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讨论:提案/已通过提案/关于管理员申请与去职的相关方针的修正案(2016.08.21)
正文
在刚刚结束的管理员申请(永久链接:Talk:讨论版#W3jc申请成为管理员)过程中,维护组成员对现有管理员申请(下称申请)方针有许多意见,针对申请的现实操作中的问题,我在此提出一个修改案,以期能够改善相关情况。
注:下文中下划线部分为有改动部分
申请:问答部分
- 现有方针原文
- (萌娘百科:方针#申请条件 管理员 8.)申请时回答其他管理或巡查提出的,总数不超过3个的,关于萌娘百科维护的提问。(我们要求回答3个。你可以选择不回答部分或全部问题,当然投票参与者也可以因此选择弃权或反对票。全部回答也不会给你带来额外优势)
- 修正案修改后
- 申请时回答其他管理提出的,关于萌娘百科维护、管理员以及其权限和萌百未来发展等的提问。申请人可以选择任意数量的问题进行回答。得到回答后提问者可以对每一个回答追问一个问题,在得到回答后可以继续追问;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回答追问。提问只能在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提出,回答及追问不做限制。[增 1]
- 修改方针原因
- (在维护组QQ群和上文所提到的真实案例中均存在)管理巡查认为现有方针允许申请人回答数量过少,于是修正案取消了限制;又考虑到申请人可能的各种情况,修正案允许申请人选择问题回答,甚至可以拒绝回答,当然其他管理员可以根据是否回答以及回答情况做出选择。
申请:投票部分
- 现有方针原文
- (萌娘百科:方针#申请条件 管理员 9.)投票:管理员申请投票中,其他管理员每人4票,巡查员每人2票。 申请获得 2/3的总投票同意,并且管理员同意人数超过1/2现任自然人管理员。单人投票不可拆分
- 修正案修改后
- 投票:在申请发出后可开始投票,时长7天。[增 2]管理员申请投票中,管理员每人4[改 1]票,巡查员每人2[改 1]票。申请人须获得至少占总票数2/3的同意票,以及全体现任自然人管理员至少一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管理员。管理员必须同时投出两张相同种类(即均为(+)同意 、(=)中立 、(-)反对 、(∅)弃权 )票,弃权票记入各比率分母[改 2]。
- 修改方针原因
- 原因首先是原方针表示略有模糊,部分巡查表示语体教看不懂;其次是为了防止划水投票(即只投弃权票,这样既不会被去职也不会影响全局同意率)的出现;最后是配合下文去职方针的改动。
去职:划水部分
- 现有方针原文
- (萌娘百科:方针#去职条件 管理员 2.)不参加 【管理员】任职/罢免投票,或【巡查员】罢免投票。连续5次以上。
- 修正案修改后
- 不参加 【管理员】任免投票,或【巡查员】罢免投票,在修正案生效后,达4次或以上,且占管理员生涯所发生的投票总数1/3或以上。
- 修改方针原因
- 为了防止阿卡林属性巡查的申请“窒息而死”,促使投票率提升。这并不会太严苛,毕竟每次都可以投中立票。
补充部分
如果本提案得到通过,我会在不影响方针本意的表述的前提下对方针做结构调整,使其内容更加明晰。
以上。
增删改注释区
增
删
改
讨论区
分段1
事情过去了,我来事后诸葛一下,对于站长8月15日加上的那一段关于回答问题的规定,是一个烂招。
本意似乎是为了申请人好,其实是毒草,没有考虑到人心。(关于人事的问题我们要详细讨论,不能脑门一拍)说千道万,如果申请人不回答某些人的问题,提问人就有理由投反对票,或者弃权。只要有一个这样做了,其他都会这样做。就是人家不理睬我,我还要支持他,没什么人会喜欢热脸贴冷屁股,特别是已经有人已经这样了,人家不给面子,我何必给面子。说到底还是人心。--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15:35 (CST)
个人觉得还有一些申请和去职部分,还有讨论的空间。看到有人直接投同意票了,觉得有些盲目,顺道说几句,纯属个人意见:
凭心而论,提问回答环节还是挺重要的。HR坑人千百遍,就是玩那些。找工作,尚且要面对面回答问题,都是面试者提前做好准备的,还限时。萌百现在是「互联网面试」,不限时间(一周之内),还能百度谷歌找范文(标准答案),私下问人对答案,难度简直是弱爆了。一周时间,慢慢琢磨文字和用词,比开卷考试还爽。如果一个人连在申请时无法作出正规的回答,就个人而言,我连投票都懒得投。
另外,目前似乎还没有关于申请次数的限制,虽然尚且没有出现一个人不断申请的情况,个人认为还是要限制一下,如需要离上一次申请相隔多长,连续两次失败,又要相隔多长。因为不断申请,除了分散社区精力,同时希望失败的人能有反思自己的时间。其实也是暂时想到这么多。-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17:08 (CST)
个人关于问答环节的若干建议:
提问者只能在第一天提出(申请后12小时),之后不能提出问题,总体数量可以作出限制(每人算也行)。问答环节限时两天(申请后48小时内),提问者若认为含糊不清,可以追问一次。【投票环节】为问答环节之后(申请开始之后48小时),这样可以给予所有人看出申请人问答,以判断其能力和价值观。
其实原来的「你可以选择不回答部分或全部问题,当然投票参与者也可以因此选择弃权或反对票。」也没什么,删去保留也没差。正如HR那些对白,你的XX成绩仅作参考,你过往是否存在犯罪记录都是参考,不会影响评选等都是胡扯,潜台词就是,其实这是评分标准之一。以前没这句的时候,回答问题不好不也是一样情况。(Talk:讨论版/存档/2015年08月#申请管理员)--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19:17 (CST)
- 不建议增加这类额外限制内容--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0:19 (CST)
- 目前的回答环节,真的过于宽松,也过于随便,时间过长,限制提问时间和回答时间,一来更好看到申请人的应对能力(虽然真正的应对应该是即时),二来,也让问答集中,隔一两天来一个问题,跨度太长,也不便于回复。问答环节能一定程度反映申请人的能力,有助大家理解申请人的某些观点(平时未必知道)。这个是个人意见,欢迎讨论。--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0:26 (CST)
- 我认为nostalgia的建议太复杂,难以执行。--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1:03 (CST)
- 将一周的的申请时间,分成两部分,前两天为问答时间,之后为投票时间。将问答环节压缩而已。就最近一次的申请,W3jc在【2016年8月13日】提出申请,问题部分最迟到【2016年8月15日】,提问环节实际操作也真的只有一两天,想问的人也就在最初的一两天内问,没想法的人也不凑合。
- 时限设立,也让各位知道时限,我也是等到【2016年8月17日】才看到W3jc表示不会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也算是等了两天。--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1:12 (CST)
- 我们可以以HR的态度来下自己的判断,但是这不代表我们有HR的立场。也不代表我应当如此指导所有的管理员以此行动。 不建议对于提问方式有指导意见。已有的章程和其表述我很满意。我认为不需要进一步更改--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1:35 (CST)
- 有碰撞,才有新想法。个人关于HR的观点也纯属个人想法,只是顺路解释一下个人的评分标准而已,正如你在是次申请投票中也有「我认为让管理员予以沟通和交流的权利是重要的」和「我必须了解他是否适合」一类的观点,和个人的HR观点并没有冲突,姑且一首在是次投票中有三个管理员(我、你、红魔狗头人)有这种HR思维,都已经可以左右投票是否成功的程度了。
- 挑明了,总比死得不明不白好。
- 另外不要自High「我应当如此指导所有的管理员以此行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我也没资格去指导其他人,原则上管理员都是平级,我提出的想法已经明确说明是「纯属个人意见」。
- Ann目前采纳了我的部分观点,如果你真的是「我认为不需要进一步更改」,你下面的(+)同意 就要改了,希望冷静思考,话别说太死。--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2:42 (CST)
- 我们可以以HR的态度来下自己的判断,但是这不代表我们有HR的立场。也不代表我应当如此指导所有的管理员以此行动。 不建议对于提问方式有指导意见。已有的章程和其表述我很满意。我认为不需要进一步更改--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1:35 (CST)
个人认为这里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个人同意设立时间,经思量后认为:申请发出后48h内为提问时间,此时管理可以提问和追问,申请人可以回答,不发起投票;48h—216h(7*24)为投票时间,管理仅可对自己的问题的回答做追问,申请人可以回答。如果确有管理错过时间亦可以在讨论区提问,当然申请人回不回答全看意愿。——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1日 (日) 21:28 (CST)
我来整理下逻辑,以上讨论的意思是自申请开始后48h之内管理可在提问区中提问,且申请者必须回答,而48h之后,提问区停止提问。而讨论区则一直开启,但其中的问题不是必答题。
有理解错误欢迎提出
2016年8月21日 (日) 22:35 (CST)
- 申请者可以选择回答(申请人可以选择任意数量的问题进行回答)。
- 另外@AnnAngela,我上面的意思是问答环节和投票时间加起来一周,没有提问的人可以在头两天(申请后48小时)内投票,对于不提问的人来说,一周投票时间已经足够了。问问题的人,大部分都是代表重视这个申请,所以问答时间之后,大多会快速回应和投票,换句话关注的人,也不差那两天,他们可以较快作出判断,并由空余时间提出问题,并等待回答后作出回应。(目前还没有恶意提问这个情况,大家都是纯洁的,暂时不用考虑)不需要【7+2】,变成【9】天了,只是从【7】变成【2+5】而已。--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2:58 (CST)
分段2
(+)同意 ——同意支持AA的全部方针和提案--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16:01 (CST)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水表- 2016年8月21日 (日) 16:18 (CST)
(&)建议 建议管理员三次不参加投票即可去职。根据方针管理员有责任“参与讨论版讨论,参与人事变动等重大投票”,所谓事不过三,允许管理员因各种原因离开超过一周即无法参与投票,但是经常性地不参与维护或不投票可视为不尽职,将与其所拥有的权利不对应。btw萌娘百科:管理员中移除管理权限下面的6个月应改为3个月。--W3jc(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16:54 (CST)
(+)支持 支持去职部分,申请部分感觉尚且还有讨论的余地,但是也基本支持。——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18:21 (CST)
(☩)意见 支持去职部分,但我认为改为连续三次不参与投票比较好。--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8月21日 (日) 21:03 (CST)
(+)同意 疑惑大都理清了~--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4日 (三) 19:08 (CST)
分段3
(☩)意见 这份提案看起来并不理解新申请/降职模式的意图,导致很多提议都有微妙的偏差。
- 随着萌娘百科体量发展,管理员越来越不可能掌握全站处理动态和细节,并且随着管理人数增加,提问数量也会超过线性的增加。为了避免申请人疲于奔命的回答大量问题,也是为了避免回答某些人不回答某些人导致被敌意对待。直接明确标明萌娘百科要求回答三个问题,是有必要的。这里的意图是希望新申请管理集中回答管理领域内容和社群行为相关的问题。写着“任意数量”实际上还是等于要回答全部
- 管理员4,巡查2,自动确认用户1票是为了避免投票者以及计票者在面对不同投票时混淆票数所设置的。管理只需记住自己投票一直等值4票,巡查投票一直等值2票。因为最后统计只统计百分比,改为2:1反而会造成混乱。不可弃权的描述我认为没有意义,因为多次不投票会被直接降职
另,【占管理员生涯所发生的投票总数1/3或以上。】是个好主意,但是实际操作上会变得非常困难,因为需要记录下每次是否投票,我认为目前这样操作没有可行性--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23:22 (CST)
- 你本意是好,但没想过人心。「避免回答某些人不回答某些人导致被敌意对待」想法很好,实际上,在规则上直接提供了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依据。而且一个这样做了,大部分都跟着做,就如涟漪效应一样。
- 正经来说,就算无法掌握全站处理动态和细节,作为开卷问答,要求也太低了。难道就不能私下问一下人?三个问题真的能理解一个人,让其他人信服。有多少人能优秀到不回答提问,就能当选的。给人闭门羹,人家还能高兴给出同意票的,这得多优秀。一天就完了,那里还需要等七天?
- 申请就是一次洗礼,为了作为管理员的职位,本身就要处理不同情况,有一定应变技巧是必须的,开卷问答能看到这点,不懂私下问人,也能看出有不耻下问的学习心态。能应对不同人的问题,对于日后处理和介入一般编辑之间的冲突是很有帮助的。以上是我个人的想法。
- 问答环节,限制时间能一定程度减少恶意的追问和提问,如果限制每人只能提出一个问题,就更加能限制得到,而且原则上申请人还有有自主权「申请人可以选择任意数量的问题进行回答」,可以对恶意的提问作出回避,作出放置的操作。
- 另外,真心说句话,如果一个人人缘不好到有一部分人恶意针对,他的人事处理本身就存在问题,晋升他为管理,好一些就是如之前某人说「申请这个XX,就是想用这个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Talk:讨论版/存档/2016年03月#申请巡查),更糟的就等于给萌百放炸药桶,给萌百带来麻烦的那种,撕裂社区至于,日后不免有编辑战,被人指控滥用职权的可能。--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1日 (日) 23:57 (CST)
- 不能完全同意站长的意见,首先站长的初衷我是理解的,为申请人着想,但是也要考虑下实际情况:
- 限制回答问题的数量,会导致很多对其不熟(站长都说了“管理员越来越不可能掌握全站处理动态和细节”)的管理不能借此机会对申请人多了解,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投票(这次投票就出现了两个弃权(节操菌私下向我表示了弃权原因)、一个中立和两个反对,占全体总数的1/2,这已经是个非常大的数字了,如果再保持目前的方针,我有理由相信萌百以后不会出现新的管理员 );
- 允许申请人自行决定回答问题的数量,可以让申请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回答点问题,这样包括巡查在内的我们的同意票投得才更有底。而且他如果认为自己不能回答部分问题也可以做出统一声明,如果有管理因此投反对票,社群亦可以此为依据考量该管理的品行,也可以作为以后弹劾的侧面依据。
- 另外,我不记得什么时候有自动确认用户的票权,有谁能帮我回忆一下吗?如果没有,只是管理巡查才有的话,改为2/1更方便计数(至少在我这次计票操作中是有这种感觉)。
- 其次,不可弃权是为了配合去职条件的,因为如果弃权的话,票数是不会记入全局总票数的,这样会导致划水投票的产生(即每次只投弃权,能避免去职的前提下不会影响投票同意率,这次计票操作我是这么做的)。
- 最后,缺席登记的操作不是问题,因为我会保留一份小本本,会对所有投票未参加的管理做登记,个人设想是不对外公开,但是管理自己想要查询自己的缺席情况的话我会提供,以及留一份存档给站长(个人认为存在铭感名字空间下也不是个好做法)。——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13:50 (CST)
- “不可弃权”的惩罚/后果是什么?既然已经有了“不参加投票……连续5次以上”的去职条件,就没有必要要求“不可弃权”。正如节操酱并未参与w3jc的管理员投票,就是因为“弃权票”和“中立票”实质等同,没有办法表示真正的“弃权”。
- @AnnAngela:自动确认用户在管理员投票中没有票权,但是在巡查员投票中有票权。站长这样设置比重是为了两种投票机制统一,而且计票时更有用的是同意票比例,而不是实际票数。
- ——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16:36 (CST)
- 修正案规定“不可弃权”生效后弃权由于不在可用票类中故等于未参加投票;生效前弃权等于中立。这样可以使管理做出选择(中立也是种选择,弃权就不能体现管理的意愿)。
- 另外我没有在任何方针中看到巡查需要投票才能上任,何来巡查员投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21:31 (CST)
- 反而我在萌娘百科:方针#申请条件巡查员部分看到这句话“注意:因为无需投票,【管理员】授予权限时需小心检查此人编辑历史,确定1个月内无编辑战、人身攻击等行为。”——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21:35 (CST)
- 好吧,节操菌误导了我……明明是巡查员弹劾投票中自动确认用户才有票权……我这就去改回来。——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2日 (一) 21:39 (CST)
没别的想说的,就是不明白既然弃权/中立和反对没有区别的话设置两个选项有什么意义。--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23:02 (CST)
- 节操酱认为,中立相当于默默的反对,用于面子/不招黑等情况;而弃权原本是不参与/发表意见(不计入投票),站长改为了和中立一样的效果。——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23:37 (CST)
- ( ? )疑问 可是这样一来,中立的效果与反对无异,投票以效果为重,那这个选项就是实质上的反对吗……所以为什么不修改规则为“以及全体现任自然人管理员一半以下的反对票才能当选管理员”,来使这个选项真正有意义呢--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2日 (一) 23:40 (CST)
- 投票在长达一周的投票期间是可以更改的,中立,表示了观望的态度,最近的投票也看到中途持【中立】的Recital君改票。
- 而弃权是逆反票(Protest vote)的一种,网上百科的说明是「选民表示候选人没有一位值得选择,或是另类示威。」,原则上是比反对更为反对的一种态度。--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3日 (二) 00:28 (CST)
- 其实在这里讲这个事情,本意就如节操菌所说“弃权原本是不计入投票的”,我个人认为现在弃权和反对等效是不太合理而且也不符合常识的,所以期待这个提案能够对这点做出修正。同时希望投票的选项保持在赞同/弃权/反对三种之内,不要更多,还容易混淆。另外感谢几位为我作出的说明。--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3日 (二) 00:36 (CST)
- 中立是作为观望态度的话,如果在管理员申请中,一位管理员选择投了{{中立}}票,并不打算更改,应该怎么看待呢?另外关于弃权方面,以前有一些投票似乎把不在场的人员都算作了弃权,那是不是和逆反票的定位有些不一致?--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3日 (二) 01:01 (CST)
分段4
萌娘百科:方针 页里根本就没有提及中立反对弃权票。 目前我认为新上任管理获得社群超过一半的现任管理支持(必须是直接支持,不能是中立或者反对)很有必要。这可以避免社群快速分裂成几个各自为战的小群体。之前的2/3管理赞同因为人数增加后不具可操作性才放宽。50%这一条件一定要计入全体自然人管理员。我认为中立和反对票区别不大,因为上任投票就是要获得社群认可,反对意见其实在讨论区里写更好(弹劾也是要获得明确弹劾表态)50%限制也可以避免某些管理大量授权新巡查为某人上任弹劾投赞成的情况。--多功能型Baskice(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3日 (二) 05:58 (CST)
- 所以我写的是“全体现任自然人管理员至少一半的同意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3日 (二) 10:02 (CST)
- 15日站长你才加上「你可以选择不回答部分或全部问题,当然投票参与者也可以因此选择弃权或反对票」,说没有提及也太过了。
- 已经明确是必须一半有效同意票(强调有效,是因为Recital君再度申请管理员期间还有Eddie32的申请,Recital君当选后的票在Eddie32的申请中无效),那么代表中立反对弃权票的效用几乎为一样,只是不认同的程度多寡。上面有人对三类票(或者说三种表态)的理解存在疑问,作出适当的解释是有必要的。
- @AnnAngela,我对于「去职方针的变动弃权不再适合用于管理员申请所以禁止使用」带有疑问。「不参加 【管理员】任职/罢免投票,或【巡查员】罢免投票。达到连续5次。」,上面提到以现在的条例「投票参与者」有权「选择弃权或反对票」,是在问答环节之后可以选择的表态方式,在问答之后的「弃权」是合理的。个人认为这个情况下「弃权」是属于「参加 【管理员】任职/罢免投票」的一种表态,并不是「不参加」,而是申请人的表现让人不满的反应,是实际的参与,和完全没有参与问答,完全没有表态的「弃权」不同。
- 当然以上推理是根据现有条例,原文描述不详,可以有不同解读,如果真的要取消「弃权票」,希望原来的制定规则者作更多加笔。
- 退一万步说,正如我上面提到的逆反票(Protest vote)观点,一个在投票期间没有遇到现实上的问题,在百科有编辑操作(代表活跃)的人,不参与投票或者说选择弃权,已经是十分明显的「另类示威,不认同该申请」,也就是最近红魔狗头人和CFSO6459提出的「不投票本身就是一种态度」观点。根据现在去职上的「连续5次」,管理员的确有这样的充裕。面对这个「去职条件」,用这个方式表达自己的态度,也代表着不惜去职也「不认同该申请」的态度。换句话也算是十分严肃的表态。
- 上面的论点是从活跃的维护人员这个角度,来解释「弃权」。去职条件是针对不活跃的维护人员的,这个情况的「弃权」不是表达,而是另一种不作为。--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3日 (二) 12:02 (CST)
分段5
最近又有人申请了,之前说站长没有「没有考虑到人心」其实还有一半没说。
看到萌娘百科:持续出现的破坏者下非鱼的言论「我们也许真的需要学会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世界」,想了一下还是写出来了。
上文既有「避免某些管理大量授权新巡查为某人上任弹劾投赞成的情况。」的观点,似乎没想到限制三个问题同样有有这个问题,找个熟悉的人,申请之初,马上问三个简单的问题,就占用了三个问题的名额,这样何尝不是一个漏洞,降低申请的难度,给予人笼络的机会。限制一人一问题,总比限制在仅仅三个问题上好。
另外,萌娘百科:管理员上已经有「3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三个问题的限制等于其他人不用问问题,问完三个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没有了。
临阵修改规则,颇有有助拳之嫌,朝令夕改也让人混乱,这些改动也应该是在是次申请之后添加。这次讨论其来有自。--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5日 (四) 17:55 (CST)
目前看来社群应已取得共识,如无反对或重大意见,本提案将在3天后发起投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5日 (四) 21:47 (CST)
- 3日内无反对或重大意见,投票开始。@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Eddie32,Xuanfengsaoye,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弗霖凯,Nbdd0121,时间の神-优泠,Rg224,Momo bly dblk,北极星与南十字,Hamon002,Imfrankliu,情绪天使,Hlwan03,PLAcenturion,Bokuwaahoya,Luenshi007,Kanate saikou,Bbrabbit,Luyouhao,Shirrak——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28日 (日) 21:02 (CST)
- Luyouhao(Talk) 2016年8月29日 (一) 08:00 (CST) 大召唤术--巡查员
分段6
对秋叶带条件同意的回复:带“以上”只是为了防止次数>4而比例<1/3时,当比例上升到≥1/3后由于没写“或以上”导致被钻空子的情况。——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30日 (二) 09:04 (CST)
@CFSO6459,很抱歉,由于目前的混乱局面以及一些不可避免的强行定义,修正案规定:弃权=中立=反对(都是反对申请,都计入申请总票数,不计入管理员未参加投票记录),不投票≠弃权(不计入申请总票数,但计入管理员未参加投票记录)。——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31日 (三) 15:10 (CST)
投票区
同意
(+)同意 --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8日 (日) 21:05 (CST)
(+)同意 ——巡查姬忆兔(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8:54 (CST)
(+)同意 - ฅ(=·ω·=✧)ฅ喝水猫の灵†(交谈) 2016年8月29日 (一) 08:56 (CST)
(+)同意 ——丝毫没有存在感的某蓝色(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9:12 (CST)
(+)同意 --W3jc(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9:17 (CST)
(+)同意 --某一脸萌百的Ether(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09:26 (CST)
(+)同意 ——只在讨论版出现的卫宫酱 2016年8月29日 (一) 10:11 (CST)
(+)同意 --巡查姬hlwan(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1:06 (CST)
(+)同意 --巡查姬007君(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1:45 (CST)
(+)同意 --User:Momo bly dblk(User talk:Momo bly dblk)
(+)同意 --Ideal Patroller Akizuki(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2:50 (CST)
(+)同意 --Shirrak(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3:38 (CST)
(+)同意 --bbrabbitからの评论 #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3:47 (CST)
(+)带条件同意 又是【X次或以上】,如果四次已经是出局,何来【以上】?--Notalgia-Contαct- 2016年8月29日 (一) 21:40 (CST)
(+)同意 --萌娘百科编辑部——死蝴蝶(讨论) 2016年8月30日 (二) 14:00 (CST)
(+)同意 。@Nbdd0121:虽说节操酱也对“弃权票 = 中立票”感到奇怪,不过鉴于可以用不参与投票的方式表示“弃权”,节操酱在这里还是投张(+)同意 票。——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8月31日 (三) 09:31 (CST)
(+)同意 一直关注这个提案,但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发表意见。真的感觉我没有投票资格。——Recital君(留言) 2016年8月31日 (三) 11:48 (CST)
(+)同意 连续七天的提问,对申请人来说,压力过大.支持设置提问限制.--饥饿之声-弗霖凯(讨论) 2016年9月2日 (五) 13:50 (CST)
(+)同意
在地狱中沉浮的去好好学习的去污粉+巡查基のMomo菌(有啥事就说吧) 2016年9月2日 (五) 17:48 (CST)
反对
中立
(=)中立 --光翼型近接支援残酷战斗机(讨论) 2016年8月29日 (一) 12:03 (CST)
(=)中立 这个提案实质上没有任何改变,还明确了弃权=反对这种奇怪的等式,不敢苟同--巡查&Developer
- @Nbdd0121我试着在上面提了一段来改变这点但基本无效,而且这个看起来也很难改变,但是这里的其他部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现在不奢求多,能通过一点积极的东西就是好的。--北极星と南十字(给我留言) 2016年8月29日 (一) 23:20 (CST)
- 还是有的,第一解除回答问题数量限制,第二收窄划水去职条件,至于弃权=反对我只能说在讲话精神里只有这种理解,但是就人际关系来谈,弃权比反对有更强烈的意味。——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8月30日 (二) 09:08 (CST)
(=)中立 你说我的态度是什么--Bokuwaahoya(讨论) 2016年8月30日 (二) 00:49 (CST)
(=)中立 只求改变这种混乱的现状就谢天谢地了--By:巡查002 见谬正之 2016年8月31日 (三) 11:58 (CST)
总结
投票期内有24位自动确认用户参与投票,有19张同意票,4张中立票,有1张带条件同意票提案人对其条件作出回应后投票人未做进一步明确故记为中立票。
中立票占比少于一半,且同意反对票数比大于1。本提案被社群批准。——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6年9月4日 (日) 17:26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