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讨论:讨论版/方针政策/存档/2022年02月
讨论版【方针政策】档案馆
方针中有无规定维护组成员在何种情况下,适用哪条条款,可对普通用户实行封禁的时长?
抑或,一切仅出于该维护人员当时的判断以及心情?
——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7:00 (CST)
- 已自行通读;那么,还是一句如果您相信吾心吾行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为正义那就是对的吧。——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7:19 (CST)
作品名消歧义的疑问
消歧义方针有说同作品时角色和作品名重名的情况,即角色条目加(角色)予以区分,作品条目不做改动。
但若是其他作品的neta角色与作品名同名该如何?
甚至例如我创建个泰拉瑞亚(药剂工艺)的条目,按方针那个链了一堆作品名的作品名条目也得被小众游戏的道具条目消歧义?--Dexpen(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1:16 (CST)
关于改善他人用户沙盒页的疑问
这边有两个关于改善他人用户沙盒页的小疑问:
- (1)MGP:用户页面方针中,对于“申请改进被打回页面”含有非常详细的叙述,这使得其他用户在特定流程下,能协助完善之前因质量不足而被打回的页面。
- 个人在思考的是,类似的政策是否也可以应用于“用户自行创作的,类似条目的沙盒”?(亦即,在对方用户长期未上线、且用户页符合某未创建条目沙盒的特征时,其他用户在申请后,可以协助改进对方的条目沙盒页面,并移动至主空间?)
- (2)此外,现有方针中,似乎没有对“拷贝他人用户沙盒内容至主空间”作任何规定。各位认为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这样的行为是否是不礼貌的呢?如果是的话,是否应当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界定,何时可以搬运他人的用户沙盒页内容呢?(个人心中想象的案例是,当某用户自己还没写完、不想移动的条目沙盒,突然被别人直接拷贝到了主空间,这种情况会导致编辑上产生一定的麻烦)
如果以上两个问题政策已经有规定,是我看漏了话,请及时提醒我。这边只是想要抛砖引玉,鄙人才疏学浅,可能并没有考虑到很多操作上的问题,希望大家一起来讨论下。谢谢! --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月23日 (日) 10:33 (CST)
- 问这个问题只是想听听社群意见,并不是打算改方针。就算要改方针的话,我也倾向于按照问题(1)的方向改,即给愿意编辑的用户政策上的支持。像(2)这种连带问题,更多是想让各位思考一下问题(1)的适用范围,而不是往方针里加限制。--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月25日 (二) 08:09 (CST)
- 性质不同。被打回的页面本身即包含了原作者想将其发布至主空间的意愿,但因为质量不足被打回,因此其他用户可以申请改进;用户本来就创建为子页面/用户沙盒页面的页面,属于用户页面,即使是用户沙盒的模板授权也是“其他用户可以自由编辑该页面”,我个人认为其他用户无权移动用户沙盒,除非得到该用户明确授权。——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1月25日 (二) 11:01 (CST)
- 移动页面这一点上,我同意需要授权的观点。还想听听对于“复制他人用户页条目内容至主空间”的看法。这样的做法是否是可以的呢?(亦即,用户沙盒的条目相关内容,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是否可视为他人能自由使用呢?)--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月25日 (二) 11:26 (CST)
- 倒不是件离谱的事情……我自己经常碰到,想写的条目被其他人造了沙盒,而对方看上去是一时兴起,最后编辑后已经几个月没上线萌百,也不再联系得上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将他人的沙盒页内容拷贝出来,加以补充完善后移入主空间,应该是最有效率的做法了。问这个问题的理由,只是想确认一下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以及大家觉得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 事实上,之前很多被打回的页面,很多编辑在帮助编写时也会倾向于直接将内容复制出来,补充一下搬进主空间,而不是按照方针规定对打回页面进行申请改进。个人还是能理解他们的做法的,毕竟完全按程序做事不仅要等两天还要麻烦维护人员批准,不免有些笨拙。然而直接复制移动的话,在全站搜索该页面名称时,就会同时出现主空间页面和(未完成的)沙盒页面,导致一定量的误解。此外,在复制搬运页面内容至主空间后,理论上应该删除原被打回页面的分类(以防止该用户页面和主空间页面同时显示在分类树中),但复制搬运者往往会忘记这一步,还得需要其他分类编辑帮忙补救。
- 从您上面的回复来看,似乎不像是在反对复制移动内容,那我大致也理解了。我自己做类似事情的时候,会按照一定的准则,比如仔细检查内容准确性;以及在讨论页提前通知搬运意愿,等待2天,再进行搬运,并且再次讨论页通知“内容已搬运至某页面,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不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相对合理。 --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08:08 (CST)
- 抛开情感问题仅谈规定的话,感觉上面几位的争论点都在于没有标明出处。如果要单纯解决出处问题的话,直接在正文或者注释栏里,填上“本段内容来源于萌娘百科用户XXX”,是否就可以了呢? --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月29日 (六) 10:29 (CST)
- 所以说到底,还是可以将这件事理解为“是否礼貌”的范畴上。我觉得大家的态度不同,可能与编写的条目类型也有关系:如果编写的是人物经历这种带有个人创作的内容的话,确实自己写比搬别人的更好,如果要搬运的话,应当尽可能获得授权并进行署名;但如果是客观的资料整理的话(比如小说发布日期、游戏数据之类),我觉得将这类资料尽早展示给需要的读者,而不是纠结于“是谁整理的东西”,应该是更有意义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可以放宽下搬运的门槛(当然礼貌通知这样的事情还是应该去做的)。 --Mathreader(讨论) 2022年1月29日 (六) 00:07 (CST)
这个讨论串我看了很久,现在也抛出我的一点其他想法:用户将自己被打回页面通过各种方式完善后剪切移动到主空间,要不要去合并历史?可能有人会说打回后那就是个沙盒,但在我看来这在技术上完全可以通过合并页面来处理这个问题,也能够保证编辑历史的连贯性。
另外提问者的两个问题,1当然不行,至于2,我只能说合乎方针但不礼貌,实践中确有在元素拟人条目中出现了这种撞车现象。现在的修改被打回页面方针确实太过冗长,不过撞车现象都发生在这套政策出来之前,在这之前甚至没有政策可依,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1月29日 (六) 11:57 (CST)
关于萌娘百科:收录范围内2.6应进行一处修改的提案
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音乐作品:
- 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演唱的歌曲;
- 虚拟UP主演唱的原创歌曲;
- 不收录虚拟UP主翻唱歌曲,除非该曲同时符合收录范围中的其他收录条件。
- 使用VOCALOID、CeVIO、Synthesizer V等歌声合成软件制作的原创歌曲。
- 使用歌声合成软件制作的改编、翻唱歌曲,亦允许收录。
- 收录具有宣传动画的UTAU、人力VOCALOID原创歌曲。
- 原则上不收录人力VOCALOID重填词翻唱歌曲条目,除非该曲同时符合收录范围中的其他收录条件。
—— 萌娘百科:收录范围#音乐
主题中所述的2.6节里“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演唱的歌曲”一条的第五小条中“UTAU”应当移动至第三小条与VOCALOID等其他引擎并列,因为海鲜市场、全所为等曲目往往没有“宣传动画”但显然也是ACGN的虚拟歌手艺术作品。 ——Rosaline(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8:25 (CST)
关于现行条目名消歧义标准的疑问
主要是关于前缀消歧义和后缀消歧义何时使用的疑问
萌娘百科:消歧义中有写,
出现少量重名时,使用【事物名称(范畴)】的方式进行区分。 当出现大量重名时,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称】命名。未重名对象或站内不存在条目的对象不需要使用前缀命名。
在编辑分类:战争雷霆之下的条目时,出现了问题,参考此处,类似于这种的问题
但依据“即使在原型条目尚未建立的情况下,作品中角色也不应位于无消歧义后缀的条目名”一条,我认为产生冲突,并在我举例相同情况的条目时以“不是人物”为理由,移动了萤火虫(坦克世界闪击战)(原条目名为前缀消歧义,目前该专题内仅有两个页面因此被移动)
基于此,在此提出疑问,对分类:植物大战僵尸2、分类:坦克世界闪击战.分类:反恐精英等大量使用了前缀消歧义的专题,是否需要统一移动至后缀消歧义,以此结束目前的分裂状态。如果需要,这也能解决对“专题”条目产生和界定的问题。--Zyszhao.ASIA (讨论页与用户贡献) 2022年2月7日 (一) 22:49 (CST)
还有《守望先锋》和《英雄联盟》的前缀消歧义与后缀消歧义这个问题呢?--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2月7日 (一) 22:53 (CST)
- ( ¡ )题外话 根据我所讲的情况,这两个作品被认为是“没问题的”,角色采用前缀,非角色(地图等)用后缀,目前维护组(至少@星海子如此)是如此认为的--Zyszhao.ASIA (讨论页与用户贡献) 2022年2月8日 (二) 01:19 (CST)
- 怪了,我有说过这两个作品没问题吗。—— ほしみ 2022年2月8日 (二) 01:21 (CST)
- 首先,宁这段话明显就不是题外话,挂个题外话模板误导谁呢?其次,维护人员众多,对于大多数问题都会存在不同意见;星海只是维护人员之一,除非有额外声明,他说的话不代表维护组全体意见,大可不必将其奉为圣旨(当然我个人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支持他的意见)。我个人一直都很痛恨把个别维护人员的观点渲染成维护组观点的行为,我对其痛恨程度不亚于我对种族主义的痛恨程度。
- 就事论事的话,显然是你对星海的话产生了误解或过度解读。英雄联盟专题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这个专题的当前的主要编辑者和专题成立初期已经完全不同了,两波人对于英雄条目命名的做法也完全不同,导致了今天的乱像。可以看看Talk:英雄联盟这个页面。英雄联盟专题编辑组内已经发起了关于整改英雄条目命名的讨论,会尽快解决这个问题。——From薇奈特单推人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讨论) 2022年2月8日 (二) 02:04 (CST)
- 我基本上不看讨论版的,但是我感觉zys就没理解我的意思。我们坦克世界闪击战编辑组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大量的条目(100+)的标题可能会被要求修改,那么涉及的内链、模板之类的变化太多了,虽然说可以用机器人替换,但是仍然需要人工检查校对内链,这是大量的工作量,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现在根本不敢继续创建新的专题条目,因为这样只会增加之后校对的工作量。所以说不是把谁的话当圣旨,而是悬而不决的事情必须快速解决,这个条目该怎么命名,到底要改不要改,这个一定要给一个定数,拖着最终受损失的是我们编辑组。星海也好,谁的话也罢,我们一届默默干活的编辑者怎么可能斗嘴斗得过管理?那么按着你们管理巡查说的话来做,你们是不是就可以放过我们了?球球你们快把改不改条目名这事儿解决了吧,我就是想编辑条目罢了。——世界上最不可爱的砂糖(讨论) 2022年2月8日 (二) 11:14 (CST)
- 你的意思是,如果需要大规模修改的话,编辑组的担子会变重是吗?——From村上椎奈单推人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讨论) 2022年2月8日 (二) 22:15 (CST)
- 不知道您知道误解指哪里,但我认为说的已经足够详细。希望您能告诉我正确的题外话使用方法。如果能解决一个堆积问题也是一件好事。--Zyszhao.ASIA (讨论页与用户贡献) 2022年2月8日 (二) 22:23 (CST)
- 即使有大规模修改,执行修改的维护人员也理应修复所有非用户空间和讨论空间的内部链接,不存在普通编辑人员的压力,也不存在现阶段不能继续编辑条目的问题。建议不要臆想可能并不存在的问题。
- 另外,我在讨论版上提过,快速修复方式是修订那句话为「当系列作品出现大量重名条目时,允许角色、卡牌、装备、道具条目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称】命名」,即增加装备、道具。这里修订之后将符合舰C、碧蓝现行命名方式,但是否可能会造成更多问题暂且没有调研,相关快速提案也由发起人终止了。—— ほしみ 2022年2月8日 (二) 23:06 (CST)
- (~)补充 ,即使这么改之后,此处提到的坦克世界闪击战相关页面由于站内没有大量重名也不能使用前缀,但允许了碧蓝、舰C中的道具和人物保持一致前缀。—— ほしみ 2022年2月8日 (二) 23:17 (CST)
- 我基本上不看讨论版的,但是我感觉zys就没理解我的意思。我们坦克世界闪击战编辑组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大量的条目(100+)的标题可能会被要求修改,那么涉及的内链、模板之类的变化太多了,虽然说可以用机器人替换,但是仍然需要人工检查校对内链,这是大量的工作量,那么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现在根本不敢继续创建新的专题条目,因为这样只会增加之后校对的工作量。所以说不是把谁的话当圣旨,而是悬而不决的事情必须快速解决,这个条目该怎么命名,到底要改不要改,这个一定要给一个定数,拖着最终受损失的是我们编辑组。星海也好,谁的话也罢,我们一届默默干活的编辑者怎么可能斗嘴斗得过管理?那么按着你们管理巡查说的话来做,你们是不是就可以放过我们了?球球你们快把改不改条目名这事儿解决了吧,我就是想编辑条目罢了。——世界上最不可爱的砂糖(讨论) 2022年2月8日 (二) 11:14 (CST)
- “目前维护组是如此认为的”,请问U:Zyszhao您的结论从何而来?如果无法给出足够的证据,我认为您是在诽谤。请注意QQ群言论没有任何效力,请拿出公版讨论证据证明。
- 请注意前缀仅用于消歧义,不作为也不应作为专题的界定。对专题有想法请另开提案。
- 另外我认为U:Kotori-401在刻意营造对立,维护人员向来积极进行讨论并寻求共识,从未有所谓“斗嘴斗不过”这种说法。另外维护人员也是编辑者,请不要刻意营造维护人员和编辑者的对立。修改标题后进行链入替换是修改者的责任,属于维护工作之一,类似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 另外,我想问问两位究竟是想解决消歧义相关的问题还是坦克世界编辑战的问题?如果是前者,那我们就从方针的角度谈,不要单谈坦克世界闪击战的问题。如果是后者,那请移步页面相关版,我们就坦克世界闪击战和现有的政策来讨论怎么改。
- 最后,我个人非常讨厌发起一个页面相关讨论的时候提到一大堆其他页面的行为。以上。——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2月8日 (二) 23:20 (CST)
找到了同日(1.8)1群的发言记录(感谢我那不清缓存的习惯),您对移动萤火虫(坦克世界闪击战)的依据给出的是“消歧义方针”“非角色不允许使用前缀”,在追问时给出的答复是“仅允许拟人化/萌化的用前缀”“普遍用后缀 不用前缀”(此时有分类:脑叶公司专题的编辑者提出了异议,相关条目却无任何变化),在问道分类:舰队Collection中装备的条目命名时以“舰C是拟人作品”却对装备本身的条目以“那玩意本身就是遗留问题”“但是别人没改不是你也拒绝改的理由”“别人闯红灯你也闯红灯”搪塞(希望有熟悉舰C的编辑者给出游戏装备妖精的定义)并再次抛出“拟人作品和非拟人作品不一样”的论点“即使允许前缀,也是仅限于拟人/萌化作品”。在解释完并说“我移动完难道没替换吗”后将消歧义方针中含糊不清的“当出现大量重名时”解释为“整个专题重名”(原句可理解成单个页面名存在重名)并强行说“规则写的没问题,你理解出问题了”。后说“第一段是@金萌桥姬写的 能解释的人跑路了 不想推就按照现在的解释走”来结束问题。
目前,除去涉及到问题源头、现已被移动到原型条目名的分类:战争雷霆外,分类:坦克世界闪击战、分类:植物大战僵尸2、分类:日冕、分类:脑叶公司和分类:反恐精英都涉及到您所说的“非角色”“拟人作品”却大量使用了前缀消歧义的问题,并且想必还有着更多的专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希望您能对以上作品的消歧义是否需要全数更改或全数保留做出答复或提出观点。--Zyszhao.ASIA (讨论页与用户贡献) 2022年2月9日 (三) 00:39 (CST)
- QQ群发言记录不能作为任何参考,请停止类似举证,不要降低讨论质量。另我在上面提出了一些疑问,还请解答一下。——From 引梦者浊华(讨论) 2022年2月9日 (三) 00:45 (CST)
- 解决消歧义条目名相关的问题中这个专题本身就是问题的源头,如果能直接将整个对应专题内的前后缀问题统一不胜感激。如果现在将闪击战这个专题统一前后却不讲大量重名的问题,这个问题未来很可能会重演。另外,星海确实在这边不服的时候直接进行了移动并且只动了两个页面并将剩下的50+页面维持前缀(且其中存在消歧义页的链入)。上述“站内没有大量重名”对于其他分类也同样适用,如果要解决问题就别指解决一半搞双标,到时候再移动又会产生冲突。
- 换言之,消歧义这东西,要不就前后只留一个,要么直接维持现状,只要有两种情况一定有人用乱。另外我比较好奇在站外拿站内不存在的东西来解释在站内的行为又在站内说解释无效算不算一种潜规则,你要说方针有说“娘化才能用前缀”我对移动表示赞同,要是没有这一条/解释不明确本身就有歧义却拿来当“方针”我无话可说。--Zyszhao.ASIA (讨论页与用户贡献) 2022年2月9日 (三) 23:23 (CST)
- 未必必须前缀或后缀,或许根本没有歧义。—— ほしみ 2022年2月9日 (三) 23:53 (CST)
我来说说个人观点吧,对于坦克世界闪击战的坦克相关条目的消歧义,如果按照「当系列作品出现大量重名条目时,允许角色、卡牌、装备、道具条目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称】命名」来解释的话,在游戏角度其坦克本身就作为以第三人称视角的可操纵性角色而加入游戏对局,而坦克其本身也是制式武器装备之一,应包含其中角色和装备两点,至于大量的消歧义存在与否最好的例子莫过于KV2这个消歧义页,而其他的一些坦克也在站内存在重命名的条目,比如鼠式,T-34,KV1,KV3,KV4,IS-7,等等各种各样的相似重命名条目,顺带一提站内坦克相关的专题有坦克世界,坦克世界闪击战,战争雷霆等,另外还有娘化游戏装甲少女,坦克少女,钢铁华尔兹,灰烬战线等,找到相关坦克条目的重命名应该不难。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可以探讨,坦克世界闪击战:虎式(P),坦克世界闪击战:VK 100.01(P),坦克世界闪击战:VK 90.01(P)此类条目坦克名称中包含有小括号的标题,如果使用后缀消歧义再增加小括号可能极为不妥。-- 默归墓讨论讨论 2022年2月9日 (三) 19:45 (CST)
- 很可惜,当前方针内并没有「装备、道具」,所以你这个可能在当下并不能成立。—— ほしみ 2022年2月9日 (三) 23:53 (CST)
所以才说如果啊!首先我说的并不是「装备、道具」而是「角色、装备」,您没有回答「角色」,角色应该不等同于人物。再者,根据当前方针萌娘百科:消歧义#前缀消歧义中所写:当出现大量重名时,使用【作品名:事物名称】命名。未重名对象或站内不存在条目的对象不需要使用前缀命名。举例以萤火虫此消歧义证明存在大量重命名,萤火虫(坦克世界闪击战)中查看历史中发现您将前缀移动到后缀,您给出的解释为:非人物不允许使用前缀消歧义。而根据当前方针使用前缀消歧义没有问题,并未提及人物二字,希望您回答一下。另外我所说如标题名本身带有小括号那么进行后缀消歧义使标题名含有多个小括号,同种小括号内表示的内容还不同,如:把 坦克世界闪击战:虎(p) 改为 虎式(p)(坦克世界闪击战) 这种相同符号内表示的内容完全不同,即前者坦克型号后者范畴,这样的条目命名真的没问题吗?-- 默归墓讨论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00:41 (CST)- 个人认为首先坦克世界闪击战中的载具属于世界观/设定内容范畴,不属于角色,专题中的{{人物信息}}则为错误使用(个人认为应使用{{道具信息}})。其次,上述提及的游戏中存有大量的红链,实际构成消歧义的页面并不多(对此的处理可以参考这个讨论)。此外,命名指引并未对页面的括号数量作出限制,现有页面中也存有使用两个括号的。--QAO-LP0 (讨论) 2022年2月11日 (五) 15:39 (CST)
- 说到括号问题,我举俩例子哈:闪耀幻想曲:优子(土之法师)/闪耀幻想曲:优子(土之法师)(4星),闪耀幻想曲:有马日诘(火之骑士)/闪耀幻想曲:有马日诘(火之骑士)(5星)
- 还有我非常推荐在页面讨论版再开一个串单独讨论坦克世界闪击战的问题,先汴清楚坦克到底是不是道具/人物/角色。大前提都不一样搁这嗯汴,一方假定坦克是角色然后说角色应该怎么消歧义,另一方假定坦克不是角色然后说非角色应该怎么消歧义,这样汴能汴出关于消歧义的共识才见nm的鬼了。——From川口芳乃单推人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讨论) 2022年2月12日 (六) 01:48 (CST)
关于游戏玩家的收录问题
先上收录范围选段:
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现实人物:
- 符合收录范围的作品的相关创作者:漫画家、声优/配音演员、动画师、原画师、插画家、小说家、P主、音乐家、脚本作家、制作人等;
- 其他ACG相关行业内容创作者:网络画师、歌手、Coser、舞者、网络视频制作者、主播等;
- 与ACGN+文化、迷因等关联的人物。但相关条目应当围绕相关ACGN+文化、迷因为主予以介绍,非ACGN+相关的人物经历进行简要概述即可。
游戏玩家不能算是前两者所属的「创作者」,又不太能算是和「ACGN+文化、迷因」相关(这里指很多游戏玩家本身不存在一些很知名的迷因或文化)。
如上述所述内容属实,那游戏玩家则不在目前的收录范围内,意味著
- 目前的收录范围缺少了这些 应该 收录的人物,或
- 这些 不应该 收录的人物页面出现了。
先说一下我自己的意见,我认为萌百 应该 收录游戏玩家。作为游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玩家的页面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定立适当的限制,否则可以预见活跃编辑中的大部分人将会进入收录范围内,例如是否职业玩家、有否曾经在某些比赛中获奖等。
以上。--By CHKO (Talk) @ 2022年2月9日 (三) 21:23 (CST)
- (-)反对 (☩)意见 不希望把除开出自自己意愿的“游戏主播”的“非主播玩家”纳入收录范围;虽然“职业选手”应予收录,而民间“破记录者”等如有必要,可在相应游戏或游戏赛事做恰当介绍。
- 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沙市刘×——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EDITO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2月10日 (四) 06:49 (CST)
- 所以,相比增加“游戏玩家”,我认为应增加的是“(电竞?)职业选手”。——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EDITO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2月10日 (四) 08:19 (CST)
- 补一个电子竞技职业选手就行了,“游戏主播”通过知名度来进行限制——如果一个游戏主播光直播不去做做录播,那这也只是少数了。——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8:59 (CST)
关于英萌、日萌等站点单独设立部分用户组的调研
经运维方技术人员确认,英文萌娘百科、日文萌娘百科可以单独设立部分用户组。
个人认为在保持中文站用户组为全域用户组的前提下,可以单独设立英萌巡查姬、日萌巡查姬用户组,以便更好、更方便地维护相关站点。如果社群确有需求,我会发起相关提案制定相关政策。
ping一下近期在英萌、日萌有过活跃的一些非维护人员。@Honoka55,Tibbie2017tibbie2018,蜜桃喵,Ericliu1912,LiaMinina,桂の脌,Soziisheh,Grandom,烟城子。—— ほしみ 2022年2月5日 (六) 00:36 (CST)
- (+)支持 为了长远考虑。--由使用者乐然(议)撰于 2022年2月5日 (六) 12:06 (CST)
- (+)强烈支持 加油! ——From 西尾哈鲁卡 (讨论) 2022年2月5日 (六) 16:21 (CST)
- (+)支持:不错。——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2年2月5日 (六) 17:42 (CST)
- (+)支持 不必多言,外文站点本就应该设立专门维护组。--by LJL(讨论) 2022年2月6日 (日) 17:54 (CST)
- (+)支持 持续关注。——GuoPC · Talk 2022年2月6日 (日) 17:59 (CST)
- (+)支持 好耶!——From 泠佛. (讨论) 2022年2月7日 (一) 00:50 (CST)
- (+)支持 可以设置几位巡查姬分别专门进行两个分站的维护—— 桂月August(讨论) 2022年2月7日 (一) 11:02 (CST)
- (+)支持 有个问题,版权协议能变更为cc-by-nc-sa吗--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2年2月8日 (二) 01:54 (CST)
- 哦另外我想起来了,是否需要区分全域用户组和站点用户组?我认为Zh的应该默认全域用户组,然后En和Ja单独申请站点特定用户组,同一个用户组是全域则取消站点。
比如去En当行政(((--由使用者乐然(议)撰于 2022年2月8日 (二) 23:19 (CST)
你好,我就是萌娘百科英语版“魔法禁书目录”条目的编辑者Soziisheh,也是你们提到的活跃用户。最近我发现英语版上不去的问题,请问这是怎么回事?--Soziisheh 2022年2月12日 (六) 10:59 (CST)
(☩)意见 认为当前阶段非中文站只需要设到巡查。——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EDITO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2月14日 (一) 02:31 (CST)
关于收录范围补遗的修正案草稿已经提出
我已经在User:沼泽/笔记本针对上次提案的一些未尽事宜撰写了一些修正,现进行意见征集,欢迎各位用户在此进行讨论并给出您的宝贵意见!——「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14日 (五) 19:13 (CST)
游戏部分
(☩)意见 不希望直接去一刀切传统棋牌,至少应保留一套可以最低保证游戏进行的基础规则(如中国体育总局规则(去除细微判和判负条件)),去掉一些进阶和技巧介绍;基于同一基础用具的、规则相似的棋牌可以合并至同一条目,并减少部分“村规”的说明。我不认为部分现代桌游有比传统棋牌优越、严谨、平衡性良好之处。另外,赞成不予收录传统棋牌不ACG化直接套用规则的软件。——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14日 (五) 22:51 (CST)
- (▲)附议 听说有些人以此类内容“不属于ACGN”为由想要让此类内容以原型收录限制此类内容在萌百的立足,结果因为根据现有指引此类内容是否属于“G”未作出明确定义双方处于僵持状态甚至闹成现在这样的专题大危机。关于这点我自然是持支持这类内容属于“G”的观点的,至于原因限于篇幅等这个问题展开讨论的时候再说不迟。 Hamon002(讨论) 2022年1月14日 (五) 23:04 (CST)
- 可以考虑允许规则的收录。我同样不觉得现代桌游有什么优越之处,就像轻小说相比传统小说一点也不优越,但出于站点本身关系,我们却只要轻小说而非传统小说。——「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14日 (五) 22:57 (CST)
( ? )疑问 游戏的资料片,特别是魔兽和FF14这样的MMORPG,他们的资料片是否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游戏进行收录?--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11:11 (CST)
- @Hooonooka,个人认为魔兽世界的资料片并非独立游戏,FF14不知道,它们可以单开条目叙述但不应当被称作“独立游戏”。——「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18:41 (CST)
虽然感觉自掘坟墓,但问一句,游戏攻略内容相关能深入到什么程度?在有个很重要(但同时感觉也是漏洞满载)的规定萌百不是维基农场,禁止在萌百建立子点站之下;如果攻略和心得都能写写的话,感觉一大堆gamerch的日游子点站可以几乎整个全在萌百写一遍,部分独立游戏建的不错的wiki都可以每个物品一个条目(像杀戮尖塔、异星工厂、星露谷物语那样如果完全按他们的官方wiki或者灰机wiki那样,每个卡牌/零件/农作物一个条目,感觉没有办法制止(还是说,没关系?);当然星露谷现在角色单开条目没有问题)——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0:20 (CST)
- 参考1 参考2 参考3——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29日 (六) 00:35 (CST)
- 个人来讲不支持写得这么细,但目前不准备禁止。——「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7:36 (CST)
- 了解。——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30日 (日) 17:41 (CST)
- 不过,已成定局内容我不想再争个面红耳赤,只是希望少点“收录范围修订前允许甚至鼓励收录的内容,在下次修订收录范围后面临需要全部删除”的局面,最好是不要再发生。如果您能在此方向有所考虑,则只能说,感激不尽。——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30日 (日) 21:55 (CST)
- 除去小说这种收录范围严重规定不清的部分外,大多数的修订只是在于规范边缘内容,包括这次也是。不管修改怎样的方针,进行站内的大规模内容删除都是不妥的、不应当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31日 (一) 08:38 (CST)
- 感谢那么要是所说的那点已成定局那如果还有下次修订大概也会被承认地位了(若有所思),算了,我没有问题了。——CG/SS domain AUTO CONFIRMED USER Kaze Iro the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1月31日 (一) 08:57 (CST)
- 除去小说这种收录范围严重规定不清的部分外,大多数的修订只是在于规范边缘内容,包括这次也是。不管修改怎样的方针,进行站内的大规模内容删除都是不妥的、不应当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31日 (一) 08:38 (CST)
- 没有提及人狼游戏、国王游戏等非桌游室内游戏(Parlor Game)的样子--Dexpen(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5:09 (CST)
- 或者说LARP--Dexpen(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05:14 (CST)
- “国王游戏”应该可以算入Category:原型活动、{{ACG活动}},作为日常番常见剧情。——C8H17OH(讨论) 2022年2月17日 (四) 22:53 (CST)
小说部分
(☩)意见 希望限制传统意义上的非ACGN相关作品(或许应该叫纯文学?)以小说形式收录,使其必须遵循原形收录规则。--某FFF团的高级火法 (批判一番) 2022年1月18日 (二) 21:24 (CST)
- 这是应该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23日 (日) 20:57 (CST)
- 目前我尝试使用“进入公有领域前被改编为ACG作品”来进行界定,这个界定方式甚至可以随着时间变化雷打不动,但时间跨度太大了。——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9:09 (CST)
针对“网络小说/网络文学”这一概念,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国内网络文学行业的日益发展,如今的网络小说在题材和内容上越来越多样化,而不局限于固有印象中的某几个类型,如玄幻修仙、古风穿越、言情耽美等。除了出版发行渠道不同,首先在网络平台上发表和连载,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之间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2019年10月,25部网文佳作获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推介,其中不乏现实主义乃至主旋律作品,这些作品虽然也是网络文学,但与通常认知中的ACGN文化可说是没有任何关系了。因此我个人对于【在网络小说/网络文学网站进行连载且已出版单行本的】这一条表示存疑。--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23:24 (CST)
- 似乎问题还是出于,国内没有大型的承载“ACG风格小说”的站点,大多数网络文学站点都是混杂的,什么都登,和日本那边状况出入比较大。——「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23日 (日) 20:57 (CST)
- (…)吐槽 日本的「轻小说」的定义是什么?「ACG风格小说」又是什么?为什么要把中国网络小说排除掉啊?要不干脆就「被改编为动画、漫画、(电子/桌面)游戏的小说作品可以作为原型介绍」来处理好了。--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1月25日 (二) 03:30 (CST)
- 一、这里我没想和你扯轻小说定义,我只是请你直观的思考一下,有些小说很明显不应当属于ACG作品范畴,它们不应当被收录;二、目前没有任何意图开掉中国网络小说,只是对于混乱的现状表示存疑,并准备进一步讨论。这里不需要你过度解读然后进来胡搅一顿。——「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25日 (二) 11:10 (CST)
- 看网络小说的人不一定会看漫画、动画,玩(电子)游戏。--夜羽と善子(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04:39 (CST)
- @夜羽と善子你这种说法是在预设立场。另外日本也有“成为小说家吧”这个小说网站,自然也有网络连载的轻小说一类(如《为美好的世界献上祝福!》)。--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13:55 (CST)
- (…)吐槽 日本的「轻小说」的定义是什么?「ACG风格小说」又是什么?为什么要把中国网络小说排除掉啊?要不干脆就「被改编为动画、漫画、(电子/桌面)游戏的小说作品可以作为原型介绍」来处理好了。--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1月25日 (二) 03:30 (CST)
现实人物部分
【符合收录范围的组织的所有者】这一条,建议修改为【符合收录范围的组织的创始人或高级运营管理人员】,“所有者”这个措辞好像不是很严谨。--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20:54 (CST)
- 可以,但“高级运营管理人员”是不是也有点模糊……——「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19日 (三) 10:20 (CST)
- “具有重大事务决策权的高级运营管理人员”?我主要想表达的意思是,条目人物至少应是在该组织中能说了算的人,而不是随便一名员工或中层管理人员,避免滥收。--Gaoyuanxian(讨论) 2022年1月19日 (三) 11:47 (CST)
- 「P主」和「音乐家」可不可以整合在一起呢?比如「音乐人」之类的。--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讨论) 2022年1月31日 (一) 11:24 (CST)
- 否。—— ほしみ 2022年1月31日 (一) 11:33 (CST)
事件部分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可能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事件收录范围,需要的可能是事件编辑指南。--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1月27日 (四) 08:51 (CST)
- 或许是的,就像现实人物编辑指引一样。——「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泽 • 讨论) 2022年1月28日 (五) 15:56 (CST)
- (~)补充 还有原型条目——北湖3(讨论) 2022年1月28日 (五) 21:41 (CST)
音乐部分
收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音乐作品:
- 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演唱的歌曲;
- 虚拟UP主演唱的原创歌曲;
- 不收录虚拟UP主翻唱歌曲,除非该曲同时符合收录范围中的其他收录条件。
- 使用VOCALOID、CeVIO、Synthesizer V等歌声合成软件制作的原创歌曲。
- 使用歌声合成软件制作的改编、翻唱歌曲,亦允许收录。
- 收录具有宣传动画的UTAU、人力VOCALOID原创歌曲。
- 原则上不收录人力VOCALOID重填词翻唱歌曲条目,除非该曲同时符合收录范围中的其他收录条件。
—— 萌娘百科:收录范围#音乐
主题中所述的2.6节里“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演唱的歌曲”一条的第五小条中“UTAU”应当移动至第三小条与VOCALOID等其他引擎并列,因为海鲜市场、全所为等曲目往往没有“宣传动画”但显然也是ACGN的虚拟歌手艺术作品。 ——Rosaline(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8:25 (CST)
- 人力VOCALOID是创作手法,不是歌声合成引擎,谈及这个词汇时和大前提“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相去甚远,所以这个部分应该单独提出来论述;你没有说错,UTAU应当和其他引擎并列。——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8:57 (CST)
- 暂不管“宣传动画”的问题,( ? )疑问 这样是否会使得使用UTAU调音的鬼畜性质作品得到得以收录的空子?
- 如果不存在这个问题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是支持的。——4O74Y74L74J7(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8:59 (CST)
- 注意大前提:“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鬼畜性质作品一般达不到这个要求。人力VOCALOID作为创作手法在这个章节描述本来就是不对的,应当单独描述。——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9:05 (CST)
- 好的,感谢解惑。——4O74Y74L74J7(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9:12 (CST)
- 注意大前提:“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鬼畜性质作品一般达不到这个要求。人力VOCALOID作为创作手法在这个章节描述本来就是不对的,应当单独描述。—— 屠麟傲血(讨论) 2022年2月10日 (四) 19:05 (CST)
要不要给这个问题开个投票?——Rosaline(讨论) 2022年2月12日 (六) 20:29 (CST)
另一个问题:上述引文说“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但这个表述应当改掉。因为VOCALOID引擎的VY1、VY2,SV引擎的saki都没有“独立二次元形象”,但她们都是歌声合成软件的歌手。 ——Rosaline(讨论) 2022年2月23日 (三) 15:14 (CST)
关于什么才能被收录
翻了一下讨论版存档,又看到了对2016年和2020年对inm的存废讨论,还有我自己对发起的对六学的存废讨论,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既然萌百目前服务器早已迁回国内,那么萌百的收录范围,是否应该考虑公序良俗?--爱吃面包的Hooonooka(讨论) 2022年2月20日 (日) 23:38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