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三國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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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模板用於在三國殺武將頁面中插入近年來各類新機制的註釋。
概念名 | 簡略描述註釋 | 規則集描述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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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 | 所有參與議事的角色同時展示一張手牌,檢查所有亮出手牌的顏色是紅色多於黑色還是黑色多於紅色,並執行技能中對應的效果。紅色黑色數量相等則不執行效果。 | 於原官方規則集中直接追加「議事事件」—— 角色議事的流程: 議事結算中有:意見展示時、議事結算時兩個時機。 首先議事的發起者選擇參與議事的角色。 然後所有有手牌的參與議事的角色同時展示一張手牌。各角色以此法展示的牌的顏色稱為其此次議事的「意見」。沒有手牌的參與議事的角色或以此法展示的牌沒有顏色的角色即沒有「意見」。 ⑴意見展示時。 然後確定此次議事的結果:意見為紅色的角色數大於意見為黑色的角色數,則議事結果為紅色;意見為紅色的角色數小於意見為黑色的角色數,則議事結果為黑色;意見為紅色的角色數等於意見為黑色的角色數,則沒有議事結果。 ⑵議事結算時。 至此議事結算結束。 議事結算後有:議事結算結束後一個時機。 ⑴議事結算結束後。 至此議事流程結束。 |
額外牌堆 | 線下始計篇為便於遊玩引入的新機制。額外牌堆包括與160張軍爭牌堆中所含有的所有牌同名的遊戲牌與荀諶和費禕的專屬錦囊【兵臨城下】、【調劑鹽梅】。這些牌獨立於牌堆外,牌面為藍色,方便玩家檢索特定類別和名稱的牌。額外牌堆的牌進入棄牌堆則重新放回額外牌堆後洗混。(線下始計篇收錄45張額外牌,但只有除兩張專屬錦囊外的包含於軍爭牌堆中的43種額外牌才能由其他角色通過檢索額外牌堆獲得。) | 於原官方規則集「與牌相關的用語」中追加以下內容—— 額外牌 組成額外牌堆的遊戲牌。 ◆若額外牌於移動事件中的目標區域為棄牌堆,系統將這些額外牌的目標區域改為額外牌堆。 於原官方規則集「與區域相關的用語」中追加以下內容—— 額外牌堆 在遊戲開始時由所有額外牌形成的區域。額外牌堆里的牌默認背面朝上放置。 |
蓄謀 | 你將一張手牌扣置於你的判定區內;你的判定階段開始時,若你的判定區內有蓄謀牌,你按置入順序(後置入的先處理)依次處理蓄謀牌:1.使用這張蓄謀牌;2.將你判定區內所有蓄謀牌置入棄牌堆。 蓄謀牌滿足以下規則: 1.當你使用蓄謀牌後,本階段不能再使用牌名與之相同的蓄謀牌。 2.每次蓄謀僅能扣置一張牌。 3.蓄謀牌處於你的判定區內,此類牌可以被棄置、獲得、移動等。 |
於原官方規則集「與操作遊戲牌相關的用語」中追加以下內容—— 蓄謀<牌> 將此牌扣置入判定區。以此法扣置入判定區的牌稱為「蓄謀牌」。 ◆一名角色的判定階段開始時,若其判定區裏有蓄謀牌,其亮出最後移至其判定區的一張蓄謀牌,需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此牌且與此牌牌名相同的牌,否則其將所有蓄謀牌置入棄牌堆。然後其亮出其餘的蓄謀牌中最後移至其判定區的一張,需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此牌且{與此牌牌名相同且與其於此階段內以此法使用過的牌牌名均不同}的牌,否則其將所有蓄謀牌置入棄牌堆,接着重複此流程直至其判定區里沒有蓄謀牌。 |
轉換技 | 原官方規則集沒有定義轉換技,此處重寫了全部的轉換技的寫法並於「與牌面描述相關的用語」中追加以下內容——罪魁禍首曹肇和盧弈 轉換技 技能的標籤之一。 轉換技狀態 帶有「轉換技」標籤的技能所擁有的屬性,分為陽、陰兩種。所有技能最初的轉換技狀態均為陽。 | |
智囊 | 指三種普通錦囊牌名。分別為:【無中生有】,【過河拆橋】,【無懈可擊】。 | 於原官方規則集「與牌面描述相關的用語」中追加以下內容—— 智囊 由【過河拆橋】、【無中生有】和【無懈可擊】構成的牌名表。 |
勢力技 | 勢力技是一種特殊的技能。 擁有勢力技的武將需要在登場前選擇武將牌上的一個勢力作為自己在遊戲中的勢力。 你擁有與你選擇的勢力相對應的勢力技。 |
於原規則集「與牌面描述相關用語」中追加以下用語: <一個勢力>勢力技 技能的標籤之一。若一名角色擁有帶有此標籤的技能且其不為此勢力,此技能無效且其視為沒有此技能。 |
背水 | 背水是一種特殊的選項。 發動技能時,若無法執行背水的後果,則無法選擇背水。 選擇背水時,可將該技能的其餘選項依次執行,再執行背水的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