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小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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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绘 画师: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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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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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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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小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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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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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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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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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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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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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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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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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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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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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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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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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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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发,蓝瞳,法官,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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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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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5章:于自相残杀中死亡,实际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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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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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岛清太郎,波江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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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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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峰学园第88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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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小路回是由九曲丧钟所制作的弹丸论破同人游戏《弹丸论破Again》的登场角色。
简介
超高校级的法官。
不是为了什么世间大义,不是看惯了世态炎凉,她的世界本就存在一切注定的真理。
没有偏颇、没有不公,她相信法律总有公平。
(名字取自《法外制裁者》的樱小路樱)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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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もしも死わえ |
出于自身“未成年即能担任法官这一职责”的责任感,自愿担当了本届同学的“班长”,并决定在学院搜查完毕后召开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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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万物存亡所云,阴阳昏晓之理 |
泳装回中,出于“监督大家”的原因,没有下水一同游玩,而是待在岸上监督,也因此在学籍裁判上提供了关键性的证据。
不下水的真实原因貌似是因为“女孩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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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3:优等生的把酒问青天和劣等生的对影成双人 |
于学籍裁判上与坚持自己“正义”的凉宫优姬对质,在法律信仰和良知之间第一次产生了动摇,开始变得萎靡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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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温水煮青蛙 |
为该章节唯一的无辜者,也是被处刑者。
该章节中,众人陷入“没有凶手,死者,无辜者三方人士构成杀人事件”就只能缺氧而死的困境。
出于伸张正义,让同学“全员脱出”,向黑白熊复仇的目的,决定与狱岛合作,通过牺牲自我来保全大家。
在学裁上与黑白熊交易后保持了前半场的沉默,最后被五十岚指出其“将除她以外的全员都判定为凶手”的目的,通过处刑唯一的无辜者:自己,以让全员脱出。
处刑为在目睹她曾经历的所有冤案不得昭雪后,自身作为无辜者也遭受了不公正的审判而被枪决,文本则是致敬了鹅妈妈童谣中的《十个印第安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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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你的眼中神种下天堂 |
令人遗憾的是,这个角色并没有活到这一章,这个折叠只是为了防剧透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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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长夜破晓 万物印拓
我和你的 渺小盛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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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1: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喜欢:订阅某著名商厦会员杂志
讨厌:出乎意料的事,忽视,鱼子酱
2:阵营九宫格的话,大概是什么定位?
绝对中立。她身即正义,她身即法律。就算是家人或者朋友做错事,她在遗憾之余,也会给予正义的审判。
3:她和“班长七海”之间的不同
个人见解哈,七海是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大家打成一片并且希望大家能够团结一致,而樱小路则更是处在高位者的地步,通过责任以及担当扛起更多,成为大家最信赖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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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章的凶手判定是开放式的吗?
不是。 当时的情况是凶手一定是众人中有一名凶手,但是无法具体到人,无论是黑白熊还是大家都无法锁定某一个人。 但是一旦投票给某一个人,黑白熊也可以认定那个人就是凶手,然后从而处刑这个人。 但是由于樱小路一直和黑白熊在一起,樱小路完全被黑白熊监视着行动,所以黑白熊是没办法判定樱小路为凶手的,也就是说投给樱小路一定是“无辜的”。 后来强行处刑属于黑白熊已经越权了,和后面其他事情发生有关联
5:怎么想到“四章规则杀”这种结果的?
四章手法其实我原本一直在纠结,一直到快写完日常了我还在犹豫(原案是长线be的粉尘爆炸,虽然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学裁不好写) 然后出门玩的时候被海洋球埋了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就灵感来了,经过合理的编排之后最终决定的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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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外部链接
橙光游戏链接
弹丸论破Ag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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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角色 | | | 其他 | 狱岛真理亚 • 本间宴臣 • 鹿冢奈良/米内奈良 • 鹿冢桐 • 鹿冢等等 • 米内等等 | | 原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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