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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提案/未通過提案/關於規範巡查豁免者提權程序的提案(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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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2016年6月2日,巡查姬弗霖凱提名3名用戶提權為巡查豁免者,其中包括有爭議的Zyksnowy

雖然已有的規範性文件 《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 建議投票,但未規範投票的具體參數

鑑於之前的提權均未經投票,有提升權限的Recital君將3人提升為巡查豁免者。這個操作得到了質疑。

隨後,為避免以後的麻煩,Recital君在討論版提出關於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關心這個話題的人士給出了諸多建議。

如今希望將其形成提案,交由社群審核,希望能夠成為巡查豁免者提權的制度。

在此對以下參與討論的人士表示由衷的感謝——

AnnAngela·Bokuwaahoya·CFSO6459·Hlwan03·東山奈央·化外之民·藍羽匯·兔兔耳寶寶

實證表述

主頁面: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

現有制度存在的問題是——

  1. 沒有規定投票的具體參數——投票期限、票權者與無票權者的限定、投票通過的條件(票數比例,最低投票數)等;
  2. 沒有規定投票會作為直接共識,還是作為對提權的參考。

本提案 提案/未通過提案/關於規範巡查豁免者提權程序的提案(2016.06.20) 的目的是解決以下問題——

  1. 明確取得在提權問題上取得社群共識的手段;
  2. 規範投票參數。

規範表述

關於提案本身

主頁面:萌娘百科:提案

本提案的重要部分會以黑體加粗下劃線的形式特殊標註。 本次提案,由於涉及到萌娘百科的用戶組調整,因此提案程序明確如下。

  1. 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初步討論階段,在最終投票之前,提案者根據各位人士的意見修改提案。
  2. 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2日——最終投票階段,15日內的投票,須經萌娘百科維護組全體人員的一半及以上的人數參與投票,同時中立票數不超過有效票數的一半及以上,滿足前款條件後,獲66.667%及以上支持率,本提案即視為共識即獲通過。
  3. 2016年7月12日後——存檔和整理階段,無論提案通過與否,須將頁面存檔。討論獲通過後,將替換原頁面的相關部分為新共識內容,使用模板{{info}}來標識。

關於巡查豁免者的提權(提案內容)

  • 雙軌制提權——在發起巡查豁免者申請後24小時內,無反對意見即獲通過,由有提權權限的人士操作;在發起申請後24小時內,有反對意見則進入投票階段在投票結束後,統計票數並得出是否提權的結論。
    • 投票階段的參數控制——
      • 投票時限:自發起申請後24小時起,時限3天。
      • 票權者:投票開始時,在任的巡查豁免者、巡查姬、管理員及以上權限者。(其他用戶雖然不可投票,但意見可以作為票權用戶投票的參考。)
      • 最低投票人數:5人。(低於最低投票人數,申請會失敗)
      • 通過率:獲66.667%及以上支持率即獲通過。(低於通過率,申請會失敗)
      • 注意事項:1.在反對意見出現前的支持意見,計入總票數。2.在投票過程中出現的中立意見,視作僅提供意見而不投票,不計入總票數3.每名用戶一人一票,一次性給出意見,不得更改。4.在投票期間出現任何意料之外的情況,須經行政員內部決定是否給予提權。
  • 以上過程在任何一次申請行動中,不論是通過怎樣的方式提權或拒絕,均視為獨立的社群共識。

——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3:38 (CST)

意見、建議和討論

(☩)意見 好麻煩的樣子...直接管理欽定不是很好嗎?--巡查-弗霖凱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5:41 (CST)

@弗霖凯的確之前都是經過管理硬點的,但這樣在出現爭議的時候就很難處理,管理的硬點也很大程度是根據管理的個人喜好,去產生,被誤認為無視共識的成分很大。這次七海的提權就是一個例子。因此前述條款也明確了以上過程……均視為獨立的社群共識。——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3 (CST)
感覺,這不是很厲害的權限.如果這也需要投票決定的話,會很影響效率.--巡查-弗霖凱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9 (CST)
@弗霖凯關於效率的確有所考量,所以才嚴格的限定了投票時間等等,要求3日之內得出結論處理完成,具體的過程呢,可以去討論版看一下,現在還沒有被存檔,等節操菌出現了會請求他存一下檔。——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4 (CST)
"管理的硬點也很大程度是根據管理的個人喜好,去產生,被誤認為無視共識的成分很大。"管理到底幹了什麼才會被用戶這樣不信任?這是管理的問題吧?和管理欽點巡查豁免者沒有關係吧.--巡查-弗霖凱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6:19 (CST)
現實就是這樣呀,管理的一次提權錯誤就會受到質疑。後面冰娘的意見也是如此,讓管理對他所提名的巡查豁免者負責。
事實上,管理員並不願意為他們所提權的用戶負責人,這樣就會導致他們拒絕提名來保全自己的位置,最終。巡查豁免者這一制度就會變成燙手山芋。——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2日 (三) 23:48 (CST)

( ? )疑問 保全自己的名譽從何而談?意見不同就會影響名譽嗎...誰要是侵犯R君名譽我不介意和他理論理論 --可愛的琉璃月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5:45 (CST)

@可爱的琉璃月是指「保全自己的名譽」嘛,看來誤會深重的玩笑不應該寫上去——可能只是個人在這方面有潔癖,被指濫權會使個人很不舒服。還是從原文中去掉好了。——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3 (CST)
R君名譽「不要侵犯我…叫警察叔叔了哦」
要用{{info}}麼…--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1 (CST)
@Zyksnowy{{info}}的樣式可以參照 萌娘百科:管理員——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1 (CST)
看懂了,也想起來維基百科裏面的那個info……
建議成為一個獨立模板吧--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4 (CST)

(+)支持 沒什麼意見。——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5:49 (CST)

poi,蹭-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3 (CST)
謝謝平王。——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1 (CST)

可行性很強,支持——衛宮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5:51 (CST)

謝謝衛宮,不過你們到時候會來投票麼……——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1 (CST)

投票人數不足咋辦……按理應該不會不過以防萬一說下好了 By:巡查002 見謬User talk:Hamon002正之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2 (CST)

@Hamon002是說本提案還是巡查豁免投票不通過?如果人數不足,會視作不滿足條件而失敗。——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6:07 (CST)

(☩)意見 我認為主觀性主動辭職管理組人員可以直接加入巡查豁免組,作為曾經的管理組應該符合這個身份。--Bokuwaahoya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6:10 (CST)

(☩)意見 辭職或被辭職的均不自動加入,可以自己申請或上述雙軌制,其他沒問題。 by eddie32 にっこにっこにー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04:34 (CST)

(+)同意 。--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6:27 (CST)

(☩)意見 在投票階段如果申請者遭到質疑和大量反對,申請者有無對之前申請成功例子以及申請體制進行反對與辯駁的權利從而使自己獲得大量贊成票?(個人感覺此行為有博取同情心與遭到除申請者以外提請者的偏袒的行為,參考討論:討論版/存檔/2016年05月#巡查豁免者提名:DF5-1310)自己雖然不了解某些人的黑歷史或者在申請之前受到的各方的非議,但感覺在投票階段如果再提出各種無關緊要的討論串有浪費時間和發展到口水戰之嫌。建議就事論事,在投票階段只拿票數說話(包括申請者之外的舉薦者只給出贊成票與理由),一切投票以外的「順情說好話」博取同情票之類的言論皆被視為無效/廢票。亦或,申請/舉薦申請巡查豁免者在此環節只具備申請權,無權在投票階段發言或進行申請以外的(疑似)拉票行為。如有意見需另起討論串或在自己申請巡察豁免者成功/失敗後進行討論。我這個人對於投票這種程式化的東西思想比較死板,不懂得變通,也不想針對某些中途變質成辯論的投票浪費太多時間,雖然覺得自己這番話有些無情無義,但感覺投票終究是一個客觀的東西/一個過程,一切建立在「投票中」階段的偏袒都有不公平之嫌。以上,歡迎拍磚吐槽。——聲優編集者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6:30 (CST)

@声优编集者對於這個意見,我覺得有必要解釋一下。
之前對於DF5-1310的巡查豁免者的提名是已經預見到了將會產生爭議。本意並非組織投票,而更多是徵詢建議
投票者本人是沒有票權的,已經通過票權人限制了他們的投票資格,他們的意見會被陳列在「無票權用戶」區。——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23:48 (CST)
了解,對於這個歷史沒有疑問了。我承認我這段語句有些贅述,但目的只是希望申請階段的投票要極簡解決而已。——聲優編集者討論) 2016年6月21日 (二) 00:08 (CST)

(+)同意 如果新的規範對已有的豁免者沒有影響的話就沒有問題。--W3jc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6:42 (CST)

(+)同意 --某一臉萌百的Ether(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17:36 (CST)

(+)同意 (P.S.個人贊同聲優編集者的意見,即發起申請或推薦後,只需投票表達意見(即同意或反對或中立)。)--目錄小妹妹~Talk 2016年6月20日 (一) 18:07 (CST)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水錶- 2016年6月20日 (一) 18:10 (CST)

(+)同意 --空翊討論) 2016年6月20日 (一) 20:27 (CST)

(☩)意見 對於這個巡查豁免的身份,我更傾向於定位成不同於巡查姬、不隸屬於巡查姬的一種權限。即:巡查是管理路線,巡查豁免是技術路線。作為巡查管理,不需要了解太多語法,太多功能,只是完成每日巡查任務,引導用戶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而巡查豁免者就是走精品詞條路線,通過不斷增強自己的能力,提高編輯效率和質量,且能保持編輯熱情的。所以我並不贊同巡查和巡查豁免有歸屬關係,因為這是兩條不同的路。

作為巡查豁免,自身的編輯能力一定要過硬,如果因為自己的編輯總是和別人起衝突,起編輯戰,或多次被質疑是破壞性編輯,那肯定要考慮是否予以授權的問題了。畢竟巡查豁免建立的初衷還是為了減輕巡查的工作量。投票可以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數據,但不宜直接決定。 --宇文天啟Ubuntu 2016年6月20日 (一) 20:59 (CST)

@宇文天启這些可以作為投票的指引,通過每個人的投票來體現。不知道這樣是否合您的意。——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23:48 (CST)

(☩)意見 說句實話,我走過很多立場什麼的,一般我所看到的幾乎都是帶着自己的感情色彩與私人恩怨來投票的,根本給不出什麼理由,直接用無聊的藉口、唆使來反對投票或直接因為拉票、私下關係好投同意我從某遊戲得出的結論:之前我遇到有這種人私下和很多人私聊說:「求投我!」或「別投他,他是XX…」我希望別有這種事情發生……

總而言之,杜絕這種「小人」行為的現象!我目前所看到的萌百是可愛的……因此我僅僅提出我的個人意見,望採納。我對投票制度表示贊同

——(討論) 2016年6月21日 (一) 02:33 (CST)

(☩)意見 太麻煩了的感覺。我認為【巡查豁免】這就是一個減輕條目維護量的設置,只要編輯後的條目質量能達標的用戶就應當掛上這個。 這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員。【巡查豁免】最大分歧在於這個用戶編輯完了的條目是否達到了不需要二次返工(巡查)的程度。僅評價這個也可一定程度上的避免意見相反雙方瘋狂撕嗶。【巡查豁免】發放和收回應當簡化成:

  1. 管理直接發放【巡查豁免】
  2. 【自動確認用戶】及以上等級人員認為【巡查豁免者】編輯有問題,意見大時發起快速投票。24小時內參與投票的「【自動確認用戶】及以上等級人員」超過1/2,並且投票人數超過5人,即去掉【巡查豁免】。
  3. 同一個管理員連續設置的2個【巡查豁免】都被社群反對時,應當暫停發放【巡查豁免】1個月。
  4. 同一個管理員過去30個自然天內發放的3個【巡查豁免】都被社群反對並收回時,可認為其維護標準與社群意見差距很大,應當短時降級其至【巡查姬】等級。

--多功能型Baskice(給我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05:06 (CST)

對於站長,③④條不妥,巡查豁免多數是他人提名管理操作,不給你權限吧批判我,給吧要撤我,這樣很容易造成管理員的困擾-優泠君在拼命喝水戳進去可以與我交談 2016年6月21日 (二) 09:29 (CST)

(&)吐槽 其實我之前的提案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簡化投票流程的提案(2016.05.16)的目的就是對於此類不易積壓的、但需要明確社群共識的投票進行快速處理,但是被冷處理了的樣子。另外,其實我之前的提案說的很清楚,社群共識通過以後再提權,只是部分管理不按照流程操作而已。--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nbdd0121 (Talk) 2016年6月21日 (二) 05:13 (CST)

(☩)意見 果然還是覺得時間有點長,會拖節奏影響效率........2天如何-優泠君在拼命喝水戳進去可以與我交談 2016年6月21日 (二) 09:39 (CST)

(☩)意見 巡查豁免者的重點要求在於被授予巡查豁免的用戶需具有高編輯質素,因巡查豁免並非高風險權限,我認為其授權程序應儘量簡化。--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6月21日 (二) 11:30 (CST)

(+)同意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6年6月21日 (二) 18:40 (CST)

(☩)意見 我個人支持由管理員指定,將這個權利給予管理員群體執行,並且給予巡查組提名的權利。這樣的簡化方式。--萌娘百科編輯部——死蝴蝶討論) 2016年6月21日 (二) 22:38 (CST)

(☩)意見 同意宇文和冰娘的意見。對於【巡查豁免】應當明確其定位,如冰娘所言,這僅僅只是一個減輕條目維護量的權限設置,這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員。因此在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頁面建議設置提名前提的具體設置,例:該編輯者在較長時間內(3-6個月)有較為活躍的編輯操作,編輯數大於100,90%的操作不需要巡查二次返工,並且在提名前一個月沒有違反萌百編輯規範的操作。除此外,對於長時間(如一個月)沒有編輯記錄的巡查豁免者應當進行除權操作。【巡查豁免】是一個減輕條目維護量的設置,儘管其有着一定的榮譽色彩,但是其原本定位必須作為首要判斷依據。P.S.贊同由管理直接發放【巡查豁免】,有明確合理理由反對則發起快速投票確定。--非魚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00:24 (CST)

首先我們都已經知道了巡查豁免者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員。
其次是,分歧在於,前置條件的設置,本事是為了管理人員欽點巡查豁免者準備的。如果是經過了社群的初步共識,那麼當申請者沒有滿足他們心中對於巡查豁免者的要求,他們就會站出來投出反對票。
這也就是我們沒有在提案里統一設置門檻的主要原因,因為每個人的要求都不一樣,我們把選擇權交給有票權的用戶豈不是更好?——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2日 (三) 23:42 (CST)

(☩)意見 巡查豁免其實就是預備管理員吧,自然應該熟悉語法功能,和不會有太多的非議詞條,至於產生方式我無權評論--冥冥之中興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00:53 (CST)

@冥冥之中兴:並不是,建議您閱讀萌娘百科:巡查豁免者。這個權限組的設立是為有着大量高質量編輯記錄但沒有擔任維護管理人員意願的編輯者,使他們的編輯自動標記為已巡查,主要為了減輕條目維護壓力。--非魚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01:38 (CST)


(&)建議 被人推薦的話自己有放棄的權利吧,要不然就太欽定了。不按照基本法來--在地獄中沉浮的去好好學習的去污粉+巡查基のMomo菌有啥事就說吧) 2016年6月22日 (三) 04:07 (CST)

@Momo bly dblk【巡查豁免】不是萌娘百科管理人員,並無實權,只代表他們是高質素的活躍編輯者。--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15:06 (CST)

(+)同意 --巡查姬hlwan(討論) 2016年6月22日 (三) 15:06 (CST)

(+)支持 :個人感覺這套程序適合用在任何可由管理處理的事情中——戰鬥姬大天使- 有問題請私戳 - 2016年6月23日 (四) 16:4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