴关系,从光合积木出走,创办了新的配音团队“鲸韵凯歌”,使行业格局发生了些许变动。至于“中抓瓜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文书中有明确表述,原告主张,微博用户“中抓瓜坛”发布的侵权信息“客观上给原告的名誉及社会形象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对原告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侵扰”。以上,是我对于事件是否具有一定影响力、是否应在条目中收录的判断依据。
关于如何规范表述,使条目内容尽可能保持中立,不在条目中表现出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的偏见,我认同@Zxy408050107 的意见,值得另外探讨。--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8:10 (CST)
@Zxy408050107首先,对于你所提的第一点问题,即达到何种讨论度和影响力的事件方能为之收录的问题。这里并没有一个绝对的量表或是说准则来让所有的编辑参照或比照,这完全凭大众受度及编辑者个人角度决定,属于相对客观。因此会有条目被挂上收录存疑的情况,因为有编辑者对于其所撰写事件的影响力评估和其他编辑或是说实际的大众受度存在落差而引起异议,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也是允许存在的。但就这个条目所列出的争议而言,这两个争议虽然今日或说当下“已鲜为人知”,但在当时是存在一定的影响力及讨论度的,也是真实发生过的不能否认的,因此基于这两点事实录入我认为并无问题。而且,以是否被“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平台或自媒体报道”并不是一个具有决定性的、来评判影响力的指标,或是说唯一的指标。但如果其在其他条目所添加的司法争议影响力并不及此,或是说性质更类似于现在决定被删除的遗嘱个人争议,我个人认为并不应该收录,即我之前的看法“不建议枚举,应对其在圈内的影响进行考量”。
其次,就你所提出的第二点问题,即编辑时应采取的立场问题。百科编辑时应采用客观视角,这一点请参照萌娘百科:条目编写#关于客观视角,就争议事件而言在保持客观视角的同时应同时从冲突双方的角度撰写该事件,以描摹出事件全貌,让第一次了解该事件的读者全面评判这件事。就本案例而言,补充中抓瓜谈后来删博销号这点事实也是同样有助于读者了解事件全貌的,因此当出现争议事件被认为描述不客观或中立的时候应当从两方取材,尽量达成让两方都满意的结果。--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18:22 (CST)
@Wrong Scenario巡查辛苦!我完全认同您提到的撰写争议时应对其在圈内影响进行考量,重新考虑了一整天之后,我倾向于认同用户@Gaoyuanxian所编辑的板块不适合呈现在萌百的姜广涛个人页面,应予以删除。
关于“中抓瓜坛”事件,在此前的讨论中,我和@Gaoyuanxian用户也许是出于对对方“中抓瓜坛事件始末知情者”身份的认同模糊了一个事实,即“中抓瓜坛发布包括姜广涛在内的国内众多一线配音演员未经证实的负面信息”和“姜广涛起诉平台要求删除中抓瓜坛传播的不实内容”是两个圈内讨论度明显不同的事情,这可能会给您和其他人造成一定程度的误导——事实上,在圈内有一定讨论度的事件一直指的是中抓瓜坛发布信息,而不是受害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删除信息——前者显然属于舆论事件,后者才是符合标题的“司法争议”,前者姑且可以算在圈内一石激起千层浪,惹恼了多位国内配音演员的支持者而被群起攻之,后者的却是在余波散尽之后悄然进行的个人维权行为,涉案双方没有任何人对此进行宣传,即便在圈内,讨论度也接近于0,应远远达不到出现在百科页面的标准。
对影响的考量也不止是讨论度,还有反馈的正向或负向,我猜测这一点才是大多数编辑者不接受此板块的任何存在形式、执意要删除的根本原因。中抓瓜坛发布无实证负面信息的性质,是配音圈内部的恶意营销,严重伤害了许多以爱好为出发点的配音爱好者的感情,事情能在较短时间内平息,实属大快人心,事件平息至今,在任何配音圈相关论坛里,它再也没有被热烈讨论过,时隔这么久之后再为其专门立碑立传,@Gaoyuanxian用户如果确实觉得有必要,可以在自己的个人主页操作,不需要选中其中一位受害者的主页挖坑刨土,拉萌百受众中的其他配音爱好者作陪重温,起码我没有重温的需求。
此外,就编辑者的动机而言,用户@Gaoyuanxian已经进行了自我阐述,因果清晰,无需进行更多推测;令我在意的是,以这个出发点作为编辑理由是否可以成立,是否符合萌百对编辑者权利义务的要求,以这个出发点进行无中生有式的内容编辑,其他编辑者选择使页面恢复原状是否情有可原,也许都需要跳出被编辑内容的字面意义进行评估。
以上。再次感谢巡查的协助调解,抱歉给您添了麻烦,希望这项讨论可以到此为止,还净湖于百科,放浮尘归次元。--Jsrbt讨论) 2021年11月17日 (三) 19:17 (CST)
@Jsrbt首先就你的第一个理由回应一下,“中抓瓜坛发布包括姜广涛在内的国内众多一线配音演员未经证实的负面信息”与“姜广涛起诉平台要求删除中抓瓜坛传播的不实内容”这两件事情是能够放在一起写的,前因而后果,这是一个非常完整的事件链,这也是我前面提出“从冲突双方的角度撰写该事件,描摹出事件全貌”的原因,因此就整个事件来说,讨论度与影响度应该都满足收录的标准,至于“司法争议”完全能够改为“争议”。这是能够讨论的。
其次关于事件的正负反馈是否与收录范围挂钩的问题,就这一点我要明确的是,即便该争议给出的反馈是负向的,这两个争议依然在收录范围内且有绝对的收录价值,有助于帮助读者了解这个人物过去所发生过的事,即便客观方面看可能是负面的,这也并不涉及所谓的翻案或“挖坑刨土”的问题,如果你是说针对文案的偏向有异议你完全可以增加另一方的描述完善整个事件而非整个删除。
基于以上两种原因我不能接受你提出的删除要求,另外就你所提出的用户@Gaoyuanxian的编辑理由,以当事人为核心一项项将所涉及的司法争议全部枚举出来我是反对的,这也是我在前面提出要考量“讨论度或影响力”的原因,基于以上几点我并不认为相关的内容应做删除处理,我仍然希望双方在保留这两项争议的前提下,完善事件描述,达到两方都能满意的结果。--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7日 (三) 21:42 (CST)
@Wrong Scenario我同意您“如果想要记录一件事就应当描摹出事件全貌”的观点,正是基于这一点,我认为这项争议不应由姜广涛个人页面交予呈现。因为中抓瓜坛事件的起因,是一个微博账号发布了一系列几乎涉及整个配音圈知名从业者的负面信息,这些负面信息有些已经证实,有些未经证实,混杂传播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不良影响。所以我建议用户@Gaoyuanxian在其个人主页对事件始末进行记录——如果其认为有必要的话。或者给中抓瓜坛事件的始末单独建一个词条都可以,我个人没有意见,我也并不认为这是个不能拿到台面上交由“吃瓜群众”评判的事情,但是我反对把这个事件挂靠且仅挂靠在姜广涛个人页面,因为在这个事件中,从开始动作到被起诉到惨淡收场,争议的核心对象是中抓瓜坛,而不是被它用以恶意营销的工具人之一。
鉴于这一原因,您提到的将“司法争议”板块名称改为“争议”其实并没有带来实际的观感变化,个人页面出现“争议”板块代表的应是围绕页面主人的争议,而中抓瓜坛事件围绕的争议是中抓瓜坛,退一步讲,围绕的是无数个我国配音界从业者。仅仅因为姜广涛本人的起诉行为——起诉本身并没有被热议,因此核心事件争“议”的对象并没有变更——就让其个人主页出现误导性极强的争议板块,我认为不妥。
我也希望可以与用户@Gaoyuanxian及其他编辑者达成全面共识,但是在其立场根本偏颇的情况下恐怕很难实现。您作为巡查人员,关注的点是我们能否实现双赢,我自然应当配合,但我作为配音爱好者,更在意的是如果这一次在编辑问题上妥协,那以后我们爱好者聚沙成塔维护着的萌百页面是否都可以轻易被带着明确且不相干目的的用户随意编辑篡改,去添加其单方面认定的“争议”,去以强调或弱化部分事实(“没有虚构哦”)的手法对看客进行潜移默化的inception,而只要我们进行反制,就会被其拖入编辑战,然后不得不对双方明确清楚的事实进行反复申明。实话说,我难道不知道这种讨论的扩大化对配音圈而言没有好处吗?但是我有什么办法,既然我是配音圈萌百用户,总不能把这个据点拱手让人啊。
演员表演需要舞台无可厚非,没有舞台就用双手造一个令人敬佩,造到别人大院里就不能怪别人要给丫拆了。尽余力而不达可以无悔矣,谢谢您的调解。--Jsrbt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19:09 (CST)

@JsrbtGaoyuanxian鉴于双方完全不能达成任何共识,上述为本人最后意见即保留相关内容而非全部删除,供其他维护人员参考,本次调解adjourned。-- Wrong Scenario (讨论·贡献) 2021年11月19日 (五) 19:46 (CST)

我对于@Wrong Scenario 的意见无异议。综合之前的修改意见,姜广涛条目中“司法争议”段落的文案拟定如下,烦请维护组最终确认!--Gaoyuanxian讨论) 2021年11月19日 (五) 20:53 (CST)
拟定文案ver4.0
  • 2019年12月,光合积木原艺术总监、公司股东张凯因公司决议纠纷将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姜广涛为案件第三方[1]。2021年7月,张凯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将姜广涛告上法庭,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件第三方[2]。以上两起案件的庭审结果目前均未公开。
  • 2020年3月,因微博用户“中抓瓜坛”发布了一系列针对知名配音演员姜广涛的负面信息,一时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争议。同年7月,姜广涛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将新浪微博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删除微博上的侵权内容、提供涉案用户的实名信息、在涉案账户对原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被告认为,在收到原告主张的侵权内容后,已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处理,故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审过程中,双方均认可涉案内容已删除。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途中原告撤诉[3]
  1. 案号:(2019)京0105民初88215号
  2. 案号:(2021)京0105民初1710号
  3. 案号:(2020)京0491民初185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