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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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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館討論版【方針政策】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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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

關於條目名中特殊符號相關規定的討論

User:北極星與南十字萌娘百科_talk:條目命名發起了關於條目命名中「·」符號使用規定的討論,受其委託在此請各位感興趣的編輯者前去發表意見,不勝感激。——C8H17OH討論) 2020年10月29日 (四) 00:58 (CST)

相關討論已經開始投票,歡迎之前參與討論的(沒有參與討論但對此問題感興趣的亦可)編輯前來參與。討論版通知晚了一點請見諒。--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3日 (二) 11:17 (CST)

問題已解決。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0年11月10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處理人留言:
已討論完畢——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6日 (五) 11:52 (CST)

維護組關於現行方針政策的修正案(二)——收錄範圍

本修正案用以提請社群討論維護組共筆修正案除其他部分、封禁方針、版權問題和權限體系以外的部分,討論期暫定為1521天,可適當延長。以下為正文:


萌娘百科:方針#收錄範圍萌娘百科:收錄範圍

將相關內容修改為:

  • 第二次管理員審議稿,無修改記號的版本見Special:固定連結/4503575(此版本可能與討論版版本有些許非實質性差異,不影響討論)

人物

虛擬人物

ACGN作品登場角色
  • 在ACGN作品中登場的角色,無論性別種族皆可收錄,且沒有限制
擬人化與萌化形象
  • 此類角色不受性別限制,男女皆可收錄。
    • 虛擬角色的性轉換形象、男性角色的萌娘化形象,但是此類角色和原形象在同一條目介紹時,應當以原形象為主
    • 物體的擬人化和萌娘化形象,擁有多個由獨立創作者創作的二次元形象的,應在同一條目中均予以介紹
    • 現實人物的萌娘化和二次元形象
    • 若角色為虛擬角色的性轉換形象、男性角色的萌娘化形象,且與原形象在同一條目介紹時,應當以原形象為主。
    • 若角色為某一對象的擬人化和萌娘化形象,且該角色擁有多個由獨立創作者創作的二次元形象時,除非均是基於同一人設進行的創作,否則不應在同一條目中均予以介紹;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將主頁面改為消歧義頁面,指向各個獨立人設的條目。

注意:

  • 原型不符合收錄條件時不創建原型條目,請在萌娘化的條目下介紹原型。
  • 萌娘化內容過少時請考慮在原型條目下介紹萌娘化形象。
獨立二次元形象
  • 沒有源自於ACGN作品,但擁有獨立人格設計的二次元形象亦可以收錄於萌百。比如:
    • 畫師所創作的原創形象。
    • 看板娘角色。
    • 個人或商業實體運營的獨立形象。
    • 由商業公司運營的獨立形象。
    • 各類虛擬代言人。

注意:

  • 請勿混淆獨立創作的擬人角色和作品中登場的擬人角色。
  • 請勿混淆現實人物和以其為原型創作的虛擬角色
  • 除非有充分的設定及一定的關注度及影響,請勿以遊戲、玩樂為目的創建身邊人的條目。

現實人物

;ACGN相關行業從業員及愛好者

  • ACGN相關行業從業者內容創作者:漫畫家、声優/配音員、動畫師、原畫師、插畫家、小說家、歌手、音樂家、腳本作家、製作人、設計師、Coser、網絡歌手、舞者、主播
  • 與ACGN文化、迷因等關聯的人物等,但應當圍繞ACGN文化為主予以介紹,非ACGN相關的人物經歷簡要概述即可。
  • 若沒有公開照片但擁有二次元形象的,可使用二次元形象進行說明,但請勿使用存在泄漏私隱的非公開的照片作為人物介紹。
  • 出於人物私隱及形象考慮,請勿使用非公開或不宜公開的、或者有損人物形象的照片作為條目圖片。

注意:

  • 不要混淆作品中角色和現實人物。
  • 不要惡搞現實人物。
  • 與ACGN關聯不大、但擁有二次元形象的網絡名人和明星,應當以其創作的形象為主予以介紹。
  • 與ACGN關聯不大、但有較高流行度和迷因屬性的網絡人物,可通過網絡流行用語之方式收錄。若要撰寫人物的條目,條目內容應重點關注與其相關的用語、成句,而僅對人物經歷進行簡要描述。
  • 若沒有公開照片但擁有二次元形象的,可使用二次元形象進行說明,但請勿使用存在泄漏私隱的非公開的照片作為人物介紹。
  • 出於人物私隱及形象考慮,請勿使用非公開或不宜公開的、或者有損人物形象的照片作為條目圖片。

作品

歡迎創作Animation動畫Comic漫畫Game遊戲Novel小說 以及相關音樂 、影視節目、廣播類節目、音樂劇與舞台劇等作品的介紹條目,但不應直接把整個作品上傳萌娘百科。

  • 有需要上傳整個作品內容的,應當上傳至萌娘文庫。
  • 基於「合理使用」原則,你可以上傳一些同人/官方介紹 文字/圖片/音樂/視頻片段用作條目說明,上傳文件時應注意文件信息的填寫並標註版權,詳情見cm:萌娘共享:授權協議選擇指引

如果您要創建的作品有大量相關條目,且這些條目需要長期維護。為了提高維護效率、避免浪費時間,您可以在提問求助區尋求幫助或者聯繫維護團隊成員以獲得更多的支持

  • 漫畫
    • 收錄任何不在#不予收錄之列的商業漫畫和同人漫畫作品。
    • 收錄刊載漫畫及相關資訊內容的雜誌、書籍等出版物。
  • 遊戲
    • 收錄任何不在#不予收錄之列的商業遊戲和同人遊戲作品。
    • 收錄遊戲相關的和攻略打法等內容。
    • 不得收錄玩家社區等粉絲內容,除非已經形成穩定的二次創作。
  • 小說
    • 收錄任意滿足以下至少一個條件的娛樂小說
      • 該部作品已經動畫化或遊戲化的。
      • 該部作品已經預定動畫化或遊戲化的。
      • 該部作品的主要創作者已經有一部或一部以上作品被動畫化或遊戲化的。
    • 對於傳統概念上的一般小說,通常視為原型類條目處理,例如金瓶梅三國志
    • 僅收錄主要使用中文、英文、日文其中一種寫作並已出版的,或是有中文翻譯並該譯本已出版的小說。
      • 此處的「已出版」指的是已公開發表並取得國際標準書號(ISBN);
      • 特別地,在系列小說中,若只有部分內容已出版,則該系列可以合併在一個條目收錄;若所有內容均已出版,則即可合併收錄也可按出版物分別收錄;
        • 在2020年11月6日,以龍族系列為例,即便其出版了多本小說出版物,但由於仍處於連載狀態,應按照前者合併收錄;而三體系列的所有內容都已出版,所以既可以合併收錄也可以按三部曲分別收錄。
  • 音樂
    • (由於儲存空間和帶寬限制,萌娘百科無法接受音樂類音頻(遊戲語音不在此限制)和視頻上傳。建議使用外鏈的方式將音視頻加入條目中,具體方法見Help:插入音樂Help:插入視頻
    • 收錄與動畫、遊戲及其 官方/同人 衍生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同人動畫、官方廣播劇等有直接關聯的作品)等相關的音樂(下稱ACG相關音樂),包括原創曲目以及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改編、翻唱曲目。
      • 如動畫、遊戲的片頭曲(OP)、片尾曲(ED)、插曲(IN)、角色歌(CS)、主題曲(TM)、印象曲(IM)、宣傳曲(CM)、背景音樂(BGM)等。
      • 動畫、遊戲作品的單曲中含有的C/W曲(即收錄於動畫、遊戲的單曲,卻不一定在作品中出現的附加曲)可隨單曲一併收錄。例如:TV動畫《某科學的超電磁砲》的單曲《only my railgun》中的C/W曲《Late in autumn
      • 如果某音樂在歌手的多個專輯中被重複收錄,除非該專輯大部分都是有TIE曲(即與ACG作品有直接關係的曲目),否則應只收錄於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以及它們中包含的歌曲。
      • BD特典中有ACG作品中未出現的曲目,亦予以收錄。
    • 收錄音樂製作人製作的,發佈時具有宣傳動畫(動畫PV/動畫MV)的樂曲。
    • 收錄ACGN從業者創作的獨立歌曲與專輯。
      • 收錄ACG相關音樂曲目佔比達到一半或以上的專輯。
  • 收錄具有歌曲宣傳動畫的,使用VOCALOIDUTAUSynthesizer V電子音聲合成軟件 製作的歌曲,包括使用NEUTRINOX Studio 等使用深度學習技術製作的歌曲。例如:《愛言葉》《おちゃめ機能》《天下局》;
      • 對於音聲合成音樂專輯(全碟主唱為音聲合成軟件)中不具有宣傳動畫的歌曲,亦允許收錄,但不鼓勵建立條目。
    • 收錄具有宣傳動畫的人力VOCALOID原創歌曲。 例如:《Kizuna AI to AI
    • 除以下情況外,不收錄人力VOCALOID重填詞翻唱曲
      • 歌曲被ACG音樂相關從業者或虛擬歌手翻唱,並且存在再生數/播放量/觀看數 超過5000的翻唱版本。
      • 歌曲已經在ACG圈內火熱流行或產生極大影響。例如:《念詩之王》因被多位虛擬歌手翻唱且翻唱版本播放量超過最低播放限制而予以收錄
    • 對於同人曲目與有宣傳動畫的樂曲,如果未有實體版發行,再生數/播放量/觀看數 未超過5000的非歌聲合成曲目,以及再生數/播放量/觀看數未超過1500的歌聲合成曲目不予收錄。
  • 電影與電視劇影視節目
    • 符合收錄範圍的動畫、漫畫、小說、遊戲改編的真人電視劇、真人電影
    • 特攝劇
    • 介紹ACGN行業相關的紀錄片
    • 與知名迷因相關的電視劇、電影不予收錄,在對應的迷因條目作簡要介紹即可
  • 廣播劇與節目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廣播劇/廣播節目/電視節目/網絡節目
    • 衍生自ACGN作品
    • 介紹ACGN作品、行業
    • 由ACGN內容創作者主持
  • 音樂劇與舞台劇
    • 收錄符合收錄範圍的動畫、漫畫、小說、遊戲改編或衍生的音樂劇與舞台劇。

同人作品特別說明

萌娘百科不是作品發佈平台,請不要在萌百發佈你的作品。

此處對同人作品的收錄作進一步解釋,而並非對收錄範圍進行擴大。萌娘百科對於同人作品和官方作品一視同仁。

  • 萌百隻對同人作品(同人文、同人音樂等)進行簡介說明,不要在萌百發佈作品原文。
  • 如果你是同人文創作者,可以考慮將作品發佈在萌娘文庫
  • 知名度關注度不高且涉及自我宣傳的作品不在收錄範圍列。

文化/概念/流行語

俗語
  • 御宅族文化和網絡文化中的各項用語及術語。
  • 在御宅族文化和網絡文化中流行的句式和概念。
    • 御宅族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一般表現為在原作外的ACGN作品,或者在同人創作中作為捏他出現。
    • 網絡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一般表現為在ACGN作品,或者在同人創作中作為捏他出現。
    • 不限其流行時段。近年和過往的流行詞均能收錄。
    • 純粹的髒話不予收錄。
    • 空耳類俗語,一般寫在歌曲條目內,除非該空耳成為知名的迷因,並在其他作品和同人創作中出現。
萌屬性
  • 在ACGN文化中對角色的描述用語。
事件
  • 在ACGN文化中的知名事件。

原型類

  • ACGN作品中出現的各類設定,如力量體系、出現的武器、社團、招式、場所、虛擬科技、虛擬書籍、虛擬傳說故事等等。
  • 被用於作品創作原型現實世界的世界觀
    • 在允許被收錄的相關作品中出現的所有具有完整設定的虛構內容,包括虛構的能力、組織、社團、世界、建築、場所、語言等。
    • 在允許被收錄的各類作品中經常作為原型出現的傳說、民謠、風俗及其中人物或是現代人事物。
    • 在允許被收錄的各類作品中經常出現的現實歷史、現實城市等。
      • 注意:萌娘百科針對這類條目不支持專業性研究,內容陳述應以ACGN的登場及應用為主
  • 基於傳統作品的ACGN改編,例如動畫化、漫畫化、遊戲化等。
  • 編寫這類條目時,條目重點應該是以介紹使用此原型的ACGN作品為主,對原型本身僅需最低限度的介紹以幫助不了解原型素材的用戶快速掌握背景信息。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原型可被收錄:

  • 符合收錄範圍的ACG作品中出現的虛構的完整設定,如《某科學的超電磁砲》中的超能力體系、《海賊王》中的惡魔果實等;
  • 被3個以上獨立的符合收錄範圍的ACG作品或系列使用的現實元素,如現實中的各類神話傳說、風俗民謠、城市區劃、歷史變革等。

注意原型類與萌化形象的關係

現實元素類原型條目

注意:萌娘百科不是綜合性或專業百科,我們不支持、不鼓勵、不贊成對現實元素進行深入介紹。
現實元素類條目應符合以下要求:

  • 條目應分為簡要介紹和ACG作品中的使用情況兩大部分,簡要介紹以一般讀者讀後能有最低程度了解為限。
    • 其具體標準為,將兩部分的顯示文本複製到Word中並使用Word統計字數功能計算字數,簡要介紹的字數不應超過500字或ACG作品中使用情況部分的1.5倍,以較大者為限)。
    • 在本次方針修訂生效之日前創建的此類條目應當在2021年3月1日前完成修改以符合前述標準,生效之日起新創建的此類條目自動適用該標準。


組織和活動

組織
  • 動畫,漫畫,遊戲等產業有關的同人社團,公司,工作室,實體店鋪等。
活動
  • 企劃、遊戲動漫展會、比賽、排行等。

與ACGN相關的企劃,遊戲動漫展會、比賽、排行等。

  • 特別地,如果一個活動僅作為ACGN作品內出現的創作素材,應當視為「原型類條目」,僅可對活動本身進行最低程度的介紹

軟件與硬件

  • 軟件:與動畫、漫畫、遊戲、音樂創作相關的軟件,專門的遊戲平台類軟件與遊戲訂閱服務,ACGN作品角色皮膚/主題美化類軟件
  • 硬件:遊戲主機(家用遊戲機)、掌上遊戲機,以及由其研發商研發的配套外部設備

不予收錄

下列內容不予收錄:

  • 由程序自動批量生成的文章不予收錄。
    • 同理由公開版權的圖片生成軟件生成的圖片不予收錄(在不違反前面收錄範圍的前提下,介紹此類軟件自身條目以及示例圖片允許添加。)
  • 同人文等文字作品請在萌娘文庫發佈,萌娘百科只對高人氣作品條目作介紹。
  • 不在上述收錄範圍中的內容。
  • 內容主要為抄襲或變相抄襲萌娘百科的作品。

註:當爭議無法通過一般討論解決時,萌娘百科的管理人員有權使用最終決定權結束爭論,行政員有權依照收錄範圍,通過集體決議作出最終決定並結束爭論。

直接刪除的情況

如果條目符合下列情形,無論其是否屬於收錄範圍,都應當直接進入刪除程序:

  • 違反萌娘百科所在地法律法規的內容。
  • 威脅萌娘百科用戶自身的人身安全、法律安全的行為。
  • 對萌娘百科的運營安全有潛在威脅的內容。

修正案舊版本討論區(建議到新版本討論區進行討論)

差異參見Special:差異/4457435/4457442。——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02 (CST)

順帶一提,關於小說類的收錄範圍有一定爭議,如果討論期內社群意見難以調和,我將暫時押後這一部分的改動(當然,其他部分出現難以調和時也會如此)。——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26 (CST)

( ¡ )小提醒 本討論串的討論非常熱烈,建議各位在發佈內容後檢查自己的編輯前後是否有發生編輯衝突,尤其是討論的前幾天。——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nowball 正面.png 2020年10月18日 (日) 03:38 (CST)

( ? )疑問 :普通 VOCALOID 的翻唱收錄條件是什麼?--From Ravenclaw_OIer with love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27 (CST)

(+)基本支持,不過「收錄ACGN從業者創作的獨立歌曲與專輯。」→「雖然是ACGN從業者,但有大量與ACGN無關的歌曲」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此時亦要全部收錄嗎?(還是比較在意邊界條目的問題...)——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28 (CST)

我個人的理解是:某ACGN從業者如果是一個創作型歌手,那麼其參與創作並演唱的音樂曲目允許但不建議收錄。至於你說的邊界條目,修正案的規定是,歌手出專的時候那些不在之前單曲中發表,而且和ACGN無關的曲目才屬於。我不建議這類曲目條目被創建。——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48 (CST)
感覺這種在VOCALOID這邊還是存在的,有些P主,像wowaka米津玄師這種後期往三次元音樂發展了,中V這邊主要就是T2o。--北湖3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22:59 (CST)

(+)全文支持 頂上的声優為啥是繁體x--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EnMGP|29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35 (CST)

@Leranjun 應該是因為「聲優」一詞是日語中的用法,所以框了lj。漢語中(尤其是對中國人)一般使用更規範的「配音演員」作為稱呼(還是有不少人對於把國人稱作「聲優」這件事感到彆扭的)——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nowball 正面.png 2020年10月31日 (六) 16:13 (CST)

(+)捧個場--FunkierWheat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44 (CST)

(&)建議 ,「直接刪除的情況」合併進入「不予收錄」章節和方針刪除政策部分,不必單列一節。——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47 (CST)

(+)支持 --OTS.EndPoem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16 (CST)

(+)支持 全文已閱,沒有異議——RSF40byĹáְְְֶ֓০ḟèπ發表了自己可笑而荒唐的說法2020年10月17日 (六) 23:29 (CST)

@老奋請注意,您的簽名不符合修訂後方針的簽名政策,請及時修改。—— ほしみ 2020年10月18日 (日) 01:09 (CST)
明白了,多謝提醒--bylaofendiscuss 2020年10月18日 (日) 08:28 (CST)

(&)小問題:「如果某音樂在歌手的多個專輯中被重複收錄,除非該專輯大部分都是有TIE曲(即與ACG作品有直接關係的曲目),否則應只收錄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以及它們中包含的歌曲」一句,「於」應該是「與」。另:「音樂 - 動畫、遊戲相關音樂」這一節里的4條都是圍繞「曲目」而說的,沒有直接圍繞「唱片」的表述,但句子中又隱含「可以收錄『唱片』」的意思(例如「可隨單曲一併收錄」等);(&)建議 將「只收錄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以及它們中包含的歌曲」這一句的前半部分單獨列出來,「收錄與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等唱片」。—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0月18日 (日) 19:50 (CST)

(+)大致同意 ——. Twilight✶簡M,.png📞TALK 2020年10月19日 (一) 18:57 (CST)

(&)建議 :「擬人化與萌化形象」一節,下方具體列出了「虛擬角色的性轉換形象、男性角色的萌娘化形象」「物體的擬人化和萌娘化形象」「現實人物的萌娘化和二次元形象」這三種,但開頭沒有寫「例如」,結尾也沒有「等」。根據現狀,這裏不應指僅收錄這三種情況,而只是單獨提這三種情況來舉例子(或者是需要單獨提出來明確)。例如,現存條目中有「行政區的擬人化和萌娘化形象」,如果這樣的條目在收錄範圍內,則應該在這三種的前面加上「例如」。—葫蘆又留言)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 ? )疑問 :「ACGN相關行業從業員及愛好者」一節,下方具體列出了「ACGN行業從業者」的諸多例子,而且寫了「等」,但沒有寫明何謂「愛好者」。「愛好者」的收錄範圍是怎樣的?另外,這裏的「愛好者」是「ACGN愛好者」、「ACGN相關行業愛好者」還是「ACGN相關行業從業愛好者」?—葫蘆又留言)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建議 :「作品」一節,「Animation動畫、Comic漫畫、Game遊戲、Novel小說、Music音樂」,但下文另有「電影與電視劇」,應當對應補充上。—葫蘆又留言)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建議 :「如果某音樂在歌手的多個專輯中被重複收錄,除非該專輯大部分都是有TIE曲(即與ACG作品有直接關係的曲目),否則應只收錄與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以及它們中包含的歌曲」這句話邏輯混亂。根據我自己對這句話的理解,建議改寫為:「收錄與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或大部分包含的曲目都是有TIE曲(即與ACG作品有直接關係的曲目)的專輯,以及這些單曲或專輯中包含的歌曲。」—葫蘆又留言)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補充 :有維護組的人通過社交軟件詢問我,希望詳細說明這一點。我在10月30日凌晨回覆一段近5000字的論述。論述中一共可以數出七條:1 「如果」,原句「如果」的位置有問題;2 指代,原句的「該專輯」等詞指代不明;3 「除非—否則」;4 「只」;5 措辭,原句可能混用了一些詞或句中表述不統一;6 收錄條件,原句中的部分判斷條件可能多餘、不合現狀、存在主觀或被動因素,或結果隨其他事物影響;7 其他。這裏對論述里比較重要的第3、4兩條合在一起簡要說明:
原句中出現了兩種應收錄的「專輯」,一個是「否則」里的「與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單曲或專輯」(甲),另一個是「除非」里的「該專輯大部分都是有TIE曲(的專輯)」(乙)。
原句使用了「除非—否則」的邏輯。這個邏輯的一般含義是:在多數時候是「否則」內的情況;但如果(一旦)「除非」里的情況發生,則不是「否則」內的情況。放到原句中就是:「在多數時候應只收錄甲;但如果乙符合條件,則不應只收錄甲」,「乙不符合條件時就應只收錄甲,乙符合條件時就不應只收錄甲」。
  • 這裏沒有講明「不應只收錄甲」是指「還應收錄什麼」(此處應指「還應收錄乙」),也沒有講清楚「以及它們中包含的歌曲」這裏的「它們」是否包括乙。
  • 對於多個乙,有的乙符合條件,有的乙不符合條件,就會產生既「應只收錄甲」又「不應只收錄甲」的矛盾。
結合以上兩個問題,比較好的表述是「乙不符合條件時就不收錄乙,乙符合條件時就收錄乙」、「甲符合條件時就收錄甲,乙符合條件時就收錄乙」,也就是把甲乙二者分開說(同時也把「多個乙」分開看),自己判斷自己的,互不干擾。
按照上面的論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表述為:「收錄與ACG作品直接相關的唱片及唱片中包含的歌曲。收錄包含的曲目大部分都是有TIE曲(即與ACG作品有直接關係的曲目)的唱片及唱片中包含的歌曲。」—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2日 (一) 04:22 (CST)
(~)補充 :因原句有部分內容表達不清、不明或存在混用、不統一的情況,所以上面的論述里有部分內容是直接按照我的理解寫的。但:
  1. 如果原句「以及它們中包含的歌曲」中的「它們」不包括乙,則需要將修改後的表述中的最後一個「及唱片中包含的歌曲」刪掉。
  2. 如果原句「某音樂在歌手的多個專輯中被重複收錄」(論述中修改作「某張專輯中存在被重複收錄在歌手的多個專輯的音樂」)是需要保留的收錄條件,則需要在修改後的表述中的第二個「收錄」中加入這個條件。
  3. 如果原句「該專輯大部分都是有TIE曲」中的「大部分」所指並非「曲目」,則需要在修改後的表述中修改「包含的曲目」的表述。
  4. 如果《修正案》中「動畫、遊戲作品的單曲中含有的C/W曲可隨單曲一併收錄」一句被修改或刪除,則上文修改後的表述中的兩處「收錄……的唱片」中的「唱片」的範圍應隨之修改。
—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2日 (一) 04:22 (CST)

(&)建議 :「原型類」一節,建議將「虛擬」改為「虛構」。另外,「基於傳統作品的ACGN改編」不屬於「原型」,應該放到「作品」一節。—葫蘆又留言)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 ? )疑問 :「軟件」一節,「和動畫、漫畫、遊戲創作相關的軟件」。現在bilibili等被歸到「組織」里,但現有條目中仍有與創作無關的軟件(同時也不是軟件擬人化),例如MikuMikuAR,是AR軟件;再例如waifu2x,這軟件不是用來創作漫畫的吧。也有一些軟件與動漫遊戲創作無關(同時也不是軟件擬人化),例如VOCALOIDVOCALOID總不可能不在收錄範圍吧(雖然條目里說VOCALOID是一項「技術」,但「技術」不在收錄範圍,所以只能作為「軟件」收錄)。—葫蘆又留言)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補充 :另外還有一些被排在收錄範圍之外的:Mainpage等萌娘百科頁面,遊戲的數據、資料,遊戲內的活動、劇情等(可能屬於「遊戲相關的梗和攻略打法等內容」),傳說、民謠、風俗中的事物(「傳說、民謠、風俗及其中人物或是現代人事物」被跳過了),由ACGN相關行業從業員進行的廣播網絡節目等節目,廣播劇布袋戲模型,類似於漫畫但不是漫畫的畫集,對已有資料整理的列表等等。—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0月23日 (五) 03:23 (CST)

(+)支持 -- SugaryMegmin 2020年10月23日 (五) 10:28 (CST)

(+)大致支持,看起來沒太大的問題。( ¡ )題外話 比如像佛教系列應該不屬於收錄範圍吧……—— 一位史蒂夫討論) 2020年10月23日 (五) 19:25 (CST)

(+)Support是該好好改一下了,(&)Advice同時惡意違規的處罰力度建議加強--失業路子貓討論) 2020年10月24日 (六) 09:17 (CST)

( ? )疑問 :「活動」中的「企劃、比賽、排行」沒有任何限制,是指所有的企劃、比賽、排行都可以收錄嗎?—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02:14 (CST)

考慮到方針的穩定性,建議儘量少規定「哪些可以收錄」

而應該採取相反的方式,規定「哪些不收錄」。原因:

  1. 對於明顯不該收錄的,要給出不收錄的理由非常容易。
  2. 有人寫就說明相關內容在用戶中有一定關注度,如果找不出不收錄的理由,那麼收錄也沒有什麼問題。
  3. 無論「可以收錄」的內容列舉多麼詳盡,也很難避免疏漏,這時就有可能引發爭議。更重要的是,ACGN愛好者的關注方面也會隨時間變化,這就意味着規定了「哪些可以收錄」的方針必須頻繁修改。而如果僅規定「哪些不收錄」,就避免了這些麻煩。

--蝶影書於蝶翼齋 2020年10月31日 (六) 23:03 (CST)

關於歌手和多棲藝人、ACG衍生小說 -User:屠麟傲血-

(&)建議 我關心的有兩件事:

  1. 歌手(沒有網絡)和多棲藝人的定義、多棲藝人與ACG歌手的界限
  2. 有必要強調那些只繼承ACG作品設定,有自己劇情的衍生小說允許單開條目嗎?

第一個問題的個人意見:

  1. 一位三次元歌手為泛acg作品演唱Tie-up曲目達到一定次數,但他的主業並不包括聲優,畫師這類傳統ACG從業人員,此時可以認為其是ACG歌手(如大石昌良);歌手以虛擬角色名義活動,但不屬於作品中角色、音聲合成軟件而屬於直接配音類獨立虛擬歌手(組合)(如荷茲ClariS)。其他的三次元歌手建議按照多棲藝人收錄。
  2. 出演漫畫、輕小說改編或特攝電視劇,電影的演員,這是現有多棲藝人條目沒有明確指出的一點,個人覺得爭議主要在出演數量和藝人作風上。(遊戲改真人影視收錄通過後我再恢復遊戲一項)

——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56 (CST)

想了想,第二個問題的個人意見是:它可能不被改編回ACG作品(這樣會單開條目去描述它,方便介紹它的衍生作品),但它單開條目也有豐富的內容可去充實,我認為這是一種鼓勵,鼓勵想寫的編輯去寫。——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00:10 (CST)

關於遊戲 -User:玄微子-

(&)建議 關於遊戲「允許收錄梗和攻略打法」等內容,個人認為需要進一步細化。GalGame寫幾個攻略線路尚可,要是英雄聯盟之類的寫起攻略,相關編輯戰大概率會不斷發生,即使不發生,篇幅也會極為可觀。——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46 (CST)

(:)回應 帶有pvp玩法的網絡遊戲的詳細攻略應該限定在術語和體系構成中,那些快速更新的pvp陣容,角色配置,副本通過陣容,指定角色當前策略之類應該簡單介紹。——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6:04 (CST)

關於事件 -User:Sivlovski-

(&)建議 將事件一部分改為「ACGN文化中的知名及/或有較大意義的事件與事件集合」。原因:有一些事件知名度低但是意義較高(例如松文館事件),還有一些現有條目是對一系列事件進行統合敘述的(例如中國大陸對電視台播放國外動畫的限制),因此這麼改大抵是會嚴謹一點。其他部分(+)支持 。以上。--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17 (CST)

(+)支持 有意義的事情不代表知名度較高。——☆Sytus~(討論貢獻) 2020年10月22日 (四) 17:09 (CST)
難以界定且存在被濫用的可能,經討論我們無法採納以上意見。--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10:50 (CST)
@北极星与南十字 呃那我想請問一下「知名」的界定...畢竟我個人認為知名度(這些個事件基本上知名度都挺低的)也是很難界定的一點。同時這是否意味着現存的事件集合型條目需要進行拆分?--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0年10月26日 (一) 23:43 (CST)
具體問題具體處理,屆時維護組會會同相關編輯進行討論和判斷。--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23:50 (CST)
好的,理解。--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0年10月26日 (一) 23:53 (CST)

關於小說 -User:Ww71338ww-

(&)建議 大改動是「作品」和「世界觀」,最大影響是小說。時間倉促,簡單用邏輯推一推。

收錄的是娛樂小說,什麼是娛樂小說?定義已經給了:「已經動畫化或遊戲化的,或已經預定動畫化或遊戲化的,作品主要創作者已經有一部或一部以上作品被動畫化或遊戲化的」。

簡單來說,娛樂小說就是確定跟A與G相關的非傳統小說。主要作者的娛樂小說有了一部以上,旗下的所有小說均是娛樂小說。

有漫畫C是不算娛樂小說的,這部分可以說是「非娛樂小說」,也就是不收錄,可以直接以漫畫收錄(然後在條目里提一下原作小說)。懂了,這就跟沒有C的非娛樂輕小說對線。

因為「基於傳統作品的ACGN改編」,所以有根據傳統小說《X》改編的N,就可以收錄傳統小說《X》了。這個N就是小說中的同人文和續作,因為同人文和續作大部分是改編自原作。就算是改編不是亂編,亂編雖跟原作不一樣,但也是參考了原作設定的。

說到小說,肯定有人拿魯迅的作品、《一九八四》《三體》等作品說事。

  • 《一九八四》的作者的另一部作品《動物莊園》已經動畫化,所以旗下所有小說均是娛樂小說,《一九八四》自然能收錄。這是最省事的。當然,因為「傳統概念上的一般小說」是沒有給出定義的,假設《一九八四》特殊化為傳統小說,按原型處理。
  • 因為目前好像沒有《一九八四》的ACGN改編,所以按世界觀中的設定收錄。ACGN的從業者要完成某一世界觀或某一類型的作品,不參考經典代表作的設定,你信嗎?所以經典代表作本身,就是原型。例如:《Orwell》明顯有《一九八四》的影子。
  • 其他沒有ACGN的傳統小說,只有網絡梗的,按照「網絡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一般表現為在ACGN作品」收錄也沒什麼毛病。唯一有爭議的點是條目名而已,魯迅的梗大多是仿寫,總不能全部拆掉為「成句」吧?就算拆開了,裏面總是會介紹到作品,不會是想同一個介紹ctrl+c到幾個分開的梗吧?用書名集合這些梗,是相當效率與合理的。
結論:
  • 如果要搞「娛樂小說」的限制,希望能清晰定義或界定什麼是「傳統概念上的一般小說」。
  • 如果不搞這一項限制,就全面開放小說吧,用最底下的「對萌娘百科的運營安全有潛在威脅的內容」限定就行了,簡單省事。-- 這位朋友最喜歡這位編輯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28 (CST)

禁止在討論版使用聚變打擊。--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35 (CST)

@Ww71338ww,你有理解錯誤,娛樂小說的定義並不是後面那個,後面那個是在收錄娛樂小說的基礎上加的其他限制。於是你的邏輯完全崩盤……——  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36 (CST)

先說一句,強烈建議各位自行對自己發言的話題進行章節拆分標記,以使相關內容集中討論。
關於小說,我先放一個4月的討論串供參考: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方針政策/存檔/2020年05月#收錄範圍之「小說」。——C8H17OH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3:40 (CST)

關於萌屬性 -User:星海子-

(&)建議 在萌屬性板塊添加類似:「純粹的國籍等萌屬性不予收錄。」等,暫未表述好語言。

eg.英國人日本人,可參見刪除歷史。
希望其他編輯者能整合出明確的語句並給出其他建議.
—— ほしみ 2020年10月18日 (日) 01:19 (CST)

關於小說、現實人物 -User:宇文天啟-

(&)建議 小說那段不是很認同。如果按這個標準,那站內很多條目都藥丸。套用之前狗頭人說過的一句話:為什麼要糾結「哪些小說不收錄」,把所有的小說都放在收錄範圍里又會怎麼樣呢?允許收錄並不代表就有人去寫,現實總是叫喚的人多幹活的人少。小說作為ACGN的最末一級,本身關注度不算高,願意寫條目的就更少了。正因為如此,能有條目存在的小說多少都會有自己獨特的價值。就算沒有被AG改編(這裏為什麼不含C讓人迷惑),也與萌百主題不會背離太遠。如同網絡流行語一樣,留着有什麼不好呢?多幾個願意填補這方面空白的編輯不好嗎?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0月18日 (日) 01:40 (CST)

(+)支持 -- 這位朋友最喜歡這位編輯 2020年10月18日 (日) 13:58 (CST)
我仔細想了下。考慮到萌百的兩大基本收錄範疇:ACG和網絡文化,在原案基礎上修改,總結如下:
1、該部作品已有或預計有衍生作品(包括動畫、漫畫、遊戲、網絡劇、舞台劇、廣播劇)的。
2、該部作品的主要創作者已經有至少一部作品有衍生作品(包括動畫、漫畫、遊戲、網絡劇、舞台劇、廣播劇)的。
3、作品主題或內容與ACG文化有強關聯性的,比如日本文化圈內被認定的「輕小說」、天朝文化圈內的網遊題材、東方玄幻、神話題材、童話題材等。
4、作品主題或內容與近年網絡文化、迷因有強關聯的話題作
5、衍生出ACG文化或網絡文化(梗)的傳統概念上的一般小說。前者可視為原型類條目處理,例如金瓶梅三國志;後者可作為小說條目簡要介紹並列舉網絡文化相關章節,例如孔乙己還珠格格

基本應該涵蓋全了,雖然說能收錄的東西多了,但並不代表就有人寫啊,尤其是還要寫的好,那可不是隨便來個新人就能搞得定的。質量太差的還是會被處理。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0月19日 (一) 01:06 (CST)

(+)支持 我認為對於這些處於收錄範圍邊緣的內容,應該明確的是什麼不收錄。換句話說,不收錄要給出理由,而收錄不需要理由。因為如果條目有人寫,且質量過得去,就說明是有價值的,如果不收錄應該給出理由。--蝶影書於蝶翼齋 2020年10月23日 (五) 01:17 (CST)

(&)建議 現實人物那塊,按一個整體說一下,應該預留一些空間。比如將政治人物、有背德的惡性行為的、被全網封殺了的、雖然沒被封殺但在網絡已經社會性死亡了的、收錄後對萌百有潛在危害的。這類的現實人物,無論滿足什麼收錄條件,一律不收。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0月18日 (日) 01:40 (CST)

(-)反對 盧本偉怎麼辦?--北湖3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8:39 (CST)
@北湖3我是說在收錄範圍上「預留一些空間」,而後面那幾個例子也只是「比如」。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0月19日 (一) 01:06 (CST)

關於小說 -User:Hooonooka-

(&)建議 小說那段問題我也有點不太認同。而且如果把小說當作一個IP來看,在一些情況下會有點麻煩,以哈利波特為例:

  • 哈利波特作品的一些設定並不是在小說里提及,而是在神動電影裏提到,但神動電影並不在萌百的收錄範圍。
  • 像《被詛咒的孩子》可視為有原作者掛名且被官方認可的同人文,不考慮質量問題,這種作品在萌百的分類上似乎很是尷尬。。。像FANDOM對這部作品的設定不提及的,但顯然FANDOM的情況,顯然在萌百上不適用。

說白了如果相關作品的後續作品在不在萌百的收錄範圍,但它的設定卻是作品設定的一部分,不寫會影響相關條目的質量,這種情況該咋辦?--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05:00 (CST)

但是哈利波特是有遊戲的。 -北京地鐵號線Ολυμπιακοί 2020年10月19日 (一) 19:44 (CST)
@北京地铁15号线 遊戲當然是在收錄範圍,而且如果你是說霍格沃茨之謎的話,這個遊戲不是屬於正史。可我說的是神奇動物在哪裏系列電影和被詛咒的孩子這個官方同人,這倆在萌百該如何處理--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0年10月19日 (一) 23:22 (CST)

關於小說-User:Chko08022003

(-)極力反對輕小說部分的更改,舉個實則例子:
"瑠璃公主大冒險"作為史上發行量第14多的輕小說(2018年 :787萬本),並沒有被動畫化,這樣豈不是不能收錄了?
(&)建議 可不可以同時引入以發行量或卷數考慮?例如卷數>10/總發行量>100萬就可以收錄?--By patroller CHKO (Talk) @ 2020年10月18日 (日) 08:10 (CST)

這套作品有漫畫版,可以考慮加一個漫畫化的選項進去。--Vcfch843875618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1:39 (CST)
(&)建議 收錄所有存在內頁彩色插畫且分捲髮行的小說作品。--北湖3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9:53 (CST)
至少要是輕小說啦,不然新版金庸小說也有彩色插圖(
當然,要如何定義輕小說是一個重要問題……--By patroller CHKO (Talk) @ 2020年10月18日 (日) 20:06 (CST)
不過禁用瓊瑤這種在當時也就是半嚴肅文學吧?--北湖3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22:46 (CST)
@北湖3 如果按你這個標準,我手上的這本橫濱車站SF大概是不在收錄範圍的了。即便它只有黑白插畫,其也千真萬確的是一本輕小說。
(~)補充 不過輕小說的定義難度也太高了,在現在你真的沒辦法定義什麼是輕小說。--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20:11 (CST)
沒事,有改編漫畫。(~)補充 不過,輕小說定義確實是個麻煩事,有的輕小說插畫是黑白的,還有的普通小說也有彩色插畫。再有要不要收錄某些作者(比如米澤穗信)的所有作品也是個問題。--北湖3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22:46 (CST)
(:)回應 你要這麼定義小說,《神寵傳說》、《穿越奧比島》狂喜。——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9日 (一) 18:13 (CST)
(&)建議 小說類條目採取「不收錄需要理由」的方針。原因:有人寫而且質量過得去就說明有價值,這已經足夠成為收錄的理由了,在這種情況下決定不收錄給出不收錄的理由也是有道理的。而且對於明顯不應收錄的內容,要給出不收錄的理由很容易。相反,如果找「收錄的理由」,那麼很容易造成扯皮。--蝶影書於蝶翼齋 2020年10月23日 (五) 18:10 (CST)
(▲)同上 更改之後的範圍沒攔下金瓶梅,卻攔下了所有僅存在小說本身的輕小說,我認為不妥。——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10月25日 (日) 14:40 (CST)

關於橙光、互動視頻等視覺小說類作品 -User:迪爾碧莉蝶-

我看關於小說的爭議還蠻大的,我想從另一個角度談一下我的看法:

本小標題題目中這類作品的收錄是否有必要在細節上進行補充?

  • 視覺小說本身的題材是否能夠算作遊戲在業內就一直蠻受爭議的,但日本大多作品就算當作是小說也可以算作輕小說進行收錄(且大多擁有漫畫或動畫衍生),所以萌百應該沒有過爭議。但中國地區風格的視覺小說就不一樣了。
  • 橙光遊戲雖然本身一開始是效仿日本體系的視覺小說形成的遊戲製作工具,但近年來其平枱曆經各種變革已經發展成了一種獨立的作品體系。由於視覺小說作品本身的類小說性,橙光湧入了大量的女性向內容製作團隊,包括但不限於影視、明星題材等非ACG向的作品,幾乎是把當年的橙光遊戲中心變成了一個新的中國網文小說網站,而現在官方也乾脆把手機客戶端的名字改為了「橙光閱讀器」可能還有別的原因,不過這裏不展開贅述。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有人為某部橙光作品創建詞條,應該如何衡量標準?能否算作是遊戲?需不需要像音樂條目那樣對影響力進行考察?
  • 影視明星題材的作品其實倒不用太擔心,因為就像前面有人提到了,這部分作品的受眾本身基本不會來萌百建詞條本來萌百的女性向內容也沒有很多。但漏洞還是存在的,因為這類作品多少還是沾了「遊戲」二字的。另一方面,隨着去年橙光衍生作品《隱形守護者》的火爆,真人影視互動視頻在日漸生活化的B站也形成了文化圈子,但其中不乏一些土味甚至低俗的作品。
  • 當然橙光互動視頻視覺小說類作品也有很多富含ACG內容或流行網絡文化的佳作,我認為那是完全可以屬於收錄範圍的,並且已經處於收錄範圍的一些UP主也有過製作相關遊戲的錄播。就是什麼影響力程度的可以收錄我覺得還需要進行定義,低質量/不知名作品我覺得是不該收錄的。

總之,儘管這類作品的條目基本還沒人寫連橙光遊戲條目本身都沒,但我先提出一些防患未然的想法我以後可能會想寫。——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unny 背面.png 2020年10月18日 (日) 08:54 (CST)

關於出版物 -User:Xzonn-

建議將出版物的範圍擴寬到「收錄刊載收錄範圍內的動畫、漫畫、遊戲、小說、音樂及其相關資訊內容相關雜誌、書籍等出版物」,畢竟雜誌不只有漫畫雜誌,還有遊戲雜誌、輕小說雜誌等。——Xzonn聊天) 2020年10月18日 (日) 10:08 (CST)

關於遊戲 -User:Xzonn

建議明確遊戲硬件的收錄範圍:「收錄遊戲主機,以及由遊戲主機研發商研發的配套外部設備」,解釋說明如下:

  • 遊戲主機是主機遊戲運行的載體,也是介紹遊戲時不可避免要提及的內容,正如雜誌等出版物之於漫畫和小說。而且主機遊戲的主要職能是遊戲,與ACGN直接相關。
  • 外部設備是主機遊戲運行的附件,例如Kinect、Joy-Con等等。限定在「由遊戲主機研發商研發的配套外部設備」可以防止收錄範圍過於泛化。

在此邀請遊戲主機相關的幾位編輯者@弗霖凯吊打小逗比铁血杠熙团刺客王边城參與討論,如有打擾還請多包涵。——Xzonn聊天) 2020年10月18日 (日) 10:08 (CST)

(&)建議 添加遊戲掌機在遊戲硬件的收錄範圍中。——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6:26 (CST)
@屠麟傲血 掌機屬於遊戲主機的一部分.--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22:55 (CST)
(:)回應 我主要想問的那種掌機硬件是電子寵物向的,站里這塊目前幾乎空白,但應該可以拿來討論。——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25日 (日) 10:41 (CST)

關於低質量作品 User: Разрушить Л. Топлива

(&)建議 將方針中與低質量作品相關的內容寫在收錄範圍中的不予收錄(根據方針,這種條目會被刪)並定義低質量作品的標準(怕有人只覺得該作品中的一部分內容質量太差就掛刪)( ¡ )題外話 請檢查一下「同人作品」一欄是否有錯字--Разрушить Л. Топольва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0:59 (CST)

(~)補充 可以在對應的迷因條目對低質量作品簡要介紹即可( ¡ )題外話 「組織和活動」一欄中所有的「,」應改為「、」,理由:並列詞語之間應用「、」(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2011)--Разрушить Л. Топольва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1:19 (CST)

關於文化/概念/流行語-User:平平凡凡小小鞠-

( ? )疑問 不表現為在ACGN作品中的網絡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的條目如何處理?

(&)建議 在方針內加上「同人」的內鏈。

以上--From a User named KomacyaN 2020年10月18日 (日) 13:53 (CST)

(~)補充 (&)建議 刪去「網絡文化的流行的句式和概念,一般表現為在ACGN作品,或者在同人創作中作為捏他和梗出現。」中的「一般」。--From a User named KomacyaN 2020年10月18日 (日) 14:37 (CST)

關於遊戲 User:AsanoKanadeko

建議將 收錄遊戲相關的梗和攻略打法等內容

改為 收錄遊戲相關的梗等內容,若該遊戲有固定路線或結局也可進行撰寫。--Cevon03gt Talk / Gossip 2020年10月18日 (日) 14:09 (CST)

(-)弱反對 我認為原說法比較好。「固定路線或結局」有些局限性。很多遊戲條目並不能用寫Galgame條目的方式去寫。——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5:53 (CST)
(-)弱反對 固定路線或結局較出現在單機遊戲或網絡遊戲的pve副本中,但現在站內也有一些網絡遊戲pvp攻略,對後者應該是限制篇幅而不是完全不鼓勵編寫。——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6:08 (CST)
( ¡ )題外話 哎,感覺我在上面已經開的話題完全被忽略了啊……——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10月18日 (日) 16:54 (CST)
我之前看到了,不過還是本能地直奔頁底。建議合併www——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0月18日 (日) 17:01 (CST)
我想想,改成 收錄遊戲相關的梗和部分攻略打法等內容吧?
( ¡ )題外話 該死的iOS不能打出這玩意:'--Cevon03gt Talk / Gossip 2020年10月18日 (日) 19:36 (CST)
不同意部分攻略,因為《艦隊Collection》專題就是個例外。--Vcfch843875618討論) 2020年10月26日 (一) 11:59 (CST)

關於「混合媒體作品」及「基於世界觀的作品」

「混合媒體作品」(MediaMix,此處多指條目中介紹的「第二類:MediaMix企劃」),即有多種媒體載體的作品;或者說此作品是一種「故事背景的設定」,而以此為框架在多種載體上創作出各類作品。典型的混合媒體作品例如LoveLive!,它有動畫、漫畫、遊戲、小說、音樂、電影等各載體的作品,但它本身不屬於其中的任何一項。

在《修正案》中,「混合媒體作品」無法被歸於「作品」一章中;但可以歸於「原型類」中的「世界觀:在允許被收錄的相關作品中出現的所有具有完整設定的虛構內容」一項。也就是要理解成「『混合媒體作品』本身不是作品,而是其他作品的世界觀」。

《修正案》中的「動畫」「漫畫」「遊戲」給出的限制很低,所以「混合媒體作品」的動畫化作品、漫畫化作品、遊戲作品都可以收錄。所以「混合媒體作品」就可以作為這些「允許被收錄的相關作品」的世界觀收錄。

接下來的問題在於「混合媒體作品」的其他各個作品。按《修正案》中對小說、音樂、電影與電視劇的收錄範圍的表述,則會出現以下問題:

  • 小說:《修正案》中要求小說要「動畫化或遊戲化」。但對於「混合媒體作品」,其動畫和遊戲都不是基於小說而創作的,而是基於「混合媒體作品」這個「世界觀」本身。也就是說,按《修正案》的表述,「混合媒體作品」的小說化作品不能收錄。(順帶一提,按表述,「改編自動畫或遊戲的小說」也不能收錄。)
  • 電影:同上。
  • 音樂:「混合媒體作品」的音樂,有一部分是以「混合媒體作品」的名義製作的音樂,而不是「動畫、遊戲及其衍生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有直接關聯的作品)[注1]相關」的音樂,也不具有宣傳動畫,也不是ACGN從業者創作的「獨立歌曲」等。2016年7月的關於音樂條目管理規範的提案中,將此情況描述為「MediaMix企劃,不違反收錄範圍並有充分人設的情況」。如果按《修正案》的描述,則此類音樂均不能收錄。

注1:按上文,「混合媒體作品」屬於「世界觀」而不屬於「作品」;且「混合媒體作品」不是「動畫、遊戲」的「衍生作品」,而是相反。

以上幾條,不僅是「混合媒體作品」的問題,所有「基於世界觀/故事背景設定的作品」都會出現相同的問題。其中有一部分「基於世界觀的作品」可以理解成「同人作品/二創作品」而被允許收錄;但「混合媒體作品」如果是官方且正式的原創作品,那就顯然不能這樣理解。

將上述里的「動畫、遊戲」添加「或與動畫、遊戲具有同一世界觀的其他作品」,「動畫化或遊戲化的」添加「或改編自與動畫化作品或遊戲化作品具有同一世界觀的其他作品的,及與動畫化作品或遊戲化作品具有同一世界觀的」,可以改善這種問題情況。

太長不看:《修正案》裏「小說」改編成動畫或遊戲,但也有的小說是與動畫或遊戲共同改編自一個世界觀。《修正案》裏「音樂」來自動畫或遊戲,但也有的音樂只是基於動畫或遊戲的世界觀,與動畫或遊戲無關。—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0月18日 (日) 21:14 (CST)

  • 動畫的含義包括火柴人Flash動畫、翻頁動畫、手書動畫、CSS動畫等,不基於發行機構區分,不一定出版,不僅限於商業作和同人作。
  • 漫畫與動畫同理,漫畫不區分風格,理論上豐子愷漫畫符合收錄條件,報紙上的諷刺漫畫也符合收錄條件。
  • 小說不一定是朝着動畫、遊戲改編的,也有可能是來自這些內容改編的,也有可能是朝着漫畫改編的,也有可能僅僅只是根據音樂作品的背景設定改編的。根據小說的狀態不同,情況也不完全一樣。有一些西方作家很喜歡編造虛構事實出版小說,怪力亂神唬人,但分類卻以記實來搞,比如著名的百慕達三角洲的一系列事件就是虛構的,所以它可能就處在一種被作者聲稱不是小說的小說的奇異狀態。
  • 音樂涉及非常複雜,不應全面照搬索尼娛樂的思路。只要是在遊戲、動畫中使用原曲或變奏、引用片段的;漫畫、小說中提及名字或明確暗示節奏的;實際上都是可以的。
  • 影視劇也有可能是傳統戲劇改編的,這種情況收錄其原型是完全沒問題的。
  • 反正問題很多,我覺得一時間做如此大改動的思路很難全面,不如拆開來分類討論一個一個地修訂。--九江喵@不好好~賣☆萌~2020年10月19日 (一) 09:07 (CST)
以我主筆的《獸娘動物園》為例,由於企劃運營的策略,導致基礎世界觀上出現了兩個核心作品:獸娘動物園(遊戲)獸娘動物園(動畫),你還可以看到兩個核心同時出現在同一個作品(動物朋友展覽區),可以說是Ⅱ類MediaMix企劃中更「混合」的了,一條條套過去的話……
  • 小說:ACG衍生小說好像在這次修正案中沒有明確指明,我也有開相關章節。不過獸娘動物園的小說目前只有一個,明確為獸娘動物園2改編,不屬於世界觀基礎上直接創作。
  • 影視:獸娘動物園官方沒有真人影視,不過有舞台劇。
  • 音樂:角色名義發的歌萌百目前一部分有條目,不過勉強可以統統認為是角色歌。——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20日 (二) 22:27 (CST)

@屠麟傲血前輩,您覺得哈利波特的情況又怎麼處理呢

  • 小說:哈利波特七部,這個收錄沒有問題。
  • 影視:原作改編電影沒有問題,但問題是《神奇動物在哪裏》系列電影該如何處理。如果不涉及,諸如蓋勒特·格林格沃等角色的條目會因為內容過少而無法收錄。可神動電影相關已經算是哈利波特世界觀的一部分了。
  • 衍生作品:《被詛咒的孩子》,這個其實更麻煩,因為它可以是為被官方認可且有原作者掛名的同人作品。

可以說這種情況不僅僅是哈利波特有,部分IP特別是歐美的IP也有類似的情況。--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0年10月22日 (四) 05:26 (CST)

(:)回應 我也是來提出問題的,只能說《被詛咒的孩子》收錄我沒有異議,其他的有待討論。——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22日 (四) 19:33 (CST)

關於多媒體文件的上傳限制

「(由於儲存空間和帶寬限制,萌娘百科無法接受音樂類音頻(遊戲語音不在此限制)和視頻上傳。建議使用外鏈的方式將音視頻加入條目中,具體方法見Help:插入音樂 與 Help:插入視頻)」

我於今日諮詢了運維方,運維方表示並不存在因「儲存空間和帶寬限制」而禁止音頻/視頻文件上傳的情形,且這一規定與收錄範圍整體內容顯然無關,我將直接撤下相關內容。--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19日 (一) 10:13 (CST)

( ? )疑問 這是否意味着可以上傳視頻了?——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0月19日 (一) 10:24 (CST)
文件上傳系統原本就允許視頻文件,只是通常沒這個必要(有其他方式可以實現)。如果之後要對這方面的限制進行調整,也不是寫在收錄範圍里的。--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19日 (一) 11:35 (CST)
了解了。——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0月19日 (一) 12:39 (CST)

關於網絡文化 -User:Hooonooka-

考慮到網絡文化問題也和小說一樣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不如各退一步。

在文化相關收錄範圍里可加上這一條:

與ACGN關聯不大、但卻在御宅族文化和網絡文化流行的文化用語及術語,條目內容應重點關注其在御宅族文化和網絡文化中的應用,而僅對用語來源進行簡要描述。

其實我這麼想還是理想化了,問題是該如何處理有人指責諸如所謂的「大勢所趨」「小鬼」等問題,說實話我做的用梗適度在萌百有點濫用了。

然後網絡文化的問題可能還涉及禮儀相關,如果最後修正案導致諸如inm和抽象等不被大部分編輯歡迎的文化被削除,是否應該在萌百禮儀里設置禁止諸如在討論版上使用inm梗和抽象梗還有任何可能引起他人不適梗的內容。--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0年10月19日 (一) 11:46 (CST)

其實這個問題挺難回答。萌娘百科要做「泛ACG百科」還是「亞文化百科」(後者更大),這個要由站務組的夥伴們來定奪。當然還有一種就是做(狹義的)「ACG百科」,不過這種情況目前已經不太可能成立了。—— Grey (Talk, Contrib) 2020年10月19日 (一) 15:36 (CST)

關於參與遊戲/視覺小說製作的人員 --User: Разрушить Л. Топлива

( ? )疑問 參與遊戲/視覺小說製作的程式設計師、設計者、劇本編寫者是否與ACGN關聯不大嗎?如果不是,那可不可以把他們收錄進去?--Разрушить Л. Топольва討論) 2020年10月21日 (三) 10:19 (CST)

腳本、設計師、程序員這些難道不是ACGNM相關從業員嗎?我認為絕對可以收錄。--By patroller CHKO (Talk) @ 2020年10月21日 (三) 10:57 (CST)
已經有收錄了,而且(+)應當收錄。——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0月21日 (三) 11:19 (CST)
動畫劇組人員都收,遊戲製作也可以全包啊。—— 屠麟傲血討論) 2020年10月21日 (三) 19:27 (CST)
遊戲製作組當然是在萌百收錄範圍。--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0年10月22日 (四) 05:21 (CST)

關於動畫、角色、文化相關爭議的收錄 -User:Hooonooka-

嚴格來說,這個問題應該是屬於編輯規範的一部分,但是從照顧新手的角度考慮,本人建議可以在收錄範圍里寫一寫爭議收錄相關的。

個人認為,目前萌百的爭議收錄相關存在幾個問題:

  • 一個是爭議相關的可靠來源問題。有些爭議確實是存在,可獲取爭議的方式是採取了違法手段(如人肉搜索),即事實的確客觀存在,可獲取和揭露事實的方式違背了程序正義。那些通過違法手段獲取和揭露的客觀事實,是否和萌百的方針里的可靠來源相矛盾。「有人在萌百黑XXX!」「他們做什麼了?」「他們把XXX曾做過的事又複述了一遍!」「可如果他們是通過非法手段了解和揭露把XXX曾做過的事情或者是以違背程序正義為手段把XXX曾做過的事又複述了一邊呢?」
  • 另一個就是對爭議涉及的對利益相關者的滑坡,這種情況很簡單,以B站UP主為例子,先給客觀存在的事實,然後不斷地滑坡,從某個UP主的行為或者視頻有問題,從而認為該UP主不行,接着是他所屬的分區,然後是B站。故介紹爭議在編寫時應該注意什麼是客觀事實,什麼是相關人士的推斷。此外描述爭議不應該暗示或者誘導讀者什麼觀點是正確的。應該讓讀者去決定什麼觀點是正確的。

但問題是,如果相關爭議的某個觀點已經成為了相關人士的共識並形成政治正確,那麼萌百的中立客觀原則會對他們是「搞理中客」。可能會有相關圈內人士要求萌百以他們的觀點來描述相關內容吧。所以說這個問題應該是如何在保證萌百的中立客觀且不激怒利益相關者的情況下敘述相關爭議。

這個問題可以在收錄範圍予以一些提及。--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0年10月27日 (二) 00:25 (CST)

關於現實人物

從方針草案條文和已有條目來看,似乎有兩個疑問:

  • 與ACGN相關站點有關的現實人物
    • bishi陳睿的收錄按理說沒有問題,可是似乎沒有對應方針條文支撐:
      1. 如果依「與ACGN文化的人物」的話似乎可以,但好像把「ACGN相關站點文化」也當作「ACGN文化」了,似乎是不當的擴充解釋;
      2. 似乎同理可得條目「妹冰」也可以收錄
    • bilibili吧著名成員
      1. 曾經在{{bilibili}}內,後被移除,但條目本身仍在[1]
      2. 當然,現有條目都有娘化形象故可以收錄,但是條目介紹的是現實人物本身而非娘化形象,似乎仍找不到有方針明確支撐的收錄依據
      3. 這裏還引申出另一個問題:如果一個現實人物條目的頭圖是其萌化形象,但人物本身與ACGN無關,且條目內容也是現實人物本身而非萌化設定,那麼如何對待這類條目?
  • 與ACGN本身有關的現實人物,但出名原因和條目內容主要是其他領域
    • 典型的是真·鳳舞九天
      1. 該人物是動畫師、Fate御主、甲板清潔工、雀魂愛好者,甚至還曾在直播中使用虛擬形象,但出名原因和條目介紹內容主要都是「化學科普作者」;
      2. 該條目質量不錯,甚至被巡迴,卻仍懸掛{{收錄存疑}},被巡迴表明該條目的優質已經得到了甚至是本人的肯定,而收錄存疑則表明社群對這一高質量條目的存在本身甚至仍然有質疑({{被巡迴}}和{{收錄存疑}}共存我還是第一次見);
      3. 考慮到在萌百有化學編輯組(也即該條目的主要受眾)的情形下該條目仍「收錄存疑」,對這類條目的收錄與否是一個嚴肅且在可預期的未來是重要的問題,是像Ywwuyi一樣被接受(受眾主要為艦娘玩家,似乎是萌百早期首個引入的遊戲主播,開萌百收錄遊戲主播之先河)(來源請求),還是像某些條目一樣被拒絕,還是維持現狀,不清不楚?

@AKQ@云霞聯繫一下相關編輯者(前者在真·鳳舞九天有不少貢獻,後者在Ywwuyi的引入方面的經驗或許可以參考)前來討論,抱歉打擾~
——Wallfacer of moegirl討論) 2020年10月31日 (六) 19:44 (CST)

關於萌娘化,獨立二次元形象收錄-user:味道是青檸哇-

有圖,有畫師,也有初步人設,請問一下我想寫青檸娘算自推行為嗎()

切入正題,如果在收錄過程中遇到了萌娘化條目與編輯者名字相同,按自推行為處理還是照常收錄?味道是青檸哇討論)2020年11月1日 (日) 22:20 (CST)

@味道是青柠哇 私認為只要在收錄範圍內就可以的吧。比如星海姐姐(星海子[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CARDINAL星海,ACGN音樂人)和火花醬(火花工作室[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矢澤火花,虛擬UP主)這樣的。
不過一般編輯者如果在三次元的工作和ACGN無關的話,感覺應該在用戶頁,單立條目有點懸。--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優編|3 2020年11月1日 (日) 22:53 (CST)

關於音樂劇和舞台劇

主要是2.5次元音樂劇和舞台劇,既由ACGN作品改編的音樂劇和舞台劇可以收錄嗎,既然廣播劇都寫進去了

還是有相當一部分ACGN作品被改編成(2.5次元)音樂劇或舞台劇的,例如根據原作漫畫改編的《音樂劇網球王子》等。--夜羽と善子討論) 2020年11月5日 (四) 17:26 (CST)


維護組參照現有討論意見進行整合的說明

維護組正在對已有意見進行討論,並且視情況將內容整合進當前版本的修正案,這一過程將在接下來的幾日逐步進行,請各位耐心等待。
修改後的內容會以類似於提案的方法在上面的正文中被標記出來。

  • 10.25晚~10.26上午修改內容:
    • 對擬人化/萌娘化人物的表述進行了修正,以避免對於其範圍產生誤解;同時對於存在多個人設的擬人化/萌娘化角色的處理方式作出了改變。
    • 對於個別措辭進行了調整。

--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10:48 (CST)

  • 10.26晚修改內容:
    • 對現實人物的表述進行了修改,相關表述改為了「ACGN相關行業內容創作者」,並在後面的舉例中添加了「製作人、設計師、主播」三項舉例。
      • 請注意:此處所提到的主播僅限於「ACGN相關行業」的主播,在此特別指出,請勿混淆。
    • 將某兩條表述移動到了「注意」一項之下,以避免文本中出現邏輯性錯誤。--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26日 (一) 23:37 (CST)
  • 10.27~10.28討論情況:
    • 關於部分編輯提出的「遊戲攻略」的問題,維護組認為,現階段在站點內由於遊戲攻略(特別是相關討論提到的網絡/PVP遊戲攻略)而引發的爭論並不多,且相關問題(如中立性等)可以通過編輯規範的規定加以解決。在這個問題上,如果後續的編輯實踐中暴露出了更多的問題,維護組將及時跟進;而此時我們更傾向於讓相關編輯們在編輯過程中自行探索,修正案內的相關規定將保持原狀。
    • 關於部分編輯提出的「遊戲硬件/外設」的問題,維護組認為現有的收錄範圍框架內已經包含了這些內容。這些硬件設備是ACGN作品中常常出現的一類(原型)事物,與ACGN文化關聯緊密。在現有收錄範圍足以對其進行包含的情況下,維護組不主張再在收錄範圍內額外將其單列出。--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29日 (四) 11:09 (CST)
  • 10.29晚~10.30上午修改內容:
    • 對於「軟件」一項進行了補充:
      • 增加了音樂相關的創作軟件,如Vocaloid
      • 增加了專門的遊戲平台(如Steam)和遊戲訂閱服務(如Nintendo Switch Online
      • 增加了參考原收錄範圍增加了ACGN作品角色皮膚/主題美化類軟件,如偽春菜
    • 對於「立即刪除」一項進行了補充說明,強調其性質:
      • 這裏需要強調的是,「立即刪除」代表若出現下列情況,則無論其是否屬於收錄範圍都應當立即刪除,與「不予收錄」系平級關係。--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10:16 (CST)
  • 10.30晚修改內容:
    • 將作品下「電影與電視劇」一項更名為「影視節目」,並新增了子項目「介紹ACGN行業相關的紀錄片」。
    • 在作品下新增了「廣播劇與節目」一項,主要針對各類廣播/網絡節目等,詳情請參考新增部分。
    • 在不予收錄一項增加了「內容主要為抄襲或變相抄襲萌娘百科的作品」。--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30日 (五) 23:55 (CST)
  • 10月31日~11月2日修改內容:
  • 11月3日修改內容:
    • 對小說的收錄範圍進行了微調,去掉了翻譯版本必須經過授權/作者自行進行的限制。
    • 修改了音樂類條目的部分表述,主要針對只有部分曲目是ACGN相關的專輯。--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3日 (二) 23:59 (CST)
  • 11月4日修改內容:
  • 11月5日修改內容:
    • 將「軟件」一項擴展為了「軟件和硬件」,增加了對於遊戲主機及其相關外設的收錄。
    • 增加了與ACGN作品相關的「音樂劇和舞台劇」的收錄;
    • 更改了由行政員通過集體決議作出最終決定的相關規定;
    • 進行了整體的協調性修改,保證收錄範圍前後的一致性。

如無意外這將是對於收錄範圍的最後一次修改,待收錄範圍公示期結束後將正式生效。--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5日 (四) 23:33 (CST)

修正案第二次管理員審議稿討論區(建議在此處討論)

對修正案第二次管理員審議稿的討論請在此進行,第二次管理員審議稿的改動說明見上。——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6日 (五) 00:24 (CST)

(~)補充 「影視節目」的部分:也有根據遊戲改編的真人影視作品吧?——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nowball 正面.png 2020年11月6日 (五) 07:44 (CST)
@迪尔碧莉蝶 經確認與集體商議,已進行修改。--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6日 (五) 12:31 (CST)
另外還有一類影視節目也是存在疑問——兒童劇,由今天長江七號被掛上收錄存疑而來,之前還有一個課間好時光(因為版權侵犯被削除),站內的天線寶寶可能也算,兒童劇的案例可見央視官網,典型作品還有賣玩具的《蛋神》《爆丸小子》、日常類的《星際精靈藍多多》《快樂星球》。這類作品並非一般意義上的電視劇,也並非特攝劇,但是有所交集,例如巴啦啦小魔仙鎧甲勇士都算兒童劇,也可以算廣義上的特攝。有些作品有衍生動畫或漫畫,有些則沒有。從受眾來說,這些作品的受眾是兒童,一般在少兒頻道放送。但是現在還是這類作品愛好者的人,多數都已經是宅了。——淑子トーク 2020年11月6日 (五) 12:50 (CST)
@エラー個人認為,可以收錄有衍生動畫或漫畫的作品,並應着重介紹其衍生動畫或漫畫。沒有衍生動畫或漫畫的作品不予收錄。--Vcfch843875618討論) 2020年11月6日 (五) 15:00 (CST)
您所述的這些條目涉及該類劇集本身,及由其改編的動畫、漫畫等多個作品門類,內容較為複雜,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相關討論。鑑於涉及條目較少,且收錄範圍修正案討論時間已明顯超出預計時間,拖慢了方針修正工作的整體進度,恕我們在本次方針修正工作中無法顧及此類條目,如您仍希望對這些頁面的收錄與否進行探討,建議您在之後以其他形式於社群中發起討論。--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6日 (五) 16:17 (CST)

關於原型 -User:Ww71338ww-

「經常出現」改為了「5個以上」。而且格式限定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不超過500字,且第二部分的數量到5。

第一部分

最低程度的了解是個什麼概念?就是張三點進來看,然後問「你是個什麼東西」。也就是說,一個定義就解決了,甚至不需要開什麼「簡要介紹」。因為「定義」就是在不改變目標事物本身的前提下,以簡短的形式揭示語詞、概念、命題的內涵和外延(本質與範圍),使人們明確它們的意義及其使用範圍的邏輯方法。

可以有多簡短呢?按照某人用原型的角度對漢字的處理,可以說85個字左右就是最低程度的了解。大概就是一兩句話,這就夠了,合格了,剩下那400多個字只是在解釋這個定義的背景、來源和模因演化,這部分已經有點超綱了,甚至不用寫(因為不支持、不鼓勵、不贊成)。

演示一下:根據「布魯姆教育目標」(用於判斷學生對一個知識點的精通程度),學習程度從低到高依次為:知道,理解,應用,分析,評估,創造。(一句話夠了,這就是你對「布魯姆教育目標」這個概念的最低程度了解)

只要滿足讀者「知道、理解」的層次,就是最低程度的了解;讀者讀後因此而創作一部ACGN作品是最高程度的了解。

總而言之,以後寫原型類條目的編輯者,你只要寫出一個完美的定義就夠了,多寫一句,我都覺得是深入介紹。

第二部分

打算限制在5部或以上的作品。這樣一來,熱門的原型當然沒什麼問題。不過似乎沒考慮到冷門原型或小眾原型。請問,如此打擊冷門的原型,對萌百的運營、編輯者與讀者有什麼好處?

不熱不冷的原型,則會出現「A僅知道2個,B僅知道4個,湊不齊5個就不創建」的現象。個體能寫出多少符合原型的作品,取決於個體了解過多少ACG作品。5個的限制,不僅提高了對創建者的知識要求(你要知道許多的ACG作品),還加重了編輯者的時間成本與編輯難度(你要花更多精力想,花更多時間找作品),而且失去共筆的合作精神。編輯者里有學生,有上班族,而不是只有天天看AC玩G休閒時間巨多的人。

結論:取消「5個或以上」的限制,下放至「至少有一部」。(如果你直接看只有一句話的結論,那麼這就是最低程度了解,上述內容與該句子本身均是深入介紹和拓展介紹)-- 這位朋友最喜歡這位編輯 2020年11月6日 (五) 16:23 (CST)

(+)支持 退一步說,即使只講述原型與ACGN相關的部分,也至少要講清楚原型本身的含義(而非定義)、借代、隱喻等內涵和外延,非如此不能展示出該原型常常被用於ACGN作品的原因。比如,介紹臥室這一原型本身,顯然不能「臥室是指提供建築空間使用者睡眠休息的房間」一句話了事,而應當解釋清楚臥室的常見佈局和「臥室」這一處所隱含的私密性等,只有這樣,讀者才能真正明白為什麼會有那麼多ACGN橋段發生於臥室,以及臥室這一地點還可以有怎樣的神展開,這個條目也才算合格地滿足了讀者的需要。——Wallfacer of moegirl討論) 2020年11月6日 (五) 17:47 (CST)
已下調相關限制為至少3部。另,第一部分的字數限制為「簡要介紹的字數不應超過500字或ACG作品中使用情況部分的1.5倍,以較大者為限」。——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6日 (五) 21:14 (CST)

關於虛擬UP主相關新聞事件的收錄 -User:天合聯盟河城航空-

虛擬UP主相關條目,迄今發生了太多的事件。

其中,以2020年2月16日發生的User Talk:白狼天狗Overidea京華兩個虛擬UP主相關條目的破壞,最為嚴重。(後來相關內容被挪至User:Xben456/京華爭議條目)。

目前收錄進虛擬UP主相關新聞事件分類下的條目,有4個。

對於虛擬UP主相關新聞事件,是否應該經過相關領域的編輯者/編輯組討論,決定收錄與否。--天合聯盟河城航空討論) 2020年11月6日 (五) 17:31 (CST)

事件類內容的收錄範圍此次無實質性改動,同時該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其實是收錄範圍外的範疇,只能希望當事各位編輯者能實事求是地解決相關問題了。--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20年11月7日 (六) 19:11 (CST)

關於「概念非擬人化的萌化」的收錄

許多概念(不是實體事物)在萌娘百科擁有非擬人化的萌化,如{{萌思想實驗}}內諸條目,但沒有被方針草案明確允許收錄。希望方針草案能就此進行完善。——Wallfacer of moegirl討論) 2020年11月6日 (五) 18:11 (CST)

「擬人化與萌化」不是「擬人化(萌化)」=。=——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6日 (五) 19:11 (CST)
討論期屆滿,沒有大的反對意見,那麼該部分修正案將會正式生效。——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7日 (六) 22:17 (CST)
請求被接受。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0年11月11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7日 (六) 22:17 (CST)

提議建立頁面保留歷史財報

如題。見到了一些問詢關於原有的萌娘賽高基金會頁面的串、想到了這個問題:即使基金會已經終結了她過去的使命,但是我覺得保留過去的財報仍然是合理的;至於未來的財報,這個要看未來運營的決定了。

故,希望各位行政員考慮一下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基金會頁面刪除之後會不會有任何類型的備份,但是我可以嘗試尋找其他來源的備份。萌娘百科已有Project:財報,不過只有12年和13年的財報;頁面說之後的財報列在了基金會頁面;將更新的財報(我記得有14年至19年的)轉而存儲在此應當是合理的。—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31日 (六) 11:24 (CST)

web.archive.org 備份的基金會頁面中的財報均可訪問(連結的抓取時間是2019年11月14日、可能在牆外但是目前本人也在牆外xd;也許可以尋找更新的抓取時間),雖然可能無法獲取原始wikitext、但至少可以重建備份。—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31日 (六) 11:29 (CST)
相關請求已知悉,將會同行政員/管理員對此請求進行評估,評估完畢後會將結果回復在此處。
請看到此討論串的其他維護人員不要存檔此討論串。--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31日 (六) 11:45 (CST)

關於賬戶分身和用戶查核的方針提案稿

是這樣的,本人大概四個月前受一次「在理兒上怎麼看都算是傀儡破壞但是硬掰方針卻沒有直接可援引的規定「的事件刺激,閉門造車了大概兩個月、寫出了兩份方針提案稿,希望能給萌百的分身賬戶(近義詞:傀儡、馬甲、小號)和用戶查核系統的使用提供一些成文方針。如今,這份稿子已經捂了兩個月了……不僅大小問題該都修訂畢了,而且不早點拉出來的話估計隨着我的萌百假期繼續只會和萌百的現有社群和實際情況更加脫節;所以,我決定在本版公開宣傳一下我的稿子,希望對這提案稿有興趣的各位能夠來看看,也算是我在正式發起提案之前先做個初步調查和宣傳。

提案稿:User:公的驅逐艦/proposal_draft(本串發佈時的最新版本:Special:固定連結/4428889

這裏複製一下前言選節:

分身賬戶方針草案確立了合理使用分身的基礎和被視為破壞或擾亂的分身濫用行為,為一般用戶提供了使用分身的指引、為管理人員打擊分身濫用和破壞提供了直接可引用的方針條文;用戶查核方針草案明確定義了用戶查核的功能、限制、和適用範圍,要求用戶查核員必須互相監督,避免用戶查核可能的濫用。
特別的,當前的用戶查核方針草案引入了選出新的用戶查核員和解任這些用戶查核員的機制,希望能夠通過給有意願進行和監督CU並符合嚴格要求的管理員一條獲得CU權的路線的方式加強萌百CU權的靈活運用和必要監督。考慮到這一項增添會一定程度地改變萌娘百科現有的人事結構,我希望能夠通過提案討論來了解上到行政員、下到一般用戶對這樣較大變更的想法和態度。

考慮到我自己的提案稿頁面以後可能會用來寫其他提案,我建議關於稿子本身的討論在這個串進行;在此提前感謝各位能提供的任何批評建議。如果未見明顯反對,我應當會在兩周內正式提出提案。

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10日 (六) 09:58 (CST)

(:)回應 這份提案內容頗多,從大的方面可以分割為「傀儡賬戶政策」和「用戶核查政策」兩部分。起草人一併提出是因為這兩項政策的內在聯繫,可以理解。不過出於各種原因,我仍希望對此提案的討論能分成兩部分進行;起草人若真的要把相關內容變為正式提案,也最好是分步完成。
另,鑑於站點遭遇傀儡破壞的情況越來越多,一份規範化的傀儡賬戶政策對於本站是有必要的。然而,用戶核查受到國家政策、站務既往運轉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其相關政策恐怕仍有待商榷。儘管與本討論關係不大:常在討論政策時被我們提及的中文維基百科,其管理人員甚至沒有CU權限,而要向上層(元維基)提出請求。--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0月10日 (六) 12:23 (CST)

關於用戶核查,我能說的就是目前的核查機制不夠有效,容易繞過。我正在考慮一種新的,在不要求用戶提供更多信息的前提下更好地區分賬戶背後的自然人的機制。順帶一提,我不覺得有需要開放用戶查核員申請的必要,一是即使只有我一個人CU也足以應付大量破壞者(畢竟CU是一鍵完成,不需要等待不需要交叉比對),二是運營能從後台調取相關日誌監督CU甚至直接褫奪權限。然後補充一點,即使是現任行政員的我們,也沒有互相或向運營提供身份證明。——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10日 (六) 17:58 (CST)
@北极星与南十字:的確,草案越來越長了……到正式提出提案時,我會把它拆分成兩個提案的。如果一個提案通過了而另一個失敗,我會再提出修正案、保證通過的提案能夠獨立工作。
@AnnAngela:若能開發出這樣的新機制的話,到時修改方針也可;但至少現在,我們還得繼續用 Starling 和 Schulz 的 CheckUser 插件和用戶名-IP 查核機制:一份適合這種機制的、允許社群對CU執行一定監督又不應嚴重影響反破壞工作流的用戶查核方針應該是好的。既然CU如此高效,那麼我的確可能多慮了;不過事實上,新增CU員也有增強對CU操作監督的考慮:CU員越多,能調閱原始CU日誌的人就越多,問題CU就應越容易被發現,因此(理論上)問題CU就越少出現。總之,我仍然希望能夠先觀望一下社群對增加CU員當選途徑的看法再決定這一部分在草案中的去留。CU員沒有身份證明在早期的萌百可能不是問題,但是若開放CU員當選制度則肯定必不可少——即使成為管理員需要大量社群信任,但沒有機制確認新CU員年齡和身份的話,往壞處想,甚至賄賂、「策反」CU員的成本都很低耶。雖說現在的監督機制聽起來能夠有效止損,但是未雨綢繆總比亡羊補牢好吧。—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13日 (二) 12:20 (CST)
但是要考慮到新的CU是否值得我們信任的問題,身份證明並不能提升信任程度。——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13日 (二) 12:59 (CST)
總是有幫助的吧?雖然不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在CU員一層實名的話,追究問題CU責任(乃至對其訴訟)都變得可能了;要求CU必須是現任管理員、在任90天也應該足夠展示社群對ta的信任了吧。順帶,最後的CU員表決就是要現任CU員決定申請者配不配CU大權了。只要有一點不放心,現任CU都可以投反對票。—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17日 (六) 06:48 (CST)

好!很有精神!最近傀儡的使用確實有增加趨勢,亟需制定規則予以管控。以下是我對分身賬戶方針草案的部分(&)建議 (?)異議

  • #定義
    • (&)建議 增加對「用戶」與「賬戶」區別的敘述,因「用戶」與「賬戶」是經常容易混淆的概念,且論及傀儡時所說的「賬戶」在MediaWiki系統中即被稱為「用戶(User、使用者)」,建議對二者的區分做更多闡述。但說實在的,我想了半天也沒想到怎麼定義「賬戶」,感覺這玩意就和「集合」和「整數」一樣是不可定義的基本概念……
  • #常見的使用分身賬戶的原因
    • (?)異議 第5條規定「近似名和別名……這類分身賬戶不應進行任何編輯」,這與其他原因直接衝突,因為用戶以其他目的建立的分身賬戶也可能使用近似名或別名(比如U:辛醇是我的近似名小號,但我會用它來測試非自確編輯),此外我認為以此種原因建立的小號沒有理由應當比以其他原因建立的小號低一等。建議刪去該限制。
    • (&)建議 增加「測試」這一原因,因部分用戶尤其是權限組成員有時的確需要以低權限身份測試部分功能,例子同上。
  • #何時不應使用分身賬戶
    • (…)吐槽 個人認為這段話的規則闡述不太符合「方針」的定位,而更像是一篇論述或Help幫助:首先,我認為方針中沒必要對制定某條具體規則的原因做大量、詳細解釋;其次,其中涉及到了對用戶的行為指導,且是建議性而非規定性的指導
      (舉個可能不恰當的例子,我這裏說的規定性指導是指公民認為行政機關侵害自己的權益時,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建議性指導是如果你認為行政機關侵害了你的權益,不妨向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也是個很好的辦法。當然了,無論如何,要注意方式方法哦!,可想而知後者如果是成文法律會很生草,而方針在萌百的地位即類似於「法律」)
      ,甚至出現了反問句等不甚嚴肅的句式(總的來說就是,帶有濃烈的維基百科風格……),而與萌百的其他成文方針與指引(如MGP:收錄範圍MGP:評論區管理方針MGP:討論區管理方針)差異較大。個人建議適當修改語言風格,酌情刪減部分內容(可以考慮另起一份論述或幫助來詳細闡述)。當然考慮到這並不會影響規定的實質,如果其他人認為我的觀點不合適或者現有文本更便於闡述或執行,不修改也無妨。(順帶一提,有同樣特徵的還有MGP:方針#用戶交流政策,個人認為這章也存在未能處理好「規則規定」、「原因解釋」和「指導建議」的關係的問題)
    • 順便,【快捷方式】這個模板本身也挺有維基味的(反而是放的那兩輛圖頗有萌百特色(雖然我知道這可能是承襲自維基百科和/或偽基百科的做法(

關於用戶查核方針草案的意見我可能會擇日再發言。總之無論審議結果如何,希望相關規則能早日制定。以上。——C8H17OH討論) 2020年10月14日 (三) 04:48 (CST)

用戶對應到自然人,賬戶對應到萌娘百科帳號可能會好一點。——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14日 (三) 12:45 (CST)
@C8H17OH 關於用戶和賬戶這個定義如何:
  • 賬戶:一個擁有單獨的萌娘百科用戶名的實體,擁有在萌娘百科系統中的某些權限(大部分情況下是『edit』權限,也就是編輯)。
  • 用戶:一個擁有一個或多個萌娘百科賬戶的自然人(也就是電腦/手機前的你)。
  • 傀儡賬戶:由同一個用戶所實際控制的多個賬戶。

-- Momo bly dblk與我討論 2020年10月15日 (四) 00:30 (CST)

(~)補充 「傀儡賬戶」形容為「一個用戶除了主要使用的賬戶創建的其他賬戶」會不會比較好?(主賬戶通常限定為一個?)
包含關係大概是:用戶平行於賬戶,現實中的用戶使用虛擬的賬戶,賬戶也稱賬號;而傀儡是賬號的子集,且通常具有某些特殊性,也稱馬甲、小號。——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unny 背面.png 2020年10月15日 (四) 02:48 (CST)
細節上來說不同用戶的「傀儡」不一定都是「多個」的,但創建大量傀儡的用戶則通常有破壞嫌疑。——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nowball 正面.png 2020年10月15日 (四) 03:02 (CST)
Like 我覺得大體可以,細節處可以繼續討論。——C8H17OH討論) 2020年10月15日 (四) 21:00 (CST)
@C8H17OH:先按點回應層級0的內容吧。
  • 定義:加了賬戶定義。勉強定義為「指在萌娘百科註冊的、具有唯一用戶名和獨特編輯歷史的實體」。的確是@AnnAngela的意思,用戶->自然人、賬戶->賬號。你同時可以體會到,Mediawiki的設計就是反對一人多號或者多人一號的:賬戶=用戶。當然小號的使用是有實際需求的,嗯。
  • 使用原因……-近似名與別名:修改成」僅用於用戶消歧義的賬戶不應進行編輯「何如?你的小號(辛醇)明顯不僅起消歧義作用,還有區分/測試編輯的作用。
  • 使用原因……:沒問題,加上「測試性編輯」咯。
  • 不應使用……:這裏的三條本來是下面MAA的正式濫用類型。早前我請教其他管理員的時候,他們認為這三條不合適作為正是正式濫用類型:
    1. 萌百當前的事實是對繞過封禁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paraphrase一下,「簡單來講,被封禁者如果花力氣註冊小號回來做正當貢獻,幹嘛不讓ta嘞?」如果回來搞破壞,直接「濫用分身賬戶:分身破壞」呼ta臉上就可以了。我個人嘛不大支持這個想法,不過考慮到當前的封禁方針仍然紅字標註「封禁不是懲罰」,這也合理。
    2. 操控大量賬戶的確不直接違反任何方針;您要是能腳本註冊2147483647個賬戶擠爆萌百的土豆數據庫,我站都該沒十幾遍了XD。我諮詢的管理員反而覺得這種比較怪的條例寫進警告/封禁理由裏頭的話,會有人故意觸犯這一條。
    3. 使用未公示的分身是我加的。這個主要是不好認定、沒有違反其他方針也不應禁止,但的確容易製造問題;只能「極不推薦」。
所以呢,這裏的三條就是「不合適」但是「不該罰」,處於一個比較尷尬的位置。我個人的建議是這些可以理解為小問題:前幾次提醒,但是一直犯就可以警告了。我個人的維基哲學是只要警告多(3?)次仍不改正的即可封禁。如果這裏的規則闡述讀起來太不嚴肅的話,最好的辦法應該是直接拆掉、另寫Project:分身賬戶使用指引,剛好還可以解釋其他條例的意思。
  • 「快捷方式」的確挺有維基味的XD,但是還有什麼比較好的標示專用Anchor的方法嗎?我個人討厭維基百科討論各種「觸犯WP:SOCK,懷疑WP:SPA,已提報WP:VIP,建議送WP:SRCU」之類的維基黑話,但你不得不承認打「Project:分身賬戶方針#MAA」比「Project:分身賬戶方針#分身賬戶濫用濫用分身賬戶」簡單一點點、也可能更不易出錯(你看我都記錯了)。這算是我的折衷:這樣的用法必須打全方針名字,就算不懂縮寫的意思也能了解大概是在援引什麼範圍的內容。順帶退一步,在互助客棧互煮的應當以維百老油條為主,這些縮寫是啥估計都懂XD。圖實際上是萌百已有的圖疊一個變形的div,在移動版上意外地容易崩,我快要瘋力(
@Momo bly dblk迪尔碧莉蝶:哈,意外地在沒讀完dblk的建議的時候就有了類似的想法;不過最後還是參考了。「指在萌娘百科註冊的、具有唯一用戶名和獨特編輯歷史的實體「應該還行?這個方針沒有用淵源自維百的「傀儡」的原因是(我就直說好了)橋姬覺得「(傀儡)好難聽」——只是個詞嘛,換個說法我覺得沒關係的。「分身」稍微中性一些,不過為了方便包含了一名用戶控制的所有賬戶(包括主賬戶);方針不直接定義馬甲、傀儡等詞的意思,不過用來表示不包括主賬戶的分身賬戶是沒問題的應當。來個文氏圖好了(
框框文氏圖:萌娘百科的所有註冊賬戶
用戶A
的分身賬戶
用戶B
的分身賬戶
用戶C
的分身賬戶
……
主賬戶
User:A
傀儡/馬甲賬戶
User:Creepy
傀儡/馬甲賬戶
User:還是我
主賬戶
User:B
主賬戶
User:See
傀儡/馬甲賬戶
User:看
……

(這裏的A、B、C都是自然人。)

如果舉個現實中的例子的話……
框框文氏圖:萌娘百科的所有註冊賬戶
用戶「16」
的已知分身賬戶
用戶「RJ」
的已知分身賬戶
用戶「博士
的已知分身賬戶
……
傀儡/馬甲賬戶
User:壹陸
傀儡/馬甲賬戶
User:One-Six
傀儡/馬甲賬戶
User:Bz
主賬戶
User:北極星與南十字
主賬戶
User:Kevinhan
傀儡/馬甲賬戶
User:Cevon2020
傀儡/馬甲賬戶
User:Cbb2020eo
等等等等……
……

(注意這裏沒有標記RJ的舊賬戶,這是因為該賬戶早已被放棄,
因此不被視為RJ控制的分身賬戶)

我可能玩太開心了。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17日 (六) 06:23 (CST)
@公的驱逐舰:感覺可能我沒說清楚或者你沒完全理解,我對#何時不應使用分身賬戶這一節的規定沒有任何異議(所以你沒必要給我解釋為什麼設置這三點……),我只是不太喜歡它的行文敘述和語言風格,也就是你說的「讀起來太不嚴肅」。——C8H17OH討論) 2020年10月17日 (六) 22:05 (CST)
啊太高端了,我讀不懂tldr,我只會(▲)同上 (+)支持
關於分身賬戶,我還是沒太明白,所以像辛醇桑說的一個分身賬戶擁有多個功能(用近似名賬戶做測試)是被允許的嗎?
還有破壞那裏可以加個內鏈來着。
關於CU權限的話,個人感覺涉及用戶私隱問題會比較複雜,畢竟不同國家、地區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政策不盡相同,可能還需要考慮當地法律法規,比如GDPR(歐盟)和CalOPPA(加州)要求會比較嚴格一點。參考 當然,我不是專業法律人士,只是提一句XD
以及,我(-)反對 「用戶也可以選擇在站外使用其他通訊手段聯繫管理人員舉報疑似濫用」,這種敏感問題一定要留下書面證據,better safe than sorry。
我強烈同意辛醇桑說的,「常見的使用分身賬戶的原因」部分需要重新考慮diction,可以考慮扔到指引/幫助里。現在這個版本聽着一股維基味兒(
快捷方式草,說實話我舉雙手支持,但是因為現在其他方針等文檔都沒有,所以我覺得要麼都不加,要麼都加上。以及,私認為快捷方式可能需要中文本地化(比如拼音縮寫),對萌百現有用戶會更加友善。觸犯襪子,懷疑溫泉,送VIP,SPCU,哦是肉啊,還是室友,白忙一場,那沒事了(完全錯亂)
最後,方針有配套的指引或幫助嗎?感覺有些內容在指引、幫助里詳細解釋一下會更好理解。A picture is worth a thousand words,可以把那個框框圖放上去的說。
以上。寫完之後感覺中文水平下降了kusa--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OIer|12 2020年10月18日 (日) 13:01 (CST)
(~)補充 分身賬戶模板有草稿嗎,也拉出來看看XD--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OIer|13 2020年10月18日 (日) 13:04 (CST)
@Leranjun,模板草稿請見附件B。—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19日 (一) 14:15 (CST)
Like 模板挺好,沒啥意見,就是不知道這個CSS效果IE支不支持(--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EnMGP|7 2020年10月19日 (一) 14:18 (CST)
@LeranjunIE,它已經死了 但是那些用mask的圖片「影子」是肯定不行的;背景的過渡效果應該可以,但需要IE10+。如果兼容性很重要的話我可以做個SVG,不過IE支持SVG嗎(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20日 (二) 14:20 (CST)
此處原由Chko08022003[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於2020年10月28日懸掛的、類型為「無人回覆」的 MAR 因「總結討論、匯報近況」已被公的驱逐舰[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於2020年10月31日移除。請您在本模板下方繼續討論!
討論串原定於在 MAR 懸掛的3日後 (於2020年11月1日凌晨) 存檔;U:Chko08022003沒有留言。

總結:10月31日

已經快兩周沒有新增討論了,我來匯報一下最近的提案稿主要更改和近期計劃吧。

首先,最重要的更改就是移除了選出新的用戶查核員和解任這些用戶查核員的機制。兩名行政員已經通過不同渠道表達了對這些條款的不支持;考慮到即使能夠爭取到足夠的管理人員和一般編輯支持強推這些條款也可能導致提案被行政員阻止——或者簡單地利用條款規定、無理由不通過任何新增用戶查核員——保留這些內容已無任何功能或益處。

然後是更小的修訂。果然,除了各位提出的意見外,我每次通讀一遍提案稿都會發現新的錯誤;先發稿再發提案果然是正確的XD。除了一般地勘誤外,我做出了以下更改:

  • 分身賬戶方針草案
    1. 明文寫明「賬戶」的定義,與「用戶」區分。
    2. 增加「測試用分身」為一個明文列出的「常見的使用分身賬戶的原因」。
    3. 精簡「何時不應使用分身賬戶」,寫明管理人員仍然可以對這些行為發出提醒乃至警告、並且在警告被屢次忽略的情況下將情況升級為「擾亂秩序破壞」。
    4. 將「標為長期破壞者」立為一種破壞應對方案;只有長期或大量濫用傀儡的破壞者才可以被列入列表;具體情況應由管理人員判定。理論上,萌娘百科_talk:破壞當前的功能應當被取代;舉報破壞者應轉到公開討論版之操作申請板塊、長期破壞者不再需要舉報。
  • 用戶查核方針草案
    1. 修正了對用戶查核的功能的描述。我之前在閱讀技術細節時誤解了用戶查核的功能,以為它能夠記錄登錄時的IP和UA信息;它只記錄會在Special:日誌中留下日誌的操作的IP和UA信息。
    2. 在「用戶查核的限制」一節增加了「用戶查核應當留下公開記錄」的要求:公開記錄指記錄「查核發生了」,但不可包括任何私隱信息。
    3. 在「用戶查核梗概」一節指明了梗概應包括「 什麼原因 查核了哪個(些)人」這樣的信息。
    4. 增加了「用戶查核請求」一節,指明提出用戶查核請求的規範。仍然允許過去管理人員和行政員間常用的「站外查核請求」,但是要求執行查核的查核員在專門的地方留下一筆查核梗概。
    5. 如上所述,移除了選出新的用戶查核員和解任這些用戶查核員的機制。

這些更改可以查看Special:Diff/4425189/4489922比對。

按照我所說的,我會將兩份方針草案分兩個提案分別提出;首先提出的會是分身賬戶方針草案,應該會在7天內發佈。如果對我的兩份方針草案還有什麼意見、建議,應當可以繼續在此提出;到分身賬戶方針草案發佈時,我會關閉這個討論串,擇日再開一個專用於用戶查核方針草案的討論串。

十分感謝各位近一個月來的批評、建議、和關注,也再次感謝在提案稿公示前就開始關注我的提案稿、為我指點迷津的幾位前輩。

好了,我要去肝粥游專題的新模板力(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0月31日 (六) 10:12 (CST)

關於日誌保存時間,謹提供一條日誌供參考:2018年9月7日 (五) 02:13,Baskice获取了明娘百科次事(讨论 | 贡献 | 封禁)的IP地址 (破坏)。——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31日 (六) 21:52 (CST)
順帶一提,關於核查記錄,我們目前有部分記錄在一個私有系統中,該系統僅供維護組成員查看,主要原因在於防止走漏風聲(此所謂技術偵查.jpg)。——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0月31日 (六) 21:54 (CST)
這條2018年的日誌……所以,萌百的查核日誌是不限期保留嗎?—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1月2日 (一) 12:18 (CST)
應該是的。——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2日 (一) 18:53 (CST)

致各位:本草案的第一部分(分身賬戶方針草案)已經作為提案發佈,位於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設立分身賬戶方針的提案。望各位閒時前往參與討論。

在此 ping 一下本串的所有參與者,希望不會打擾到各位。@北极星与南十字AnnAngelaC8H17OHMomo_bly_dblk迪尔碧莉蝶Leranjun其實不多耶。

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1月9日 (一) 17:29 (CST)

問題已解決。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0年11月13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處理人留言:
本討論串主題的對應提案已正式發出。且懸掛MAR/R。——0x0A🎉理論上是公的驅逐艦的 壹陸 討論·最近編輯 2020年11月9日 (一) 17:29 (CST)

維護組關於現行方針政策的修正案(三)——權限體系

本修正案用以提請社群討論維護組共筆修正案除其他部分、封禁方針、版權問題和收錄範圍以外的部分,討論期暫定為15天,可適當延長。以下為正文:


萌娘百科:方針#用戶權限體系

將除序言、人事權限、責任簡述三個小節以外的內容修改為:

申請條件

行政員

暫不開放申請

管理員
  1. 是在任巡查姬;
  2. 萌娘百科和子站的主(namespace=0)、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名字空間下編輯合計超過600次;
  3. 熟練掌握wiki代碼/分類/模板等程序使用方法,可以讀懂較複雜的wikitext;
  4. 萌娘百科和子站之中有10個由自己主力編寫的條目,證明自己已經熟悉wiki代碼,能寫出高質量條目;
  5. 萌娘百科和子站之中有1個由自己主力維護的主題,證明有專題或以上等級的內容組織管理能力;
  6. 了解萌娘百科的條目組織方式;
  7. 每日在線維護半小時或以上;
  8. 未處於管理員降級察看期(相關規定見#去職降職條件管理員部分第4點);
  9. 發起申請前一個月內未被除去管理員職務,也未發起過管理員申請。
巡查姬
  1. 已經通讀了萌娘百科:巡查姬的巡查任務
  2. 萌娘百科和子站的主(namespace=0)、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名字空間下編輯合計超過200次;
  3. 掌握wiki代碼/分類/模板等程序使用方法;
  4. 有1個由自己主力編寫的條目,證明自己已經會用wiki代碼,能寫出條目;
  5. 有10個維護過的頁面的特定歷史記錄點,通過編輯歷史證明自己明白如何提高頁面質量;
  6. 最近1個月內無觸犯#用戶封禁政策的行為;無編輯戰、人身攻擊等行為;
  7. 發起申請前一個月內未被除去巡查姬職務,也未發起過巡查姬申請。
優質編輯
  1. 無需申請,任何編輯質量優異,無需返工,能寫出語法正確,較易於維護的wikitext的編輯者都可被授予該稱號。

授權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循以下程序申請授權。

行政員

暫無授權程序

管理員
  1. 使用權限變更版頁頂模板的預設按鈕發出合格式的申請(不合格式的申請將會作廢);
    • 建議申請人在申請中提出證明自己符合申請條件的證據(如相關編輯的連結等),否則可能難以取得信任從而獲得足夠多的同意票。
  2. 申請發出後在詢問期內(一般為7天內,行政員可單獨決定延長或縮短)其他管理可向申請人提出關於萌娘百科維護、管理員及其權限和萌百未來發展等的提問。
    申請人可以選擇任意數量的問題進行回答;
    • 追問和對追問的回答參上規定。
  3. 在詢問期結束後由維護組成員使用{{投票}}開始投票,時長7天,使用{{大召喚術}}通知全體現任管理員和正式巡查姬。
    投票期結束後由現任管理員點票,管理員每人投票權重2票,巡查姬每人權重1票。
    當同意票佔總票數比例超過2/3,且管理員參與率超過2/3,管理員+巡查姬參與率超過1/2時,投票通過;除此以外,投票不通過;
  4. 投票通過後由行政員對計票結果予以確認,無誤後授予申請人管理員用戶組。

注意:因為個人原因(而不是面臨社群質疑)申請暫離的管理員,在六個月內重新申請,行政員可選擇跳過投票程序直接授權

巡查姬
  1. 使用權限變更版頁頂模板的預設按鈕發出合格式的申請(不合格式的申請將會作廢);
    • 建議申請人在申請中提出證明自己符合申請條件的證據(如相關編輯的連結等),否則可能難以取得信任從而獲得授權。
  2. 管理員審核確認符合申請條件後直接授權。

巡查姬的實習期制度:

  1. 成為巡查姬後,會有15日的實習期,在此期間若正常執行了維護工作且滿足了相應標準,則轉為正式巡查姬。若實習期未予通過,30天內不可進行二次申請;
  2. 實習期期間的巡查姬在人事/提案投票中仍被視為其擔任巡查姬前的身份;
  3. 實習期結束時由負責初次授權的管理員(若因各種意外情況而無法及時進行的,可由該管理員委託其他管理員,或由行政員自行或指定管理員)進行考察,考察應從以下幾個角度進行:
    1. 積極參與維護工作,沒有出現重大編輯錯誤。可以結合萌娘百科:巡查姬的巡查任務進行判斷;
    2. 無觸犯#用戶封禁政策的行為;無編輯戰、人身攻擊等行為;
    3. 沒有出現#去職降職條件中提及的情形。
  4. 因為個人原因(而不是面臨社群質疑)申請暫離的,在六個月內重新申請巡查姬的,授權的管理員可選擇跳過實習期程序。
優質編輯
  • 由管理員或巡查姬審核後直接授權。

注意:

  • 如果希望獲得該稱號,可向任意管理/巡查申請,或在權限變更版公開提出申請;
  • 對優質編輯進行授權時應當正確填寫理由。

去職降職條件

行政員

暫無

管理員

行政員的管理員身份不可褫奪。

  1. 超過90個自然日在萌娘百科和子站(主,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幫助help,萌娘百科)名字空間編輯次數小於等於3次。其他管理留言詢問後,1星期無回復;
  2. 連續4次或一年內50%以上(以先到達者為準)投票(包括提案投票與人事投票)都未參與的,該管理員將會受到警告:
    • 如果不能在兩周內闡明自己連續投棄權或不投票的原因或原因不能被維護組接受則會被撤職;
    • 而在答覆後如仍不參與下一次投票則會被警告,在此次警告後仍不參與下一次投票的將被直接撤職。
  3. 自行申請;
  4. 所發放的【巡查姬】/【優質編輯者】在發放不滿三個月的情況下因其不合申請條件、被彈劾或嚴重違規而被撤銷,一年內累計達到三次,可認為其維護標準與社群意見差距很大,應當短時降級其至【巡查姬】等級;
    • 行政員可以在降級時指定15天或30天察看期,察看期結束後方可恢復管理員身份,期間不可自行申請管理員權限。
  5. 被成功彈劾;
  6. 行政員直接降職或去職。
巡查姬
  1. 超過30個自然日在萌娘百科和子站(主,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幫助help,萌娘百科)名字空間編輯次數小於等於3次。其他人留言詢問後,1星期無回復;
  2. 連續4次或一年內50%以上(以先到達者為準)投票(包括提案投票與人事投票)都未參與的,該巡查姬將會受到警告:
    • 如果不能在兩周內闡明自己連續投棄權或不投票的原因或原因不能被維護組接受則會被撤職;
    • 而在答覆後如仍不參與下一次投票則會被警告,在此次警告後仍不參與下一次投票的將被直接撤職。
  3. 自行申請;
  4. 所發放的【優質編輯者】在發放不滿三個月的情況下因其不合申請條件或嚴重違規而被撤銷,一年內累計達到三次,可認為其維護標準與社群意見差距很大,應當撤職;
  5. 被成功彈劾;
  6. 行政員直接降職或去職;
優質編輯
  1. 短時間內超過3次編輯質量達不到最低標準需要維護人員補救的;
  2. 進行破壞或其他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政策的行為,如因違反方針受到警告後仍然再犯被封禁時;
  3. 行政員直接去職。

除權程序

符合去職降職條件的人員按以下程序除權。

行政員

暫無

管理員
  • 因去職降職條件管理員部分第1、2、3、4、6條除權的,由行政員確認後直接除權;
  • 被彈劾的,須經彈劾程序:
    1. 自動確認用戶可發起管理員彈劾投票:
      • 若已有對相應管理員彈劾投票程序正在進行,原則上應在此彈劾案內補充陳述、證據、討論等內容,不應新發起重複的彈劾投票;
      • 在一個月內連續對同一個維護組成員發起的彈劾案,及同一個用戶連續對多個維護組成員發起的多個彈劾案,行政員有權在考量其合理性後,對這些彈劾案進行合併或駁回處理,並警告提起彈劾案的相應用戶,情節嚴重(如明顯構成騷擾行為)的可在警告無效後進行封禁處理。
    2. 彈劾發起且有效後進入7天的質詢期,被彈劾的管理員可以回應彈劾,有票權的自動確認用戶亦可參與質詢討論。此階段內發起人可隨時撤回彈劾;
    3. 質詢期過後彈劾未撤回的進入投票期,由維護組成員使用{{投票}}開始投票,時長7天,使用{{大召喚術}}通知全體現任管理員和正式巡查姬。
      投票期結束後由現任管理員點票,被彈劾人沒有票權,其他管理員每人投票權重2票,巡查姬每人權重1票。
      當同意票佔總票數比例超過2/3,且管理員參與率超過2/3,管理員+巡查姬參與率超過1/2時,投票通過;除此以外,投票不通過。
      • 【自動確認用戶】在管理員彈劾投票中,可以表達意見但不計票數。
    4. 投票通過後行政員對計票結果予以確認,無誤後除去申請人管理員用戶組。
巡查姬
  • 因去職降職條件巡查姬部分第1、2、3、4、6條除權的,由行政員確認後直接除權;
  • 被彈劾的,須經彈劾程序:
    • 彈劾程序與管理員的一致,惟有第3點的票權範圍和通過條件有所變化:
      • 票權範圍:被彈劾人沒有票權,管理員每人4票,其他巡查姬每人2票,自動確認用戶每人1票;
      • 通過條件:當同意票與維護組最大票數比例大於1/4,且同意票多於反對票,投票通過;除此以外,投票不通過。
        • 維護組最大票數指所有管理員和其他巡查姬的票數總和,如若有5位管理和30位巡查姬,則除去被彈劾人後票數總和為[5×4+(30-1)×2=]78。
    • 投票通過後行政員對計票結果予以確認,無誤後除去申請人巡查姬用戶組。
優質編輯

符合去職降職條件的,由行政員、管理員或巡查姬確認後直接除權。

其他

  • 每次投票中,一個自然人只能投票一次。如果有確切證據顯示多個賬戶由同一個自然人操控並進行投票,則這些賬號的本次投票全部廢棄,並禁止參加未來投票。
  • 上述的投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效的投票選項為(+)同意 (∅)棄權 (-)反對 三種,其餘選項視作未參與投票且不計入參與人數;
    2. 投票者應在投票時應表明本人已閱讀相關人事案的內容並清楚自己投票的結果可能會對萌娘百科的政策帶來影響,無理由的同意或反對票視作未參與投票且不計入參與人數;
    3. 權重投票不可分割,單個投票人必須投出相同種類(即均為(+)同意 (∅)棄權 (-)反對 )票,分割投票視作未參與投票且不計入參與人數;
    4. 管理員和巡查姬認為雙方觀點均不符合自身觀點時可使用(∅)棄權 表達自己的觀點。棄權的維護人員視作未參與投票且不計入參與人數。
  • 投票權於發起投票時確定。即投票開始後獲得的【管理員】、【巡查姬】權限,不能用於正在進行的投票,而投票開始後失去【管理員】、【巡查姬】權限的用戶,依然按發起投票時的用戶組權限計算票權。違反方針導致用戶組變更同時受到封禁的用戶,按下一條規定記作無效票;
  • 基於人事投票的重要性,維護組成員以外的投票者應當是註冊於投票討論串發起前30個自然日及以上的,遵守方針(自投票討論串發起到投票結束的期間內無因違反方針導致的封禁記錄)的活躍(一個月內有萌娘百科和子站(主,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幫助help,萌娘百科)名字空間編輯行為的)用戶,否則應記作無效票;
  • 投票結束後進行計票。未投票者不得補票。

萌娘百科:巡查姬的巡查任務

萌娘百科:巡查姬的巡查任務#具體任務的「其他職責任務」一節追加以下內容:

萌娘百科:巡查姬的巡查任務#補充說明中追加以下內容:

關於執行批量操作的注意事項

由於巡查姬及以上的用戶組擁有不受速率限制影響的權限,如果這些維護人員在執行批量操作的過程中出現了錯誤,站點將會受到比通常破壞行為更大的影響,故執行批量操作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 對於非實際產生效果的批量操作(如爬取相關數據等)應當在非高峰時段進行,以免給伺服器造成額外壓力;
  • 對於實際產生效果的批量操作(如批量編輯等)必須在監視下進行:
    • 除了下列操作以外的其他實際產生效果的批量操作都應該在作者監視下作出,並且自行做好速率限制,以便發現問題及時中斷;
      • 管理員通過其所有的機械人賬戶做出的周期性批量操作(此類操作需要在機械人用戶頁明確列出);
      • 管理員通過擴展等內置方法提交到伺服器延遲運行的批量操作(如Special:替換文本)。
    • 如果多次出現問題,在提醒後仍然不願監視,那麼機械人的破壞行為將會被視為由所有者作出

萌娘百科:管理員

萌娘百科:管理員#義務中追加以下內容:

  1. 如需要通過API手段執行批量操作,則必須遵守關於執行批量操作的注意事項


萌娘百科:優質編輯者

刪去該頁面簡介中「還可以在提案中無需參與討論就擁有票權」的表述;並對[萌娘百科:提案]]做對應修改。


萌娘百科:機械人

萌娘百科:機械人提升為方針。

權限一節追加以下內容(在權限變更完成後實裝):

  • 不受使用頻率限制 (noratelimit)【這可令機械人不受速率限制作出高速操作】

申請一節刪除,新增以下內容:

本方針的管轄範圍

本方針管轄所有由人類持有的機械人賬戶,以及人類所有的賬戶的機械人權限添加與除權、維護組權限提權與降權。

以下機械人賬戶由於其所有者非人類故不受本方針管理:

機械人與其所有者的關聯性

機械人作為其所有者的代表,作出的所有操作均視為由其所有者作出,無論該操作是否依賴可由其他用戶控制的外部設置(如Cewbot[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依賴特定頁面控制其自動化任務執行範圍)。

這也意味着若機械人作出破壞行為,將視為其所有者作出,所有者將承擔相關責任。

另,一旦所有者被封禁,其所擁有的機械人應當一併被封禁同等時長。

申請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所有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機械人權限:

  1. 有自動化任務:
    • 該項任務要麼長期定時執行,要麼短期執行大量操作;
    • 需要短期大量執行的操作通常應為機械性操作,即不希望在Special:最近更改刷屏的同時能確保不需要檢查編輯是否有誤。
  2. 確實需要至少一項機械人特有的權限。特有權限如下:
    • 不顯示討論頁面中次要編輯的新訊息提示 (nominornewtalk)
    • 使用 API 查詢的最高上限值 (apihighlimits)
    • 將其視為自動程序 (bot)
    • 不受使用頻率限制 (noratelimit)在權限變更完成後實裝
  3. 已擁有能完成上述自動化任務的工具;
  4. 已擁有一個在用戶名中標識其所有者用戶名和機械人身份的賬戶:
申請程序
  1. 所有者使用權限變更版頁頂模板的預設按鈕發出合格式的申請(不合格式的申請將會作廢):
    • 需要寫清機械人的用戶名、自動化任務的內容、執行的期限等,否則將會被拒絕;
    • 建議將完成自動化任務的工具的人類可讀原始碼以開源或其它方式交由行政員檢查(內嵌的密碼等可以刪去),這樣能提高審核速度和通過可能性。
  2. 行政員審核無誤後發放權限:
    • 若任務為短期執行,則可能只會發放有限時長的機械人權限。

注意:追加機械人執行的自動化任務內容時需要對追加部分再行申請。行政員所有的機械人無需經申請程序。

授權後義務
  • 所有者需在其用戶頁顯著位置標註其所有的機械人賬戶用戶名和用戶頁連結;
  • 所有者需在機械人賬戶用戶頁頁頂懸掛{{Bot}}並填寫好參數;
  • 所有者需在機械人賬戶用戶頁顯著位置標註該機械人執行的自動化任務及其期限。

急停

急停是指機械人發生意料之外的行為導致負面後果時,為避免影響擴大,由維護組成員給予臨時封禁的措施。

急停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急停條件的,應當執行急停程序:

  • 一小時內作出的操作中有5項或以上需要人為修正,這些操作占機械人這一個小時內作出的所有操作的比例在30%或以上;
急停程序
  1. 維護組成員發現機械人符合急停條件後,到該機械人用戶頁使用頁頂模板的急停按鈕執行臨時封禁,執行時需要填寫封禁理由並設置一個合理的封禁時間(建議不超過1天,若封禁過期後仍然發生相關問題則可繼續封禁);
  2. 完成臨時封禁後需到所有者的用戶討論頁留言告知相關情況並要求所有者檢查;
  3. 如果所有者在三個自然日內沒有回應則視為惰於修復進入除權程序;所有者在三個自然日內有回覆的,在所有者確認已修復後,可以解除封禁以觀後效(若還在封禁中)。

提權

提權是指授予機械人管理員或巡查姬權限,不得授予行政員權限。

提權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提權條件的,可以申請提權:

  1. 所有者為維護組成員時,可以任意申請提升其所有機械人賬戶權限,但不得超過自身權限:
    • 管理員可申請將機械人提升到巡查姬或管理員級別;
    • 巡查姬僅可申請將機械人提升到巡查姬級別。
  2. 若所有者確有提升到超出自身權限的必要,可以申請提權,但需要對其緣由作充分說明:
    • 如一位非維護組成員開發了清理部分頁面的受損文件連結的機械人,但這些頁面有一部分被保護到巡查姬級別,此時就可以申請提升機械人到巡查姬級別。
提權程序
  1. 所有者到權限變更版提出申請,該申請沒有固定格式:
    • 該申請需要包含機械人的用戶名、提權理由;
    • 若所有者通過提權條件第2條申請將機械人提升到超出自身權限,需要對理由作出說明(包括指明何種自動化任務需要此類權限,為何此類權限是必須且不可替代的等),並必須將完成自動化任務的工具的人類可讀原始碼以開源或其它方式交由行政員檢查(內嵌的密碼等可以刪去)。
  2. 行政員審查無誤後發放權限;
    • 若任務為短期執行,則可能只會發放有限時長的權限。

注意:

  • 提權程序可和申請程序合併發出,以小標題(一般為===)區分。行政員可分別給出結論,惟有當申請被拒絕時提權要求應無條件拒絕。
  • 追加機械人執行的需要超出所有者權限的自動化任務內容時需要對追加部分再行申請提權。行政員所有的機械人無需經提權程序。
提權後義務

提權後的機械人不履行對應用戶組的人事義務(如投票活躍度要求等),亦無對應人事權利(如投票等純事務性權利)。機械人僅能在提權程序中提及的自動化任務使用對應權限,濫用將可能導致降權甚至除權。

降權

降權指的是被授予管理員或巡查姬權限的機械人因不符合提權條件後被除去相關權限。

降權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降權條件的,應當進入降權程序:

  • 通過提權條件第1條獲得提權,但所有者已經不再持有對應權限:
    • 如管理員申請授予機械人管理員權限的,該管理員失去管理員權限時,該機械人將被降權;
    • 巡查姬晉升為管理員的,由於管理員權限包含巡查姬權限,此時不應視為失去或不再持有巡查姬權限;
    • 但若所有者系因活躍度低失去權限,且機械人運作良好且仍然必須持有權限,則可暫緩降權,直至機械人完成任務、其他所有者活躍的機械人能完全替代該機械人完成任務或發生故障為止。
  • 機械人在提權程序中所指明的任務之外使用維護組權限:
    • 這包括但不限於機械人超出範圍的使用權限,以及所有者登錄機械人賬戶手動使用相關權限,但短期少量、註明測試且自行還原結果的操作可以被容忍。

注意:

  • 通過提權條件第2條獲得的權限不隨所有者權限變化而降權;
  • 如果所有者失去了相關權限卻仍然需要機械人持有權限,則需重新申請。
降權程序

符合降權條件的,由行政員逕行降權。其他用戶發現有機械人符合降權條件的可到權限變更版提報。

除權

除權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除權條件的,應當進入除權程序:

  1. 所有者自行申請除權;
  2. 申請時申報的自動化任務全部已完成;
  3. 機械人3個月未作出任何操作,在所有者頁面留言提醒一周後機械人仍然無操作;
  4. 機械人發生故障,所有者惰於修復;
  5. 所有者濫用機械人權限(包括機械人賬戶持有的維護組權限):
    • 這包括但不限於濫用相關權限進行破壞,在申請中列明的自動化任務範圍之外使用機械人、維護組權限等,但短期少量、註明測試且自行還原結果的操作可以被容忍。
除權程序

符合除權條件的,由行政員逕行除權。其他用戶發現有機械人符合除權條件的可到權限申請版提報。


其他

  • 賦予機械人用戶組「不受速率限制影響」(noratelimit)的權限,同時取消巡查姬用戶組的「不受速率限制影響」(noratelimit)的權限(在完成對速率限制bug的調查後正式實施)

討論區

由於修改頁面較多,故不提供diff,敬請見諒。——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8日 (日) 00:06 (CST)

關於優質編輯的授權 -User:一位史蒂夫-

首先,鄙人(+)大致支持此修正案。其次,鄙人有一些( ? )疑問 :對於優質編輯的授權,鄙人發現「如果希望獲得該稱號,可向任意管理/巡查申請」被去除,這是否意味着不能通過討論版權限申請直接申請到優質編輯的授權了呢?那麼優質編輯的授權將會如何執行呢?以上為本人一些疑問,若能得到解答鄙人將不勝感謝。—— 一位史蒂夫討論) 2020年11月8日 (日) 00:48 (CST)

沒有被去除,請仔細閱讀授權程序-優質編輯段。--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20年11月8日 (日) 01:01 (CST)
Symbol Circle OK.svg 鄙人已了解,感謝您的解答。另外,抱歉沒有認真閱讀,給您造成了不便還望您諒解。—— 一位史蒂夫討論) 2020年11月8日 (日) 01:17 (CST)

關於優質編輯去職條件 -User:胡祥又-

( ? )疑問 :「去職降職條件」中「優質編輯」一節,「短時間內超過3次編輯質量達不到最低標準需要管理人員補救」,這裏的需要「補救」的「最低標準」是怎樣的標準?例如,一位優質編輯在短時間內超過3次因為漏寫了表格的結尾或者漏了一組大括號而把頁面排版弄得亂七八糟,被巡查姬補救,這是否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另外,必須是「管理人員」補救才算嗎。例如,一位優質編輯在短時間內做出了數次質量極低的編輯,但是是被路過的自動確認用戶補救的,這是否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03:25 (CST)

(≈)妥協,對於第二問,《修正案》原文為「需要管理人員補救」,不一定就是由管理人員進行補救。—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03:44 (CST)
不過還是希望把這句「需要管理人員補救」改成「需要其他編輯者補救」以減小歧義。—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19:26 (CST)
(~)補充 ( ? )疑問 :短時間內在一個頁面反覆編輯,但每次都沒有點擊「顯示預覽」查看,而是直接點提交,提交後發現格式等不對又重新反覆修改的(即自我補救),這是否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03:44 (CST)
(~)補充 ( ? )疑問 :編輯質量達不到最低標準,但不是需要修改編輯內容,而是應當撤銷、回退,或直接懸掛刪除模板的,是否屬於「需要補救」?—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03:44 (CST)
(~)補充 ( ? )疑問 :有時一些編輯者會「先按最低限度建好頁面,然後逐項補充內容」。剛建好頁面時,一位巡查姬打開頁面進行巡查,認為頁面內容過少而懸掛{{急需改進}}等模板,並幫助添加或修改頁面內容(「補救」)。但隨後不久該編輯就把頁面內容逐一補充完整。這種情況中建立頁面的那次編輯是否算「達不到最低標準而需要管理人員補救(也確實被管理人員補救了)」?—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03:44 (CST)
@胡祥又 按順序來回答一下:
  1. 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編輯完成後應自己先預覽,養成好習慣。
  2. 同上原因,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
  3. 屬於「需要補救」的情況。
  4. 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如果有「先按最低限度建好頁面,然後逐項補充內容」的習慣,那麼建議先在用戶頁子界面創建,然後全部補充完整後再轉移到主條目。--Vcfch843875618討論) 2020年11月8日 (日) 11:38 (CST)
因為有「超過3次」的數量標準,所以似乎也沒有那麼容易觸發。
(~)補充 ( ? )疑問 :我想問得細一些。對於上面的「反覆編輯」一項,這兩種情況是否滿足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
  1. 選擇「編輯段落」,段落中包含在其他章節定義的內容(例如noteTA、ref、vardefine等),在預覽編輯時沒有發現問題,在提交後發現的情況
  2. 編輯模板時,在模板說明頁和使用模板的各頁面以及沙盒中做的多次測試中均沒有發現問題,但此後在模板使用過程中被發現有編寫模板時沒有考慮到的情況而造成了模板使用混亂的情況
此外,這些屬於「編輯質量低」嗎:
①無意的或者常見的錯別字或不正確的標點符號用法,例如把「嗎」寫成「麼」。
②自己都不知道這是語病的語病,但已影響句意理解,例如「無時無刻都」或者「切忌不要」。
③主觀或有偏頗但內容正確的表述。
④故意寫的有錯誤的內容,例如誤導向文字(俗稱釣魚
⑤添加內容質量很高的文字,但偏離主題或本不應過度詳細地介紹。
⑥非破壞性質的編輯戰中妥協的一方。
⑦在自己的用戶頁或沙盒裏故意寫的有錯誤的代碼,但沒有影響站點的維護工作。
此外,這些屬於「需要補救」嗎:
⑧暫時未知的或未公開的或暫時無法獲取的資訊先留空,例如已有資料已經可以創建頁面的情況下,在動畫中出現的人物但缺詳細的人物經歷介紹和圖片、已公開的音樂但沒有找到歌詞翻譯、已宣佈的新番劇但不知道詳細的劇情介紹或完整的製作人員和配音人員列表等等。
⑨在二人協商由二人共同編輯頁面時,一人先編輯了他要編輯的部分。
—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19:26 (CST)
(~)補充 這三種情況:
⑩編輯頁面的同時,其中使用的模板被另一位編輯者修改,而造成了提交後的效果與預期不一致的情況;
(11)與另一位編輯者同時編輯同一個頁面的不同段落,出現了編輯衝突但沒有收到提示,使頁面內容前後脫節或混亂的情況;
(12)剛編輯完或在編輯的同時,頁面中描述的事件就又有了新的進展,于是之前寫的內容顯現出表述有偏差的情況。—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21:50 (CST)
另,(:)回應 :對於「先在用戶頁子頁面創建再轉移」,這可能對一些熱門頁面不適用:
一方面,如果熟悉編輯規則的編輯者在自己的用戶頁子頁面創建並逐項編寫頁面,而沒有及時按格式創建條目,則條目可能會被不熟悉方針指引的新晉編輯者搶先創建,出現沒有按已有格式編輯的情況,相比較而言頁面質量反而會更低。例如Special:固定連結/3848576,在5月15日,本來LoveLive!系列編輯組內是想先用一段時間收集資料,在資料足夠時再編寫頁面(或至少等到5月18日的正式信息公佈時再創建頁面)的,但被其他也關注此內容的編輯者搶先創建了頁面,結果如上。
另一方面,如果因擔心條目質量不過關而遲遲不創建或更新頁面,還可能會被讀者催更。「萌百怎麼還沒更新這個內容啊」之類的發言我也不少次在各個平台看到。而等到資料準備充足但熱度已經過去時再創建或更新頁面,那再被讀者看到的機會也會變少。等到熱度過去之後再來查看頁面的,一般就是來「找資料」而不是「看內容」了。
所以我認為在某些需要及時更新的活躍作品裏,在保證條目質量(或讓編輯者能夠逐項補充內容的潛在質量)滿足「最低限度」的情況下,條目創建和更新的速度也是需要考慮的。「先按最低限度創建頁面再逐項補充」,而不是「創建質量極低的頁面就棄之不管」。作為優質編輯,我認為應該要做到在頁面中「及時提供讀者迫切需要的內容,長期補充資料更加完整的內容」。回過來還是這個問題:編輯質量的「最低標準」是怎樣的標準?—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19:26 (CST)
(:)回應 萌百不是新聞的收集地,沒有義務跟進事件的最新發展。缺少官方消息或者有違中立性原則的,責任自行承擔,哪有優質編輯反而被自確用戶的行為所左右的道理?
如果有人想看陰謀論或者純是想找人對線的,請引導他們去某某論壇或某某貼吧。--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酒姬民|19 2020年11月8日 (日) 23:04 (CST)
(:)回應 :你最後一句說的這些可能存在。但我不是這個意思啊大草字.svg
我說的是提供資料的頁面,比如歌曲的歌詞、遊戲活動的數據、聲優和作品的動態之類的,絕對都是有官方消息而且不違背中立性原則的內容,而且不是短期內才有用的新聞,而是在一段時間內迫切需要的、一段時間過去之後仍然有保留價值的資料。
如果讓不熟悉規則的編輯者來做,他們更可能會進行質量不高的編輯;但作為優質編輯也沒有直接抹去他們的編輯貢獻的道理。優質編輯應該做到引導他人編輯,大家都是編輯者,只有對頁面的貢獻的好壞,沒有階層的高低;而不應該自己覺得了不起,頁面都要按我說的算。這不是被他們的行為所左右,這只是作為編輯者尤其是優質編輯應該做的事情。
而如果寫晚了,比如遊戲活動都要結束了、節目已經播完了,再添加就只能作為歷史資料,寫得再好看也不會有人看了。這不是在收集新聞、跟進事件發展,這是編寫頁面里添加的資料,但這個資料過了時間就會成為歷史資料。成為歷史資料也有保留的價值,存放在萌娘百科裏也沒什麼不好,只是需要這些歷史資料的人會比較少。我只是希望我多年編輯在同好中建立起的「找資料,萌百又快又穩」的口碑(如果有的話)不要丟掉。—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9日 (一) 02:43 (CST)
kusa,好問題!
咱倆說的不矛盾。我說的新聞指的是正在發生、尚未有足夠的官方文件來佐證,卻仍然符合收錄範圍、有收錄意義的事件。
舉個非常不恰當的例子維護sama不要鯊我啊Talk:Hololive#對九月以來相關爭議事件的討論中提到的事件九月就開始了,但即使到現在還有部分信息無法確定,因此在萌百仍然沒有條目。私認為這個頁面上米娜桑說的都很對,您可以參考一下。
「本來LoveLive!系列編輯組內是想先用一段時間收集資料,在資料足夠時再編寫頁面(或至少等到5月18日的正式信息公佈時再創建頁面)的」,這是對的,VUP編輯組對上述爭議達成的共識也是如此。如果真的遇到有些用戶搶着創建,可以附上編輯組共識的證明,然後諮詢維護組暫時移動至用戶頁。(更何況我相信搶着創建的一定沒有足夠信息,本來就達不到創建條目的最低標準。)
「再添加就只能作為歷史資料,寫得再好看也不會有人看了」這句話,我持保留意見。如果沒有歷史資料條目,我可能根本無法了解某些爭議性事件的全貌,更別說理性看待了。
至於我所說的「優質編輯反而被自確用戶的行為所左右」,確實措辭有些問題,我自裁。我並不是想強調「人事階層」,而是只是想說,作為優質編輯應當有督促、幫助編輯有問題的用戶的責任,而不是順着其他人犯下的錯誤繼續下去。
萌百在錯綜複雜的互聯網社會裏是少有的真正客觀中立的網站,因此必然不會有其他小道消息「快」。這並不是因為萌百缺少「內部人士」、編輯者都兩耳不聞窗外事,而是因為要保證「穩」、保證絕對中立且保證內容的真實與可靠性。
以上僅代表個人看法。如有錯誤,還請指正。--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優編|21 2020年11月9日 (一) 08:58 (CST)
(:)回應 樂然君說的的確沒問題,萌百內的新聞事件類條目,內容保持中立是一貫而來的原則。雖然速度上確實是慢了不少,但這是為了保持中立立場態度,也是為了保證條目質量。所以迄今為止,「虛擬UP主相關新聞事件」分類下的條目,只有4個。但是這4個條目在質量上,絕對是有保證的。--天合聯盟河城航空討論) 2020年11月9日 (一) 14:59 (CST)
@天合联盟河城航空 等一下等一下,萌百收錄的新聞事件好像不止包括vup的吧
EmojiNew.png
--Thus Spoke Sivlovski.討論」 2020年11月9日 (一) 18:17 (CST)
(~)補充 萌百的「快」,是在於在官方消息出來後第一時間能在條目中更新,而不是在瞎猜之後打臉。--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OIer|34 2020年11月11日 (三) 13:13 (CST)
(☩)意見 關於何為「需要補救」,我傾向於認為由巡查姬自由心證。這種事很難也沒有必要制定過細的規則,有原則性標準即可,建議不要在這上面鑽這些牛角尖。——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9日 (一) 00:32 (CST)
( )沒有表情。其實我在提出上面這一堆的時候,也沒有想過這些能得到完美的答覆,最後總會落一個「具體事情具體分析」。上面我提出的這一共18種我認為屬於「編輯質量低需要補救」的情況(1 漏代碼而弄亂排版 2 沒預覽 3 被撤銷或刪除 4 創建無內容頁面 5 其他段落代碼影響 6 模板考慮不周 7 錯別字 8 語病 9 主觀表述 10 釣魚 11 偏題 12 編輯戰輸了 13 用戶頁的錯誤代碼 14 不知道的部分留空 15 與他人合作編輯而只寫一半 16 編輯時模板被修改 17 編輯撞車 18 過時內容),在我成為優質編輯之後全都在我身上發生過(列出來可以說是我的優編懺悔錄了),也看到過很多其他的優質編輯做過,當然其中有不少時候都達到了「短時間內超過3次」的標準。但我和多數其他優質編輯一樣,沒有被去職優質編輯。現在細數起來,如果真的按照這個標準,我可能已經被去職幾十次了;而大多數優質編輯甚至巡查姬和管理員,都可能會在哪個不經意間觸碰到這個標準。我這樣說,一方面是,尤其是在上面詢問了之後產生的「原來這樣就要去職啊」的感覺,讓我害怕將來某一天,我或其他優質編輯會因為幾個不小心的疏忽而突然被去職(比如出現一位完全按規則辦事的巡查姬);另一方面是擔心這種沒有固定標準又很容易觸發的規則被人利用,再加上《修正案》中有管理員和巡查姬因「所發放的優質編輯者被撤銷」而被撤職的規定,擔心這種規則會在彈劾案等中發揮額外的作用。
其實《修正案》優質編輯的去職條件的下一句「進行破壞或其他嚴重違反萌娘百科政策的行為」,我認為已經完全可以涵蓋應當去職的條件了。這條「短時間內超過3次編輯質量不達標需要補救」,因為短時間內犯的錯誤而否定全盤的貢獻,這實在是太嚴苛。— 優質編輯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9日 (一) 02:43 (CST)
(+)支持 而且桌面版編輯後不檢查移動版排版或是反過來的巡查、優編絕對不在少數吧……——移動版用戶 Bhsd討論) 2020年11月9日 (一) 10:18 (CST)
我認為很多都不算…個人認為短時間三次打不到標準應該是 剪切移動 連續創建多個無實質內容的頁面 等。—— ほしみ 2020年11月10日 (二) 08:34 (CST)
(▲)同上 嗯,我覺得有點矯枉過正了。編輯質量這種東西很難量化,如果說寫死了反而不符合「不墨守成規」的方針。具體情況要具體考慮,不能以偏概全。--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優編|2 2020年11月10日 (二) 10:13 (CST)
針對這些具體問題,我的個人觀點是:(▲)與星海的觀點類似,大部分都不屬於去職條件中的「需要補救」。
對於違規或錯誤行為,我認為可以從行為論和結果論兩個角度分析:如果行為有惡意,為故意破壞,依規需警告、撤權、封禁等;如果行為無惡意,但造成較嚴重的後果(比如改一個大量使用的模板改崩了且未能很快修復),為過失,可能會受到提醒、警告並可以納入去職條件的考察範圍中,如果優編短時間內連續多次有較大過失則需要考慮撤權;如果行為無惡意,結果也沒造成太大的問題(比如僅僅是一個頁面出了問題,或者是錯別字、筆誤這樣的小差錯,乃至不嚴重的不客觀表述等),則無需多言,適當提醒一下即可;至於因情報未公開或未確認而內容空缺、編輯同時他人對其他頁面修改造成本頁顯示錯誤等不可避免的情況,連錯誤都算不上,更不需要談被納入去職考察範圍了。總而言之,還是我上面說的「自由心證」和Leranjun說的「具體情況要具體考慮」,過於細化的規則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制定。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其他維護人員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標準。不過從現狀來看,因較小的過錯被撤權的情況應該還是沒有或者極少的,所以不必過度擔心,更無需擔心正常或不可避免的編輯行為招致懲罰;當然還是應該儘量少犯錯。
另外,管理員最近的更改將優編的授撤排除出了巡查姬、管理員的去職降職條件,因此可以減輕對因優編授撤而造成彈劾爭鬥的擔憂了。
——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10日 (二) 18:54 (CST)
還是具體列舉一下吧,針對你提的18種情況,我的觀點是:
  • 較大過失,若不自行改正則需提醒、警示,長期、經常出錯或短時間內連續多次過失的需考慮納入去職條件,惡意為之則按破壞處理:10
  • 小過錯,能自行改正或適當提醒後能改正即可,但提醒後仍長期、經常出錯且不能自行改正則需考慮納入去職條件:1、2、4、5、7、8、9、11
  • 正常或難以避免的情況,不造成嚴重後果則無需嚴肅處理:3、6、12、13、14、15、16、17、18
當然以上都有一些模糊空間,根據具體情況的嚴重程度可以上下浮動。——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10日 (二) 19:12 (CST)
(~)補充 上面提到了一個「自行改正」,意思是在很短的時間(比如幾分鐘)內、在造成嚴重後果之前,自己發現了問題並改正或者及時求助他人改正,也就是不被發現就不算犯罪哦。——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10日 (二) 19:19 (CST)
(▲)同上 我認為這個「需要補救」指的是足以被警告一次的操作(惡意刪除、惡意清空、剪切移動、破壞、大量創建低質量條目等)。——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11月15日 (日) 11:52 (CST)

關於維護組、管理組、維護人員、管理人員的概念 -User:胡祥又-

(&)建議

  1. 《修正案》中出現多次「維護組」一詞。應在文中明確「維護組」指全部管理員和巡查姬(以及行政員?)。
  2. 《修正案》中出現兩次「管理人員」、一次「維護人員」,應該統一為「維護組成員」,避免與「管理員」一詞混淆。
  3. 萌娘百科:方針中亦有「管理人員」一詞,另出現了一次「管理組」,也應明確「管理組」的範圍,或者修改方針的措辭。

( ¡ )題外話 萌娘百科:方針中另出現了多次「巡查員」,應統一為「巡查姬」。 — 葫蘆又留言 2020年11月8日 (日) 03:25 (CST)

Done.由於屬非實質性更改,已直接對方針和修正案作相關修改。——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8日 (日) 22:12 (CST)

關於機械人權限 -User:Leranjun-

( ? )疑問 現有的權限體系中,對機械人權限的申請和查核是否有一定標準?例如,是否只有維護組可以申請?申請時是否需要附上工作列表?--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單推人|23 2020年11月8日 (日) 23:22 (CST)

Project:機械人未作改動。--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20年11月9日 (一) 00:37 (CST)
Symbol Circle OK.svg 了解。--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工具人|10 2020年11月9日 (一) 08:16 (CST)
經過近兩日的討論制定了新的機械人方針,詳見上方。--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11日 (三) 23:59 (CST)

關於Project:巡查姬 -User:Leranjun-

( ? )疑問 鑑於Project:管理員Project:優質編輯者兩個方針都會更新,Project:巡查姬(尤其是#申請成為巡查姬章節)是否也要更新?--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酒姬民|20 2020年11月11日 (三) 21:33 (CST)

會依照方針的變動做相應的統一更新。--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11日 (三) 23:59 (CST)

關於機械人的相關調整 -User:Xzonn-

  • (&)建議 將權限的說明文字(即類似「不受速率限制影響」的部分)用MediaWiki原生的界面文字代替(即類似「{{int:right-noratelimit}}」的寫法,顯示為:不受使用頻率限制),一方面在MediaWiki版本更新時無需手動改動方針,另一方面對繁體用戶友好(簡體和繁體的界面文字說明有一定區別)。目前Project:用戶Project:自動確認用戶已經採用類似寫法。
  • ( ? )疑問 關於「批量操作」的限制,如果我只是進行短時間、小範圍的同一類型的修改,是否必須申請機械人賬戶並使用機械人賬戶操作?例如,(1)使用HotCat添加、移除或修改某一分類(包括但不僅限於分類改名、處理分類重新導向、處理不合理的分類等),(2)使用掛刪工具掛刪某一範圍的頁面(包括但不僅限於某用戶自行申請刪除自己的子用戶頁、因維護需要刪除版權侵犯或有水印的圖片、因格式更新需要刪除舊圖片、因圖片更名需要刪除重新導向),(3)批量上傳圖片,以及其他類似情形等。

——Xzonn聊天)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13 (CST)

我個人的意見是,像16前輩所說,無需人類執行「提交編輯」操作的行為都應該使用單獨的機械人賬戶進行。
因此我認為以上三種情況應該都不需要申請機械人。掛刪工具我沒用過,應該是需要確認的吧(--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EnMGP|5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24 (CST)
從操作過程來看是都是需要確認的,我單獨提出來這三種情形原因在於:這三種情形都可以使用站內已有的小工具完成,並且操作方式都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提交編輯」(不經過編輯界面,使用api提交);這三種情形也都可以使用自行編寫的程序完成,並且從結果來看無法與小工具的編輯區分。因此我的疑問在於:(1)這三種情形是否屬於「批量操作」的範疇;(2)如果我用自行編寫的程序達到了小工具的效果,並且無法與小工具的編輯區分,那我是否必須申請機械人賬戶。——Xzonn聊天)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41 (CST)
第一點的建議合理且不涉及實質性修改,我將直接進行,第二點的提問需進行討論,稍後將予以答覆。--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45 (CST)
啊,Xzonn前輩可能誤解我的意思了,我說的「提交編輯」指的是任何自然人用戶介入進行確認的操作。
我理解的您所說的「小工具」指的應該是自動化工具,也就是說:
  1. 不經過網頁界面,即通過API
  2. 使用Automation tool標籤
  3. 需要使用工具的用戶進行確認
私認為HotCat嚴格上來講不屬於自動化小工具,只是輔助編輯的小工具。
如果一個小工具滿足以上的三條,我覺得就沒有必要使用機械人賬戶。木大,對「工具」完形崩壞力(--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乙方|31 2020年11月12日 (四) 12:07 (CST)
屆時會移除巡查的noratelimit,那麼如果相關操作不超出速率限制的話,可以不用機械人。——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12日 (四) 13:15 (CST)
了解了,感謝解答。——Xzonn聊天) 2020年11月12日 (四) 14:54 (CST)

關於機械人申請條件 -User:星海子-

  • ( ? )疑問1 長期不定期執行的短期大量操作是否屬於長期機械人賦權範圍?(例如長期需要noratelimit批量維護圖站分類等)
  • ( ? )疑問2 我記得機械人通過API編輯也可以自主選擇標記自動化工具執行的操作或機械人執行的操作。若標記標籤為自動化工具執行的操作,依舊可選擇在最近更改顯示。希望可以證實後修正或答疑。
—— ほしみ 2020年11月12日 (四) 21:02 (CST)
  1. 如果定期則可申請,不定期則應每次進行前進行申請。
  2. 標籤僅作為編輯內容、方法等的自動或主動標識,與是否在最近更改里顯示無關。——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12日 (四) 21:53 (CST)
啊,星海姐姐第二點指的應該是最近更改里隱藏Bot編輯的功能吧。--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乙方|10 2020年11月12日 (四) 23:45 (CST)
將編輯標記為機械人編輯需要的是在api中指定bot參數為true,而不會是通過標籤。——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13日 (五) 21:42 (CST)

關於巡查姬與管理員的編輯數量要求 -User:Leranjun-

( ? )疑問 管理員的申請條件中,在編輯數量要求後標有「(僅限有效編輯)」,但是巡查姬卻沒有。

  1. 「有效編輯」的判斷標準是根據「實質性修改」,還是非系統標註的小編輯的數量?理論上應該是前者,但感覺實際實行起來不大現實,畢竟不可能把一個用戶的所有編輯都過濾一遍。
  2. 我是否可以理解為巡查姬申請時的編輯數量要求既包含擴充內容、排版這樣的「大編輯」,又包含修正筆誤、修正嵌套這樣無實質性修改的編輯?

--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優編|23 2020年11月13日 (五) 00:04 (CST)

此處系修訂時的筆誤,已修改。--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13日 (五) 09:23 (CST)
@北极星与南十字 感謝前輩回復。這樣也就是說,只要所有編輯數量達到門檻就可以,沒有大小編輯之分?--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OIer|12 2020年11月13日 (五) 10:13 (CST)
其實這只是一個門檻而已,如同求職時,有些單位的門檻就是本科生,四六級。過了後,還要筆試,面試,試用期,最終才能入職。門檻其實重要性並不大,不用過多在意,就算表述上有什麼不嚴謹或者漏洞可鑽的,無非也才走過第一步而已。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1月13日 (五) 21:14 (CST)
Symbol Circle OK.svg 了解 Face-smile.svg感謝 啊這,我就是問一句,沒別的意思 --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酒姬民|15 2020年11月13日 (五) 21:47 (CST)

維護組參照現有討論意見進行整合的說明

維護組正在對已有意見進行討論,並且視情況將內容整合進當前版本的修正案,這一過程將在接下來的幾日逐步進行,請各位耐心等待。
修改後的內容會以類似於提案的方法在上面的正文中被標記出來。
如果有新的意見和建議請在上面的討論區提出

  • 11月8日~11月11日改動說明:
    • 對管理員與巡查姬的去職條件進行調整:
      • 優質編輯的發放與撤銷和去職條件脫鈎;
      • 因多次不投票而導致去職的條件進行更改,變為四次警告後至多寬限一次。
    • 優質編輯者在提案中的票權和自動確認用戶統一。
    • 新增機械人方針,內容詳見上方;
      • 對巡查姬和機械人的權限進行對應的調整,日後巡查若需要執行自動化大批量操作需申請機械人賬戶;
      • 去除對於批量編輯的相關規定,相關操作將通過機械人方針進行制約。--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11日 (三) 23:59 (CST)
考慮到近期沒有新的意見提出,且沒有反對意見,那麼該部分修正案將會正式生效。——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15日 (日) 22:36 (CST)
請求被接受。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0年11月19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20年11月15日 (日) 22:36 (CST)

關於共享站文件中的二次創作、二次修改相關方針

手痒痒還是沒忍住先問了

最近遇到過不少次這樣的問題了,因此想要問一下社群的意見。

具體可以參考之前的討論串:User talk:迪爾碧莉蝶#〖詢問〗關於共享站的作者分類Project talk:討論版/操作申請#提請移除圖站錯誤的分類備用連結

我想知道米娜桑對「二次創作」和「二次修改」對萌娘共享適用的定義,以及在這些情況下如何標識作者。

我理解,這多半是一個法律問題,但是之前和法律人士RJ前輩討論後也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

我自己的理解是,二次創作(二創)的定義嚴格限制於不使用原材料的任何一部分,例如同人畫作。此時作者分類填寫二次創作作者,原作者可不填。

而二次修改(二改)的定義為新文件直接使用原材料的一部分,例如摳圖、截圖等。此時除非原作者明確聲明授權協議,否則上傳者只能使用Copyright模板,作者分類只能填寫原作者,不得填寫二次修改作者或上傳者。

不知道這個定義是否可以被大家所接受,如有不同意見,也歡迎提出。--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EnMGP|33 2020年10月22日 (四) 19:18 (CST)

@迪尔碧莉蝶Ring ke 如有打擾實屬抱歉,希望之前有陳述過意見的二位能在這裏再說明一下看法。--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優編|3 2020年10月22日 (四) 19:20 (CST)
(+)支持 Ring桑提到的二改上傳者標註成作者容易造成誤會,我亦深以為然。要麼刪除標註,要麼改用「加工:xx」之類的tag區分標註。——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nowball 正面.png 2020年10月22日 (四) 20:47 (CST)

咋好像沒啥人討論呢……@PhilGoulsonIkemen,艾特一下其他事件相關人吧。——迪爾碧莉蝶留言板Snowball 正面.png 2020年10月24日 (六) 10:42 (CST)

  1. 衍生作品本來就不是原創作品,版權皆屬於原始作者,衍生作品作者本身就要承擔法律風險。
  2. 如果只想保留一個作者,就只該保留原著作者,而不是二次創作者。比如File:Goofy.svg(維基·強畢)——原著是Art Babbitt,但是圖片格式是後人根據原圖矢量化的,雖然按歸類應該是二次修改,但和一般的截圖(而且完全一樣的截圖並不是什麼衍生作品,因為如後面提到的,這裏面完全沒有截圖者的任何原創素材)相比絕對屬於深加工了。另外,截圖我從來直接寫原作者而不是二次創作者。除了有個文件,不知是哪位咋想的硬在下面加個作者:未知我才把我的名字寫上去了。
  3. 相關版權模板不強求寫原著作者和衍生作品作者,只是聲明雙方都有版權,也可能二次創作者並沒有,所以才說是獲得其授權的本作品的創作者並且加括號。一般意義上講,衍生作者所擁有的版權只包含原著中沒有的新素材(The copyright on a derivative work covers only new material, appearing for the first time in the derivative work.)。比如一個只有女性角色的動畫,它的本子裏著作權歸原作者的只有男主,只要有女主上鏡的分鏡版權都在原著作者手上。除非那個原著作者把女主直接畫成三角形,正方形或者就用「女主」兩個字代表女主。
  4. 所以衍生作品的模板沒有強求填寫任何作者信息,一方面看容易搞混,另一方面沒人知道衍生作者有沒有得到授權(反正我的沒有)。

總之,衍生作品作者版權非常之小,只不過他們的貢獻很大讓人認為他們才是原著的主人,比如那些同人逼死官方的作品,但是當初我搜遍所有關於衍生創作的法律後發現這些作者除非得到授權,否則他們的作品發佈出來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只是原著作者沒管而已,畢竟某些視頻網站上完整引用的他們劇中的音樂(還著名合理使用)已經讓他們焦頭爛額了。),做衍生作品模板一方面希望澄清這個殘酷的現實(直接用{{Copyright}}會讓人以為版權歸二次創作者,但兩者並非一致,各種意義上的),但也不希望就把他們的努力全部歸到原著作者的名下。--Ikemen討論) 2020年10月24日 (六) 12:05 (CST)

@Ikemen 由衷感謝Ikemen前輩的耐心回復。還是前輩考慮的比較周全。
那些已經獲得原作者授權的我倒是不擔心,因為具體能衍生創作到什麼地步可以由作者自己決定。
我完全同意您所說的,未經授權的衍生作品一般都有法律風險。引用RJ前輩所說:「沒有這些規矩,只有別人來不來告你的區別。」
其實頂上的那幾句還不是所有的,我的完整構思大概如下:

二次創作與二次修改

  1. 二次創作(二創)的定義嚴格限制於不使用原材料著作的任何一部分的非原創性作品,例如同人畫作。此時作者分類填寫二次創作作者,原作者可不填。
  2. 二次修改(二改)的定義為新文件直接使用原材料著作的一部分的非原創性作品,例如摳圖、截圖等。此時除非原作者明確聲明授權協議,否則上傳者只能使用Copyright模板,作者分類只能填寫原作者,不得填寫二次修改作者或上傳者。視具體情況,文件可以分類到cm:Category:改圖或其子分類,但該分類並不是有效的版權許可;上傳者仍需指定授權協議。文件只能在萌娘百科及其姊妹計劃上以介紹為目的、以非商業性的方式合理使用,如有第三人轉載至其他網站,由轉載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3. 特別的,cm:Category:萌娘百科編輯者作品不包含二次修改作品,僅包含一次、二次創作作品。
  4. 未經原作者許可,將二次創作或二次修改過的商標、徽章等受版權以外其他法律保護的文件上傳至萌娘共享,由上傳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這樣的話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您提到的SVG/矢量化。這肯定比截圖、摳圖花費的精力要多,但是也不能完全算是二次創作。您的意見是什麼?
最後,您提到的「衍生作品模板」,冒昧問一下是哪個XD 是cm:Template:Information嗎?--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單推人|20 2020年10月24日 (六) 13:01 (CST)
@Leranjun
首先呢,你要把兩者分出來是可以的,但是我看了一下分類,裏面有幾個文件用的是共享版權,比如這個文件,它的原圖(維基·強畢)是CC BY-SA 3.0共享授權,而它增加的部分沒有任何達到原創門檻的東西,所以無版權+CC BY-SA還是CC BY-SA。所以這個改圖既不是Copyright(原作者保留權利)授權也不是衍生作品授權。
所以改圖分類沒必要放到授權協議的分類下面,畢竟不是(而且不知道有沒有人準備改音頻或者別的什麼東西)。
關於矢量圖,目前要不然就學習前面提到的那個維基文件,只聲明原作者保留權利,但是那樣需要增加模板,以強調媒介的方法(漫畫,海報,封面各種媒介用不同的模板)強調其原作者的信息,要不然就繼續保留現在的版權模板{{Copyright derivative}}(「衍生作品模板」)把其是衍生作品的屬性強調出來。
P.S.目前某些授權分類事實上也是沒有授權信息,比如從維基共享而來的含有徽章(只不過碰巧它收錄的徽章全部屬於公共,並且部分模板聲明了版權,比如{{PD-Insignia-Germany-b1945}}),衍生作品分類下面估計也不能涵蓋全部衍生作品(只收錄有版權的,共享版權無版權的不涵蓋。),如果只是單純描述其媒介,手法的分類(比如修改的圖文)不需要往授權分類里放。--Ikemen討論) 2020年10月24日 (六) 14:45 (CST)
@Ikemen 啊,前輩可能誤解了我的意思。我寫的是」除非原作者明確聲明授權協議,否則上傳者只能使用Copyright模板「,所以cm:File:出道維基娘.png應該按照原文件聲明的共享方式(SA)懸掛BY-SA模板。
改圖分類並不是授權協議分類,而是用戶手動添加的。上傳者視情況可以添加改圖分類,但是仍需要指定授權協議。這一點的措辭根據您的建議修改了。
才知道有Copyright derivative這個模板(汗)為啥不在官方列出的授權協議里 個人感覺現在的衍生作品模板包含了」二創「和」二改「兩種情況,雖然理論上來說問題不大,但是如果要像我之前說的拆分的話可能不太夠用或容易引起爭議。
矢量圖如果是從位圖轉過來的話建議掛VVA(Infomation模板使用率不太高啊……)。授權協議的話,IANAL,但是從我在互聯網上收集的信息來看,Fair Use可能都不大能適用……我的意見是,如果未經原作者允許進行的矢量化,應該屬於二次修改,遵循」除非原作者明確聲明授權協議,否則上傳者只能使用Copyright模板「這樣的。
我同意您說的,「如果只是單純描述其媒介,手法的分類(比如修改的圖文)不需要往授權分類里放」。授權分類最多就區分一下文件是否是「二次創作/修改」作品,不需要細分。
「增加模板以強調媒介的方法」這點我沒太理解,能麻煩您再解釋一下嗎XD--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優編|21 2020年10月24日 (六) 19:29 (CST)
@Leranjun
理解
可能衍生作品的版權如前所述基本沒有(哪怕那些同人逼死官方的,細節比原著多得多的作品),外加還有{{Copyright Pixiv}}這類模板存在(因為{{information}}基本沒人用,也就很少有人用{{Pixivlink}},就無法生成分類來自Pixiv的文件)。
{{Vector version available}}需要有原始的位圖文件作為參數,而且是放在位圖文件頁的。至於矢量化的位圖算是衍生作品,畢竟像素點和坐標點(矢量圖幾何圖形的基本參數)不完全一樣,這在原圖是低解像度圖片的情況下特別明顯(原圖看不到細節,矢量圖補充了原圖放大後看不到的細節)。
理解
可能敘述不準確,應該是媒介,手法,媒介就是指作品類型,比如圖,聲,字。手法就是指創作手法,前面提到的改圖應該算是一種手法。
P.S.剛剛查了達達主義奠基人杜尚的「作品」(改圖)——《L.H.O.O.Q.》(在《蒙娜麗莎》(作者達文西在當時已經逝世至少392年)複製品的蒙娜麗莎的臉上畫了個八字鬍,然後起了個《她PP太騷了》這種標題。→可能這個標題就是他原創的部分,因為起這種「指鹿為馬」的標題是達達主義的特色),這種東西竟然要等到2039年1月1日(作者1968年10月2日去世),才會在其來源國(法國)進入公有領域,並禁止被轉載到維基共享。看來版權的水很深。--Ikemen討論) 2020年10月24日 (六) 21:14 (CST)
明白了。版權時間確實挺長的(惱),不少地方的版權時長都是作者逝世70年起步,所以選公有領域的時候需要格外注意。接下來,我們來討論一下,杜尚那哥們兒的小便池屬於二次修改還是二次創作。--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EnMGP|6 2020年10月24日 (六) 22:13 (CST)
此處原由Chko08022003[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於2020年10月30日懸掛的、類型為「無人回覆」的 MAR 因「見下」已被Leranjun[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於2020年10月31日移除。請您在本模板下方繼續討論!
討論串原定於在 MAR 懸掛的3日後 (於2020年11月3日凌晨) 存檔;U:Chko08022003沒有留言。

啊,前幾天忘了說了。針對相關情況我已經致函知識共享組織,正在等待答覆,還請各位巡查管理sama暫時不要MAR。多謝!

P.S. 再ping一下尚未回復的兩位XD @PhilGoulsonRing ke --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工具人|31 2020年10月31日 (六) 12:37 (CST)

  1. 方針先保留意見,所謂衍生作品的「版權小」是一個明顯的法律錯誤。受保護的權利只存在有無而無所謂大小。(並且版權/著作權不適用優先權。還是想說案值?)衍生作品是侵權作品時,侵權作者客觀上仍可使衍生作品中包含和被侵權作品獨立(不論是否原創)的內容使之包含和被侵權作品不同的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也不和其它法定在先權利牴觸,這樣的權利理應受到保護——至少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如此。比起國際上的普遍意見,就內容的實現形式對權利的保護範圍的影響來看,中國在這方面還經常是落後的,由此還引發過貿易爭端——最典型的例子是因此在2010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4條。
  2. 把 material 翻譯成「素材」是不妥的,這裏通常泛指受到版權法保護的對象(如「表達形式」)而不只是用來創作的原材料或者創作的內容本身。
  3. 未經授權而不署名公佈作品,不管是不是衍生作品,都可能構成侵權——具體來講最明顯的是署名權。姑息這種風險還是不要鼓勵的好。

--幻の上帝討論) 2020年11月7日 (六) 05:51 (CST)

@幻の上帝 感謝前輩的回覆!
  1. 那個,我還沒要修方針啊(滑稽汗) 我相信Ikemen前輩所謂的「版權小」並不是指版權本身的大小,而是指對於衍生作品哪些部分擁有著作權的規定比較模糊(畢竟如您所說,版權只能有或沒有)。如何判定侵權、怎樣算作原創、按照哪個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進行判定,都是一些容易引起爭議的話題。
  2. 嗯,這層意思確實很難找到相對應的中文詞彙。要麼改為「著作」?
  3. 這一點我也有考慮到,但是想要在當下的萌娘共享強制要求署名作者實在是不太現實(光看Category:作者:未知里有多少文件就知道了,更何況還有無作者、無來源、無分類的「三無」文件)。現在對於原作者未授權的作品,能夠限制的只是「僅以介紹為目的在此百科中以非盈利性方式合理使用」。
當然,我也不是法律人士,只是略陳陋見。如有錯誤,還請前輩指正!--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工具人|11 2020年11月7日 (六) 12:50 (CST)

知識共享組織早些時候給出了答覆,大概意思是還是得看所在地具體的法律法規(畢竟他們不能提供法律意見)。有時間我會再去研究一下。

衷心感謝參與討論的各位的答覆。雖然暫時並沒有發起提案修方針的打算,但我已經記錄了各位的意見與建議以供未來使用。

鑑於本討論串已經多日無人回復,現在懸掛MAR/N。如果各位還有其他意見,歡迎繼續提出並@我。

謹祝編安。--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單推人|2 2020年11月12日 (四) 23:42 (CST)

無人回覆。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並刪除本模板;否則,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10日後 (於2020年11月23日凌晨) 存檔。
您也可以考慮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單推人|2 2020年11月12日 (四) 23:42 (CST)

有關綠壩娘相關條目

眾所周知,綠壩娘是很早以前的一個項目,一般都會被註上早期條目的模板,但是最近一段時間有編輯者希望對這個系列進行填坑,而這沒法稱作早期條目,試問這種矛盾的情況該如何解決?(比如模板更名或者另起一個綠壩模板?)--非常非常慫的playymcmc007討論爆破)2020年11月22日 (日) 09:36 (CST)

應以現行收錄範圍為準。不過已經掛上早期條目的還是再討論一下比較好(個人意見)。至於最近的新條目,剛有一個【綠壩娘×AC娘MMD】中國功夫因不在收錄範圍被移回用戶子頁面。
艾特一下創建者@青海白云。歷史遺留問題不應再增加了...
——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1月22日 (日) 09:55 (CST)
星海已根據當前的收錄範圍、命名規範和編輯規範打回了用戶頁;星海已將T:綠壩娘回退至之前的全藍鏈版本,我已將其掛上了類似於{{早期條目}}的提示模板。——巡查姬 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10 (CST)

……多功能的收錄範圍。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26 (CST)


那麼在這兒做個小投票。支持收錄綠壩娘相關條目,打(+)支持 票;不支持的,打(-)反對 票吧。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45 (CST)

(i)注意 這樣的投票是不具備效力的。收錄範圍的討論已結束。修改收錄範圍需要發起提案。——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57 (CST)
不不,暫時沒有修改的意思,只是想看看大家的意見。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00 (CST)
(i)注意 你需要理解一件事:你的條目的問題不是在於它是綠壩娘相關,而是你需要保證你創建的新條目符合MGP:收錄範圍,且其命名、內容、排版符合MGP:條目命名MGP:編輯規範等。而鑑於{{綠壩娘}}這個模板本身就是早期模板,你不能仿照其中的條目來寫新條目。——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06 (CST)
給一個這個大家族中按現在的標準屬於「合格條目」的例子:和諧你全家,這個是綠壩娘相關,創建於2010年,但因為整體上符合當下的規範,沒有被懸掛{{早期條目}}。——C8H17OH討論)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12 (CST)
了解。
不過怎麼看此問題很大成分都是因「不在收錄範圍」而引發的,要不要在收錄範圍里正式地加上「收錄綠壩娘各種作品」這一條?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35 (CST)
那不又轉回我說的情況了嗎...修改收錄範圍需要發起提案... ——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42 (CST)
(i)注意 你完全沒有理解……因為你創建的頁面不在收錄範圍內,而被掛上{{早期條目}}的綠壩娘相關內容之所以還存在是因為法不朔及以往,而不是因為它們在收錄範圍內。——From 引夢者濁華 (討論·貢獻)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47 (CST)
大概明白是怎麼回事了,謝謝。我撤了。 2020年11月22日 (日) 11:53 (CST)

  • 懸掛早期條目模板的條目不宜作為新條目寫入的格式參照;
  • 懸掛早期條目模板(認定早期條目)應由管理員進行。
  • 早期條目的具體處理方式將在修正案的協調性修改階段正式寫入方針。--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22日 (日) 22:58 (CST)
要刪除嗎?如果真的要清除,我可以先將它們移動到用戶頁嗎?
終於,這一片老瓦屋,將在下一次「市容改造」中全部推平。 2020年11月23日 (一) 18:59 (CST)
問題已答覆。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0年11月26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ZhMGP:~ Leranjun$ 主頁 · 討論 · 貢獻 · 乙方|10 2020年11月22日 (日) 12:55 (CST)

建議刪去圖片管理政策中「上傳密恐相關圖片則永封」條款

該條款位於萌娘百科:方針#敏感圖片。條款及其附近的內容為:

此類圖片需要立即手動刪除並視情況同時附帶賬號封禁

  1. 含任何以 物理/化學/生物/語言等方式 導致令觀者感到不適/不安/恐懼/驚嚇等的內容。
  2. 含密集恐懼症相關內容(同時對賬號永久封禁)。

竊以為,第2條中這種情況下「單次犯錯即無警告永久封禁」這一處理過重。(註:若去掉括號中的內容,則第2條客觀包含於第1條。經在下站內搜索,未找到第2條的任何相關討論。該條內容為2016年2月19日由Baskice所加。)即使這一處理不算過重,第2條的存在可能沒也什麼必要,因為它的存在似乎沒有什麼特別的理據,可能也沒有任何實例(這點在下無法確定)。因此,在下建議刪去「敏感圖片」章節的第2條。--金&水符CuSO4 Poison」 2020年11月9日 (一) 03:20 (CST)

  • (+)同意 :密集恐懼症僅為部分用戶的病症,難不成我要因為他們而不給條目放一個很有用的圖片???我只能說因噎廢食,而且這樣的事情警告都不至於,為什麼要永封???Catowen 2020年11月9日 (一) 19:30 (CST)
哈哈當初因為害怕,連密集恐懼症的條目都改成別的了233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1月10日 (二) 08:57 (CST)
說句無關的。我懷疑有這一條是因為站長本人密恐。--蝶影書於蝶翼齋 2020年11月11日 (三) 17:08 (CST)
自信點,把「我懷疑」二字去掉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20年11月11日 (三) 17:28 (CST)

同意,這是我當年找的相關圖片。

Pixiv 3314843.jpg

其實真遇到不合規的刪了就行了,不然隔壁共用共享站的網站當年比這個勁爽的圖片多得去了。 --Ikemen討論) 2020年11月11日 (三) 17:45 (CST)

(+)支持 (&)建議 改為「可能引起他人不適的圖片必須避免直接顯示」之類的。——From 月_櫻_雪 (討論) 2020年11月11日 (三) 22:00 (CST)
  • 若10日內沒有異議,在下建議就編輯請求去把這條提請刪掉吧。--金&水符CuSO4 Poison」 2020年11月16日 (一) 07:33 (CST)
(+)支持 事實上有密集恐懼症的人很少,就算是要保護也沒必要立即刪除+封禁--By TNLHK「與我討論」「我的主頁」 2020年11月17日 (二) 16:25 (CST)
( ¡ )題外話 我嚴重懷疑站長是密恐,--By TNLHK「與我討論」「我的主頁」 2020年11月16日 (一) 20:08 (CST)
已了解相關訴求,將在方針修正案(五)中予以體現。——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1:19 (CST)
問題已答覆。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0年11月30日凌晨) 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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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op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1:19 (CST)